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内部评级体系监管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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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中资商业银行专营机构监管指引的通知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中资商业银行专营机构监管指引的通知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中资商业银行专营机构监管指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2.12.27•【文号】银监发[2012]59号•【施行日期】2012.12.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中资商业银行专营机构监管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12]59号)各银监局,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为顺应商业银行内部组织架构调整与业务流程改革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专营机构的监管,促进商业银行专营业务的稳健发展,银监会制定了《中资商业银行专营机构监管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现将《指引》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深刻领会《指引》内涵《指引》进一步厘清了商业银行设立专营机构的类型,从法理层面做了必要的制度和监管安排,与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衔接,这对促进商业银行专营业务稳健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各银监局、各商业银行要提高认识,切实按照《指引》要求加强风险管控,规范专营机构设立及其经营行为。

二、从实际出发,审慎推进专营业务发展和专营机构建设商业银行应当根据本行发展战略和内控管理水平,积极探索并不断完善本行专营业务发展和组织体系的最佳模式。

若现有分支机构管理体系基本适应专营业务发展的需求,不应单独设立领取金融许可证的专营机构,防止机构膨胀在本行内部形成过度竞争态势。

同时,商业银行应当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主动、及时报告本行专营业务的发展与风险状况,自觉接受监管。

三、坚守风险底线,加强对专营机构的管理各商业银行应根据《指引》要求,对专营机构的业务范围实行有限牌照和授权制度。

同时,应定期对专营业务发展与风险状况进行评估,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目前部分商业银行专营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存在的定位不明、职责边界不清等问题,防止机构游离于总行与当地分支行之外、业务和从业人员缺乏内部约束和外部监管等形成风险隐患。

2023年中级银行从业资格之中级银行管理通关提分题库及完整答案

2023年中级银行从业资格之中级银行管理通关提分题库及完整答案

2023年中级银行从业资格之中级银行管理通关提分题库及完整答案单选题(共30题)1、( )对股东大会负责,对商业银行经营和管理承担最终责任。

A.董事会B.监事会C.高级管理层D.董事长【答案】 A2、非现场监管应当贯彻()的监管理念。

A.管理为本B.稳定为本C.风险为本D.发展为本【答案】 C3、()不属于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绩效管理的主要关注点。

A.年度经营计划的审慎性B.业务归属和会计核算的准确性C.信贷资源和资金来源的合规性D.财务数据和管理信息的规范性【答案】 C4、商业银行以收取利息为条件对外融出或存放资金而形成的资产是指()。

A.自营贷款B.委托贷款C.特定贷款D.不良贷款【答案】 A5、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下列选项中不适用办法的是()。

A.中资商业银行监事长的任职资格管理B.外资金融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管理C.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管理D.金融资产管公司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管理【答案】 A6、银行业金融机构( )承担全面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

A.股东大会B.董事会C.高级管理层D.监事会【答案】 B7、()是指银行向从事合法生产经营的个人发放的,用于定向购买或租赁商用房、机械设备、以及用于满足个人控制的企业生产经营流动资金需求和其他合理资金需求的贷款。

A.个人住房贷款B.个人消费贷款C.个人经营类贷款D.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答案】 C8、()是衡量商业银行盈利能力与成本控制能力的重要指标。

A.资产利润率B.净息差C.成本收入比率D.风险资产利润率【答案】 C9、下列关于我国当前经济特征描述错误的是()。

A.供给不足仍是经济发展中的一个主要的矛盾B.经济增速换挡、结构调整阵痛、动能转换困难相互交织C.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仍然突出D.发展方式相对比较粗放【答案】 A10、()要求商业银行筹资需要考虑其成本负担能力,根据自身的条件、实力和基础,合理、适度地筹措资金。

2008年中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大事记

2008年中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大事记

2008年中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大事记作者:来源:《财经界》2009年第09期2008年1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1月25日起,提高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执行15%的存款准备金率。

2008年2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联合发布《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一五”规划》,该规划提出,将大力发展债券市场特别是企业(公司)债券市场。

2008年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根据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宏观调控任务的要求,2008年要实行稳健的财政政策和从紧的货币政策。

2008年经济工作要把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

2008年3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3月25日起提高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执行15.5%的存款准备金率。

2008年3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联合出台《关于金融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

2008年4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4月25日起,提高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执行16%的存款准备金率。

2008年5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5月20日起提高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执行16.5%的存款准备金率。

2008年5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全力做好地震灾区金融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对受到地震灾害影响的四川、甘肃、陕西、重庆、云南等重灾省市,实施恢复金融服务的特殊政策。

2008年6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执行7.5%的存款准备金率,于6月15日和25日分别按0.5个百分点缴款。

地震重灾区法人金融机构暂不上调。

2008年7月25日中国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当时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将“两防”调整为“一保一控”,即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控制物价过快上涨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把抑制通货膨胀放在突出位置。

2023年中级银行从业资格之中级银行管理通关试题库(有答案)

2023年中级银行从业资格之中级银行管理通关试题库(有答案)

2023年中级银行从业资格之中级银行管理通关试题库(有答案)单选题(共30题)1、商业银行在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拨付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营运资金额。

拨付各分支机构营运资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总行资本金总额的()。

A.50%B.55%C.60%D.70%【答案】 C2、下列选项中,关于合规文化的实现说法错误的是()。

A.树立“合规从中层做起”的理念B.树立“合规人人有责”理念C.树立“主动合规“理念D.树立“合规创造价值”理念【答案】 A3、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和监管的稳健原则》,流动性风险管理和监管的基本要求是由()提出的。

A.原则1B.原则2~4C.原则5~12D.原则13【答案】 A4、由银行签发的、承诺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票面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是()。

