某责任公司章程参考指引(DOC 3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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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参考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目的)为加强行政指导,有效发挥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功能作用,引导公司完善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根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指引作用)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参照本指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合理规范的公司章程。

第三条(章程原则)制定公司章程应当遵循合法、自治、真实、公平的原则。

第四条(章程约束力)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五条(章程内容)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认缴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章程制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由股东共同制定。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第七条(章程修改)公司章程中载明的下列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修改公司章程,并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一)名称;

(二)住所;

(三)法定代表人;

(四)注册资本;

(五)公司类型;

(六)经营范围;

(七)营业期限;

(八)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公司章程修改未涉及登记事项的,应当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送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章程修改须报经批准的,应当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八条(公司名称)公司章程中载明的名称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企业名称。

第九条(原有名称记载)非公司制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可以同时记载原法人名称,体现主体延续性。

第十条(公司住所)公司章程载明的住所应当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并与公司住所使用证明的记载一致。

公司的住所只能有一个。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经营范围批准)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准。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十二条(经营范围用语)公司章程载明的经营范围用语应当规范。

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登记前须经批准的经营项目,应当使用批准文件、证件中的表述。批准文件、证件对许可经营项目没有表述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表述。

经营范围中属于其他经营项目的,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类别表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未明确表述的,可以参照政策文件、行业标准、文献资料、国际惯例、习惯说法等通行用语。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三条(注册资本)公司章程载明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股东应当在其实际缴付能力范围内理性认缴出资。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

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依法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的公司的章程应当载明公司注册资本已实缴。

第十四条(币种)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以人民币表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五条(缴付方式)

公司章程可以载明注册资本的缴付方式。

公司注册资本的缴付方式包括一次性缴付和分期缴付两种。

第十六条(注册资本变更)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变更注册资本。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方式包括增加注册资本和减少注册资本两种。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司章程可以载明全体股东约定的认缴新增出资的方式。未载明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司章程载明的减资后的注册资本应当符合本指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第十七条(公司重组)公司章程可以载明公司合并分立重组方式。

公司合并包括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

公司分立包括存续分立和解散分立两种。

因合并而存续或者新设的公司,其注册资本数额由合并协议约定,但不得高于合并前各公司的注册资本之和。合并各方之间存在投资关系的,计算合并前各公司的注册资本之和时,应当扣除投资所对应的注册资本数额。

因分立而存续或者新设的公司,其注册资本数额由分立决议或者决定约定,但分立后公司注册资本之和不得高于分立前公司的注册资本。

公司合并、分立前注册资本未足额缴纳的,合并、分立后存续或者新设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根据合并协议、分立决议或者决定的约定,按照合并、分立前规定的出资期限缴足。

第十八条(公司重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因合并分立而存续或者新设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符合本指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第十九条 (股东)公司章程载明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应当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的记载一致。

自然人股东的姓名应当与其身份证件记载的姓名一致。

非自然人股东的名称应当与其主体资格证明记载的名称一致。其中,国有独资公司股东的名称应当是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公司章程应当同时载明由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

第二十条(股东名册置备)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公司章程可以载明置备股东名册的具体期限。

第二十一条(股东名册管理)公司章程可以载明负责股东名册管理的部门及其管理、更新、使用规则。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二十二条(分别记载)公司章程应当载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分期缴付的,公司章程可以载明全体股东约定的出资期限内各股东分期出资的期数和每一期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

公司章程应当载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实缴情况由公司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并由股东对缴纳出资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二十三条(出资方式)公司章程应当载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货币;

(二)实物;

(三)知识产权;

(四)土地使用权;

(五)股权;

(六)债权转股权;

(七)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其他非货币财产。

公司章程不得载明股东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第二十四条(本人名义出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出资。

冒用他人名义出资并将该他人作为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冒名登记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五条(评估作价)公司章程应当载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出资的非货币财产须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六条(出资额)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分期缴付的,公司章程载明的股东认缴出资额,应当为其各期认缴的出资额之和。

