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建筑物拆除及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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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建筑物拆除及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1

龙岗区建筑物拆除及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物、构筑物、管网、市政设施拆除施工及其建筑废弃物排放与处置活动的管理,规范招投标和发包行为,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推进建筑废弃物减排与综合利用,维护城市公共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低碳、绿色发展,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深圳市建筑废弃物运输和处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龙岗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龙岗区范围内在土地整备、城市更新项目及危旧房屋整治改造、违法建筑拆除行动中实施的建筑物(含建筑物、构筑物、管网、市政设施、临时建筑等及其附属设施,以下通称建筑物)拆除施工及其建筑废弃物排放与处置活动的管理。

涉及保密、应急抢险等工程的拆除活动除外。

第三条建筑废弃物,是指在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以及装修房屋等施工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砖瓦、混凝土块、建筑余土以及其他废弃物。

本办法重点是加强建筑物拆除施工所产生废弃砖瓦、混凝土块等排放与处置的管理。

第四条建筑废弃物的管理坚持源头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原则,分类管理、集中处置原则,谁产生、谁付费、专业化处置原则,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原则,统筹协调、属地管理原则。

建筑废弃物可以再利用或者再生利用的,应当循环利用;不能再利用、再生利用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置。

第五条建筑物拆除及其建筑废弃物减排与综合利用项目(以下简称建筑物拆除及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实行“拆除+现场综合利用”或者“拆除+清运+综合利用”一体化模式,由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主导并联合具有相应工程施工资质的施工企业、具有建筑废弃物运输资质的运输企业作为项目总承包方,或者由同时具备施工、运输资质的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单独作为项目总承包方。

鼓励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取得工程施工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后从事建筑物拆除工作。

如危旧房屋、违法建筑等确需实施紧急拆除的,可由拆除行动的组织单位视项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实行项目总承包。

第六条区建设主管部门是建筑废弃物减排与综合利用的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废弃物排放、受纳、处理与综合利用统筹管理和协调工作,负责房屋拆除工程备案和建筑废弃物减排及处理方案备案。

区土地整备、城市更新、环保水务、交通运输、规划土地监- 2 -

察等行业主管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各自领域中建筑物拆除项目的认定、协调并纳入相关行政审批和服务中实施管控,配合督促项目相关单位落实有关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

区发改、财政(国资)、城管、建筑工务、规划国土、公安交警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做好有关建筑物拆除及其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的管理工作。

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本辖区内建筑物拆除活动的日常监督巡查,监督落实有关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及时制止违法处置建筑废弃物活动。

第二章招投标和发包管理

第七条龙岗区范围内市投区建的或者龙岗区国有资金(含财政性资金)投资实施的建筑物拆除及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总承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进入政府设立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招标:

(一)拆除建筑总面积在50000平方米及以上或者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

(二)需采用爆破方式进行拆除的;

(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招标的。

建筑物拆除及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建筑面积以测绘机构出具的正式测绘报告所载明的建筑面积为依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必须招标的建筑物拆除及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形式规避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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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市投区建的或者龙岗区国有资金(含财政性资金)投资实施的建筑物拆除及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未达到本办法第七条规定限额标准,但依据龙岗区政府规定必须履行相关发包程序的,应当遵守有关规定。

龙岗区集体资金投资实施的建筑物拆除及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达到本办法第七条规定限额标准的,可以邀请招标。

龙岗区集体资金投资实施的建筑物拆除及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未达到本办法第七条规定限额标准的,以及由其他资金投资实施的建筑物拆除及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是否实行招标由发包人自行决定,但应按照“拆除+现场综合利用”或者“拆除+清运+综合利用”一体化模式实施。

第九条确定建筑物拆除及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总承包时,该项目应当已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按规定办理房屋征收、城市更新项目拆迁、危旧房屋拆除、违法建筑拆除等认定文件或者已取得市、区政府下达征收或者土地整备任务的手续;

(二)已落实项目资金;

(三)有满足建筑物拆除需要的技术资料,包括拆除建筑物范围、建筑类型、结构形式、建成年限、建筑层数、建筑面积等;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参与建筑物拆除及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总承包的企业应满足下列条件:

(一)营业执照或者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中许可经营项- 4 -

目包含有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

(二)具有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能力,并设有固定式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厂或者具有移动式建筑废弃物处理设备;

(三)具有所承包拆除建筑物相应的施工资质;

(四)具有建筑废弃物运输资质和资格(采用现场综合利用方式的项目可不要求运输资质条件);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可组成联合体参与建筑物拆除及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总承包投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必须具有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能力,联合体的组成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

第十一条建筑物拆除及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招标可以将投标人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同类项目经验(业绩,下同)、国家规定的强制性认证、技术专利、运输能力、机械设备、检测研发能力或者实验室、建筑废弃物年处理能力等作为投标资格条件,同类项目经验的设置须符合本办法有关要求。

第十二条建筑物拆除及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招标设置同类项目经验指标的,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同类项目经验设置数量仅限1个,时间范围不得少于3年(从截标日倒算);

(二)指标符合建筑物拆除及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的内容,且不得超过3项,其中规模性量化指标不得高于建筑物拆除及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相应指标的50%,技术性指标不得高于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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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拆除及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的相应指标。

第十三条建筑物拆除及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投标报名的正式投标人或者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名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同类项目经验要求,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确因建筑物拆除及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实际需要无法取消同类项目经验要求的,招标人应当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机构随机抽取不少于5名专家进行论证并通过专家论证。

投标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招标人重新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可以适当缩短,但不得少于原规定发布时间的50%。招标公告重新发布后,投标人数量仍不足3名的,招标人可以继续后续招标程序,或者将上述情况在交易网公示3个工作日后直接发包。

第十四条建筑物拆除及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按照招投标主管部门编制的建筑物拆除及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招标示范文本编制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招标人提出与示范文本不一致条款的,应当作特别说明。招标示范文本由区招投标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五条建筑物拆除及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招标人应当编制招标控制价,并根据招标控制价确定最高报价限价。

以拆除施工费用、建筑废弃物处理费、建筑废弃物运输费(采用现场综合利用方式的除外)等3项总额再核减建筑废料回收费用后的差额作为招标控制价。拆除施工费用、建筑废弃物运输费按工程量清单计价,其中拆除施工费用根据市场询价、建筑废弃物运输费根据深圳计价标准编制综合单价,建筑废料回收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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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废弃物处理费按工程建设其他费计价并根据市场询价编制综合单价。

采用直接抽签发包的建筑物拆除及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其最高报价限价即为合同价,其中根据深圳计价标准计价部分参照上一年度同类招标项目中标价相对于招标控制价平均下浮率,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其最高报价限价。

第十六条建筑物拆除及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总承包投标人的商务标应包含拆除施工费用、建筑废弃物处理费、建筑废弃物运输费(采用现场综合利用方式的除外)、建筑废料回收费用(按核减计算),由以上4个子项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组成建筑物拆除及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的综合单价,并以固定单价的形式在投标承诺书中报出建筑物拆除及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的投标总价。

第十七条建筑物拆除及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应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评标定标,评标可采用定性评审法或者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方法。

定性评审法,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提出意见,指出各投标文件中的优点和存在的缺陷、签订合同前应当注意和澄清的事项等,不对投标文件进行打分,不直接确定中标人。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推荐合格投标人或者提出明确的评标结论。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及《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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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改革若干规定〉的通知》(深府〔2015〕73号)有关要求组建定标委员会定标。

第十八条依法确定建筑物拆除及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总承包中标人后,招标人应当与其订立合同,合同的实质性条款不得违反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投标文件的承诺。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根据深圳计价标准计价部分的人工费、建筑废料回收费的市场价格上涨或者下跌超过5%时,应当按照风险合理分担的原则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有关条款参照建设主管部门编制的合同示范文本。

第十九条建筑物拆除及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总承包中标人应当在订立合同的同时向招标人提交由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担保金额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且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第二十条建筑物拆除及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应按拆除项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监理费,监理单位提供的监理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

第二十一条为促进建筑物拆除及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依法、诚信履行总承包合同、监理合同和投标承诺,提高履约水平,保证项目的安全、质量、进度,将项目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纳入龙岗区履约评价系统统一管理。

