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间市场简介

银行间市场简介
银行间市场简介

一、中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主要业务类型

1.债券及票据业务

2.拆借业务

3.贷款转让业务

4.外汇业务

5.衍生产品业务

二、中国银行间同业市场参与者

1.主管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

2.中介服务机构——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3.结算、清算及证券托管机构——中国人民银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三、银行间市场业务风险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也恰恰是管理中最容易忽视的风险。实际工作中往往认为,我们的交易对手是银行、保险、券商、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加之市场是公开的,所以信用风险较小,但实质不然。

随着近年银行间市场业务的高速发展和2009 年保增长的宏观背景下,创新投资类和风险较大的产品不断涌现,加之我国信用评级和信息披露的不完善,普遍存在信用等级高估和信息不对称现象,因此信用风险不断加大。

诸如,2009年大量发行的城投债、交投债、水投债等都带有明显的地方政府融资色彩,由于有政府潜在信用担保,加之收益率客观,市场上大受欢迎。今年宏观调控下,国务院要求清理地方政府债,这引起了市场对城投债的极大关注。5 月6 日,作为债市一级托管人的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表示,暂停“2009岳城建债”估值,更引起了业内震动。另外上海福禧短融也是信用风险的很好例证,给投资者带来了不可估量的损失。

2.利率风险

指对利率变化趋势判断失误,在交易完成后,利率的波动导致资金成本的增加或债券价格的损失。

利率风险也是目前市场上最重要、最复杂的风险。实际工作中往往受短期逐利的驱动,不顾利率风险大量投资长期债券,随意放大债券久期。

另外,实际工作中往往为取得分销手续费收入而在一级市场大量认购新券,但当一、二市场出现利率倒挂现象时,导致无法分销出去或直接面临利率损失。

3.流动性风险

指金融买卖的流动性或现金流与资金需要不匹配。一种是情况是买入的债券不能及时变现或不能按正常的市场价格交易变现;另一种情况是不能满足支出的需求而导致违约或发生财务损失的可能性,如采取杠杆形式扩大倍数做债券业务的交易单位,在市场资金紧张时可能无法融入资金而发生违约或被迫处理债券造成实际的损失。

4.操作风险。

指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失效,使工作人员越权操作或交易失误导致的损失。或为未经有效审批擅自从事不允许或高风险所造成的损失,或为业务交易员在电子交易系统上操作的失误,或为交易成员在交易过程中违反内部操作规程所造成的损失等等。

债券市场

一、 债券市场包括三个部分

二、 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种类

按发行主体分:

按付息方式分:

1. 零息票债券——指债券合约未规定利息支付的债券。这类债券通常以低于面值的价格发行和交易,投资者通过以债券面值的折扣价买入来获利。

2. 附息债券——是指在债券券面上附有息票的债券,或是按照债券票面载明的利率及支付方式支付利息的

债券。

3.息票累积债权——和附息债权类似,规定了票面利率,但是只有在债券到期时债券持有人才能一次性获

得本息,债券的存续期内不进行利息支付。

按利率是否固定分:

1.固定利率债券——固定利率债券具有固定利息率和固定的偿还期,是一种比较传统的债券。这种债券在

市场利率相对稳定的情况下比较流行,但在利率急剧变化时风险较大。

2.浮动利率债券——浮动利率债券是根据市场利率定期调整的中、长期债券。利率按标准利率(同业拆放

利率或银行优惠利率)加减一定利率基点确定。浮动利率债券有利于投资人防范利率风险。

三、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类型

四、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程序

参与者利用交易系统进行债券交易。债券交易采用询价交易方式。包括自主报价、格式化询价、确认成交三个交易步骤。

1.自主报价

1.1.参与者的自主报价分为两类:公开报价和对话报价。

●公开报价是指参与者为表明自身交易意向而面向市场作出的、不可直接确认成交的报价。

●对话报价是指参与者为达成交易而直接向交易对手方作出的、对手方确认即可成交的报价。

1.2.公开报价分为单边报价和双边报价两类。

●单边报价是指参与者为表明自身对资金或债券的供给或需求而面向市场作出的公开报价。

●双边报价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展双边报价业务的参与者在进行现

券买卖公开报价时,在中国人民银行核定的债券买卖价差范围内连续报出该券种的买卖实价,

并可同时报出该券种的买卖数量、清算速度等交易要素。进行双边报价的参与者有义务在报

价或合理范围内与对手方达成交易。

2.格式化询价

2.1.格式化询价是指参与者必须按照交易系统规定的格式内容填报自己的交易意向。未按规定所作的

报价为无效报价。

2.2.确认成交须经过“对话报价——确认”的过程,即一方发送的对话报价,由对手方确认后成交,

交易系统及时反馈成交。

2.3.交易成交前,进入对话报价的双方可在规定的次数内轮替向对手方报价。超过规定的次数仍未成

交的对话,须进入另一次询价过程。

2.4.参与者在确认交易成交前可对报价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交易一经确认成交,则参与者不得擅自

进行修改或撤销。

3.确认成交

3.1.债券交易成交确认后,由成交双方根据交易系统的成交回报各自打印成交通知单,并据此办理资

金清算和债券结算。

3.2.债券买卖成交通知单的内容包括:成交日期、成交编号、交易员代码、交易双方名称及交易方向、

债券种类、债券代码、成交价格、应计利息、结算价格、券面总额、成交金额、结算金额、应计

利息总额、清算日、结算方式、对手方人民币资金账户户名、开户行、帐号、债券托管账号、手

续费等。

3.3.债券回购成交通知单的内容包括:成交日期、成交编号、交易员代码、交易双方名称及交易方向、

债券种类、债券代码、回购利率、回购期限、券面总额、折算比例、成交金额、到期划款金额、

首次结算方式、到期结算方式、首次划付日、到期划付日、对手方人民币资金账户户名、开户行、

帐号、债券托管账号、手续费等。

3.4.债券买卖成交通知单是确认债券买卖交易确立的合同文件。债券回购成交通知单与参与者签署的

《银行间债券回购主协议》是确认债券回购交易确立的合同文件。若参与者对成交通知单的内容

有疑问或歧义,则以交易系统的成交记录为准。

4.债券结算和资金清算

4.1.债券结算和资金清算的时间采用“T+0”或“T+1”的方式,参与者双方自行决定债券结算和资

金清算的时间。

4.2.银行间债券交易中“T+0”指参与者于债券交易成交日进行债券结算和资金清算:“T+1”指参

与者于债券交易成交日之后的第一个营业日进行债券结算和资金清算。

4.3.债券交易的债券结算和资金清算必须在同一日进行。债券结算按《银行间债券交易结算规则》(试

行)办理,资金清算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办理。

同业拆借市场

金融机构之间进行资金拆借活动形成的市场则被称为同业拆借市场,简称拆借市场。

同业拆借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及经法人授权的非法人金融机构、分支机构之间进行的短期资金融通的行为,目的在于调剂头寸和临时资金余缺。