第二十七条(出资时间)公司章程载明的出资时间,可以是全体股东约定的出资期限,也可以是出资期限内的年、月、日或者其组合。

全体股东约定的出资期限应当具有合理性及可行性。公司章程规定了明确的营业期限的,出资期限应当在营业期限内;股东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且其主体资格证明规定了存续期限的,其出资期限应当在存续期限内;股东为自然人的,其出资期限应当在人类寿命的合理范围内。

第二十八条(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规定股东转让股权的方式。股东转让股权的方式包括《公司法》规定的转让方式和股东在章程中另行约定股权转让的方式两种。

股权转让后,公司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关于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因股权转让修改公司章程的该项记载,不需另行进行股东会表决。

股权转让后,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按照本指引第七条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或章程备案。

第二十九条(未实缴出资的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完成实缴出资转让股权的,公司章程关于认缴出资中尚未实缴出资的部分,可以按照股东的约定,记载其变化情况;关于认缴出资中已经实缴出资部分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的记载不变。

第三十条(继承股东资格)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死亡,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公司章程应当按照本指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继承人认缴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予以记载。

第三十一条(增资)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司章程应当在原记载内容上增加相关股东本次认缴出资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三十二条(减资)有限责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司章程应当载明减资后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三十三条(合并分立)因公司合并、分立而存续或者新设的公司,其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合并协议、分立

决议或者决定约定。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合并、分立涉及认缴出资额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经过批准。

公司章程应当按照本指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公司合并分立后存续或者新设的公司股东认缴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作出记载。

第三十四条(非公司变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制定新的公司章程。

非公司企业法人改制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应当载明,该一人股东的出资方式为原非公司企业法人净资产对应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出资额为公司注册资本总额,出资时间为原出资人的出资时间。

非公司企业法人改制为二个以上股东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应当载明全体股东约定的各自的出资额,其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同前款规定。

第三十五条(实缴情况)公司章程可以载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于认缴注册资本的实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

资时间(下文简称实缴情况)。记载实缴情况的,股东实缴发生变化时应当按照本指引第七条规定办理章程备案。

公司章程载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实缴情况的,实缴出资额应当为其已经完成缴付的各期出资额之和。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公司章程中对于所转让股权中实缴出资的部分,其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的记载不变,出资股东姓名或名称由出让方改为受让方。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死亡,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公司章程中对于所继承股权中实缴出资的部分同前款规定。

因合并、分立而续存或者新设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东实缴的出资额,由合并协议、分立决议或者决定约定,出资额对应的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在原公司章程中载明的,记载不变。

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三十六条(公司机构)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有限责任公司机构:

(一)股东会;

(二)董事会;

(三)监事会。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不设立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不设立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行使相应公司机构的职权。

第三十七条(股东会职权)公司章程应当载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除前款规定外,公司章程可以载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其他职权,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一)对公司聘用、解聘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二)审议股东的提案;

(三)审议批准章程规定的公司对外担保、投资事项;

(四)检查和监督业务执行的情况;

(五)股东认为需要记载的其他职权。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应当载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由股东行使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职权。

国有独资公司的章程应当载明,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对本条第一款、第二款所列事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作出本条第一款、第二款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盖章后置备

于公司。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作出本条第一款、第二款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盖章后置备于公司。

第三十八条(股东会定期会议)公司章程应当载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定期会议的召开时间。

股东会定期会议的召开时间,一般可以约定为公司会计年度的期中或者期末。

第三十九条(股东会临时会议)公司章程可以载明,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立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四十条(股东会会议召集)公司章程可以载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的召集程序。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不设立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由执行董事召集;董事会、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召集,不设立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由监事召集;监事会、监事不召集的,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

第四十一条(股东会会议主持)公司章程可以载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的主持人规则。

董事会召集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设立副董事长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不设立副董事长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执行董事召集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主持。

