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户口转移政策

西安市户口转移政策
西安市户口转移政策

一、西安市改革户籍制度,调整迁入市区人口户籍准入政策的目标、原则和基本内容

(1)我市改革户籍制度,调整迁入市区人口户籍准入政策的目标是什么?

通过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调整迁入市区人口户籍准入政策,逐步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城市资源的人口承载能力相平衡,有利于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常住人口总量合理控制与结构、布局优化相结合的人口机械增长调控体制;逐步建立和完善人口资源市场配置和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的运行机制;逐步把户籍人口的迁入纳入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的轨道。

(2)我市改革户籍制度,调整迁入市区人口户籍准入政策的原则是什么?

㈠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人文西安、活力西安、和谐西安的要求,坚持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㈡贯彻国务院关于“逐步改革现行户口管理制度,适时调整有关具体政策”的要求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精神,调整政策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并与我市正在进行的其他各项改革政策相衔接。

㈢实行合理调控人口总量、优化人口结构和促进人口合理分布的原则。

㈣实施有利于提高迁入人口质量、有利于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技能型人才,鼓励投资和纳税的准入政策,促进就(创)业与社会保障协调发展。

㈤以西安城市总体规划和人口发展规划指导户籍人口机械增长管理。

(3)我市改革户籍制度,调整迁入市区人口户籍准入政策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㈠改革城市人口机械增长调控管理办法,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人口资源市场配置和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全面取消了各类进城人口的计划指标控制,实行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和合法稳定职业为落户基本条件的准入制。大幅度放宽户口迁入市区的政策和条件,建立起规范、统一的户籍人口准入政策体系。

㈡按照逐步建立和完善人才资源市场配置和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的运行机制的要求,全面取消各类企业聘用各类人才的行政审批制,实行直接申报制。

㈢改革“农转非”制度,全面取消了“农转非”的指令性计划管理和行政审批。不再下达“农转非”计划,亦不再使用“农转非”《许可证》。各类符合迁入西安市区条件的人员(包括符合落户条件的农民工及其他持外地农业户口的人员),均可以直接迁转或登记为非农业户口。

㈣调整户籍准入政策与其他各项改革相衔接,其他各项社会经济政策与户籍制度改革逐步配套。

㈤积极探索在全市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近几年,二环以内农村村民,通过“城中村”改造,全部转为城市居民,按城市居民的标准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劳动人口纳入城市劳动力就业管理。规划区范围内人均土地不足三分的农民,也就地转为城市居民。

二、申办户籍准入的基本要求和职责分工

(4)申请户籍迁入西安市区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调整我市户籍人口准入政策若干意见和迁入市区人口户籍准入暂行规定的通知》(市政发[2006]17号)有关规定,申请在西安市区落户人员需同时具备在本市“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和合法稳定的职业”

这两个基本条件;不同类别的申请人还应当具备《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口户籍准入暂行规定》及其相关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其他准入条件。

(5)迁入西安市区人员需要持哪些材料申请办理户口迁转手续?

根据《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口户籍准入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市政办发[2006]52号)第六条,凡符合《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口户籍准入暂行规定》和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准入条件,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市区的人员,应当根据申请理由,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迁入西安市区非农业户口的人员凭《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员准入证》和有关材料,向市公安部门申请办理户口迁转手续。

因婚嫁、收养等迁入西安市区农业户口的人员凭有关材料,向当地公安部门申请办理户口迁转手续,不核发《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员准入证》。

(6)申请在西安市区落户,分别向哪些部门申办《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员准入证》?

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口户籍准入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市政办发〔2006〕52号)、《关于批转市控制人口机械增长办公室关于委托有关部门核发准入证的请示的通知》(市政办发〔2006〕88号)和《关于实施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口户籍准入暂行规定补充规定的通知》(市政办发〔2006〕284号)等文件精神,《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员准入证》由市人控办负责统一印制、发放和管理;按照统一管理、归口核准办理的原则,由市人控办和受委托的省、市有关职能部门按分工核发。具体分工是:

省委组织部:(1)经公招、公选或经省委组织部批准调任、转任到本市市区内的省级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担任厅局级及以上领导职务的人员及其随迁家属子女;(2)经考试录用的由组织部门管理的国家公务员;(3)从外省市离休老干部异地安置到本市。

省人事厅:(1)经省人事厅批准到本市市区内省级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担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人员及其随迁家属子女;(2)经公开考试录用到省属单位的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其随迁家属子女;(3)省属单位引进的符合调动条件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及其随迁家属子女;(4)安置到本市市区内中央和省属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包括自主择业干部)及其随迁家属子女;(5)到本市市区内的中央、省属用人单位就业落户的西安市生源普通中专学校毕业生。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调入省属单位的符合调动条件的各类技能人才(即技术工人)及其随迁家属子女。

市委组织部:(1)经公招、公选或经市委组织部批准调任、转任到本市市区内的市、区属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担任县处级及以上领导职务的人员及其随迁家属子女;(2)经考试录用的由组织部门管理的国家公务员;(3)从外省市离休老干部异地安置到本市。

市人事局:(1)经公开考试录用到市、区属单位的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市和区属单位符合调动条件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及其随迁家属子女;(3)安置到本市市区内市、区属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包括自主择业干部)及其随迁家属子女;(4)到市和区(县)用人单位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研究生、本科生;(5)到市和区(县)用人单位就业或回原籍落户的本市生源高校大专(含高职)、中专毕业生;(6)从外省市退休干部异地安置回本市。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1)调入市、区属单位的符合调动条件的各类技能人才(即技术工人)及其随迁家属子女;(2)从外省市退休职工回本市。

省教育厅:(1)到中央、省属用人单位就业落户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研究生、本科毕业生;(2)到中央、省属用人单位就业落户的西安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含高职)毕业生。

市教育局:师范类毕业生到市和区属学校就业的。

市民政局:(1)军队复员干部、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及其随迁家属、子女;(2)军队移交地方安置的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及其随迁家属、子女;(3)军队移交地方安置的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及其随迁家属、子女。

市人控办:(1)市区内的普通高等院校(含科研院所)、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在国家和省招生计划内录取的不具有本市市区常住户口的学生;(2)成建制单位迁入人员;(3)被市区用人单位聘用但不通过调动迁入的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4)市区用人单位直接录(聘)用的非西安市生源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含高职)毕业生、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技工学校毕业生;(5)投资纳税人员;(6)外地政府驻西安办事处的工作人员;(7)国家指令性计划安置的人员。

市公安局:(1)依照有关规定调入或经考试录用到中央驻本市市区行政机构、企业事业单位的各类人员及其随迁家属、子女;(2)军队干部家属随军;(3)家庭团聚类(即三投靠)人员;(4)长期在西安市区就业,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并持有《房屋所有权证》的人员;(5)被收养人;(6)恢复户口的五类人员(包括在外地上学的西安市生源大中专毕业生超过两年回西安);(7)无户口人员;(8)需公安机关核准的其他人员。

三、西安市户籍准入政策

(7)符合哪些条件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可申请在西安市区落户?

