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操高陵”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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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操高陵”的几个问题
——《河南安阳市西高穴曹操高陵》读后①
徐光冀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
2009年12月27日,河南省文物局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河南安阳市西高穴东汉大墓为魏武王曹操高陵,引起了学界和社会的关注与热议。

为一座还未发掘结束的墓葬举行新闻发布会,这在文物考古界是罕见的,更何况墓主人是在公众中知名度极高的历史人物曹操,故引起热议也是自然的事了。

当然热议也是一件好事,说明公众对文物考古的高度关注,有助于文物保护意识的提高和考古学的知识普及。

事情已经过去一年多了,需冷静下来认真进行学术研究和分析,尽管发掘单位及其负责人,接受了不少媒体专访,讲了许多前后矛盾的话,但我们还是要以发掘简报为依据②进行研究和分析。

为行文方便将发掘简报简称为《简报》,未注明出处的引文,均引自《简报》。

西高穴2号墓(即《简报》中的“曹操高陵”,今按考古学的惯例称之)的发掘,是一项重要的考古发现,除墓葬发掘本身的收获外,其重要意义还在于为长期寻找无果而众说纷纭的曹操墓,提供了具体的方位区域。

《简报》“结语”称:根据墓葬形制及结构、出土陶器形制,并结合所出东汉五铢钱、画像石的内容等多方面证据,认为该墓的时代为东汉晚期。

但这并不确切。

如果将该墓的年代上限放在东汉晚期是可以的,但其下限应到曹魏(三国)时期,甚或到魏晋之际。

至于认为该墓“应为魏武王曹操的高陵”,并提出了十条理由和证据,由于其中存在诸多问题,我认为还不具备唯一性,尚不能定论。

现就墓葬的年代和墓主人身份,提出如下的问题,以就教读者。

一形制与规格
该墓为平面甲字形多室砖室墓,坐西向东,方向为110°,由墓道、墓门、甬道、墓室和侧室组成。

墓道长39.5、上口宽9.8、底部宽2.7(前报道为4.1)米,分七级台阶逐级内收。

墓室分前、后室,平面方形,前室东西3.85、南北3.87米,后室东西3.82、南北3.85
米,墓顶四角攒尖式,青石铺地。

前、后室均有两个南北长方形的侧室。

《简报》认为“该墓与同期墓葬相比,规模宏大,结构复杂,埋葬较深,仅其墓道就可见一斑。

墓道长近40、上口宽近10、最深15米(应为13米)。

宽度比已被认定为北齐开国皇帝高洋的湾漳大墓宽两倍还多,长度也多出10米。

因此,“此墓应为王侯一级的,与魏武王曹操身份相符”。

需要指出的是:一、磁县湾漳大墓的年代,《报告》作者认为应在公元550至570年,推定为公元560年前后,或许不致有大的谬误,“其墓主人有可能是高洋的陵墓”③,却并未肯定为高洋的陵墓;二、《简报》定该墓年代为东汉晚期,而湾漳墓的年代在公元6世纪中叶的北朝晚期,两者年代相距三百余年,不属于“同期墓葬”,时代不同,墓葬制度不同,将它与北朝晚期湾漳墓相比较是没有可比性的。

如果要做比较的话,应与其年代相近的墓葬进行比较,如东汉或其晚期的诸侯王墓或列侯墓。

目前发现的东汉诸侯王墓见诸报道的有八座④,可定为列侯墓的有三座⑤。

东汉诸侯
王墓有封土,方向多坐北朝南,为单墓道土坑竖穴砖石结构的多室墓,前后室为长方形,前室为横长方形,后室基本都有回廊环绕(发现的八座墓中七座有回廊),这是基本特征。