一、同业拆借市场的特点

1.融通资金的期限一般比较短。

2.参与拆借的机构基本上是在中央银行开立存款帐户,交易资金主要是该帐户上的多余资金。

3.同业拆借资金主要用于短期、临时性需要。

4.同业拆借基本上是信用拆借。同业拆借可以使商业银行在不用保持大量超额准备金的前提下,就能满

足存款支付的需要。

二、市场主体

1.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尤其是大的商业银行是主要资金的需求者和供给者。它们的资产和负债的规模比较大,所需缴存的存款准备金较多,所需的资产流动性及制度的准备金也较多。为了及时弥补资金头寸和流动性不足,需要通过同业拆借市场临时拆入资金。同时,由于同业拆借市场期限较短,风险相对较小,许多大的商业银行也愿意把短期闲置的资金投放在该市场,借以保持资产的流动性和盈利性。更重要的因素是,同业拆借市场上交易量大,一般不要求抵押和担保,信誉极为重要,大的商业银行实力雄厚,信誉高,也容易获得资金融通。

2.非银行金融机构

另外,一些实力相对较弱的地方中小银行、证券公司以及境外银行在境内的分支机构等也把同业拆借市场作为短期资金运用的经常性场所,努力通过在这一市场的安全运作,提高资产质量,增加利息收入,降低经营风险。它们虽然有时也进行资金拆入的业务,但更多的时候它们担任了资金供给者的角色。这与它们实力小,经营上谨慎小心是有很大关系的,因为它们往往保持较多的超额存款准备金,资金头寸也比较宽余。

3.市场中介

在国外同业拆借市场上的交易即可以直接联系交易,也可以通过市场中介人。同业拆借市场的中介人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专门充实拆借市场中介业务的专业性机构,如日本的短资公司,另一类是非专门充实拆借市场中介业务的兼营机构。这些中介机构在有的国家成为融资公司,有的成为拆借经纪商或经营商。兼营的拆借中介机构,多由大的商业银行承担,因为这些大的商业银行在市场上资信好、信誉高。

4.交易中心

在我国,位于上海外滩外汇交易中心的中国同业拆借中心就是我国同业拆借的固定交易场所。

5.中央银行与金融监管机构

中央银行与金融监管机构也是同业拆借市场的重要参与者。同业拆借市场是中央银行货币政策重要的市场传导环节。由于同业拆借市场在货币市场中的基础作用,同业拆借市场也是各国金融监管部门的重要监管对象。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在我国同业拆借市场上分别发挥着中央银行与金融监管部门的角色。

三、业务类型

1.头寸拆借

银行在经营过程中常出现短暂的资金时间差和空间差,出现有的银行收大于支(多头寸),有的银行

支大于出的情况(少头寸)的情况。多头寸的银行通过头寸拆借借出多余资金生息,少头寸的银行通过头寸拆借借入资金补足差额。

2.同业借贷

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因为临时性和季节性的资金短缺而相互融通调剂,以利业务经营,这就产生了同业借贷。对借入行来说,同业借贷是其扩大资金来源,增加贷款能力以取得更多受益的又一资金来源。

对贷出银行来讲,同业借贷是其投放部分闲置资金的手段,可以增强其资产的流动性和收益。同业借贷因其借贷资金额较大,属于金融机构之间的批发业务。

同业借贷与头寸拆借之间的最大区别在于融通资金的用途。同业借贷是调剂临时性、季节性的业务经营资金短缺;头寸拆借则是为了轧平票据交换头寸、补足存款准备金和减少超额准备而进行的短期资金融通。

四、支付工具

1.本票。

即由出票人自己签发,约定自己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凭证。它是同业拆借市场最常用的支付工具之一。本票计算方式是:由资金短缺银行开出本票,凭本票向资金盈余银行拆借。盈余银行接到本票后,将中央银行的资金支付凭证交换给资金拆入行,以抵补其当日所缺头寸。这种由拆出行交换给拆入行的中央银行支付凭证,通称为“今日货币”。

2.支票。

是同城结算的一种凭证,也是同业拆借市场最通用的支付工具之一。拆入行开出本银行的支票,到次日才能交换抵补所缺头寸,故支票也成为“明日货币”。

3.承兑汇票。

即经过办理承兑手续的汇票,由借入行按规定要求开具承兑汇票交拆出行,凭票办理拆借款项,到期后拆出行凭票收回款项。

4.同业债券。

这是拆入单位向拆出单位发行的一种债券,主要是用于拆借期限超过四个月和资金额较大的拆借。同业债券可在金融机构之间相互转让。

5.转贴现。

是银行同业之间融资的一种方式。在拆借市场上,银行贴现商业票据后,如头寸短缺,也可将贴现票据转给其他银行再贴现,以抵补其短缺头寸。

6.资金拆借。

是横向资金融通通常使用的一种支付凭证。由拆入方同拆出方商妥后,拆出方出具加盖公章和行长章的“资金拆借借据”给资金拆出方,经拆出方核对无误后,将该借据的三、四联加盖印章后给拆出方,同时划拨资金。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意向承销类会员 (银行类)市场

附件二: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意向承销类会员 (银行类)市场评价相关材料说明 一、材料内容 1、参与市场评价说明书; 说明书需包括以下内容: (1)参与市场评价的意愿; (2)机构基本情况简介; (3)最近三年无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的说明。 如有《评价规则》第十五条规定相关情形,不得参与市场评价。 2、2010年度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金融许可证》复印件; 4、2009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 5、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操作规程、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 应包括以下内容: (1)上述三个制度文体(应为本单位发布实施的制度); (2)上述三个制度说明,要求简单扼要、清晰明了。 6、从事债券承销业务部门设置、负责人及业务人员简历; 应包括以下内容: (1)本机构组织架构图及相关说明; (2)债券承销业务部门设置情况介绍,包括成立时间、承销队伍规模、债券承销业务部门在本机构的地位和作用、债券承