A.银行支票B.银行本票C.商业汇票D.银行汇票【答案】 B5、()是商业银行最主要的营业支出。

A.业务及管理费B.资产减值损失C.盈利支出D.利息支出【答案】 D6、企业在营销活动中,谋求消费者利益、企业利益与环境利益的协调,既充分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实现企业利润目标,也充分注意自然生态平衡。

这种类型的营销是( )。

A.社会营销B.绿色营销C.大市场营销D.目标营销【答案】 B7、对向银行业消费者推荐的产品要充分履行揭示和告知的义务符合()。

A.买者有责原则B.卖者有责原则C.诚实守信原则D.公平公正原则【答案】 B8、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财务公司可以开展投资业务,下列业务中不属于财务公司投资业务的是()。

A.投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B.投资长期债券C.投资股票D.中央银行债券及票据、国债、企业债等【答案】 A9、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

A.1周B.1个月C.2个月D.6个月【答案】 C10、根据《中国银监会行政处罚办法》,行政处罚应当遵守法定程序,坚持()的原则。

A.效率优先、兼顾公平B.诚信合规、审慎监管C.公开、公正、公平D.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答案】 C11、1992年美国全国反虚假财务报告委员会下属的发起人委员会发布《内部控制——整体框架》,文件明确了内部控制的三大目标,下列()不属于三大目标之一。

XX银行非零售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办法

XX银行非零售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办法

XX银行非零售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非零售客户信用等级评定(以下简称“信用评级”或“评级”)的标准,准确识别、度量客户信用风险,根据我国银监会《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监管指引》和农业银行的有关规定,参照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内部评级法对商业银行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农业银行境内机构非零售客户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

非零售客户是指农业银行授信、拟授信或为农业银行授信客户提供保证担保的法人客户,包括各类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机关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三农”零售小企业客户的评级另行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客户评级,是指运用统一的方法和标准,通过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非零售客户的还款能力及还款意愿进行准确、客观评价,确定客户信用等级的风险计量方法。

第二章评级主标尺第四条评级主标尺是衡量客户违约风险大小的统一标准,反映了客户信用等级与违约概率的对应关系。

第五条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一年时间内发生违约的可能性。

第六条违约是指债务人未按合同约定偿付债务,或其他违反债务合同且对正常偿还债务产生重大影响的行为。

农业银行的客户出现以下特征之一的,将视为违约:(一)客户债务在农业银行资产风险分类形态为不良(包括次级、可疑与损失类)的。

(二)客户对农业银行未清偿债务逾期90天以上的。

(三)由于债务人财务状况恶化,农业银行同意进行消极重组,或客户债务被动转为非信贷资产的。

(四)债务人申请破产,或者已经破产,或者处于类似保护状态,由此将不履行或延期履行偿付农业银行债务的。

(五)客户还款能力与还款意愿出现其他重大不利变化,预计将无法按期、足值偿还债务的。

第七条农业银行客户信用等级分为AAA+级、AAA级、AAA -级,AA+级、AA级、AA-级、A+级、A级、A-级、BBB+级、BBB级、BBB-级、BB+级、BB级、BB-级、B+级、B级、B-级、CC级、C级、D级等21个信用等级。

中国银监会关于修订《信托公司监管评级与分类监管指引》的通知(2010)

中国银监会关于修订《信托公司监管评级与分类监管指引》的通知(2010)

中国银监会关于修订《信托公司监管评级与分类监管指引》的通知(2010)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0.04.01•【文号】银监发[2010]21号•【施行日期】2010.04.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信托与投资正文中国银监会关于修订《信托公司监管评级与分类监管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10〕21号2010年4月1日)各银监局,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信托公司监管评级与分类监管指引》(银监发〔2008〕69号)已修订完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并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及时报告银监会。

请各银监局将本通知转发给辖内银监分局及信托公司。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二○一○年四月一日信托公司监管评级与分类监管指引第一章总则为健全和完善信托公司的风险监管体系,进一步规范信托公司监管评级工作,实现对信托公司的持续监管、分类监管和风险预警,依据我国现行的信托监管法律、法规,借鉴国际上关于信托公司监管评级的良好做法,并充分结合我国的具体实践,制定本指引。

一、功能(一)有利于监管机构全面掌握信托公司的风险状况。

本指引建立对信托公司进行监管评级的分析框架,旨在帮助监管机构及时识别、判断信托公司的风险状况与严重程度。

(二)有利于监管机构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率。

监管评级通过对信托公司主要风险要素的评价,系统分析、识别信托公司存在的风险和问题,据此确定对信托公司的监管重点,包括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的频率和范围。

(三)有利于监管机构实施分类监管,针对性地采取监管措施,提高监管有效性。

监管评级结果将作为监管机构实施分类监管和依法采取监管措施的主要依据。

二、适用范围本指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信托公司。

第二章评级要素一、评级要素包括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合规管理、资产管理和盈利能力等五个方面。

