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防灾避难场所应急给排水系统的研究

市政防灾避难场所应急给排水系统的研究
市政防灾避难场所应急给排水系统的研究

市政防灾避难场所应急给排水系统的研究

摘要: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信息技术的进步,我国城市给排水系

统也变得越来越复杂,在城市规划中给排水系统占有很重要的位置,对城市居民

基本生活和工农业生产的供水以及排水系统建设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下面文章

就市政防灾避难场所给排水系统设计中的相关要点进行研究和分析。

关键词:市政防灾避难场所;给排水系统;设计;要点

引言:在城市基础设施中,市政防灾避难场所给排水系统是其重要的组成部

分之一,不仅关系着城市污水的处理与城市地面水的排出,确保水资源能够良性

循环,同时还关系着人们的居住环境。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城市进程也日益加快,为了市政防灾避难场所给排水系统能够得到快速

的发展,推动城市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必须要把握好城市给排水系统的设计。

1市政防灾避难场所给水系统设计要点

当前我国很多城市的供水管网均落后于城市水厂的建设,存在着很多的问题,比如管材比较差、管径过小、管网老化以及布局凌乱等,导致管道漏损较为严重。因此,在市政防灾避难场所给水系统设计过程中,必须要布置好管线,同时还要

对给水管网进行优化,防止出现上述的这些问题。

1.1管线的设计

1.1.1通常所采用的定线所用图至少是该市最近实测的1:500地形图,或者

通过深入现场实地勘察来明确和修正。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些管道间的影响比

较小,其净距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地减少。比如在规范中就明确规定给水管和热

力管之间的水平净距是1.5m,而随着目前管材质量的提高,笔者认为可以结合其实际情况适当减少两根管道之间的净距,这种方式对管道的正常运行不会造成影响。

1.1.2 设计人员应该加强对管道基础、标高、预留预埋以及管径等的说明以及

标注,尽量给出标准图或者详细的图纸,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在进行竖向设

计的时候,要确保在荷载作用下管线不会被压坏,按照相关的规范要求来布置各

管线间的垂直间距,尤其在天气寒冷的地区或者冬季的时候,必须要确保其管道

介质不会冻结,符合竖向规划的相关要求。此外,还应该注意一点内容,即由于

各管材对压力的承受力是不相同的,在设计最小覆土时,必须要按照所选用的管

材具体情况来明确。

1.1.3 当工程管线间发生矛盾的时候,必须要遵行以下原则:规划管线应该让

现状管线、支管避让干管、压力管避让重力管、可弯曲管应该避让不可弯曲管、

管径小的管线应该避让管径大的管线。在实际设计过程中,这些原则也不一定是

固定的,可视实际情况来明确,尽量避免一些必要的麻烦以及损失。

1.1.4 在设计住宅区给水系统的时候,应该注意以下几点内容:第一,根据物

业管理的相关需求来进行设计;第二,在设计时,必须要充分考虑该地的施工水

平等各种因素,在应用新产品的时候,必须要慎重,要深入了解产品的原理以及

性能,把握好其优点与缺点,确定在安装与使用过程中的相关注意事项等;第三,注意其他相关专业对于给水管道设计的要求,比如建筑的构造和结构件构对标高

以及管径等的限制。

1.2 管网的优化

在已经明确的管线中,对管网流量进行合理地分配,实施优化算法,按照城

市的地形特征,优化组合与分布供水区域,通过不同的压力范围来进行供水,从

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技术标准

中山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技术标准 Technology Standard of Zhongshan City Emergency Shelter Construction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城市综合防灾、抗灾需要,规范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应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体现“以人为本”的建设理念以及“合理规划、平灾结合、综合利用、因地制宜”的原则。第三条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应与国家经济建设相协调,与各类防灾专项规划相衔接,与公园、绿地、广场、室内场馆和人防工程等建设相结合。 第四条本标准中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分为场地型和场所型两类。 第五条本市新建、改建和扩建应急避难场所工程应按本标准执行,各镇(区)的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可参照执行。 第六条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术语 2.0.1 应急 Emergency Response 破坏性灾害(如地震、战争等)或其它重大危害性突发事件发生前所做的各种防御和减轻灾害的准备以及发生后所采取的紧急抢险救灾行动。 2.0.2 城市应急避难场所 City Emergency shelter 城市内配套建设了应急救援设施(设备)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场地和按防灾要求设计

