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资和中外合作企业的区别
工程监理企业的组织形式

工程监理企业的组织形式1.工程监理企业的概念与组织形式(表2-4)表2-4工程监理企业的概念与组织形式项目内容概念工程监理企业是指从事工程监理业务并取得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的经济组织。
它是监理工程师的执业机构组织形式我国的工程监理企业有可能存在的企业组织形式包括:公司制监理企业、合伙制监理企业、个人独资监理企业、中外合资经营监理企业和中外合作经营监理企业2.公司制监理企业的概念、特征与种类(表2-5)表2-5公司制监理企业的概念、特征与种类项目内容概念监理公司是以盈利为目的,依照法定程序设立的企业法人特征(1)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设立的社会经济组织(2)必须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独立企业法人(3)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4)是完整纳税的经济实体(5)采用规范的成本会计和财务会计制度种类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和监理股份有限公司3.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和监理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表2-6) 表2-6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和监理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项目特点监理有限责任公司(1)公司不对外发行股票,股东的出资额由股东协商确定(2)股东交付股金后,公司出具股权证书,作为股东在公司中拥有的权益凭证(3)公司股东所负责任仅以其出资额为限(4)公司具有法人地位(5)在公司名称中必须注明有限责任公司字样(6)公司股东可以作为雇员参与公司经营管理。
通常公司管理者也是公司的所有者(7)公司账目可以不公开,尤其是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一般不公开监理股份有限公司(1)公司资本总额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
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2)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3)公司可以公开向社会发行股票(4)公司股东的数量有最低限制,应当有5个以上发起人,其中必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5)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份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6)在公司名称中必须标明股份有限公司字样(7)公司账目必须公开,便于股东全面掌握公司情况(8)公司管理实行两权分离4.中外合资经营监理企业与中外合作经营监理企业的区别(表2-7)表2-7中外合资经营监理企业与中外合作经营监理企业的区别区别中外合资经营监理企业中外合作经营监理企业组织形式不同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是法人型企业,也可以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伙企业,法人型企业独立对外承担责任,合伙企业由合作各方对外承担连带责任组织机构不同合营双方共同经营管理,实行单一的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可以采取董事会负责制,也可以采取联合管理制,既可以由双方组织联合管理机构管理,也可以由一方管理,还可以委托第三方管理出资方式不同一般以货币形式计算各方的投资比例以合同规定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以非现金投资作为合作条件,可不以货币形式作价,不计算投资比例分配利润和分担风险的依据不同按各方注册资本比例分配利润和分担风险按合同约定分配收益或产品和分担风险回收投资的期限不同各方在合营期内不得减少其注册资本允许外国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内先行收回投资,合作期满时,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归中国合作者所有5.国有工程监理企业的改制程序及方式(表2-8)表2-8国有工程监理企业的改制程序及方式项目内容一般程序(1)确定发起人并成立筹委会(2)形成公司文件(3)提出改制申请(4)资产评估(5)产权界定(6)股权设置(7)认缴出资额(8)申请设立登记(9)签发出资证明书方式(1)股份制改革方式:减持国有股,扩大民营股(2)股份合作制方式:将原国有监理企业改为由本单位的全体职工和经营者按股份共同拥有(3)经营者持大股方式出师表两汉:诸葛亮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
企业的分类

标准企业性质分类:
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民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中外合资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个体工商户:是指生产资料属于私人所有,主要以个人劳动为基础,劳动所得归个体劳动者自已支配的一种经济形式。
个体工商户有个人经营、家庭经营与个人合伙经营三种组织形式。
由于个体工商户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所以个体工商户不具备法人资格。
外商投资企业:是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以各种方式在中国境内投资,并依法律设立的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
分为: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中外合资企业。
私营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用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另外还有以前登记的企业,现在已不能登记这种性质的企业:
全民所有制企业:指生产资料归全体人民所有,由国家作为代表行使所有权,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以营得为目的的企业。
集体所有制企业:指生产资料或财产归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劳动群众共同劳动,实行按劳分配为主、适当分红为辅、提取一定公共积累企业。
企业性质分类

企业性质分类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2、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4、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5、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6、个体工商户:是指生产资料属于私人所有,主要以个人劳动为基础,劳动所得归个体劳动者自已支配的一种经济形式。
个体工商户有个人经营、家庭经营与个人合伙经营三种组织形式。
由于个体工商户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所以个体工商户不具备法人资格。
7、外商投资企业:是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以各种方式在中国境内投资,并依法律设立的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
分为: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中外合资企业。
8、私营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用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9、另外还有以前登记的企业,现在已不能登记这种性质的企业:全民所有制企业:指生产资料归全体人民所有,由国家作为代表行使所有权,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以营得为目的的企业。
集体所有制企业:指生产资料或财产归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劳动群众共同劳动,实行按劳分配为主、适当分红为辅、提取一定公共各累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个体,合伙;国有企业,民营,合资,外资独资1、国有企业2、三资企业(其中:中外合作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3、集体企业4、私营企业企业性质分类一、企业性质的分类关于公司、企业的种类,我国《公司法》、《合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外合资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法律及有关法规有相关规定。