《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口户籍准入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高级人才,可迁入本市市区非农业户口,其配偶、未婚子女和随其共同居住的父母可以随迁:㈠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㈡国家科技奖获得者。㈢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㈣进入国家级“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的人选。㈤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专家。㈥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㈦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术、技术带头人;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和国家级工程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㈧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一、二等奖科技成果的主要研制者。㈨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获得者。㈩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十一)博士后研究人员。(十二)省、市人民政府文件明确规定引进的其他高级人才。

(8)符合哪些条件的中级专业技术人才可申请在西安市区落户?

《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口户籍准入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被用人单位聘(招)用,按规定办理聘(招)用手续或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才,可迁入本市市区非农业户口,其配偶、未婚子女可以随迁:㈠拥有属于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㈡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㈢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或在国外留学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并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㈣本市市区内无法调剂解决并经省、市人事部门核准的其他特殊专业技术人才。上述人员中获博士、硕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研究生,可以“先落户后就业”。

中级专业技术人才所具有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须与所聘用单位的专业对口。

(9)户口在外省、市并已经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否申请在西安市区落户?

符合《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口户籍准入暂行规定》所规定的户籍准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已经退休,根据《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口户籍准入暂行规定》第十七条㈢、十八条㈡、十九条,如果其配偶(或子女)在西安市区具有常住户口和合法固定住所,或本人原具有市区非农业户口、父母在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且身边无子女或孙辈照顾的,可由配偶(或子女、或父母)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落户。

(10)符合哪些条件的技能人才(即技术工人)可申请在西安市区落户?

根据《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口户籍准入暂行规定》第十二条有关规定,依法与本市市区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并在本市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技能人才,可迁入本市市区非农业户口,其配偶、未婚子女可以随迁:㈠省级和行业(部级)技能大奖、技术能手称号获得者。㈡具有高级技师技术等级,年龄在50周岁以下。㈢具有技师技术等级,与本市市区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并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年龄在40周岁以下。㈣本市市区内无法调剂解决并经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的其他特殊技能人才。

(11)对各类公招、公选、考试录用和调任人员在西安市区落户有什么政策规定?

《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口户籍准入暂行规定》第十条规定:经公开考试被驻本市市区内的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正式录用的人员,可迁入本市市区非农业户口。

根据《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口户籍准入暂行规定》第十一条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经公招、公选或经中央和省、市组织、人事部门批准调任、转任到本市市区内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担任县处级及以上领导职务的人员,其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可以迁入本市市区非农业户口。

经公开考试被驻本市市区内中央和省、市、区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正式录用的人员,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12)哪些政策性安置人员可在西安市区落户?

《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口户籍准入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依照国家和省、市人民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安置到本市市区就业或落户的下列人员,户口可迁入本市市区:㈠军队转业干部。㈡军队复员干部、退伍义务兵和转业士官。㈢军队干部随军家属。㈣军队或地方离退休干部移交本市管理的人员。㈤国家指令性计划安置的人员。㈥省、市人民政府文件明确规定由本市安置的其他人员。上述人员符合政策规定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13)对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院校)、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学校学生落户有什么规定?

我市对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户口管理办法进行了深入改革。凡考入西安市区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招收研究生的科研院所和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入学时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转手续。对外地生源(含西安市的户县、周至县、蓝田县和高陵县)自愿选择迁转户口的学生,《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口户籍准入暂行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被驻本市市区普通高等院校(含科研院所)、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在国家和省、市招生计划内录取的非本市市区生源学生,入学时可迁入所就读学校不可市内迁移的学生非农业集体户口。

属本市市区生源的新生一律不迁转户口,农业户口的新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就地登记为非农业户口。

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军队单位聘用文职人员和军队院校无军籍学员户籍管理的几点意见》(市政办发[2008]51号):驻本市市区军队院校依照国家教育部和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招收的无军籍学员,其户籍管理按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学生户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各类技工学校的学生一律不迁转户口。

(14)对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落户有什么规定?

根据《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口户籍准入暂行规定》第八条和《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口户籍准入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科研院所)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与本市市区用人单位签订聘(招)用协议或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的,均可申请迁入本市市区非农业户口。

(15)对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往届毕业生落户有什么规定?

根据《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口户籍准入暂行规定》第八条和《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口户籍准入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往届毕业生已取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可参照《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口户籍准入暂行规定》第六条、第七条规定执行。

未取得专业技术职称,但已在本市市区用人单位就业并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的,可迁入本市市区非农业户口。

(16)对非西安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应届毕业生落户有什么规定?

根据《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口户籍准入暂行规定》第九条和《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口户籍准入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含高职)应届毕业生,与本市市区用人单位依法订立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的,可迁入本市市区非农业户口。

(17)哪些学校属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十五条和第十八条规定,“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指实施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不包括实施非学历高等教育的、非全日制的其他高等院校。具体是指纳入国家、省教育和发展改革部门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

(18)对“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如何理解?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是指:按照国家或省教育和发展改革部门下达的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招生,入学后依法注册学籍,完成规定的学业并取得毕业

证书和相应的学位证书,毕业离校时持有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核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或研究生)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人员。

(19)对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如何理解?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是指:毕业当年在规定时间内离校,按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到用人单位就业的毕业生;或未落实就业单位,按期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人事部门报到后等待就业的毕业生。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陕政办发[2002]105号)精神,毕业后一年内初次就业的毕业生,视同应届毕业生对待。

(20)对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往届毕业生”如何理解?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往届毕业生”,指《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19号)下发执行后,自毕业之日起超过一年才在西安市区就业并持有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核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或研究生)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毕业生;不包括在此之前毕业已按计划分配就业的毕业生,亦不包括在此之后按就业协议已在外省、市就业落户的毕业生,也不包括2002、2003和2004届毕业生毕业后到各地打工而将档案和户口保留在原就读学校超过两年的人员和2005届以后的毕业生毕业后到各地打工而将档案和户口保留在原就读学校超过一年的人员。这些人员均属社会在职人员。

(21)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能否申请落户?

根据《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口户籍准入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二条,参加国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取得本科毕业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的,可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对待。取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后一年内在西安市区初次就业的,可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超过一年在西安市区就业的,按引进专业技术人才的有关规定办理。

其他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不符合在西安市区落户条件。

(22)对非西安市生源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在西安市区落户有什么政策规定?

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口户籍准入暂行规定补充规定的通知》(市政办发[2006]284号):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与本市市区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并就业满2年以上,依法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实际缴费满1年以上的,可迁入本市市区非农业户口。

(23)对技工学校毕业生落户有什么政策规定?

