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日常行为规范及考核办法
职工日常行为规范及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职工行为,体现职工良好精神风貌,加强职工日常行为管理,提高职工素质,营造一个高效、文明、和谐的工作环境,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职工日常行为规范
第二条工作文明用语
1、工作中与人交流须说文明用语:与人相遇须说问候语,得到他人的帮助须说感谢语,请求别人帮助须说请求语,请求别人谅解须说抱歉语,与人道别时须说告别语。
2、工作岗位上不得叫他人小名、绰号、不得说脏话;不得给他人起污辱性绰号。
3、工作中接听电话时应先说问候语,然后自报单位或部门,不得言语粗鲁;通话时要简明扼要,不得闲聊;与领导或上级部门通话时,语言需得体,表达要简练准确。
第三条工作着装规定
1、职工进入作业现场,须一律着成套新式工作服(长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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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每年6月——9月,两级机关人员在室内办公场所须着成套新式夏装。
3、每年11月——次年4月,选择着成套新式秋装(工作服)或新式冬装(羽绒服、棉袄),内衣可自行搭配,但须整洁、得体。
4、每年5月、10月可自行选择着成套新式秋装(工作服)、成套新式夏装或新式西服裤配白衬衣。
5、参加公司班组长大会、生产计划会、安全例会,每年6月——9月,须统一着成套新式夏装;每年10月——次年5月,须统一着成套新式西服,内穿白色衬衣,着深色皮鞋。
6、着西服须内穿白色衬衣,着深色皮鞋,白衬衣下摆须扎于裤内,如白衬衣外穿,须扣住袖口纽。
7、参加其他临时组织的大型活动时,须按照通知要求统一着装。
8、公司炊事员、电焊工等特殊工种,在岗位工作时间,按照岗位服装规定着装。
9、严禁私改工作服样式。
第四条工作行为规范
1、工作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得擅见亲友、推销人员或让其他闲杂人员进入工作场所。
2、工作时间不得在办公室、工作室闲聊或喧哗。
3、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清理办公场所、作业现场。
4、未经本人同意,不得随意翻看他人文件资料。
5、借用他人或公司物品,使用后应及时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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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作时间接听私人电话不得超过5分钟。
第五条就餐行为规范
1、职工须在食堂餐桌就餐,就餐时应注意维护环境卫生,不得将饭菜带入工作场所(三大班人员遇有特殊情况除外)就餐。
2、职工在食堂就餐时应按先后顺序自觉排队买菜、打饭;不得插队,大声喧哗。
3、职工用餐完毕,应将剩余饭菜倒入泔水桶,碗碟、筷子、托盘按指定位置摆放。
第六条会议行为规范
1、参加重要会议时,应按会议通知提前5分钟到场;大型会议时,须列队入场的应严格遵守。
2、参加会议前应将手机设置为振动或静音状态,非紧急情况不得接听手机,必须接听手机的须到会议室外接听。
3、会议进行中坐姿应端正,注意力集中;会议期间禁止睡觉、交头接耳,看与会议无关的书报杂志、玩手机等。
4、会议结束后,与会人员及时整理桌椅并将座椅推放至原位置,指定人员应及时关闭灯光、音响、清洁地面、关好门窗。
第七条劳动纪律行为规范
1、职工应严格遵守公司考勤管理刷卡规定并在规定时间段刷卡,刷卡拍照时保持正面免冠、图像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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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职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3、纸质考勤须由职工本人签字。
4、当班要严守工作岗位,严禁串岗、睡岗、脱岗;当班期间不得在工作场所之外逗留,一经发现视作串岗、脱岗。
5、轮班制职工必须按规定时间在岗位交接班,接班人未到岗,当班人不得离岗。
6、职工工作时间外出,除至作业现场参加检查、会议等与工作相关事项外,一律向部门负责人申请,获批并填写《职工外出审批登记簿》后方可外出。
7、职工原则上在公司食堂就餐,特殊情况经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外出就餐的,填写《职工外出审批登记簿》后方可外出,并按规定时间返回。
8、严禁代替他人刷卡。
9、严禁私自调班。
10、严禁旷工。
第八条其他行为规范
1、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禁止发表违背党的基本路线,否定四项基本原则,歪曲党和国家政策的言论。