销业务开展情况等; (3)从事债券承销业务相关人员汇总表(模板见附件1) (4)从事债券承销业务相关人员工作简历(模板见附件2)。 7、2010年度银行间债券市场一级市场、二级市场业务开展情况介绍; 应包括以下内容: (1)一级市场情况介绍应包括2010年度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一级市场上承销发行的相关业绩情况,如承销发行金额、只数及相关排名等。 (2)二级市场情况介绍应包括2010年度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二级市场上交易的相关业绩情况,如交易结算金额及相关排名等。 8、市场评价信息表(见附件3); 9、交易商协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材料格式 参与市场评价的会员应当按照上述材料顺序将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发送到交易商协会秘书处。 (一)电子材料 1、审计报告电子版可只提供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从事债券承销业务相关人员汇总表应按照EXCEL格式,其他可按照Word或PDF格式提供。 2、邮件标题为“XXX单位参与市场评价材料”; 3、所有材料以附件形式打包发送,每项材料的文件名称和标题一致,如“XXX单位材料一:参与意向承销类会员市场评价说明书”。 (二)纸质材料 1、将材料按照顺序逐份装订; 2、每份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管理办法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管理办法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管理办法 为促进债券市场发展,扩大直接融资比重,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管理办法》,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颁布单位:中国人民银行 文号: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6]第2号 颁布时间:2016-02-14 实施时间:2016-02-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债券市场发展,扩大直接融资比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登记托管结算管理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令〔2009〕第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 (以下简称柜台业务)是指金融机构通过其营业网点、电子渠道等方式为投资者开立债券账户、分销债券、开展债券交易提供服务,并相应办理债券托管与结算、质押登记、代理本息兑付、提供查询等。

第三条金融机构开办柜台业务应当遵循诚实守信原则,充分揭示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得利用非公开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与发行人或者投资者串通进行利益输送或者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章柜台业务开办机构 第四条开办柜台业务的金融机构 (以下简称开办机构)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一)是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活跃的做市商或者结算代理人; (二)具备安全、稳定的柜台业务计算机处理系统并已接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 (以下简称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 (三)具有健全的柜台业务管理制度、风险防范机制、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及会计核算办法等; (四)有专门负责柜台交易的业务部门和合格专职人员; (五)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第五条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应当于柜台业务开办之日起1个月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备案,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柜台业务开办方案和系统实施方案; (二)负责柜台业务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

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

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反思与重构 次贷危机以来,美国抵押债券市场、股票市场和货币市场经历了巨幅振荡。金融市场此起彼伏的波动、接踵而至的损失事件,使得人们对长期以来奉为圭臬的市场风险管理理论和技术方法的有效性提出质疑。市场风险的直观表现是波动性。但波动性只是现象,仅仅关注波动性,并不能真正抓住市场风险的本质。这次金融危机给了人们很多鲜活的教训,也促使大家透过波动性的表象,对市场风险的内生动因和驱动因素进行更深入的思考,并对传统市场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方法进行反思和重构。 对市场风险的再认识 一直以来,人们认为市场风险就是波动性风险,即因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不利变化,导致银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这个观点被业内广泛接受。既然市场波动是风险的主要来源,那么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则是引发波动的风险驱动因子。基于这个认识,金融机构普遍采取以风险价值(VAR)、多层次限额体系为核心构筑市场风险管理体系框架。但是,从次贷危机到欧洲主权债务危机,从巴林银行、法兴银行到瑞银集团的交易亏损事件,都从不同侧面暴露了上述市场风险管理模式的局限性。这种局限性导致传统市场风险管理的理论和方法在应对现实风险时往往力不从心(于是往往将其归咎于“市场异常波动”)。 随着20世纪以来金融的不断深化,全球金融市场和金融体系运行日趋精细复杂,市场风险的形态、结构和内在特征都发生了很大变化,突出表现在以下方面。 交易对手风险日渐成为市场风险的重要驱动因子美国次贷危机发展、蔓延过程中的一个关键阶段,就是信贷市场紧缩,市场收益率大幅上扬。利率大幅上行的背后,驱动力量实际上是交易对手风险。Libor-OIS息差代表了剥离无风险收益率变动后的风险预测水平,透过这个指标可以直观考察银行间市场流动性压力和交易对手风险的影响。事实上,这个指标一定程度上成为危机发展演变和风险程度的风向标。具体来说,Libor减去OIS(隔夜指数掉期,Overnight Indexed Swaps)后,可剔除拆借市场中市场预期效应对市场利率走势的影响,从而得到交易对手风险和流动性因素对Libor的实际影响。即:Libor-OIS息差=交易对手风险补偿+市场流动性风险要求+其他(交易成本的差异)。 在其他因素变化不大的情况下,Libor-OIS息差扩大主要是由于交易对手违约风险的增大,导致放款银行要求收取较高的利息以补偿交易对手违约风险。对金融危机中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可以发现,市场风险上升背后的驱动力量主要是交易对手风险。从图1看,金融危机爆发后,市场收益率水平大幅上扬,以

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风险分析及建议

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风险分析及建议 《深圳金融》2013年第期 摘要:近期,银行间债券市场违规交易案件频发,涉及不同类机构多名金融从业人员,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广受市场关注。本文就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模式、异常交易成因和风险状况进行简要分析并提出相关监管建议。 今年4月开始发酵的债市系列调查源于2010年底财政部国债司相关官员在国债招标中的舞弊案,当事人及其家人控制丙类户套利,此后2011年爆出富滇银行固定投资部窝案,债券市场丙类户异常交易成为重点关注领域。由于债券市场异常交易具有一定的普遍性、隐蔽性和复杂性,在合规性界定和政策措施上尚未形成统一标准。 一、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特点 (一)市场参与主体。商业银行金融市场部、证券公司固定收益部、货币基金、保险公司、理财产品SPV、银行代理的丙类户(企业)是市场的参与主体。按照投资者账户分为甲乙丙三类。甲类为商业银行;乙类一般为信用社、基金、保险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丙类户则大部分为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允许直接参与债券交易,须通过甲类户账户进行债券

代理结算,该类机构多为注册门槛较低的投资公司,主要利用人脉渠道和灵活性优势,广泛参与一级市场分销、二级市场代持、过券、远期买断式回购和现券等交易。 (二)主要交易模式。债券市场参与主体可以通过一级市场承销发行和二级市场交易获利。从机构的投资风格来看可分为投资配置型和利差交易型两大类。其中,投资配置性机构主要为商业银行,通过自营投资账户买入债券持有到期获得长线稳定票息,投资目的是资产配置,商业银行的交易账户债券投资规模相对较小,主要是辅助履行做市场商职责并参与市场交易获取利差,此外商业银行代客理财部门的投资往往具有投资配置和交易账户双重性质。市场利差交易机构主要是基金、券商和保险等机构,主要通过低买高卖交易赚取利差,是活跃市场增强流动性的重要力量。在市场上,有关参与主体为获得更高收益,一般会通过债券回购和债券代持两种方法采取杠杆倍数放大资金规模。 (三)债券异常交易。异常交易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存在已久,产生的原因主要有虚增交易规模对倒、调节利润、逃避监管、输送利益等,其外在表象主要是以偏离公允价值的价格来成交。目前有关监管部门对异常交易的界定是,成交价格大幅偏离市场公允价值、单笔报价或交易量远高于实际需求、交易双方或多方以虚增交易量为目的的对倒交易等行为,央行将债券价格与其中债估值偏离200BPs以上界定为

