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导师这样写法律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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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导师这样写法律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我国的环境噪声防治法对噪声的定义是采用物理学角度来判断的,以人的说话的噪声值在40分贝——60分贝之间来区分,低于40分贝为安静,高于60分贝为嘈杂。人耳可听到的声波频率在20Hz——20000Hz之间,而声音的大小是由声音的强度决定的即声波的震动幅度决定的。因此从物理学角度看,噪声是由各种不同频率不同强度的声音杂乱无规律的组合而成。然而判断一声音是否属于噪声仅从物理学角度判断是不够的,主观上的因素往往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例如美妙的音乐对于正在学习、休息或思考问题的人则可能就是一种噪音,当人处于不同的心情状态时,对声音也会产生不同的主观判断。因此从生理学观点来看,凡是干扰人们休息、学习或工作的声音,即不需要的声音我们可称之为噪声。一旦噪声对人及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时就形成噪声污染。可见我国的环境噪声防治法的保护范围是有限的。

论文主题:环境噪音污染防治问题研究

一、论文主题的形成及研究现状

(一)主题的形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颁布施行表明,人们认识环境问题更加深入,认识到噪声给环境和人的健康带来的严重危害,使人们认识到噪音问题的严重性,并上升到法律的层面加以防治。但该法在实施中存在着许多难以操作的具体问题,单凭一些原则性的法律规范在实践中很难达到立法的目的。

该法对环境噪声污染的界定采用两个标准,一是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二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这样使得许多干扰人们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噪声不能算是环境噪声,如城市中的低频噪声并未超过国家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但却对人体的内脏功能影响较大,严重危害人的身心健康,然而却无法得到法律上的保护。

我国的环境噪声防治法对噪声的定义是采用物理学角度来判断的,以人的说话的噪声值在40分贝——60分贝之间来区分,低于40分贝为安静,高于60分贝为嘈杂。人耳可听到的声波频率在20Hz——20000Hz之间,而声音的大小是由声音的强度决定的即声波的震动幅度决定的。因此从物理学角度看,噪声是由各种不同频率不同强度的声音杂乱无规律的组合而成。然而判断一声音是否属于噪声仅从物理学角度判断是不够的,主观上的因素往往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例如美妙的音乐对于正在学习、休息或思考问题的人则可能就是一种噪音,当人处于不同的心情状态时,对声音也会产生不同的主观判断。因此从生理学观点来看,凡是干扰人们休息、学习或工作的声音,即不需要的声音我们可称之为噪声。一旦噪声对人及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时就形成噪声污染。可见我国的环境噪声防治法的保护范围是有限的。

噪音侵权后,公民如何寻求救济呢?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有三种处理途径:一是行政机关处理的方式,二是公民向法院起诉的方式,三是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方式。这三种方式既有公权力救济也有私权利救济,看起来手段方式是完善的,但从实际效果上并不理想。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6条第三款规定:各级公安、交通、铁路、民航等主管部门和港务监督机构,根据各自的职责论文发表球球2315126918对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由此可见对环境噪声污染是由多个行政机关分工负责管理的,难免会造成责任分工不明确,工作中相互推委,不积极履行职责,行政不作为的现象时常发生。近年来全国几大河流污染如淮河、巢湖、松花江、海河的污染事故,难道不是由于政府的

不作为导致的环境灾难吗?而由于河流污染导致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遭受侵害又能向谁去主张权利呢?又能向谁去寻求救济呢?遭受侵害的公民只好选择默默地忍受,这无疑使政府的形象在百姓心目中大打折扣,和谐发展的理念难以贯彻。

再看公民的环境噪音侵权以起诉来寻求救济的困难。在特殊侵权领域中,还没有噪音侵权适用的空间,那么只有通过一般侵权行为的保护方式来起诉,因此对于受害人而言面临举证的困难。按一般侵权的举证责任分配,受害人要负四个方面的举证责任:一是遭受损害的事实,二是侵权人实施了加害行为,三是损害事实与加害行为有因果关系,四是侵权人主观上有过错。单就受损害事实就难以举证,因为噪音对人的健康的危害表现为身体方面和心理方面,而噪音对身体方面的损害往往是长期性的,危害结果的产生需要很长时间才得以显现,而此时待结果产生后再起诉的话,很可能早已过了诉讼时效的问题。然而环境噪音对心理的伤害较为明显,比如会引起烦躁、焦虑,这种对精神上的伤害是主要的方面,我国目前单独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案件法院一般是不会受理的。另外对于因果关系的举证受害人也是很困难的,在医学领域这种因果关系也只是一种概然性的因果关系,对于法官来说这种侵权上的因果关系要求较高。可见环境噪声侵权要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也是很难的。

那么解决环境噪声污染的路径在哪里呢?我认为并不能单纯从法律的责任上来寻找解决办法,因为环境问题的产生源于个人的环境意识,环境意识又决定着个人的环境行为。因此可以通过提高环境意识的方法来解决环境问题,这也是环境噪声污染问题的根本解决办法。如何提高公民的环境意识呢?笔者认为环境教育是主要的方式,还有媒体的宣传也有重要作用,但是环境教育必须通过立法的形式加以保障。所以我认为在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可以增加规定“国家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教育的义务,公民有接受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教育的权利与义务”。

当今环境法理论都倾向于认为公民享有环境权,并把环境权纳入人权领域范围。我认为公民的环境权类似于公民的受教育论文发表企鹅号1760405151权在宪法层面上既是指公民的权利同时也是公民的义务。公民享有环境权只是从法律层面上而言,而实然的环境权能否得到实现需要一系列的制度保障,如公民行使环境权首先他得要认识到他有这项权利,认识到了有环境权不知环境权包含哪些具体的权利内容那他也是不能正确行使环境权的。因此应当加强环境教育,而环境教育的内容不能仅限于对环境污染的危害性认识上,还应该加强教育如何保护环境上,而正是如何保护环境才具有更重要的现实意义。

如果说科学知识的教育体现了理性的发展,那么环境保护教育则要求人们回归理性,重新认识理性的作用。

(二)研究现状

目前对于环境意识的研究已有不少,提出了如何通过提高环境意识来提高公民的环境保护行为,提供了许多有建设意义的途径,并结合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为我们提供了有意义的借鉴。他们认为公众对自身的生存环境缺乏了解源于公众对保护环境的参与意识薄弱,对公众的环境意识调查显示出总体环保意识偏低,同时指出发达国家环境保护的进步其中一个动力来源是发达国家的民间团体和个体在维护公民的环境权益方面给予政府和企业的压力,而这种压力被证明是积极和有效的。有的认为提高环保意识政府需要加强以下工作:一是新闻媒体发挥新闻监督的职能,扩大环境保护知识传播的覆盖面,使公众时时处处受到环境保护意识的影响。二是教育部门要在教育思想和教育实践两方面体现可持续发展的

要求,使基础教育与环境教育相互渗透,良性互动,使每个人的环境意识从小养成,因为未来决策者的环境意识取决于今天的环境教育。

在研究环境相邻关系中,提到环境相邻关系的各方在实现自己的环境利益时要顾及到环境相邻人的环境利益,为了较好地协调环境利益产生的冲突,要求每个人应形成良好的环境保护意识。

