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是否可以变更诉讼请求

再审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是否可以变更诉讼请求
再审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是否可以变更诉讼请求

再审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是否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关于再审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是否可以变更诉讼请求的问题,我们首先需要了解《民事诉讼法》关于再审的相关规定:《民事诉讼法》第199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这里所指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可能是一审判决,也有可能是二审判决。《民事诉讼法》第207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因此,如果是原审法院直接受理再审的,《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从保障当事人诉权的角度上看,马继和律师认为当事人享有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提出反诉、追加当事人的权利。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三条:……经再审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后,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

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处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在此情形下,当事人享有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提出反诉、追加当事人的权利。

如果按照二审程序审理,当事人则不享有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提出反诉、追加当事人的权利。《民诉意见》第184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这样规定也是为了保证当事人的诉权,如果允许二审阶段变更诉讼请求,等同于剥夺了当事人上诉的权利。

需要单独提

出的一个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3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具体的再审请求范围内或在抗诉支持当事人请求的范围内审

理再审案件。当事人超出原审范围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的,不属于再审审理范围。”按照此规定,在所有的再审案件中,当事人提出新的诉讼请求,均不属于再审案件的审理范围,法院不应当对其进行审理。由于该项解释于2008年11月10日颁布,《民事诉讼法》在2012年8月31修正,因此马继和律师认为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207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效力优

先于《解释》,因此当事人超出原审范围增加、变更的诉讼请求不能一概而论认为不属于再审审理范围,需要区别对待。

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

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 申请人:彭建云,男,汉族,1988年11月7日出生,住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珠山镇神岭村。 被申请人:中南大学湘雅医院 住址:长沙市湘雅路87号 法定代表人:陈方平职务:院长电话:4327353 申请事由: 申请将原诉讼请求第一项:“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医疗费9658.48元;误工费1447.2元;交通费11000.00元;住院治疗期间的伙食补助费 168.00 元;营养费 5000元;亲属处理医疗纠纷住宿费300.00元、误工费300.00元、交通费904.00元”。变更为:“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医疗费13249.91元;误工费1447.2元;交通费11000.00元;住院治疗期间的伙食补助费 168.00 元;营养费 5000元;亲属处理医疗纠纷住宿费300.00元、误工费300.00元、交通费2145.00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其他医疗损害赔偿纠纷贵院定于2007年7月12日开庭,因申请人在起诉与开庭之间产生必要费用,所以申请人提出上述请求,敬请同意。 此致 开福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07年7月9日 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范本 常州市××区人民法院: 原告邹××诉被告俞××、××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中心支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已在贵院审理之中,因之前原告向贵院提出司法鉴定,现司法鉴定报告已出具,故原告申请变更诉讼请求,变更后的诉讼请求如下: 一、请求贵院判令被告承担医疗费119904.35元、司法鉴定费1500元、残疾赔偿金373600元、护理费219000元、交通费10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4131元、营养费3900元、被扶养人生活费11978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以上合计892815.35元。其中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12万元,余款772815.35元,扣除被告(一)已支付的47500元,即为725315.35元,由被告(一)承担80%的赔偿责任,即580252.28元。合计要求被告承担700252.28元。 二、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以上申请望贵院裁准。 申请人:邹×× 年月日 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 天津市宁河县人民法院: 贵院重新审理的原告钱长猛与被告宁河县教育局人事争议纠纷一案,原告将原诉讼请求变更如下: 变更后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继续履行聘用合同,恢复原告教师工作; 2、判令被告补发原告自2003年10月至实际恢复工作期间的工资; 3、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 整理后事实和理由:

原告是否可以放弃诉讼请求

原告是否可以放弃诉讼请求 一、原告是否可以放弃诉讼请求 诉讼请求的放弃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放弃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全部或部分的民事实体权利请求。放弃诉讼请求源于当事人的处分权,是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诉讼请求的放弃分为两种情况: 一是放弃部分的诉讼请求, 二是放弃全部的诉讼请求。对于诉讼请求的放弃如何处理,法律没有规定。 在司法实践中的通常做法是,当事人放弃部分诉讼请求的,法院对放弃的部分不再审理;当事人放弃全部诉讼请求的,法院视之为撤诉。 二、放弃诉讼请求与撤诉的界限 放弃诉讼请求与撤诉是不同性质的诉讼行为,它们的主要区别是: 第一,放弃诉讼请求既是原告向法院所作的行为,也是原告向被告所作的行为,而撤诉只是原告向法院所作的行为; 第二,放弃诉讼请求处分的是实体意义上的诉权,所指向的是实体权利主张,诉讼请求放弃后,所放弃部分的争议自然消除,而撤诉处分的是程序意义上的诉权,所指向的是诉讼程序,其目的只是停止诉讼,因而撤诉之后纠纷实际上还存在,并不必然消除; 第三,放弃诉讼请求因其具有消除纠纷的目的和后果,所以进行该项行为不受审级的限制,原告既可以在第一审程序中为之,也可以在第二审程序中为之,还可以在再审中和执行和解中为之,而撤诉因其并不具有消除纠纷的目的和后果,且撤诉的后果事实上与诉讼要解决纠纷的目的相悖,所以撤诉受一定的限制,撤回起诉只能在第一审宣判之前进行,撤回上诉只能在第二审宣判之前进行,在再审中则不能为撤诉的行为。 综上可以看出:撤诉的处分对象和目的都是单一的程序问题,由此决定了撤诉也只具有单纯的诉讼行为性质,即只是诉讼行为;放弃诉讼请求由于是在诉讼中所进行的实体上的处分行为,因而必然同时具有诉讼行为和民事法律行为的双重性质。 三、变更诉讼请求的期限是多久 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所以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民事诉讼再审程序流程包括哪些