某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方案计划政策

XX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政策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XX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市场风险管理体制和机制,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保证本行市场风险管理的有效实行,依据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并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政策。 第二条本政策所称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银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第三条市场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将市场风险控制在本行可以承受的合理范围内,实现经风险调整的收益率的最大化。 第二章市场风险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本行应当充分识别、准确计量、持续监测和适当控制所有交易和非交易业务中的市场风险,确保在合理的市场风险水平之下安全、稳健经营。 第五条本行所承担的市场风险水平应当与本行的市场风险管理能力和资本实力相匹配。 第六条为确保有效实施市场风险管理,本行将市场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与全行的战略规划、业务决策和财务预算等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有机结合,并与本行总体资产负债管理策略相匹配。 第七条本行的资本分配应根据董事会确定的资本总额及分配办法,

核定市场风险的资本分配总量,并在本行承担市场风险的业务中进行合理分配。 第三章市场风险管理的治理结构 第八条本行应建立与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完善的、可靠的市场风险管理体系。 本行市场风险管理组织机构包括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和相关实施部门。 第九条董事会承担对市场风险管理实施监控的最终责任,确保全行有效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项业务所承担的各类市场风险。具体职责包括: (一)审批市场风险管理战略、政策和程序,确定全行可以承受的市场风险水平; (二)督促高级管理层采取必要的措施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市场风险; (三)定期获得并审阅关于市场风险性质和水平的报告; (四)监控和评价市场风险管理的全面性、有效性以及高级管理层在市场风险管理方面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可授权其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行以上全部或部分职能。风险管理委员会应就承担的相关职能定期向董事会报告。 第十条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在市场风险管理方面的履职情况。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关于举办银行间市场投资人保护及风险事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关于举办银行间市场投资人保护及风险事件处置研修班(第四期)的通知 【法规类别】银行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发布日期】2016.12.21 【实施日期】2016.12.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行业规定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关于举办银行间市场投资人保护及风险事件处置研修班(第 四期)的通知 各市场成员: 为加强银行间市场投资人保护,提升市场从业人员风险意识教育,促进银行间债券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应广大市场成员要求,协会拟于2017年2月9-10日在宁波举办银行间市场投资人保护及风险事件处置研修班(第四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宏观经济及债券市场整体情况分析; (二)银行间债券市场后续管理总体需求; (三)风险事件法律解析; (四)银行间债券市场风险事件案例讲解;

(五)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与风险管理。 二、培训人员 面向市场成员公开报名,各金融机构及发行企业风险管理、金融市场、合规、投资等部门业务骨干优先。本期培训人数拟为60人,如报名人数超过拟订人数,协会将按时间优先、会员优先安排培训。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17年2月9-10日 报到时间:2017年2月8日14:00-20:00 培训地点:宁波泛太平洋大酒店(地址:宁波市江东区民安东路99号,电话:0574-********)。 四、报名办法 请于2017年2月7日前登陆交易商协会远程教育系统(http://115.28.146.11:9901)在线报名,报名状态将在报名系统中公布,报名状态为“审核通过”即报名成功。 五、培训费用 本期培训费会员为2,600元/人,非会员3,200元/人(含餐费、资料费、培训费),参训人员住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商业银行八大风险

八大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国家风险、流动性风险、声誉风险、战略风险 一、信用风险 1.定义: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约定契约中的义务而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即受信人不能履行还本付息的责任而使授信人的预期收益与实际收益发生偏离的可能性,它是金融风险的主要类型。 2.形成原因:信用风险是借款人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足额偿还债务或银行贷款而违约的可能性。发生违约时,债权人或银行必将因为未能得到预期的收益而承担财务上的损失。信用风险是由两方面的原因造成的。 ①经济运行的周期性;在处于经济扩张期时,信用风险降低,因为较强的赢利能力使总体违约率降低。在处于经济紧缩期时,信用风险增加,因为赢利情况总体恶化,借款人因各种原因不能及时足额还款的可能性增加。 ②对于公司经营有影响的特殊事件的发生;这种特殊事件发生与经济运行周期无关,并且与公司经营有重要的影响。 3.应对措施:传统的方法是贷款审查的标准化和贷款对象多样化;较新的方法是资产证券化和贷款出售。 二、市场风险 1.定义:是由于利率、汇率、股票、商品等价格变化导致银行损失的风险。

2.形成原因:在经济运行中的任何一项交易中,如果交易双方所拥有的与该项交易有关的信息是不对称的,则会引起逆向选择,它是引起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的重要根源。 3.应对措施:①构建独立、高效的市场风险管理组织体系 ②营造良好的市场风险管理文化 ③实现现代市场风险管理技术与IT技术的有机结合 三、操作风险 1.定义:操作风险遭受潜在损失的可能,是指由于客户、设计不当的控制体系、控制系统失灵及不可控事件导致的各类风险。损失可能来自于内部或外部事件、宏观趋势以及不能为公司决策机构和内部控制体系、信息系统、行政机构组织、道德准则或其他主要控制手段和标准所洞悉并组织的变动。 2.形成原因:①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一是所有者虚位,导致对代理人监督不够。二是内部制衡机制不完善。三是存在“内部人”控制现象。由于国有商业银行所有者虚位,很容易导致银行高管人员利用政府产权上的弱控制而形成事实上的“内部人”控制,进行违法违纪活动。四是内部控制能力逐级衰减。 ②内控制度建设尚不完备。一是没有形成系统的内部控制制度,控制不足与控制分散并存,业务开拓与内控制度建设缺乏同步性,特别是新业务的开展缺乏必要的制度保障,风险较大。二是内控制度的整体性不够。对所属分支机构控制不力,对决策管理层缺乏有效的监督。