环境教育(Environmental Education)一词最早出现于1970年的美国环境教育法案,美国《环境教育法》指出“所谓环境教育,是这样一种教育过程,它要使学生认识环境是围绕着人类周围的自然环境与人工环境同人类的关系,认识人口、污染、资源的分配与枯竭,自然保护以及运输技术,城乡的开发计划等等,对于人类环境有怎样的关系和影响”。

还有在环境教育中有一个非常突出的问题是农民的环境教育,农民的环境意识提高需要一个过程,必须通过自上而下的政府行为来推动。

二.论文的研究目的及意义

(一)研究目的

通过研究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把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教育加以立法化,并探讨如何实施环境噪声防治教育的途径,从而提高人们的环境意识,改变人们不适当的生活方式与环境价值观念,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最终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环境教育应从儿童抓起,从小在他们的心灵中播下保护环境美破坏环境丑的思想,使他们自觉地爱护环境,培养起良好的环境靠大家的环保意识。

(二)研究意义

人与环境的问题是当今世界人类面临的重大问题,当前人类赖以生存的社会生活环境日益恶化,而且日趋严重,恶化的生活环境严重影响了人类自身的生存,有必要加强环境保护的教育,提高人们对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这也是贯彻落实可持续发展观的重要途径。良好的生活环境能引发人们在价值观念、生活方式、消费方式等一系列领域发生革命性的变革,有助于人们形成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

公民环境权理论的提出告诉人们对自己的生活环境享有许多方面的权利,然而由于公民的环境意识淡漠,漠视环境权。我国目前大多数人对环境问题的客观状况缺乏一个清醒的认识,有相当一部分的公民不愿主动获取环境知识,忽视自己环境权益的现象还相当普遍。因此教育公民树立环境权利意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教育手段开展环保宣传教育。这样公众才能有效地行使自己的环境参与权。笔者认为公众环境参与权行使的主要问题是公民对环境保护的意识问题,而对个人的环境权意识不足正是教育上的缺失。因此提出政府应承担起公民环境教育上的责任,公民有接受环境教育的权利与义务。

三.论文的结构体系及基本内容

本文的结构如下: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问题研究

引言:

一、环境噪声的缘起及危害

(一) 什么是环境噪声

(二) 环境噪声的产生及其原因

(三) 环境噪声对人类健康的危害

二、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理论依据

(一) 宪法中确立的基本人权观念

(二) 公民的环境权理论

(三) 公民的宁静权与对环境噪声的容忍限度

三、环境噪声污染纠纷解决机制的现状分析

(一)行政机关解决方式的缺陷

(二)诉讼方式解决的不足

(三)社会团体在纠纷解决中的作用

四、完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建议

(一)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教育的实施

1.在幼儿园、中小学、高校开设环境保护教育课程

2.新闻媒体与环境保护部门的宣传教育

3.社会团体组织的宣传教育

(二)对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修改

1. 在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明确规定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教育的目的

2. 在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明确规定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教育的作用

3. 在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明确规定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教育的意义

4.在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明确规定各主体相应的权利与义务

结论

参考文献

论文摘要(中文)

论文摘要(英文)

四.论文主要研究方法、手段、特点

研究方法:调查研究、比较分析

手段:利用图书馆进行学术文章的收集,利用网络搜集相关资料,利用电脑办公软件进行资料整理、论文编辑。

论证方法:比较法、演绎法、归纳法、综合法

特点:以环境保护为主要内容,深入分析环境保护方法在环境噪声污染防治中的作用。

五.资料准备情况

著作类:

1. 陈泉生著《可持续发展与法律变革》北京 .法律出版社,2000-6

2. 吕忠梅著《环境法学》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

3. 韩德培主编《环境保护法教程》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

4. 蔡守秋《环境资源法学教程》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5. 王泽鉴《民法物权第一册》(通则.所有权) 2001年10月版,《民法物权第二册》(用益物权.占有)2001年9月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6. 陈华彬《德国相邻关系制度研究——以不可量物侵害制度为重心》载《民商法论丛》第4卷,法律出版社 1996年版

7. 曹明德《环境侵权法》法律出版社 2000年版

8. 杨立新《侵权特别法通论》

9. 江平《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精解》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

10. 王利明《物权法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11. 王明远《环境侵权救济法律制度》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

12. 陈泉生《环境法学基本理论》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4年9月

论文类:

1. 蔡守秋第三种调整机制──当代环境资源法研究的一个新领域 2003年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基地会议论文集 2003-10-30

2. 徐祥民宪法中的“环境权”的意义 2006年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年会论文集 2006-9-20

3. 陈泉生论可持续发展法律价值取向 20002年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基地会议论文集 2002-12-24

4. 吕忠梅论公民环境权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学术文章 2002-10-15

5. 那力论公众在环境事务中获得信息、参与决策、诉诸司法的权利 2001年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基地会议论文集 2002-12-24

6. 吴志良论公众参与环境保护 2001年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基地会议论文集 2002-12-24

7. 赵惊涛科学发展观与生态环境保护法制建设 2005年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年会论文集 2005-11-14

8. 周珂⑴王小龙⑵论我国环境教育的法制化 2006年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年会论文集 2006-9-19

9. 赵惊涛论环境保护中的公众参与问题 2004年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年会论文集 2004-8-30

10. 张爱军牛建平环境侵权诉讼的困境与对策 2004年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年会论文集 2004-8-30

11. 赵惊涛论发展循环经济的法律保障 2006年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年会论文集 2006-9-19

12. 莫神星闫子皎我国环境侵权因果关系认定问题 2004年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年会论文集 2004-11-16

13. 吴勇环境诉讼举证责任分配探析 2006年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年会论文集 2006-9-20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1996年10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公布自1997年3月1日起施行)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16. 湖北省监察厅、湖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行政处分的暂行规定2002-3-5

17. 《江苏省城镇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18. 万劲波推进环境立法的综合化 2005年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年会论文集 2005-11-14

19. 王世进徐忠麟环境执法难的原因分析及其对策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学术文章 2005-6-28

六.论文写作计划及方案

1.开题阶段:20xx年3月——20xx年6月,完成对相关资料的收集、阅读、分析、整理,确定写作的主题和基本思路,形成开题报告。

2.调研阶段:20xx年7月——20xx年9月,收集并关注相关课题研究最新动向。

3.写作大纲形成阶段:20xx年9月——20xx年11月,在前阶段工作的基础上,与导师协商,形成写作大纲和详细纲目。

4.论文初稿形成阶段:20xx年11月——20xx年12月,在写作大纲的基础上完成论文初稿,并提交导师指导批评。

5.论文修改阶段:20xx年12月——20xx年2月,对论文初稿进行修改,形成修改稿,提交导师组征求意见。

6.论文定稿阶段:20xx年2月——20xx年4月,依据导师组的意见,对修改稿进行补充和完善,形成提交答辩的最终定稿。

论文开题报告指导教师意见

论文开题报告指导教师意见 开题报告是由选题者把自己所选的课题的概况向有关专家、学者、科技人员进行陈述,然后由他们对科研课题进行评议确定是否批准这一选题。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指导教师意见 为确保论文写作质量,督促学生在校期间收集足够资料以保证后期顺利开展论文写作,体现开题报告的真正意义,进一步规范论文指导工作,经请示教务处并结合资料收集和开题报告撰写、师生交流的实际情况,现对论文开题和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和指导意见: 1、开题报告中的选题理由和意义、研究计划(研究现状、研究内容即论文内容框架、研究目的、拟解决的难题、参考文献)必须真正体现学生对论题的把握、思考和资料占有情况。 2、在资料收集方面,必须督促学生充分利用在校期间图书资料借阅和cnki期刊网下载的便利条件。借阅的图书由于受借期限制,应于离校前复印需要参考的内容。下载的期刊文章应保存于u盘,并建议学生打印出纸质文稿以方便写作时参考。 3、开题报告中的论文研究内容视为论文提纲初稿,可要求至一级标题,学生离校前(至迟不得超过2月上旬)应另交包含二级标题或更详细脉络的正式提纲。教师同意论文提纲后,允许学生在后期写作中微调,但主题内容不得偏离已确定的选题。 4、开题报告中不写论文写作各阶段的时间要求(时间要求由教师在论文任务书中下达)。