民事诉讼再审程序流程包括哪些 题要 1、符合法定的申请期限 2、提交法定再审的理由 3、要向有管辖权的发言提出,即一般向原审法院的上级法院提出,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可以向原审法院提出。 4、要提交符合条件的再审申请书及相应的材料等,并按对方人数提交相应数量的副本。 日常生活中人与人之间难免会发生纠纷,当这些民事纠纷当事人私下里解决不了的时候通常要通过人民法院来做 出一个公正的判决。大家都知道,民事纠纷很可能是由一件小事引起的,原因有时候也不清不楚。这就让法院很为难。经过判决,并不能解决纠纷问题。这时候当事人因不服法院裁决提起再审。那么▲民事诉讼再审程序流程有哪些呢?接下来由为您详细解答民事诉讼再审程序流程。 ▲一、哪些人可以申请再审? 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提出再审申请,申请再审人应是原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以及原审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继受人。 ▲二、申请再审应在什么时间范围内? 申请再审应当在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

▲三、申请再审应向哪一级人民法院提出? ▲1、对已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再审应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 ▲2、对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的民事裁定不服申请再审的,应向二审人民法院提出。 ▲四、对民事案件申请再审有无次数限制? ▲1、申请再审人就同一民事案件向同一人民法院一般只能申请再审一次; ▲2、对经两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复查均驳回的民事案件,申请再审人再次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对经作出生效裁判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民事案件,申请再审人再次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4、对最高人民法院再审裁判或者复查驳回的民事案件,申请再审人仍不服提出再审申请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五、对民事案件不得提出再审申请的几种情形 ▲1、人民法院依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 ▲2、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仲裁裁决和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案件; ▲3、人民法院判决、调解解除婚姻关系的案件,但当

民事判决书(下级法院按二审程序再审用)

民事判决书(下级法院按二审程序再审用) 文书类型:民事诉讼文书 ×××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下级法院按二审程序再审用) (××××)×民××号申请再审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被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原审原告(或生效裁判中的其他称谓):……。 申请再审人×××(简称×××)因与被申请人×××(简称×××)……(案由)纠纷一案,不服本院(或×××人民法院)(××××)×民××号民事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民××号民事裁定,指令(或指定)本院再审本案。本院依法另行(受指定再审的不写“另行”)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写明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未开庭的写明“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年××月××日,一审原告×××起诉至×××人民法院称,……(简要写明一审原告的起诉理由,请求)。×××(一审被告)辩称,……(简要写明被告的答辩情况)。 ×××人民法院一审查明,……。 ×××人民法院一审认为,……。×××人民法院作出(××××)×民××号民事判决:……。

×××不服一审判决,向本院(或×××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称,……。×××答辩称,……。 本院(或×××人民法院)二审查明,……。 本院(或×××人民法院)二审认为……。本院(或×××人民法院)作出(××××)×民××号民事判决:……。 ×××申请再审称,……(写明申请再审人的再审请求及理由)。被申请人×××辩称,……(写明被申请人的答辩意见)。 本院再审查明,……(写明再审认定的事实)。 本院再审认为,……(重点针对当事人在再审中的诉辩主张、争议焦点阐述裁判理由)。本案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未经审判委员会讨论的不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项以及……(写明再审判决的法律依据)的规定,判决如下: ……(写明裁判主文)。 ……(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年××月××日 (院印)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提起民事再审程序的三种方式

民事再审程序提起的三种方式 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三种提起再审程序的方式,主要根据提起主体的不同进行划分。包括法院提起再审、检察院抗诉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三种方式。以下是华律网小编收集到的具体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1. 法院提起再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是提起案件再审的主体,同时还规定了不同审级的人民法院提起再审,提起和决定再审的具体程序又有所不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发现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进行再审,即应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并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也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2. 检察院抗诉再审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具体条件和途径作了具体规定,即“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再审程序提出抗诉:(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二)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三)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四)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