2、禁止影响或损害集团、公司内部氛围或外部形象,破坏集团、公司和谐稳定的言行。
3、职工上班期间洗澡、就餐、体育锻炼应严格依照公司规定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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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执行,不得提前。
4、禁止浏览、访问非法网站,禁止看网络视频、玩网络游戏,禁止在网上炒股。
5、上班期间不得进行下棋、玩牌或其它娱乐行为(公司组织除外)。
6、对待客户、职工应礼貌热情、态度和蔼、诚挚周到,不得无故推诿、故意刁难客户、职工。
第三章考核办法
第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核减个人绩效50元/次。
1、违反第二条工作文明用语、第三条工作着装规定、第四条工作行为规范、第五条食堂就餐行为规范、第六条会议行为规范中任意条款的行为。
2、未在规定时间段刷卡、无刷卡头像或头像不清晰的行为。
第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核减个人绩效100元/次。
1、迟到、早退的行为。
2、纸质考勤非本人签字的行为,考核双方责任人。
3、洗澡、就餐、体育锻炼未按照公司规定时间执行的行为。
4、浏览、访问非法网站,观看网络视频、玩网络游戏、进行网上炒股的行为。
5、公司内进行下棋、玩牌及进行其它娱乐行为的(公司组织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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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核减个人绩效200元/次。
1、串岗、睡岗、脱岗行为。
2、轮班制接班人未到岗,当班人离岗的行为。
3、职工工作时间外出,未获得批准或未填写《职工外出审批登记簿》的行为。
4、客户、职工投诉的态度恶劣、故意刁难、无故推诿,经查证属实的行为。
第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核减个人绩效500元/次。
1、代替他人刷卡的行为,核减双方当事人。
2、私自调班的行为,核减双方当事人。
3、违反职工日常行为规范被上级单位检查发现的行为。
第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公司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岗位学习或待转岗等相关处理。
1、旷工行为。
2、一年内累计出现三次第十条、第十一条考核的行为。
3、违反职工日常行为规范,情节恶劣,影响或损害集团、公司形象的言论或行为。
4、影响或损害集团、公司内部氛围,破坏集团、公司和谐稳定的言论或行为。
5、散布或发生违背党的基本路线、否定四项基本原则、歪曲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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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国家政策的言论或行为。
第十四条其他相关考核办法
1、部门职工违反职工日常行为规范,部门主管、分管负责人根据职责范围承担累加制管理责任。
(1)少于50人的部门月度内发生违反职工日常行为规范的,部门主管、分管负责人核减绩效数额为职责范围内所有违规职工核减绩效数额之和。
(2)大于等于50人的部门月度内发生违反职工日常行为规范的:
a、部门主管负责人核减绩效数额为职责范围内第一起外(仅限核减绩效低于200元的行为)所有违规职工核减绩效数额之和。
b、分管负责人下属人员数量大于等于50人的,核减绩效数额为职责范围内第一起外(仅限核减绩效低于200元的行为)所有违规职工核减绩效数额之和。
c、分管负责人下属人员数量少于50的,核减绩效数额为职责范围内所有违规职工核减绩效数额之和。
2、部门内发生违反职工日常行为规范的行为且处以岗位学习或待转岗处理的,部门主管、分管负责人将核减绩效500元。
3、公司已对违反职工日常行为规范的责任人进行处罚的,禁止部门对责任人进行二次处罚。
4、针对违反职工日常行为规范的同一行为,部门先于公司检查发现并按照上述考核标准进行绩效核减的,将免除主管、分管负责人的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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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涉及安全管理、综合治理方面的违规行为将分别按照《安全管理奖惩规定》、《**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规定(修订版)》予以处罚。
第十五条本制度与其他制度冲突之处将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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