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财富人生C款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投保规则

泰康财富人生C款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投保规则
泰康财富人生C款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投保规则

《泰康财富人生C款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投保规则

1、本险种被保险人投保年龄为0岁(出生且出院满30天)至55

周岁(含),且交费期满不超过60周岁;

2、投保人年龄须≥18周岁,交费期选择3年、5年、10年时,最

高年龄≤65周岁;选择15年、20年时,最高年龄≤60周岁;

选择一次性交保险费时,投保人最高年龄不做限制。

3、本险种交费期间分为一次性交、3年、5年、10年、15 年、20

年交;

4、本险种保险费每份1000元,按份数销售,投保份数必须为整数,

最低投保份数1份。

5、本险种不计入被保险人体检额度及风险保额,但核保时也将视

情况对被保险人进行体检及生存调查;

6、本险种保险费计入投保人意外险风险保额(一次性交不计),其

计算方式为:保险费×(需交保险费次数-已交保险费次数)

×0.5;且对本险种投保人意外险风险保额单独进行核保,当本

险种投保人意外险风险保额≥100万元时,投保人须提供高保

额问卷,并需接受生存调查;当本险种投保人意外险风险保额

≥200万元时,需同时接受体检;

7、本险种必须附加的险种为:泰康附加财富赢家定期寿险(万能

型)。

8、本险种可选择附加的险种有:泰康附加财富人生C款提前给付

重大疾病保险、泰康附加安心无忧意外伤害保险、泰康附加意

外伤害医疗保险、泰康附加少儿特定疾病保险;当主险选择一

次性交保险费时,不可附加上述附加险;

9、本险种被保险人职业类别限为1至6类,5、6类职业投保无职

业加费,拒保职业不受理;

10、投保人职业属于本公司《职业分类表》中5、6类职业者不得投

保本险种,投保人为残疾人士或额外死亡率>200%,不得投保本险种;一次性交保险费时不受此限制;

11、本险种无健康加费,被保险人额外死亡率>300%拒保;

12、本险种不进入“爱家之约(幸福版)”销售;

13、在填写投保单时,本险种规范简称【财富人生C款】;

14、本险种规则其他未尽事宜遵循《个人寿险投保规则(2008年6

月版)》相关规定。

《泰康附加意外伤害团体医疗保险》条款

附件13-2 泰康附加意外伤害团体医疗保险条款 阅 读 指 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 ........投保人 ...理解条款,对 ......本附加合同 .....内容的解释 .....凡条款已有约定的,以条款约定为准。 ................. 投保人拥有的重要权益 本附加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2.3 投保人有退保的权利..........................................................5.1 投保人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与主合同相同............................................2.2 本公司给付保险金时遵循补偿原则..............................................2.4 在某些情况下,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2.5 保险事故发生后,请投保人及时通知本公司......................................3.2 主合同中的部分条款适用于本附加合同,请仔细阅读..............................6.2 本公司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 (7)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投保人的权益,请仔细阅读本条款。 条款目录 1. 合同的订立 1.1 合同构成 1.2 合同成立及生效 2. 提供的保障 2.1 保险金额 2.2 保险期间 2.3 保险责任 2.4 补偿原则 2.5 责任免除 3. 保险金的申请 3.1 受益人 3.2 保险事故通知 3.3 保险金申请 3.4 保险金给付 3.5 诉讼时效 4. 保险费的交纳 4.1 保险费的交纳 5. 合同解除 5.1 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6. 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6.1 效力终止 6.2 适用主合同条款 7. 释义 7.1 意外伤害 7.2 医院 7.3 合理住院 7.4 毒品 7.5 酒后驾驶 7.6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7.7 无有效行驶证 7.8 机动车 7.9 医疗事故 7.10 非处方药 7.11 潜水 7.12 攀岩 7.13 探险 7.14 武术比赛 7.15 特技表演 7.16 康复治疗 7.17 牙齿治疗 7.18 有效身份证件 7.19 未满期净保险费

个人寿险投保书-范文网站

个人寿险投保书-范文网站体检件□免体检件□ 投保人 姓名: 男□女□ 未婚□已婚□ 行业(工种) 职业编码 □□□□□□ 出生日期:年月日 身份证号码□□□□□□□□□□□□□□□ 与被保险人关系 工作单位 通讯地址或收费地址:

职业编码 出生日期:年月日 身份证号码□□□□□□□□□□□□□□□(其他证件号码请顶格填写并注明证件名称) 工作单位 电话或寻呼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 受益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与被保险人关系 姓名: 男□女□ 未婚□已婚□