并普遍使用玉衣殓服。

多同穴合葬,少异穴合葬。

如已知的东汉晚期的两座诸侯王墓:山东济宁普育小学汉墓(约公元170年左右)系任城王刘博或刘佗之妻陵墓,是由墓道、横长方形前室、南北侧室、长方形后室及后室的三面回廊构成的石室墓,随葬品中有铜镂玉衣的玉片⑥;河北定县43号墓,由墓道、甬道、东西耳室、横长方形前室和中室及并列的两后室构成,随葬品有银镂玉衣和铜镂玉衣各一套,应为中山穆王刘畅夫妇合葬墓,年代为灵帝熹平三年(公元174年)⑦。

西高穴2号墓的形制规格要低于上述墓葬。

曹操进魏公时,即“天子使魏公位在诸侯王上,改授金玺,赤绂、远游冠”⑧。

何况到逝世时,曹操早已进为魏王了。

以墓葬的规格而言,西高穴2号墓不够曹操墓的规格。

《简报》认为曹操《遗令》要“不封不树”,“殓以时服,无藏金玉珍宝”。

西高穴2号墓确未发现封土,但文献记载墓上建有灵屋⑨。

墓内未发现玉衣片,但对一座多次被盗的墓,仅凭此就能证明其“无藏金玉珍宝”,显然证据不足。

此外,墓葬形制方面也有变化,如不见回廊、前后墓室均呈方形等。

与曹魏时期的墓葬比较。

曹魏时期墓葬过去能确定的不多,有洛阳正始8年墓(247年)⑩、洛阳杏园6号墓○11及山东东阿曹植墓○12(233年)和最近发掘的洛阳孟津大汉冢曹魏贵族墓(即ZM44号墓,墓内出土“曹休”铜印)(228年)○13等。

其中东阿曹植墓未进行全面发掘。

从已知这几座墓的形制看,曹魏时期的墓葬有以下特点:墓道长大,方向多东西向即坐西朝东;墓道两壁有不同数量的台阶;横前室变为方形。

这与西高穴2号墓相似,说明西高穴2号墓也具有曹魏(三国)时期墓葬的特点,其年代不能仅限于东汉晚期。

至于说墓葬规格,曹休墓和西高穴2号墓,明显要高于洛阳正始八年墓和杏园6号墓。

以曹休墓与西高穴2号墓的形制作比较,两者均为多室砖墓,均有六个墓室。

曹休墓的面积有550平方米,占
地面积1067平方米(50.6×21.1),均大于西高穴2号墓;墓道宽度相同,长度比西高穴2
号墓短4米,两壁内收均为七级台阶;曹休墓前室与西高穴墓2号墓前室面积相同,后室则略小;曹休墓前室南双侧室和北侧室比西高穴2号墓前室南北侧室面积大。

两者规格应大体相似,应属同一等级;而曹休墓为砖铺地,西高穴2号墓为石铺地要高于曹休墓。

曹休字文烈,曹操族子。

官封大司马、扬州牧,爵封长平侯,太和二年(228年)征吴兵败,病殁,谥号壯侯○14。

而曹操作为东汉王朝末年的实际掌权者,自建安元年“挟天子以令诸侯”。

建安九年(204年)破袁绍,以邺为基地,逐步统一中国北方。

建安十三年(208年)为丞相,十八年(213年)为魏公,十九年(214年)“天子使魏公位在诸侯王上”,建安二十一年(216年)进为魏王,“设天子旌旗,出入称警跸”,建安二十五年正月殁于洛阳,谥号武王,二月葬高陵○15。

当时虽提倡薄葬,其遗令“敛以时服,无藏金玉珍宝”,但其陵墓的规格,应为东汉“位在诸侯王之上”的规格。

其早在建安二十三年(218年)六月,令曰:“其规西门豹祠西原上为寿陵,因高为基,不封不树。

……凡诸侯居左右以前,卿大夫居后,汉制亦谓之陪陵。

其公卿大臣列将有功名者,宜陪寿陵,其广为兆域,使足相容”○16。

即规划陵墓区,修其陵墓,广为兆域,实施陪陵制度。

可见其陵墓的规格要高于西高穴2号墓。

二两类刻铭石牌
该墓随葬品中出土有两类石刻铭牌,共62块。

一类六边形,器形小,刻有随葬品的名称和数量,就从《简报》发表的:如衣服类有“黄绫袍领袖一”,用具类有“镜台一”、“书案一”、“渠枕一”等;一类圭形,器形大,刻有“魏武王常所用格虎大戟”等内容。