根据《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口户籍准入暂行规定》第十二条(四)(五)(六)等有关规定,从驻西安市的技工学校毕业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可迁入市区非农业户口:(一)具有高级工技术等级,在本市企业连续就业满2年,依法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实际缴费满1年,年龄在35周岁以下。(二)具有中级工技术等级,在本市企业连续就业满3年,依法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实际缴费满2年,年龄在30周岁以下。(三)具有中级工以上技术等级的周至、户县、蓝田、高陵四县和本市市区农村生源应届毕业生。

(24)对农业户口人员(包括农民工)申请在西安市区落户有哪些政策规定?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口户籍准入暂行规定补充规定的通知》(市政办发[2006]284号)规定:与本市市区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实际缴费满1年以上,并在本市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农业户口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迁入本市市区非农业户口,其配偶,未婚子女可以随迁,不再使用《农转非许可证》:(一)拥有属于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二)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三)省级和行业(部级)及以上技能大奖、技术能手称号获得者。(四)具有高级技师技术等级,年龄在50周岁以下。(五)具有技师技术等级,年龄在40周岁以下。

(25)对长期在西安市区就业并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申请落户有什么政策规定?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解决迁入市区人口户籍准入中几个突出问题的批复》(市政办发[2008]50号)规定:持外省市常住户口,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与本市市区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并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实际缴费满5年以上,在本市市区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并持有《房屋所有权证》的人员,可迁入市区非农业户口,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26)投资纳税人员具备哪些条件可申请在西安市区落户?

根据《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口户籍准入暂行规定》第十三条,在本市市区依法注册登记的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国有法人企业,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缴纳的税款累计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依法为员工申办了缴纳社会保险费手续的,其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中层以上管理骨干在本企业连续任职3年以上并在本市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其本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迁入本市市区非农业户口。

根据《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口户籍准入暂行规定》第十四条,在本市市区依法注册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出资人、个体工商户,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以其投资份额占该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而分摊企业已缴纳的税额累计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在最近连续5个纳税年度内以其投资份额占该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而分摊企业已缴纳的税额累计在4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在本市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其本人和配偶、未成年子女可迁入本市市区非农业户口。

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人员申请户口迁入时,应当向有关部门提交税务部门开具的完税凭证。

(27)对夫妻相互投靠落户有什么政策规定?

根据《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口户籍准入暂行规定》第十七条,具有本市市区非农业户口和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迁入本市市区非农业户口:

㈠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技术等级、或硕士以上学位。

㈡男方年龄超过60周岁或女方年龄超过55周岁。

大学生户口迁回原籍的规定(2018)

遇到法律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e07314495.html, 大学生户口迁回原籍的规定(2018) 随着社会的发展,现在的大学生越来越多,对于大学生来说在上学的时候为了方便很多人都会吧户口迁移到学校,那么大学毕业后,按照户籍的规定,大学生需要把户口迁移到公司或者迁回老家户籍地。那么对于大学生户口迁回原籍的规定就需要大家多去了解,下面赢了网小编就为大家列出。 许多大学生毕业之后对于自己的户口并不是很重视,很多还不知道该如何迁回原籍,下面就我几年的社区工作经验来详细介绍一下大学生毕业户口如何迁回原籍的问题。 1、毕业之后直接迁回户口原籍所在地

如果您读大学时户口迁至大学所在地,那么大学毕业之后,只要没有到其他地方落过户,一般都会在两年内默认退回户口原籍所在地,也就是自己拿着学校开具的报到证(也叫派遣证)直接迁回户口原籍所在地,但是,不管您原来的户口是农还是非农,都将转为非农,也就是居民户口,这基本上是全国统一的,即便您迁回农村老家,您的在派出所的户口也只能是居民户口。 2、毕业之后,没有直接迁回户口原籍所在地 如果您大学毕业之后,由于工作或者结婚等原因,在其他地方落过户,这时候再想迁回户口原籍所在地,就要看您户口原籍所在城市的户籍政策了,因为不同的城市户籍政策都不相同,这就会有两种情况出现,一种准许您直接迁入,另一种则要求您在户口原籍所在地拥有自己的房产,就是房产证上必须有您或者您配偶的姓名,其他人的房产包括父母在内都是无效的。不管是哪一种政策,迁入步骤基本相同。 (如果户口原籍所在地派出所要求您必须在当地有住房,那么您在申请准迁证时必须出具房产证,而且房产证上只能是您自己的名字或者您配偶的名字,其他人的名字包括父母都无效。) 大学生户口迁回原籍政策有哪些

关于西安入户介绍信范例

关于西安入户介绍信范例 关于西安入户介绍信范例 篇一:考户口介绍信文档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派出所: 兹有我单位王健同志前往您处联系办理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提高“两基”,需考取辖区派出所户口相关事宜,请予以接洽助为荷。 此致 敬礼 库尔勒市第十七中学 篇二:入户介绍信 龙岗派出所: 兹有合肥市瑶海区龙岗开发区王岗社区居民、夫妇,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女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年__月__日生育第_____孩,取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特介绍前来办理入户手续。 致礼 (章) ____年__月__日 篇三:西安市公安局户籍办理指南 西安市公安局户籍办理指南 一、派出所直接审批办理的户口

(一)新生婴儿出生户口登记 1、本市区、县常住户口的育龄妇女(非农业户口和农业户口)所生婴儿,凭母亲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登记。 2、本市区、县人才中心和单位集体户的妇女(包括符合随父落户条件的男性和在校研究生,所生婴儿,凭父母亲结婚证、身份证、《集体户口卡片》、《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登记(不包括在校集体户的大学生所生婴儿)。 3、本市区、县常住户口的妇女,超生或达到婚育年龄而非婚所生子女落户的,凭本人申请、身份证、《户口簿》、《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由户籍内勤受理,经社区民警在5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交所领导审批后,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登记。 4、本市区、县常住户口的男性公民与外省、市妇女结婚,在1998年7月22日以后所生的婴儿包括(超生),户口要求随父落入本市的,凭婴儿父亲申请书、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婴儿母亲所在地户籍证明、《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交所领导审批后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登记。 5、本市区、县常住户口的男性公民,到达结婚年龄而与外地育龄妇女非婚于1998年7月22日以后所生子、女,户口要求随父落入本市的。凭父亲申请书、身份证、《户口簿》、

户口迁移申请书模板全册

户口迁移:需要准备的材料: 1、身份证(二代证,如果没有办理就须同时在户籍办理办理) 2、二代证身份证相片2张 3、如果是集体户口要提供单位同意迁出的证明。 4、房产证或者(按揭合同和首期供房银行划帐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5、原来的户口本 办理户口迁移的手续如下: 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 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第五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第六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第七步: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第八步;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124 |评论(6) ^ 户口迁移申请 户口迁移申请书1 关于户口迁移的申请 XXXXXXX(主管部门): XXX因XX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写内容),现申请将位于XXXXX地的户口迁移至XXXX地,请批准。 特此申请