二、公司治理要素主要评价信托公司股东诚信状况、治理结构以及公司的决策、执行、监督、激励约束机制等方面,旨在引导信托公司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架构,实现受益人利益最大化。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内机构公司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内机构公司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内机构公司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评级管理,防范授信业务风险,完善我行内部评级体系,依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实施的《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监管指引》以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政策》,并结合我行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客户信用评级属于债务人评级,是我行对授信客户和担保客户资信状况的评价确认客户信用评级结果是我行授信业务授权管理、客户准入和退出管理的重要依据,是授信审批决策、授信定价、授信资产风险分类的重要参考因素第三条我行客户信用评级遵循以下原则:统一标准:总行统一制定评级管理办法,由各级机构获得评级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实施同一客户在我行内部只能有一个评级集中认定:除中小企业业务部门管理的中小企业业务新模式下的中小企业客户,其他客户等级认定集中在总行和一级分行定期评估:每年根据客户最新年度财务报表及其他经营管理状况进行评级更新1动态调整:客户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进行评级更新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我行总行及国内机构的非金融机构公司类客户信用评级工作第二章基本概念第五条客户信用等级我行将客户按信用等级划分为A、B、C、D四大类,分为、AA、A、+、、-、BB+、BB、BB-、B+、B-、、CC、C、D十五个信用等级D级为违约级别,其余为非违约级别各信用等级含义如下::信用极佳,具有很强的偿债能力,未来一年内几乎无违约可能性AA:信用优良,偿债能力强,未来一年内基本无违约可能性 A:信用良好,偿债能力较强,未来一年内违约可能性小+:信用较好,具有一定的偿债能力,未来一年内违约可能性较小,违约可能性略低于级:信用较好,具有一定的偿债能力,未来一年内违约可能性较小 -:信用较好,具有一定的偿债能力,未来一年内违约可能性较小,违约可能性略高于级BB+:信用一般,偿债能力不稳定,未来一年内存在一定的违约可能性,违约可能性略低于BB级BB:信用一般,偿债能力不稳定,未来一年内存在一定的违约可能性 BB-:信用一般,偿债能力不稳定,未来一年内存在一定的违约可能性,违约可能性略高于BB级B+:信用欠佳,偿债能力不足,未来一年内违约可能性较高,但违约2可能性略低于B-级B-:信用欠佳,偿债能力不足,未来一年内违约可能性较高:信用较差,偿债能力弱,未来一年内违约可能性高 CC:信用很差,偿债能力很弱,未来一年内违约可能性很高C:信用极差,几乎无偿债能力,未来一年内违约可能性极高 D:截至评级时点客户已发生违约第六条债务承受额债务承受额是我行在客户信用评级管理过程中,按照规定程序和方法核定的、反映客户在一定期间内对我行授信承受能力的内部参考指标对客户核定债务承受额,不意味着我行有义务向客户提供等量授信债务承受额是我行对客户核定授信总量、进行风险监控的参考因素第三章评级对象第七条凡申请或正在使用我行授信的企业法人客户、具有独立*权的非法人企业客户,须按本办法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并核定债务承受额具有独立*权的非法人企业包括: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持有非法人营业执照、贷款卡,并持有具有法人资格上级公司*授权的非法人企业该类客户具有借款人资格私营企业中的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具有工商机关核发《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和《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但无法人资格上述非法人企业客户若申请我行公司授信,应纳入我行客户信用评级11违约定义详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违约定义规定》3范围进行信用评级对于第一类非法人企业,如果编制了独立完整的财务报表,应使用其本身的财务报表评级;如果没有编制独立完整的财务报表,应采用其上级法人公司本部的报表进行信用评级,但不应高于上级法人公司评级结果第八条为我行授信客户提供担保的单位,应按本办法进行信用等级评定,不需核定债务承受额第九条申请或正在使用我行授信的金融机构客户、国家机关客户、自然人客户,不在本办法执行范围之内,其中:金融机构客户,包括银行类金融机构客户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客户,按照我行金融机构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评级国家机关客户,包括中国*的各级机关、国家各级立法权力机关、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各级审判机关、各级检察机关、军队中的各级机关、中国人民*协商会议的各级机关等暂不能满足评级条件的法律实体,暂不进行信用评级第十条仅叙做低风险业务的客户,依据《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监管指引》并结合我行实际,采取灵活的处理方法,其评级结果由分行终审认定第四章评级模型第十一条我行客户信用评级根据客户性质,分别采用一般统计模型和打分卡模型第十二条一般统计模型一般统计模型通过统计分析的方法,运用一系列定量和定性指标,计算客户在未来一年的违约概率,并根据该违约概率确定客户的信用等级模型使用的定量指标主要是客户的财务指标,例如:现金比率、债务4覆盖率、存货周转率、税前利润率、资产负债率、资本周转率等,定性指标全部是客观定性指标模型指标与具体的评分标准有可能根据模型返回检验结果进行调整本模型用于对一般企业的评级一般统计模型共划分为以下基本类型:大型制造业、中型制造业、大中型建筑和公共设施业、大中型服务业、小型制造和公共设施业、小型服务业行业类型划分以及具体包括的子行业类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确定第十三条打分卡模型打分卡模型主要从偿债能力、获利能力、经营管理、履约情况及发展能力和潜力等方面对客户信用状况进行评分,并根据各项指标评分之和确定客户的信用等级本模型用于对事业单位、新组建企业的评级打分卡模型划分为两个基本类型:事业类、新组建企业类事业类模型适用于事业法人,包括三个子类型: 