判决、裁定,发现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按再审程序提出抗诉。” 3. 当事人申请再审 1)当事人申请再审,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认为有错误,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再审的诉讼行为。当事人申请再审,是当事人的一项重要诉讼权利,申请再审的目的,是为了通过再审程序,改变原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错误,并作出有利于自己的新的裁决。 2)申请再审不是一提出申请,就必然引起再审程序的发生,对案件实施再审,而是只有在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申请再审条件的,才能引起再审程序的发生。同时,当事人申请再审不但可以向原审的上级人民法院提出,还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 3)由于申请再审是涉及当事人的民事权利义务的承担,所以,法律规定一般应由当事人本人提出。 本文系华律网收集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360docs.net/doc/e3222318.html,

民事再审程序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了保障当事人申请再审权利,规范审判监督程序,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2007年10月28日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结合审判实践,对审判监督程序中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出如下解释: 第一条当事人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内,以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所列明的再审事由,向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第二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申请再审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 第三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书,并按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 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再审申请书是否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再审人与对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及有效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有效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二)原审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判决、裁定、调解文书案号; (三)申请再审的法定情形及具体事实、理由; (四)具体的再审请求。 第四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身份证明及相关证据材料。 第五条案外人对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确定的执行标的物主张权利,且无法提起新的诉讼解决争议的,可以在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或者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利益被损害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作出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处理。 第六条申请再审人提交的再审申请书或者其他材料不符合本解释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或者有人身攻击等内容,可能引起矛盾激化的,人民法院应当要

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

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 申请人:,性别,出生,汉族,住 申请人(原告)诉被告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已经由贵院受理,现申请人请求将原诉求第一项包括的“补缴截至解除劳动合同之日止的社会保险费”更改为“赔偿原告因被告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造成的损失并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15日内办理社会保险的转移手续”,将原诉求的第二项包括的“加班费共计12193元更改为“加班费共计12527元”,将撤回原诉求第三项包括的“以上总计 52986元”。因此,原诉讼请求需要变更如下: 1、判令被告支付拖欠的工资 10400 元,并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即2600元。赔偿原告因被告没有办理社会保险费转移造成的损失并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15日内办理社会保险的转移手续(根据单位应当为原告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从2017年4月到办理转移之日止实际发生的金额计算)。 2、判令被告支付加班费共计 12527元,并且被告应当按应付金额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即 12527元,共计25054元。 3、判令解除与被告的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5200 元,经济赔偿金10400元。 申请理由: 申请人(原告)诉被告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因原诉求第一项包括的“补缴截至解除劳动合同之日止的社会保险费”不属于人民法院审理的范围,故更改为“赔偿原告因被告没有办理社会保险费转移造成的损失并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15日内办理社会保险的转移手续”。原诉求的第二项包括的“加班费共计12193元”因为计算错误更改为“加班费共计12527元”。原诉求的第三项包括

的“以上总计 52986元”因被告为原告转移办理社会保险手续的具体时间不确定,无法计算具体金额 因此,原诉讼请求需要变更,请求贵院准许!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案件再审程序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案件再审 程序的若干意见 状态:有效发布日期:2003-06-09 生效日期: 2003-06-09 发布部门: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发布文号: 皖高法[2003]173号 (2003年6月2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25次会议通过) 为规范民事再审案件审理程序,深化庭审方式改革,提高办案质量与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结合我省审判监督实践,制定本意见。 第一条审理民事再审案件遵循依法纠错原则,维护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稳定性、权威性,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第二条当事人在原审庭审过程中自愿处分实体权利、诉讼权利的行为,其效力及于再审诉讼。 第三条审理民事再审案件适用普通程序,不得适用简易程序。

第四条下列案件应当依法开庭审理: (一)依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的; (二)依照第二审程序审理,当事人对认定事实有异议的; (三)申请再审人提供了新的证据,其他当事人有异议的; (四)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就事实问题抗诉的; (五)有其他应当开庭审理情形的。 第五条下列案件可以不开庭审理: (一)原审认定事实清楚,当事人没有提供新的证据的; (二)仅就适用法律问题进行再审的; (三)原审违反法定程序,应当发回重审的; (四)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破产申请、管辖权异议的裁定进行再审的; (五)有其他可以不开庭审理情形的。 第六条开庭审理前,应当进行下列工作: (一)确定合议庭组成人员,并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告知各方当事人; (二)受理后七日内将再审申请书或抗诉书副本、决定再审的裁定书、再审案件受理通知书、应诉通知书送达各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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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原告参加诉讼申请书 篇一:申请原告本人出庭申请书 申请原告某某本人出庭申请书 申请人:某某有限公司 申请事项:申请原告某某本人出庭参加诉讼事实与理由: 某某系某某有限公司与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原告,因其一直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基础事实无法查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二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之规定,原告负有义务证明借贷行为、借贷金额、支付方式等案件基础事实。为了方便法院查明案件事实,公正处理 本案,特申请原告某某本人出庭参加诉讼。 此致 某某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民诉解释》第一百七十四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才能查清案件基本事实的原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 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篇二:参加诉讼申请书 参加诉讼申请书 申请人:王洪波,男,汉族,1975年10月5日生,身份证