5、开题工作一律由指导小组统一进行。指导小组在组长的组织下,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①学生在选题理由和意义、研究现状、研究内容、研究目的与拟解决的难题方面,对论文主题的把握程度和思考情况。②资料占有情况,指导小组要检查学生复印纸质图书资料和下载期刊网文章(注意:caj或pdf格式文章,而非网页文章)情况。对于纸质图书资料,著作类应至少复印封面交指导教师留存备查,期刊类应复印所参考文章的全文,并另复印参考文章的首页交指导教师留存备查;对于下载的期刊网文章,应用u盘将下载的全部文章拷贝给指导教师留存备查。 ③检查是否仍存在重题情况。 6、达不到开题要求的,指导小组应责令学生修改开题报告、补足资料,于学生离校前另行开题。 7、开题报告形成过程中,选题可做学科内调整。开题报告获得通过,选题即不得再行改动,否则即会出现论文与开题报告不一致。特殊情况下,如确需改动选题,必须按上述要求,重新整理材料,并由指导小组组织第二次开题。 8、开题报告通过后,指导教师应尽速下达毕业论文任务书,该任务书按要求一律由指导教师填写。指导教师根据开题报告中的研究内容,结合教师对论题的思考,填写论文内容在论文要求一栏中,主要就论文的写作方法(例如,是侧重理论分析推演还是实证研究,还是二者结合)、应重点论述的问题、防止出现的问题、各阶段时间安排等方面提出要求。 9、学生离校后采用电子信箱与教师交流的,学生发送及教师修改后的的提纲、文稿,应采用粘贴附件的方式。教师向学生发送电子邮件应在发送设置中选择保存已发送邮件,以备检查。学生返校后,所交文稿应一律为纸质文稿,教师修改

法律硕士开题报告

法律硕士开题报告 在法律的硕士在需要进行相关的论文研究时,需要写好相关的开题报告,那么应该如何写开题报告的内容呢?下面是小编分享给大家的法律硕士开题报告,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选题目的 1、本课题以缓刑制度的内容为核心,通过收集资料,了解缓刑制度的基本理论及立法、司法状况,分析我国缓刑制度存在的诸多问题及其原因。 2、以中外学者对缓刑制度的研究为背景,探求我国缓刑制度的新趋势,结合所学的知识,总结经验,根据建设现代法治国家的需要,不断予以丰富和发展。提出司法改革建议,以突显该制度的的现实意义及存在的价值。 选题意义 1、缓刑是指对于判处某种刑罚的犯罪分子,在遵守一定条件下,不执行原判的刑罪制度。我国由于社会发展的原因,现代缓刑制度构建过于原则和抽象,加强缓刑制度的基础理论研究对完善我国缓刑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是迫在眉睫的课题。 2、缓刑制度的立法、司法建设相辅相成,立法为司法提供依据,司法为立法提供理论基础,因此完善缓刑制度是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内容之一,本课题在缓刑适用和执行方面提出完善意见,对提高我国缓刑适用的

质量,充分发挥缓刑能动作用具有积极意义。 3、缓刑制度由于其本身所具有的特点,深受世界各国的重视,在预防犯罪的刑事政策中具有重要意义,基于各国司法改革,我国缓刑制度的诸多问题日益突出,发展举步维艰,为把握缓刑制度的发展趋势,值得且有必要对该制度加以研究。 国外发展现状 1、英美法系 正式的缓刑制度是近代才发展起来,但是它的早期萌芽可以追溯到古老的时期。而“教士恩赦”、“司法暂缓”和“具结释放”三项制度则被认为是现代缓刑制度的先声。 2、大陆法系 大陆法系国家采用暂缓执行主义,一般选择附条件有罪判决主义,有的选择附条件赦免主义。 国内发展现状 发展趋势 1、适用缓刑的条件不断放宽。这种趋势在形式和实质上都得到了体现,纵观各国,缓刑已经越来越多的用于重刑犯,并赋予他们诸多的自由;缓刑的刑种逐渐增加,罪种限制不断减少 2、缓刑适用的广泛性。基于各国的立法和司法改革,尊重和保障人权在司法实践中得到充分运用,限制死刑的立

法学论文开题报告3篇

法学论文开题报告3篇 法学论文开题报告篇(一) 题目:商业银行委托贷款业务法律问题研究 第一、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选题:商业银行委托贷款业务法律问题研究 委托贷款是指由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贷款人(即受托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委托贷款由于涉及委托人、贷款人与借款人等多方当事人和委托、借贷、担保等多种法律关系,基于其关系的复杂性,理解并研究其中的各种法律关系,对正确处理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依法保护社会资金和金融机构的资金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本文拟从委托贷款分类、法律特征、法律关系的性质等基础理论入手,结合我国商业银行委托贷款业务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从法律制度、商业银行、监管部门这三方面提出了一点建议,以完善委托贷款法律制度。 第二、本选题所涉及的法律规定综述 根据查阅到的相关法律规定可看出,对委托贷款业务管理没有专门的法律规定,现行的主要依据是《贷款通则》的有关委托贷款的规定,但《贷款通则》的相关规定过于原则性,并不具有很强的操作性,特别是对于新发展起来的业务

