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实务》教案 模块4 信用保证保险(电子工业版)
社会保障学电子教案

这些方法与发达国家所采取的方法基本相同,一般将退休年龄提高到男65岁、女60岁。
对于经济转轨的国家来讲,从原有的社会保障体制向新的、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社会保障体制转变有很大的困难.在发达国家,其社会保障体制已经完备,法律制度相对齐全,即使如此,仍然难以避免从完全的国家管理社会保障体制向多元化体制过渡中出现的混乱.对于这些转轨国家来说,问题更加复杂,不仅法律和政策不够完备,而且政策执行者的能力和水平、职业道德等都可能使变革出现问题.第三节发展中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一、发展中国家经济结构调整对社会保障的影响发展中国家从80年代初开始进行经济结构的调整.这一调整起源于当时石油价格上涨所导致的经济衰退。
工业化国家的经济衰退使发展中国家也深受其害,造成经济增长停滞、失业上升、人们生活水平下降。
一些国际组织对发展中国家,特别是非洲国家的问题提出了改革建议,有些建议对社会保障制度产生了不利的影响。
例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让发展中国家货币贬值的建议,造成这些国家的通货膨胀,使社会保障基金贬值。
结果,在世界上其他国家将个人账户引入社会保险的大趋势下,这些国家却不得不将无法运行下去的个人账户体系回归到社会统筹之中。
这就是不正确的货币政策给社会保障带来的负面影响.与此同时,国际组织还提出了经济结构调整中的一系列紧缩政策,包括解雇冗员、降低工资等,结果使失业进一步上升。
这一方面导致了社会保障中缴费工资总额的下降,另一方面又使社会保障中失业津贴支出增加,加重了社会保障制度的负担。
这些教训告诉我们,在实施经济调整政策时,一定要注意这些政策对社会保障制度可能造成的影响,否则其结果将与初衷背道而驰。
二、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在许多发展中国家,非正规部门的就业者人数非常多,如何将他们容纳进社会保障体系之中,是发展中国家面临的大问题。
尽管有许多困难,有些国家还是开始了种种尝试,取得了不少经验。
三、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半个世纪以来,拉美传统社会保障制度的种种弊端越来越严重地阻碍着该体系的正常运转。
汽车保险及理赔教案

(二)风险的组成要素风险有三个组成要素,分别是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
1.风险因素风险因素是指引起风险事故发生的因素,增加风险事故发生可能性的因素,以及在事故发生后造成损失扩大相加重的因素。
例如:粗心大意导致失窃,那么,粗心就是失窃风险事故的风险因素。
2.风险事故风险事故是指造成损失的直接原因或条件。
例如钱物失窃、火灾、车祸和疾病等,都是造成人们损失的直接原因。
3.损失损失指人身伤害和伤亡及价值的非故意的、非预期的减少或消失,有时也指精神上的危害。
4.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的三者之间的关系风险因素会引起和增加风险事故的发生,风险事故的发生可能导致损失的产生。
但是,风险因素。
风险事故和损失之间的关系并不一定具有必然性,即风险因素不一定引起风险事故,风险事故也不一定导致损失。
风险因素→(增加)风险事故(引起)→损失(形成)→风险(三)风险的特性1、风险存在的客观性2、风险存在的普遍性3、某一风险发生的必然性4、大量风险发生的必然性5、风险的可变性(四)风险的分类1、按风险损害的对象分类(1)财产风险,是指财产及其有关利益发生损毁、灭失或贬值的风险。
如建筑物有遭受火灾、地震、爆炸等损失的风险,船舶航行有遭受沉没、碰撞、搁浅等损失的风险。
(2)人身风险,是指人的生命或身体可能遭受死亡,伤残或疾病的风险。
人的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律,一旦发生必然给本人或家属带来经济上的损失和精神上的痛苦。
(3)责任风险,是指对于他人所遭受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在法律上应负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的风险。
(4)信用风险,是指债权人因债务人不能履行偿付或拒绝偿付而遭致经济损失的风险。
2、按风险的性质分类(1)纯粹风险,是指只有损失机会而无获利可能的危险即造成损害可能性的风险,其所致结果有两种:损失和无损失。
例如交通事故只有可能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危害,而决不会有利益可得。
在现实生活中,纯粹风险是普遍存在的例如,房屋失火、汽车碰撞等风险事故一旦发生,则只会遭到损失,绝无任何利益可得,所以属纯粹风险。
投资理财学教案