监事会或者不设立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召集的股东会会议,由监事会或者该监事主持。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会议,由该股东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主持。

第四十二条(股东会通知)公司章程应当载明,召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公司章程可以另行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可以另行约定前款规定的会议通知时间。

公司章程可以载明股东会会议通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议题等。

公司章程可以载明股东会会议通知的送达方式及送达标志。

第四十三条(股东表决权行使方式)公司章程应当载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股东行使表决权的方式。

股东会会议可以由股东按照认缴的出资比例、实缴的出资比例,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四十四条(股东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有明确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章程应当载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作出修

有限公司章程范本通用版

有限公司 章 ! 程 年月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深圳经济特区的法律法规, 并受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三条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 名称: 住所: |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一般经营项目可以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批准文件、证件经营。 一般经营项目: 许可经营项目:(注:许可经营项目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按照相关许可文件的内容进行表述,若不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则无需填写) 公司应当在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第五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和分公司。 第六条公司永续经营(注:有营业期限的,表述为“公司的营业期限为XX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第七条公司应确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保管公司法律文件,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法律文件必须存放在公司,以备查阅。 | 第二章股东 第八条公司股东共个: 1、股东姓名或名称: 股东住所: 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 2、股东姓名或名称: 股东住所: 《 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 第九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监事的权利; (二)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要求召开股东会; (三)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日常管理进行监督; (四)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和质询;(五)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有优先认缴权; (六)公司清盘解散后,按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范本(标准版)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共同出资设立(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公司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 。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六条公司的注册资本元人民币。实收资本元人民币。 第七条注册资本如有虚假和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按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责任。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 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 第八条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额及方式出资比例出资时间股东姓名出资额占注册资本总额比例出资方式出资时间 第九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六章公司对外投资及担保 第十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第十一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的,由股东会决议。担保和投资的数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

第十二条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股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决议。被担保的股东或者被实际控股人支配的被担保股东,在股东会上不得参与该担保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通过。 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三条股东会:本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行使职权。 第十四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北京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制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须知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规址,有限贡任公可章程应载明下列 (一)巒乖縊尙科 (二).二 j--- 1门::| (三)蟄誕炸眾 (四)^ (五)? 1 . (六).「: (七)- (八)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九)' ... (十)■: (十一)?.一. 二、本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实 行备案制。按照章程备案制规定,章程中应当载明 卜列条款:营;需要前置许可的项目,报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注册后,方开展经营活动;不属于前置许可项目,法律、法规规定需要专项审批的,经工商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并经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开展经营活动;其它经营项目,本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后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三、为方便企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作了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参考格式。股东可以参照参考格式制定章程,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但章程中必须具备本须知第一、第二条所列事项。 四、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五、公司章程应提交原件,并应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 (一)本公司依法开展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经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参考格式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BEIJING ADMINISTRATION FOR INDUSTRY AND COMMERCE (2005年第一版)

________________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参考格式)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_____________________ 等方共同出资,设立_________________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企业依法开展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经营;需要前置许可的项目,报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注册后,方开展经营活动;不属于前置许可项目,法律、法规规定需要专项审批的,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并经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开展经营活动;其它经营项目,本公司领取《营业执照》后自主选择经营,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条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禁止的,不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注:企业经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许可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规定应在《营业执照》明示的经营项目,则除将上述内容表述在经营范围中,还应将有关项目在经营范围中明确标明。例如;餐饮;零售药品。)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号公司章程必备条款指引