XXXXXXXXXXXXXXXX XXXX年XX月XX日 户口迁移申请书2 XXX派出所: 本人XXX,XX岁,户籍为贵辖区XX路XX号(与前妻XXX 户籍一致)。XXXX年X月XX日,本人因与前妻XXX感情不合而在XXX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或经XX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按离婚协议的约定(或按法院判决书的判决),XX路XX号的房屋归前妻XXX所有,为此,本人须搬离该处。现本人在XX 区XX路XX号XXXX小区购买了一套住房,并于XXXX年X月XX日实际入住。根据XX市户籍管理相关规定和本人需要,特申请将在贵辖区XX路XX号的本人户口迁移到XX区XX路XX号XXXX小区XX号。

大学户口迁移申请书范文精选

大学户口迁移申请书范文精选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那么大学户口迁移申请书怎么写呢?想了解大学户口迁移的申请书格式范文就跟小编来看下文吧。 大学户口迁移申请书篇一剅河派出所: 本人杨千、男、汉族、19XX年03月27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2900419910327xxxx 本人于20XX年7月在外在读书,户口外迁。因工作地点外移,投靠父母(父母所在地),特申请将杨千户口迁到仙桃市剅河镇梁河村四组8号。 特此申请 望批复! 此致 敬礼! xuexila 20xx年x月x日 大学户口迁移申请书篇二尊敬的户籍管理部门领导:本人XXX,24岁,20XX年9月在XXX大学就读,并于20XX年6月毕业。根据市区户籍管理规定和本人需要,特申请将位于的XXX户口迁至原籍XXX。 特此申请 此致 敬礼! xuexila

20xx年x月x日 大学户口迁移申请书篇三沙坪坝派出所: 申请人是重庆大学级学院(本、硕、博)生,身份证号码为:,民族族,联系电话因毕业现来你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已知晓国家关于高校学生户口迁移相关政策,现自愿申请将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的户口迁移至 XX,迁入地已同意落户。 特此申请 此致 敬礼! xuexila 20xx年x月x日 户口迁移:需要准备的材料1、身份证(二代证,如果没有办理就须同时在户籍办理办理) 2、二代证身份证相片2张 3、如果是集体户口要提供单位同意迁出的证明。 4、房产证或者(按揭合同和首期供房银行划帐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5、原来的户口本 办理户口迁移的手续如下: 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2020西安落户政策改革怎么落户

2020西安落户政策改革怎么落户 艰难西安落户路 对于西安的落户制度,一直都是一个痛,也是大家最为关注的,毕竟牵扯小孩上学等众多问题,虽然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落户利好政策,比如在西安2016年年底买房超过90平米以上即可落户等等,但是成效并不是很好,毕竟不是人人都能买得起房子,更别说还是90平以上。 前面说了很多人看重落户政策,其中最主要原因就是为了孩子上学,随着近年来外来务工人员的增多,随之而来就是农民工子女的入学问题,很多学校把户口当成了门槛,外来务工人员大多不能买得起所谓的学区房,加之基本上也没有所谓的社保,所以落户、小孩教育成了难题。 那外来务工如何不通过买房落户西安呢? 以下是网友针对西安落户政策变革,做出的新旧对比,以此可以看出,落户政策更加便民。 1 落户单位要求变革 本市依法注册并纳税 旧:单位如果是分公司是不具有落户资格的,必须具有独立法人的单位才具备落户! 新:在本市依法注册并办理税务登记,依法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缴费的分公司,和在本市依法注册,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缴费的社会团体分支机构。 2 社保要求

包含外省转入社保缴纳年限 旧:必须是本市交够5年社保才有落户资格 新:在本市实际缴费满5年,包含从外省市转入社会保险缴费期限。也就是说你在外地上班缴纳了4年社保,之后回到西安上班交了1年社保,那么恭喜你,够5年,可以落户啦 3 单位公司资质 只需提供目前所在单位即可 旧:需要提供前公司单位的资质 新:以前的单位的资质不用提供,只需要提供目前单位的 4 单位公司证件 复印件即可 旧:必须是单位证件的原件 新:明确规定单位证件是复印件就可以了 5 房屋证明 可提供购房合同、发票以及物业证明 新:为方便群众落户,在小区已具备落户的条件下,对于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可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及物业部门开具的入住证明。 对于人们普遍关心的能否在大城市落户的相关户籍政策,公安部也制定了相关制度,说是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重点

西安入户申请书范文

西安入户申请书范文 西安入户申请书范文1 你应该到你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带到你现在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如果是你现在的.派出所要你写申请书你就自己写一份就行了!! 落户申请 ××公安局××派出所: 我叫×××,××年×月×日出生,户口在×××,非农业户口,自20××年××××××。根据户口迁移政策相关规定,现申请将户口转入×××。望批准为盼! 申请人:××× ××年×月×号 西安入户申请书范文2***派出所: 我与贵辖区***,女(男)身份证号****,已经申请登记结婚. 现两地分居,为了方便工作和生活,特申请户口迁入贵地. 请审核批准为盼. 申请人******************** ****年****月****日 西安入户申请书范文3XXX派出所: 本人XXX,XX岁,户籍为贵辖区XX路XX号(与前妻XXX户籍一致)。XXXX年X月XX日,本人因与前妻XXX感情不合而在XXX民政局

办理了离婚登记(或经XX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按离婚协议的约定(或按法院判决书的判决),XX路XX号的房屋归前妻XXX所有,为此,本人须搬离该处。现本人在XX区XX路XX号XXXX小区购买了一套住房,并于XXXX年X月XX日实际入住。根据XX市户籍管理相关规定和本人需要,特申请将在贵辖区XX路XX号的本人户口迁移到XX区XX路XX号XXXX小区XX号。 望早日批复! 申请人:(手写签名) XXXX年X月XX日 西安入户申请书范文4关于入户的申请 XXXXXXX(主管部门): XXX因XX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写内容),现申请将位于XXXXX地的户口迁移至XXXX地,请批准。 特此申请 XXXXXXXXXXXXXXXX XXXX年XX月XX日 西安入户申请书范文5****派出所: 本人***,**岁,**镇**村人,****年**月**日在贵辖区**路***号****小区购买了***m2的住房一套,并于****年**月**日实际入住。根据**市户籍管理相关规定和本人需要,特申请将在**镇**村处的本人及妻子***和孩子***的户口迁移到贵辖区***路***号国***小区****。望早日批复! 申请人:(手写签名)

关于户口迁移申请书申请书范文8篇

关于户口迁移申请书申请书范文8篇 户口迁移申请书申请书篇1 xxx派出所: 本人xxx,xx岁,户籍为贵辖区xx路xx号(与前妻xxx 户籍一致)。xxxx年x月xx日,本人因与前妻xxx感情不合而在xxx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或经xx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按离婚协议的约定(或按法院判决书的判决),xx路xx 号的房屋归前妻xxx所有,为此,本人须搬离该处。现本人在xx区xx路xx号xxxx小区购买了一套住房,并于xxxx 年x月xx日实际入住。根据xx市户籍管理相关规定和本人需要,特申请将在贵辖区xx路xx号的本人户口迁移到xx 区xx路xx号xxxx小区xx号。 申请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户口迁移申请书申请书篇2 ***派出所: 我与贵辖区***,女(男)身份证号****,已经申请登记结婚. 现两地分居,为了方便工作和生活,特申请户口迁入贵地. 请审核批准为盼. 申请人******************** ****年****月****日 户口迁移申请书申请书篇3 **年**月**日出生,户口在***,非农业户口,自20xx