建筑物拆除及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发包人自签订建筑物拆除及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总承包合同、监理合同之日起,应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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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建设工程承包商履约评价实施办法》(深龙住建〔2015〕49号)对项目总承包单位或者联合体、监理单位履约行为进行评价,并在履约评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登录区建设主管部门网站申报履约评价结果。履约评价应当实事求是,遵循客观、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筑物拆除及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发包人对评价结果的真实性负责。

履约评价的主要内容:机构人员配备、技术经济实力、项目实施过程管理、进度控制、配合与服务等(具体参照《龙岗区建设工程承包商(施工)履约评分标准表》)。

第三章拆除施工组织管理

第二十二条在征收补偿时已纳入建筑物主体进行补偿或者另行单独计价进行补偿的可拆卸、搬迁的固定资产,项目发包人(或者实施主体)应当在被征收人交付建筑物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并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经评估认定批量价值10万元以下的,由作为项目发包人(或者实施主体)的辖区街道办事处按程序自行审批后,采取竞争性谈判、协议转让等方式自行处置。经评估认定批量价值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辖区街道办事处报经区财政局(国资委)审批后,委托龙岗区国有集体产权交易中心或者市财政委招标确定的拍卖、交易机构进行公开拍卖处置。

第二十三条建筑物拆除及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发包人应协调原建筑物所有权人移交建筑物。在将建筑物移交总承包单位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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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前,发包人应负责建筑物的看管,看管支出取费标准参照国有储备土地管理的取费标准。

发包人应当向总承包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冷)、通信、广播电视、输油等地上地下管线资料和相邻建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发包人应协调有关单位做好影响拆除施工安全的各种管线的切断、迁改工作。当发现施工现场有上述管线时,应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采取相应措施,确认安全后方可实施拆除。

第二十四条项目征收范围内涉及的违法建筑,执法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后,由项目总承包单位或者拆除施工承包单位一并进行拆除。街道办事处应会同公安、城管等有关部门做好维稳、安全工作。

第二十五条建筑物拆除及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发包人应当在拆除施工前确定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签订总承包合同、监理合同,并组织总承包单位依据《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深圳市建筑废弃物运输和处置管理办法》、《深圳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 147)、《建筑废弃物减排技术规范》(SJG 21)、《建筑物拆除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及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拆除专项施工方案、建筑废弃物减排及处理方案,经项目监理单位审核确认后报发包人。建筑废弃物减排及处理方案示范文本由区建设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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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在拆除前如涉及生产、储存、使用有污染物品的,发包人应在发包前委托专业机构对污染程度、危害性进行检测评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实施有效治理,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第二十六条建筑物拆除及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发包人在拆除施工15日前应将建筑废弃物减排及处理方案报区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区建设主管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材料核查,申报材料的内容和深度不符合有关法规、规章和技术要求的,书面答复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未经备案排放建筑废弃物的,由建设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查处。建筑废弃物减排及处理方案备案与房屋拆除工程备案实行一体化备案,具体备案办法由区建设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经备案的建筑物拆除及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实施过程由辖区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在本办法第六条所指各领域中建筑物拆除活动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分工负责督促协调和现场监管(含施工安全、扬尘污染防治、泥头车管理)。区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制定建筑物拆除施工安全、扬尘污染防治、泥头车管理指引,指导各街道办事处的建筑物拆除施工安全监管工作,并对经备案且拆除建筑总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的重点项目进行不定期抽查。

街道办事处有关执法部门应加强本辖区建筑物拆除活动的日常监督巡查,发现未经备案进行拆除施工、排放建筑废弃物及污染环境和道路等违法处置建筑废弃物活动的,应当及时制止并做好现场调查取证,报区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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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紧急拆除的危旧房屋、违法建筑工程,拆除行动的组织单位可在实施拆除后再将书面情况说明及其他相关资料报区建设主管部门备查。拆除行动的组织单位后续应组织落实好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

第二十七条建筑物拆除及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总承包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出入口显著位置设置施工告示牌,标明项目概况和发包人、总承包单位或者联合体的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施工单位、运输单位和监理单位名称及监督投诉电话。

第二十八条建筑物拆除及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需采取爆破手段拆除建筑物的,发包人或者总承包单位应委托具有爆破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爆破施工,并向公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九条建筑物拆除及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总承包单位应严格按照拆除专项施工方案、建筑废弃物减排及处理方案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和有关技术规范、方案、指引、合同进行拆除施工。

拆除施工危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地上地下管线安全或者不明物体的,总承包单位应当暂停拆除施工,并及时向发包人和有关部门报告,在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确认安全后方可恢复施工。拆除施工对毗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地上地下管线造成损害的,由实施损害行为的责任单位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第三十条建筑物拆除及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总承包单位应当制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三十一条建筑物拆除及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总承包单位- 12 -

在拆除施工过程中,遇到下列突发事件,应根据应急预案并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一)遇有气象部门发布有关应当停止施工的预警,或者遇其他恶劣气候影响拆除施工安全时,应当暂停施工,及时对拆除建筑物及其围护、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上地下管线等进行加固或者拆除,消除安全隐患,并撤离施工现场人员;

(二)施工时发现爆炸物或者不明管线、不明气体的,应当暂停施工,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经有关部门处置完毕后方可恢复拆除施工;

(三)施工时发生有害气体外溢、爆炸、坍塌、掩埋等重大险情或者安全事故的,应当立即停止施工,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迅速排除险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三十二条建筑物拆除及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在完成拆除施工并所有建筑废弃物、建筑废弃物再生建材(以下简称再生建材)清运出场后(预留本项目后续新建工程回用的再生建材除外),发包人应会同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辖区街道办事处及时组织验收。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验收。发包人应在验收后一个月内将履约评价、验收结果录入区建设主管部门履约评价系统、建筑废弃物管理系统。

辖区街道办事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核查,核查内容包括总承包单位有关手续及拆除完成情况、建筑废弃物分类和综合利用实施情况等履约情况,核查结果作为发包合同、城市更新项目(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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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监管协议履行情况验收评价内容。区建设主管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第四章相关主体职责

第三十三条建筑物拆除及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发包人的责任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依法确定具备建筑物拆除施工(含爆破,下同)、建筑废弃物运输、综合利用相应资质和资格的总承包单位及监理单位,并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建筑物拆除及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总承包合同及监理合同;

按照本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技术规范的要求,在与总承包单位签订的总承包合同中明确总承包单位拆除施工安全、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及扬尘污染防治责任;

(二)组织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建筑废弃物减排及处理方案,以“拆除+现场综合利用”或者“拆除+清运+综合利用”一体化模式,委托具备资格的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牵头施工企业、运输企业,按照本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建筑物拆除施工、建筑废弃物运输和综合利用;按程序要求向区建设主管部门申报建筑废弃物减排及处理方案备案、履约评价;

(三)督促总承包单位加强建筑废弃物清运及其运输车辆的管理,确保将建筑废弃物进行现场综合利用或者运至指定地点综合利用,防止建筑废弃物运输过程对途经道路及周边环境的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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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单位应按照本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技术规范、方案、合同加强建筑物拆除及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现场综合管理和协调,配合发包人编制建筑废弃物减排及处理方案,明确建筑拆除步骤,会同施工单位做好现场建筑废弃物分类管理,结合项目情况确定建筑废弃物处理方式,落实好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总承包或者联合体承包的建筑物拆除及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不得再行分包、转包。

严格落实建筑废弃物联单管理制度,督促运输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运输建筑废弃物,禁止乱排、乱倒、乱堆放建筑废弃物。

统筹和督促落实好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泥头车“两牌两证”管理和车辆保洁制度。

第三十五条建筑物拆除及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拆除施工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工程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资格,按照建筑废弃物减排及处理方案要求的拆除步骤及有关技术规范编制拆除专项施工方案,严格按照本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技术规范、方案、合同要求进行拆除施工和建筑废弃物分类,加强施工安全、扬尘污染防治、噪声控制管理。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从业资格或者岗位证书。

施工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建筑物拆除施工,不得分包、转包建筑物拆除项目,不得违规违章施工。服从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的现场管理和指导。

第三十六条建筑物拆除及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各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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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严格按照《深圳市建筑废弃物运输和处置管理办法》及泥头车管理有关规定,由合法资质运输企业和具有“两牌两证”的泥头车承担建筑废弃物及再生骨料运输业务。