1、医疗机构,包括医院、疗养院、卫生院等;2、教育机构,包括大中专院校、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等;3、其他事业类,包括除医疗和教育机构以外的事业法人新建类模型,适用于符合新组建企业标准的企业,不再细分子类型第十四条新组建企业标准成立未满两个会计年度、新设合并、分立后名称变更的企业客户属于新组建企业,吸收合并不视为新组建企业到评级时点为止,成立已经超过两个会计年度,由于在前一个会计年度内企业尚未开始经营或处于项目建设期,未编制前一年度会计报表或无法提供前一年度完整的会计报表的企业法人客户原则上属于新组建企业但以上情况主要适用于建设期超过两年的大型生产企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项目公司等5对于改制企业,无论企业改制采用何种方式,应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如果企业的经营实质未发生根本变化,两年的财务报表数据能有效衔接,则不采用新建类模型评级第十五条在选择客户适用的基本评级模型时,按以下顺序判断:事业类、新组建企业类、非新组建企业类然后根据客户所处行业和规模,选择具体适用的评级子模型第十六条各模型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1和附件1-2第五章总体要求第十七条客户信用评级流程包括评级发起、评级认定、评级推翻和评级更新评级发起与评级审核认定人员应相互独立第十八条评级时效原则上,各级机构风险管理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客户信用评级的审核、认定或上报工作工作时效的计算不包括评级发起部门补报材料时间年度集中评级期间工作时效要求根据集中评级工作安排另行确定第十九条评级频率原则上,存量客户信用评级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每年度集中评级时间为第二季度,新客户的信用评级工作按“随报随评”的方式进行当客户信用状况出现重大变化时,应及时发起评级更新第二十条评级有效期采用年度报表评级时,评级有效期至报表决算日后18个月对于新建类客户或由于资本金大幅增加而采用非年度报表评级时,评级有效期至报表年份次年的x月x日采用当年财务报表发起评级,并对评级结果认定后,采用往6年财务报表评级的结果自动失效对于特殊企业,若x月x日前无法提供上年度财务报表,则上年度评级有效期顺延至提供年报评级后为止,原则上不超过当年x月x日债务承受额有效期与评级有效期相同第二十一条我行客户信用评级认可的审计机构为提高客户评级财务信息质量、保证客户评级结果的客观准确,我行实行了客户信用评级认可的审计机构管理制度,认定规则和使用规定详见相关规定2对于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除对其做降级或扣分处理外,应从严从紧审核其财务信息的真实性与合理性第二十二条加强对财务报表真实性审核及合理性判断不同年度财务报表是否衔接如不衔接,财务报表附注或借款人应出具说明材料,业务部门及风险部门应对其合理性做出判断不同年度财务报表是否更换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对于无故频繁更换审计机构的借款人,应对其财务信息质量予以特别关注不同年度财务报表中相同会计科目、财务比率等是否出现异常波动如存在异常波动的会计科目,应结合其他相关财务指标综合判断其合理性同一年度财务报表之间是否存在勾稽关系通过判断其是否存在勾稽关系,可间接审核财务报表的真实性与合理性评级时点是否使用较早年份的财务报表如由于种种原因,评级时点客户不能提供上年度末的财务报表、而采用两个年度前的年报进行评级,则应从严从紧审核该借款人财务报表的真实性与合理性,尽量获取能够反映借款人最新财务状况的财务信息,动态修正评级结果,并对尽责审查人员等做出必要提示被评级人是否为我行新客户应适当加大对新客户财务报表真实性和合理性的审核力度,保证我行新增客户的质量对于治理机制不完善、决策机制欠佳、扩张快、摊子大、资本运作及关联交易频繁、财务制度不健全的民营或非民营企业,要尤其关注其财务报表真实性问题,适当加大对其财务报表真实性和合理性的审核力度对于此类客户,原则上不允许向上推翻必要时应通过向下推翻来真实反映客户的信用状况第六章评级发起第二十三条评级发起各级机构业务部门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客户信用等级初评,对授信客户核定客户债务承受额,将信用评级材料报送本级或上级风险管理部门审核第二十四条各级机构授信业务部门是客户信用评级发起部门发起部门负责如下工作内容:发起客户信用评级分支机构评级发起部门在调查、分析、核实的基础上填写客户信用评级基本材料,将初评结果和相关材料报送同级行或上级行风险管理部门审核,同时应根据各级审核人员的要求补充审核要件评级发起部门需对评级材料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审核判断,对所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唯一性、完整性、合规性和及时性负责客户经理需在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复印件上签字确认其与原件相符对于符合评级更新条件的客户,应按权限和流程及时、主动发起评级更新根据客户信用评级的最新结果,及时核对、更新信贷系统等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客户评级信息,确保信用评级结果在相关系统内得到及时、准确维护8负责客户信用评级工作的自查,并配合风险管理部门开展监控检查工作根据不同评级结果,采用不同的监控手段和频率第二十五条评级发起原则上以年度报表为基础,对于新建类客户或由于资本金大幅增加而采用非年度报表的评级,评级人员应严格控制,并加强人工判断和管理监控第七章评级认定第二十六条评级认定分为专业审核和终审认定专业审核风险管理部门评级专业人员对客户信用评级进行审核,审核后将本级机构认定权限内的评级报送本级机构有权认定人认定,将超本级机构认定权限的评级报送上级行审核终审认定有权认定人对认定权限内的客户信用评级进行终审第二十七条各级风险管理部门及获得评级认定转授权的中小企业业务部门是客户信用评级认定部门认定部门负责如下工作内容:审核客户信用评级对评级发起部门报送的客户信用评级材料进行审核,判断材料的真实性和合理性,对评级系统填报信息与审核要件进行一致性核查,对于数据填报有误的,返回发起部门修改;风险管理部门有权对评级结果进行向下调整;审核后,根据评级认定权限,将审核结果报送有权认定机构认定部门对评级结果的准确性负责对同级授信业务部门和辖内机构的信用评级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后评价一级分行风险管理部除负责上述、两项工作内容9外,还负责本行客户信用评级的组织实施工作,包括制订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培训辖内客户信用评级人员、配合总行开展信用评级体系的调整完善和研究建设工作,按季汇总分析本行辖内客户的信用评级信息,就客户信用评级工作情况、辖内客户信用等级分布、评级推翻率、评级迁移率等向上级行报告、向同级行业务部门和下级行通报总行风险管理部除负责上述、两项工作内容外,还负责我行客户信用评级体系建设工作,包括调整和完善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研究、开发、组织实施客户信用评级模型,培训总行业务部门和一级分行评级人员,按季汇总分析