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2号(公司章程必备条款指引) 一、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私募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登记备案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通过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募集设立私募投资基金的,应当按照本指引制定公司章程。章程中应当载明本指引规定的必备条款,本指引必备条款未尽事宜,可以参考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1号的相关内容。投资者签署的公司章程应当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章程的法定基本要求。 三、本指引所称公司型基金是指投资者依据《公司法》,通过出资形成一个独立的公司法人实体(以下简称“公司”),由公司自行或者通过委托专门的基金管理人机构进行管理的私募投资基金。公司型基金的投资者既是基金份额持有者又是公司股东,按照公司章程行使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和责任。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私募基金投资者应在公司章程首页用加粗字体进行如下声明与承诺,包括但不限于: 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募集资金前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并列明管理人登记编码。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向投资者进一步声明,中国基金业协会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办理登记备案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已在签订本合同前揭示了相关风险;已经了解私募基金投资者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

能力和承受能力。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按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运用基金财产,不对基金活动的盈利性和最低收益作出承诺。 私募基金投资者声明其为符合《私募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保证财产的来源及用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已充分理解本合同条款,了解相关权利义务,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及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愿意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私募基金投资者承诺其向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有关投资目的、投资偏好、投资限制、财产收入情况和风险承受能力等基本情况真实、完整、准确、合法,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误导。 五、公司型基金的章程应当具备如下条款: (一) 【基本情况】章程应列明公司的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存续期限、经营范围(应含有“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能体现私募投资基金性质的字样)、股东姓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同时可以对变更该等信息的条件作出说明。 (二) 【股东出资】章程应列明股东的出资方式、数额、比例和缴付期限。 (三) 【股东的权利义务】章程应列明股东的基本权利、义务及股东行使知情权的具体方式。 (四) 【入股、退股及转让】章程应列明股东增资、减资、入股、退股及股权转让的条件及程序。 (五) 【股东(大)会】章程应列明股东(大)会的职权、召集程序及

XX建筑工程公司项目部管理规章制度DOC

XX建筑工程公司项目部管理规章制度 一、行为规范管理 、维护本项目部利益,热爱本职工作,遵守项目部管理制度,牢固树立主人翁意识。 、遵守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项目部人员必须服从项目负责人的统一领导和分工安排。 、爱护公司财产,如有损失或遗失照价赔偿。严禁盗窃集体财物,发现以一罚十,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由于工作失误造成材料报废或消耗超标、以及经济损失等由责任人全额赔偿。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如需离职,须提前提出申请,技术资料交接完毕后方可离职。。 二、劳动纪律管理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文明施工,如因违反操作规程或野蛮作业而造成的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负全责。 、上班时间不得溜班、窜岗,不得在施工场地追逐打闹,不得在上班途中无故滞留宿舍。 、项目部物资、财务等重要岗位责任人员不得接受供料方和下属施工队的宴请。 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遵守“进场须知”等各项规章制度,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杜绝违章作业。 、项目部人员一律统一佩带安全帽、工作服,持证作业。 、不准在营区内私拉乱接电线。正常的接线应由电工统一安排。 、项目部人员如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反映,及时清除,并有责任劝阻、制止其他人员的违章作业。 四、考勤、请假管理 、严格执行请假制度,请假应有正当理由,并按手续提前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期满后按时上班,如特殊情况,期满后不能上班的及时补办手续。 、凡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岗者,第一次在工程例会上通报并作旷工处理,累计三次以上报公司做除名处理。 、病假(除急病外),根据病情及本人的任务安排情况确定修息时间。确需住院治疗的,由项目部领导统一安排有关事宜。 、项目部考勤必须在次月两日内报到公司,考勤须以真实出勤为准,不得弄虚作假。 五、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 、项目部坚决贯彻执行公司颁布的各种质量管理文件、规程、规范和标准,牢固树立“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 、项目部为了保证工程质量,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专管质量安全,专人负责施工质量检测和核验记录,并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