运输单位应严格落实泥头车“两牌两证”管理和车辆保洁制度,做到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密闭运输,保持车身整洁,不得沿途泄漏、遗洒,随车携带车辆管理档案备案凭证、建筑废弃物联单及相关运输证照,按规定的时间、路线行驶,不得超高超载超速,服从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的现场管理和指导。

第三十七条建筑物拆除及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监理单位应对建筑物拆除施工、清运、现场处理(运至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厂处理的除外)等现场全过程实施监理;对总承包单位编制的拆除专项施工方案、建筑废弃物减排及处理方案进行审核把关;严格按照本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技术规范、方案、合同实施监理;协助发包人组织项目验收。不得分包、转包监理项目。监理内容包括:拆除步骤、建筑废弃物分类、清运、综合利用、从业人员资格、施工安全、扬尘污染防治、噪声控制、泥头车“两牌两证”和车辆保洁等。

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扬尘污染、违规处置建筑废弃物、违反泥头车“两牌两证”管理和车辆保洁制度的,应当及时制止并要求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运输单位整改;制止无效的,应当及时向发包人和辖区街道办事处、区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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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综合利用管理

第三十八条具备建筑废弃物现场综合利用条件的优先在现场进行综合利用,无法在现场综合利用的应回收运至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厂进行集中综合利用;确实无法再利用、再生利用的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危险废物等,应按照废弃物种类分别运至废弃物受纳场或者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处理厂等专门场所进行处置。

第三十九条实行建筑废弃物现场分类和排放联单管理制度。施工单位应按照建筑废弃物减排及处理方案要求的拆除步骤进行拆除施工,对建筑废弃物进行分类,禁止将泥土、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危险废物等混入建筑废弃物或者将建筑废弃物混入泥土、生活垃圾。各有关单位在建筑废弃物运输、中转、受纳处置全过程应按照联单管理要求实施,办理交接手续。联单管理办法由区建设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第四十条建立建筑废弃物调剂利用机制,构建建筑废弃物管理系统平台,将建筑废弃物产生量、需求量、排放时间及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所生产再生建材的品种、数量等信息提供有关单位查询,引导项目单位实行建筑废弃物现场回用和交换利用,减少排放建筑废弃物。

第四十一条在技术指标符合设计要求、同类产品质量标准及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新建工程应当在指定工程部位全面使用再生建材。在市政项目(含路桥路基回填、稳定层、垫层、道牙及人行道和广场地面铺装、砌筑等分部分项工程)、房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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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及配套室外工程(含基坑回填、基础和地下室砌筑,其中室外工程参照市政项目)中全面使用再生骨料、再生骨料混凝土制品等再生建材替代同类的传统原生建材。使用再生建材的相关费用列入建安工程成本。

(一)市投区建的或者龙岗区国有资金(含财政性资金)投资的新建工程再生建材使用总量原则上不应低于上述工程部位同类建材需求总量的80%。

(二)引导社会资金投资的拆除重建类项目的新建工程合理使用(回用)再生建材。鼓励建设单位(发包人)在建筑物拆除及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新建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回用各类再生建材数量、比例要求。

(三)其他由社会资金投资的新建绿色建筑项目应当按照绿色建筑设计要求使用再生建材。

(四)鼓励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其他水泥制品生产企业加强技术研究,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加大再生骨料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其他水泥制品生产中的应用。

区建设主管部门制定新建工程施工图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设计专篇或者指引示范文本,列为施工图设计文件节能审查要点内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应按照示范文本,对再生建材使用方面进行深化设计。

第四十二条在新建工程投资立项、施工招投标中,加强对项目方案、招标文件响应落实有关再生建材使用要求条文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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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条加强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建筑废弃物减排与使用(回用)的管理。项目用地内原建筑物拆除所产生建筑废弃物的减排及处理、再生建材使用(回用)等要求,列入城市更新项目(单元)规划方案、监管协议。

第四十四条新建工程施工过程中建筑废弃物减排及处理、再生建材使用(回用)等落实情况,纳入工程质量监督体系。区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加强对受监工程的监督与核查,并将项目的核查结果报区建设主管部门,由区建设主管部门出具项目实施情况核查意见给送区城市更新主管部门作为更新项目(单元)监管协议履行情况验收评价资料。

第四十五条政府要加大对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和再生建材使用单位的扶持力度,提高企业的积极性和市场竞争力,鼓励更多社会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及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其他水泥制品生产企业使用再生建材。由区发改部门会同区财政、建设主管部门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实施细则》。

第四十六条在龙岗区范围内从事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生产经营的单位,应当到区建设主管部门办理项目相关信息采集手续。

第四十七条建筑废弃物受纳场和综合利用设施列为市政基础设施并纳入城市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区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区发改、城管、规划国土等部门,根据城市发展实际情况,编制建筑废弃物受纳场和综合利用设施规划和建设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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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条区建设主管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应当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对建筑废弃物减排与综合利用的宣传推广,鼓励使用再生建材,逐步提高再生建材在新建工程的使用比例。

各有关企业以及行业协会应当加强对建筑业从业人员的教育及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对建筑废弃物减排与综合利用意识。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本办法由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本办法自2018年月日起施行,有效期年。《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岗区建筑物拆除及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深龙府办规〔2017〕2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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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房屋拆除合同范本

The obligee in the contract can accomplish the goal in a certain period by discussing the agreed rights and responsibilities.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旧房屋拆除合同

编号:FS-DY-88355 旧房屋拆除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绵竹市房屋管理拆迁规定》等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一)工程地点: (二)拆除范围:甲方指定的拆除房屋、门窗设备及构筑物及场地内的杂草树木。房屋拆除范围须拆除至自然地坪。拆除的旧材料归乙方所有,由乙方自行处理。 (三)拆除面积:拆除房屋总面积为㎡。 (四)承包方式及旧材料费支付方式:承包方式为全包。合同签订后至乙方进场三日内,乙方一次性按建筑面积每平米

元(大写:),并且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拆除保证金共计人民币万元(大写:),待乙方按合同约定拆除施工结束后,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经甲方验收合格且无任何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违规处罚等扣款情况,甲方在验收后三日内退还乙方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二、工程内容: 1、乙方负责拆除甲方场地内指定的所有建筑物及构筑物及场地内的杂草,并清运全部建渣。 2、乙方严格负责按照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拆除施工,搭设拆除施工过程中的所有安全防护措施。 三、工程期限: 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乙方拆除日期之日起天,所有拆除清渣施工结束,除不可抗力及甲方同意延期因素外,乙方必须按期施工完毕,否则视为违约。 四、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通知及申请相关部门对拟拆除房屋进行断水、断电、断气、断通讯等工作。

建筑废弃物回收利用制度

建筑废弃物回收利用制度 为减少对现场对各种材料造成的浪费,现制定以下制度,遵照执行: 1、钢筋 现场钢筋下料必须根据图纸及国家规范完善钢筋下料单,钢筋加工按照料单,对钢筋原材进行合理裁剪;现场钢筋加工所剩边角料,进行分类整理堆放,对长度20cm以上的进行回收利用,用于线条植筋、构造柱拉筋、砌体拉结筋等。对无法再次重新利用的短钢筋,必须整理堆放在废料池内,由项 目部统一进行处理。 2、模板 现场各栋号提交模板材料计划必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按需提交。墙柱模板配模完成后,模板安装和拆除应注意对模板的保护,减少模板的破损,提高模板周转次数。现场加工的圆拱定型模板,使用完后,应予以完整保存,以备下次施工时使用。现场模板加工剩下的边角料,可进行二次加工用于外架通道楼梯的铺设、现场绿化周边栅栏、外架踢脚板等。周转所替换的模板,重新用于现场洞口封闭、临边防护。 3、木枋 现场木枋尽量做到完整使用,保持木枋的完整性,严禁随意对木枋进行切割。木枋用于降板部位时,应用胶带将木枋进行包裹,木枋下垫放垫 块,避免混凝土浇筑时,木枋嵌入混凝土内,拆模时将木枋破坏。木枋加工所剩短头,用于临边洞口防护、回顶顶头木枋等。 4、加气混凝土砌块 加气块在搬运时,做到小心轻放,减少搬运过程对砌块造成的破坏。对于缺棱掉角较为严重、 难以用于现场砌体砌筑的砌块,可在现场加气块切割机进行加工,重新用于现场砌筑。对于加工后剩下的较大砌块,可用于现场厕所、挡墙砌筑。 5、混凝土 现场混凝土浇筑时,应根据图纸计算好方量,再向搅拌站报量,减少混凝土的浪费。混凝土运输、卸车时遗撒在路面的散料,应及时清理回收,均匀 铺设与沙土地面之上。混凝土浇筑完成后,若混凝土未用完,将多余方量用于现场地面 硬化,严禁随意倾倒。 6、安全网 现场安全网必须按照方案要求绑扎牢固,做到满扎满绑。现场混凝土浇筑时,严禁将混凝土在外架上随意倾倒,造成安全网的污染。现场材料周转必须使用悬挑卸料平台进行周转,严禁随意破坏安全网,平台使用完成后,周边安全网应及时进行恢复。 所有被替换的安全网集中交外架班组处进行集中存放,由项目部统一进行处理。 7、水泥包装袋现场各搅拌站使用的水泥包装袋必须收集整理后交材料部,由项目部集中进行处理。 现场水泥包装袋必须在下午下班前,集中交材料部门,严禁私自带出施工现场。 8、涂料包装桶及其他包装 现场使用的防水涂料、油漆等包装桶,其他材料塑料或纸质包装,在材料使用