试析银行间市场理财产品运作模式及其风险监管

试析银行间市场理财产品运作模式及其风险监管 银行间市场理财产品是指由银行发行并主要投资于银行间市场的固定收益产品, 其快速发展源于银行间存款竞争以及投资者对高收益率产品的追求。相对于利率受到管制的存款市场,银行间市场已相对实现利率市场化,其理财产品收益率可及时调整应对通胀,满足投资人需求,因而得以快速发展,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妨碍银行体系流动性和稳定性的潜在风险。本文拟从银行间理财产品的运作模式出发,对其产生的积极作用以及风险监管做一个详尽分析。 一、银行间理财产品运作模式及其积极作用 在银行间存款竞争越来越激烈的金融环境下,银行作为银行间市场的主要参与者,利用自身广阔的销售网络和精细的产品设计发行大量的银行同业市场理财产品,将一般投资者资金导入银行间市场,充分满足投资者在通胀环境下对高收益率产品的需求,借以实现投资者资产增值保值,同时也抵销了金融脱媒对银行的不利影响。 近年来,伴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的稳步推进,证券、基金、保险等非银行金融机构通过设计各类高收益证券和资产管理工具,从银行分流了大量存款。这种由于资本市场发展造成的金融脱媒趋势突出表现为银行业在整个金融业中地位的下降。为了扭转这种局面,银行从保证自身资产负债规模不被减少的角度出发相继发行了一系列银行间市场理财产品,总体来说分为三类,其运作模式如下: 一是投资于一级市场债券的理财产品。这种理财产品发行后,新发行债券的筹集资金会转化为存款回流银行,即部分用于购买债券的储蓄

存款会转化为对公存款,因而对银行的存款规模以及上缴准备金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二是投资于同业存款理财产品。同样这种理财产品发行后,仅是银行存款结构发生变化,部分存款转化为同业存款,银行存款规模不受影响,但由于同业存款不计入存款准备金缴纳基数,因而会使银行体系会有更多的可用资金用于放贷,增大资产规模。 三是投资于二级市场其他银行所持有的债券。这种理财产品的发行必然会导致表内存款的减少和表外负债理财资金的增加,较高的收益率会使客户留在银行体系之内,同时由于相当部分理财产品均采取短期滚动发行,因而到期后又会立即转化为银行存款,不会对存款总量造成太大的波动。 由此可见,银行间市场理财产品从长远来说有助于提高银行竞争力,迫使银行能快速适应利率市场化条件下的经营,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达到稳定银行体系的目的。然而作为一种金融创新,我国的银行间市场理财产品设计简单,也没有使用相对复杂的结构化技术,因而缺乏有效的技术含量,在其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可能影响整个银行体系流动性和稳定性的风险值得关注。 二、银行间理财产品运作过程中的潜在风险 一是为了有效吸纳高价值客户和高息揽存的需要,部分银行不遗余力提高短期理财产品的资产收益率,并通过滚动发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长期资产,由此产生了期限错配风险,一旦在某个时点出现流动性不畅,有可能引发整个市场资金面的多米诺骨牌效应。

银行间市场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指引

银行间市场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协会名称为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英文名称为National Association of Financial Market Institutional Investors(缩写为“NAFMII”)。 第二条协会是由银行间市场参与者、中介机构及相关领域的从业人员和专家学者自愿组成的银行间市场自律组织,为全国性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 第三条协会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对银行间市场进行自律管理;为会员服务,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维持银行间市场正当竞争秩序,推动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 第四条协会接受中国人民银行、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协会注册地和常设机构均在中国北京。 第六条本章程所称银行间市场包括银行间债券市场、同业拆借市场、外汇市场、票据市场和黄金市场。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七条协会的业务范围:

(一)制定行业自律规则、业务规范和职业道德规范,并负责监督实施; (二)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代表会员向主管部门、立法机关等有关部门反映会员在业务活动中的问题、建议和要求; (三)教育和督促会员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协会制定的准则、规范和规则,监督、检查会员的执业行为,对违反章程及自律规则的会员给予纪律处分,维护市场秩序; (四)对会员之间、会员与客户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 (五)组织从业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和执业水平; (六)组织会员进行业务研究、开展业务交流,根据会员需求,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管理适合银行间市场特性的产品研发,推动会员业务管理和业务规范; (七)收集、整理和发布有关市场信息,为会员提供服务; (八)对市场发展有关问题进行研究,为会员业务拓展及主管部门推动市场发展献计献策; (九)开展为实现协会宗旨的其他工作; (十)会员代表大会决定的和中国人民银行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会员

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商工作指引

NAFMII指引0005 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商工作指引 第一条为促进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业务规范,完善做市商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债券市场做市商作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简称交易商协会)根据《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商管理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7]第1号)(简称《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做市商应重视做市商资格,积极开展做市业务,为提高市场流动性、完善价格发现机制、推动我国债券市场的健康快速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 第三条做市商应认真履行做市义务,在做市债券总数、券种类型、待偿期限、双边报价空白时间等合规性方面应严格遵守《规定》的基本要求。 第四条做市商的做市报价应为可点击成交的双边报价,双边价差应当处于市场合理范围。 做市商不得利用做市报价扰乱市场正常价格水平,不得操纵市场。 第五条做市商应积极增加做市债券只数,做市债券尽可能涵盖《规定》所列的全部待偿期限和券种类型,积极参与对长期债券和非政府信用债券的做市报价。 第六条做市商应保证报价质量,有效促进真实的做市成交,不

得虚假做市。 第七条做市商在按时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交季度报告的同时应抄送交易商协会。 做市商应保证报告质量,内容应包括债券市场分析与展望、本机构债券交易和做市情况、对银行间市场发展的建议等。 第八条做市商应不断加强市场研究和分析,增强做市能力,提高做市水平,树立和维护做市商在银行间市场中的良好形象。 第九条交易商协会定期对做市商进行评价,评价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注重质量、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合规性情况、报价情况、成交情况、配合主管部门工作以及提交季度报告等情况。 第十条做市商评价指标体系包括以下方面: (一)合规性:主要评价做市商是否遵循《规定》的相关要求,满分为24分。 (二)报价价差:主要评价做市商在被评价期间对各待偿期限债券双边报价价差(以bp表示),满分为35分。 (三)报价量:主要评价做市商在被评价期间的报价总量情况,满分为10分。 (四)成交量:主要评价做市商在被评价期间的做市成交笔数和成交总量情况,满分为15分。 (五)配合与报告:主要评价做市商配合主管部门工作、提交季度报告的及时性和质量等情况,满分为16分。

中国银行间市场信用衍生产品交易定义文件(2012年版)

附件4: 中国银行间市场 信用衍生产品交易定义文件 (2012年版) 版权所有?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2012

