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系统操作手册-项目单位及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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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指导手册-富利

项目管理指导手册-富利

1 总则1.1为深化广州富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组织和实施方式的改革,不断提高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促进工程项目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打造成保利品牌化的子公司,适应当前建筑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与国际项目管理惯例接轨,进一步加强成本控制,优化目标管理,促进制度创新,鼓励技术进步,以合理的工程成本、合理的建设工期和优良的工程质量完成工程建设项目,特编制本指导手册。

1.2本指导手册适用于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项目管理。

1.3公司工程项目管理是参照实行项目经理承包责任制。

1.4公司工程项目管理除应遵循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外,还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强制性条文的规定,还要符合保利房地产集团公司关于工程项目的有关管理规定。

2 项目管理规划2.1项目管理规划应作为指导项目管理工作的文件,对项目管理的目标、内容、组织、资源、方法、程序和控制措施进行安排。

2.2项目管理规划包括项目管理规划大纲和项目管理实施规划两种文件。

2.3项目管理规划大纲由公司的管理层或公司委托的项目管理主管部门编制。

2.4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应在项目实施前由公司各承包工程队的项目经理组织编制,并经公司派出的项目经理审核后报公司工程部审核,并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施工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可以用施工组织设计代替,但应满足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的要求。

2.5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可依据下列资料:(1)项目管理规划大纲;(2)项目分析资料;(3)工程合同及相关文件;(4)已建成的同类项目资料。

2.6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项目概况;·工作部署与准备工作计划;·实施方案;·进度计划;·质量管理计划;·安全生产计划;·成本管理计划;·资源需求计划;·风险管理计划;·信息管理计划;·项目现场平面布置图;·各项目标的控制措施;·技术经济指标。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重大建设项目储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重大建设项目储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重大建设项目储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8.10•【字号】苏府办[2009]146号•【施行日期】2009.08.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重大建设项目储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府办〔2009〕146号)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苏州市重大建设项目储备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九年八月十日苏州市重大建设项目储备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市重大建设项目储备工作,规范项目储备管理,提高项目储备质量和效益,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项目是指苏州市范围内依照建设程序已开展前期工作或列入规划研究的骨干型投资项目。

第三条市发改委负责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储备工作,建设市级项目储备库,加快推进储备项目前期工作。

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明确相应机构,负责重大建设项目储备工作。

第四条全市设立两级项目储备库。

市发改委设一级项目储备库;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设二级项目储备库。

项目储备库按照自下而上的顺序构建,由二级项目储备库择优生成一级项目储备库。

第二章储备库类别及入库项目条件第五条每级项目储备库分别由农业、交通能源、市政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工业)、服务业、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社会事业、信息化等专项储备库组成。

可根据需要从以上各专项储备库中提取生成政府投资项目库、利用外资项目库、企业投资项目库等。

第六条每级项目储备库和各专项储备库采取统筹协调、相对独立、自主把关、及时更新的动态管理方式。

第七条一级项目储备库入库标准为:(一)农业方面:主要储备现代高效农业生产和农产品加工项目,大中型水利、防洪、除涝设施,长江、太湖等治理项目,农业公共基础设施改造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项目。