或加固的场所。 2.0.3 场地型应急避难场所 Ground-type Emergency Shelter 利用公园、绿地、学校操场、广场等开敞空间建设的具有灾时紧急避难和临时生活功能的场地。 2.0.4 场所型应急避难场所 Venue-type Emergency Shelter 利用地下空间(含人民防空工程)、体育场馆、学校教室等公共建筑具有灾时紧急避难和临时生活功能的场所。 2.0.5 避难单元 Evacuation Unit 场所型应急避难场所中具有独立避难功能的空间单元。 2.0.6 避难场所出入口 Entrance of Shelter 能够满足人员疏散、物资运输等安全出入的通道。 2.0.7 基本设施 Basic Facilities 为保障避难人员基本生活需求设置的配套设施。 2.0.8 一般设施 General Facilities 为改善避难人员生活条件,在基本设施的基础上增设的配套设施。 2.0.9 综合设施 Comprehensive Facilities 为提高避难人员的生活条件,在已有的基本设施、一般设施的基础上增设的配套设施。 2.0.10 场地(所)有效避难面积Ground(Venue)Effective area of Evacuation

应急避难场所基本设施配套要求(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应急避难场所基本设施配套要求(正式)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2033-75 应急避难场所基本设施配套要求(正 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周密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为保障应急避难场所内人员基本生活需求,确保应急避难场所在紧急状态下及时启用和安全运转,对应急避难场所基本设施配套要求明确如下: 一、物资储备设施 应急避难场所应设置食品、药品、饮用水、帐篷、消防、交通工具、器材等物资库,并设置通信设施;长期性预储物资所需仓库,应尽可能利用应急避难场所区域内或附近的公用民防物资库工程。 二、供水设施 应结合应急避难场所周边的供水管网现状,设置独立的供水管网系统。应急避难场所应配置独立供水管网、供水车、蓄水池、水井、机井等两种以上的供水设施,根据所选设施和当地水质,合理配置用于净

化自然水体为直接饮用水的净化设备,同时结合厕所设置洗浴设施。建议每100人至少设置一个水龙头,每250人应至少设一处饮水处。生活饮用水水质应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三、环卫设施 应急避难场所应设置独立的排污系统,并接入城市污水管网,医疗卫生污水应处理达标后可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系统。根据应急避难场所内避难人员容量,按相关卫生要求设置应急厕所,并附设或单独设置化粪池,还应设置专门的垃圾集中存放点。 四、供电设施 应急避难场所应采用两路及以上电源供电,还应设置独立的汽(柴)油发电机组,以满足应急避难场所内照明用电及必要设施的供电需求,有条件的场所还可设置太阳能供电系统。 五、通信设施 应急避难场所应设置固定电话,并应使无线通信信号覆盖应急场所。同时,应设置广播系统,可与公

北京市地震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研究

推进北京市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构建保障首都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设施体系 北京是国家首都,在国际上占有的重要位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明确提出了北京市要建设完善城市综合防灾减灾体系。北京是国家重点抗震设防城市,是世界上曾遭受过八级以上地震灾害的三个国家首都城市之一(东京、墨西哥城),是国务院确定的全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之一。北京市的抗震设防工作尤为重要。 一直以来,北京市十分重视抗震防灾的相关建设工作。2006年1月,市规划委市地震局等部门编制完成了《北京中心城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室外)规划纲要》(以下简称《中心城纲要》)并经市政府审议通过。作为我国首部指导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规划纲要,《中心城纲要》指导着北京中心城地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同时也为近几年新城及乡镇规划中城市防灾内容的部署提供了重要参考,发挥了重要作用。 2007年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颁布实施,之后,《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及配套设施设计规范》等国家规范也相继颁布实施,对城乡规划以及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提出了更为明确的要求。为落实新颁布法律、规范的“新要求”、面对汶川地震所突出的抗震“新形势”、体现北京建设世界城市、人文北京的“新理念”,受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委托,编制《北京市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规划》。 本次规划在《中心城纲要》的基础上拓展研究北京市域范围内的避难场所及疏散通道的规划布局,体现着城乡统筹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思想。规划由市规划院主持承担,联合了市地震局、清华规划院、北大首都发展研究院和北京工大交通研究中心等单位共同研究编制。