公司章程范本标准版

广东xxxxxx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制定。 第二条本章程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本章程经全体股东讨论通过,在公司注册后生效,对本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公司名称:广东XXXXXX有限公司。 第五条公司住所:广东省佛山市XX区xxx路x号 邮政编码:521000。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文化交流活动策划;商务信息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经营范围用语不规范的,以公司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伍佰万元人民币。 第五章股东姓名(名称) 第八条公司股东共两个,分别是: 1、姓名。 证件名称: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2、姓名。 证件名称: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九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1、姓名。 以货币出资xx万元,总认缴出资xx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在2045年12月31日前足额缴纳。 2、王永锋。 以货币出资xx万元,总认缴出资xx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在2045年12月31日前足额缴纳。 第七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根据其出资份额行使表决权; (二)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监事权; (三)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 (四)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五)要求公司为其签发出资证明书,并将姓名或名称、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上; (六)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七)公司新增资本时,原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按照增资前各自实缴出资比例认缴新增出资; (八)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九)按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转让和出质所持有的股权; (十)公司终止,在公司办理清算完毕后,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第十一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 (一)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遵守公司章程,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三)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转移到公司名下的手续; (四)不按认缴期限出资或者不按规定认缴金额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在三个月内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支付相当于未缴出资1%的违约金。 2、股东承诺出资期满后三个月内仍未出资的,其他股东有权要求其0元转让未出资部分的认缴出资额。 (五)不得抽逃出资; (六)保守公司商业秘密;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2017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2017 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范本,下面就是小编整理的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范本,欢迎阅读哦!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2017【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律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 第三条公司住所: 第四条公司由共同投资组建。 第五条公司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资格,公司经营期限为年。 第六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的监督。 第八条公司宗旨: 第九条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经理

均具有约束力。 第十条本章程经全体股东讨论通过,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二章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本公司经营范围: (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二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 股东甲: 股东乙: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股东享有的权利 1、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监事权; 3、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权; 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 5、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7、公司终止后,依法取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十五条股东负有的义务

1、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2、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3、办理公司注册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4、遵守公司章程规定。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第十六条本公司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甲: ,以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万元整,占注册资本的 %。 股东乙: ,以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 万元整,占注册资本的 0.%。 第七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七条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其出资,不需要股东会同意。 第十八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 1、须要有过半数以上并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同意; 2、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若不购买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3、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第八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九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

北京XXXXXX学校有限公司章程

XXXXXX学校章程 (建议文本,仅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人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XXX、XXX共同出资,设立XXXXXX(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宗旨:为搞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教育事业,为社会培养人才,依据《中华人民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接受业务主管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依法办学。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XXXXXX学校。 第四条住所:市石景山区XXXXXXXXXXXX。 第三章公司经营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围:XXXXXXXXXXXX。(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围为准) 第六条招生对象和办学形式:招生对象为(选项:学龄前儿童、学生、成人),学习期限为,教学采用(选项:普通全日制教育、面授、函授、广播电视教育)形式。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名称)、 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XXX万元人民币。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九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其他职权。 第十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公司的监事会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四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五条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X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会由举办者或其代表、党组织负责人、行政负责人、教职工代表等共同组成。