汇报全行客户评级结果及变化情况,每年应至少两次向高级管理层提交客户评级分析报告第二十八条风险管理部门应下设客户信用评级专门机构或职位,配备评级专业人员原则上,在客户信用评级职位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评级专业人员”资格,该资格由总行统一认定所有客户信用评级必须经过具备资格的评级专业人员审核后方可报送有权认定人终审认定第二十九条除总行指定的特殊客户和区域外,我行客户信用评级认定权限全部上收至一级分行和总行风险管理部第三十条一级分行分管风险管理工作的行领导、总行风险管理部分管客户评级工作的部领导是我行客户信用评级的有权认定人有权认定人经过正式程序可以转授权给本行相关风险管理人员,有权认定人及其受权人对评级结果负责第三十一条总行风险管理部认定权限一级分行及其以下分支机构发起的存量客户批复授信总量或全口径授信余额达到1亿元以上、新增客户拟申请授信总量达到1亿元以上,且初评结果达到-级以上的客户信用评级总行业务部门发起的全部授信客户和担保客户的信用评级全行所有申请评级向上推翻的客户信用评级10第三十二条一级分行认定权限一级分行本部和辖内分支机构发起的、总行认定权限以外的授信客户的信用评级一级分行本部和辖内分支机构发起的全部担保客户的信用评级一级分行本部和辖内分支机构发起的仅叙作低风险业务的客户信用评级第三十三条一级分行转授权规定对总行直属分行的转授权对于直属分行业务部门及其辖内分支机构发起的、一级分行权限内的客户评级,一级分行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客户评级认定权限全部或部分转授权给直属分行对中小企业业务部门的转授权对于中小企业业务部门管理的中小企业业务新模式下的中小企业客户评级,一级分行可根据授信管理专项规定,授权辖内中小企业业务部门认定转授权方案由一级分行在遵循上述原则的前提下自行制定,报备总行第三十四条一级分行权限内认定的授信客户,在评级有效期内发生批复授信总量金额或授信余额变动后,如超出一级分行认定权限,评级发起机构应在15个工作日内按权限和程序发起并报总行终审认定第八章评级推翻第三十五条评级推翻包括评级人员对计量模型评级结果的推翻和评级认定人员对评级发起人员评级建议的否决第三十六条无论何种形式的评级推翻,都必须依据充分理由,评级人员应在审批流程中明确阐述推翻依据11第三十七条向下推翻是指评级人员根据客户实际情况,对模型输出等级在评级系统内进行等级下调后手审核人员可对前手审核人员的向下调级进行回调,但调整后的信用等级不得高于模型输出等级第三十八条向下推翻的原则评级人员应本着审慎合理的原则,在有充分理由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客户信用等级的推翻幅度,确保推翻后的信用等级真实反映客户实际情况第三十九条向下推翻的依据对于客户信用等级,可以在模型输出级别的基础上向下推翻,具体要求详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内机构公司客户信用评级推翻指引》第四十条向上推翻是指评级发起部门根据客户实际情况,对模型输出等级有上调要求,发起向上推翻申请并按程序报批向上推翻仅适用于使用一般统计模型评级的授信客户,其他评级客户不得进行向上推翻第四十一条向上推翻的原则各机构应本着审慎合理的原则,在有充分理由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客户信用等级的推翻幅度,及时提出评级向上推翻申请各一级分行风险管理部应严格审核评级发起部门的申请,合理确定客户信用等级的推翻幅度,把握好推翻的客户数量和质量总行对各行向上推翻的总量和推翻幅度进行终审控制,其中对于推翻幅度超过两个等级的申请,总行风险管理部除进行业务审核外,还进行技术测试总行对推翻的结果进行跟踪和监控第四十二条向上推翻的依据对于客户信用等级,可以在模型输出级别的基础上向上推翻,具体要求详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内机构公司客户信用评级推翻指引》12第九章评级更新第四十三条评级更新包括年度评级更新和动态评级更新第四十四条年度评级更新是根据客户最新年度财务报表及其他经营管理状况进行的评级,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第四十五条动态评级更新是指客户在年度评级更新后的有效期内,客户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评级发起部门及时进行的评级第四十六条动态评级更新的原则动态评级更新应遵循及时、主动、审慎、有效的原则第四十七条在获得信息符合评级更新条件后,应在三个月内完成评级更新第四十八条评级结果有效期内,担保客户转变为授信客户,应及时发起评级,并按授信客户评级认定权限报批如客户情况未发生变化,信用等级应保持不变,只增加核定债务承受额;如客户情况发生变化,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信用等级,并核定债务承受额第十章特殊类型评级第四十九条集团客户信用评级集团客户评级范围本章所称“集团客户”指纳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客户授信管理办法》管理范围的集团客户原则上,应对集团客户、集团板块、集团成员分别进行信用评级集团客户信用评级应基于集团合并报表评级发起部门应尽量获取集团合并报表,如果由于集团客户尚未编制合并报表,或集团客13户属我行管理意义上的集团而非实体集团、因而无法编制合并报表,则暂不对集团客户进行信用评级集团客户评级职责分工集团客户及板块牵头行负责组织集团客户及板块信用评级的发起、审核、权限内认定及超权限上报总行认定工作集团客户参与行负责所管辖集团成员的信用评级发起、审核、权限内认定及超权限上报总行认定工作同时,各参与行有责任根据牵头行要求,配合实施集团客户信用评级各项工作除以下情况外,集团客户评级的具体要求与单一客户相同: 1、集团客户履约情况、授信资产风险分类结果,按照集团母公司的情况掌握,如本部在我行无授信,可参考其他重要成员情况掌握2、集团客户的评级类型选择,以集团营业收入中占比最高的行业选择主行业进行评级3、当以集团母公司为评级对象时,应以母公司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进行评级如果确属无法获取母公司报表的,可用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信用评级,但应将集团合并报表内“长期股权投资”、“少数股东权益”作为无效资产从“所有者权益”中扣除,并在此基础上酌情进行等级下调各分行风险管理部应严格控制审核此类评级第五十条中小企业信用评级适用范围中小企业业务部门管理的中小企业业务新模式下的中小企业客户评级权限一级分行可将评级认定权限对中小企业业务部门转授权,转授权方案需报备总行评级流程执行与中小企业业务新模式管理相适应的简化流程,审核人员须具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评级专业人员资格”职责分工根据转授权方案,评级认定机构需对评级结果的14准确性负责各级风险管理部门若转授权后不直接参与评级,仍要承担管理职责,应通过政策制定、指导培训、检查考核等方式,保证中小企业业务部门评级工作质量及评级结果的准确性第五十一条异地客户信用评级对于注册地在异地的授信或担保客户,评级发起前应先查询该客户是否已存在评级,如果已存在授信客户评级,应以该评级为准;如果已存在担保客户评级,拟进行授信客户评级,应按本办法第四十七条执行多家分支机构对同一客户授信时,原则上由主办行负责评级工作。