北京及邻区活动断裂分布 北京市地震应急避难规划 第1章 北京地区地震灾害背景及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现状 1.1 北京地区地震地质构造背景和历史地震情况 北京市是我国大陆东部多地震的地区之一,地处华北平原地震带、山西地震带与张家口—渤海地震带的交汇区,地震构造背景复杂,活动断裂发育,历史上曾发生过多次强烈地震,如1057年北京大兴6.7级地震,1679年三河—平谷8级地震,1730年京西颐和园6.5级地震等,这些地震都给北京市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另外,周边地区的地震对北京的波及影响也很大,如1976年唐山7.8地震,导致北京地区50多个乡镇严重受灾,12万间房屋倒塌,189人死亡,5000多人受伤。除破坏性地震外,北京地区还经常发生中等规模的有感地震,虽然基本上不造成或只造成很小的破坏和损失,但这些有感地震造成的社会影响巨大。因此,在北京地区,地震灾害是引起突发公共事件的重要风险源之一。 北京市是我国东部多地震的地区之一,依据《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1990)》,属于地震设防烈度为Ⅷ度的 高烈度地区。北京及邻近地区的地震地质环境和历史地震活动规律表明,北京及邻近地区仍然存在发生强烈地震的构造背景。由于地处复杂的地震构造背景中,首都圈地区多年来一直 被列为全国的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 北京地区地质构造条件比较复杂,断裂带探测难度较大,情况全部掌握是一个长期积累 的过程。经过近几年的工作,全市地震断裂带基本框架和地震地质灾害的分布大致清晰。主要地震地质灾害分为地震断裂带、地裂缝、泥石流、滑坡和崩塌5类。 1.1.1 地震地质灾害分布 (1) 地震断裂带 通过北京地区所处大地构造、地震构造背景、历史强震和小震分布等方面的研究,北京地区主要活动断裂走向、断裂分布的基本框架已基本清晰。北京地区大部分位于隐伏区,而目前隐伏区活断层探测是一项难度很大的工作。北京地区活动断裂的位置及活动性有很大一部分是根据遥感、钻孔、第四纪厚度、小震活动等资料推测的,此类断裂的研究程度尚未达到规划和指导工程建设的精度,需进一步开展工作。 通过北京地区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十五活断层探测及北京地区相关地震地质研究等一系列工作,部分断裂(4条)已探明准确位置和活动性,此类成果可以为工程建设和规划提供服务,达到了规划精度的要求。 目前,北京地区主要推测的活动断裂带如下表:

应急避难场所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稿)

应急避难场所设计规范Design standard for emergency shelter DG/TJ08-XX-XXXX (征求意见稿)

目次 前言 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3.1 一般规定 3.2 场地选择 3.3 设防要求 3.4 应急保障要求 4 应急避难场所分区设计 4.1 应急功能分区及设施配置 4.2 应急管理区 4.3 灾民安置区 4.4 专业救灾队伍场地 4.5 应急医疗卫生区 4.6 应急直升机使用区 4.7 应急垃圾储运区 4.8 应急物资储备区 5 应急交通设计 5.1 应急出入口 5.2 应急道路 6 应急消防设计 6.1 应急消防设施 6.2 应急消防通道 7 应急建筑设计 7.1 建筑设计 7.2 结构设计 7.3 建筑设备与环境

8 避难设施设计 8.1 电气设计 8.2 给水、排水设计 8.3 应急标识标牌设计 9 竖向设计、种植设计 9.1 竖向设计 9.2 种植设计 10 平灾转换设计 附录A 引用标准名录 本规范用词说明 条文说明

Content Introduction 1 General Notes 2 Terminology 3 Basic Provisions 3.1 General Provisions 3.2 Site Selection 3.3 Protection Requirement 3.4 Emergency 4 Emergency Shelter Zoning Plan 4.1 Emergency Zoning Plan 4.2 Emergency Administrative Area 4.3 Refugee Placement 4.4 Professional Rescue Team Area 4.5 Emergency Medical Treatment Area 4.6 Emergency Helicopter Landing Area 4.7 Emergency Waste Storage and Transportation Area 4.8 Emergency Reserve Area 5 Emergency Transportation 5.1 Emergency Entrance and Exit 5.2 Emergency Road 6 Emergency Fire Control 6.1 Emergency Fire Control Facility 6.2 Emergency Evacuation Route 7 Emergency Architecture Design 7.1 Architecture Design 7.2 Structural Design 7.3 Building Facility and Environment 8 Refugee Facility Design 8.1 Electrical Design