企业法人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即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联营企业、三资企业、私营企业及其他企业。
外商投资公司设立的条件有些

外商投资公司设立的条件有些外商投资性公司,是指外商在中国以独资或与中国投资者合资的形式设立的从事直接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下面由为你介绍外商投资公司相关知识。
(一)以独资形式或合资形式设立投资性公司的,外国投资者应具备的条件:1、资信良好,拥有举办投资性公司所必需的经济实力,申请前一年该投资者的资产总额不低于四亿美元,且该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已设立了外商投资企业,其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的出资额超过一千万美元;2、资信良好,拥有举办投资性公司所必需的经济实力,该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已设立了十个以上外商投资企业,其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的出资额超过三千万美元; 外国投资者须向审批机关出具保证函,保证其所设立的投资性公司在中国境内投资时注册资本的缴付和属于该外国投资者或关联公司的技术转让。
(二)以合资方式设立投资性公司的,中国投资者应为资信良好,拥有举办投资性公司所必需的经济实力,申请前一年该投资者的资产总额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三)投资性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三千万美元。
申请设立投资性公司的外国投资者应为一家外国的公司、企业或经济组织,假设外国投资者为两个以上的,其中应至少有一名占大股权的外国投资者符合上述外国投资者的条件。
外国投资者可以其全资拥有的子公司的名义投资设立投资性公司。
母公司须向审批机关出具保证函,保证其子公司按照审批机关批准的条件完成对所设立的投资性公司的注册资本的缴付,并保证该投资性公司在中国境内投资时的注册资本的缴付和属于该母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的技术转让。
中外合作企业中外合作企业,是由外国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同中国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举办的契约式企业。
合作各方的合作条件、收益分配、风险和亏损分担、投资回收和经营管理方式及合作终止时剩余财产的归属等,均在合同中约定。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最重要的区别是,合作各方的投资或合作条件可以不折算成股权或者虽折算成股权,但收益分配、风险承当、债务分担及企业终止时剩余财产的分配等,可完全不按或不完全按其投资的股权状况来。
企业性质分类

企业性质的分类今天审核一份文件时,发现文中提到的企业性质混乱。
标准企业性质分类如下: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私营企业、个体户、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2、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4、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5、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6、个体工商户:是指生产资料属于私人所有,主要以个人劳动为基础,劳动所得归个体劳动者自已支配的一种经济形式。
个体工商户有个人经营、家庭经营与个人合伙经营三种组织形式。
由于个体工商户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所以个体工商户不具备法人资格。
7、外商投资企业:是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以各种方式在中国境内投资,并依法律设立的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
分为: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中外合资企业。
8、私营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用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9、另外还有以前登记的企业,现在已不能登记这种性质的企业:全民所有制企业:指生产资料归全体人民所有,由国家作为代表行使所有权,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以营得为目的的企业。
集体所有制企业:指生产资料或财产归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劳动群众共同劳动,实行按劳分配为主、适当分红为辅、提取一定公共积累企业。
关于公司、企业的种类,我国《公司法》、《合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外合资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法律及有关法规有相关规定。
企业法人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即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联营企业、三资企业、私营企业及其他企业。
企业性质分类

企业性质的分类今天审核一份文件时,发现文中提到的企业性质混乱。
标准企业性质分类如下: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私营企业、个体户、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2、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4、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5、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6、个体工商户:是指生产资料属于私人所有,主要以个人劳动为基础,劳动所得归个体劳动者自已支配的一种经济形式。
个体工商户有个人经营、家庭经营与个人合伙经营三种组织形式。
由于个体工商户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所以个体工商户不具备法人资格。
7、外商投资企业:是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以各种方式在中国境内投资,并依法律设立的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
分为: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中外合资企业。
8、私营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用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9、另外还有以前登记的企业,现在已不能登记这种性质的企业:全民所有制企业:指生产资料归全体人民所有,由国家作为代表行使所有权,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以营得为目的的企业。
集体所有制企业:指生产资料或财产归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劳动群众共同劳动,实行按劳分配为主、适当分红为辅、提取一定公共积累企业。
关于公司、企业的种类,我国《公司法》、《合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外合资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法律及有关法规有相关规定。
企业法人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即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联营企业、三资企业、私营企业及其他企业。
外资企业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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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企业是什么意思?