比如集合委托贷款很难实施有效的管理;我国关于委托贷款纠纷的处理依据散见于一些部门规章或司法解释,法律层次较低,增加了金融机构办理委托贷款业务的风险。 第三、选题在国内外研究的现状及你个人拟形成的新见解 根据笔者所搜集和整理的资料,涉及委托贷款的文章大多只是从某一方面对委托贷款进行理论上的阐述,朱克鹏《关于商业银行委托贷款业务中的若干法律问题》一文中,对委托贷款的法律关系进行了分析,并指出了商业银行开展委托贷款业务应注意的法律问题;仇京荣先生主要是从委托贷款合同的角度来阐述委托贷款各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以及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刘凌燕《浅析商业银行企业委托贷款风险》一文中从资金来源、资金用途、法律关系、商业银行等各个角度探讨了商业银行开展委托贷款业务的问题与风险,并从监管部门、商业银行、法律层面提出来相应的对策;张学文在《委托贷款及其法律责任探究》一文中主要探讨了委托贷款的法律责任承担问题,他认为应该依委托合同的一般原理并以违约损害的过错归责原则为基础来确定委托贷款各方的责任。很少有文章对委托贷款进行细致全面的研究。 本文拟形成的新见解为建议从法律层面明确委托贷款业务的法律性质是一种间接代理关系,所谓间接代理,是以自己的名义,为他人利益而为法律行为,使该法律行为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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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毕业论文答辩自述 本文是关于法律硕士毕业论文答辩自述,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阅读。 范文一: 尊敬的西南政法大学的各位老师,很荣幸有这个机会接受各位老师的指导,首先我介绍一下本人这篇硕士学位论文的写作背景。 一、我是一九九三年从华东政法学院本科毕业后一直从事法律实务工作,曾做过法官,现从事律师工作。在从事律师业务尤其是民事诉讼业务中,有一个很深切的感受,就是大量的民事纠纷,最终债权人能想到的最后救济手段,就是追究债务人股东出资不实的法律责任,债权人如能证明债务股东确实应承担相应责任,债权人原本无法实现的债权可能就会出现重大转机,本人于一九九九年就曾办理过一起追究债务人股东出资不实案件,案件历经深圳中院一审、广东高院二审,支持了原告方追究债务人股东承担补充清偿未出资额100万美元的民事责任,后来我又办理了多起类似案件,在办案过程中,我发现关于这个领域的理论论述并不太多,实践中各地法院做法也不一样,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司法解释讨论稿中某些内容又十分值得商榷,这一切促使我以这个为命题,撰写这篇毕业论文。 二、从结构来看,本篇论文就股东出资不实的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进行了分析,民事责任部分是重点。 (一)从股东出资不实民事责任来看,这一命题显然是属于公司法范畴,从立法领域来看,除了一九九四年施行的《公司法》外,(当时写论文时,《公司法》修改版尚未出台),最高院并未出台《公司法》司法解释,仅是自1993年以来,分别以会议纪要、批复等形式对这一问题有过不系统的一些规定,而某些省高级人民法院比如广东高院2020年出台了《关于企业解散后的诉讼主体资格及其民事责任承担问题的指导意见》,另外,陕西省高院也出台过类似的规定,我在对上述法律规定进行研读时,采取的是大胆怀疑、小心求证的态度,对最高院及广东省高院一些法律规定的合法性及合理性提出了自己的观点。本人这些观点对错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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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题报告导师意见 篇一:开题报告指导教师意见参考1 毕业设计“开题报告” “指导老师审核意见”一栏的格式要求参考意见 指导教师审核意见: 指导教师审核意见要能反映以下几点: 1.学生开题报告中对选题来源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了解情况; 2.学生开题报告中研究的基本内容、研究的主要问题、研究的方向是否明确; 3.学生开题报告中研究的方法及措施是否可行; 4.学生开题报告中研究工作的步骤、进度安排是否合理,特别要注意学生开题报告中的时间安排与本人下发的任务书规定的时间安排要相呼应; 5.是否同意开题; 注:以上审核意见及签名均要求指导老师手写,不能电脑打印! (指导教师签名)年月日

范例1: 该生对于所开课题进行了较为详尽的市场调研,参考了许多文献,最后确定的课题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本课题是学生所学专业知识的延续,符合学生专业发展方向,对于提高学生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对于提高学生的研究能力有益。研究方法和研究计划基本合理,难度合适,学生能够在预定时间内完成该课题的设计。 同意该课题开题。 (指导教师签名)年月日 范例2: 该生通过与课题组成员和老师充分讨论,参考了许多文献,确定了具有一定的市场价值的课题。本课题初步确定的电路原理图合理,设计思路基本明确,通过设计和研究可以提高开发电子产品的能力。本课题的研究方法和研究步骤基本合理,难度合适,学生能够在预定时间内完成该课题的设计。 同意该课题开题。 (指导教师签名)年月日 篇二:开题报告指导教师评语

该生试验准备工作充分:能收集比较详实的中外参考文献,进行试验设计和准备工作,试验材料准备充分,试验计划安排合理,并已开始论文撰写的前期准备。 希望继续收集资料,完善试验方案,早日开展试验研究和论文撰写。 同意开题! 篇三: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导师意见 编号: 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课题名称 年级 学号 专业 研究方向 研究生 指导教师 年月日

法律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法律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姓名:倪德富 学号: 论文主题:环境噪音污染防治问题研究专业:法律硕士 研究方向:环境法学 指导教师:赵惊涛教授 报告时间:2009年6月

法律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一、论文主题的形成及研究现状 (一)主题的形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颁布施行表明,人们认识环境问题更加深入,认识到噪声给环境和人的健康带来的严重危害,使人们认识到噪音问题的严重性,并上升到法律的层面加以防治。但该法在实施中存在着许多难以操作的具体问题,单凭一些原则性的法律规范在实践中很难达到立法的目的。 该法对环境噪声污染的界定采用两个标准,一是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二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这样使得许多干扰人们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噪声不能算是环境噪声,如城市中的低频噪声并未超过国家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但却对人体的内脏功能影响较大,严重危害人的身心健康,然而却无法得到法律上的保护。 我国的环境噪声防治法对噪声的定义是采用物理学角度来判断的,以人的说话的噪声值在40分贝——60分贝之间来区分,低于40分贝为安静,高于60分贝为嘈杂。人耳可听到的声波频率在20H z——20000Hz之间,而声音的大小是由声音的强度决定的即声波的震动幅度决定的。因此从物理学角度看,噪声是由各种不同频率不同强度的声音杂乱无规律的组合而成。然而判断一声音是否属于噪声仅从物理学角度判断是不够的,主观上的因素往往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例如美妙的音乐对于正在学习、休息或思考问题的人则可能就是一种噪音,当人处于不同的心情状态时,对声音也会产生不同的主观判断。因此从生理学观点来看,凡是干扰人们休息、学习或工作的声音,即不需要的声音我们可称之为噪声。一旦噪声对人及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时就形成噪声污染。可见我国的环境噪声防治法的保护范围是有限的。

最新法学论文开题报告

三一文库(https://www.360docs.net/doc/e4664271.html,)/总结报告/开题报告 最新法学论文开题报告 题目: 论人大对法院的个案监督问题 专业:法学 学习中心 xxxxxx 姓名:学号:指导教师: 年月日 论人大对法院的个案监督问题 一、文献综述 人大对司法机关具体案件实施监督,是20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发展起来的一项监督工作。它最初是由一些地方人大常委会在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中逐步发展而来的。最早对个案监督进行地方立法的是辽宁省,以后,各地方人大相继制定了类似的地方性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资料显示,目前我国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基本上都有了关于个案监督方面的地方性法规,甚至在市县一级人大常委会也制定有个案监督方面的规定。 人大对法院进行个案监督,是人大行使监督权的一种合法正当方式,还是对司法制度的一种干涉破坏,数年来学术界和实务界一直存在不同意见。??。目前,在关于个案监督活动和个案监督立法的合法性争论中,主要存在支持和反对两大类观点。支持方认为个案监督有充分的宪法和法律依据,不妨碍司法机关独立司法权的行使,完全具有合法性。因此建议通过专门立法,明确其地位,规范其实践。另一类反对方的观点认为个案监督破坏了法院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而且将在事实上和不同程度上分享司法权,不具备充分的合法性。也有一些学者从折中的角度看待人大的个案监督虽然并不赞赏这类做法,但仍认为这是应对当前司法过程中各种问题的一种“没有办法的办法”,因此不能简单地否定,当务之急是要规范人大个案监督的程序。 公平正义是司法最终的追求目标,如何保证司法公正的实现,是司法制度设置的目的。对此,各国的司法制度不尽相同。笔者认为,在我国,人大作为立法机关对法院行使监督权是有宪法依据和现实必要的,也是符合我国国情的。然而,人大采取对法院个案监督这种方式来行使监督权利大于弊,稍有不慎可能会沦为对司法的干涉,不宜过分推广。同时,应当对人大的监督进行立法,从监督的主体、程序、对象和范围等进行规范。因此,