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监督

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监督 管理办法研究自行采购招标信息表 一、项目名称 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监督管理办法研究 二、项目背景 近年来,我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行业蓬勃发展,在深圳从事该行业的企业保守估计已超过30家。作为新兴环保行业,由于缺乏监督管理机制,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缺乏有效监管,部分企业的安全生产和降噪防尘措施落实不到位,综合利用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甚至可能存在“挂羊头,卖狗肉”的情况。因此,研究制定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加强企业监督管理并加以引导,对规范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行业具有非常积极和重要的意义。 三、工程内容/服务内容 序号工作阶段主要工作内容成果构成 1 调研分析 阶段 搜集国内其他先进城市的建 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相关政 策,实地走访深圳市建筑废 弃物代表性企业,梳理行业 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借鉴 先进城市监管经验,分析课 题编制思路和大纲架构。 大纲及推进计 划 2 初稿撰写结合国家《建筑废弃物再生研究报告和初

阶段工厂设计规范》及大纲,撰 写研究报告和办法初稿。 稿 3 完善补充 阶段 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根据 反馈意见,对《深圳市建筑 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监督管 理办法》初稿进行补充完善, 并编制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 四、投标条件 (一)投标人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必 须是在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持有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提供证明文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二)投标人单位在深圳市有固定营业场所【自有场所要求提供产权证明文件扫描件(原件备查);租赁场所要求提供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或产权证明文件及租赁合同)扫描件】; (三)投标人单位须承诺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无行为处罚、惩戒等不良执业记录及不良反映,业内拥有良好的声誉; (四)投标人单位的授权代表应为该单位法人或经法人授权的该单位员工;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定标方法

建筑物拆除工程施工合同

建筑物拆除工程施工合同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 及国家现行相关法规政策 规定。经甲乙双方结合本项拆除工程实际情况和施工现场条件, 认真 研究,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址: 3、 工程范围: 4、 其他现场条件开工前甲方、监理方及乙方现场交底。 5、 承包方式:乙方包拆除包安全垃圾清运处置及包手续办理、 包安全维护等;承包费按每平方米 _________ 元。合计 ___________ 元。 开工前乙方并向甲方交纳安全及质量保证金 __________ 万元。 6、 工期:自 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至 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 日止(分阶段实施,如遇风雨或不可抗力因素,工期延顺)。 二、 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1、 按照省市相关拆迁规定及拆除工程惯例,建筑物拆除到原地 平面以 及地砖清理完为准。 2、 按双方约定清运完施工现场全部垃圾 3、 拆迁过程中,对周边建筑物及设施按规定防护。 三、 双方责任义务 发包单位: 施工单位:

1、甲方责任义务: (1)、甲方委托________ 负责施工管理工作,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及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理;甲方协助乙方搞好施工现场协商工作。 (2)、甲方负责提供施工用水、用电。 (3)、甲方提供乙方相应的原设计图纸(仅供参考)。 (4)、甲方对乙方的施工方案、安全措施等进行核查,发现隐患, 及时通知乙方。 2、乙方责任义务(根据自己的情况还修改) (1)自拆除之日起,拆迁区域内施工安全责任全权由乙方负责。 (2)乙方要保证甲方主楼(3层)完好无损。 (3)乙方需保留甲方石墎、石画完好无损交于甲方。 (4)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法规、政策和地方相关规章条例进行安全文明施工。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安全专职监管工作全面落实,不留盲区。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落实《施工组织方案》中的技术措施和反攻倒算规范,严禁有章不循,冒险蛮干。 (6)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地方政府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不能污染环境,不能噪音扰民,不破坏花草树木。对施工现场及周围的构筑物及环境要采取安全措施。要设置安全警戒线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保证施工安全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7)乙方对工程施工所发生的工伤事故,及他人人身伤害,包括财产损失负有全部责任。 (8)乙方负有对上岗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的责任和义务。 (9)乙方负责办理施工中的一切手续,并负责协调周边相关单 位及市容、市政、稽查、城管等部门的工作检查。

关于编制建筑和道路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说明

建筑和道路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编制单位:北京中投信德国际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https://www.360docs.net/doc/e22414438.html, 高级工程师:高建

关于编制建筑和道路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说明 (模版型) 【立项 批地 融资 招商】 核心提示: 1、本报告为模板形式,客户下载后,可根据报告内容说明,自行修改,补充上自己项目的数据内容,即可完成属于自己,高水准的一份可研报告,从此写报告不在求人。 2、客户可联系我公司,协助编写完成可研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大纲(具体可跟据客户要求进行调整) 编制单位:北京中投信德国际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专 业 撰写节能评估报告资金申请报告项目建议书 商业计划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目录 第一章总论 (1) 1.1项目概要 (1) 1.1.1项目名称 (1) 1.1.2项目建设单位 (1) 1.1.3项目建设性质 (1) 1.1.4项目建设地点 (1) 1.1.5项目主管部门 (1) 1.1.6项目投资规模 (2) 1.1.7项目建设规模 (2) 1.1.8项目资金来源 (3) 1.1.9项目建设期限 (3) 1.2项目建设单位介绍 (3) 1.3编制依据 (3) 1.4编制原则 (4) 1.5研究范围 (5) 1.6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5) 1.7综合评价 (6) 第二章项目背景及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8) 2.1项目提出背景 (8) 2.2本次建设项目发起缘由 (8) 2.3项目建设必要性分析 (8) 2.3.1促进我国建筑和道路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快速发展的需要 (9) 2.3.2加快当地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 (9) 2.3.3满足我国的工业发展需求的需要 (9) 2.3.4符合现行产业政策及清洁生产要求 (9) 2.3.5提升企业竞争力水平,有助于企业长远战略发展的需要 (10) 2.3.6增加就业带动相关产业链发展的需要 (10) 2.3.7促进项目建设地经济发展进程的的需要 (11) 2.4项目可行性分析 (11) 2.4.1政策可行性 (11) 2.4.2市场可行性 (11) 2.4.3技术可行性 (12) 2.4.4管理可行性 (12) 2.4.5财务可行性 (13) 2.5建筑和道路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发展概况 (13)

