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宰废水工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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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生产工艺 (2)

二、废水来源、水质水量 (3)

1、来源 (3)

2.水质特点 (3)

3、排水量 (5)

4、设计规范中对水质水量的规定 (6)

三、处理废水排放标准 (8)

1、行业排放标准(《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7-92) (8)

2、部分地区实际要求排放标准 (9)

四、废水处理工艺 (11)

1、SBR工艺 (11)

2、厌氯(兼氧)一好氯处理工艺 (19)

3、其他组合工艺 (22)

4、屠宰废水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29)

一、生产工艺

为了适应市场的需求,肉类加工工业已由简单的屠宰场进入精加工与深度加工工业生产阶段,其加工范围包括:

(1)屠宰:屠宰牛、马、猪、羊、禽类及兔;

(2)制罐:各种肉类的制罐工业、软包装;

(3)炼油:动物油的熔炼、精炼、包装;

(4)肉制品:熟肉、腌腊、香肠、灌肠、熏烤;

(5)副产品:内脏整理,肠衣、鬃毛加工;

(6)制剂:生物制药与制剂,包括原料采集、初加工、半成品、成药;

(7)分割肉:肉禽分割与各种类型的包装;

(8)综合利用:血制品、动物性饲料;

(9)其他:包括因屠宰加工牲畜、禽类的宰前饲养。

其生产工艺如图1-1所示。当然,对某一肉类加工企业而言,可能只包含其中一部分工艺。

图1-1 肉类加工生产流程图

二、废水来源、水质水量

1、来源

肉类加工工业废水主要来自:宰前饲养场排放的畜粪冲洗水;屠宰车间排放的含血污和畜粪的地面冲洗水;烫毛时排放的含大量猪毛的高温水;剖解车间排放的含肠胃内容物的废水;炼油车间排放的油脂废水等。此外,还有来自冷冻机房的冷却水和来自车间卫生设备、锅炉、办公楼等排放的生活污水。国内某肉联厂各车间排放废水的水质情况如表1-1所示。

表2-1国内某肉联厂各车间废水水质(mg/L)

2.水质特点

肉类加工废水舍有大量的血污、毛皮、碎肉、内脏杂物、未消化的食物以及粪便等污染物,悬浮物浓度很高,水呈红褐色并有明显的腥臭味,是一种典型的有机废水。一般不含重金属及有毒化学物质,废水中富台蛋白质及油脂,含盐量也较高,表1-2列出了国内某肉联厂及禽蛋厂废水全分析的情况。

表2-2 肉类加工废水水质全分析表

肉类加工废水的污染负荷一般随加工深度的增加而增加,同时,与其他工业污染相

似,一般小厂比大厂的污染负荷要高。不同的肉类加工联合企业,由于生产和加工工艺的不同,废水水质不尽相同,即使是同一企业,不同加工阶段的废水水质也有根大差异。表1-3列举了国内一些肉类厂废水水质情况。我国大型肉类联合加工企业生产废水水质统计结果如表1-4所示。禽类加工企业生产废水水质统计结果如表1-5所示。表1-6、表1-7分别列举了国外肉类加工废水的水质情况。

表2-3 部分肉加工企业废水水质

表2-4 国内大型肉类联合加工企业生产废水水质

表2-5国内部分禽类加工企业废水水质

表2-6 美国肉类加工废水水质

表2-7 国外禽类联合加工厂废水水质

3、排水量

肉类加工废水的最大特点是废水排放量变化较大,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肉类加工一般具有明显的季节性,即有所谓淡、旺季,有些厂在淡季时甚至停产,所以肉类加工废水的排放量在一年之中变化是很大的;第二,肉类加工生产一般是非连续性的,每日只有一班或两班生产,所以废水量在一日之中变化也较大,在时变化系数上,一般可达2.0;第三,由于生产工艺、加工对象、生产管理水平等的差异,也造成其废水排放量差异较大。

根据加工对象和加工范围,肉类加工工业一般分为畜类屠宰加工、禽类屠宰加工、肉制品加工三大类。其排水量分述如下。

(l)畜类屠宰加工的排水量

畜类屠宰加工的排水量,一般以折合为屠宰加工每头猪的排水量计。由于地方条件、工厂设备、生产过程中的卫生要求、管理水平等的不同,其变化范围很大。据统计,屠宰每头猪的排水量为0.3 -1.1m3,平均为0.7rn3,且单位排水量与屠宰量之间成不规则的反比。我国部分肉联厂畜类屠宰加工排水量如表1-8所示。

表2-8 部分肉联厂畜类屠宰加工排水量

(2)禽类屠宰加工的排水量

一般较正规的禽类加工企业,日屠宰能力为每班(1-3)万只活禽,屠宰每只禽的捧水量在20-70L之间,差别较大。上海市的几家禽类加工厂,其单位排水量为20-40L 之间,而武汉市禽蛋加工厂的单位排水量为70L/只活禽。

据有关资料报道,上海市禽蛋一厂1984年6月份共宰禽17万只,耗水1.25万m3,平均每只耗水73.5L;而同年10月该厂共宰禽115.9万只,耗水2.5万m3,平均每只仅耗水21.5L。由此可见,屠宰量越大,单位排水量越小;产量不足,单位排水量越大。

(3)肉制品加工的排水量

肉制品加工的废水主要来自胴体解冻与清洗、冲洗器皿与地面,因此,其废水排放量与生产设备、操作方式的关系较密切。当采用冷水池浸泡胴体解冻工艺时,1t原料冻肉排水量可高达15m3以上;当采用空气解冻时,排水量仅为2 - 3m3。因此,为了节约用水,减少废水排放量,势必淘汰落后工艺,改变操作方式。

(4)单位换算

目前对于肉类加工工业排水量的统计,有以m3/头计,也有以m3/t计。其之间的换算关系如下:

1t活畜质(重)量= 13头猪;

1头猪=1头小牛=1头羊:

2.5头猪=1头牛=1匹马;

1t白条肉= 20头猪;

1t活禽质(重)量= 700只农家鸡=500只肉鸡= 600只白鸭= 400只填鸭。

4、设计规范中对水质水量的规定

(HJ 2004-2010屠宰与肉类加工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1)水质

废水水质的确定应以实际监测数据为准。

无监测数据时,屠宰废水水质取值可参照表1-9。肉类加工废水水质取值可参照表1-10。

表2-9屠宰废水水质设计取值单位:mg/L(pH 除外)

表2-10肉类加工废水水质设计取值单位:mg/L(pH 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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