管理制度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参考指引

(管理制度)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参考指引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参考指引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制定目的)为加强行政指导,有效发挥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功能作用,引导公司完善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根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指引作用)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参照本指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合理规范的公司章程。 第三条(章程原则)制定公司章程应当遵循合法、自治、真实、公平的原则。 第四条(章程约束力)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五条(章程内容)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壹)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运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认缴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章程制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由股东共同制定。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第七条(章程修改)公司章程中载明的下列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修改公司章程,且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壹)名称; (二)住所; (三)法定代表人; (四)注册资本; (五)公司类型; (六)运营范围; (七)营业期限; (八)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公司章程修改未涉及登记事项的,应当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送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章程修改须报经批准的,应当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八条(公司名称)公司章程中载明的名称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企业名称。 第九条(原有名称记载)非公司制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能够同时记载原法人名称,体现主体延续性。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规章制度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规章制度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规章制度 前言 随着公司的发展,实行管理制度化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为进一步深化管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充分调动发挥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全体员工的行为和职业道德,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推动公司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进程,制定公司规章制度并提出倡议: 一、公司全体员工要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对任何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现象和行为,人人有责监督和制止。 二、公司倡导树立全局观念,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业务技能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聪明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员工行为规范 员工行为规范,是企业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规范员工行为,培养员工的职业道德和文明习惯,更好地展现企业良好的形象,制定本规范。 一、岗位规范 1、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睡岗。上班时精神饱满,工作积极,做到有计划、有步骤、迅速踏实地进行工作。 2、在工作岗位上保持安静,不大声喧哗。不聚众聊天,不嬉笑打闹不吃零食,不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私人事务。 3、不打非业务性的电话,打电话时简洁,尽量缩短通话时间。不允许上网聊天、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 4、办公用品和文件必须妥善保管,使用后归还到指定场所,根据公司指定的文件号随时归档,不能自己随意处理或者遗忘在桌子上。办公用品和文件不得带回家,需要带走时必须得到许可。 5、树立主人翁的思想,合理使用办公用品,从节约一张纸,一度电,一滴水做起,发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 6、下班时文件,文具、用纸等要整理好,要收拾桌子,关好门窗,照明灯、电脑、饮水机等,检查处理火和电等安全事宜。与同事打完招呼再回家。 7、工作中,接受上级指示时,做好记录,领会意图,疑点必须提问,遇到新问题时要请示,批准后实施,虚心接受意见和批评,不失信心,不逃避责任,敢于发表自己的意见,及时汇报工作中的经过和结果。 二、形象规范 1、着装整洁,得体,完好、协调、无污渍。上班要求穿工作服的岗位,必须穿工作服佩戴标志。着西装时,打好领带,鞋袜保持干净、卫生,鞋面洁净,不穿拖鞋、不穿短裤。 2、仪容自然,大方。男职工修饰得当,胡须不宜过长。女职工可淡妆上岗,修饰文雅,与年龄、身份相符,工作时间不能当众化妆。 3、举止文雅,礼貌、精神饱满,注意力集中,无疲劳状,忧郁状和不满状。保持微笑,目光平和。

公司章程范本

张家口一路发道路运输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宗旨:通过设立公司组织形式,由股东共同出资筹集资本金,建立新的经营机制,为振兴经济做贡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张家口一路发道路运输有限公司 : 第三条公司住所:河北省张家口市崇礼区西湾子镇裕兴路东侧雪绒花商务宾馆对面底商 第四条公司由1个股东出资设立,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享有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股东名称(姓名) 证件号(身份证号) | 第五条经营范围:机械设备租赁、运输。(涉及经营许可,凭许可证经营)

第六条经营期限: 第二章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额、实缴资本额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为100万元人民币。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的实收资本为全体股东实际交付并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出资额。 · 第八条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一览表。 第九条各股东认缴、实缴的个公司注册资本应在申请公司登记前,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证。 ^ 第十条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股东和公司个执一份。出资证明书遗失,应立即想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 第十一条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详细版

有限公司

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 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本公司章程对公司的股东、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都有约束力。 第二条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并领取法人营业执照后即告成立。 第二章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 第四条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的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公司的注册资本 第六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 万元

股东实行分期认缴注册资本金的方式出资 第一期认缴时间: 年 月 日 第二期认缴时间: 年 月 日 第三期认缴时间: 年 月 日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或减少必须经股东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 股东一致通过,增加或减少的比例、幅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且不影响公司的存在。 第五章公司股东姓名 第八条 凡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上或持有公司所出具的认缴出资证明的为本公 司股东。 第九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并记载下列事项: 1、 股东的姓名及住所; 2、 股东的出资额; 3、 出资证明书编号。 第六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1、 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纪录,财务会计报告; 2、 有权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股东: _________________ ,出资: 股东: _________________ ,出资: 股东: _________________ ,出资: 股东: _________________ ,出资: 人民币 万 元, 占 %股权; 人民币 万元, 占 %股权; 人民币 万元, 占 %股权; 人民币 万元, 占 %股权;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全文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法规名称]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批准机关和准批文件名称]批准,以[设立方式]设立;在[公司登记机关所在地名]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注释:《公司法》实施以前成立的公司,除具体表述公司成立所依据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规外,还应当在章程中说明公司是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照《公司法》进行了规范,并依法履行了重新登记手续。 第三条公司于[批准日期]经[批准机关全称]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份数额]股。其中,公司向境内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认购的内资股为[股份数额],