课时授课计划No 学年度、第学期商学院(部)专业班授课时间:第周第课时年月日章节及题目:第一章投资理财导论第一节投资与理财第二节投资融资机制第三节投资和理财的相关原理教学目的:掌握投资理财的定义,理解投资和理财的关系掌握市场投资机制和投资决策程序重点与难点:借助案例分析理解投资理财的含义、机制与程序参考书与教具(图表、模型、演术等)孙可那主编:《证劵投资教程》机械工业2009年版教学过程(教学步骤、内容、时间分配等)新课教学:案例导入:案例1:X太太的家庭理财第一节投资与理财一、投资与理财的定义1、投资的定义2、理财的定义3、投资理财的定义4、投资与理财的关系二、投资的分类1、按照投资行为不同分类2、按照投资对象不同分类3、按照投资主体类别不同分类4、按照投入领域不同分类5、按照经营目标不同分类6、按照投资来源不同分类案例2:理财师怎么理自家财休闲也能生出理财经第二节投资融资机制一、投资运行机制1、投资运行机制的定义2、主要环节3、投资运行机制的组成二、融资机制1、融资机制的定义2、融资机制的构成第三节投资和理财的相关原理一、投资和投机1、界定2、区分二、投资风险和投资收益1、投资风险(1)含义(2)特点(3)分类2、投资收益3、二者关系案例3:月入1500存钱80后的超彪悍省钱术案例4:大学生“月光”怎样摆脱困境课后作业:1、复习内容:借助案例分析理解投资理财的含义、机制与程序2、预习内容:第二章投资理财的基本分类3、书面作业:案例3-4后的问题4、思考题:低收入也需要理财5、参考资料:孙可那主编:《证劵投资教程》机械工业2009年版教后总结:编制日期:年月日教师签字:教研室主任签字:课时授课计划No学年度、第学期商学院(部)专业班授课时间:第周第课时年月日章节及题目:第二章投资理财的基本分类第一节公司理财第二节个人理财第三节金融机构与客户理财教学目的:掌握理财对公司的意义;个人理财的必要性;我国金融机构个人客户理财业务的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重点与难点:借助案例分析把握金融机构个人客户理财业务的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
保险学原理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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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特里娜飓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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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地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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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舟曲泥石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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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风险?
1. 2. 风险=不确定性? 确定性——即不存在怀疑 不确定性——描述了一种思想状态,当个 体无法确切知道结局时,不确定性就产生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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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的不确定性: I. 客观不确定 II.模型本身的不精确造成的不确定 III.参数的不准确导致的不确定 IV.数据的不精确、缺乏代表性以及误差等导致的 不确定
有形风险因素 直接影响标的 的物质性风险 因素
无形风险因素 文化、习俗、制度 等非物质因素对风 险的影响,又可以 分为道德风险因素 和心理风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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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计协会列出的9大风险因素
• 管理层的能力 (Competence of management )
• 管理层的道德观 (Integrity of management)
风险的分类
按性质分类
纯粹风险 只有损失机会没 有盈利可能的风 险。如火灾、疾 病等。 pure ri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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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机风险 既可能获利,也 可能遭受损失。 如经营、赌博等 speculative risk
风险的分类
按环境分类
静态风险 社会处于稳定状 态发生的风险。 自然灾害、民事 纠纷等
动态风险 与社会的经济、 政治变动有关的 风险。如技术进 步、人口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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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的不确定性
第3级 未来的结果与发生的概 率均无法确定 第2级 知道未来的结果,但结 主观不确定
果发生的概率无法确定
第1级 未来结果已知,每种结 果的概率也已知 第0级 结果可以精确测定 风险与不确定性为0 客观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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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风险?