英语在外国企业公司占据了很大的位置,如简历,找工作都需要用到。外企英语面试分为2个步 骤,笔试和口语测试。
外资企业,也称外商投资企业,指由外国投资者或外籍个人投资的企业。在中国,外资企业可以 分为三类:中外合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和中外也称外商投资企业,指由外国投资者或外籍个人投资的企业。在中国,外资企业可以 分为三类:中外合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
中外合资企业指中国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是指中国企业和 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共同合作的企业,而外商独资企业则是由外国投资者独资或控股的企业,这 些企业通常具有相对独立的法人地位。
外资企业的特点 1.外资企业通常具有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能够带动和促进中国的技术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2.外资企业在进入中国市场时需要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于中国的税收、劳动力和环保等 方面都有一定的贡献。 3.外资企业通常会带来大量的外汇和就业机会,对于促进中国经济的发展和调整具有积极的作用。 4.外资企业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可能会对中国的本土企业造成冲击,对于中国的资源和环境也可 能会带来一定的压力。
如何评估外资企业的优劣 在评估外资企业的优劣时,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
1.外资企业的技术和管理水平是否具有竞争优势,是否能够为中国的经济发展带来积极的推动 力。 2.外资企业的投资规模和资金来源是否稳定,是否能够为中国的经济发展提供长期和稳定的支持。 3.外资企业是否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是否具有良好的社会责任感和企业形象。 4.外资企业是否与中国的本土企业能够进行有效的合作和融合,是否具有良好的企业文化和价值 观。
涉外企业是指在对外经济交往中同外国企业、单位、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有经济的国内企业。包 括外贸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与外国企业合作生产、合作经营的企业和在我国境内生产经营的 外资企业等。
报关单主要栏目的内容填报(贸易方式)
贸易⽅式(监管⽅式)(此栏⽬是报关单考试的重点栏⽬) (⼀)含义解析 贸易⽅式主要理解为,海关为了对进出⼝货物进⾏监督管理的综合需要⽽对进出⼝货物流通的做法和渠道设定的管理⽅式,也称监管⽅式。
也可以理解为,海关为综合管理的需要⽽对进出⼝货物的分类。
所谓综合管理的需要包括海关监管的需要、征税的需要、统计的需要,为了满⾜不同的需要设定有不同的贸易⽅式,这样就可以⽅便海关的监管、征税和统计。
海关根据报关单上填写的贸易⽅式(监管⽅式)就能够确定进出⼝货物的性质,明确监管要求。
海关发布有《监管⽅式代码表》,⾥⾯设定有现⾏的贸易⽅式共87个,每个贸易⽅式都有对应的代码。
这87个贸易⽅式中绝⼤多数都是⽇常不经常⽤到的,⽽需要特别学习的是教材中标上“*”号的8个贸易⽅式。
这8个贸易⽅式占我国进出⼝贸易量的绝⼤部分,在报关员资格考试中,报关单部分所考内容也基本上是在这8个贸易⽅式范围内。
因此,考⽣应该把学习的重点放在这⼏个贸易⽅式上(在下⾯的介绍中特别增加⼀个)。
其他的贸易⽅式在教材中有介绍,对于学习时间⽐较充裕的考⽣可以全⾯地看看,以后⼯作中若是⽤到可以作为参考。
重点的贸易⽅式介绍如下,要记住这些贸易⽅式的简称和代码。
(1)⼀般贸易0110:是指我国境内有进出⼝经营权的企业单边进⼝或单边出⼝的贸易,但海关另外设定贸易⽅式的单边进出⼝货物除外。
所谓单边进出⼝就是逐笔售定,即逐笔成交,买卖双⽅在付款和交货完成后不再有任何的关联。
与之相对应的有代理、寄售、加⼯贸易、对销贸易、易货贸易、租赁贸易,等等。
在海关管理中对许多的单边进出⼝贸易海关出于监管、征税、统计的需要另外规定有贸易⽅式,他们就不属于⼀般贸易了。
⽐如,享受国家特定减免税政策的外商投资企业进⼝的投资设备物品,虽然也是单边进⼝,但因为需要特别办理海关审批⼿续,享受减免税待遇,因此,海关另外设定有贸易⽅式。
在87个贸易⽅式中,多数的监管⽅式都是针对特殊的进出⼝货物,海关对它们有特别的监管或统计的需要。
企业性质分类
企业性质分类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2、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4、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5、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6、个体工商户:是指生产资料属于私人所有,主要以个人劳动为基础,劳动所得归个体劳动者自已支配的一种经济形式。
个体工商户有个人经营、家庭经营与个人合伙经营三种组织形式。
由于个体工商户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所以个体工商户不具备法人资格。
7、外商投资企业:是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以各种方式在中国境内投资,并依法律设立的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
分为: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中外合资企业。