于[上市日期]在[证券交易所全称]上市;公司向境外投资人发行的以外币认购并且在境内上市的境内上市外资股为[股份数额],于[上市日期]在[证券交易所全称]上市。 注释:没有发行(或拟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的公司,无需就本条有关境内上市外资股的内容作出说明。以下同。 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中文全称][英文全称] 第五条公司住所:[公司住所地址全称,邮政编码]。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注册资本数额]元。 注释: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可以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再就因此而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一项决议,并说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七条公司营业期限为[年数]或者[公司为永久存续 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

工程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完整篇.doc

工程公司各项规章制度1 工程有限公司制度 目录 ————————————经理岗位职责 1.2 —————————— 4 工程公司职责——————————————————————— 5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 7材料采购管理制度————————————————————— 仓库保管员工作职责————————————————————8 9线路班管理制度—————————————————————— 11工程管理制度——————————————————————— 12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 17考勤管理制度——————————————————————— 19资料管理制度——————————————————————— 技安员岗位职责——————————————————————20 21库房管理制度——————————————————————— 22临时用工管理制度————————————————————— 24值班管理制度——————————————————————— 1 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服务中心) 经理(主任)岗位职责 《合同法》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一、认真贯彻执行《电力法》 令和制度以及公司(中心)的安全生产制度。贯彻“安全第

一、预 防为主”的方针,搞好安全防范措施,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在各 种经济承包中必须包括安全生产,做到讲效益必须讲安全,抓生产 首先必须抓安全。 二、全面负责本公司(中心)的各项日常工作; 三、负责制定本公司(中心)各种工作流程,使公司(中心) 内的工作及人员安排更加合理,并对即将发生的问题进行预见并采 取必要的措施进行处理; 四、负责组织拟定并完成公司(中心)工程预算管理办法;负 责组织编制并审核工程项目预算以及材料、设备采购的预算。 五、负责工程招投标、施工合同、工程成本计算管理,并对公 司(中心)内的工作质量及其合法性承担直接的管理职责; 六、负责本部门年度、季度、月度工作计划的制订及组织实施;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doc

公司名称登记 一、名称预先核准提交材料规范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提交材料规范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权限、授权期限。 3、申请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注: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红盾信息网()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2、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投资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3、以上需投资人签署的,自然人投资人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投资人加盖公章。 【2】预先核准企业名称延期申请提交材料规范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预先核准企业名称延期申请书》; 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注: 1、投资人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延长《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一次(六个月),经延期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不得再次申请延期。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延期应当在有效期期满前一个月内申请办理,申请延期时应缴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投资人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记载投资人不同的,应当另行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2、《预先核准企业名称延期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红盾信息网()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3、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4、以上需投资人签署的,自然人投资人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投资人加盖公章。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