高校项目库建设管理规定

高校项目库建设管理规定

铜仁学院项目库建设及管理办法 讨论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抢抓教育发展机遇,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项目及资金统筹管理,减少项目建设的重复性和计划编制的盲目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现项目安排由“当年研究确定当年支出事项”向“提前研究确定下年支出事项”转变、项目评审由“当年评审确定当年支出项目”向“提前评审下年支出项目”转变、预算执行重心由“分配下达资金”向“强化预算执行绩效监管”转变、项目支出安排由“资金等项目”向“项目等资金”转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贵州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贵州省省级财政资金审批管理办法暂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项目库是对计划建设项目进行收集储备、分类筛选、评审论证、择优排序和预算编制的数据库系统;项目进库实行申报制,申报的项目需进行论证和严格评审,通过后纳入项目库;未经评审通过的项目不予进入项目库,未进入项目库的项目不予立项建设; 第三条 建设项目主要包括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科研平台建设项目、教学实验平台建设项目、专业能力实践基地建设项目、人才和团队建设项目、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基建维修改造项目以及与学校内涵发展紧密关联的其他项目;项目建设级别根据项目投资金额、资金来源和项目重要性进行评定,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项目安排主要根据项目经费的筹集情况及项目建设的轻重缓急统筹进行; 1.重大项目:省级以上含省级专项投资建设项目或投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对学校持续发展具有深远影响的项目; 2.重点项目:市级以上含市级专项投资建设项目或投资金额在10万元以上,能较大程度提升学校某一领域建设水平的项目; 3.一般项目:校级以上含校级专项建设项目或投资金额在1万元以上,对项目实施单位的建设发展具有明显推动作用的项目; 4.其他来自于社会、企业或个人等形式投资建设项目,根据以上投资金额大小划分项目级别; 第四条 学校各单位申报项目要以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重点为依据,结合事业发展需要合理安排,保证重点,突出特色;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和专业学院要密切关注教育部、科技部、发改委等国家部委发布的政策性文件或重要指导意见,科学预判其战略意图以及可能出现的建设计划,提前进行项目设计并争取列入项目库管理,待明确资金来源后再启动建设; 第五条 各项目库牵头部门加强对项目库的管理,要做到及时入库、定时清结、滚动管理,逐步完善项目退出机制;同时要把绩效管理的理念和要求融入到项目库管理的各个环节,建立事前有目标、事中有监控、事后有评价、结果要运用的全过程绩效运行机制; 第二章 项目库的设立与管理 第六条 项目库实行分类归口管理;教学平台建设类项目由教务处管理,包括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专业及课程建设、多媒体及网络教学建设、教学团队建设、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等;科研平台建设类项目由科研处管理,包括国家、省、厅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和研究基地建设,科研创新团队和智库建设等;学科类建设项目由研究生院管理,包括重点学科和硕士点建设、“双一流”建设等;师资队伍建设项目由人事处管理,包括高层次人才引进、队伍建设基地、师资培养培训等项目;大学生项目由团委、学工部管理,包括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等;信息化建设项目由大数据学院管理;图书资料建设项目由图书馆管理;基建类项目由新校区建设办公室管理,维修类项目由后勤处管理等; 第七条 成立铜仁学院项目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财务工作的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库管理办公室,发展规划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财务处、发展规划处分管副处长分别任副主任,具体负责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任务; 第八条 学校项目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制定学校项目库管理制度; 2.评审并确定上报国家和省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及学校资金安排的项目; 3.组织实施重大项目、重点项目的绩效评价; 4.审定拟入库项目,监督各项目库归口部门开展项目清理和后续项目的补充工作; 第九条 归口部门的分类项目库管理职责: 1.根据部门工作职责和学校事业发展需求,提出项目安排的重点方向和绩效目标,发布项目征集指南,征集具体项目; 2.成立项目评审小组,组织专家开展项目评审论证,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择优筛选、排序后形成项目计划,报领导小组审定后,进入项目库; 3.检查监督项目库中已安排项目的实施情况,督促项目单位按时间进度完成资金支付; 4.开展项目库的清理和滚动管理工作; 5.组织开展一般项目的考核和绩效评价; 6. 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三章 项目的申报、评审和排序 第十条 根据学校设立的项目类别,项目申报与评审程序如下: 1.项目管理归口部门,发布项目征集指南; 2.项目申报单位按照征集指南要求填报项目申报标准文本,并附报相关的文件材料含电子版本; 3.归口管理部门对各单位上报的项目进行评审后,编制项目计划,报学校项目领导小组审定后进入项目库; 第十一条 项目排序原则: 1.集中财力,保障重点;建立健全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对未来三年重大收支政策统筹考虑安排,同时围绕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及下年度工作任务,为实现学校跨越式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2.依法理财,精细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法各项规定编制预算,强化预算约束;根据财力状况、实际需要和项目成熟度,逐项审定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增强预算的完整性,科学性和可执行性; 3.突出绩效,科学引导;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原则,建立健全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分配机制,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滚动调整,强化约束;新一轮财政规划在上一轮财政规划基础上滚动调整形成;相应年度财政规划约束对应年度预算,年度预算编制在相应年度财政规划框架下调整完善形成; 5.加强备选项目库管理;项目申报文本必须规范编制,内容包括必要性、可行性、预期绩效目标、投入领域、分配办法、分配依据等;各归口管理部门对进入项目库的项目按轻重缓急进行排序,并实时根据需要调整顺序; 第十二条 归口管理部门和项目申报单位是项目管理和执行的责任主体,对项目的合理性、可行性、完成进度和绩效负责;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不得进入项目库: 1.重复建设的项目; 2.已安排资金但未及时按期完成资金支付的项目; 3.验收不合格、绩效考评较差的项目单位申报的项目; 第四章 项目的批复与实施 第十四条 申报单位按照归口管理部门发布的项目征集指南,填报项目申请书上报;归口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对项目申请书进行评审,提出拟进入项目库的项目清单,报送学校项目库管理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纳入项目库; 第十五条 项目库中的待建项目一旦获得政策支持或明确资金来源即可启动报批程序,经上级项目主管部门立项审批后实施建设; 第十六条 纳入政府采购或国库集中支付的项目应按政府采购管理和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项目清理与滚动 第十七条 归口管理部门要设专人负责项目库管理,及时更新项目库信息,确保项目库基础信息真实、有效,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及时上报项目执行情况; 第十八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归口管理部门要定期对项目库内项目进行清理;对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及时调整清理出项目库; 1.撤销或被有关部门勒令终中止的项目; 2.因不可抗力影响无法继续实施的项目; 3.连续两次申报均未通过评审的项目; 4.验收或绩效考核不合格的项目; 第十九条 清理后保留的延续项目和备选项目,滚动转入下一年度归口管理部门项目库,在以后年度安排项目时,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安排; 第六章 绩效评价 第二十条 纳入项目库管理的项目原则上要设定绩效目标,未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或绩效目标不合理且未进行调整完善的,原则上不得纳入项目库和纳入预算; 第二十一条 归口管理部门根据项目设定的绩效目标,对纳入项目库的项目进行绩效监控;对重大项目开展重点绩效监控,对偏离绩效目标的要及时纠正,并对预期无效的项目支出进行预算调整; 第二十二条 项目绩效结果作为学校开展项目库管理和编制绩效预算的重要依据; 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 项目库管理领导小组和归口管理部门作为项目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健全管理制度,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要对项目的申报、审批、实施和效完成情况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 监督检查方式有定期监督检查和抽查两种,要求项目单位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对违法违规情况,要及时采取通报、调减预算、收回资金等措施予以纠正;并将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管结果作为编制项目预算的重要因素; 第二十五条 对因工作失职造成资金损失浪费或责任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 项目实施完成后,项目单位和归口管理部门要及时组织验收,并将完成情况及验收结果及时反馈给项目库管理领导小组;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各归口管理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 第二十八条 项目支出预算信息公开事项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项目库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央预算内投资资本金注入项目管理办法