声明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简称“交易商协会”)颁布《中国银行间市场信用衍生产品交易定义文件(2012年版)》(简称“《信用定义文件》”),旨在通过向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参与者(简称“参与者”)提供交易确认书所使用的术语释义,以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促进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发展。交易商协会将根据市场的发展及需求,不断调整、增加定义内容。参与者在使用本《信用定义文件》时,可对其进行修改或补充,以适应特定交易。 《信用定义文件》的著作权属于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除非为开展与《信用定义文件》有关的交易或为进行教学、研究的目的,未经著作权人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复制、复印、翻译或分发《信用定义文件》的纸质、电子或其他形式版本。

目录 一.通用定义 (5) 1.1 信用衍生产品交易 (5) 1.2交易有效约定 (5) 1.3 交易双方/ 交易一方 (5) 1.4 信用保护买方 (5) 1.5 信用保护卖方 (5) 1.6 交易期限 (5) 1.7 交易日 (6) 1.8 起始日 (6) 1.9 约定到期日 (6) 1.10 到期日 (6) 1.11 信用保护终止日 (6) 1.12 营业日 (6) 1.13 营业日准则 (7) 1.14 信用事件通知方 (7) 1.15 信用事件通知送达期 (7) 1.16 信用事件确定日 (7) 1.17 信用事件通知 (7) 1.18 公开信息通知 (8) 1.19 公开信息 (8) 1.20 公开信息渠道 (9) 1.21 计算机构 (9) 1.22 关联企业 (10) 1.23 交易名义本金 (10) 1.24 信用保护费 (10) 1.25 信用保护费计算期与支付日 (10) 1.26 计算周期结束日 (10) 1.27 结算条件 (11) 1.28 结算方式 (11) 1.29 结算日 (11) 1.30 结算货币 (11)

商业银行八大风险完整版

商业银行八大风险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八大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国家风险、流动性风险、声誉风险、战略风险 一、信用风险 1.定义: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约定契约中的义务而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即受信人不能履行还本付息的责任而使授信人的预期收益与实际收益发生偏离的可能性,它是金融风险的主要类型。 2.形成原因:信用风险是借款人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足额偿还债务或银行贷款而违约的可能性。发生违约时,债权人或银行必将因为未能得到预期的收益而承担财务上的损失。信用风险是由两方面的原因造成的。 ①经济运行的周期性;在处于经济扩张期时,信用风险降低,因为较强的赢利能力使总体违约率降低。在处于经济紧缩期时,信用风险增加,因为赢利情况总体恶化,借款人因各种原因不能及时足额还款的可能性增加。 ②对于公司经营有影响的特殊事件的发生;这种特殊事件发生与经济运行周期无关,并且与公司经营有重要的影响。 3.应对措施:传统的方法是贷款审查的标准化和贷款对象多样化;较新的方法是资产证券化和贷款出售。 二、市场风险 1.定义:是由于利率、汇率、股票、商品等价格变化导致银行损失的风险。

2.形成原因:在经济运行中的任何一项交易中,如果交易双方所拥有的与该项交易有关的信息是不对称的,则会引起逆向选择,它是引起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的重要根源。 3.应对措施:①构建独立、高效的市场风险管理组织体系 ②营造良好的市场风险管理文化 ③实现现代市场风险管理技术与IT技术的有机结合 三、操作风险 1.定义:操作风险遭受潜在损失的可能,是指由于客户、设计不当的控制体系、控制系统失灵及不可控事件导致的各类风险。损失可能来自于内部或外部事件、宏观趋势以及不能为公司决策机构和内部控制体系、信息系统、行政机构组织、道德准则或其他主要控制手段和标准所洞悉并组织的变动。 2.形成原因:①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一是所有者虚位,导致对代理人监督不够。二是内部制衡机制不完善。三是存在“内部人”控制现象。由于国有商业银行所有者虚位,很容易导致银行高管人员利用政府产权上的弱控制而形成事实上的“内部人”控制,进行违法违纪活动。四是内部控制能力逐级衰减。 ②内控制度建设尚不完备。一是没有形成系统的内部控制制度,控制不足与控制分散并存,业务开拓与内控制度建设缺乏同步性,特别是新业务的开展缺乏必要的制度保障,风险较大。二是内控制度的整体性不够。对所属分支机构控制不力,对决策管理层缺乏有效的监督。对业务人员监督得多,而对各级管理人员监督得较少、制约力不强。三是内控制度的权威性不强。审计资源配置效率低下,稽核审计职能和权威性没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非公开定向发行产品信息管理系统 需求说明书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1背景介绍 1.1协会介绍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是由市场参与者自愿组成的,包括银行间债券市场、同业拆借市场、外汇市场、票据市场和黄金市场在内的银行间市场的自律组织,会址设在北京。 协会经国务院同意、民政部批准于2007年9月3日成立,为全国性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其业务主管部门为中国人民银行。 协会会员包括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银行间债券市场、拆借市场、外汇市场、票据市场和黄金市场的参与者、中介机构及相关领域的从业人员和专家学者均可自愿申请成为协会会员。协会单位会员将涵盖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投资基金、财务公司、信用评级公司、大中型工商企业等各类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 协会的宗旨是: ?自律:对银行间市场进行自律管理,维持银行间市场正当竞争秩序 ?创新:推动金融产品创新,促进市场健康快速发展 ?服务:为会员服务,组织会员交流,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为政府服务,贯彻政府政 策意图,更好促进政府和市场的双向沟通。 1.2部门介绍 市场创新部是协会秘书处负责组织会员进行银行间市场产品研发创新、对创新活动进行自律管理的职能部门,具有推动金融产品创新、促进银行间市场制度创新、规范债务融资市场运行等职能。 工作职责 (一)跟踪分析国家宏观政策,研判宏观经济波动,提出贯彻落实国家宏观政策的市场创新建议;(二)分析评估金融市场发展趋势和外部环境变化,研究银行间市场总量增长、结构优化、功能提升等综合性问题,组织拟订银行间市场创新规划;(三)研究银行间市场深化改革的相关问题,提出银行间市场制度创新的政策建议;(四)调查研究市场需求,组织会员进行银行间市场产品创新,研究拟订与产品创新相关的自律规则和指引;(五)综合分析成熟市场经济国家和新兴经济体金融市场创新经验,跟踪评估国际金融市场创新动态,提出金融市场组织创新和对外开放的政策建议;(六)对会员从事银行间市场创新活动进行自律管理;(七)研究完善市场创新机制相关问题,促进行政主导创新向市场自主创新的机制转变,推进长效创新机制建设;(八)会同相关部门评估产品创新效应,修订相关自律规则和指引;(九)承办秘书处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银行市场风险的含义