8、私营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用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9、另外还有以前登记的企业,现在已不能登记这种性质的企业:全民所有制企业:指生产资料归全体人民所有,由国家作为代表行使所有权,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以营得为目的的企业。
集体所有制企业:指生产资料或财产归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劳动群众共同劳动,实行按劳分配为主、适当分红为辅、提取一定公共各累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个体,合伙;国有企业,民营,合资,外资独资1、国有企业2、三资企业(其中:中外合作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3、集体企业4、私营企业企业性质分类一、企业性质的分类关于公司、企业的种类,我国《公司法》、《合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外合资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法律及有关法规有相关规定。
企业法人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即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联营企业、三资企业、私营企业及其他企业。
中外合营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中外合营是指中国境内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与外国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享利润、共担风险的企业形式。
中外合营企业是我国对外开放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引进外资、促进技术进步、加强国际经济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中外合营企业的设立、运营和管理,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
本文将对中外合营法律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中外合营企业的定义和类型1. 定义中外合营企业是指中国境内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与外国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依照中国法律,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享利润、共担风险的企业。
2. 类型根据投资比例、股权结构、组织形式等不同,中外合营企业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指中国境内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与外国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享利润、共担风险,按股权比例承担有限责任的企业。
(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指中国境内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与外国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依照中国法律,通过签订合同,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享利润、共担风险的企业。
(3)外资企业:指在中国境内设立,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
三、中外合营企业的设立程序1. 提出设立申请设立中外合营企业,需向审批机关提交以下材料:(1)中外合营企业名称及申请书;(2)中外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出资比例;(3)中外合营企业的经营范围;(4)中外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管理机构、人员构成;(5)中外合营企业的投资协议、章程;(6)其他有关文件。
2. 审批审批机关在收到设立申请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3. 登记设立中外合营企业经批准后,需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
四、中外合营企业的法律地位1. 合营企业是中国法人中外合营企业依法设立,取得营业执照,具有法人资格,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2. 合营企业享有优惠政策中外合营企业依法享有税收、进出口、外汇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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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资和中外合作企业的区别
中外合资和中外合作有什么区别?有什么中外合资和中外合作企业知识点吗?来看看下面店铺为你带来的中外合资和中外合作企业吧,欢迎阅读!