两类均为随葬品,前者占大多数,未刻人名;后者少数,刻有人名。

两者的区别值得注意。

《简报》
认为它们“是认定墓主人身份的直接证据”。

曹操谥号“武王”,是建安二十五年(220年)正月的事○17,同年曹丕代汉,改元黄初元年,十一月即追尊曹操为武皇帝○18,这只说明刻铭石牌的时间,还不能足以说明该墓即为曹操墓。

试想作为随葬品只需刻名称、数量、埋入墓中,还需特别刻上墓主人的名字吗?曹丕怎会将标明其父谥号的刻铭放置于其父的墓中?如要放置刻铭,也应如六边形铭刻一样,标明物品名即可,何必要标明“魏武王”,这恰好说明该墓非魏武王之墓。

这其中定有原因。

这就产生了另外一种可能性,即曹操生前将物品(含兵器)赐予其子及臣下,文献中有这类记载:如“魏武帝令曰:往岁作,百辟刀五枚,适成,先以一与五官将,其余四,吾诸子中有不好武而好文学,将以次与之○19”。

文献中不乏将“常所用”、“常所执”,“常所御”的物品赐予亲属与臣下的记载,如三国时孙权赐周泰“以己常所用御帻缣盖赐之”;孙权将宝刀赐予费褘“权乃以手中常所执宝刀赠之”;后汉光武帝“阅阴太后旧时器服,怆然动容,乃命留五时衣各一袭,及常所御衣合五十箧,余悉分布诸王主及子孙在京师者各有差”○20。