S商业银行信用风险评级体系有效性及稳定性检验

Financial View| 金融视线104S商业银行信用风险评级体系有效性及稳定性检验武继英1 蔺彦多21.延安职业技术学院 陕西延安 716000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分行 陕西延安 716000

摘要:新资本协议对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商业银行如何精确地进行风险计量,做好授信企业信用风险预判与防范,对提升风险管理水平显得愈加重要。本文以S商业银行信用风险评级体系的有效性及稳定性为切入点,依据机构常用指标构建了企业信用风险评级检验指标体系,并采用基尼系数与转移矩阵验证关键性指标因子。研究认为,S商业银行信用评级体系较为稳定,但是质量不高,需要持续提升,最后本文有针对性的提出了优化建议。关键词:评级体系;信用风险;商业银行;有效性;稳定性中图分类号:F832.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673-5889(2021)24-0104-03

一、引言风险识别、风险计量、风险监测与风险控制是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核心环节[1]。而信用风险评级体系成为了商业银行风

险管理的基础信息平台和工具,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更加注重风险管理的全面性、风险信息计量的标准化、准确性和敏感性,这一过程中,信用风险评级在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仍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信用风险评级模型包含了授信主体的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违约风险暴露及预期产生的损失程度等核心信息,进一步提高了商业银行风险计量水平[2]。根据《商业银行信用

风险信用评级体系监管指引》要求,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实践中要充分使用信用风险评级。同时,要不断监测该体系预测评估的有效性及稳定性,持续改进模型表现,最终变现为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和综合经营能力的不断提升。

二、理论综述在国外,针对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各类研究成果丰富。整个研究主要经历了三大历程,在20世纪80年代前,在对企业信用风险评估上主要依赖专家主管评判,依托专家经验积累、对专家的主管意识较为依赖,突出的方法如SC分析法等[3]。

2019年中级银行职业资格《银行管理》试题(网友回忆版)

2019年中级银行职业资格《银行管理》试题(网友回忆版)[单选题]1.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是()。

[(江南博哥)2019年6月真题]A.深化金融改革B.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C.防范化解金融风险D.扩大金融开放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特别是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根本性任务,也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

[单选题]2.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下列不属于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采取的监管强制措施的是()。

[2019年6月真题]A.责令撤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限制其权利B.责令控股股东转让股权或者限制有关股东的权利C.责令分支机构终止营业D.责令暂停部分业务、停止批准开办新业务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监管强制措施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①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措施,具体包括责令暂停部分业务、停止批准开办新业务、停止增设分支机构申请的审查批准;限制资金转让;限制分配红利和其他收入。

②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股东的措施,监管部门可以责令控股方转让股权或者限制部分股东的权利。

③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措施,监管部门有权责令银行业金融机构撤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限制其权利。

[单选题]3.企业A要并购企业B,两家企业同为在国内经营的企业,企业A向甲银行融资,下列不属于该笔贷款主要风险点的是()。

[2019年6月真题]A.交易价格是否合理反映企业B价值B.并购过程中的资金过境风险C.企业A和企业B能否形成协同D.该笔并购交易是否按有关规定已经或即将获得批准参考答案:B参考解析:资金过境风险出现在跨境并购中,A、B两家企业均是国内经营的企业,所以不存在并购过程中的资金过境风险。

[单选题]4.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绩效考评监管指引》,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突出()的重要性,其权重应当明显高于其他类指标。

[2019年6月真题]A.发展转型类指标和社会责任类指标B.经营效益类指标和合规经营类指标C.风险管理类指标和发展转型类指标D.合规经营类指标和风险管理类指标参考答案:D参考解析:银行应建立科学的考核激励机制,按照《银行业金融机构绩效考评监管指引》的要求,合规经营类指标和风险管理类指标权重应当明显高于其他类指标。

农商银行法人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办法

ⅩⅩ农商银行法人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准确识别与计量、有效防控法人客户信用风险,规范法人客户信用评级(以下简称“客户信用评级”)的标准,提高信用评级的工作效率和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监管指引》及《Ⅹ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法人客户是指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主管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根据行业类别及风险特征细分为制造类、流通类、建筑类、服务类及综合类五个类别。

综合类法人客户是指跨行业综合经营及除制造、流通、建筑、服务以外的其他法人客户。

我行法人客户评级对象必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每个评级对象对应一个信用等级。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行巳经或可能为之提供信贷服务的法人客户,具体包括:(一)已与我行建立了信贷关系的法人客户;(二)向我行申请建立信贷关系的法人客户;(三)需要我行提供资信证明的法人客户;(四)自愿申请或委托我行评估资信的法人客户。

第四条客户信用等级评定,是指根据客户对应行业类型以偿债能力、偿债意愿和经营状况为评价核心,釆取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财务与非财务指标及标准,在真实、客观、公正综合评价的基础上确定信用等级。

第五条客户信用评级的指标体系、模型方法和参数标准由总行风险管理部负责开发和维护,经总行行长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客户信用等级评定遵循“统一标准、分级授权、动态调整”的原则。