年***。根据户口迁移政策相关规定,现申请将户口转入***。 请审核批准为盼. 申请人:*** ****年**月**号 户口迁移申请书申请书篇4 XX省XX市公安局: 本人XXX,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常住户口地址:XXX省XXX市XX街XX号XX 号楼XX单元XXX户,为方便今后生活,特申请将XX户口迁入XXXX市XX街道XX小区(路) XX号,望批准。 特此申请。 申请人: 年月日 户口迁移申请书申请书篇5 XXXXXXX派出所: 兹有辖区居民XXX(男方姓名),居住在XX路XX号(地址),因为,孩子XXX(孩子姓名)的户口在XX省XX县(市、区)XXXX(详细地址),给学习带来了很大的不方便,现向贵派出所提出申请,将我孩子的户口调来,望给于帮助为盼。 特此申请。 此致! 申请人:(地址家姓名) 20xx年x月x日 户口迁移申请书申请书篇6

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口户籍准入暂行规定实施细则

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口户籍准入暂行规定实施细则 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口户籍准入暂行规定实施细则最新内容是怎样的呢?下文是小编收集的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口户籍准入暂行规定实施细则,欢迎阅读! 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口户籍准入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全文 第一条根据《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口户籍准入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迁入本市市区人口实行宏观调控下的户籍准入制度。 第三条西安市控制人口机械增长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人控办)负责全市调迁入本市市区人口的政策研究和组织协调,统一印制、发放和管理《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员准入证(以下简称《准入证》,并实施检查监督。 第四条迁入本市市区人员凭《准入证》和有关材料向市公安部门申请办理户口迁转手续。 《准入证》由市人控办按照统一管理、归口核准办理的原则,委托省、市有关职能部门核发。 因婚嫁、收养迁入市区农业户口的人员凭有关材料向当地公安部门申请办理户口迁转手续,不核发《准入证》。 第五条下列人员可直接向市人控办申请办理《准入证》: (一)市区内的普通高等院校(含科研院所、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在国家和省招生计划内录取的不具有本市市区常住户口的学生;

(二)成建制单位迁入人员; (三)被市区用人单位聘用但不通过调动迁入的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 (四)市区用人单位直接录(聘)用的非西安市生源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含高职)毕业生、技工学校毕业生; (五)投资纳税人员; (六)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含各部级公司)驻西安办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外地政府驻西安办事处人员; (七)国家指令性计划安置的人员。 第六条凡符合《暂行规定》准入条件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市区的人员,应当根据申请理由,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对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由市公安局和市人控办另行规定。 第七条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市区的已婚人员随迁的计划外生育的子女,须由申请人提供原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口和计生部门(或本市市级人口和计生部门)出具的已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证明。 第八条符合《暂行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条件的人员,以及符合《暂行规定》第十六条(一)规定的军队转业干部,在本市暂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本人户口可迁入所在单位非农业集体户、或在本市的直系亲属处、或接收档案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非农业集体户。待合法固定住所确定后,其本人和符合随迁条件的配偶、未成年(或未婚)子女以及随其共同居住的父母的户口再迁往居住地派出所。

落户通知

西安买房落户实施时间: 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在7月1日之前以及2016年12月31日以后网签备案者不享受此次落户优惠政策) 西安购房落户条件: 在西安市行政区内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以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二手住房(以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后,即可在房屋所在地办理购房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籍登记手续。 注意:购买非70年公寓及其他商业不能享受此次落户政策。 西安买房落户办理流程: 首先,与您现住所所在派出所户籍科(室)联系,打电话或者当面咨询,说明情况,领取一张申办《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员准入证》需要材料的名录,然后根据所需不同材料积极准备,资料准备齐全后,在迁入派出所办理迁移落户手续。 西安买房落户办理所需材料: 1.个人入户申请书,申请书中要将本人及随迁人户籍情况以及是否符合受理条件诸要件逐项阐述清楚,要亲笔签名落款; 2.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买卖网签备案记录证明》; 3.用人单位出具的入户介绍信; 4.户口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以下人员不再提供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申请的,要审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社保登记证;用人单位产权人申请的,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产权证明,以及产权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社保登记证;个体工商户申请的,要审核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6.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社保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7.省、市等各级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职工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原件; 8.《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9.入住小区开具的物业入住证明;

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口户籍准入暂行规定

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口户籍准入暂行规定 【法规类别】行政区划与地名 【发文字号】市政发[2006]17号 【发布部门】西安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6.02.27 【实施日期】2006.02.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口户籍准入暂行规定 (市政发[2006]17号2006年2月27日) 第一条为控制我市人口总量,优化人口结构和布局,提高人口总体素质,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根据《关于调整我市户籍人口准入政策的若干意见》,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非本市户籍人员调迁入本市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长安区、临潼区、阎良区内的,均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迁入本市市区人口实行宏观调控下的户籍准入制度。 第四条户口迁入本市市区的人员,应当符合本规定的准入条件,以及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第五条户口从市区外迁入本市市区的人员凭《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员准入证》和有关材料办理户口迁转手续。《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员准入证》由市控制人口机械增长办公室按照统一管理、归口核准办理的原则,委托省、市有关职能部门核发。 第六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高级人才,可迁入本市市区非农业户口,其配偶、未婚子女和随其共同居住的父母可以随迁:(一)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二)国家科技奖获得者。(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四)进入国家级“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的人选。(五)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专家。(六)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七)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术、技术带头人;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和国家级工程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八)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一、二等奖科技成果的主要研制者。(九)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获得者。(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十一)博士后研究人员。(十二)省、市人民政府文件明确规定引进的其他高级人才。 第七条被用人单位聘(招)用,按规定办理聘(招)用手续或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才,可迁入本市市区非农业户口,其配偶、未婚子女可以随迁:(一)拥有属于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二)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三)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或在国外留学取得硕士以