中央预算内投资资本金注入项目管理办法

中央预算内投资资本金注入项目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6.19•【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4号•【施行日期】2021.08.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4号《中央预算内投资资本金注入项目管理办法》已经2021年6月11日第17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主任:何立峰2021年6月19日中央预算内投资资本金注入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央预算内投资资本金注入项目管理,更好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引导和撬动作用,提高投资效益,激发全社会投资活力,根据《政府投资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央预算内投资资本金注入项目的决策、建设实施和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中央预算内投资资本金注入项目,是指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作为项目资本金的经营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前款规定的经营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由企业作为项目法人,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第三条采取资本金注入方式安排的中央预算内投资,应按照集中力量办大事、难事、急事的原则要求,主要投向《政府投资条例》第三条第一款规定领域的经营性项目,并积极引导和带动社会投资。

第四条对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范围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可以采取资本金注入方式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

第五条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国家级重点专项规划、国家级区域规划及实施方案,坚持科学决策、规范管理、注重绩效、公开透明的原则,平等对待各类投资主体,统筹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资本金注入项目,并依法履行有关监督管理职责。

第六条采取资本金注入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的专项,应当在工作方案或管理办法中明确资本金注入项目条件、资金安排标准、监督管理等主要内容,作为各专项资本金注入项目管理的具体依据。

建设工程重大安全及质量风险防范管理手册(高大模板)

建设工程重大安全及质量风险防范管理手册(高大模板)