开题报告老师指导意见

开题报告老师指导意见 指导教师审核意见能反映出很多问题,比如了解学生的论文进度等,对论文写作者是一种监督修正作用。 开题报告老师指导意见篇一: 该生对本课题相关的知识与理论研究比较透彻,参考了许多的文献资料,具有一定的研究价值。 本课题结构合理,内容完整,主要观点突出,并且时效性强,是学生学习方向的延续,对于提高学生的能力有利。 同意该课题开题。 开题报告老师指导意见篇二: 该生通过与课题组成员和老师充分讨论,参考了许多文献,确定了具有一定的市场价值的课题。本课题初步确定的论文设计思路基本明确,通过分析Grice的合作原则在国际商务谈判中的运用可以提高国际商务谈判的效率,以及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本课题的研究方法和研究步骤基本合理,难道合适,学生能够在预定时间内完成该课题的设计。 同意该课题开题。 开题报告老师指导意见篇三: 1

学生xx的选题,紧扣专业方向、紧扣现实,做到理论与实践结合、与实习体会结合,有现实意义,有完成选题的能力和条件,其开题报告体现了我院培养高级实用型人才的目标的要求。 且该生对于所开课题进行了较为详尽的调研,参考了许多文献,最后确定的课题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本课题是学生所学专业知识的延续,符合学生专业发展方向,对于提高学生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对于提高学生的研究能力有益。研究方法和研究计划基本合理,难度合适,学生能够在预定时间内完成该课题的设计。 同意该课题开题。 毕业设计开题报告指导教师审核意见: 指导教师审核意见要能反映以下几点: 1.学生开题报告中对选题来源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了解情况; 2.学生开题报告中研究的基本内容、研究的主要问题、研究的方向是否明确; 3.学生开题报告中研究的方法及措施是否可行; 4.学生开题报告中研究工作的步骤、进度安排是否合理,特别要注意学生开题报告中的时间安排与本人下发的任务书规定的时间安排要相呼应; 5.是否同意开题; 2

软件工程硕士论文开题报告最终版

学号:123126 东南大学 全日制研究生学位论文 开题报告及论文工作实施计划 院(系、所)软件学院 学位类别工程硕士 专业领域软件工程 研究生姓名梁姣 指导教师(校内)杨鹏 指导教师(校外)黄海林 开题报告日期2014-9 东南大学研究生院

填表须知 1、论文开题报告由研究生本人向审议小组报告并听取意见后,由研究生本人填写此表。 2、论文开题报告填写完成后,必须经导师审批,通过后方能提交。 3、硕士生应在第三学期内完成此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经研究生秘书在网上审核确认(至少半年)后方可申请答辩。 4、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研究生自留放入本人“研究生档案材料袋”;一份由院(系、所)保存并归入院(系、所)研究生教学档案。 5、学位类别为:工程硕士;建筑学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风景园林硕士;临床医学;公共卫生硕士。 6、本表下载区:https://www.360docs.net/doc/e4664271.html,/down/1.asp。本表电子文档打印时用A4纸张,格式不变,内容较多可以加页。

一、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论文 题目 基于IEEE1588协议的航电以太网时钟同步系统的研究与实现研究 方向 软件工程技术 题目来源国家部委省市企业自选有无合同经费数备注 √ 题目类型理论 研究 应用 研究 工程 技术 跨学科 研究 其他应用研究 一、课题来源、选题依据、课题研究目的、工程应用价值 1.课题来源 本课题来源于中国航天集团第772研究所预研项目,旨在设计和开发基于IEEE1588协议的航电以太网时钟同步系统。 2.选题依据 现代大型飞行器迫切需要采用一种既能够兼顾数据传输,又能够满足高精度时钟同步要求的航电网络。目前在飞行器中采用的新一代航电以太网TTEthernet[1](Time Trigger Ethernet),虽然具备高数据量传输能力,但该以太网中的时钟同步功能还急需研究实现。 IEEE1588协议是用于网络测量和控制系统的精密时钟同步协议,目前在航电以太网中还未得到广泛应用。结合IEEE1588协议的特点和航电以太网的应用需求进行分析,可以发现,IEEE1588协议比较适合航电以太网TTEthernet的应用场景。因为,IEEE1588协议是针对相对本地化的网络而设计的,另外它的高精度时钟同步设计十分符合现有航电以太网的要求。所以,将IEEE1588协议应用于TTEthernet网络,可以为解决航电以太网中急需实现的精密时钟同步问题提供帮助,具有重要的研究意义和实际应用价值。 3.课题研究目的 通过分析航电以太网的实际应用需求和IEEE1588时钟同步协议特点,研究并实现航电以太网上的精确时钟同步系统,解决航电系统不同终端设备之间的时钟同步问题。 4.工程应用价值 一般时间同步协议难以满足航电以太网的高实时性要求,航天772所正在研究基于IEEE1588协议的航电以太网时钟同步系统。该系统具有更高的同步精度,将实际应用于航电以太网TTEthernet中,因此具有重要的工程应用价值。

法学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法学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论人大对法院的个案监督问题 专业:法学 学习中心 xxxxxx 姓名:学号:指导教师: 年月日 论人大对法院的个案监督问题 一、文献综述 人大对司法机关具体案件实施监督,是20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发展起来的一项监督 工作。它最初是由一些地方人大会在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中逐步发展而来的。最早对个 案监督进行地方立法的是辽宁省,以后,各地方人大相继制定了类似的地方性法规或规范 性文件。资料显示,目前我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基本上都有了关于个案监督方面的地 方性法规,甚至在市县一级人大会也制定有个案监督方面的规定。 人大对法院进行个案监督,是人大行使监督权的一种合法正当方式,还是对司法制度 的一种干涉破坏,数年来学术界和实务界一直存在不同意见。??。目前,在关于个案监 督活动和个案监督立法的合法性争论中,主要存在支持和反对两大类观点。支持方认为个 案监督有充分的宪法和法律依据,不妨碍司法机关独立司法权的行使,完全具有合法性。 因此建议通过专门立法,明确其地位,规范其实践。另一类反对方的观点认为个案监督破 坏了法院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而且将在事实上和不同程度上分享司法权,不具备充分的合 法性。也有一些学者从折中的角度看待人大的个案监督虽然并不赞赏这类做法,但仍认为 这是应对当前司法过程中各种问题的一种“没有办法的办法”,因此不能简单地否定,当 务之急是要规范人大个案监督的程序。 公平正义是司法最终的追求目标,如何保证司法公正的实现,是司法制度设置的目的。对此,各国的司法制度不尽相同。笔者认为,在我国,人大作为立法机关对法院行使监督 权是有宪法依据和现实必要的,也是符合我国国情的。然而,人大采取对法院个案监督这 种方式来行使监督权利大于弊,稍有不慎可能会沦为对司法的干涉,不宜过分推广。同时,应当对人大的监督进行立法,从监督的主体、程序、对象和范围等进行规范。因此,笔者 以《论人大对法院的个案监督》为题,从人大监督权的性质、人大对法院个案监督的现状 和争议、个案监督的利弊等方面进行探讨,并就如何规范人大监督制度提出了建议,以期 有助于司法制度和宪政体制的完善。