2020海归落户【西安】流程

19海归落户【西安】指南 我国公派或者自费出国留学一年以上,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办理留学人员引进,办理西安或者其他地区的户口: 1、在国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2、出国前已办理解除公职手续的留学回国人员; 3、出国留学一年以上(360天以上); 4、申请在西安落户的需要在国外取得硕士或者以上学位,并且学业结束回国两年内,按要求把所有申请材料递交至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受理; 5、申请到其他省会城市(不包括西安、深圳)落户的需要大学本科以上或者以上学历。 申请材料: 1、《留学回国人员安置登记表》 2、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 3、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位(历)认证书原件,属于进修人员的须提供国外进修证明(附推荐机构的翻译件)、国内本科以上学历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资格证书、出国留学前国内最高学历(位)证书复印件;属肄业的须提交肄业或退学证明复印件 4、留学期间与原单位未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需附相关辞职证明; 5、本人护照内所有签证及出入境记录 6、系家庭户口须提交户口本和身份证(出国前系农业户口的须在原籍办理“农转非”后申请);系集体户口须提交户籍证明和身份证;留学期间已注销户籍的须附90天内有效的户籍注销证明 7、户口若报入西安市直系亲属处,须附户主的户口本、户主的房屋产权证、户主同意入户承诺书;户口若报入用人单位的附集体户口本地址首页;户口若报入西安市或区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附同意接受函原件;户口若报入由业务管理部门推荐的集体户口的,用人单位报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市外国专家局)的请示函中须注明;户口若报入本人购买的产权房内的,附房屋产权证;

本市户口迁移政策

市内他所迁入登记 办理机构: 办理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籍派出所 办理人常住户口所在地为宣武区的在分局户政大厅 办理人常住户口所在地为大兴区兴丰、清源路、林校路、开发区派出所辖区的办理地点为分局户政大厅 办理地址、电话: 北京市公安局各分县局户籍派出所及宣武、大兴公安分局户政大厅 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咨询电话:87680101 办理时间: 城镇地区派出所户籍接待室每周七天对外办公,农村地区派出所双休日实行预约办事制度。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立即办理。 办理程序: 一、受理 (一)条件: 本市常住户口的公民,在本市范围内将户口由原登记地迁到现居住地的户口登记。办理市内户口迁移应由本人(未成年人由其监护人)或户主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非本人或户主办理的应提供迁移人授权委托证明。小城镇户口、驻京办事处工作户口以及非北京生源的大中专院校在校生户口为限制市内户口迁移人员,因特殊原因需要办理市内迁移的,应当提供相应证件证明,经批准后办理。 (二)查验证件证明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迁入人与户内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出生证等);非直系亲属迁入的,提供户主同意迁入及在此居住证明;农业人口迁入的,提供村委会同意接收证明; 4.新立户的,非农业人口提供北京市房屋产权证明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单位自管房提供单位出具的《住房分配通知单》及复印件;无房产证明的提供购房发票或银行贷款购房合同及房管、物业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及以上证明的复印件。农业人口提供村委会同意立户证明; 5.本市大中专院校毕业分配的:本市生源提供《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与就业报到证一致)的证明;未分配工作的,出具学校证明。非本市生源提供中组部、人事部、市人事局出具的报户口介绍信,市局或分县局出具的入户通知单,《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与就业报

大学生户口迁移利弊

大学生户口迁移利弊 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如何解决往届大学毕业生户口迁移问题这是网上找到的说法,你参考下,要了解清楚 如何解决往届大学毕业生户口迁移问题 10 - 提问时间2016-1-17 17:10 本人为河北工程大学06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后来上海工作,刚开始未与用工单位签署就业协议,半年后换工作时,觉得已经过去半年了,也未签署就业协议。也一直未将报到证返回学校,毕业后一直未处理户口的事情,当时听学校说,学校可以保管户口和档案两年,两年以后自动返回原籍。本人原籍陕西,最近在原籍派出所那里查到陕西省没有我的户口和档案。本人目前打算把户口迁回原籍,现在手中只有毕业证、学历证、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问题如下:

像我这样情况的往届毕业生怎么来处理户口迁移或落户的问题? 1、如何查到本人目前的户口和档案在何处? 2、如何处理户口迁移或返回原籍的事情? 恳请熟悉此类事情的网民朋友们给予帮助,提供详细的解决办法及流程。 非常谢谢! 问:1、如何查到本人目前的户口和档案在何处? 答:不可能会自动打回原籍。我毕业5年后才回去交清学费要毕业证,派出所户籍科的告诉我,“你想得真美,迁回户口是要交手续费的,哪有那么便宜你。”呵呵,因此你的户口现在一定在你学校辖区的派出所户籍科那里。至于你的档案是在学校学生处那里,你回学校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时候顺便到学生处那里去拿。也有的学校是把毕业生的档案放到人才市场那里去了。 问:2、如何处理户口迁移或返回原

籍的事情? 答:办理的流程如下: 1,拿你的毕业证到学校保卫科那里开毕业户口迁移证明。 2,拿证明和3张小相片和大概30元左右的钱到学校辖区的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3.在1个月内把你的户口拿回到你家乡的派出所办理迁回落户手续 楼主还提到你手头有户口迁移证,那肯定是过期了的,户口迁移证是有效期1个月。拿这张过期的迁移证从新回学校辖区的派出所补办一张 、你的户口应该还在学校派出所,因为你一直未落,可以回去查询,但时间那么长了,就怕打为黑户,当然,户口是大事,如果你没落他们应该不敢动的。 档案不要担心,肯定在报到证上写的迁往的人才市场,不过要想动可能要补交代理费用,一年一般240元。在网上查到你要报道的那个人才市场的档案管理室,打电话说查档案,报上姓名,

新西安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定)

西安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保障以及其它社会救助工作中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认定行为,根据《陕西省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办法》和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城镇低保)制度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本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标准的城市居民家庭。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 第三条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实行各级政府负责制。 市民政局是全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区县民政部门负责实施辖区内城市低收入家庭的核定、审批和管理工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的受理、审核和档案管理等工作;社区居民委员会受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承担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调查、收入计算、核定、评议、公示、日常管理和服务等工作。 第四条市和区县发展改革、财政、物价、公安、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金融、工商、住房公积金、统计和市税务等政府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加强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认定工作机构能力建设,落实必要的工作人员和经费。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要采取调配、招用等形式,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 第二章认定标准 第六条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为城镇低保标准的150%,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认定标准为城镇低保标准的300%。认定标准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公布一次。市政府可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居民实际生活水平适时调整认定标准。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认定城市低收入家庭资格: (一)在就业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的下岗、失业、无业人员,连续3次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县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等单位提供就业服务的家庭; (二)家庭中虽无从业人员,但家庭日常生活水平明显