数值
《证券投资理论与实务》教案

证券投资理论与实务教案课程性质、目的和任务(一)课程性质是投资学、金融学、会计学、信用管理、金融工程等专业的专业基础课、考试课。
(二)教学目的本课程为经济管理相关专业的核心课程。
通过理论课与实验课教学,使学生了解并掌握证券市场投资规则。
为培养新世纪的复合型金融人才奠定基础,也为今后学生继续学习和走上实际工作岗位,做好前期的准备。
(三)课程任务与要求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明确和掌握《证券投资理论与实务》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达到懂理论、能操作、会分析,为学生的后续教育打下较好的理论基础,使学生成为适应性强、适应速度快的应用型人才。
第1次课2学时教学内容第一章投资第一节投资概述一、证券发行人(一)公司(企业)(二)政府和政府机构1.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
2.中央银行发行两类证券。
二、证券投资人(一)机构投资者1.政府机构:政府债券、金融债券2.金融机构3.企业和事业法人4.各类基金三、证券市场中介机构(一)证券公司(二)证券服务机构四、自律性组织(一)证券交易所(二)证券业协会(三)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五、证券监管机构重点难点重点:证券市场参与者的构成;证券发行主体及其发行目的;机构投资者的主要类型及投资管理;证券市场中介的含义和种类、证券市场自律性组织的构成。
机构投资者的主要类型及投资管理。
教学组织1.教学方法:讲授法。
2.辅助手段:《大时代》第一集里交易所场景。
3. 教学效果:掌握证券市场参与者的构成,包括证券发行人、证券投资人、证券市场中介机构、自律性组织及证券监管机构;掌握证券发行主体及其发行目的;掌握机构投资者的主要类型及投资管理;掌握证券市场中介的含义和种类、证券市场自律性组织的构成;熟悉投资者的风险特征与投资适当性;熟悉证券交易所、证券业协会、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监管机构的主要职责;了解个人投资者的含义。
4. 时间分配:证券发行人20分钟;证券投资人20分钟;证券市场中介机构30分钟;自律性组织15分钟;证券监管机构5分钟。
邓:《保险学》3解剖

投保人
☛ 投保人又叫要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 同并负有交付保险费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 ☛ 《保险法》第10条第2款:“投保人是指与保险 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 费义务的人。”
投保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投保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 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民法通则》关于行为能力主体资格的规定:
(一)保险合同的当事人 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指直接参与订立保险合
同,并与保险合同发生直 接的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 ☛ 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包括 保险人与投保人。
保险人
☛ 保险人叫承保人,是指经营保险业务,与投保人订立保险 合同,享有收取保险费的权利,并对被保险人承担损失 赔偿或给付保险金义务的一方当事人
(三)按照保险标的不同分类 ☛ 财产保险合同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 的保险合同。其标的包括有形财产、无形财产以及有 关的利益、责任、信用等。 ☛ 人身保险合同是以人的生命 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
(二、三)按保险的性质和标的不同
财产保险合同
人身保险合同
补偿性合同
给付性合同
(四)按照保险标的的价值在投保时是否确定分类 ☛ 定值保险合同是指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和保险 人事先约定保险标的的价值(即保险价值)作为保险金 额,并将二者都载明于保险合同中,在保险事故发生时, 不管实际价值发生变化与否,保险人均以保险金额作赔偿 的依据 ☛ 不定值保险合同是指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并不约定保险 标的的价值(即保险价值),只列明保险金额作为赔偿的 最高限额,当发生保险事故时,由保险人核定实际损失价 值,在实际损失范围内按照保障程度计赔