行业(工种) 职业编码 □□□□□□ 出生日期:年月日 身份证号码□□□□□□□□□□□□□□□(其他证件号码请顶格填写并注明证件名称) 工作单位 电话或寻呼 受益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与被保险人关系 投保事项 险种名称 保障类别 保额或份数 费率或缴费标准 被保险人职业加费 暂收保险费

基本险 ¥:附加险 ¥: ¥:

¥: 暂收保险费合计:(大写) 万仟佰拾元角分¥: 缴费方式:年缴□半年缴□季缴□月缴□ 缴费期限:趸缴□10年缴□15年缴□20年缴□30年缴□其他□ 领取方式; 定期□一次性□月领□领取年龄: 领取形式:自领□银行转账□账户姓名:账号:□□□□□□□□□□□□□□□□□□□□□□ 缴费形式 首期 集体缴费□ 个人缴费□ 现金□支票□(支票号:)委托银行转账□ 账户姓名:账号:□□□□□□□□□□□□□□□□□□□□□□ 续期 集体缴费□

个人缴费□ 现金□支票□(支票号:)委托银行转账□ 账户姓名:账号:□□□□□□□□□□□□□□□□□□□□□□ 被保险人是否投保过或正在申请其他人寿保险:是□否□ 承保公司 险种名称 份数或保额 承保日期 保单现状态 备注 其他声明

财富人生B款产品说明书

《泰康财富人生B款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产品说明书风险提示:本产品为分红型保险,红利分配并非是确定的,也可能为零。 在本说明书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在保险单上签章的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本产品”指“泰康财富人生B款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产品,“本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泰康财富人生B款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保险合同”,“被保险人”指本合同的被保险人。 一、产品性质 本产品为分红型保险。分红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将其实际经营成果优于预定假设的盈余,按一定比例向投保人进行分配的人寿保险产品。在发达国家已运用两百多年的分红保险,作为抵御通货膨胀和利率风险的主力险种,其主要优点在于分红保单不但能够提供传统保单下的保障功能,还可以给投保人提供分享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果,即参加保险公司投资和经营管理活动所得盈余的分配的机会。本公司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决定红利的分配。 二、产品特色 ☆给付快领取久收益多保障全 三、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持续保险金 在约定的本合同交费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每一个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生存,按保险费的2%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持续保险金。 如您选择一次性交纳保险费,我们将不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持续保险金。 ?特别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每交满5年保险费后的首个本合同年生效对应日生存,按保险费的50%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特别保险金。 如您选择一次性交纳保险费,我们将不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特别保险金。 ?生存保险金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后的首个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不含该日) 前,被保险人在每一个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生存,我们按保险金额的10% 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生存保险金。 2、自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后的首个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含该日)起,被保险人在每一 个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生存,我们按保险金额的20% 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生存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我们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数额为: 1、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不含该日)前身故,身故保险金的数额等于您已交纳的本 合同的累计保险费数额; 2、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含该日)至年满60周岁后的首个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不 含该日)之间身故,身故保险金的数额等于您已交纳的本合同的累计保险费数额的110%; 3、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60周岁后的首个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含该日)至年满79周岁后 的首个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不含该日)之间身故,身故保险金的数额等于保险金额的4倍扣除生存保险金受益人在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后的首个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含该日)后已领取的生存保险金; 4、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79周岁后的首个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含该日)之后身故,身故 保险金的数额为零。 ?一次性领取选择权 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60周岁后的首个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仍生存,生存保险金受益人可以

新华保险产品保险责任

吉庆有余 保险类别(按保险责任):两全保险适用人群:凡出生满六个月以上、六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缴费方式:年交,与保险期限相同保险期限:10年、15年、20年、30年 产品特色:期内身故全残寿险保障,分红增额,满期一次性给付完整的大笔资金,保障家庭生活方方面面,规划特定期限子女教育、养老、购房换新居、二次创业的资金安排。 强制积累,规避风险,有效理财。 保险责任: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满期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期满,本公司按有效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二、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1、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内被保险人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本公司按本合同初始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不包括被保险人因健康及职业类别等原因所增加的保险费),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后被保险人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本公司按有效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2、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本公司按本合同有效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保单红利 本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末对该会计年度的分红保险业务进行核算,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际经营状况,按照保险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确定红利分配方案。若确定有红利分配并经保险监管机关认可,本公司将进行红利分配。 本合同的红利分配形式包括年度红利和终了红利。 一、年度红利 年度红利的分配方式为: 保单生效对应日不在“年度红利公布等待期间”的,本公司将在该保单生效对应日的前一生效对应日有效保险金额的基础上,按照最近一次已公布的分红率,在该保单生效对应日增加本合同有效保险金额。 保单生效对应日在“年度红利公布等待期间”的,本公司将在该保单生效对应日的前一生效对应日有效保险金额的基础上,按照最近一次将公布的分红率,在该分红率公布日增加本合同有效保险金额。但在此期间,如发生保险事故或者进行本合同项下的有关变更,涉及分红率时,本公司将适用最近一次已公布的分红率。 保单生效对应日与分红率公布日为同一天的,适用该公布日公布的分红率。 前述“年度红利公布等待期间”指某一会计年度末(分红率核算日)至该分红率公布日的期间(不包括该公布日)。 二、终了红利 终了红利分为三种: 1、满期生存红利