一、高大模板工程(高度大于8米,跨度大于18米)风险防范【定义】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是指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高度超过8m,或搭设跨度超过18m,或施工总荷载大于15kN/㎡,或集中线荷载大于20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图例/示意】某体育场的钢网架屋盖安装钢管支架,架高30m【负面案例】案例1:南京电视台演播中心大演播厅模板支架整体倒塌事故,死6人,重伤11人,轻伤24人,双向井式屋盖平面尺寸:24m×26.8m,大梁500 *1600~1850mm,钢管扣件排架支模,梁底支模高度约为36m(地下室两层)。

原因分析:(1)事故发生后,查看残存钢管支架的底部均无扫地杆;架子底部步高约1.8m,在地坑处步高达2.6m,且无扫地杆。

(2)查看残存钢管支架的立杆连续4根钢管接头在同一高度架子底部与周边支架的水平连系杆很少,立杆的横向约束很弱。

(3)查看地下室二层残存钢管支架,板下钢管立杆间距1000×1000mm,梁下立杆增加密度为@500,但水平连系杆未增加,增加的立杆横向约束少,无效。

大梁下每1m增加的立杆均未增加横向水平杆(4)架子每步的水平杆与周边的砼墙体未抵住,架子的晃动量大卸料平台施工事故成因关系。

案例2:2018年6月24日下午16时35分,上海丰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和公司”)在位于海湾镇碧桂园项目32#楼进行6层屋面混凝土浇筑作业时发生一起模架坍塌死亡事故,造成1人死亡,2人重伤,7人轻伤,目前直接经济损失213余万元原因分析:(1)直接原因:部分主梁、次梁梁底未按“梁底每根立杆承担0.24m3混凝土的体积”的原则布置梁底立杆。

支模架的构件搭设未按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钢管扣件式模板垂直支撑系统安全技术规程》(DG/TJ08-16-2011)的规定执行,水平杆、剪刀撑局部缺失、扫地杆全部未设。

由于以上诸多问题的存在,当混凝土由西向东浇至于7-8轴间400mm×1300mm的F轴时,该梁底扣件失效,梁底立杆失稳,而后梁侧立杆扣件失效,立杆失稳。

项目库建设方案6篇

项目库建设方案6篇

项目库建设方案6篇项目库建设方案项目库建设方案(一):***县项目库管理办法为提高项目决策水平,进一步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加快项目建设步伐,根据国发6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发20号《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陕政发19号《陕西省重点项目推进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入库范围能源、原材料项目总投资1亿元以上;服务业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加工制造业项目5000万元以上,其中农副产品加工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新兴产业、高新技术项目总投资20XX万元以上;现代农业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教育、文化、卫生、交通、水利等关系民生的社会公益性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

二、入库途径(一)企业业主申报。

由企业业主根据各自发展前景,策划相关项目。

(二)行业部门申报。

由各镇、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行业政策、发展特点,策划相关项目。

(三)信息中心策划。

由项目信息中心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国内外市场导向和镇安发展现状及发展前景,策划相关项目。

三、入库原则(一)合规性原则。

项目贴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

(二)合理性原则。

项目注重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三)必要性原则。

项目建设贴合我县总体发展规划,布局合理、发展均衡,满足市场和群众需求。

(四)可行性原则。

项目贴合土地供应政策、环境保护政策、节能政策和资源综合利用。

四、项目库设置项目库设置为一个项目中心库和各行业部门项目子库组成。

(一)项目中心库:由县项目信息中心(发展改革局)负责建设和管理。

(二)行业部门项目子库:镇安县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项目库建设的职责单位,要分别建立项目储备子库库,并按项目库建设资料要求,定期报送县发改局汇总。