号:410305************。现住洛阳市解放路22号院5号楼2门601室。电话:130******** 申请目的 一、原告河南东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洛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工程款纠纷一案。因我是实际施工者,与本案有直接的利害关系,现依法申请参加诉讼。 二、要求原告及被告共同支付我工程款71000元、工人工资34000元及5年来 利息约27500元。合计:132500元。 事实与理由 河南东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压低标值中标,被告洛阳市第三人民医院三个部分 的建设项目。我与201X年9月23日以原告的名誉实际施工了2吨燃气锅炉改造、交换间搬迁和安装、采暖外网工程。按照要求,我包工包料如期完成了工 程量。其中在我和河南东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约定的锅炉、交换间安装工程完 工后,河南东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又以10万元的价格,把采暖外网包工包料由我来施工。在外网施工期间,河南东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又给我分包了一些零 星工程,价值3万余元(以上工程有第三人民医院现场管理人员 签字)。而当时河南东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只给我结付了2.5万元。工程结束后,剩余工程款及工人工资河南东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第三人民医院,一直 以各种理由推辞,不付剩余工程款及工人工资。 现原告已将被告诉入法院,为有效的弥补我的实际损失,保护我的合法权益。 我是实际的施工者(投资者)、受害者,故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特申请参 加诉讼,要求原被告给付我剩余工程款71000元,工人工资34000及五年利息 约(来自: : 原告参加诉讼申请书 )27500元,合计:132500元请依法照准。 此致 洛阳市铁路运输法院 申请人:王洪波 201X年4月21日 篇三:参加诉讼申请书 参加诉讼申请书 (参考格式) 申请人:(全称、地址、救助基金管委会办公室主任姓名及职务)申请事项:

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_1

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 申请书范文一 申请人:叶ⅹⅹ,女,1981年ⅹⅹ月ⅹⅹ日出生,汉族,住址:ⅹⅹ市ⅹⅹ巷20号, 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 请求将本案诉讼请求变更为: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连带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元(包括医疗费元、误工费元、护理费3344元、住院伙食补助费420元、营养费420元、交通费671元、残疾赔偿金元、后续治疗费6000元、精神抚慰金5000元、鉴定费1160元); 2、请求法院依法判决第三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直接将以上费用赔偿给原告; 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诉张ⅹⅹ、蔡ⅹⅹ和第三人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一案,ⅹⅹ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将案件发回贵院重审。现申请人特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向贵院提出如上变更诉讼请求的申请,恳请贵院批准! 此致 ⅹⅹ市ⅹⅹ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叶ⅹⅹ 申请时间: 申请书范文二 申请人:秦某,男,1975年出生,汉族,住山东省。 被申请人:王某某,男,1961年出生,汉族,住济南。 被申请人:xxxx有限公司住所:济阳县xx镇 法定代表人:王某某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技术转让及销售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已经受理,现变更诉讼请求如下: 一、依法解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XX年12月11日签定的《废橡胶、废塑料油化设备生产线技术转让及销售合同》; 二、判令两被申请人共同返还货款人民币45000元并赔偿相应损失。 变更理由如下: XX年12月11日申请人与济南恒隆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废橡胶、废塑料油化设备生产线技术转让及销售合同》。签订合同当日,申请人依约给付被申请人王某某定金20万元。XX年2月27日申请人给付被申请人王某某合同款125万元。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申请人发现,被申请人要提供给申请人的设备达不到国家规定的生产燃料油的标准,根本实现不了合同的目的。特此申请! 此致