法律硕士学位论文格式要求

法律硕士学位论文格式要求 法律硕士学位论文格式要求 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除封面、扉页及授权页外,论文内容一般包括中英文摘要和关键词、目录、引言、正文、结语、参考文献和必要的附录、致谢、个人学习简历和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具体格式要求如下: 一、论文封面、扉页及授权页格式 按学校提供的版式及要求。 二、授权页后的题目、摘要、关键词页格式 题目居中,二号黑体字;有副标题的,另起行用破折号引出,小4号黑体字。摘要应直接将文章的主要论点、观点用简练的文字表述出来,避免使用笼统、概括性表述;摘要中不应出现“本文……”“笔者认为,……”“我们认为”之类的表述,字数800字左右;关键词3——5个。摘要与关键词间空一行。 题目、摘要、关键词译成英文,另起一页。字体、字号见示例。 示例: 论文题目 (三号,黑体,居中)

摘# #要 (三号,黑体,居中) 摘要正文(小四,宋体)。 关键词: XXXX;XXXX;XXXX (3-5个主题词)(小四,黑体) Thesis Title (三号,黑体,居中) Abstract (三号,黑体,居中) Keywords: XXXX;XXXX;XXXX (3-5个主题词)(小四,黑体) 英文摘要必须用第三人称,最好采用现在时态编写。大约为1000-1500个单词。 英文关键词与中文关键词一一对应。 三、目录格式 目录标题序号采用一、(一)(也可再用下级序号1),并用……………符号引出正文中对应的页码。另起一页。 示例: 目###录 (三号,黑体,居中) 前言(四号,宋体) (1) 一 xxxxx(四号,宋体) (一) xxxxx(小四,宋体)………………………………………………………………

博士开题报告导师评语.doc

博士开题报告导师评语 学位论文质量是评价教育硕士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而论文选题又是教育硕士学位论文撰写的首要环节,是直接影响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一环;下面是有博士开题报告导师评语,欢迎参阅。 博士开题报告导师评语 1、本文以官员问责制为题进行研究,能为解决我国官员问责制存在的问题提供参考和借鉴作用。在全文结构中,首先对官员问责制的现实意义进行了分析,然后再对我国官员问责制 2、以***为题进行研究。能为解决***-的问题提供参考和借鉴作用。在全文结构中,首先要调整基本概念提出问题,然后在对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最后为**提出有效的建议。全文体现专业特色要求,部分与本分之间衔接的比较紧密,真正属于自己创新的内容还不是很多。总体上达到毕业论文要求。 3、全文以***为题。重点探讨出***的问题,然后针对问题提出有效的建议。全文结构符合要求,逻辑思路清晰,论据较充分,观点表达准确,语言流畅,论证方法教合理。参考的资料与主题结合紧密。 4、的困境进行深入的分析,最后提出化解困境的有效建议。全文体现专业特色要求,符合行政管理专业培养要求,参考的文献资料符合论文观点与主题的需要,实践论证还不够,但,

真正属于自己创新的内容还不是很多。总体上达到毕业论文要求。 5、论文思路清晰,语句通顺。能很好的调查***-存在的问题。作者对于论文内容有一定的了解和熟悉。思路清晰,层次清晰,逻辑结构合理。观点表达准确。研究原理采用恰当。在论证过程中能有效的将专业原理与要研究的主题结合起来。个别地方论证的观点不是很明确,总体上达到毕业论文要求。 6、本文以官员问责制为题进行研究,能为解决我国官员问责制存在的问题提供参考和借鉴作用。在全文结构中,首先对官员问责制的基本原理问题进行了分析,然后再对我国官员问责制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最后为解决前面的问题提出有效的建议。全文体现专业特色要求,部分与本分之间衔接的比较紧密,真正属于自己创新的内容还不是很多。总体上达到毕业论文要求。 7、论文评语——优:论文选题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能够达到综合训练目标,题目有较高难度,工作量大。选题具有较高的学术研究(参考)价值(较大的实践指导意义)。该生查阅文献资料能力强,能全面收集关于考试系统的资料,写作过程中能综合运用考试系统知识,全面分析考试系统问题,综合运用知识能力强。文章篇幅完全符合学院规定,内容完整,层次结构安排科学,主要观点突出,逻辑关系清楚,有一定的个人见解。文题完全相符,论点突出,论述紧扣主题。语言表达流畅,格式完全符合规

内蒙古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正文格式

内蒙古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正文格式 浅析藏传佛教在蒙古地区盛行之原由 一、选题依据 (一)研究意义 蒙古族是一个特别注重宗教信仰的民族。这与蒙古族的文化传统有关,蒙古族从他诞生起,就与宗教相伴而生,因此特别注重在其游牧文化中注入宗教信仰的因素。 蒙古族原始的信仰是萨满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游牧生活中,以“万物有灵”为基础的萨满教得到了衍生的土壤,世代流传。一般认为萨满教是氏族的多神崇拜,内容包括对祖先神灵的崇拜,对天地自然现象的崇拜等。1216年成吉思汗建立大蒙古国之后,其领土范围不仅仅局限于蒙古高原。随着领土的扩张,不同地区不同民族的百姓均归顺于大蒙古国,这也就促成了不同文化不同宗教之间的碰撞与融合。大蒙古国时期,成吉思汗对不同的宗教采取“要尊重一切宗教,并一律免除种种教职人员的赋役和捐税,且不得厚此薄彼”的态度,百姓有宗教信仰的自由。藏传佛教就是昔日诸多宗教中的一支,由于佛教有经书教义,有统一的组织和固定的寺庙,有利于广泛传播和发展。在传播扩张的过程中,吸收了原始宗教萨满教的某些内容和仪式,尤其“好生”、“杀戒”等宗教观念,顺应了蒙古族的习惯心理和宗教意识。到了元朝忽必烈汗执政时期,佛教开始得到皇室的推崇,成为了

国教,喇嘛教主被封为国师,分管宣政院,管理吐番地区。据《元史·释老传》记载,“帝师之命与诏并行于西土”。他所实施的政教并行、宗教入政政策有效地实现了对人的政治统治与信仰控制,实现了对不同民族的管理。自元世祖忽必烈以后,元朝历代皇帝对帝师都给予尊崇地位并给予优厚的赏赐。元朝统治者实行政权与教权二者分立制度,二者各有自己的组织机构与各级官员,但奉行的仍然是政教并行,皇权至上的治国、立法思想,其实行政教并行的目的“以佛治心,以法治国”,以佛教来教化心灵,以法律来治理国家。 北元时期,《俺答汗法典·序言》阐明政教并行政策的目的是“引导众生坚信利乐,趋向善道”,并提出要把政、教两法“铭记于心”。后来俺答汗恭请三世达赖喇嘛索南嘉措立喇嘛教为北元的国教,取消了萨满教,最终导致蒙古族宗教信仰从萨满教转移到了喇嘛教,并彻底实现了政教并行的治国思想。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国内外的学者对于蒙古族宗教文化的研究和蒙古族法文化的研究成果是有目共睹的。也有不少学者把研究的焦点放在了法律与宗教间相互作用上,要么从宗教对法律的影响方面进行研究,从史书中搜整归纳古代某一法典籍中所记载的具有宗教内容的法令,分析该时期宗教文化何以被上升到法律层面的各种原因;要么从掌权者对宗教的规制与法令政策方面选题立论,论证某一朝代关于宗教政策的功过得失。