拆除施工合同

篇一:拆除工程合同书范本 建筑物拆除合同书范本 发包方: 承包方: 甲方将自有房屋秦金路房屋拆迁项目委托乙方进行拆除施工和渣土清运。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共同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 一、施工内容及工程量: 1、施工内容:建筑物拆除,渣土清运。 2、拆除标准:拆除范围内建筑物房屋拆除、渣土清运至室内地平。 3、注意;施工中拆下的各类废旧材料归乙方所有,均由乙方自行处理。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工程价款: (1)双方商定项目总金额:元 2、结算方式: (1)自签订合同开工日到拆除范围内建筑物房屋拆除、渣土清运至室内地平,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三、施工日期: 1、本合同工程定于2012年2012年 2、因不可抗力或天气影响等因素不能按时开工或竣工时,甲乙双方可以重新约定开工或竣工日期。 四、双方责任及权力: 甲方: 1、乙方进场后,甲方向乙方进行施工交底,交待清楚施工现场周围地下障碍物与在施工中需注意的事项并提供有关技术资料。 2、负责协调切断通往被拆除区域内的水源、电源、热源、燃气、通信等线路。 3、配合乙方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4、甲方指定为工程项目负责人,负责协调施工中有关事宜并监督乙方的施工全过程。 乙方: 1、负责编制施工方案,制定安全、环保措施,。 2、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对建筑施工提出的各项要求和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4、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条文施工作业,注意环保要求:控制噪声,避免不安全因素发生。 5、负责机械及人员的安全,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及防范措施,确保施工中万无一失; 并负责其施工人员的安全保险,对因管理不善所发生的任何安全责任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6、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尊重甲方的管理制度。 7、乙方指定为工程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工程拆除事宜并及时向甲方通报工程拆除有关情况。 五、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规定,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其责任。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全部承担(含经济损失)。 2、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做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向当地人民法

2018年版网络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建筑废弃物环境管理与处理处置

建筑废弃物环境管理与处理处置9分 ======单选题部分====== 1.以下不是建筑废弃物的是() A 建筑物中附带的电器、家具等物体产生的废弃物 B 新建(含改进和扩建)工程废物 C 拆除废弃物 D 建筑装修废弃物 2.建筑废弃物按成分组成分为哪两类( ) A 大型废弃物和小型废弃物 B 可回收废弃物和不可回收废弃物 C 惰性废弃物和非惰性废弃物 D 无害废弃物和有害废弃物 3.以下属于惰性废弃物的是() A 混凝土、砖、石、渣土 B 金属、木材、塑料、纸板 C 石棉,胶黏剂、(铅)涂料 D 电子电器/含汞荧光灯 4.石膏板类废弃物中,主要污染物质为() A 甲醛 B 重金属 C 碳酸盐类 D 硫酸盐类,H2S ======多选题部分====== 5.再生的混凝土骨料产品,可以筛分为() A 全骨料 B 粗骨料 C 细骨料 D 大骨料 6.广义的建筑垃圾主要包括 A 渣土、废旧混凝土、碎砖瓦、废旧沥青混合料、废旧管材、废旧木材 B 碎砖瓦 C 废旧沥青混合料 D 废旧木材 7.建筑废弃物资源化有哪几种商业模式 A 场-厂联合模式 B 临时用地模式 C 现场处理模式 D 循环模式

======判断题部分====== 8.惰性和非惰性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的途径不同。其中惰性建筑废弃物性质较稳定,适用于工程回填、填海和生产再生材料,非惰性建筑废弃物中的金属、木材、塑料、纸等较容易回收再利用,其它不可回收的建筑废弃物需填埋处理 对 9.惰性和非惰性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的途径不同。其中惰性建筑废弃物性质较稳定,适用于工程回填、填海和生产再生材料,非惰性建筑废弃物中的金属、木材、塑料、纸等较容易回收再利用,其它不可回收的建筑废弃物需填埋处理 对 10.建筑设计单位应该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建筑设计师进行减量设计方面的技术培训,建立减量化设计措施数据库,帮助建筑设计师理解各种设计对建筑废弃物减量化所产生的影响,提高其实施减量化设计的水平 对

拆除施工方案及措施

拆除施工方案及措施 一、编制依据 本专项施工方案依据被拆除建筑物的施工平面图,施工现场勘察得来的资料和信息,拆除工程有关的施工验收规范、安全技术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和国家、地方有关安全技术规定,以及本单位的技术装备条件进行编制。本方案从实际出发,在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前提下,选择经济、合理、扰民小的拆除方案,以实现安全、经济、速度快、扰民小的目标。 二、施工难点 (1)本工程是改造工程,安全、消防工作是本工程中非常重要的工作,确保施工人员及工作人员的安全,确保工程的拆除工作,为下一步主体装饰装修工程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2)本次拆除工作要在规定的时间内集中完成,这就要求我们采用合理的施工安排,拆除流程以及拆除方法,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将全部拆除项目顺利完成。 三、施工前期准备 一、技术准备 (1)熟悉被拆建筑物图纸,弄清建筑物的结构情况、建筑情况、水电及设备管道情况。 (2)向进场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 二、现场准备 切断被拆范围内的水、电、管道等。 三、机械材料设备的准备 螺丝刀、撬棍、活动扳手、手锤、电镐、运输车等 四、施工方案及措施 一、方案的确定 根据建筑物结构及周围环境,我们经认真分析研究,决定采用人工配合使用电锤、电镐、大锤、撬棍、运输车等机械拆除的施工方法进行施工。配备足够的工具及车辆。并制订安全可靠的措施,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第一。 二、施工措施 (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做好拆除工程施工现场的围护。采取可靠防护措施实行封闭施工。

(2)拆除前应先切断电源。人工拆除按自上而下、对称顺序进行不得上下同时拆除,不得垂直交叉作业。拆除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正确穿戴安全帽等劳动保护用品不得冒险作业。 (3)拆除时对拆除物应采取有效的下落控制措施。 (4)清运渣土的车辆应封闭或覆盖,出入现场时应有专人指挥。清运渣土的作业时间应遵守工程所在地的有关规定。 (5)拆除工程完工后,应及时将渣土清运出场。 五、主要工程拆除方法 (1)墙体拆除:确定拆除部位→ 电镐松动→ 手锤、撬棍人工配合拆除→ 电镐破碎较大块墙体→ 建渣清运 (2)拆除作业时,一律由上而下,逐层拆除,禁止整堵墙面或大块从高处倒塌,绝对禁止从建筑物下方掏空使建筑物整体倒塌。

建筑物房屋拆除合同书(完整版)

建筑物房屋拆除合同书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施工内容及工程量: 1、施工内容:建筑物拆除,渣土清运。 2、工程数量: 934 m2 3、拆除标准:拆除范围内建筑物房屋拆除、渣土清运至室内地平。 4、注意;施工中拆下的各类废旧材料归甲方所有,均由甲方自行处理。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工程价款: (1)双方商定:本工程单价为 15 元/m2 。 (2)项目总金额;壹万肆仟元(14000元) 2、结算方式: (1)自签订合同开工日,甲方只付工程款的30%(4200元); (2)乙方完成全部拆除清运工作后2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工程尾款。 三、施工日期: 1、本合同工程定于2011年月日开工,于2011年月日竣工。 2、因不可抗力或天气影响等因素不能按时开工或竣工时,甲乙双方可以重新约定开工或竣工日期。 四、双方责任及权力: 甲方: 1、乙方进场后,甲方向乙方进行施工交底,交待清楚施工现场周围地下障碍物与在施工中需注意的事项并提供有关技术资料。 2、负责协调切断通往被拆除区域内的水源、电源、热源、燃气、通信等线路。 3、配合乙方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4、甲方指定为工程项目负责人,负责协调施工中有关事宜并监督乙方的施工全过程。

乙方: 1、负责编制施工方案,制定安全、环保措施。 2、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沈阳市开发区有关部门对建筑施工提出的各项要求和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4、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条文施工作业,注意环保要求:洒水降尘,控制噪声,避免不安全因素发生。 5、负责机械及人员的安全,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及防范措施,确保施工中万无一失;对因管理不善所发生的任何安全责任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6、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尊重甲方的管理制度。 7、乙方指定为工程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工程拆除事宜并及时向甲方通报工程拆除有关情况。 五、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规定,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其责任。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全部承担(含经济损失)。 2、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做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向北京市人民法院起诉。 六、其他: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甲、乙双方如有未尽事宜或对合同条款修改,需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 2、补充协议及附件与本合同正文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须共同遵守。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建筑垃圾再生利用制度