西安市公安局户籍办理指南

西安市公安局户籍办理指南 一、派出所直接审批办理的户口 (一)新生婴儿出生户口登记 1、本市区、县常住户口的育龄妇女(非农业户口和农业户口)所生婴儿,凭母亲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登记。 2、本市区、县人才中心和单位集体户的妇女(包括符合随父落户条件的男性和在校研究生,所生婴儿,凭父母亲结婚证、身份证、《集体户口卡片》、《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登记(不包括在校集体户的大学生所生婴儿)。 3、本市区、县常住户口的妇女,超生或达到婚育年龄而非婚所生子女落户的,凭本人申请、身份证、《户口簿》、《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由户籍内勤受理,经社区民警在5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交所领导审批后,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登记。 4、本市区、县常住户口的男性公民与外省、市妇女结婚,在1998年7月22日以后所生的婴儿包括(超生),户口要求随父落入本市的,凭婴儿父亲申请书、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婴儿母亲所在地户籍证明、《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交所领导审批后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登记。 5、本市区、县常住户口的男性公民,到达结婚年龄而与外地育龄妇女非婚于1998年7月22日以后所生子、女,户口要求随父落入本市的。凭父亲申请书、身份证、《户口簿》、《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由户籍室内勤受理,经社区民警在5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交所领导审批后,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登记。 生母能找到的,应在司法机构办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以及确定了子女扶养关系的法律文书;若生母下落不明的,应由社区民警走访调查、核实。 6、本市区、县出国未注销户口的妇女,为在国外出生婴儿申报出生户口登记的,持国外出生证原件和翻译件及婴儿母亲的户口簿、身份证,到母亲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妇幼保健院(站),办理更换全国统一的《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登记。 (二)户口注销 1、注销死亡人员户口,凭各级医疗机构开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居民死亡确认书》及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乡镇卫生院出具的《居民死亡推断书》,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并收回死亡人员身份证; 2、被国家征集服兵役人员注销户口的,凭“入伍通知书”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 3、公民出国定居或移民注销户口的,凭出境证件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 (三)市区内非农业户口的迁入或迁出 1、迁入: (1)凭迁入人员的《户口簿》、身份证及2张黑白大头照片办理,(常住非农业户口也可落入旁系亲属),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 (2)迁入人员新立户的,必须是各级民政部门批准制定了街巷门牌号,且已入住的,凭住房证(未领住房证的凭购房发票、合同协议或单位分房手续)在派出所户籍室,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人也可立户; (3)阎良、临潼、长安区及市局直属泾河工业园区派出所的非农业户口人

关于大学户口迁移的问题

关于户口迁移的问题 关于大学生和户口迁移的问题是这样的:根据现在的规定,每一个考上大学的学生都可以在入学之初将自己的户口由家庭所在地迁移到学校所在地。这个户口迁移是自愿的,学生可以选择迁,也可以选择不迁。当学业期满之后,户口在学校的学生,要么根据学校的“派遣”,落户到就业单位所在地;要么处于待业状态,户口打回原籍;或者挂在人才市场,交由人才市场保管,这个时候你仍为北京户口,但是是集体户口。(以“集体户口”的方式落户,这类户籍的奇特之处是,它和民政部门的规定、计生政策相互作用后,只要集体户口者没有在这个城市拥有房产或直系亲属,他就结不了婚。因此集体户口存在种种弊端。虽然我知道这个问题说得太早了。。) 看上去这个户口迁移似乎是一件无关紧要的小事,但其中隐藏的两个问题却成为了困扰一部分大学毕业生的难题。(也是大家所需要考虑的最主要问题,因此放于最前) 第一个问题是,这一户口迁移政策是在大学毕业生就业包分配时期制定实施的。在大学毕业生毕业包分配的前提下,毕业生都可以分配到稳定的工作,毕业后户口随之迁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因此这一政策没有任何问题。但现在大学毕业生毕业分配工作的制度已经废除十余年了,大多数大学毕业生在毕业的时候并没有找到工作,而是处于待业状态,这样户口要打回原籍。于是大学生的户口迁移变成了简单的迁出去,再迁回来,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纯粹浪费精力而已。如果仅此而已也就罢了,更重要的是所谓的“打回原籍”并非完全的打回原籍,这造成了下面的更严重的问题。 第二个问题是问题的核心。户口迁移对于非农业户籍的大学生来说几乎没有什么影响,最多只不过是多跑跑腿,浪费些精力而已;然而对于原来拥有农业户口的大学生来说则完全不同。对于农业户籍学生来说,当学生考上大学,户口由家庭所在地迁移到学校所在地的时候,户口性质已经从农业户口变成了非农户口——因为在我国现行体制中,大学生是有别于农民和工人的另一个身份:国家干部。普通工人由地方劳动局管理,大学毕业生由地方人事局,正是因此。 当然如所说,这一体制也是形成于大学生就业包分配的时期,至于为何一直延续到今天未作改变,这倒是一个另我们费解的问题。其实一开始我也没想到大学生竟拥有国家干部身份,直到快毕业的时候才从别人那里听说的。农业户口的学生迁移户口之后变成了国家干部,非农户口。然而毕业之后因为取消了分配工作的待遇,而自己又没找到工作的话,户口就要打回原籍。但是请注意,这个打回原籍并非把户口再迁回原来农村的家里,再变成农户,而是迁回到村委会,成为挂靠于村集体的非农业户口。从农业户口变成非农户口,这意味着什么呢?这意味着农村的大学毕业生将失去承包土地的权利,失去继承父母所承包的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以及自留地:同时,如果不能在城市安家落户的话,虽然是非农户口,但却享受不到城市人口所享有的福利待遇。 接下来是关于户口迁移的利弊分析: 利: 1、当地户口,在大学期间办理一些事情好办,不用大老远返回原籍; 2、毕业后学校会统一把户口迁到工作单位,不用自己回原籍;(意思是,如果你大学

户籍制度(西安)

目前在西安单纯购房不能办理落户,最新的买房落户政策是:凡在本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常住户口人员,符合《婚姻法》规定,在民政部门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均可申请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农转非”或“城镇投靠”迁入户口。“城镇户口”夫妻投靠不再限年龄。这项规定主要是针对本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常住户口人员的配偶、子女投靠到西安落户的相关规定。目前据了解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调整我市户籍人口准入政策若干意见和迁入市区人口户籍准入暂行规定的通知》(市政发[2006]17号文件)和《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口户籍准入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市政办发[2006]52号文件)规定,在西安市市区单纯购房不能入户。 同时给您提供以下信息作为参考—— 继调整户籍人口准入政策之后,市政府关于解决迁入市区人口户籍准入中几个突出问题的意见,进一步放宽了落户条件: 1.对高、中级技工敞开大门 企业引进中级专业技术人才和高级技师、技师等技能人才,不论是城市户口,还是农村户口,申办落户都给予充分保障。 引进各类人才,其配偶子女可以随迁,子女随迁的年龄由未成年放宽为未婚。 改变对技术工人落户的不公平限制。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获得者申办落户,与高端专业技术人才同等对待;高级技师、技师等申办落户,与高 2.工和工程师同等对待。 对高校毕业生就业落户实行“三不限”,即:不限生源、不限专业、不限毕业时间。 取消了专科(含高职)毕业生就业落户的行政审批制。 非西安市生源专科(含高职)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 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的,即可办理落户。 非西安市生源中专应届毕业生,与市区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并就业满2年以上,依法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实际缴费满1年以上,即可申办落户。 取消技校生落户限制 驻西安市的技工学校的毕业生,具备了规定的条件,即可迁入市区非农业户口,不受生源地、户口性质限制,也不再限于地址矿产、纺织、建材、冶金、化3.工、农林等苦、脏、累、险、艰苦专业。 农民工可落户