公园绿地应急避难设计规范

北京市地方标准 公园绿地应急避难功能设计规范DB11/T794-2011 1 规范本标准规定了具有应急避难功能的公园绿地选址、分类、服务半径、有效避难面积、总体设计、园路与铺装场地设计、种植设计以及应急避难设施配置与设计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新建、改扩建的具有应急避难功能的公园绿地设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应用文件,其最新范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8306 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 GB21734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地址及配套设施 GB5001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22 3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CJJ 48 公园设计规范 DB11/ 22 4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标志 DB11/T746 公园无障碍设施设置规范 3基本设计原则 3.1 因地制宜、系统整合充分考虑公园绿地的自然条件、建设状况、周边环境,确定具有应急避难功能的公园绿地,并与其他类别应急避难场所共同构建城市防灾减灾体系,科学合理地进行建设。 3.2以人为本、平灾结合公园绿地应急避难功能的设计应充分考虑平时和灾时的使用需求,注重平灾功能的平衡与转换,在平时为使用者提供舒适宜人、景观优美的休闲环境,在灾时则以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生命安全为准则,尽可能减小灾害造成的损失。 3.3注重实效、节约持续公园绿地应正确发挥应急避难功能,重视科学合理的规划设计及注重实效的 建设管理。在对具应急避难功能的绿地合理分类的基础上,适度配置应急避难设施。 4 选址要求 4.1 具应急避难功能的绿地自身的地质结构应具备稳定性,并应避开地震断裂带、山体滑坡、泥石流、蓄滞洪区等自然灾害易发生地段。 4.2公园绿地承担应急避难功能的区域应远离有毒气体储放地、易燃易爆物或核放射物储放地、高压输变电路等设施对人身安全可能产生影响的范围,以减少此生灾害的

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技术标准样本

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技术标准

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技术标准Technology Standard of City Emergency Shelter Construction

目次 1 总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术语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场地型应急避难场所错误!未定义书 4 场所型应急避难场所错误!未定义书 5 应急转换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录 A 用词说明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录 B 应急标志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录 C 应急转换设施设备表错误!未定

1 总则 为适应城市综合防灾、抗灾需要,规范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制定本标准。 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应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体现“以人为本”的建设理念以及“合理规划、平灾结合、综合利用、因地制宜”的原则。 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应与国家经济建设相协调,与各类防灾专项规划相衔接,与公园、绿地、广场、室内场馆和人防工程等建设相结合。 本标准中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分为场地型和场所型两类。 本省地级以上城市新建、改建和扩建应急避难场所工程应按本标准执行,县级市及以下城镇的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可参照执行。

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2 术语 应急Emergency Response 破坏性灾害(如地震、战争等)或其它重大危害性突发事件发生前所做的各种防御和减轻灾害的准备以及发生后所采取的紧急抢险救灾行动。 城市应急避难场所City Emergency shelter 城市内配套建设了应急救援设施(设备)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场地和按防灾要求设计或加固的场所。 场地型应急避难场所

银川森林绿地防灾避难规划的案例研究

银川森林绿地防灾避难规划的案例研究 摘要:为推进本市防灾避难场所的整体改造建设,对森林公园防灾避难现状情况进行分析,对公园的布局模式进行了平灾结合设计,完成了银川市森林公园绿地防灾避难规划设计图,为森林公园防灾避难的实际工作提出一些可供参考的意见,力求推进银川市的灾害研究。 关键字:森林公园; 防灾避难; 应急 The case study on Disaster Prevention Planning of forest green space in Yinchuan Abstract:To advance the shelter renewal and transformation in the city, the author to research and analysis the situation of the disaster prevention in Forest Park, meanwhile, it is completing the design on the layout of the park, in the end, the author complete the Planning Design of city green space disaster prevention of Forest Park in Yinchuan, giving some thinking for the future planning and construction in refuge space and other relevant refuge space of city buildings. Key words:Forest Park Disaster PreventionEmergency 1、研究背景 2011年“3.11日本8.9级大地震”震惊全球,作为领国的我们也意识到了提高城市抵御灾害能力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城市防灾避难场所是城市灾后应急避难、救援、恢复重建的重要组成部分, 也是城市平时功能发挥的主要构成部分[1]。如何在现有的城市绿地系统中建立有效的防灾、减灾场所,是中国今后几年中需要进一步研究的课题之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建司也及时出台了“关于加强城市防灾避险绿地建设的意见”[2],政策上的高度重视也再次突显了绿地、林带及公园在城镇防灾避险中的突出作用[3]。本文就此热点问题对银川城市绿地防灾避险规划中森林公园的防灾避难设计进行研究与分析。 2、银川森林公园防灾避难功能分析 根据国家《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场址及配套设施标准》(GB21734-2008)