再审案件的审理范围

民事再审案件的审理范围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代理审判员陈都 再审程序,又称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依照法律规定由法定机关提起,对案件进行再审的程序。在民事诉讼中,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再审程序的发生包括:基于人民法院行使审判监督权而引起的再审;基于人民检察院行使检察监督权而引起再审和当事人行使诉权申请再审而引起的再审。 民事案件的再审审理范围对法院和当事人都具有重大意义,如影响到法院的职责、审判效率;影响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但由于现行民事诉讼法对此问题的规定较为笼统,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对于各类再审案件的审理范围掌握的不尽一致。有些法院认为民事诉讼是当事人对自己私权利的处分,当事人主张什么,法院就审什么,故仅就当事人的再审申请理由、请求进行审查,而有些法院则认为审理民事案件的目的在于解决当事人间的纠纷,如果仅就再审申请理由、请求进行审理很可能达不到化解矛盾、服判息诉的目的,故对再审案件采取全案审查的方式。针对再审案件的审理范

围,这两种思路都有各自的道理,但是这种现状必然导致审判尺度的不一致,影响对当事人诉权的保护和法院审判威信的树立,因此,本文试对民事案件再审审理范围作一些分析,并对我国民事诉讼再审制度提出一些构想,以求在实践中能够统一标准,充分发挥该制度的价值。 一、人民法院自行行使审判监督权而引起的再审。 人民法院对已经审结的案件发现确有错误,依其审判监督职能,有权对案件提起再审,这是法律赋予人民法院自身监督的权力。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1款的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第2款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从《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可以看出,法院依职权引起的再审,是法院内部的纠错程序,能够引发再审的主体为:最高人民法院、上级法院、本院审判委员会。在实践中,一般是原审程序有重大违法现象,或审判人员出现严重违法、违纪现象,才会以此种方式启动再审程序。故此类案件一般没有再审申请人,也没有再审申请的理由、请求,案件提起再审前就已经过本院审委会以上机关的慎重研究,一般情况

当原告诉讼请求不明确时法官如何正确行使释明权

当原告诉讼请求不明确时法官如何正确行使释明权 发布人:检察院发布日期:2009-12-20 11:37:19.86 点击次数:282 陈慧 案情 雷某骑自行车与敬某驾驶的“神龙富康”轿车相撞,雷某受伤,两车受损。“神龙富康”轿车车主谭某向保险公司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事故发生后,雷某共花去医疗费1万余元。经公安交警部门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雷某、敬某各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同时经法医学鉴定中心鉴定,雷某属九级伤残。由于双方未达成协议,该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经交警部门调解终结。随后,雷某以谭某及保险公司为被告向法院起诉,要求在保险公司不能承担第三者强制保险限额范围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时,谭某应承担赔偿责任。法院受理该案后,根据雷某的申请,依法追加了驾驶员敬某为本案共同被告。开庭审理时,法官首先询问雷某:“是否要求被告谭某和敬某承担责任?”雷某回答:“没有要求”,法官也未再询问其“没有要求”车主和驾驶员赔偿的真实意思。 法院审理后认为:雷某就其因交通事故致伤而提起民事诉讼,符合法律规定。但其不要求负有事故同等责任的驾驶员敬某及事故车辆车主谭某承担赔偿责任,属于当事人自由处分其民事权利的行为,其意见予以采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赔偿。”但保险公司仅与谭某之间具有保险合同关系,而与雷某无任何法律关系,雷某不能直接向保险公司主张谭某所享有的请求权。因此,判决驳回了雷某的诉讼请求。 雷某不服上述判决,以法院认定适用法律不当、未履行释明义务为由向

检察机关申请抗诉。 分歧意见 本案中,对于法官如何正确向当事人履行释明义务有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法官不应对当事人提出的诉讼主张在诉讼中出现的风险进行提示或释明。从程序公正的角度讲,法官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释明权的行使,应限于当事人诉(辨)称主张不明确、提交证据的证明对象不明确的范围内。本案雷某在诉讼中已经表示不要求敬某和谭某承担责任,属于当事人自由处分其民事权利的行为。不告不理的原则,是民事诉讼的一项重要原则。它对法院审理民事案件范围要求,就是当事人起诉时明确提出的诉讼主张的范围,对民事诉讼当事人而言,当事人在提起诉讼时对其提出的诉讼主张所可能出现的诉讼风险,应由其自己来承担。 第二种意见认为,雷某起诉中已经提出要求保险公司和谭某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请求,后又追加了敬某为共同被告,在庭审中,法官询问雷某是否要求二人赔偿损失时,雷某的回答是不确定、不清楚的,不能反映雷某的真实意思,即雷某并没有明确表示放弃对被告二人的求偿的权利。法官没有再追究雷某的真实意思表示,其询问的方式不明确、不直接,对雷某产生了误导。本案法官从维护当事人利益出发,应当正确、及时地履行释明义务。 评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其理由如下: 1、在我国,法官行使释明权的依据有: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4月1日颁布《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诉讼证据规定》)第3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向当事人说明举证的要求及法律后果,促使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第35条第1款规定: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者民事行为的效力与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的不受本规定第34条的限制,人民法