五、项目库分类根据项目性质及成熟度,分别建立前期项目库、待建项目库、在建项目库、建成项目库,在管理上按照不同行业分别设库实施管理。

业主项目部技术管理3.26


项目部与支撑机构 配合机制需固化。
3

技术管理概述

业主项目部技术管理内容与方法

二、内容与方法 引 言
结合近年来技术管理制度标准要求、业主项目部标准化 手册和“大建设”体系建设试点情况,按电网工程建设的工程 前期、施工、竣工验收和总结评价四个阶段学习业主项目部技
术管理内容和方法。
二、内容与方法 (一)工程前期阶段
一、技术管理概述
(一)技术管理概念
技术管理强调三个方面: 组织目标
技术能力 的发展
活动和组 织的联系
一、技术管理概述
(二)技术管理法律法规
标准分为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技术标 准、管理标准和制度是项目部技术管理的依据。
技术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 企业标准。 不执行强制性条文就是违法。 测绘法等专项法律是必须遵守的技术法规。
二、内容与方法 (一)工程前期阶段
业主项目部按要求提报审查计划,组织项目部内审, 2 初 设 管 理 把握内审重点(如:可研、项目前期、“三通一标”应 用情况和特殊事项等)。
二、内容与方法 (一)工程前期阶段
2 初 设 管 理
初步设计审查所需基础资料的组织和两级审查后的闭环是业主项 目部工作重点。 超可研情况处理:对初步设计规模超可研规模、 设计方案发生重 大变化或初步设计概算超可研(核准) 投资估算 10% 及以上的输 变电工程, 项目法人单位需征得可研批复单位(或可研工作管理 部门) 同意, 并出具正式的变更意见作为初步设计批复的依据。 超估算10%以内的处理方式文件中未明确,理解为由初设批复单位 审查后可直接同意。
二、内容与方法 (一)工程前期阶段
(2)自 2011年4月份开始,公司系统具备条件的基建工程, 全部

建筑工程竣工资料与备案管理方案

建筑工程竣工资料与备案管理方案1、竣工验收及移交(1)竣工验收我单位须按以下规范计划其进度及进行施工:1)符合合同及国家规范的要求,及满足主管部门对竣工验收的要求;2)按合同图纸及发包单位不时发出的对合同图纸的修改;3)填妥及整理的一切检查/检验报告,及其它一切必须的作为竣工资料一部分的所有文件,报告等;4)尽一切努力令发包单位可在适当时间提前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竣工。

图程竣工验收程序当发包单位满意全部的工程、或其部分、或其分段已达致竣工的状况,发包单位安排与总承包商、专业分包、监理、及建设单位代表,逐层进行联合检查。

我单位在完成合同管理人列出之整改工程并达致合同管理人满意后,合同管理人方发出工程或任何分段工程的实际竣工证书。

我单位将严格履行投标承诺,全力配合本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工程项目移交。

工程竣工验收建立在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验收的基础之上,其程序如图所示。

在组织竣工验收前,督促建设单位提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

预验收合格后,由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工程基本完工后,我单位及时组织清理场地,撤出无关设备及剩余材料,保证环境洁净、安全卫生;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发出竣工预检通知书,在监理预检合格后,双方协商确定竣工验收时间,并向业主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业主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由发包人、承包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市质监站等共同组织工程整体验收评定;如验收中业主、设计或监理单位提出问题,我们将及时进行合理论证、整改,直至达到合同要求。

若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按照协议约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立即请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书面鉴定。

(2)竣工移交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10天内,我单位协助业主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有关文件等整理成移交手册,协助项目经营管理单位尽快熟悉工程项目各部分、各系统情况,为项目经营单位的接收、使用、维护、管理做准备。

发改地区规〔2020〕1133号 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办法

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以下简称本专项投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安全合规使用,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国务院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49号)、《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6年第45号)、《中央预算内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5〕52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安排方式及项目管理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20〕518号)、《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发改办投资〔2020〕410号)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西部地区,是指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赤峰市、通辽市、兴安盟、锡林郭勒盟由东北振兴重大项目和跨省区合作项目前期工作专项补助资金支持,按照有关要求不再安排本专项投—3—资。

第三条本专项投资安排和使用坚持公开公正、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有效监管的原则。

第四条本专项采取投资补助方式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支持,通过切块方式向西部地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达。

第二章支持范围和补助标准第五条本办法所称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是指对西部地区以及西部地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有全局性重要影响的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社会民生、生态环境等领域的重大项目。

主要包括:(一)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西部大开发重大政策文件提出要开展前期工作的重大项目;(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以及西部大开发重点规划提出要开展前期工作的重大项目;(三)西部地区推进国家战略相关重大项目以及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合作重大项目;(四)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交办开展前期工作的重大项目。

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注:1.此标准为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