最新泰康人寿《泰康鑫泰年金保险》条款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泰康鑫泰年金保险条款 阅 读 指 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凡条款已有约定的,以条款约定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 签收本合同且我们收到首次保险费的次日零时起10日(即犹豫期)内您若要求解除合同, 我们仅扣除工本费........................................................... 1.4 ? 本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2.4 ? 您有按本合同约定申请保单贷款的权利..........................................5.2 ? 您有解除合同的权利..........................................................7.1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5 ? 保险事故发生后请您及时通知我们..............................................3.2 ? 您应当按时交纳保险费........................................................4.1 ? 解除合同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7.1 ?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8.1 ?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9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条款目录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1.2 合同成立及生效 1.3 投保年龄 1.4 犹豫期 2. 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保险金额 2.2 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 2.3 保险期间 2.4 保险责任 2.5 责任免除 3. 保险金的申请 3.1 受益人 3.2 保险事故通知 3.3 生存类保险金领取方式 3.4 保险金申请 3.5 保险金给付 3.6 宣告死亡处理 3.7 诉讼时效 4. 保险费的交纳 4.1 保险费的交纳 4.2 宽限期 5. 现金价值权益 5.1 现金价值 5.2 保单贷款 5.3 减保 6. 合同效力的中止及恢复 6.1 效力中止 6.2 效力恢复 7. 合同解除 7.1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8. 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8.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8.2 我们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8.3 年龄性别错误 8.4 未还款项 8.5 合同内容变更 8.6 联系方式变更 8.7 争议处理 8.8 保险事故鉴定 9. 释义 9.1 合法有效 9.2 保单年度 9.3 保险费约定交纳日 9.4 周岁 9.5 有效身份证件 9.6 现金价值 9.7 毒品 9.8 酒后驾驶 9.9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9.10无合法有效行驶证 9.11 机动车 9.12 欠交保险费的次数 9.13 与保险金额减少部分相对应的现金价值 泰康人寿〔2014〕年金保险075号

《新人培训手册》第三章寿险核保核赔基础知识

新人培训手册》第三章:寿险核保核赔基础知识 第一节寿险核保知识 一、寿险核保的定义 寿险核保是指保险人对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职业、经济能力、投保动机等因素做危险程度的评估,决定是否承保及确定适当承保条件的过程和方法,又称“危险选择”,俗称“核保”。 二、寿险核保的目的 1、有利于商业寿险公司避免市场风险 每一名客户投保时,都会做出不利于保险公司的选择,这种选择称为逆选择。比如年青人选择投保生存保险,老年人选择投保死亡保险。 此外,有一些人在投保过程中企图利用寿险得到不法的利益,这种不纯的投保动机,称为道德风险。比如,投保人在投保时,故意隐瞒病情,或虚报年龄等。 2、有利于商业寿险公司永续经营 保险公司经营的目的是为了盈利,保险公司的主要利润来源于“三差” ,即“死差益”、“利差益”、“费差益”。如果让那些有逆选择或道德风险的人获得保险,公司的盈利就得不到保障。 核保人员的职责就是使保险公司承保的被保险人的实际死亡率低于精算部门测定的费率时依据的预定死亡率,良好的危险选择可使公司产生死差益,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提高市场竞争力。 3、有利于客户获得真正公平的待遇 通过核保,可以维护客户之间的公平。相同的保费,要得到相同的保障才合理;而身体不健康,甚至已经患了重大疾病的人,交同样的保费,获得保险赔付的机会高,甚至达到100% ,对于身体健康者,这是不公平的。 三、寿险投保规则 以中国平安保险公司个人寿险投保规则为例。 1、一般投保规则 一般投保规则是投保个人寿险业务的一般性要求和规则,对于每一被保险人,无论投保何种险别,或投保几种险别,均应符合该规则。