民事起诉状诉讼请求怎么写

民事起诉状诉讼请求怎么写民事起诉状的格式范本 原告: 名称: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 性别:_____ 年龄:___ 民族:___ 职务:___ 工作单位: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 被告: 名称: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人民法院

原告人: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 ____年__月__日 附:合同副本____份。 本诉状副本___份。 其它证明文件__份。 注:①事实和理由中应写清合同签订的经过、具体内容、纠纷产生的原因、诉讼请求及有关法律、政策依据。 ②原告应向法院列举所有可供证明的证据。证人姓名和住所,书证、物证的来源及由谁保管,并向法院提供复印件,以便法院调查。 ③本诉状适用于被告为法人或其它组织。 二、民事起诉状的基本部分 1、文头。一般写“民事起诉书”或“民事起诉状”。 2、列明诉讼主体。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诉讼主体。有第三人的,还要列明第三人。 自然人诉讼主体的,要按照“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职业,住址,身份证号、联系

方式”的顺序写明。其中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确实不清楚的可以写个大概年龄)住址、联系方式5项是必须有的。 单位诉讼主体的,要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址(住所地)联系方式,最好能附有其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诉讼请求。诉讼请求要用序号分开,每条按照“请求依法判令xxxxx;”的格式来写。另外,现在有的法院要求诉状还要列明案由。但案由不是必须有的部分。 4、事实与理由。即先说明事实(比如受到侵害),再说明要求赔偿的理由(实体法的规定)和提起诉讼(程序法的规定)的理由。实践中为了简便,有些简单的案件也可以不详细列明理由,只写“依法应承担责任”、“依法起诉至贵院”即可。 5、文尾。文尾要写清递交诉状的法院、具状人(原告)起诉时间。向人民法院递交的诉状中,必须有至少一份是由具状人亲笔签字(盖章、按手印)的原件。 公民之间发生纠纷,是很常见的事情,如果侵权行为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这就涉及到如何写起诉状的问题,其中有一项诉讼请求要特别注意,那么民事起诉状诉讼请求怎么写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民事起诉状诉讼请求怎么写 这部分是起诉状的主要内容。诉讼请求要分项列明。诉讼请求必须具体﹑明确、扼要,该写的一定要写,因为其事关法院审查的范围。民事诉讼本着“不告不理”的诉讼原则,原告不再诉讼请求中提出的请求,法院不会主动审理和保护。所以,事前应尽可能想得透些全些,以避免事后变更或增加诉讼请求等麻烦,更要杜绝合法权益没有得到法律保护的情形发生。还有,千万不要遗漏诉讼费用承担项,要明确提出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的请求。 二、民事起诉状范文格式 民事起诉状主要包含三部分的内容即可,第一部分是原告与被告的一些基本信息;第二部分就是原告诉讼的请求;第三部分就是诉讼的事实和理由,这部分简要说明即可。依

浅析民事再审程序

浅析民事再审程序 [摘要]再审程序也叫做审判监督程序,是民事诉讼法里重要的程序。主要从再审启动权的主体方面来切入,罗列出我国再审提起的主体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当事人。然后对这些主体作为再审启动权主体的利弊进行分析,找出一些现今我国在民事再审程序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例如人民法院担任主体的不恰当和人民检察院提起再审抗诉没有限制和监督等问题,再针对这些问题提出自己的一点观点。 [关键词]再审程序;主体;完善 一、再审程序的基本概念 (一)再审程序的基本概念 再审程序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审判监督程序,就是指人民法院或者检察院发现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在适用法律错误或者发现在认定案件事实不清的情况下,依法提出重新审判并进行审判的制度。 再审程序是我国司法制度中重要的一项司法程序,在保证司法公正方面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我国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案件事实有时并不能通过一审和二审彻底查明,或者案件在审理时会出现有可能影响案件公正的程序或者实体问题,这些实体或者程序方面的问题都有可能导致个别案件审理的不够公平和正义,这种状况也是会常常发生的。一旦发现案件在审理时存在会影响案件公正判决的实体方面或者是程序方面的问题,进而影响到判决或者裁定的正确性,就可以提起再审程序。这一程序是对公平正义的理念的维护措施,确保每一个案件在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时,尽可能地做到公平,维护当事人的合法的利益。 但是再审程序却也是一种“非常“程序,它不能被频繁地使用,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能使用。我国在《宪法》中明确规定了两审终审制,一再地使用重审程序,一方面是对司法资源的滥用,另一方面则会影响到司法效率。再审只能在特殊情况下使用,非特殊情况下,我们就要坚持我国的两审终审制度,不但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和司法公正,也是对司法资源的合法利用。所以,坚持不频繁地使用再审制度,既是对我国司法权威的保护,也是对司法公正这一理念的贯彻。 (二)再审提起的主体 再审程序是一种相对来说比较重要也必须存在的程序,此程序提起的主体在《民事诉讼法》中做了详细的规定: 第一百七十七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