2.对于复杂的体育场所、综合性工程以及工期较紧、多班施工作业的工程,在以上配备标准基础上应适当增加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人数.3.当施工员、安全员为2人及以上时,应按专业配备。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任职条件及主要职责一、项目负责人1.任职条件:(1)取得相应的建造师注册证书;(2)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主要职责:(1)主持项目经理部工作,代表企业实施施工项目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强制性标准,执行企业的管理制度,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2)执行企业对项目下达的各项管理目标和规定任务;(3)组织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和各项管理制度;(4)对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施工机具、建筑材料等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突出抓好对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到岗履职管理;(5)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体系,按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CJ/T77-200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CJ/T59-99)、《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等组织实施标准化工作,进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发现和处理突发事件;(6)在授权范围内负责与企业管理层、劳务作业层、各协作单位、发包人、分包人和监理工程师、业主等的协调和过程控制,解决项目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7)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准备结算资料和分析总结,接受审计;(8)处理项目部的善后工作;(9)协助企业进行项目的检查、鉴定和评奖申报。

二、项目技术负责人1.任职条件:一级工程(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附表2标准划分,下同)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8年以上。

二级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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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系统操作手册
思创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改版履历
目录
1. 引言 0
1.1.编写目的 0
1.2.产品简介 0
1.3.主要功能 0
1.4.参考资料 0
2. 运行环境 (2)
3. 系统用户及功能 (3)
3.1.项目单位、同级部门 (3)
3.1.1. 用户注册 (3)
3.1.2. 忘记密码 (4)
3.1.3. 个人设置 (5)
3.1.4. 首页 (6)
3.1.5. 项目储备 (14)
1. 引言
1.1. 编写目的
本手册是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系统的用户操作指南。

读者对象是项目单位(含企业)、同级部门。

1.2. 产品简介
为落实国务院《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储备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工作方案》,同步建设“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系统”。

系统将实现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信息标准化采集、统一整理、信息调度等核心功能,实现数据即时采集、自动接收、汇总,数据经初步整合后形成实时更新的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为领导决策、信息监测等提供技术支撑,实现重大建设项目网上调度。

1.3. 主要功能
上线系统共分为以下模块,分别如下:
⏹首页
提供办公的绿色通道。

⏹项目储备
实现项目的填报、报送等功能。

1.4. 参考资料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2)《中央预算内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5)525号);
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审批地方政府投资项目的有关规定(暂行)》(2005
年7月27日发改投资[2005]1329号);
4)《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1996年6月3日国务院批准1996年6
月14日国家计划委员会发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5)关于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暂行规定(1996年1月20日计建设[1996]
67号);
6)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厅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
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2〕17号);
7)国务厅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科学技术部、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电子政
务工程技术指南〉的通知》(国信办〔2003〕2号);
8)《电子政务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国信办25号文);
9)《涉密应用系统开发规范》;
10)《单点登录门户集成开发规范》。

2. 运行环境
操作系统:中标麒麟linux V6.0
中间件:金蝶Apusic应用服务器V9.0企业版
数据库:达梦V7
网络环境: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的应用建设将主要依托于互联网,数据存储依托于国家电子政务外网(以下简称政务外网)。

在网间通过安全交换平台进行跨网数据交换。

浏览器兼容:谷歌、火狐、360(极速模式)、IE11、IE10、IE9、IE8
3. 系统用户及功能
3.1. 项目单位、同级部门
通过互联网访问网站 。

(注意:项目单位登录系统需要进行用户注册,而同级部门需要通过系统管理员给定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


3.1.1. 用户注册
单击登录页的用户注册,进入用户注册页面,页面显示如下图:
功能选项或按钮说明:
●注册:注册成功,跳转到注册成功页面。

●重置:填写的信息清空。

●返回登录:返回到登录页面。

3.1.2. 忘记密码
单击登录页的忘记密码,进入忘记密码页面,通过邮箱,找回密码。

页面显示如下图:
功能选项或按钮说明:
●提交:跳转到找回密码页面。

●重置:填写的信息清空。

●返回登录:返回到登录页面。

3.1.3. 个人设置
通过个人设置,用户可修改个人的基本信息和密码。

单击个人设置,进入个人设置页面。

3.1.
4. 首页
3.1.
4.1. 我的桌面
我的桌面分为4个部分:
①信息发布:系统内的通知公告;
②我的待办:待办业务消息提醒;
③联系我们:显示联系方式,可通过联系电话,QQ的方式交流;
④登陆提示:展示用户的的登录信息;
功能选项或按钮说明:
●点击数据:可查看信息明细
●更多:查看更多信息。