例如,投保年龄的确定:无论投保何种险别,或投保年龄按实足周岁年龄确定。 2、特殊投保规则 特殊投保规则是投保个人寿险业务的特别规定和准则,被保险人在投保个人寿险时,应在符合一般投保规则的条件下符合特殊投保规则,并且对特殊投保规则中各项要求和规定应同时满足、符合。 例如,重大疾病保险的投保规则要求,凡患有任何一种或几种重大疾病的被保险人,一律拒保重大疾病保险。 该投保规则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遵循的一些规则,对于保险人则为核保规则,是决定是否承保的根据和确定承保条件的标准。 四、核保工作流程 1、第一线的核保 业务员的选择在整个危险选择中,占最重要的地位,因为在业务拓展过程中,直接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接触,对其情况最了解,尤其是免体验,业务员扮演尤为重要的角色。 稳定经营:通过良好的一线核保,保险公司可获得大量良质契约,达到稳健经营的目的。 提高效率:遇到劣质客户,可在一线时就拒之门外,避免二、三、四次选择浪费时间和人力。 拓展市场:可以规范经营,减少合同纠纷,提高公司的声誉,创立品牌。 我国的《保险法》第16 条规定: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从《保险法》的规定可以看出,业务员在与客户接触时,肩负着重要使命。 第一次核保有以下四个步骤: 面晤一观察一询问一报告 在进行第一次核保时,业务员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要亲自见被保人,了解投保动机及被投保人的职业与经济能力、生活习惯与环境因素等,以排除道德风险。 (2)了解被投保人的健康状况,如体形、脸色、精神状态、步态等,对不正常的状态都应注意。

平安财富人生团体年金保险万能型

附件1-12: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年金保险A款(2018版) 产品说明书 -94-

产品特色 一、个税递延,政策优惠 个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限额据实扣除,到养老年金领取时再进行交纳,实现个人税收递延。 二、终身保障,领取便捷 提供养老年金、身故和身体全残保障,提供多种类型的终身或者定期领取方式。 三、收益固定,确保安全 (一)本产品是收益确定型保险产品,产品账户按照保证利率年利率3.5%进行增值; (二)产品账户收益确定,有效降低通货膨胀,同时兼顾养老保障。 四、定期结算,账户透明 (一)根据保证利率结算产品账户利息,并将结算利息等额计入产品账户价值,清晰掌握产品账户增值状况; (二)本公司每月至少结算一次,原则上每月1日为结算日,充分了解产品账户变动情况。 五、产品自由转换,满足风险偏好 根据自身投资风险承受能力,可实现税延养老险产品各类型之间的自由转换。 保险责任 -95-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养老年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本公司根据被保险人在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的产品账户价值,按投保人指定的养老年金领取方式及投保时本公司提供的养老年金领取标准表,确定被保险人每月(或每年)养老年金领取金额,养老年金领取方式及领取金额将在领取凭证上载明。被保险人开始领取养老年金后,本公司注销产品账户,并按被保险人选定的领取方式按期给付养老年金,同时按税延政策规定从当期给付的养老年金中扣除应纳税款。 本公司提供的养老年金领取方式为保证返还账户价值终身月领(或年领)、固定期限15(或20)年月领(或年领):1.保证返还账户价值终身月领(或年领) 在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及其后每月(或每年)的对应日,如被保险人生存,本公司按确定的领取金额给付养老年金,并按税延政策规定扣除当期给付的养老年金对应的应纳税款,直至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全残。如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全残时,本公司已给付的养老年金总和(扣除应纳税款前)小于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的产品账户价值,本公司按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的产品账户价值与已给付的养老年金总和(扣除应纳税款前)的差额一次性给付,并按税延政策规定扣除对应的应纳税款,本合同终止。 -96-

方案一 泰康健康有约团体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方案一——泰康健康有约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一、什么是健康有约终身重大疾病保险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答:健康有约终身重大疾病保险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是一款费用低、保障高、保障全,并且涵盖60种重大疾病和26种轻症的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保障终身,可有效弥补因重大疾病带来的家庭经济困难。 二、健康有约终身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险责任有哪些? 答:包括1、重大疾病; 2、身故责任; 3、轻症。

1、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内经医院初次确诊非因意外伤害导致罹患本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者多种),保险公司支付被保险人已交纳的保费数额,保险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经医院初次确诊因意外伤害或者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后非因意外伤害导致罹患本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者多种),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保险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2、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内非因意外伤害身故,保险公司支付受益人已交纳的保险费数额,保险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者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后非因意外伤害身故,保险公司按保额给付保险金,保险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3、轻症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内经医院初次确诊非因意外伤害导致罹患本合同所定义的轻症(无论一种或者多种),保险公司支付被保险人已交纳的保险费数额,保险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轻症保险责任终止,重疾保险继