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技术标准

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技术标准 T echnology Standard of City Emergency Shelter Construction I

目次 1 总则 (2) 2 术语 (3) 3 场地型应急避难场所 (5) 4 场所型应急避难场所 (12) 5 应急转换 (16) 附录 A 用词说明 (17) 附录 B 应急标志 (18) 附录 C 应急转换设施设备表 (20)

1 总则 1.0.1 为适应城市综合防灾、抗灾需要,规范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制定本标准。 1.0.2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应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体现“以人为本”的建设理念以及“合理规划、平灾结合、综合利用、因地制宜”的原则。 1.0.3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应与国家经济建设相协调,与各类防灾专项规划相衔接,与公园、绿地、广场、室内场馆和人防工程等建设相结合。 1.0.4本标准中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分为场地型和场所型两类。 1.0.5本省地级以上城市新建、改建和扩建应急避难场所工程应按本标准执行,县级市及以下城镇的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可参照执行。 1.0.6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2 术语 2.0.1 应急Emergency Response 破坏性灾害(如地震、战争等)或其它重大危害性突发事件发生前所做的各种防御和减轻灾害的准备以及发生后所采取的紧急抢险救灾行动。 2.0.2 城市应急避难场所City Emergency shelter 城市内配套建设了应急救援设施(设备)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场地和按防灾要求设计或加固的场所。 2.0.3 场地型应急避难场所Ground-type Emergency Shelter 利用公园、绿地、学校操场、广场等开敞空间建设的具有灾时紧急避难和临时生活功能的场地。 2.0.4 场所型应急避难场所V enue-type Emergency Shelter 利用地下空间(含人民防空工程)、体育场馆、学校教室等公共建筑具有灾时紧急避难和临时生活功能的场所。 2.0.5 避难单元Evacuation Unit 场所型应急避难场所中具有独立避难功能的空间单元。 2.0.6 避难场所出入口Entrance of Shelter 能够满足人员疏散、物资运输等安全出入的通道。 2.0.7 基本设施Basic Facilities 为保障避难人员基本生活需求设置的配套设施。 2.0.8 一般设施General Facilities 3

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技术标准

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技术标准Technology Standard of City Emergency Shelter Construction word资料

目次 1 总则 (1) 2 术语 (2) 3 场地型应急避难场所 (4) 4 场所型应急避难场所 (11) 5 应急转换 (15) 附录 A 用词说明 (16) 附录 B 应急标志 (17) 附录 C 应急转换设施设备表 (26) word资料

1 总则 1.0.1 为适应城市综合防灾、抗灾需要,规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制定本标准。 1.0.2 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应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体现“以人为本”的建设理念以及“合理规划、平灾结合、综合利用、因地制宜”的原则。 1.0.3 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应与国家经济建设相协调,与各类防灾专项规划相衔接,与公园、绿地、广场、室场馆和人防工程等建设相结合。 1.0.4 本标准中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分为场地型和场所型两类。 1.0.5 本省地级以上城市新建、改建和扩建应急避难场所工程应按本标准执行,县级市及以下城镇的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可参照执行。 1.0.6 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的规定。 word资料

2 术语 2.0.1 应急 Emergency Response 破坏性灾害(如地震、战争等)或其它重大危害性突发事件发生前所做的各种防御和减轻灾害的准备以及发生后所采取的紧急抢险救灾行动。 2.0.2 城市应急避难场所 City Emergency shelter 城市配套建设了应急救援设施(设备)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场地和按防灾要求设计或加固的场所。 2.0.3 场地型应急避难场所 Ground-type Emergency Shelter 利用公园、绿地、学校操场、广场等开敞空间建设的具有灾时紧急避难和临时生活功能的场地。 2.0.4 场所型应急避难场所 Venue-type Emergency Shelter 利用地下空间(含人民防空工程)、体育场馆、学校教室等公共建筑具有灾时紧急避难和临时生活功能的场所。 2.0.5 避难单元 Evacuation Unit 场所型应急避难场所中具有独立避难功能的空间单元。 2.0.6 避难场所出入口 Entrance of Shelter 能够满足人员疏散、物资运输等安全出入的通道。 2.0.7 基本设施 Basic Facilities word资料