中外合资和中外合作企业的区别
中外合资企业:是指中国合资者与外国合资者依照中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共同经营的,幷按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的企业。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是指中国合作者与外国合作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共同举办的,按照合作企业合同的约定分配收益或者产品,分担风险和亏损的企业。
其区别在于:
(1)企业法律地位不同:合资企业必须是法人,而且是以有限责任公司为形式的法人;合作企业则不一定是法人,只有当其具备法人条件时,才可以依法核准登记为法人。
不具备法人条件的合作企业相当于一种合伙型的联营体。
(2)企业性质不同:合资企业各方投资应以货币计算股权比例,幷按股权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和亏损;而合作企业各方以货币以外的方式出资,无须以货币作价。
(3)利润分成不同:合资企业按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和亏损。
而合作企业的合作者依照合作企业合同的约定,分配收益或产品,承担风险和亏损。
而且允许在一定条件下,外国合作者先行回收其投资,同时,中外合作者应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和合作企业合同的约定对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注册中国外资合资合作企业
随着内地的开放与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到海外或香港注册公司,作为发展海外市场的窗口。
然后,再利用海外窗口公司到内地投资发展三资企业,形成“前店后厂”的格局,这样做不但可以提高企业的形象、赢得海外客商的信任,还可以享受到中国的优惠政策。
合作合
资企业是“三资”中的一种。
中外企业合资企业的概况
合资企业法要求投资外方至少投入注册资本的25%,一般对投资外方的投资没有最高上限,除非有关中国法律要求中方有最低投资份额(如限制行业)。
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本要求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外资企业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保税区企业不得低于200万人民币。
双方可以以现金、设备、工业产权或其它形式投入各自的资金。
一般,中方提供现金、土地开发、土地使用权外方提供现金、建设物资、科技、设备。
所有的投资都必须获得中国有关部门的批准,并获得有注册会计师资质的中国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报告。
合资双方共同管理企业。
董事会至少由三名成员组成,董事会对企业重大事务有决定权。
合资双方共同负责董事的任命,根据合资双方的出资比例决定董事的组成。
中国合资企业法规定,合资双方都可以选举董事长,如果一方出任董事长,另一方可以委任副董事长。
中外企业合作的概况
合作企业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企业法》管理,符合中国法人条件的,合作企业可以取得法人资格。
合作企业也可以不具备法人资格。
如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合作企业对企业资产拥有全部所有权,但根据双方投资比例规定双方的责任。
合资企业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资企业法》管理,该法于1979年出版,2000年最新修订。
外资独资企业是完全由外方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以海外的法人或自然人(一个股东以上)均能注册。
中国的外资企业是在鼓励生产型企业的基础上形成的,因为此类企业产品以出口为导向,并能引进先进技术。
但是,随着中国加入WTO,这种情况有所改变,更多的服务性的外资企业成立了,很多咨询管理公司、软件发展公司及贸易公司(目前只限制在保税区)相继产生。
投资双方可以现金或其它形式出资。
土地使用权、工业产权或其它政府允许的出资形式。
外方一般提供现金、科技、设备,中方一般提供土地或厂房。
合作双方在合作合同中可以对各自的权利、义务、
风险比例、合作期满后的所有权,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自由商讨和规定。
与合资企业不同的是,合作企业不要求出资比例与利润分配比例、董事出任比例一致。
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合作企业,需要成立董事会或共同管理委员会,决定并管理企业重大事务。
如果中方委任董事长,则由外方委任副董事长。
反之亦然。
由投资双方商定合作企业合同条款,并获得有关部门的审批后,合作企业就成立了。
有关成立程序与外资企业成立程序相同。
中外合作合资企业的优势
从外商投资的角度看,建立外资企业的优势有:
1、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2、具有独立的自理报关权,在设备及货物进出口享受优惠;
3、享受三减两免优惠政策;
4、有能力正式开展业务,而无须像办事处一样有诸多限制;
5、直接利用中方资源,起步较快。
办理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资独资需要提供的文件
1、外商投资方的营业执照与开业证书
2、两份银行资信证明原件,表明投资方的资信状况,需在6个月以内颁发的,有中英文对照
3、外商投资者的董事会决议
4、法人代表的护照复印件、2张照片,或香港身份证、准入通行证
5、场地租赁合同正本1份
6、投资方公司及董事的材料,如香港公司的周年申报表
7、董事长及董事会成员的任命书。
8、拟办中国公司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章程,如超过一个投资方,还需投资方之间的协议,表明双方权利、责任、投资比例,关于讨论商业事务、解决争议的规则等等。
9、企业登记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办理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资独资的程序
签署协议—》交付定金—》签署文件—》交付所需资料—》签署文件—》外资局批文—》环保批文—》企业预赋码—》工商营业执照—》税局国税地税—》企业代码卡—》公安局印章—》银行基本帐号—》办理外汇登记证—》办理海关登记证正式办理—》30个工作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