续有效。 被保险人经医院初次确诊因意外伤害或者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后非因意外伤害导致罹患本合同所定义的轻症(无论一种或者多种),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的20%给付保险金,保险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轻症保险责任终止,重疾保险继续有效。 3、责任免除 因下列第(1)至第(7)项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因下列第(2)至第(10)项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本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责任:(1)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若曾复效,则自本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2)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3)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者注射毒品;

保险实训一作业答案

实训一 人寿保险产品解读与分析 项目一定期寿险产品解读 案例一、国寿祥福定期寿险 读完后请回答以下问题: 1.一份保险产品有哪些基本条款分别说明哪些内容 答: 第一条保险合同成立、生效和保险责任开始 第二条首期后保险费的交付、宽限期间及合同效力中止 第三条合同效力恢复(复效) 第四条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第五条受益人 第六条保险事故的通知 第七条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 第八条借款 第九条欠款扣除 第十条合同内容变更 第十一条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 第十二条年龄计算及错误处理 第十三条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 第十四条投保人解除合同的处理 第十五条争议处理 第十六条释义 2.为什么基本条款中部分条款要突出标明 答:包含当事人的免责内容。 3.该条款在满足什么条件时保险公司将予以赔付什么情况下不赔付 答: 赔付: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 一、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导致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导致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不赔付: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但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体高度残疾的,本公司向被保险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4.该条款将在何时中止,何时可复效何时合同终止 答: 1)投保人未按规定日期交付保险费的,自次日起六十日为宽限期间;超过宽限期间仍未交付保险费的,本合同效力自宽限期间届满的次日起中止。 2)在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投保人可填写复效申请书,并提供被保险人的健康声明书或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书,申请恢复合同效力。经保险公司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自投保人补交所欠的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的次日起,合同效力恢复。 3)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双方未达成协议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保险赔付达到保险金额时合同终止 5.当被保险人购买保险2年后自杀能否获得保险赔付 答:可以获赔 6.若投保2年内,被保险人发现年龄少填了1岁,保险公司该如何处理2年后发现该如何处理 答:、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本公司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或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公司有权在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三十日内解除本合同,并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但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除外。7.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该如何处理故意不如实告知该如何处理 答: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公司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项目二终身寿险产品解读 1.该条款何时可获得赔付如何赔付

中国人寿幸福一生保险计划书

《中国人寿幸福一生保险计划书》 尊敬的梁小姐:您好! 现代人普遍面临的问题是:“靠谁养老?”答案似乎是唯一的,自己养自己。因为“养儿防老”已经不合时宜了,我们不能指望我们的孩子将来赡养四个老人。 在所有先进发达的国家,养老计划是所有富人最关心的理财目标。我们今天努力工作,生活丰富多彩,轻松享受时尚自由的高品质生活。退休之后如果要保持生活品质不下降,要能够有尊严地活着,要在有闲的时候还要有足够的钱,使自己能精彩、舒适、稳定、坦然地生活,就需要及早规划,为养老做好计划。虽然对于您来说,养老还是比较遥远的话题,但如果趁着年轻交费低早做打算,可以让晚年生活锦上添花。理财有各种方法,人寿保险是其中一种重要方式。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相结合,能为您营造潇洒人生,创造一个金色晚年。 中国人寿是我国最大的商业寿险公司,在我国寿险市场上一直处于主导地位,是中国保险业唯一一家进入世界500强的企业,在世界知名的<《欧洲货币》杂志组织进行的2003年度亚洲企业评选中,被评为亚洲最好的保险公司。中国人寿2003年顺利完成股份制改革,并凭借其优良的资产和强大实力成为我国第一家在香港和美国同时上市的金融企业。相知多年,值得托付,选择中国人寿您将得到很好的保障和优质的服务。 以上各个险种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鸿寿年金分红保险》保额10万元,每年交费8700元,交20年。保障期到80岁 保险利益: 1.合同期内人身保障20万元; 2.55岁开始,每年领取养老金5000元,领到80岁,共领24次,领取12万元; 3.80岁合同期满,一次领取祝寿金20万元; 4.每年领取红利,红利随经济发展和投资期的延长而增长,红利领取到80岁。 二、《康宁终身寿险》保额5万元,风险保额3倍,即15万元。每年交费3750元,终身保障 保险利益: 1.重大疾病保险金10万元; 2.高残保险金15万元; 3.身故保险金15万元。 三、《附加住院医疗保险》保额1万元,每年交费330元 保险利益: 1、在合同生效90天后,因病住院,自住院日起90天内的医疗费按比例报销(例如药品 75%,住院费85%,治疗费80%,检查费75%,材料费75%),一年累计最高报1万元。 2、因意外伤害住院,及第二年续保,不需要观察期。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寿险 1