法学毕业论文开题报告的写法

法学毕业论文开题报告的写法 很多同学经常咨询我们:开题报告怎么写?借此机会,我们和同学们谈一下开题报告的写作方法和技巧,首先,我们看看开题报告包括哪些部分。由于各大高校下发的开题报告模板格式不一,因此,开题报告包含哪些部分也没有统一的标准。但是一般而言,以下几个部分是必需的。 开题报告的作用是表明你写作的主题、论述的主要内容、引用的材料等,以获得导师的认可。如果你的导师不认可你的开题报告,那比较麻烦,可能要反复修改,甚至要重新选题。所以,开题报告一定要一次搞定,以此获得老师对论文良好的印象。 第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第二、国内外研究状况 第三、论文的主要内容及提纲 第四、文献综述 第五、工作方案及进度安排

第六、所遇到的困难及解决方法 第七、参考文献 以上七个部分是一个完整的开题报告所必须具备的内容,但是各大高校教务处下发的开题报告并不必然包含上述几个部分。例如,有的学校需要学生单独提供文献综述,有的学校需要学生将文献综述置于开题报告之内,因此同学们必须严格按照学校下发的开题报告模板进行写作。 下面,我们简要谈一下开题报告各部分的要点。 第一部分:研究背景及意义。 这部分其实要表明的是你为什么要选这个题目,以及你选这个题目的意义在什么地方。所谓的研究背景,就是你的选题目前在学术界处于什么样的地位,其社会背景是什么;所谓的选题意义是,你的选题对学术研究会产生什么样的实际意义,对社会发展产生什么样的积极效果。这两点必须明确,否则导师会觉得你的选题毫无意义,并且遭致不必要的麻烦。 第二部分:国内外研究状况。

笔者认为,对于一个开题报告来说,国内外研究状况是应该要提及的,但是高校不可拘泥于此。有些同学写的是中国特有的制度,因此在这一部分的写作上遇到了不少困难。例如,我们曾经碰到某学生,写的是死刑复核制度,但是国外有死刑复核制度吗?没有。还有一个学生写的是城管制度,但是国外有城管吗?似乎也没有。目前的趋势是,高校在这一部分的要求过于僵化,缺少灵活性。笔者只见到一个高校说,这一部分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自由填写,参照实际情况来确定, 开题报告 不过我给同学们的建议是,如果学校对这个方面要求比较严格,那么你就按照学校的要求来办,没有必要和老师争执。具体写法是,先国外,后国内,必须条例清晰,内容丰富。 第三部分:论文的主要内容及提纲。 这是开题报告的核心部分。具体写作方法是,分每一部分,简明扼要地表达你的写作思路,在写完内容后,再付上一份写到三级目录的提纲。根据我们的经验,这样的写法老师比较满意。请看下面的格式: 本文的写作分四个部分:

法律硕士论文格式

法律硕士论文格式 一份完整的毕业论文(设计)一般应该包括下列内容: (一) 封面(二) 目录 (三) 中、英文摘要及关键词 (四) 正文 (五) 参考文献(六) 致谢(七) 附录现分述如下: (一) 封面封面应包括题目、学生姓名与专业班级、指导教师姓名、(设论文计) 完成时间等内容。题目应力求简短、精确、有概括性,直接反映毕业论文 (设计)的中心内容和学科特点。题长一般不超过 20 个汉字,如确有必要,可用副标题作补充。 (二)目录毕业论文(设计)必须按其结构顺序编写目录,要求层次分明,体现文章展开的步骤和作者思路。目录格式是论文的结构层次,反映作者的逻辑思维能力,所用格式应全文统一,每一层次下的正文必须另起一行。目录独立成页,工程设计、研究类毕业论文(设计)的目录,以章、节、目来编排,将章、节依次顶格书写,在其同行的右侧顶格注上页码。 (三) 中、英文摘要及关键词摘要一般不分段,不用图表,以精炼的文字对毕业论文(设计)的内容、观点、方法、成果和结论进行高度概括,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自成一篇短文,具有报导作用。摘要中对作者所做工作的评价应客观,不要使用带有渲染、夸张作用的词藻。中文摘要以 350 字为宜,置于前页。外文摘要与中文摘要对应,紧接其后。关键词(也叫主题词),是反映毕业论文(设计)内

容主题的词或词组,一般3~5 个。中、英文关键词放在相应摘要之后,关键词之间用逗号分开。 (四) 正文正文包括绪论、本论、结论、参考文献和致谢。 1、绪论(即概述或引言或前言等)绪论是毕业论文(设计)的开头,应阐述课题的来源、要求、意义、完成任务的条件,将采取的对策、手段、步骤及须达到的目标。如果是一个大课题的子课题,应阐述该大课题的全貌及本子课题的具体任务。 2、本论本论是正文的主体,包括文献资料的综述,该课题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方案的论证与比较,结构设计,参数计算,经济分析,安全环保,有关问题的讨论和采取的措施等。对于实验研究类、新原理新方法研究类论文,结果讨论是全文的核心。在撰写时,对于必要而充分的实验数据,误差分析,各种现象及产生现象的原因的分析,分析和推理结论的由来都应做出交待,并指出所得结论的前提和使用条件。运用图表反映研究结果,可作为有效表达方式。 3、结论(或结果讨论)结论集中反映毕业论文(设计)的特点、研究结果和理论见解,撰写时要简明扼要,措辞严密,留有余地。结论主要反映当事人的工作成绩,属于他人的已有结论应当少提。要实事求是,切忌言过其实。 (五)参考文献毕业论文(设计)须在论文的最后列出参考文献。参考文献的列写必须严格按照毕业论文(设计)中引用的先后顺序依次列写。参考文献的列写格式,详见毕业论文(设计)的形式要求与书写规范。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指导老师评语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指导老师评语 论文选题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能够达到综合训练目标,题目有较高难度,工作量大。选题具有较高的学术研究(参考)价值(较大的实践指导意义)。该生查阅文献资料能力强,以下内容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指导老师评语,欢迎参考!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指导老师评语1、论文选题比较适当,观点正确,但缺少独创性的思想,论证内容比较充分,但缺乏论证深度。英语表达比较通顺,但存在少量语法错误。论文格式符合规范要求。 2、论文选题缺乏新意,论证不够充分,具体例证较少,老生常谈的内容偏多,引用他人观点的比例偏大。英语表达基本达意,但存在较多的语法错误。论文格式基本符合要求。 3、选题不适当;观点不正确;语法错误过多;抄袭现象严重;论文格式不符合规范要求;没有按时间要求完成论文。 4、论文选题有新意,有实际应用价值,论文有自己独到的观点,能够反映出学生的创造性劳动,结构安排合理,论证充分、透彻,有足够的理论和实例支撑,英语语言表达顺畅、得体,没有语法错误,论文格式符合规范要求。

5、本论文选题有很强的应用价值,文献材料收集详实,综合运用了所学知识解决问题,所得书记合理,结论正确,有创新见解。另外论文格式正确,书写规范,条理清晰,语言流畅。 6、该论文的文献调研全面系统,立题指导思想明确,实验设计合理可行,能够按照实验计划进行,并达到预期效果。 7、论文撰写思路清晰,语言流畅简练,层次清晰,逻辑性较强,用词准确,各种数据、图表齐备、规范,文献引用正确,科学性较强。表明该学生具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和科研能力。 8、该论文选题正确,结构合理,内容丰富,数据资料充分,分析方法先进,写作进度安排合理,结论和建议具有区域现实意义,建议推荐为校级优秀毕业论文. 9、论文选题适当,有一定的独立见解,论证充分,占有资料广泛,但理论和实例支撑不够。英语语言表达基本顺畅,仅存在个别语法错误,论文格式符合规范要求。 10、该论文选题较为新颖,视角较为独特,体现了一定的人力资源管理理论的扎实功底,特别是文章能够结合相关的案例对课题进行论证分析,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经过对