统一标准是指全行釆用统一的信用评级指标体系、模型方法和参数标准,结合信贷管理系统开展信用评级工作。

总行根据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和阶段性目标任务,对指标体系、模型方法和参数标准进行具体制订,并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适时调整。

分级授权是指对各级行授予不同的审批权限。

动态调整是指根据客户所处行业、区域风险及生产经营变化情况等因素及时调整客户评级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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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内部评级体系监管指引(2008年3月30日第二轮征求意见稿)1总则1.1为推进《统一资本计量和资本标准的国际协议:修订框架》(以下简称新资本协议)内部评级法的实施,促使商业银行提高信用风险管理水平,保证商业银行安全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参照新资本协议相关要求,制定本指引。

1.2本指引适用于《中国商业银行业实施新资本协议指导意见》确定的新资本协议商业银行和自愿实施新资本协议的其它商业银行。

银监会鼓励其它商业银行参照本指引,建立内部评级体系,提高信用风险管理水平。

1.3本指引所称内部评级体系是由支持信用风险评估、确定内部风险级别、划分资产池、风险参数量化的各种方法、过程、控制、数据收集、以及管理信息系统组成。

内部评级体系应能够有意义地评估债务人和债项的风险特征,具备稳健的风险区分和排序能力,并以有效、可靠和一致的方法量化风险。

内部评级体系包括:1.3.1内部评级体系的公司治理、流程和内部控制,保证内部评级体系运作的独立性和评级结果的客观性。

1.3.2主权、银行、公司风险暴露的风险等级确定技术标准,按照风险程度将每个债务人和债项分配到相应到的风险级别,并进行可靠的排序;零售风险暴露资产池划分的技术标准,按照风险特征将每笔债项分配到相应的资产池。

1.3.3量化分析过程,将债务人和债项的风险特征转化为相应的风险参数,公司暴露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违约风险暴露和期限,零售暴露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违约风险暴露。

1.3.4IT和数据管理系统,提高内部评级体系运作的自动化程度,收集和存储与内部评级体系相关的信息,为风险评级、资产分池和风险量化奠定基础。

1.3.5内部评级体系的验证体系,对风险评级、资产分池及风险参数量化过程进行持续、独立的验证。

1.3.6内部评级体系的文档管理体系,促进风险评级、资产分池以及风险量化过程的标准化、规范化,支持评级体系和量化过程的持续优化。

1.3.7内部评级体系的应用体系,内部评级结果应在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

1.4本指引是商业银行实施新资本协议内部评级法的基本要求。

采用高级内部评级法的商业银行应达到本指引规定的所有要求;采用初级内部评级法应达到除估计主权、银行、公司风险暴露违约损失率、违约风险暴露和期限以外的其它所有要求。

1.5在申请实施内部评级法前,商业银行应按照本指引要求进行自我评估;如果内部评级体系不能完全达到本指引确定的标准,商业银行应逐项制定限期达标计划,并获得银监会的批准;如商业银行能够证明部分标准不达标对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监管资本没有实质性影响,商业银行可以向银监会书面申请豁免。

1.5.1全面性要求:商业银行应达到、并证明其达到了本指引的相关要求。

1.5.2持续性要求:商业银行应持续满足本指引的要求,若不能持续达到要求不得使用内部评级法计提信用风险资本。

1.5.3一致性要求:内部评级和风险量化体系应是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体系的组成部分,与商业银行内部风险评级和量化结果的使用保持一致1.6银监会依据本指引对商业银行内部评级体系的实施监督检查,评估内部评级体系的合规性,决定是否允许商业银行实施内部评级法。

2主权、银行、公司风险暴露内部评级的技术要求2.1概述2.1.1由于主权、银行、公司风险暴露和零售风险暴露的风险特征和管理方法的不同,因此所采用内部评级方法也有所差异。

对主权、银行、公司风险暴露直接采用评级的方法确定单个债务人和债项的风险等级;对零售风险暴露采用风险分池的方法,将每笔零售风险暴露分配到相应的资产池中。

本部分阐述主权、银行、公司风险暴露内部评级的技术要求,零售风险暴露风险分池的技术要求在第三部分描述。

2.1.2商业银行可以采用计量模型、专家判断和有限制的专家判断等方法对主权、银行、公司风险暴露进行评级。

2.1.3商业银行可以对不同的主权、银行、公司风险暴露采用多种评级方法。

例如,对不同行业或规模的债务人采用不同评级方法,但商业银行应确保所选用的评级方法能够更好地反应评级对象的风险特征。

2.1.4主权、银行、公司风险暴露内部评级的技术要求包括评级维度、评级结构、评级哲学、评级标准、多种评级方法的处理、评级时间跨度、模型使用、内部评级的文档化等8个方面。

2.2评级维度2.2.1主权、银行、公司风险暴露的内部评级包括两个相互独立、性质不同的维度:一是债务人评级;二是债项评级。

债务人评级2.2.2债务人评级用于评估债务人的违约风险。

对于非违约债务人评级应只反映债务人本身的风险,不考虑债项因素。

违约债务人的违约概率为100%,违约债务人的级别可超过1个。

2.2.3同一债务人不同债项的债务人评级必须一致,而不管每笔债项交易性质是否有差异。

对非违约债务人只能有1个债务人评级。

2.2.4债务人评级应按照债务人违约概率的大小排序。

债项评级2.2.5债项评级用于评估债项的损失风险。

债项评级应反映交易特定的风险要素,如抵押、优先性、产品类别等。

2.2.6商业银行采用高级内部评级,债项评级应单独反映违约损失率。

债项评级应考虑影响违约损失率的所有重要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抵押品种类、产品、行业以及贷款用途等。