(六)按照保险标的是否特定分类 ☛ 特定式保险合同又叫分项式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对 所保的同一地点、同一所有人的各项财产,均逐项分别列 明保险金额,发生损失时对各项财产在各自的保险金额限 度内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合同。 ☛ 总括式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对所保的同一地点、同一 所有人的各项财产,不分类别,确定一个总的保险金额, 发生损失时不分损失财产类别,只要在总保险金额限度以 内,都可获得赔偿的保险合同。
思想政治①必修6.2《股票、债券和保险》教案
《经济生活》第二单元生产、劳动与经营第六课投资理财的选择第二框股票、债券和保险[教学目标]一、知识与技能目标股票、债券和保险的基本含义;股票投资的基本特征以及股票投资收入的构成;国债、金融债券、企业债券的基本特征;订立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
二、过程与方法目标培养学生透过现象看本质的观察分析能力和自主探究能力;运用所学知识分析现实问题的能力;对现实问题进行判断、比较、鉴别和概括的能力。
三、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通过本课的学习,全面了解投资多样性及投资的风险,增强学生投资风险防范与控制意识,为将来个人生活安定打下坚实基础。
[教学重点]股票、债券、保险[教学难点]股票、债券、保险[教学时数]1-2课时[教学过程]新课导入有位普通市民通过证券交易所,购买了500股建设银行然后他说:我是股东,建行我也有份,建行赚钱我也赚钱!问题:1、什么是股票?2、股票的功能是什么?3、作为股东有什么权利?4、这位股民的说法正确吗?5、假如股东不想要这家公司的股票了,能不能要求公司给他退回股金?那怎么办?教师活动:在我国的金融市场中,除了商业银行提供的储蓄存款外,还有股票、债券、保险等投资方式供人们选择。
本节我们要学习这些投资选择的有关内容。
新课教学1、股票(1)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筹集资本时向出资人出具的股份凭证教师活动:多媒体展示教材48页材料提出问题:上述材料展示了股票投资的两个片段,根据上述实例,结合你对股票市场的所见所闻,谈谈对股票投资的认识。
思考股票投资对经济发展有什么作用?学生活动:积极思考,展开讨论,发表见解。
教师总结:发行股票是企业筹集资金的一种重要方式,购买股票是居民投资的一种选择。
股票投资能获得较高收益,但也有很高的风险。
(2)股东享有哪些权利?参加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红利等。
(3)流通性是股票的生命力所在购买了公司的股票就是公司的股东,股东不能要求公司返还其投资,但是,股票是可以流通的,股东可以将股票转卖给第三者。
物流专业《采购实务》电子教案(机械工业出版社)
3.物品采购计划与设备维修计划的关系
设备维修计划规定企业在计划期(年、季、月)需要进行 大修、中修、小修的设备数量、修理时间和进度等。设备维 修计划中提出的物品品种、规格、数量和需要时间,是编制 物品采购计划的依据,物品采购计划为设备维修计划的实现 提供物品保证。
4.物品采购计划与基本建设计划的关系
【技能训练注意事项】
(1)在编制物品采购计划前,先将全班同学分组、分角色, 并注意人员合理搭配。 (2)看到所给资料,不要忙于下笔,应先进行讨论,搞清 各项指标之间的关系,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3)在活动时,要听从教师的整体安排,注意遵守岗位和 纪律要求。 (4)在编制采购计划时,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字 迹要清楚、规范、工整,注意正确率,不得涂改。 (5)注意礼仪规范,同学之间密切配合,相互尊重,相互 学习。
当物品的单价一定时,采购货款与采购数量成正 比。
采购费用是指订货、采购、催交的差旅费用和管理 费用等。库存费用也称保管费用,是指物品在存储 过程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采购费用高时,库存费 用低;反之,采购费用低时,库存费用高。
在掌握了以上内容之后,就可以根据所给资料编 制一份物品采购计划。
【技能训练步骤】
二、选择供应商的方法
1.向有意向的供应商发放调查问卷 调查问卷是一种应用范围很广又很有效的方法,只是
应用起来比较烦琐,需要耗费许多的人力、物力和时间。 企业首先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出详细的调查问卷,发放给 有意向的供应商。然后根据收集到的调查问卷来确定被调 查供应商的实力。有时候,有些供应商为了凸显自己或是 为了获得订单,并不如实回答问卷,在这种情况下,必须 将这种方法与其他方法结合起来使用,如向与供应商有接 触的其他合作企业发放问卷寻求合作等。
2024《国际贸易实务》全套电子教案完整版
contents •国际贸易概述•国际贸易合同成立要件•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国际贸易运输与保险安排•国际贸易支付方式与结算工具•国际贸易纠纷处理机制目录01国际贸易概述国际贸易定义与分类国际贸易定义国际贸易分类国际贸易发展趋势及特点发展趋势特点贸易规模扩大、贸易结构变化、贸易方式多样化、贸易主体多元化等。