法律硕士研究生毕业开题报告写作规范.doc

2017法律硕士研究生毕业开题报告写作规范 下面是某大学的具体要求,根据我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现就法律硕士研究生毕业内容和开题程序作出如下规定: 一、开题报告的性质 法律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是我校法律硕士研究生在全部课程结束后,由导师指导,在阅读文献和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基础上,对拟撰写学位的题目向有关导师组作出的选题性论证报告。 开题报告是法律硕士研究生教学与学位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发挥导师和导师组对毕业的指导作用,确保法律硕士研究生质量的重要步骤;也是所有法律硕士研究生进入毕业写作和环节的必需程序。 法律硕士研究生未经开题报告或者开题报告未获通过,则不能进入毕业写作和答辩阶段,亦即不能获取学位证书。 二、开题报告的内容和要求 开题报告应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并根据拟写的类型(专题研究、调查报告或者案例分析报告)进行具体设计。 开题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 1、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2、选题在国内外研究的现状及你个人的新见解; 3、的结构、基本框架、主要论点、论据和研究方法等; 4、参考资料(书目、文章和其他素材)及其来源; 5、进度安排、操作方式; 6、需要特别向导师组请教的问题。 开题报告应以书面(打印)方式向导师和导师组提供,字数不少于2字。 三、开题报告的程序 法律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开题,一般安排在第三学期末进行。 开题由导师组组长主持,全体导师组成员和有关研究生参加。 开题程序为:(1)开题人汇报自己的选题情况,重点介绍题目、选题意义、结构、研究思路、研究方法等内容;(2)导师组对选题及论证提出问题和意见;(3)指导教师发表意见。开题报告会应有记录。 四、开题报告的审核 通过以上程序,如果导师组半数以上成员认为选题适当、设计可行,应当

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学位论文标准 (1)

重庆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学位论文标准 经法学院分委员会2011年5月25日通过 重庆大学在职法律硕士、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学位论文,适用本标准。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以下简称学位论文)是法律硕士研究生毕业时,为申请相应学位而提交供评审、答辩的学术论文,是检验其学习效果,考察其学习能力,科研能力及学术论文写作能力的重要标准之一。 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和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取得法律硕士学位,必须撰写学位论文。 (一)论文选题 学位论文选题应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论文内容要能够反映学生运用所学理论知识综合解决法律实践问题的能力。选题在学术上应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价值,主题鲜明具体,避免过大过泛,且题目设计合理。 (二)论文类型与总体要求 学位论文应以法律实务研究为主要内容,成果类型分为:基础性理论研究、应用研究、案例分析、调研报告等。 总体要求: 1. 学位论文写作应符合基本的学术规范。 2.论文应当对国内同类选题的研究现状进行梳理和归纳,说明选

题目前存在的争议焦点与未解决的问题。 3.论文写作合乎逻辑、分析深入、论证合理。 4.论文的论证应有充分的依据,参考文献不少于20篇。 5.论文语言精练,符合汉语写作规范和字数要求。 6. 学位论文写作规范、印制规格,按照学校的统一规定办理。 (三)各论文类型的具体要求 【论文类型】基础性理论研究(正文字数不少于2万字) 【内容要求】 1.选题:论文选题必须符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所确定的培养目标;论题本身属于法律的或关于法律的,而不是法律以外其他学科专业领域的。 论文的选题可以不受法学学科门类(如法学二级学科)划分的限制;选题有意义并且题目设计适当,具有合理性。 2.研究内容:针对选题查阅国内外文献资料,掌握该选题的学术研究前沿,研究动态和发展趋势,对拟解决的问题进行理论分析,观点论证。研究工作具有一定的难度及工作量。 3.研究方法:综合运用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对论文选题进行分析研究,可以围绕某一法律的或法学上的专门问题,运用不同学科的理论和方法进行交叉或综合的研究。 4.研究成果: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指导意义,成果应体现作者的新观点、新思想或者新见解。

法律硕士论文选题参考

刑法方向 1.“民间高利贷”的刑法定性 2.社区矫正制度研究 3.我国罚金刑制度探讨 4.银行卡犯罪问题研究 5.死刑正当程序研究 6.死刑与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7.老年人刑事责任的立法完善 8.虚拟财产犯罪研究 9.管制刑的理论思考与制度完善 10.非犯罪化研究 11.刑法中生命权承诺问题研究 12.道德责任刑事化的探讨——试讨论中国能否设立“见危不救罪” 13.论被害人过错对量刑的影响 14.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构建研究 15.行刑社会化问题研究 16.流动人口犯罪研究 17.论刑罚目的与综合治理(刑罚有效性研究) 18.网络犯罪及其刑法规制 19.论虚假破产罪 20.无被害人非犯罪化研究 21.竞技体育领域内的犯罪研究 22.知识产权的刑法保护研究 刑事诉讼法方向 1.对“赔钱减刑”制度的理性思考 2.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若干问题研究 3.对沉默权制度的思考 4.亲亲相隐何去何从?——关于证人拒绝作证特权 5.刑讯逼供问题的原因及其对策分析 6.论辩护律师调查取证权的保障 7.刑事辩护难的原因及对策探析 8.刑事审判方式改革与人权保障问题研究 知识产权法方向 1.论自主创新与知识产权的关系 2.论知识产权法之利益平衡机制 3.论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中的公共利益取向

4.论我国知识产权法律文化的建设 5.论我国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的完善 6.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保护 7.论“后奥运时代”的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 8.论网络环境下的影视作品著作权保护 9.论传媒技术对版权法律制度的影响及应对 10.论音乐作品著作权法律保护:以KTV和背景音乐为视角 11.论美术作品著作权与载体原件所有权之冲突及协调 12.论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法律保护:以微软黑屏事件为视角 13.论第三次专利法修改对促进我国自主创新的意义 14.论专利新颖性的判断 15.确认不侵权之诉研究 16.论专利侵权的认定 17.论我国驰名商标司法认定制度的完善 18.论商标的显著识别性之判断 19.设权抑或确权:商标注册核准程序的法律性质探析 20.论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 21.论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知识产权的附加保护 22.论知识产权滥用行为的法律规制 23.论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 24.P2P网络服务商的知识产权法律责任研究 25.TRIPS协定中的刑罚措施研究——兼论我国知识产权犯罪刑罚措施的立法完善 26.论我国现阶段自主创新的路径选择 27.论知识产权法的伦理性 28.公益性数字图书馆的版权问题研究 29.论孤儿作品的法律保护 30.论我国专利侵权纠纷解决机制的完善:以台湾地区的智慧财产法院为视角 民法总论方向 1.论市民社会与民法 2.论公民私权观念的确立 3.论民间习惯与民法 4.论中国基层民事司法的现状:以《法官老张轶事》为视角 5.论公民私权的法律保护:以赵作海案为视角 6.论我国私法文化的建设 7.论平等原则及其在民法中的体现 8.论诚实信用原则及其在民法中的体现 9.论公序良俗原则及其在民法中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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