应急避难场所标志地方标准

应急避难场所标志地方标准 编制说明 陕西省地震局 二○○九年六月

应急避难场所标志标准编制说明 1 工作简况 本标准由陕西省应急管理办公室、陕西省地震局提出,由陕西省地震局应急救援处、陕西省标准化研究院两部门共同起草。本标准在起草过程中参考了全国图形符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起草的相关标准,借鉴了北京、天津市制定地方标准的实际经验,分析了陕西防灾减灾实际情况,尽可能使标准本身具备适应性和可操作性。在有关各方的共同努力下,2009年5月初完成了《应急避难场所标志》初稿。2009年5月26日,陕西省应急管理办公室组织全省应急管理方面专家对该标准进行了讨论,专家听取了标准介绍,提出了修改意见,我们在跟专家深入沟通的基础上,采纳了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并对本标准进行了进一步修订和完善。 2 编制目的 自2007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颁布实施以来,有效处置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已经纳入法制化管理的轨道。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镇化建设进程不断加快,现有的城镇整体防灾功能与现代化建设不相协调的问题已经日益突出,应急管理工作任务更加艰巨,责任更加重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十一五”期间陕西省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中国地震局《关于推进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意见》、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和建设的意见”等法规和文件精神,吸取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经验教训,结合我省实际,为进一步规范应急避难场所标志的管理,将应急避难场所标志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特制订本地方标准。 3 编制依据 本标准依据GB/T 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及GB/T1.2-2002《标准化工作导则第2部分: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编写。本标准参照了GB 2894-2008《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21734—2008《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场址及配套设施》、DB11/224-2004北京市地方标准《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标志》、DB12/330—2007天津市地方标准《应急避难场所标志》以及图形符号、标志类的相关国家标准。 4 标准编制 4.1 标准编制的主要原则 4.1.1 统一性 文字的编写、词语的运用、图形符号颜色的设计都本着统一的原则,使用保持前后一致。图形符号的颜色根据人视觉对不同颜色的反

城市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原则及程序研究

城市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原则及程序研究 公共安全体现社会和谐,而公共安全的实现依赖于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建设。应急避难场所是指利用城市空旷场地,经过科学的规划、建设与规范化管理,在自然灾害发生后或其它应急状态下,为居民提供安全避难、基本生活保障及救援、指挥的场所。场所包括防灾公园、广场、体育场、操场、停车场、学校、寺庙、开阔空地等。 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可将城市综合防灾目标在城市空间上具体深化、落实,主动为未来应急避难场所的进一步建设预留空间,为各种应急避难演习、防灾宣传提供场所。目前的应急避难场所尚处于探索研究和初步试验阶段,人们对其不甚了解,其规划规划原则及其程序也有待更进一步深入、探讨。 1 解答关于应急避难场所规划的常见问题 1.1 为什么不借用城市现有公共空间或空矿场地避难?虽然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可利用城市公共空间,但由于其主要设计功能不是避难,因此势必存在空间不适合避难、设施不完善等问题,而城市空旷场地有些是可以借以避难的,而有些场地本身就是不安全的。城市建筑的高密度发展正导致公共空间和空旷场地的减少,与此相比,现代城市环境的危险性系数却在增加,日益增多的突发公共事件要求编制专项的应急避难场所规划,未雨绸缪,完善城市功能。 1.2 城市突发公共事件是小概率事件,且应急避难场所规划是非生产性规划,是否值得编制突发公共事件不常发生,但侥幸心理却不可取,因为一旦发生,造成的物质损失和非物质损失巨大,而很大一部分是由于灾后没有妥善处理产生的。事件不可避免,但损失可以减少,而减少损失就是最大的收益。况且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是构成和谐社会的重要元素,现代社会的人们更需要安全感,我们必须能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为人们提供合适的应急避难场所,避免次生灾害的出现。 1.3 城市总体规划包含综合防灾规划章节,为什么要另外编制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是纲领性的规划,现有的综合防灾规划内容多为灾害设防标准及组织、政策的安排,对灾后的人员安置、避难少有涉及或考虑不够深入。灾害的预防固然重要,要在其不可避免发生时,有效地为受灾人员提供庇护同样重要。应急避难场所规划是提供应急避难场所的专项规划,是综合防灾规划面对突发公共事件失效后的补救,是总体规划关于避难场所方面的深入、扩充。