其死后将这类物品带入墓中,并特予标明,以示其荣耀,因此该墓可能是曹操高陵的陪葬墓之一。

铭牌的埋葬也不能排除还有其他的可能性。

三画像石
画像石是该墓的重要内容,《简报》仅提及“均为残块。

主要出自距地表深5米处1号盗洞周围,少数出自墓室内”。

这说明盗洞周围的画像石残块,是在墓室被淤土淤积之后移至此处,应属于晚期被盗。

参观者发现铺地石是由画像石改制成的○21,此点简报未曾提及,是田野工作的疏漏。

2009年11月19日我到工地参观时提出对画像要粘对,要像粘对史前文化的陶片一样,不知时隔一年多这项工作进行得如何。

《简报》提到有“石刻瓦当”画像石,这显然不适合做铺地石。

“后室靠后部发现六个石葬具痕迹,推测应有石棺床一具”。

发现的“石刻瓦当”和石刻屋脊是石棺床的?还是石椁的?只有对画像石进行粘对后才知真像。

由此推定画像石不是同时期的,铺地石系用旧的画像石改制的,应制作于该墓之前,而“石棺床”、“石椁”(?)上的画像,应与墓葬是同时的。

因此墓中的画像石有时间先后不同。

总体上应是东汉晚期的风格。

《简报》中提到“七女复仇”等画像,应是从盗墓者手中追缴的,《简报》未做具体说明,发掘品和采集品是要严格区分的。

四人骨遗骸
墓中的人骨是关系墓主人的问题,由于年代的关系尸体已腐烂,只剩下部分骨骼,由于盗墓的关系,人骨已经扰乱。

“在前室靠近甬道处发现一头骨,经鉴定为男性,年龄60岁左右”。

“发现头骨两个及部分骨骼,骨骼散落在整个后室内。

经鉴定,均为女性,一个50岁左右,另一个20岁左右。

”2010年11月19日我们到该墓参观时,曾问过领队:这座墓是一次下葬,还是有二次下葬。

他说不清楚。

其实做田野考古的都知道,从墓道发掘的剖面即可确定,我们到时墓道的填土已经发掘完毕。

这也是田野工作的疏漏。

人骨的位置虽已扰乱,但从室内发掘情况尚可知其位置。

“在后室靠后部发现六个石葬具痕迹,推测应有石棺床一具,其上放置木棺”。

可推定三具遗骨是分别埋葬在后室及其南、北侧室的。

按一般情况分析男性可能是葬于后室后部,两位女性可能分别葬于南、北侧室。

这说明两位女性也不是一般人,当与男性有亲密关系,因此这是一座合葬墓。

这三具遗体是
同时下葬,还是分次下葬,由于田野工作的疏忽,现难以确定。

《简报·结语》中仅称“经鉴定男性人骨的年龄在60岁左右,与魏武帝曹操去世时66岁年纪相当”,“是认定其为曹操墓葬的又一物证”,而对合葬的两位女性却只字未提。

如果墓中男性被确认为曹操,那其中年纪大的女性就应是卞后了。

文献明确记载,卞后于太和四年(230年)五月崩,“七月,合葬高陵”○22。

另一记载为“太和四年六月戊子,太皇太后崩”,“秋七月,武宣卞后祔葬于高陵”○23。

卞后生于东汉延熹三年(160年),时年71岁,卞后晚曹操十年逝世。

“合葬”与“祔葬”用词不同,从文献记载考证,都存在“同莹异穴”、“同穴合葬”的情况。

但是具体到西高穴2号墓,则只能是“同穴合葬”,因为西高穴1号墓,经发掘是一座未使用的空墓。

这样问题就来了,一位经鉴定50岁左右的女性与卞后的年龄不符。

如果认定此墓为曹操墓就一定会有卞后,如果无卞后就不会是曹操墓了。

至于经鉴定20岁左右的女性,未查到文献记载不好推论。

诚如张君先生所说:“骨骼的年龄鉴定在一般情况下不可能做到绝对的精确,特别是45岁以上年龄的判断范围会更扩大。

因此,应当客观地看待西高穴墓中人骨鉴定结果。

”○24这一说法与人类学者的著作中有关性别、年龄的论述是相一致的○25。

值得指出的是:张君先生在鉴定西高穴2号墓的人骨时,在对男性骨骼的年龄推断时,也对比参考了另两位女性个体,增大了鉴定的可靠度,不至于将大于曹操的卞后鉴定为小于曹操,因此这位50岁左右的女性不会是卞后,这样将60岁左右的男性认定为曹操的可信度也就成了问题。

五西门豹祠与鲁潜墓志
《简报》将西门豹祠作为证明曹操墓地理坐标的证据;同时将1998年4月在西高穴村农民家中征集的鲁潜志○26中所说鲁潜墓与曹操墓的相对位置,也作为西高穴2号墓是曹操墓的重要证据。

《简报》所指西门豹祠即指位于今安阳县丰乐镇的西门豹祠遗址,现为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

笔者于20世纪80年代对该遗址作过调查。

遗址现存有宋代及其以后石碑。

由于其周围年年耕种,地面低于遗址,形成土台,但并非夯土。

在地面曾采集到汉代及北朝的瓦片。

该遗址迄今未作过发掘工作。

河北临漳县文保所在该县习文乡时固村征集到后赵建武六年(340年)的勒柱石刻,据说是在漳河南岸宋代西门豹祠附近取土时发现的○27。

石刻现存于该所。

与宋赵明诚《金石录》记载相符。

但未有准确的出土地点。

《水经注·濁漳水条》载:“漳水又东北迳西门豹祠前,祠东侧有碑,隐起为字,祠堂东头石柱勒铭曰:赵建武中所修也。

”○28《水经注》记载的西门豹祠的位置,及临漳县文保所存的石刻勒名,是否即《简报》所指的西门豹祠,尚需进一步考订。

退一步讲,《水经注》的记载和征集的勒柱石刻,即使如《简报》所称的西门豹祠,也只能说明此西门豹祠修建于十六国后赵年间,不能证明此西门豹祠的年代是东汉晚期至曹魏时期,这其间相距百年以上。