建筑废弃物回收利用制度项目占地面积大,材料、机械等投入大,各种建材、周转材料使用量大,为减少对现场对各种材料造成的浪费,现制定以下制度,事故现场全面遵照执行: 1、钢筋 现场钢筋下料必须根据图纸及国家规范完善钢筋下料单,钢筋加工按照料单,对钢筋原材进行合理裁剪; 现场钢筋加工所剩边角料,进行分类整理堆放,对长度20cm以上的进行回收利用,用于线条植筋、构造柱拉筋、砌体拉结筋等。 对无法再次重新利用的短钢筋,必须整理堆放在废料池内,由项目部统一进行处理。 2、模板 劳务提交模板材料计划必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按需提交。 墙柱模板配模完成后,模板安装和拆除应注意对模板的保护,减少模板的破损,提高模板周转次数。 现场加工的圆柱定型模板,使用完后,应予以完整保存,以备下次施工时使用。 现场模板加工剩下的边角料,可进行二次加工用于外架通道楼梯的铺设、现场绿化周边栅栏、外架踢脚板等。 周转所替换的模板,重新用于现场洞口封闭、临边防护。 3、木枋

现场木枋尽量做到完整使用,保持木枋的完整性,严禁随意对木枋进行切割。 木枋用于降板部位时,应用胶带将木枋进行包裹,木枋下垫放垫块,避免混凝土浇筑时,木枋嵌入混凝土内,拆模时将木枋破坏。 木枋加工所剩短头,用于临边洞口防护、回顶顶头木枋等。 4、页岩多孔砌块 砌块在搬运时,做到小心轻放,减少搬运过程对砌块造成的破坏。 对于缺棱掉角较为严重、难以用于现场砌体砌筑的砌块,可集中收集用于临时道路路基夯实。 5、混凝土 现场混凝土浇筑时,应根据图纸计算好方量,同时结合项目BIM 中心预算数据进行复核,再向搅拌站报量,减少混凝土的浪费。 混凝土运输、卸车时遗撒在路面的散料,应及时清理回收,均匀铺设与沙土地面之上。 混凝土浇筑完成后,若混凝土未用完,将多余方量用于砌体过梁浇捣、现场地面硬化,严禁随意倾倒。 6、安全网 现场安全网必须按照方案要求绑扎牢固,做到满扎满绑。 现场混凝土浇筑时,严禁将混凝土在外架上随意倾倒,造成安全网的污染。 现场材料周转必须使用悬挑卸料平台进行周转,严禁随意破坏安全网,平台使用完成后,周边安全网应及时进行恢复。

砖混结构的建筑物拆除施工方案20578

精品文档,放心下载,放心阅读 拆除工程施工方案 施工单位:*************集团有限公司编制: 审核: 时间: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号 工期:150日历天,具体开工、竣工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工程概况: 二、施工方案的编制依据 被拆除建筑物的结构、建筑、水、电、设备及外管线,施工现场勘察得来的资料和信息。拆除工程有关的施工验收规范、安全技术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和国家、省有关安全技术规定,以及本单位的技术装备条件。 三、施工前准备及主要施工设备 (一)技术准备工作 1、首先根据建筑物的结构情况、建筑情况、水电及设备管道情况。技术负责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规程向参加拆除的工作人员进行详细的交底。 2、现场安全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加强安全意识。对工人做好安全教育,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 (二)现场准备 1、清理施工场地,保证运输道路畅通。 2、施工前,先清除拆除塌落范围内的物资、设备;将电线、水管等干线与该建筑物的支线切断或迁移:在拆除区周围设禁区围栏警戒标志,派专人监护,禁止非拆除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3、搭设临时防护设施,避免拆除时的砂石、灰尘飞扬影响生产的正常进行。 4、接引好施工用临时电源、水源,现场照明不能使用被拆建筑物内的配电设施,应另外敷设。保证施工时水电畅通。

(三)施工方案 1、控制目标 (1)控制施工范围,确保周围建筑及设施的安全。 (2)控制粉尘飞石, 确保人员安全。 (3)控制施工噪声, 尽可能减少噪声。 2、施工流程: (四)机械材料设备的准备 (五)施工组织 1、做好周围防护,派专人做好周边警戒工作。 2、按施工组织设计的程序安排,首先清拆原有管线,采取人工进行拆除,按弹线区域,分块、逐段破碎拆除。严格控制飞石、响声、冲击波。拆除时,专人进行监测,发现情况及时联系研究,以确保施工安全。不可利用废物,用汽车外运到指定地点。 3、现场统一调度,协调、安全的进行拆除工作。 四、施工现场防护措施 1、现场派专人做好周边警戒工作。 2、现场周边防护:从拆除墙体的3m外拉警戒线;清拆原有管线,线路。在

建筑物拆除工程施工合同

建筑物拆除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及国家现行相关法规政策规定。经甲乙双方结合本项拆除工程实际情况和施工现场条件,认真研究,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程范围: 4、其他现场条件开工前甲方、监理方及乙方现场交底。 5、承包方式:乙方包拆除包安全垃圾清运处置及包手续办理、包安全维护等;承包费按每平方米元。合计元。开工前乙方并向甲方交纳安全及质量保证金万元。 6、工期:自年月日至年月 日止(分阶段实施,如遇风雨或不可抗力因素,工期延顺)。 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1、按照省市相关拆迁规定及拆除工程惯例,建筑物拆除到原地平面以及地砖清理完为准。 2、按双方约定清运完施工现场全部垃圾 3、拆迁过程中,对周边建筑物及设施按规定防护。 三、双方责任义务

1、甲方责任义务: (1)、甲方委托负责施工管理工作,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及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理;甲方协助乙方搞好施工现场协商工作。 (2)、甲方负责提供施工用水、用电。 (3)、甲方提供乙方相应的原设计图纸(仅供参考)。 (4)、甲方对乙方的施工方案、安全措施等进行核查,发现隐患,及时通知乙方。 2、乙方责任义务(根据自己的情况还修改) (1)自拆除之日起,拆迁区域内施工安全责任全权由乙方负责。 (2)乙方要保证甲方主楼(3层)完好无损。 (3)乙方需保留甲方石墎、石画完好无损交于甲方。 (4)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法规、政策和地方相关规章条例进行安全文明施工。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安全专职监管工作全面落实,不留盲区。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落实《施工组织方案》中的技术措施和反攻倒算规范,严禁有章不循,冒险蛮干。 (6)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地方政府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不能污染环境,不能噪音扰民,不破坏花草树木。对施工现场及周围的构筑物及环境要采取安全措施。要设置安全警戒线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保证施工安全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7)乙方对工程施工所发生的工伤事故,及他人人身伤害,包括财产损失负有全部责任。 (8)乙方负有对上岗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的责任和义务。 (9)乙方负责办理施工中的一切手续,并负责协调周边相关单

关于建筑垃圾的再生利用研究

关于建筑垃圾的再生利用研究 每个行业都会产生各种垃圾,尤其是建筑行业每年都会产生大量的,各种建筑垃圾,那么什么是建筑垃圾呢?建筑垃圾是指建设、施工单位或个人队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 网等进行建设、铺设或拆除、修缮过程中所产生得渣土、弃土、弃料、余泥及其他废弃物。至2006年,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现有建筑总面积400多亿平方米,以每万平方米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建筑废渣500吨至600吨的标准推算,我国现有建筑面积至少产生了20 亿吨建筑垃圾。到2020年,我国还将新增建筑面积约300亿平方米,新产生的建筑垃圾将会是一个天文数字。目前我国建筑垃圾的数量已占到城市垃圾总量的30%-40%,建筑 垃圾产生的污染相当于汽车排放尾气的两倍!建筑垃圾的带来的危害如此巨大,已经得到 了各界充分重视。就建筑垃圾的产生、现在处理方式、以及合理利用问题,进行简要阐述。 1、建筑垃圾的组成 建筑垃圾的产生主要集中在生产施工过程以及装修过程中,建筑垃圾的主要成分是混凝土、石灰、砂石、渣土等,不存在“二次污染”的问题,比较利于处理;但是建筑垃圾中 的建筑用胶、涂料、油漆不仅是难以生物降解的高分子聚合物材料,还含有有害的重金属元素。这些废弃物如果处理不当会直接危害到周边居民的生活。 2、建筑垃圾的目前处理方式 目前每个城市都划有垃圾填埋场地,建筑垃圾绝大部分跟生活垃圾等采用相同的填埋方式处理掉了,这种填埋的方式弊端很多。首先是占用大量土地。仅以北京为例,据相关资料显示:奥运工程建设前对原有建筑的拆除,以及新工地的建设,北京每年都要设置二三十个建筑垃圾回填场,需要大量征用土地,造成不小的土地压力;其次是回填建筑垃圾 中的建筑用胶、涂料、油漆等会造成地下水的污染,同时,清运和堆放过程中的遗撒和粉尘、灰砂飞扬、运输过程中汽车排放尾气等问题同样会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再次是破坏 土壤结构、造成地表沉降。垃圾填埋8米后加埋2米土层,但土层之上基本难以重长植被。而填埋区域的地表则会产生沉降和下陷,要经过相当长的时间才能达到稳定状态。另外还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如何处理和排放建筑垃圾,已经成为建筑施工企业和环境保护部门面临的一道难题。 3、再生处理方式 行业上按照可再生性和可利用价值,通常将建筑垃圾分为可直接利用的材料、可作为材料再生或可以用于热回收的材料以及没有利用价值的废料三类,那么我们处理建筑垃圾的时候就可以通过这些分类,有目的性的进行合理处理。