国际贸易政策与措施贸易政策贸易措施国际贸易组织及规则贸易组织世界贸易组织、区域性贸易组织、国际商品组织等。
贸易规则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国际贸易惯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等。
这些规则为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法律保障和行为规范。
02国际贸易合同成立要件合同当事人资格与行为能力当事人资格行为能力合同订立程序及要素订立程序国际贸易合同的订立通常包括询盘、发盘、还盘和接受四个环节。
其中,发盘和接受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要素。
合同要素国际贸易合同必须包含品名、品质、数量、包装、价格、装运、支付、保险、商检、索赔、仲裁和不可抗力等条款。
这些条款是合同的核心内容,直接涉及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履行条件与违约责任履行条件违约责任合同变更、转让和终止合同变更合同转让合同终止03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INCOTERMS概述及作用INCOTERMS定义INCOTERMS作用常用贸易术语解释与运用FOB(装运港船上交货)指卖方在装运港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舶,并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前的一切风险和费用。
CIF(成本加保险费加运费)指卖方负责租船订舱,将货物装上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舶,支付运费并办理货物的保险。
CFR(成本加运费)指卖方负责租船订舱,将货物装上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舶,支付运费,但不办理货物的保险。
DAP(目的地交货)指卖方在指定目的地将货物交给买方,并承担货物在目的地卸下前的一切风险和费用。
贸易术语选择注意事项根据交易条件选择01考虑运输方式02了解风险转移点03某公司出口一批货物,采用FOB术语成交。
汽车保险与理赔-第51.52节 教案-定损与核损(一):事故车辆定损模式和原则
教 学 设 计 授课班级 授课日期 第51-52课时
课 型 新授课 教具、资料 多媒体,ppt,教材
课 题 定损与核损(一):事故车辆定损模式和原则
教 学 目 标 要 求
1、会根据案例情况选择定损模式; 2、会依据定损原则完成定损工作; 3、说出协商定损,知道公估定损、熟悉聘请专家定损; 4、培养学生勤于思考、积极进取,团结协作、乐于奉献的精神。
教材 分析
重点 事故车辆的定损模式和原则。
难点 协商定损,公估定损,定损原则。
关键 案例引入并借助图片、视频、动画等多媒体手段启发引导学生自主学习。
板 书 设 计
一、事故车辆的定损模式 1.协商定损 2.公估定损 3.聘请专家定损 二、事故车辆定损原则 三、案例
课 后 小 结 除正常反思外,填写出勤情况和学生学习情况。 教 学 过 程 教 学 环 节 教师讲授、指导(主导)内容 学生学习、 操作(主体)活动 时间 分配 一 二 三 知识回顾: 汽车保险定损流程 1、接受定损调度 2、预约定损安排 3、到达定损点定损 4、定损完成后的事项 直接引入 新课讲授 一、事故车辆的定损模式 常见的定损方式有: • 协商定损 • 公估定损 • 聘请专家定损 目前,在车险实务中通常采用的是协商定损的定损方式。 1.协商定损 协商定损是由保险人、被保险人以及第三方协商确定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费用的过程。 2.公估定损 公估定损是由专业的公估机构负责对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确定的过程,保险公司根据公估机构的检验报告进行赔款理算。这种引入由没有利益关系的第三方负责定损核损工作的模式,能更好地体现保险合同公平的特点,避免了合同双方的争议和纠纷。 3.聘请专家定损 聘请专家定损是对于个别技术性、专业性要求高的案件,聘请专家进行定损,以保证全面、客观、准确地确定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费用,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事故车辆定损原则 1.修理范围仅限于本次事故中所造成的车辆损失; 2.能修理的零部件尽量修复,不要随意更换新的零部件; 3.能局部修复的不能扩大到整体修理(主要针对漆面修复); 4.能更换零部件的坚决不能更换总成件; 5.根据修复工艺难易程度,参照当地工时费用水平,准确确定工时费用; 6.准确掌握汽车零配件价格; 配件价格必须按本公司或各保险公司相关规定上报核价,回顾上节课学习内容,讲评作业。 微课视频导入,引导学生思考问题。 教师讲授。 2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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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实务》模块4 信用保证保险本模块的学习区分信用保证保险与一般财产保险,并了解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的特征和主要种类。