泰康鑫瑞人生保险合同条款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泰康鑫瑞人生保险合同条款 篇一:《泰康健康人生两全保险》条款 泰康健康人生两全保险条款 阅读指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签收本合同之日起10日(即犹豫期)内您若要求退保,我们仅扣除工本费...........1.4 ????本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2.3????您有按本合同约定申请保单贷款的权利..........................................5.2????您有退保的权利................................................. .............7.1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4?? ??保险事故发生后请您及时通知我们..............................................3.2 ????您应当按时交纳保险费................................................. .......4.1????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7.1????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 .........8.1????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 (9)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条款目录 1.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1.1合同构成1.2合同生效1.3投保年龄1.4犹豫期 2.我们提供的保障2.1保险金额2.2保险期间2.3保险责任2.4责任免除 3.保险金的申请3.1受益人 3.2保险事故通知3.3保险金申请3.4失踪处理 3.5保险金申请时效 4.保险费的交纳 4.1保险费的交纳4.2宽限期 5.现金价值权益5.1现金价值5.2保单贷款

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基本管理办法

37《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基本管理办法》平安 第一部分基本管理………….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业务人员的聘用及异动………………...…… 第三章业务人员的工作职责………….…………………; 第四章业务人员日常管理…………….…………………; 第五章业务人员的品质管理办法………….……………; 第六章组织归属………… 《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基本管理办法》平安 第一部分基本管理………….……………….…………………5-48第一章总则………………………….…………………………5-8第二章业务人员的聘用及异动………………...……………9-20第三章业务人员的工作职责………….……………………20-23第四章业务人员日常管理…………….……………………23-34第五章业务人员的品质管理办法………….………………34-44第六章组织归属…………………………….………………45-48第二部分业务人员的福利……………………………………49-54第一章业务人员的三项基本福利………….……………….49-49第二章养老公积金………….………………………………50-50第三章基本养老补贴…………………………………………50-51第四章长期服务奖……………………………………………51-54第三部分业务人员的待遇…………………………………54-98 第一章待遇基本规定……………………..……………….54-56第二章 A类机构业务人员待遇…….………………………56-70 第三章 B类机构业务人员待遇………..……………………70-84第四章 C类机构业务人员待遇…………..…………………84-98第四部分业务人员的考核……………………………..……98-141

卓越财富(2007)终身寿险(万能型)条款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泰康卓越财富(2007)终身寿险(万能型)条款阅读指引 本阅读指引旨在帮助您(投保人,以下含义同)理解《泰康 ..........................卓越财富 ....(2007) ......终身寿险 ....(万能型)条款》, ......... 本合同内容以条款具体约定为准。 ...............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您为之投保的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合同提供的保障·····················1.1 签收本合同之日起10日(即犹豫期)内您可以按本合同的约定要求退还保 险费·····················································3.12 您有按本合同约定退保和部分领取的权利······················2.11,3.12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发生本合同约定的免除责任情形之一的,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1.2 您应当如何缴纳保险费·········································2.5 您在部分领取时需遵照本合同的相关约定···························2.11 如何计算您的保单账户价值·····································2.12 您有及时向本公司通知保险事故的义务·····························3.4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3.9 退保和部分领取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2.10 本合同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请您注意释义····················3.20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条款目录 一、保险责任及免除责任 1.1 保险责任 1.2 免除责任 二、保单账户 2.1 万能账户 2.2 保单账户 2.3 结算利率 2.4 保单账户最低保证利率2.5 保险费 2.6 基本保险费和追加保险费 的分配 2.7 持续奖金 2.8 死亡风险保险费 2.9 保险单管理费 2.10 退保费用的收取 2.11 保单账户价值的部分领 取 2.12 保单账户价值 2.13 年金转换选择权 2.14 保单账户价值不足的情 况 三、一般条款 3.1 保险合同的构成 3.2 保险期间 3.3 保险金额 3.4 保险事故通知 3.5 保险事故鉴定 3.6 保险金的申领 3.7 索赔时效 3.8 失踪处理 3.9 如实告知 3.10保险合同效力中止 3.11保险合同复效 3.12合同解除 3.13 保险合同终止 3.14年龄计算和错误处理 3.15 受益人指定和变更 3.16 合同内容变更 3.17 地址变更 3.18 争议处理 3.19 货币单位 3.20 释义