操作说明:
[点击数据]:点击信息发布的信息,进入查看详细页面。

具体操作如下:信息发布中,选择红框标记的数据,页面显示如下图:
单击数据后,进入查看详细页面。

页面显示如下图:
选择下图红框标记的附件,可下载附件。

页面显示如下图:
[更多]:选择信息发布中的更多,进入更多信息页面。

(单击其他地方的更多,同样能查看更多的信息。

)具体操作如下:
信息发布中,选择红框标记的更多,页面显示如下图:
单击更多后,进入更多公告页面,页面显示如下图:
3.1.
4.2. 意见反馈
在意见反馈中,用户可以提意见,如对系统提出改进方案的意见等,再反馈给上级部门。

功能选项或按钮说明:
●查询条件展开收起按钮:可展开收起查询条件。

●点击内容:可查看意见。

●查询:根据查询条件查询数据列表。

●重置:重置查询条件。

●新增:进入提意见页面。

●修改:选择未反馈的数据,修改,进入意见编辑页面。

●删除:选择未反馈的数据,删除,反馈意见不可恢复。

●提交反馈:提交反馈意见。

操作说明:
[查询条件展开收起按钮]:可展开收起查询条件。

具体操作如下:单击红框标记的按钮。

页面显示如下图:
单击该按钮后,查询条件区被隐藏。

页面显示如下图:
再单击该按钮,查询条件区被展开。

页面显示如下图:
[点击内容]:进入查看意见页面。

具体操作如下:
选择红框标记的数据,页面显示如下图:
单击数据后,页面跳转到查看意见页面。

页面显示如下图:
[新增]:进入提意见页面,填写意见内容和联系电话,确定,意见信息成功。

[修改]:选择未反馈的数据,修改,进入意见编辑页面,可对页面信息进行修改。

具体操作如下:
选择红框标记的数据,修改。

页面显示如下图:
单击修改后,进入意见编辑页面,页面显示如下图:
3.1.5. 项目储备
3.1.5.1. 储备项目填报
(一) 填报区
完成项目填报及报送工作(针对被退回的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后可再次上报)。

可根据查询条件,查询数据列表,也可通过重置按钮,重置查询条件。

另外用户可以新增,修改,删除项目。

功能选项或按钮说明:
查询条件展开收起按钮:可展开收起查询条件。

●点击项目名称:进入查看项目详细信息页面。

●查询:根据查询条件查询数据列表。

●重置:重置查询条件。

●新增:进入项目填报页面。

●修改:选择数据,修改,进入项目编辑页面。

●删除:可以删除选择的数据,数据流转到回收站。

●报送:选择数据,报送,数据流转到已报区和上报部门的储备项目审核
的审核区。

操作说明:
[新增]:进入项目填报页面。

填写项目的基本信息,投资情况等。

[修改]:选择数据,修改,进入项目编辑页面,可对页面信息进行修改。

[报送]:选择数据,报送,进入项目报送页面,项目单位的上报部门默认选择用户注册时填写的主管部门,也可重新选择上报部门报送项目。

同级部门的上报部门默认是系统设定的上报部门。

(二) 已报区
展示已上报项目数据列表。

可根据查询条件,查询数据列表,也可通过重置按钮,重置查询条件。

功能选项或按钮说明:
●查询条件展开收起按钮:可展开收起查询条件。

●点击项目名称:进入查看项目详细信息页面。

●查询:根据查询条件查询数据列表。

●重置:重置查询条件。

(三) 总览
展示填报区和已报区的项目总览。

可根据查询条件,查询数据列表,也可通过重置按钮,重置查询条件。

功能选项或按钮说明:
●查询条件展开收起按钮:可展开收起查询条件。

●点击项目名称:进入查看项目详细信息页面。

●查询:根据查询条件查询数据列表。

●重置:重置查询条件。

(四) 回收站
展示填报区临时删除的项目,可恢复至填报区。

可根据查询条件,查询数据列表,也可通过重置按钮,重置查询条件。

功能选项或按钮说明:
●查询条件展开收起按钮:可展开收起查询条件。

●点击项目名称:进入查看项目详细信息页面。

●查询:根据查询条件查询数据列表。

●重置:重置查询条件。

●还原到工作区:选择数据,可恢复至填报区。

●彻底删除:删除选择的数据,不可还原。

●全部清空:清空所有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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