本模块教学提要教学重点:信用保证保险的概念及其业务发展;区分信用保证保险与一般财产保险;信用保证保险的承保风险;信用保险的含义及特征;信用保险的种类;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的基本内容;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的基本内容;投资保险的基本内容;保证保险的概念及特征;信用保险与保证保险的区别;合同保证保险的基本内容;产品质量保证保险的基本内容;忠诚保证保险的基本内容;保证保险的投保流程。
教学难点:出口信用保险的投保流程;产品质量保证保险与产品责任保险的区别;本模块教学内容4.1出口信用保险案例【案例】2001年,A公司向孟加拉B公司出口纺织品面料,付款条件为L/C 120天。
A公司所有七票货运单证表面均与信用证要求相符,银行审单无异议,也按时承兑。
但在四个月信用期满前,B公司通过C银行提出货物质量有问题,要求A公司给予50%的折扣。
经A公司据理力争,买家最后承认是因为市场销售不好,无法付款。
此时C银行却声明必须等待买卖双方争端解决之后才能付款。
经保险人同意,A公司同意给予B公司25%的货款减让。
在买卖双方达成减让货款25%协议后,信用证项下尚有余款8万多美元,开证行一直拖延不付。
但A公司由于已提前投保了短期出口信用证保险,及时获得了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保险赔付,避免了损失,保障了企业的正常经营。
近年来,我国纺织品由于受到美国市场自动配额限制而大量转口孟加拉,结算方式主要是远期信用证。
由于孟加拉某些开证银行拒不承担信用证中规定的按《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500)》履行付款的责任,凡事皆等买家指示甚至付款后,才将货款转付给信用证受益人,使国内出口企业难以及时收汇。
众多出口商都有过与A公司相似的遭遇。
4.2短期出口信用保险被保险人义务补充说明:短期出口信用保险被保险人义务第一条被保险人应按保险单的规定,履行应尽的义务,如因未履行应尽义务而影响保险公司利益时,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
第二条被保险人应遵守有关商业信用出口的审批制度,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措施,督促买方及时付款,包括必要时委托律师提起诉讼,以避免相减少损失。
第三条被保险人必须全部投保其适用于保险单的出口,于每月十日前向保险公司如实申报其上月适用于保险单的每批出口的发票总值,但保险公司接受上述申报,并不意味着全部接受投保。
第四条被保险人遇到下列情况时,应立即书面通知保险公司:(一)损失已经发生或获悉可能引起损失的事件已经发生;(二)买方出现财务困难;(三)已向保险公司申报的出口中,买方逾期两个月以上未付或未付清货款的情况。
第五条如买方有请求,被保险人可将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展延一次,展延期限不超过六十天,但再次展延须事先征得保险公司书面同意。
第六条被保险人应准许保险公司在任何时候核查有关账册、合同及与买方的往来函电,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七条在保险公司赔偿后,被保险人应(一)采取一切必要的、合理的或保险公司要求采取的,包括法律诉讼在内的措施,向买方、买方的担保人或任何其他可以追索的人追回欠款;(二)在保险公司要求下,将赔偿所涉及的合同的权利,包括收取货款和获得违约赔偿的权利,转让或移交给保险公司;(三)在保险公司要求下,将赔偿所涉及的货物以及同该货物有关的单证、票据及担保转让或移交给保险公司;(四)被保险人追回欠款后,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
追回的款项按保单明细表规定的赔偿百分比与保险公司分享。
追回欠款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
也按相同的百分比分担。
如欠款由保险公司负责追回,追回的款项及发生的费用,也按相同的百分比进行分配。
第八条未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不得向除其开户银行以外的任何人,包括买方及其代理人,泄露本保险的存在及其细节。
其他规定第一条保险单生效后,只要保险公司或被保险人不提出终止,保单将持续有效。
如一方有4.3常见的保证保险产品条款参考资料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条款总则第一条凡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消费贷款管理规定的借款购车的中国公民(简称借款购车人),根据被保险人的要求作为投保人投保本保险。
第二条本保险条款的被保险人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汽车消费信贷业务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