况且文献记载的西门豹祠还有四处○29。

《简报》认为“鲁潜墓志”所记曹操墓的位置是可靠的,此是认定西高穴2号墓为曹操墓的证据。

一些学者则对“鲁潜墓志”提出种种质疑,甚至怀疑是伪造的。

“鲁潜墓志”的内容的确与常见墓志的内容不同。

常见的墓志是以记载墓主人姓名、家世、生平事迹为内容,随着时代的不同,志文逐步规范化,志文之后附有韵语所作之铭,故又称墓志铭。

鲁潜墓志的内容则有近一半的内容是记载其墓位置,与高决桥西之距离,与故魏武帝陵之距离,埋于墓中的志注明此为何意。

有关鲁潜墓志的可疑之处,本文不拟讨论。

鲁潜墓志不是出自鲁潜墓中,而是志与墓分离,是西高穴村民徐玉超在为砖窑厂烧砖取土时于该村西北0.5公里处发现的○30。

发现的时间约在1998年初,安阳文物考古工作队是1998
年4月征集的。

但是鲁潜墓志在土中埋藏了多久,不得而知。

据我分析应有很长的时间,近世盗墓者除对墓中的金银财宝重视外,对出土的墓志也开始重视了。

因此推测应是早期盗墓所为。

因鲁潜墓志与鲁潜墓分离,因而不知鲁潜墓在何处,这使其科学价值大打折扣,其所提供的具体位置不可靠,以它作为标尺自然也不可靠,这是考古学的常识,简报作者对其可靠性估计过高。

从以上简略对西门豹祠和鲁潜墓志的分析看,《简报》的结论是不严谨的。

综合以上五个方面的问题,正如我在文章开头所述,西高穴2号墓的年代应为东汉晚期至曹魏(三国)时期。

认定为曹操墓尚不具备唯一性,还不能定论,因此建议按考古学的惯例称之为“河南安阳市西高穴2号汉魏墓”为宜。

附记:在西高穴2号墓发掘期间,我曾三次到过发掘现场。

第一次是2009年4月7日,应邀到安阳讨论西高穴两座墓的发掘方案,朱岩石和我同去的。

我们先到现场考察,然后讨论,参加会议的有省文物局、安阳市、安阳县、省文物考古所的负责同志,由潘伟斌汇报:2006年开始调查西高穴1、2号墓。

并已知从盗墓者手中收缴了据传出自2号墓的铭刻石牌“魏武王常所用格虎大□”。

我建议先发掘2号墓,同时讨论发掘的筹备工作,包括搭建工作大棚等事项,并强调按照《田野考古工作规程》做好发掘工作。

第二次应邀到安阳是2009年6月23日。

也是朱岩石同我去的。

当时发掘工地进展缓慢,1、2号墓已掘完表土,刚开始发掘墓道,工地工作棚尚未搭建完成。

参加会议的有省文物局、安阳市、安阳县、省文物考古所的负责同志,我建议由省、市、县组成联合考古队,集中力量发掘2号墓,并请省文物考古所加强业务力量。

同时经费要到位。

第三次到工地现场是2009年11月19日下午。

9月17日我到郑州出席《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考古发现与研究研讨会》,19日上午我在大会做了总结性发言。

当天中午饭后,应邀考察西高穴2号墓,行前省文物局领导告诉我:能定就定下来。

与我同行的除朱岩石外,还有天津、陕西、郑州大学、河南省文物考古所的同仁,及国家文物局、河南省文物局的有关同志。

到达工地约下午4点半,由潘伟斌介绍情况,发掘尚在进行中,先参观墓道、墓室,然后参观出土器物(含画像石),但未见到平面图。

下午六点返回安阳吃晚餐。

晚八点进入会场。

除上述人员外,参加会议的还有安阳市、安阳县的负责同志。

会场横幅为“安阳市西高穴东汉大墓论证会”。

会议由省文物局同志主持。

会议开始我即提议:不要称为“论证会”应称为“座谈会”。

得到了主持人和市、县负责同志的首肯。

会议首先由潘伟斌汇报发掘情况和收获,其间,会议主持人告诉我最后发言。

到会的同仁先后发言,对该墓发掘的收获予以肯定,并提出了一些问题,同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建议,如要进一步做好发掘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建议对人骨进行鉴定等。