泰康人寿财富人生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销售话术

泰康人寿财富人生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销售话术 默认分类2010-07-02 19:53:34 阅读253 评论0 字号:大中小 高端客户 业务员:王总您好,您一直都很忙见您一面真不容易! 客户:确实很忙 业务员:能结识到您这样的成功人士感到非常荣幸。 客户:哪里 业务员:您看您的办公室布置的就很与众不同,比较优雅舒适。 客户:你太会讲话了,你有什么事? 业务员:今天来拜访您,向您讨教成功的经验。顺便告诉您一个好消息 客户:什么消息?不是保险吧?(对保险有抵触情绪) 业务员:您真聪明,像您这么成功的人不会排斥保险的!只是不关注而已。 我们公司为了迎世博回馈广大新老客户特隆重推出一款市场上绝 无仅有的爱心产品给您介绍一下。(介绍产品) 客户:存在你那回报太少了。 业务员:王总,您是一个办事果断,敢想敢做的人。存钱还需要考虑吗?您一年赚100万和105万区别不大是不是?只要把零头拿出来就可以拥有一个避税功能的账户,让您的资金安全增值,不是更好吗? 客户:哦,回头再说吧 业务员:您还有什么顾虑?现在存还可以享受迎世博大礼。您身份证在吗? 客户:还是回去商量一下 业务员:王总您真会说笑,存钱还要商量吗? 客户:现在忙没有时间办 业务员:没事的,现在只是帮您填写一下资料,在这边签字就可以了。 业务员:王总你说的对,但风险与利润并存的。保险公司是让您的资产保值增值,它与风险

投资是有区别的。李嘉诚那么有钱,还买了千万保险,况且保险还是世界上唯一可以起到避税功能的产品,您说是吗? 客户:(沉默) 少儿市场话术:(拓展客户) 业:张大哥你好,看你孩子聪明活泼,真是可爱,以后一定会很有出息的。 客:呵呵,谢谢。 业:不过现在培养一个孩子的花费真的很多,你说是吧? 客:是啊,是啊。 业:像你这样有爱心的家长,一定为孩子准备了充足的教育金吧? 客:还没有考虑那么多 业:可孩子以后面临的压力比我们更大,我们做父母的有责任为孩子提前 做好准备,也是为我们以后减轻负担,你说是吗? 客:说得也是,可。。。 业:今天来就是要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们公司为迎接世博会,特推出一 款少儿全能保障帐户,一份投入,五个帐户,七重受益。 客:有这么好的事啊? 业:给我五分钟时间,让你了解一下。(拿出展示资料)五个帐户是。。。 有这七重受益。。。 客:沉默(或看资料) 业:那你是每月存1000还有是2000? 客:我现在没有那么多钱 业:现在大家都不会把太多现金放在家里,今天你只是帮孩 子开一个帐户(促成动作,拿转帐协议等) 客:这么多钱。。。 业:实际上不是我们现在交的多而是未来孩子要花费的更多。 最长交10年有送又有奖还能分红,重要的还赠送豁免, 又给保险上了个保险,况且这也是作为父母的一份责任。 客:这样吧,我再看看

泰康团体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泰康团体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阅 读 指 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 ........投保人 ...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 投保人拥有的重要权益 本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2.4 投保人有退保的权利..........................................................6.1 投保人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1年......................................................2.2 在某些情况下,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2.5 保险事故发生后,请投保人及时通知本公司......................................3.2 投保人有如实告知的义务......................................................7.1 本合同对重大疾病进行了明确定义,请投保人仔细阅读 (8) 本公司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 (9)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投保人的权益,请仔细阅读本条款。 条款目录 1. 合同的订立 1.1 合同构成 1.2 合同成立及生效 1.3 投保年龄 2. 提供的保障 2.1 保险金额 2.2 保险期间 2.3 等待期 2.4 保险责任 2.5 责任免除 3. 保险金的申请 3.1 受益人 3.2 保险事故通知 3.3 保险金申请 3.4 保险金给付 3.5 诉讼时效 4. 保险费的交纳 4.1 保险费的交纳 4.2 宽限期 5. 合同效力的中止及恢复 5.1 效力中止 5.2 效力恢复 6. 合同解除 6.1 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7. 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7.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7.2 年龄性别错误 7.3 被保险人变动 7.4 合同内容变更 7.5 联系方式变更 7.6 争议处理 8. 重大疾病定义 9. 释义 9.1 保险费约定交纳日 9.2 周岁 9.3 医院 9.4 初次确诊 9.5 意外伤害 9.6 毒品 9.7 酒后驾驶 9.8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9.9 无有效行驶证 9.10 机动车 9.11 感染艾滋病病毒或者患艾滋病 9.12 遗传性疾病 9.13 先天性畸形、变形或者染色体异常 9.14 未满期净保险费 9.15 有效身份证件 9.16 专科医生 9.17 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9.18 语言能力或者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 9.19 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 9.20 永久不可逆