责任公司章程指引

责任公司章程指引 Revised by Hanlin on 10 January 2021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指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经营范围 (1) 第三章注册资本 (1)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会 (2) 第一节股东权利与义务 (2) 第二节股东会的职权 (3) 第三节股东会的议事规则 (4) 第五章董事会 (5) 第一节董事 (5) 第二节董事会的构成 (6) 第三节董事会的职权 (6) 第四节董事会的议事规则 (6) 第五节董事长 (7) 第六节董事会秘书 (8) 第七节专门委员会 (8) 第六章总经理 (9) 第七章监事会 (9) 第一节监事 (9) 第二节监事会的构成 (10) 第三节监事会的职权 (10) 第四节监事会的议事原则 (11) 第五节监事会主席 (12) 第八章公司债券 (12) 第一节公司债券的发行 (12) 第二节公司债券的转让和回购 (12) 第九章财务与会计 (13) 第十章劳动用工制度和工会 (13) 第十一章公司的合并、分立 (13) 第十二章公司的解散和清算 (14) 第十三章章程的修改 (14) 第十四章附则 (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公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公司经[批准机关和批准文件名称]批准,在[公司登记所在地名]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注释:《公司法》实施以前成立的公司,除具体表述公司成立所依据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规外,还应当在章程中说明公司是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照《公司法》进行了规范,并依法履行了重新登记手续。 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为:[中文全称]。 第五条公司住所:[公司住所地址全称]。 第六条公司经营期限为[年数]年[或者公司为永久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从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七条[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公司章程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生效。 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及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九条公司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注释: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章程中确定属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 第二章经营范围 第十条公司的经营宗旨:[宗旨内容,包括:公司使命,公司的发展方向等]。 第十一条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的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内容]。 注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项目为准;公司经营范围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修改章程。 第三章注册资本 第十二条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出资额]元。 注释:本条款中所注明的数额需用大写汉字。 注释: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可以在股东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再就因此而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一项决议,并说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时间:

建设工程公司规章制度

建设工程公司规章制度重庆市锦新建筑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编制人:审批人: 企业规章制度2008年 5月23日 目录 一、公司职工守则 二、行政管理部分 (一)公司总经理职权 (二)副总经理职权 (三)企业技术负责人职权 (四)各职能科室职责及岗位职责 1、办公室 (1)部门职责 (2)办公室责任人岗位职责 (3)文员岗位职责 (4)驾驶员岗位职责 2、财务部 (1)部门职责 (2)财务部负责人岗位职责 (3)会计岗位职责 1 (4)出纳岗位职责 3、经营部

(1)部门职责 (2)经营部负责人岗位职责 (3)科员岗位职责 4、预结算部 (1)预结算部职责 (2)预结算部负责人岗位职责 (3)预结算部科员岗位职责 5、质安部 (1)部门职责 (2)质安部负责人岗位职责 6、项目部 (1)项目负责人部门职责 (2)项目技术负责人岗位职责 (3)项目部其他岗位职责由项目部制定 (五)办公室管理条例 (六)办公设备管理条例 (七)公章、私章管理制度 (八)财务制度 (九)员工考勤和休假的规定 (十) 材料采购制度 2 (十一)开具介绍信的操作流程 (十二)公司提供清单预算收费标准 (十三)关于参加投标工程收取及补贴费用的文件

(十四)公司项目经理工程开标费用补贴标准 一、公司职工守则 (一)基本守则: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法令。 2、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严守纪律,服从领导,不越权行事。 3、大力弘扬“勇于跨越、追求卓越”的企业精神,爱岗敬业,勤奋学习,钻研业务,精益求精。 4、发扬优良传统,树立团队意识,各部门、员工之间应相互尊重,团结合作,努力创造和谐的人际关系。 5、顾大局,识大体,自觉维护公司的声誉和权益。 (二)职业道德守则: 1、崇尚敬业精神,工作尽职尽责,积极进取、努力不懈。 2、不断学习,以求进步,做一个称职的员工。对所从事的业务,应以专业标准为尺度,从严要求,高质量完成本职工作。 3、坚持重合同、守信用,对企业负有责任感、荣誉感,以实际行动塑造企业形象。 4、文明施工生产,尊重当地民风习俗。 3 5、诚信、正直。对公司各方面的工作,应主动通过正常途径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对有损企业形象等消极行为,应予以制止。 6、在工作交往中,不索取或收受对方的酬金、礼品。 7、工作中出现失误,应勇于承认错误,承担责任,不诿过于人。 8、尊重外来人员、尊重同行;在与外人交往中,做到有利有节,不亢不卑、不骄不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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