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 诉讼请求的概念在外国民事诉讼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上讲, 诉讼请求是向法院提出的, 要求法院予以判决的请求(当事人希望法院对其请求作出与之相应的确认、给付、形成这些具体的判决)。而狭义的请求仅仅指原告向被告主张的法律上的利益。下文是小编收集的关于变更诉讼请求的请示范文。 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一申请人:彭建云,男,汉族,1988年11月7日出生,住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珠山镇神岭村。 被申请人:中南大学湘雅医院 住址:长沙市湘雅路87号 法定代表人:陈方平职务:院长电话:4327353 申请事由: 申请将原诉讼请求第一项: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医疗费9658.48元;误工费1447.2元;交通费11000.00元;住院治疗期间的伙食补助费 168.00 元;营养费 5000元;亲属处理医疗纠纷住宿费300.00元、误工费300.00元、交通费904.00元。变更为: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医疗费13249.91元;误工费1447.2元;交通费11000.00元;住院治疗期间的伙食补助费168.00 元;营养费5000元;亲属处理医疗纠纷住宿费300.00元、误工费300.00元、交通费2145.00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其他医疗损害赔偿纠纷贵院定于20xx年7月12日开庭,因申请人在起诉与开庭之间产生必

要费用,所以申请人提出上述请求,敬请同意。 此致 开福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7月9日 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二常州市区人民法院: 原告邹诉被告俞、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中心支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已在贵院审理之中,因之前原告向贵院提出司法鉴定,现司法鉴定报告已出具,故原告申请变更诉讼请求,变更后的诉讼请求如下: 一、请求贵院判令被告承担医疗费119904.35元、司法鉴定费1500元、残疾赔偿金373600元、护理费219000元、交通费10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4131元、营养费3900元、被扶养人生活费11978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以上合计892815.35元。其中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12万元,余款772815.35元,扣除被告(一)已支付的47500元,即为725315.35元,由被告(一)承担80%的赔偿责任,即580252.28元。合计要求被告承担700252.28元。 二、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以上申请望贵院裁准。 申请人:邹 年月日 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三天津市宁河县人民法院:贵院重新审理的原告钱长猛与被告宁河县教育局人事

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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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判决。指经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的诉讼请求依法不能成立,但又不适宜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作出其他类型判决的情况下,人民法院直接作出否定原告诉讼请求的一种判决形式,它主要适用于下列情形: (1)原告诉被告不作为的理由不能成立的。(2)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不合理。(3)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因法律、政策变化需要变更或废止的。同样,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虽然合法,但随着法律或政策的变化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需要变更或者废止的,也不宜作出维持判决。(4)其他情形。除上述三种情形外,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中发现不能或不适宜作出其他类型的判决,而原告的诉讼请求又不能成立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总之,其原因可以概括为被告所作具体行政行为虽然合法但存在瑕疵,而该瑕疵不是法院有权解决的或者不是法院在本案中有权解决的。比如,告铁道部的案件,法院的判决就是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这个判决类型是最高法院在司法解释当中新增加的。铁道部这个案子法院为什么这么判呢?法院认为铁道部涨价是合法的,不足的地方在没有举行听证。而没有举行听证的责任在国家计委,因为国家计委是物价主管部门,按法律规定应该举行听证。原告并没有告国家计委,涨价行为虽然存在问题,但它是合法的。这个问题不是铁道部的问题,而是国家计委的问题。所以,法院使用了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这个判决。

交通事故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

交通事故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 题要 近年来,交通事故的发生越来越频繁,由交通事故引起的诉讼的数量也逐渐增加。大家都知道,提起诉讼必须要提出相应的诉讼请求,但是有时候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后,发现原诉状所诉并不全面,不能满足自己的要求,这个时候,有必要向人民法院提起增加诉讼请求要求,交通事故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是提出增加诉讼请求的前提。下面小编将为您介绍一下。 【为你推荐】 合同诈骗罪电信诈骗信用卡恶意透支行政处罚听证程序 行政处罚法刑事责任年龄双规刑法修正案九 近年来,交通事故的发生越来越频繁,由交通事故引起的诉讼的数量也逐渐增加。大家都知道,提起诉讼必须要提出相应的诉讼请求,但是有时候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后,发现原诉状所诉并不全面,不能满足自己的要求,这个时候,有必要向人民法院提起增加诉讼请求要求,▲交通事故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是提出增加诉讼请求的前提。下面 小编将为您介绍一下。 ▲一、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格式