保险责任第三条若借款购车人未能按与被保险人签订的《汽车消费贷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偿还被保险人欠款时,视为保险责任事故发生。
保险责任事故发生后三个月,借款购车人仍未能履行约定的换款义务,保险人负责代借款购车人向被保险人偿还所欠贷款本金及利息。
责任免除第四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借款购车人未能按期偿还欠款,导致被保险人的贷款损失时,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战争、军事行动、政府征用、暴乱及武装叛乱、核爆炸、核辐射或放射性污染;(二)被保险人对借款购车人资信调查的材料不真实或贷款手续不全。
第五条被保险人与借款购车人共同的故意行为和违法行为,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第六条未履行汽车消费贷款合同规定的还款义务而致的逾期利息、罚息、违约金、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第七条法律规定的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保险期限和保险金额第八条本保险的保险期限是从借款购车人获得贷款之日起,至付清贷款合同约定的最后一笔贷款本息之日止。
第九条保险金额为借款购车人的贷款本息和利息。
借款购车人义务第十条借款购车人在保险条款中为投保人,应履行下列义务:(一)如实填写投保单;(二)一次性缴清全部保险费;(三)提供个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原件和实际长期居住地址证明;(四)依法办理车辆抵押手续,或根据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要求以所有权保留方式办理车辆上户手续;(五)办理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自燃险和保险人、被保险人要求的其他附加险,且保险期限至少比汽车消费贷款期限长六个月,未还清欠款前,不得中断或中途退保;(六)在未还清贷款前,未经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同意,不得转卖、转让、转赠所购车辆。
(七)贷款合同中约定的还款期限在一年以上时,借款购车人应与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签订《车辆续保协议》。
被保险人义务第十一条被保险人发放汽车消费贷款的对象必须为贷款购车的最终用户。
第十二条被保险人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消费贷款管理规定,严格审查借款购车人的资信情况,并将有关资料复印件提供给保险人。
第十三条被保险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做好欠款催收工作和催收纪录。
若发现借款购车人有潜在的不还款风险,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通知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共同采取措施控制风险。
第十四条被保险人与借款购车人所签订的《汽车消费贷款合同》内容如有变动,需事先征得保险人书面同意。
第十五条被保险人在获得保险赔尝时,应将其有关追偿权益书面转让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借款购车人追偿欠款。
第十六条被保险人应履行第十一条至第十五条规定的各项义务,否则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或不承担赔偿责任,已赔偿的,保险人有权追回赔款。
赔偿处理第十七条当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时,被保险人应在十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保险人,如属刑事案件,应同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第十八条被保险人索赔时可以先行处分借款所购车辆以抵减欠款,抵减欠款后不足部分由保险人予以赔偿。
处分借款所购车辆的方式和价格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处分的过程应有保险人参与,处分所得款项应在支付处分费用和税金后首先偿还欠款本金、利息、违约金等,最后的剩余金额归还借款购车人。
被保险人处分借款所购车辆有困难的,保险人可依据本条款先予以赔付,同时被保险人应向保险人依法转让借款所购车辆处分权。