银行市场风险的含义: 1.信用风险涵义 信用风险是借款人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足额偿还债务或银行贷款而违约的可能性。发生违约时,债权人或银行必将因为未能得到预期的收益而承担财务上的损失。信用风险是由两方面的原因造成的。 ①经济运行的周期性;在处于经济扩张期时,信用风险降低,因为较强的赢利能力使总体违约率降低。在处于经济紧缩期时,信用风险增加,因为赢利情况总体恶化,借款人因各种原因不能及时足额还款的可能性增加。 ②对于公司经营有影响的特殊事件的发生;这种特殊事件发生与经济运行周期无关,并且与公司经营有重要的影响。例如:产品的质量诉讼。举一具体事例来说:当人们知道石棉对人类健康有影响的的事实时,所发生的产品的责任诉讼使Johns- Manville公司,一个著名的在石棉行业中处于领头羊位置的公司破产并无法偿还其债务。 2.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实际上是由于利率、汇率、股票、商品等价格变化导致银行损失的风险。顾名思义,市场风险实际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股市风险和商品价格风险四大部分。由于我国目前银行从事股票和商品业务有限,因此其市场风险主要表现为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整个金融市场中最重要的风险。由于利率是资金的机会成本,汇率、股票和商品的价格皆离不开利率;同时由于信贷关系是银行与其客户之间最重要的关系,因此利率风险是银行经营活动中面临的最主要风险。在我国,由于经济转型尚未完成,市场化程度仍有待提高,利率市场化进程也刚刚起步,利率风险问题方才显露。虽然以存贷利率为标志的利率市场化进程已经推进,但是目前我国基准利率市场化还没有开始,影响利率的市场因素仍不明朗,而且市场仍然没有有效的收益率曲线,利率风险将逐步成为我国金融业最主要的市场风险。 汇率风险是市场风险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增长,越来越多的国内企业将走出国门投资海外,汇率风险也随之增加。随着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的进一步完善,市场因素在汇率形成机制中的作用会进一步加大,我国银行业的汇率风险也将进一步提升,加强汇率风险管理和监管变得越来越重要。 3.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因市场成交量不足或缺乏愿意交易的对手,导致未能在理想的时点完成买卖的风险。 第一,流动性极度不足。 第二,短期资产价值不足以应付短期负债的支付或未预料到的资金外流。 第三,筹资困难。 (四)操作风险(operational risk)

银行间本币市场交易员培训小结

银行间本币市场交易员培训小结 2010年5月19日至5月21日,我参加了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举办的第180期全国银行间本币市场交易员培训。本次培训由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债券交易处苟宇、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杨凝、邵灵豪分别授课,主要对银行间拆借市场和债券市场政策法规、市场业务介绍和本币交易系统进行了讲解。现将三天的培训总结如下: 一、银行间拆借市场和债券市场政策法规 本次培训政策法规篇共收录了五部分内容,即:综合类、准入类、业务类、信息披露与风险监测、其他,共计70项政策法规。现就以下3项基本政策法规做简单介绍。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在宏观调控体系中的作用将更加突出。2003年12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包括八章,对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责、组织结构、业务、财务会计等方面做出规定。此法是为确立中国人民银行的地位,明确其职责,保证国家货币政策的正确制定和执行,建立和完善中央银行宏观调控体系,维护金融稳定而制定的。 2、同业拆借管理办法 人民银行1996年建立了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将同业拆借交易纳入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网络进行监督管理。全国银行间同业拆

借市场建立以后,中国的同业拆借市场步入了规范发展的轨道,在市场规模快速扩大的同时,没有出现系统性风险和严重违约事件,市场运行效率和透明度不断提高。人民银行在十年同业拆借市场管理的实践中,逐步探索出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市场管理措施。期限管理、限额管理、准入管理、备案管理、透明度管理等市场管理手段,既能防范系统风险,又能灵活适应不同类型市场参与者的多样化需求。 近年来,随着金融改革不断深化,金融机构的内控制度建设取得了明显进步,金融机构融资渠道多样化、定价机制市场化程度提高,金融市场的其他子市场有了长足发展。新形势下,金融机构对进一步发展同业拆借市场提出了新的需求,特别是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报价制改革推行后,金融机构希望同业拆借市场能够更加具有深度和广度。 《同业拆借管理办法》正是在总结同业拆借市场管理经验基础上,为了进一步促进同业拆借市场发展,配合SHIBOR报价制改革,顺应市场参与者需求而出台的重要规章。该办法自2007年8月6日起施行,对同业拆借市场的准入、交易和清算、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3、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办法 为推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进一步发展,规范债券交易行为,防范市场风险,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办法》并于2000年4月30日发布实施。该办法对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者和中介服务机构、债券交易、托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章程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协会名称为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英文名称为National Association of Financial Market Institutional Investors (缩写为“NAFMII”)。 第二条协会是由银行间市场参与者、中介机构及相关领域的从业人员和专家学者自愿组成的银行间市场自律组织,为全国性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 第三条协会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对银行间市场进行自律管理;为会员服务,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维持银行间市场正当竞争秩序,推动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 第四条协会接受中国人民银行、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协会注册地和常设机构均在中国北京。 第六条本章程所称银行间市场包括银行间债券市场、同业拆借市场、外汇市场、票据市场和黄金市场。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七条协会的业务范围: (一)制定行业自律规则、业务规范和职业道德规范,并负责监督实施; (二)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代表会员向主管部门、立法机关等有关部门反映会员在业务活动中的问题、建议和要求; (三)教育和督促会员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协会制定的准则、规范和规则,监督、检查会员的执业行为,对违反章程及自律规则的会员给予纪律处分,维护市场秩序; (四)对会员之间、会员与客户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 (五)组织从业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和执业水平; (六)组织会员进行业务研究、开展业务交流,根据会员需求,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管理适合银行间市场特性的产品研发,推动会员业务管理和业务规范; (七)收集、整理和发布有关市场信息,为会员提供服务; (八)对市场发展有关问题进行研究,为会员业务拓展及主管部门推动市场发展献计献策; (九)开展为实现协会宗旨的其他工作; (十)会员代表大会决定的和中国人民银行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会员 第八条协会的会员种类有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协会根据需要对会员进行分类管理。 第九条申请加入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防范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的思路和方法