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住址。 增加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盖章 X年X月X日 ▲二、增加诉讼请求申请的写法: 首部 (1)标题。写为“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 (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其诉讼称谓写为“申请人”,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写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申请人是公民的写明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住址。如果公民系无诉讼行为能力人,则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申请,除写明基本情况外,还应注明与被代理人的关系。 正文 (1)申请的目的。可以直接写为“增加诉讼请求”。这样写表意明确、具体、周详。通过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要求什么、确认什么、变更什么,都应写的准确,不使人产

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

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 目录 第一篇: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 第二篇: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 第三篇: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 第四篇: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 第五篇: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更多相关范文 正文 第一篇: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 申请人:xx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xx,法定代表人xxx,职务xxx。 被申请人:xx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xx,法定代表人xxx,职务xxx。 增加请求事项: 4、判令被xxxx。

事实和理由 xxxxxxxxxx。申请人认为,该费用是因申请人因本案导致的直接丧失,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干划定,特向贵院提出申请,恳请贵院批准。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xx有限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第二篇: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申请人乐××,男,19××年×月××日出生,汉族,美发师,住本市硚口区汉正街385号153栋××号,电话 130361116××。 变更后的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陈××赔偿原告截止定残日的医疗费15589.95元(已扣除支付部分33500元)、误工费105000元、护理费4545元、交通费834.5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335元、必要的营养费1335元、伤残赔偿金70288费7000元、精神抚慰金33000元和法医鉴定费500元,元;100000元以内承担 连带责任;

四、判令被告陈××事实与理由: 贵院受理的申请人诉陈××现已由贵院现申请人特向贵院提此致申请人: 2020.08.10 2、细致变动诉讼请求后,是否会导致法院没有管辖权。 《合同法司法解释 (一)》第30条,变更后法院没有管辖权的,驳回起诉,而不是移送 第三篇: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申请人(原告):张新荣,女,汉族,1979年7月17日出生, 住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交通路90号。 被申请人(被告):汤现兵,男,汉族,出生,住河南省平舆县万冢镇闫楼村委汤庙村民组。系新蔡县“明珠嘉园楼房”土建工程承包人。 申请事项:请依法解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塔机租赁条约,并请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塔机。 事实和理由:申请人诉被申请人塔机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你院正在审理中。双方虽然在原来的塔机租赁条约中,对租赁限期约定不明,但由于被申请人曾经于2020年7月15日向申请人书面“报停”。故,按照本行业的生意业务风俗,可视为

再审申诉程序

刑事案件的申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落实23项司法为民具体措施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适用于民事再审和刑事再审):办理当事人申诉和申请再审的机构及程序:立案庭信访部门为受理当事人申诉和申请再审的机构。当事人直接递交申诉和申请再审材料,接谈人员经审查符合前述规定,应在收取材料后及时转立案登记部门予以立案。当事人邮寄申诉和申请再审材料,办信人员经审查符合前述规定,应在留取材料后及时转立案登记部门予以立案;经审查不符合前述规定的,应区分不同情况及时函复告知当事人。立案登记部门收到信访部门转来的申诉和申请再审材料,应当按照规定时间登记立案,及时转交相关审判庭或立案庭依法审查,决定案件是否进入再审程序,并告知申诉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九十八条规定:“受理、审查申诉一般由作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进行。直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诉的,如果没有经作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审查处理,上级人民法院可以交该人民法院审查,并告知申诉人;如果属于案情疑难、复杂、重大的,或者已经由作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审查处理后仍坚持申诉的,上级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受理、审查,下级人民法院也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

申诉审查庭的职能(适用于民事再审,是否适用刑事再审不清楚):申诉审查庭只有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设立。 一般情况下,民事再审程序包括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是对申请书、申请期间、申请主体、管辖法院等事项进行形式审查,大致相当于申诉立案阶段;第二阶段是对再审申请有无理由,即当事人的申请事由是否符合法定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才进入第三个阶段,对本案生效裁判重新进行审理。(审理监庭的职能)申诉审查庭承担的职能涵盖了前两个阶段的工作。 从2008年起凡到上海市二中院申诉的当事人可直接到新设立的申诉审查庭受理审查,而不必经过立案庭,进一步方便了当事人。 此前,申诉审查与立案工作统由立案庭负责,今年《民诉法》修订后规定,原由基层法院受理的申请申诉审查案件将由中级法院审查。在工作量增加的情况下,二中院为使当事人打一个便捷的官司,成立了申诉审查庭。今后,前来法院立案和申诉的当事人可分别由不同的部门接待,防止了不同诉讼类别的当事人由一个部门接待而造成的等候。 审监庭的职能:一、各级法院均设立。二、申诉复查。三、审理再审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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