原有建筑物拆除施工方案[001]

拆除工程施工方案 (一)、工程概述 卡博特蓝星化工(江西)扩建年产10000吨气相二氧化硅临建项目拆除工程主要包括两部分: 第一部分:混凝土地面拆除,主要包括老厂区马路、篮球场、自行车棚、人行道、地坪及新厂区马路,其中路面及地坪面积约4000㎡,篮球场20m*20m,自行车车棚3m*10m。 第二部分:建筑物的拆除,主要包括老厂区餐厅及办公室、门卫,其中餐厅高约4m,长 30.84m,宽12.24m。门卫高约3m,长10m,宽4.5m。 所有混凝土结构采用215挖机,装配破碎头进行破碎后,再将混凝土碎渣清运到场外指定地方。及时跟业主及管理公司确定厂内行车路线, (二)、编制依据 1、《建筑物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 2、卡博特蓝星化工(江西)扩建年产10000吨气相二氧化硅临建项目设计图纸 3、业主及管理公司要求 (三)、施工步骤及方法 1、施工步骤:施工前的准备工作人工拆除机械拆除建筑垃圾运输 2、施工方法: 2.1 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①、机具进场前需经业主及管理公司确认,其操作人员必须是经过管理公司及业主培训且合格 的操作人员。 ②、拆除前要确定拆除建筑物与业主及管理公司核实,核实无误后方可进行拆除。 ③、材料准备,包括挖机、装载机、运输车、电锤、榔头、钎子、1.8米的活动脚手架3台氧 气乙炔、小液压钳等。 ④、室内桌椅及办公设备移除。 ⑤、老厂作业区搭设脚手架用彩板做隔断,有混凝土地面的打膨胀螺丝固定,没有地面直接打 钢管固定。做法见附图1

⑥、车辆行驶的路段有消防栓处采取脚手架硬围护,防止车辆碰撞影响消防系统。 2.2人工拆除 ①、有卡博特相关人员(胡工)带领专业水电工先断开水源,进食堂的水切断支管直接堵死,电源有卡博特电工断电后确认指定哪根没电就断哪根。具体断点见附图2 ②、人工拆除坐便及蹲便器具时,要先打开污水井对内疏通后用水冲洗干净,污水排放完了以后才可以拆除地下管道,防止环境污染。地下作业时要先前确定其它管线、污水井、阀门井等位置后方可作业,有过路管线的采取人工开挖。 ③、人工拆除门框窗户、木地板、隔墙、玻璃、卫生及餐厨洁具、吊顶、灯具,根据现场情况高处采用活动架。 ④、空调拆除时应按:a. 充气放溶液。b、敲铜管头拔铜管。c、割铁d、溴化锂溶液要用器具打包封存,不要弄的到处都是防止破坏环境。 ⑤、带电施工的必须有专业电工接线,其他作业人员不得私自接线,电器具必须有安全部门检查合格且贴合格证后方可使用,在带水带电作业时必须佩戴绝缘手套和橡胶绝缘鞋,切割时要有专人监火,灭火器要放在监火人3米内。 ⑥、部分物件业主需保存的,拆除时要注意做好保护措施,拆除后打包存放业主指定地方、拆除的材料及洁具经打包后整齐摆放临时办公室后面,运输过程中小心轻放,防止破损。 2.3机械拆除 ①、机械进场,布置警戒线张贴警示牌。 ②、机械拆除应从上往下逐层、逐段进行,先拆除非承重结构,后摘除承重结构,必须按楼板、次梁、主梁、柱子的顺序进行施工。 ③、具备机械拆除条件后,先有破碎头挖机拆除餐厅大门雨棚再由东向西拆掉女儿墙、屋面板,依次拆除次梁主梁及柱,由北往南逐步拆除,依次拆除的高度不得超过2米,拆除时警戒区域内所有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护耳塞,挖机作业时尽量避免噪声过大。 ④、拆除时挖机破碎头与混凝土摩擦会产生灰尘,有风的时候会影响周边环境,作业区域所有工作人员佩戴防护口罩,并派专人浇水,保持混凝土湿润不起灰尘,尽量避免周边环境不受污染。 ⑤、施工中必须有专人监测拆除建筑物的结构状态并做好记录,当发现有不稳定状态趋势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⑥、路面及地面破碎采用挖机带破碎头施工,施工区域需布置警戒线张贴警示牌,有专人看护 指挥施工,施工前请业主相关专业人员确定路面是否有过路管线,取得业主方的交底确认后方

旧建筑物拆除施工合同

XXXXXXXX旧建筑物 拆除工程 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发包单位: 承包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目录 第一条工程概况 (3) 第二条承包范围及承包内容 (3) 第三条承包方式 (4) 第四条合同价款及支付 (4) 第五条合同工期 (4) 第六条双方责任及义务 (5) 第七条安全文明施工 (7) 第八条用工管理 (7) 第九条工伤事故处理 (8) 第十条相关约定 (8) 第十一条其它事项 (9) 附件A (11)

xxxxxxxxx旧建筑物拆除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单位:(以下均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均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发包XXXXXX原有旧建筑物拆除工程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达成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规模:原有旧楼拆除,房屋类型有办公楼X栋、厂房X栋、商铺X栋、宿舍楼X栋,总建筑面约XXXXm2。 第二条承包范围及承包内容 2.1 承包范围:按甲方提供的工程任务单等相关资料承包XXXX建筑物拆除工程。 2.2 乙方在承包范围内承担以下工作内容: 2.2.1作业前的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检查周围建筑物,必要时进行临时加固, (2)切断被拆建筑物的水、电、煤气管道等, (3)向周围群众出示安民警告、设置安全警示牌。 (4)疏通运输道路,接通施工临时用水、用电。 2.2.2设置安全围蔽,搭设安全脚手架、挂网(完工后拆除)。 2.2.3严格按经甲方审批通过的施工组织方案及相关的技术规范组织作业,拆除基础承台以上(含基础)的所有原有构件,并负责垃圾清运、清扫和完成后的场地平整等全部工作及所有与本工程相关的工程措施。 2.2.4为完成拆除而进行的相关审批手续办理,周边关系协调,与城管、安监、绿委等政府部门协调 2.2.5乙方的施工方法不限于人工作业或机械作业。 2.2.6甲方负责把电送到二级配电箱,二级配电箱以外需用电的所有大、小施工机具、

建筑垃圾再利用新政策

建筑垃圾再利用新政策 据有关行业协会的统计资料表明:每一亿吨建筑垃圾经资源化处置,约可生产再生砖243亿标砖、再生骨料1000万吨。为鼓励企业综合利用建筑废弃物,国家及相关政府在法律、法规、政策上制定建筑垃圾再生资源化的标准,来督促、引导部分有优势的企业走进建筑垃圾资源化行业;并投入相应的财政、税收等扶持政策,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行业进入一个完全市场化的、良性的发展阶段。 国家 1、生产原材料中搀兑比例不低于30%的特定建材产品免征增值税 2、对销售自产的以建筑废物、,煤矸石为原料生产的建筑砂石骨料免征增值税。生产原料中建筑废弃物、煤矸石的比重不低于90%。 3、再生节能建筑材料企业扩大产能贷款贴息。 郑州华洁公司研发的建筑垃圾破碎设备主要有3种,一种是以DPF建筑垃圾专用破碎机为主机的固定式建筑垃圾破碎成套设备,另一种是DPF建筑垃圾专用移动破碎站,第三种是履带式移动破碎站,这三种设备各有优势,目前已在国家各地都有使用现场可供实地考察。 固定式建筑垃圾破碎成套设备 固定式建筑垃圾破碎成套设备采用JSW振动筛分给料机、DPF建筑垃圾专用破碎机、电磁除铁器、“亚飞”牌轻物质处理器、YK圆振动筛、皮带输送机及除尘设备组成。其中,DPF建筑垃圾专用破碎机是一款带有钢筋剪切装置的建筑垃圾破碎专用设备,破碎效率高、成品粒型好,