对违约损失率有一定的预测能力的债务人特征,也可以纳入债项评级。

经银监会认可,商业银行可以对不同资产组合考虑不同的因素,以改进风险估计的相关性和精确度。

12.2.7商业银行采用初级内部评级法也应建立债项评级体系。

债项评级可以基于预期损失,同时反映债务人违约风险(违约概率)和债项损失程度(违约损失率);也可以基于违约损失率,反映债项损失的风险。

若债项评级反映预期损失,未单独反映违约损失率,计算监管资本要求时应采用银监会规定的违约损失率。

2.2.8债项评级应按照债项违约损失的严重程度排序。

1参见新资本协议399段的规定。

2.3评级结构2.3.1风险暴露在不同债务人级别和债项级别之间应分布合理,不能过于集中,以提高内部评级以及根据相关风险参数计算出的监管资本要求的风险敏感性。

债务人评级2.3.2商业银行最少应具备7个非违约级别,1个违约级别,并保证较高级别的风险小于较低级别的风险。

根据资产组合的特点和风险管理水平,商业银行可以设定超过本指引规定的债务人级别,但应保持风险级别间排序的一致性和稳定性。

2.3.3如果风险暴露集中在特定市场和特定违约区间,商业银行必须建立足够的级别;若单个风险级别的风险暴露超过所有级别风险暴露总量的30%,商业银行应有经验数据向银监会证明该级别债务人的风险程度和违约概率相同。

2.3.4债务人评级应根据一套特定的、明确的评级标准评估债务人的违约风险,并据此估算债务人的违约概率。

各级别的定义应包括债务人违约风险程度的描述和各级别信用风险大小的区分标准。

如果商业银行进行了完整的评级描述并明确了评级标准,同时分别量化了经修正过级别违约概率,引入+或-进行修正后评级级别也可以作为单独的级别;否则不能作为单独一个级别,也不能单独用于监管资本要求的计算。

2.3.5商业银行可以根据计量模型进行评级,但必须说明计量模型所考虑的主要因素,并证明这些因素对债务人的风险进行了有意义的区分。

债项评级2.3.6商业银行应具备足够数量的债项级别,避免将违约损失率差距较大的多笔贷款被确定为同一级别。

债项评级的标准应建立在实证研究基础上。

2.3.7如果风险暴露在特定债项级别的集中度较高,商业银行必须进行深入分析,以保证同一级别内债项的损失严重程度相同。

2.4评级方法论2.4.1债务人评级应同时考虑影响债务人违约风险的非系统性因素和系统性因素。

2.4.2非系统性因素是指与单个债务人相关的特定风险因素;系统性因素是指与所有债务人相关的共同风险因素,如宏观经济、商业周期和行业因素等。

2.4.3商业银行的评级方法论应阐明债务人评级如何考虑系统性风险因素的影响。

2.4.4商业银行可以采取“时点评级法”(Point-in-Time,PIT)、“跨周期评级法”(Through the Cycle, TTC)以及介于两者之间的评级方法论估计债务人的违约概率。

商业银行应当向银监会说明其所采取的评级方法论,并证明所采用评级方法论的合理性。

2.4.5对债务人进行评级时,商业银行应评估债务人未来一年或一年以上的违约风险,既要考虑债务人目前的风险特征,又要考虑经济衰退、行业发生不利变化对债务人还款能力的影响。

2.5评级标准2.5.1商业银行应建立明确的书面评级含义、过程和标准,将债务人或债项划入不同的评级级别。

评级的定义和标准必须合理、直观,且能够有意义的区分风险。

2.5.2级别的描述和标准应尽可能详细,以便评级人员对具有相同风险的债务人或债项给予同样的级别。

不同产品、业务条线和地区的评级标准应保持一致。

如果不同类别的债务人或债项评级的标准和程序不同,商业银行应监控可能出现的不一致,必要时应调整评级标准以保证一致性。

2.5.3评级的书面政策应足够清晰和透明,以便第三方,如内审部门、监管人员能理解评级方法、重复评级过程、评估级别确定的适当与否。

特别是基于专家判断的评级体系,评级标准应该非常明确、透明。

评级标准的透明性有助于促进不同产品、不同地区、不同行业评级的准确性和一致性,也有助于评级体系的持续优化。

2.5.4商业银行应考虑与债务人和债项评级相关的所有重要信息。

商业银行拥有的信息越少,对债务人和债项的评级应该越保守。

外部评级可以是确定内部评级的重要因素,但商业银行应保证内部评级考虑了其他相关信息。

2.5.5评级标准应与商业银行的授信标准、不良贷款处置政策保持一致性。

2.6评级的时间跨度2.6.1商业银行应计算债务人未来一年的违约概率。

银监会鼓励商业银行采用长于一年的时间跨度。

2.6.2债务人评级应反映不利经济状况或发生预料之外事件对债务人的偿债能力和还款意愿的评估。

为此,商业银行应考虑特定的、适当的压力情形;或考虑债务人对不利经济状况或预料之外事件的敏感性。

评级时考虑的经济状况,应与当前状况以及在经济周期内各自行业/地区可能发生的状况一致。

2.6.3如果难以预测将来发生的事件以及事件对债务人财务状况的影响,商业银行对预测信息应持保守态度。

如果数据有限,商业银行应保守地进行数据分析。

2.7多种评级方法的处理2.7.1商业银行可以根据业务的复杂程度以及风险管理水平建立多种评级体系,但应保证每个评级体系都符合本指引的要求,并且进行准确性和一致性的验证,验证的结果应能够证明不同的评级体系被一致的应用。

2.7.2商业银行可以使用外部评级的结果作为内部评级的一个因素,本指引规定的验证标准同时适用于外部评级和内部评级,外部评级的结构应与内部评级保持一致,商业银行应分析外部评级工具的预测能力、外部评级工具考虑的因素和评级标准、使用外部评级工具对内部评级的影响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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