投保规则

目录 1、人保福综合保障计划产品规则 2、无忧人生产品规则 3、人保福/无忧老客户投保优惠规则(特定时段执行) 4、未成年人投保要求(含差异化财务及生调规则)(20180419执行) 5、百万畅行和百万B款产品规则 6、富贵一生产品组合规则 7、安心呵护四款产品投保规则 8、金色前程教育年金产品组合投保规则 9、核保规则重点提示 10、父母之外的其他履行监护职责的人为未成年人投保相关规定

核保时效提速提示: 1、百万产品:请关注被保险人年龄、收入和自驾车保额的匹配关系(18-50岁,累计自驾车保额不能超过年收入20倍;51-60岁,不能超过10倍) 2、职业填写:无固定职业、无业人员、家庭主妇为特殊职业人员,有保额的限制,请准确填写被保险人职业,如特殊职业人群,请注意限额。 3、影像问题:如核保人员已下信件,说明影像不规范(照片翻拍、影像模糊、未拍摄正面规范影像等),要求撤件,请按信件提示要求规范操作。 4、既往病史:客户告知既往病史的,请同时提供既往病史的就诊资料,如有手术的,务必提供病理报告以及投保前半年内的复查资料,如无资料的,请在投保单上明确说明无资料情况,利于核保人员直接下发调查和体检信件。 5、3周岁以下(不含)未成年人投保:除投保资金型、养老型产品外,其他所有保险产品均将转入人工核保,需要提供被保险人出生证明和健康问卷。如健康问卷已填写好,请直接拍摄投保,原件拿回柜面补充扫描并归档。 6、未成年人签名: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签名处必须为父母签名,切勿签署被保险人姓名。

一、人保福综合保障计划产品规则 保险(B 款)不可同时投保。 填写样本 注:一张投保单填写产品名称不得超过9个 核心系统

泰康财富人生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 0岁

投保 案例二:投保险种: 泰康财富人生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 投保人:张先生被保险人:张先生儿子投保年龄: 0岁 性别:男交费期间: 10年 领取方式:年领投保份数: 10份 红利领取方式: 累积生息年交基本保险费:10000 元 持续保险金 给付 在交费期间内,张先生儿子在每一个保单生效对应日生存,都可领 取200元的持续保险金,到交费期间结束,共可领取9次。 特别保险金 给付 张先生儿子在每交满5年基本责任保险费后的本合同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生存,都可领取5000元特别保险金,共可领取2次。 生存保险金 给付 1、张先生儿子于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每一年的年生效对应日生存, 都可领取1560元生存保险金,至年满60周岁后的本合同的首个年生 效对应日之前,共可领取59次。 2、张先生儿子于年满60周岁的本合同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起(含 年满6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在每一年的年生效对应日生存,都 可领取3120元生存保险金,直至终身。 生存类保险 金累积生息 账户 张先生也可选择生存金累积生息账户,将不用的生存金复利计息,提高资金效率,根据需要随时提取;如果期间不领取,60岁时生存 金累积生息账户余额为312428元(假设累积利率3%),保单累积红 利为305809元(高档),合计收益为618237元;80岁时生存金累 积生息账户余额为648116元(假设累积利率3%),保单累积红利为 591535元(高档),合计收益为1239651元。 身故保险金 给付 如果张先生儿子在本合同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至60周岁后的本合同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之间身故,身故保险金的数额等于已交纳的本 合同基本责任的累计保险费数额的110%,本合同终止。 如果张先生儿子在60周岁后的本合同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含年满6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至79周岁后的本合同的首个年生效对应 日之间身故,身故保险金的数额等于基本责任保险金额的4倍扣除生 存保险金受益人在被保险人60周岁后的本合同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 (含年满6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后已领取的基本责任的生存保险 金,本合同终止。 如果张先生儿子在在年满79周岁后的本合同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含年满79周岁后的本合同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之后身故,身故 保险金的数额为零。 一次性领取 选择权 如果张先生儿子在年满60周岁后的本合同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仍生存,可以选择一次性领取生存保险金56160元,本合同终止。 上述选择权,需要在被保险人生存至60周岁后的本合同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前30天内行使。 投保人意外 身故豁免保 险费 如果张先生在交费1年时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该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张先生在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身故,我们将豁 免张先生应交纳的本合同的基本责任保险费9万元。 投保人意外 高残豁免保 险费 如果张先生在交费1年时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该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张先生在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造成本合同所 指的高残,由双方认可的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证明符合本合同所 指的高残,我们将豁免张先生应交纳的本合同的基本责任保险费9万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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