第十九条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向保险人提供以下有效单证:(一)索赔申请书(应注明索赔金额及计算方法)(二)《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和《机动车辆保险》保单(正本);(三)《汽车消费贷款合同》(副本);(四)被保险人签发的《逾期款项催收通知书》;(五)未按期付款损失清单;(六)借款所购车辆抵押手续或所有权保留方式的手续;(七)保险人根据案情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太平保险有限公司个人贷款保证保险条款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为《个人贷款合同》的从属合同。
第二条本保险的被保险人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开办个人贷款的商业银行。
第三条本保险的投保人为与被保险人签订贷款合同的自然人。
保险责任第四条保险责任投保人在保险期限内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所致死亡或伤残,而丧失全部或部分还贷能力,造成投保人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个人贷款合同约定的还贷责任,由保险人按本条款第十八条规定的偿付比例承担投保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时个人贷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的全部或部分还贷责任。
除上款规定外,保险人也负责赔偿投保人自出险之日至保险人接到出险通知期间应由投保人承担的贷款利息,但最高以三个月为限。
责任免除第五条责任免除由于以下原因而造成投保人丧失全部或部分还贷能力的,保险人将不负责赔偿:(一)战争、类似战争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恐怖行为、罢工、暴动、民众骚乱;(二)核子辐射和各种污染;(三)行政行为或执法行为;(四)地震或地震次生原因;(五)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其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六)投保人的疾病;(七)投保人的自杀、自伤、自残、饮酒过度、滥用药物、违法犯罪行为;(八)投保人在遭受意外事故前已拖欠银行的贷款本息。
投保人在遭受意外事故后个人贷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余额的利息、罚息及其它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第六条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并出具批单,与本保险有关的抵押物产权擅自进行转让,保险人有权拒绝任何赔偿请求。
赔偿限额、保险费第七条赔偿限额赔偿限额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时个人贷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余额为限。
第八条保险费保险费为起保时贷款本金X保险费率X保险年限。
贷款期限不足一年的保险年限按月数乘以1/12计算。
保险期限第九条保险期限为自保单上约定的起保日零时起至被保险人按照个人贷款合同规定清偿全部贷款本息日24时止。
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义务第十条投保人申请投保时,应就投保单上的有关内容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第十一条投保人应当在本合同生效前一次性缴清全部保险费。
否则,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或按被保险人实际缴付保费与保单约定的应缴保费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在保险期限内,如有关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情况发生变化,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
第十三条投保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后,除特殊情况无法通知外(如发生死亡,昏迷等情况),应立即通知保险人。
第十四条被保险人应及时检查贷款合同的还款执行情况,做好投保人的还款记录和欠款的催收工作。
一旦获悉投保人出险,应在两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保险人。
第十五条投保人、被保险人如不履行以上约定的各项义务之一,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本合同。
赔偿处理第十六条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索赔时,应提供保险单、意外伤害事故的证明、死亡证明或由保险人认可的伤残鉴定部门出具的伤残等级鉴定书、贷款余额证明,以及保险人要求的其它必要的单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