不堵塞主机;华洁公司自主研发的“亚飞牌”轻物质处理器垃圾分离率过90%,出同行轻物质分离率30%以上,保证了建筑垃圾骨料的洁净度。移动式建筑垃圾处理成套设备 移动式建筑垃圾破碎生产线集建筑垃圾喂料、破碎、筛分、输送等工艺装备为一体,通过不同的设备组合成为一套强大的移动生产加工线,可完成多需求的建筑垃圾加工处理作业,特别适合应用在城中村拆迁、改造等一些建筑垃圾集中破碎集中处理项目中,尤其是就地资源化利用。 模块化建筑垃圾破碎成套设备 模块化建筑垃圾破碎生产线主机设备成熟,性能稳定且配套齐全,模块化生产,可根据用户需求进行快速组装,提供“项目前期调研与评估—设备集成与方案制定—投资建设与运营管理—产品生产与再利用”的一站式服务和全方位解决方案。整套工艺设备可以满足粗骨料、砂、粉体、细粉等多方面的建材需求,生产的再生骨料经加工成砌块、铺道砖、花格砖等建材制品,实现建筑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给予采购我们设备的企业更多的盈利空间。

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可行性报告

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 可 行 性 报 告 泓域咨询丨WORD格式可编辑

第一章项目绪论 一、项目名称及投资主体 (一)项目名称 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 (二)项目投资主体 某某有限公司 二、项目拟建地址及用地指标 (一)项目拟建地址 该项目选址在济宁市xxxx工业园区。 (二)项目用地性质及用地规模 1、该项目计划在济宁市xxxx工业园区建设,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2、项目拟定建设区域属于工业项目建设占地规划区,建设区总用地面积86667.1 平方米(折合约130.0 亩),代征地面积780.0 平方米,净用地面积85887.1 平方米(折合约128.8 亩),土地综合利用率100.0%;项目建设遵循“合理和集约用地”的原则,按照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行业生产规范和要求进行科学设计、合理布局,符合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制造和经营的规划建设需要。

(三)项目用地控制指标 1、该项目实际用地面积85887.1 平方米,建筑物基底占地面积58918.5 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96966.4 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生产车间78844.2 平方米,仓储设施面积10821.8 平方米(其中:原辅材料库房6527.4 平方米,成品仓库4294.4 平方米),办公用房3779.0 平方米,职工宿舍2147.2 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含部分公用工程和辅助工程)1374.2 平方米;绿化面积5668.5 平方米,场区道路及场地占地面积21300.0 平方米,土地综合利用面积85887.0 平方米;土地综合利用率100.0%。 2、该工程规划建筑系数68.6%,建筑容积率1.1 ,绿化覆盖率6.6%,办公及生活用地所占比重5.2%,固定资产投资强度3363.0 万元/公顷,场区土地综合利用率100.0%;根据测算,该项目建设完全符合《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08】24号)文件规定的具体要求。 三、项目建设的理由 需要强调的是,《中国制造2025》的目标和战略的实现,有4个重要的基点。一是坚持全面深化改革,以体制机制创新激发企业活力、进一步解放生产力;二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

房屋拆除施工合同

房屋拆除施工合同 篇一:房屋拆除合同(样本) 房屋拆除协议 甲方: 乙方: 因工程施工需要,甲方将金龟工商所旧办公楼的房屋拆除等工程委托乙方施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地点:永兴县金龟镇工商所院内 二、承包方式:总价包干方式 三、工程范围:工商所院内的办公楼的拆除 四、工程内容:对旧办公楼的房屋拆除及负责所有建筑物及附属物的拆除、清运、清扫。 五、开工时间:年月日,年月日完工。 六、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向乙方指定施工场地范围,对乙方进行技术交底,提供必要的测量配合及技术指导,但不因此免除乙方施工质量责任。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范围内施工。 2、甲方负责做好与当地政府、村民各方面之间的协调工作。 3、负责对拆迁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 4、负责对拆除完毕的场地进行验收。 5、工程完工达到甲方要求后,甲方给乙方办理结算 (二)、乙方责任: 1按甲方要求按时进入拆迁现场,保证工期的顺利完成。负责对本协议所列拆、除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及附属物的拆除、清运、清扫等工作。 2、乙方保证连续施工,确保在合同工期内完工。 3、乙方在施工中应确保作业安全,因乙方或其他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由此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计量与支付 1工程造价:本工程采用总价包干,旧材料归施工方,此报价含税,包干价格为元(大写:),已综合考虑了现场条件等各种因素,包括作业全过程的工、料、机费,施工用材料(机械)倒运费等与施工有关的全部费用,是支付合同工程项目(工序)按技术交底施工达到质量标准及甲方要求,完成其缺陷修复及一切辅助工作所需的全部酬金的综合单价(含合同明

建筑垃圾再生利用项目建议书模板

技术资料 城市建筑垃圾再生利用可行性报告 随着我市经济的发展,城乡建设步伐的加快,城市建设和“栅户区改造工程”带来的建筑垃圾正在日益增加,如将建筑垃圾直接进行弃置将耗费大量垃圾清运费用和大量的土地资源;而将建筑垃圾再生利用,既可减少建筑垃圾的排放量,也能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为接合“三创”城市,创建环境模范城市,我公司经过市场调研,做如下概述,综上所述,我公司现提出建筑垃圾再回收利用或行性研究。 1、我公司按各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和再生利用场站,所需资金设备自筹。 2、政府为我方提供:(1)建筑垃圾处置场地;(2)不可回收利用垃圾填埋场地及填埋费用;(3)协调办理环保及国土等相关问题。 3、房屋拆除后所产生的建筑垃圾我方进行组织、运输及再回收利用。以确保能大量利用包括质量较差的废旧渣砖、砌块等在内的建筑垃圾,不得只选择性的处置废旧混凝土。因建筑垃圾再回收所需的成本费用高约为35元/m3,所以需政府相关部门同意回收后的材料均由我方使用或出售并办理相关手续。 4、建筑垃圾再回收利用成本分析如下(以下单价均按垃圾总方量计算): (1)建筑垃圾起挖及转运(运距3公里内):10元/m3; (2)移动式再生破碎机直接费用:16元/m3; (3)液压式挖机(1m3):2元/m3; (4)反击式岩石破碎机:1元/m3; (5)2台装载机费用:3元/m3;

(6)环保除尘:1元/m3; (7)人工费:2元/m3; (8)不可回收垃圾填埋费用:暂未计算; (9)所需场地费用:暂未计算。 (10)加工建筑垃圾(垃圾总方量)所需成本费用:35元/m3. (11)政府负责补助运输成本或自行组织运输。 1 概述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城乡建设步伐的加快,建筑垃圾正在日益增加,而且其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我国建筑垃圾的总量已占到城市垃圾总量的30%~40%,建筑垃圾排放高峰期已到来。目前,我国是世界上基本建设量最大的国家,占全世界年整体建设量的50%,在公用与民用建筑及市政设施的更新、改造、扩建过程中,拆除危险建筑物和道路等所产生的大量建筑垃圾中,废弃混凝土约占33%左右。北京市2005年建筑垃圾排放量达3,600万吨,平均每日排放量达10万吨。上海市2005年建筑垃圾排放量达2,350万吨。相对于生活垃圾,我国的建筑垃圾的再生利用没有引起很大的重视,绝大部分未经任何处理便被运到郊外露天堆放或填埋,这种处理方式耗用大量的土地资源,耗费大量垃圾清运费用。同时,清运和堆放过程中的遗撒、粉尘、灰沙飞扬等问题又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如图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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