2020年最新户口迁移政策

2020年最新户口迁移政策 2017年最新户口迁移政策 针对城镇化推进的相关情况,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胡祖才今日表示,到现在为止,27个省市区都出台了户籍改革实施方案,一些地方已 经取得了一些积极突破,比如安徽已经基本放开了全省户籍管制。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胡祖才和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介绍《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 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方案》的有关政策情况,并答记者问。 谈及城镇化进程,胡祖才表示,从常住人口来看,进展是相当快的,“十二五”时期每年有1000多万农村人口要转移到城市。但是 城镇户籍人口比例相对较低,而且各地情况差异很大,而且各地都 在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地探索、创新机制。 胡祖才介绍,到现在为止,有27个省市区都出台了户籍改革实 施方案。一些地方已经在这方面取得了一些积极突破,比如,安徽 已经基本放开了全省户籍管制,合肥市规定凡有合法稳定工作3年、社保缴纳2年的外来人口均可以落户,落户门槛大大降低。门槛降 低以后,效果已经显示出来,到2015年6月份,已经办理落户人员14.4万人。重庆市也把落户门槛降得比较低,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 可以很顺畅地转换成城市户籍居民。 胡祖才还指出,去年,国务院又出台了《居住证制度暂行条例》,居住证制度也是针对户籍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主要是解决如何保 障城镇常住人口享有基本公共服务问题。根据规定,居住证持有人 可以享有六项基本公共服务、七项办事的便利,实际上缩小了跟户 籍人口公共服务的差距。同时,还鼓励各地在这个基础上进一步增 加对居住证持有人的公共服务覆盖范围,现在有些城市已经迈出了 很大的步伐,比如福建省晋江市,它规定居住证持有人享有30项市 民化待遇,跟当地户籍居民差异已经很小了。

户口迁入西安市要求及程序

非本市户口迁入西安市户籍准入要求及程序 来源:西安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更新时间22-10-12 目前,非本市户籍人员迁入西安市户籍有如下两种渠道,均以企业为主体进行申报,我中心无权受理个人申报: 非本市户口迁入西安市户籍准入要求及程序 目前,非本市户籍人员迁入西安市户籍有如下两种渠道,均以企业为主体进行申报,我中心无权受理个人申报: 一、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办理:(渠道一李若嗣) 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调整我市户籍人口准入政策若干意见和迁入市区人口户籍准入暂行规定地通知》(市政发[]号)和《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口户籍准入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地通知》(市政办发[]号)文件规定,通过我中心代为申请迁入西安市户籍地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申请人所在单位地工商税务关系必须在高新区,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申请人所在单位已在我中心开户托管档案,且申请人档案以单位形式托管 、申请人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中级专业技术人才所具有地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须与所聘用单位地专业对口) 、申请人所在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办理人才引进类《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员准入证》提供以下材料: 单位提供: 、用人单位申请(包括单位名称、注册号、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税务登记和社会保险登记情况,最近连续三年经营业绩和纳税、缴纳社会保险情况,迁入人员简介,单位意见等,加盖公章); 、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社保登记证 个人提供: 、本人申请(包括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最后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简历,现就职单位,现户口所在地,申请理由,随迁人员情况,手写签名);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台帐(社保机构出具)、劳动合同; 、本人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中、高级职称需同时提供职称考核表和评审表,或者以考代评系列提供相应批文)、身份证; 、户口本和户籍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户口所在地未就业证明或原户口所在地单位出具地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如有随迁,同时须提供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明、房产证和随迁成人地第、项,计划外生育地子女须由申请人提供原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口和计生部门出具地已缴纳社会抚养费地证明; 、填写《西安市引进人才户籍准入登记表》一份. (注:、申请随迁地配偶系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国有企业在职职工地,应通过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办理调动并申办《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员准入证》. 、符合《暂行规定》第六、七条规定地专业技术人才已经退休,但符合《暂行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地,请向市公安部门申请办理户籍准入和户口迁转手续.)

西安市公安局户籍办理指南一

西安市公安局户籍办理指南一、派出所直接审批办理的户口(一)新生婴儿出生户口登记1、本市区、县常住户口的育龄妇女(非农业户口和农业户口)所生婴儿,凭母亲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登记。2、本市区、县人才中心和单位集体户的妇女(包括符合随父落户条件的男性和在校研究生,所生婴儿,凭父母亲结婚证、身份证、《集体户口卡片》、《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登记(不包括在校集体户的大学生所生婴儿)。3、本市区、县常住户口的妇女,超生或达到婚育年龄而非婚所生子女落户的,凭本人申请、身份证、《户口簿》、《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由户籍内勤受理,经社区民警在5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交所领导审批后,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登记。4、本市区、县常住户口的男性公民与外省、市妇女结婚,在1998年7月22日以后所生的婴儿包括(超生),户口要求随父落入本市的,凭婴儿父亲申请书、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婴儿母亲所在地户籍证明、《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交所领导审批后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登记。5、本市区、县常住户口的男性公民,到达结婚年龄而与外地育龄妇女非婚于1998年7月22日以后所生子、女,户口要求随父落入本市的。凭父亲申请书、身份证、《户口簿》、《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由户籍室内勤受理,经社区民警在5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交所领导审批后,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登记。生母能找到的,应在司法机构办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以及确定了子女扶养关系的法律文书;若生母下落不明的,应由社区民警走访调查、核实。 6、本市区、县出国未注销户口的妇女,为在国外出生婴儿申报出生户口

西安积分落户实施细则.doc

西安积分落户实施细则 想要知道西安积分落户实施细则是如何实施的吗?下文是我收集的西安积分落户实施细则最新消息,欢迎阅读! 西安积分落户实施细则:《西安居住证管理办法》下月施行持证有望积分落户 申领条件 到西安居住半年以上,符合在本市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申领本市居住证。 办理手续 本人或代办人须持申领人的居民身份证、近期照片以及合法稳定就业,或者合法稳定住所,或者连续就读等证明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记者近日从西安市政府了解到,5月25日起《西安市居住证管理实施办法》将正式施行,其中明确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在西安市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并根据西安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立完善的积分落户制度。 申领居住证要什么条件 《办法》规定,中国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西安居住半年以上,符合在本市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申领本市居住证,适用本办法。 其中,"居住半年以上"是指在本市实际居住已满半年,"合法稳定

就业"是指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或者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在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房屋、与房屋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协议)的房屋、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连续就读"是指在本市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 西安积分落户实施细则:居住证每年需签注一次 符合条件者申领居住证时,本人或代办人须持申领人的居民身份证、近期照片以及合法稳定就业,或者合法稳定住所,或者连续就读等证明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若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居住地址发生变更的,须申报居住证地址变更,而申报居住证地址变更,本人或代办人须持居住证持有人的居民身份证、居住证、近期照片、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等材料,到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证签发日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证签注,申报居住证签注时,本人或代办人须提交居住证持有人的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办理签注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之日起连续计算。 之前发放的居住证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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