3下 2017年 第9期(总第563期) 【财税金融】 The Fiscal and Taxation Financial 对于我国商业银行来说,各种经营手段都有可能产生资金风险,但是发生概率最大、危害最大的风险当属市场风险。商业银行的市场风险主要是指市场中存在的汇率变动导致的利差下降、证券减值等操作会对商业银行运作带来不利影响的风险。各个商业银行都非常重视市场风险的防范,将探索商业银行市场风险防范的措施与方法。 一、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市场风险 当前,我国商业银行对于市场风险还没有明确的防范措施,依然处于起步阶段,管理水平不够高,并且相关的人才也比较缺乏。我国的商业银行也认识到了自身在市场风险防范方面存在的不足,很多都在近年采取了一些措施和方法,吸收国外发达国家的经验,强化了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的职能和资产负债管理部的职能,并且由资产负债管理部主要负责利率风险控制、流动性风险控制和汇率风险的控制,结合我国商业银行运行的特点,实现了对资产负债的管理,并建立了全面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但是,我国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发展依然存在着很多不够完善的部分,市场上基本上没有人民币类的衍生工具,不具备利用表外工具进行风险控制的条件,国内银行人民币业务的市场风险控制,主要采用资产负债表内调节,即通过改变资产负债表的结构来改变风险缺口大小的方法,包括贷款组合策略、调节投资组合的头寸和到期日、资产转让策略等。总体上,这些方法是利率风险管理的基本方法,操作比较简单,计量要求不高。 二、我国商业银行防范市场风险的对策 1.提高企业上下员工的防范意识 在商业银行中,员工的行为和意识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员工的业务工作直接关系到商业银行的整体运作,因此,提高企业上下所有员工的防范意识,才能够使市场风险防范思想贯穿于企业运行全过程,实现全方位的市场风险防范。因此,商业银行应将市场防范意识渗透到企业文化当中,使风险防范成为企业维护的中心,营造防范市场风险的氛围。为了能够使员工都认识到防范市场风险的重要性,企业应对所有新员工都进行市场风险概念和危害的培训,在工作过程中,企业也应定期对所有员工进行培训,使其能够准确识别商业银行运营过程中涉及的风险,并根据风险的大小和具体情况,采取有效的规避措施。 2.加强对市场的数据搜集和信息分析 市场风险随时可能发生,不同地区的商业银行都面临着市场风险,每天都会遇到各式各样的市场风险。市场风险的产生并不是随机的、具有针对性的,而是普遍的,在每家商业银行中都会出现,商业银行中的主管人员应及时总结和分析商业银行常见的市场风险,加强对相关数据的搜集和整理,并深入分析各种信息,找到市场风险发生的规律,总结市场风险防范的有效方法,经过多次的实践,从而获得能够预测和防范市场风险的科学方法。在商业银行内部,应建立专门的岗位,负责搜索和整理市场信息,为市场风险防范提供科学依据,帮助商业银行的管理层掌握市场信息,从而做出更正确的决策。 3.建立并完善市场风险识别体系 为了能够更好地管理商业银行运营过程中的市场风险,可以在企业内部建立市场风险管理体系,使商业银行在运营的过程中,及时规避可能出现的风险,商业银行的管理者应具备快速的反应能力和强大的洞察力,能够敏锐察觉市场中出现的风险,并且及时控制可能产生的危害,防止市场风险进一步扩大。在商业银行应对市场风险的过程中,会积累一部分的经验,管理者应经常整理这些经验,并加入到市场风险管理体系中,使体系内容更加丰富,与商业银行的日常经营能够更加融合,发展成为具有我国商业银行特色的是市场风险管理体系。 4.做好资金转移管理 通过解读市场风险的概念可以发现,市场风险一般是由于利率、汇率、股票价格等的变化而导致的,而资金问题是造成市场风险的主要原因。为了能够有效规避风险,商业银行可以转移资金,分散内部资金,可以使风险能够有效转移。对于转移了的这部分资金,应加强管理,防止出现风险较大的资金流向,也要注重对留存资金的控制。 三、结语 总之,我们应认识到商业银行面临的市场风险,并探索有效的规避风险的方法和措施,从而保护商业银行的资金安全。参考文献: [1]佘松涛.防范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的思路和方法[J].管理观 察,2014(3):37-38. [2]马群英.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成因分析及对策研 究[D].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06. [3沙振林.对商业银行防范市场风险的探讨[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5(8):28-30. [4]孙磊.加快发展我国商业银行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策略研 究[D].长春:吉林大学,2005. (责任编辑:赵媛) 防范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的思路和方法 陆宇瑶 (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重庆 涪陵 408000) 摘 要:当前,我国由计划经济时代向市场经济时代转型,商业银行在运营过程中面临着很大的市场风险。基于此, 将分析我国银行面临的市场风险现状,并探索科学防范市场风险的有效措施和方法。 关键词:商业银行;市场风险;风险防范 中图分类号:F832.3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772(2017)09-0060-01 收稿日期:2017-03-07 作者简介:陆宇瑶(1990-),女,重庆人,本科,助教。研究方向:银行经营管理。 CHINESE & FOREIGN ENTREPRENEURS60

银行间市场违规交易案例分析

银行间市场违规交易案例分析 一、事件简述 (一)部分固定收益业内人士受调查,引发广泛关注并导致市场波动 近日有报道称中信证券固定收益部执行总经理杨辉、万家基金经理邹昱已受到调查,另有传闻多家券商、基金,甚至商业银行相关债券交易人员也牵涉其中,相关部门彻查银行间市场违规交易的猜测与预期引起了市场的广泛关注。该事件也引起了固定收益市场的异常波动,信用债收益率连续上扬,部分城投债净价单日跌幅逾3%,交易所市场分级债基全线下跌,成交量也有所放大。 ” (二)具体情况尚不明确,事件性质猜测与 利益输送” 违规代持””或“利益输送(二)具体情况尚不明确,事件性质猜测与““违规代持 相关 目前相关人员被调查的情况与结论尚未正式公开,具体违规情况说法不一。综合各方面报道,事件性质主要有两种猜测,一是可能涉及银行间市场违规代持债券,以及相关的商业贿赂行为;二是相关人员有通过“丙类户”进行关联交易及利益输送的嫌疑。 二、事件分析 (一)债券违规代持操作模式分析 1.债券代持操作模式分析。债券代持是固定收益市场中一种较常见的交易模式,可以在银行间市场操作,也可以在交易所市场通过大宗交易平台操作,运作特征类似于回购交易。目前央行禁止商业银行参与债券代持业务,但对券商以及基金的相关业务并没有明确监管,若通过正式签署回购协议开展的“代持”应该不属于违规。 2.银行间市场利益输送操作模式。银行间市场上存在利用代持达成利益输送的行为,即关系人开立银行间市场丙类户(目前银行间市场的投资者账户分为甲类户、乙类户和丙类户。甲类为商业银行,乙类为信用社、基金、保险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丙类户则大部分为非金融机构法人),并以所管理的资产或配售权限与上述丙类户进行关联交易,实现利益转移。主要做法是利用银行间市场一对一的交易形式,关系人通过自己控制的关联丙类户与所管理的账户之间“低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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