并无一位同仁表态确认该墓为曹操墓(包括后来写文章认定墓主为曹操的同仁)。

我最后发言,讲了三点意见:一、田野工作较粗糙,需进一步细致工作;二、文献资料的查阅需进一步加强;三、曹操是中国历史上的著名人物,对该墓的认定一定要慎重。

会议是座谈会,各抒己见,提出下一步工作的建议,并未形成任何文字纪要和论证意见,这一点必须予以澄清。

这次座谈会即是“召开了两次专家论证会”中的一次。

注释:
①、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安阳县文化局:《河南安阳市西高穴曹操高陵》,《考古》2010年第8期;《河南安阳市西高穴曹操高陵》,《曹操高陵考古发现与研究》1~13页,文物出版社,2010年。

后者在内容上进行了补充和修改。

②、同注①。

③、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河北省文物研究所:《磁县湾漳北朝壁画墓》198页,科学出版社,2003年。

④、刘振东:《东汉诸侯王墓考古发现与研究》,《洛阳汉魏陵墓研究文集》,洛阳市第二文物工作队编,文物出版社,2009年;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中国考古学·秦汉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

⑤、同注④之二。

⑥、济宁市博物馆:《山东济宁发现的一座东汉墓》,《考古》1994年第2期。

⑦、定县博物馆:《河北定县43号汉墓发掘简报》,《文物》1973年第11期。

⑧、《三国志·魏书·武帝纪》,中华书局,1959年。

⑨、《三国志·魏书·于禁传》,中华书局,1959年。

⑩、李宗道、赵国壁:《洛阳16工区曹魏墓清理》,《考古通讯》1958年第7期;洛阳文物工作队:《洛阳曹魏正始八年墓发掘报告》,《考古》1989年第4期。

○11、《河南偃师杏园村的两座魏晋墓》,《考古》1985年第8期。

○12、刘玉新:《山东东阿曹植墓的发掘》,《华夏考古》1999年第1期;《三国志·魏书·陈思王植传》,中华书局,1959年。

○13、洛阳市第二文物工作队:《洛阳孟津大汉冢曹魏贵族墓》,《文物》2011年第9期。

○14、《三国志·魏书·曹休传》,中华书局,1959年。

○15、《三国志·魏书·武帝纪》,中华书局,1959年。

○16、同注○15。

○17、同注○15。

○18、《三国志·魏书·武帝纪》,中华书局,1959年。

○19、《艺文类聚》卷六十《军器部·刀类》,《太平御览》卷三四五引。

○20、《三国志·吴书·周泰传》注引《江表传》;《三国志·蜀书·蒋琬费祎姜维传》注引《褘别传》;《后汉书·光武十王列传》,中华书局,1959年。

○21、罗二虎:《曹操高陵考古发现专家座谈会》的发言,《中国文物报》2010年10月1日。

○22、《三国志·魏书·后妃传》,中华书局,1959年。

○23、《三国志·魏书·明帝纪》,中华书局,1959年。

○24、张君:《古代人骨能告诉我们什么?》,《中国文物报》2010年1月22日。

○25、邵象清:《人体测量手册》,上海辞书出版社,1985年;陈世贤:《法医骨学》,群众出版社,1980年;吴汝康、吴新智:《人体骨骼测量方法》,科学出版社,1965年。

○26、《中国文物报》1998年6月28日。

○27、罗宗真主编:《魏晋南北朝文化》图版15,学林出版社,2000年;王福生:《邺苑聚珍》,2006年。

○28、郦道元:《水经注》卷十《濁漳水》条,商务印书馆,1958年。

○29、张之:《西门豹祠考》,《安阳考释》,新华出版社,1997年。

○30、同注○26。

载《中国考古学会第十四次年会论文集》
文物出版社2012年10月。

(页395—402)
个别地方有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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