城乡建设防灾减灾规划

目录 序言 一、发展现状和面临形势1 (一)发展成就1 (二)主要问题5 (三)面临形势6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指标8 (一)指导思想8 (二)基本原则8 (三)规划指标8 三、主要任务10 (一)加强法规、标准、制度建设10 (二)全面开展城乡规划编制实施11 (三)积极推进防灾避难场所建设12 (四)确保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能力13 (五)提高城乡房屋建筑抗灾能力14 (六)提高灾害应急和恢复重建能力15 四、保障措施16

(一)加强队伍建设与政策研究16 (二)推动抗灾科学研究与成果转化16 (三)开展防灾减灾教育与国际合作17

序言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十二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要求,制定本规划。本规划是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二五”专项规划之一,内容涵盖城乡防灾规划、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城乡加固改造和灾后恢复重建,是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履行公共服务职能、制定防灾减灾政策、安排防灾减灾工作的依据。 城乡建设防灾减灾“十二五”规划 一、发展现状和面临形势 “十一五”期间,我国国民经济保持了平稳快速发展,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在总结防御和应对特大自然灾害经验的基础上,突出工作重点,注重工作实效,经过全系统共同努力,成功应对特大自然灾害,城乡建设防灾减灾能力明显提高。 (一)发展成就 1、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 “十一五”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城乡规划法》和《防震减灾法》相继出台或修订,规定城乡规划应符合防灾减灾的需求,并提出了防灾避难场所建设、新建工程抗震设防、既有工程抗震加固等方面的要求。汶川地震发生后出台的《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提出了灾后恢复

应急避难场所停车场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

应急避难场所停车场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 1.1 工程设计依据 《城市公共交通站、场、厂设计规范》(CJJ15-87)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 50220-95)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2006) 《建设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1.2 设计原则 1.2.1符合城市规划和公交发展规划; 1.2.2设计和规划要具有前瞻性; 1.2.3体现经济实用的原则,满足功能的前提下降低投资; 1.2.4把握公交的特点,满足公交的特殊要求,做到人性化设计。 1.3 建设规模 江岸御园东侧城市应急避难广场(停车场),规划面积7378平方米,设计停车位157个。建设内容包括场地建设、场内道路、景观、绿化、照明、供排水、辅助用房、围墙、洗车点等配套设施设备。

北门大道南段城市应急避难广场(停车场),规划面积4539平方米,设计停车位43个。建设内容包括场地建设、绿化、照明、供排水、辅助用房、围墙、洗车点等配套设施设备。 1.4 总平面布置 1.1.1总平面图布置原则 1.合理布局,提高土地资源利用。 2.生产和办公区相对独立,减少互相干扰,又便于管理调度。 3.合理组织车流、人流,做到顺畅、便捷,并相互独立。 1.出入口的设置与道路及公交路线的设置相结合。 5.公用工程深入负荷中心。 1.1.2停车场设置 场址位于城市周边地带,考虑到减少投资,方便发展,停车坪设置按地面停车设计。根据运营期间情况的发展,立体停车也可适当考虑。 停车场设置在场地的腹部,占用场地也最大,是项目的主要功能区。为了提高场地的利用效率,公共交通车辆的停放方式采用垂直式布置(面积系数垂直为0.35,斜排式为0.30)。小车停车位5.3M X2.4M,大车停车位10.8M X3.5M,车位之间留10米的停车通道。停车坪与回车道一起构成站内

基于应急避难场所的哈尔滨尚志公园防灾设计

黑龙江农业科学2011(2):85~88Heilong jiang Ag ricultural Sciences 园艺园林 基于应急避难场所的哈尔滨尚志公园防灾设计 许大为,李羽佳 (东北林业大学,黑龙江哈尔滨150040) 摘要:介绍了国内应急避难场所的产生和发展背景,提出基于避难场所的城市公园的防灾设计原则,以哈尔滨市尚志公园为例,以园林设计的地形、道路、水体和建筑的4个要素与防灾设计相结合,重点分析城市公园景观与防灾的融合与转化,旨在对城市现有公园的防灾设计提供借鉴。关键词:应急避难场所;哈尔滨;城市公园;防灾设计 中图分类号:T U 98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 2767(2011)02 0085 04 收稿日期:2010 11 15 第一作者简介:许大为(1962 ),男,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从事园林规划与设计及园林工程设计研究。E mail:xdw _ysm@https://www.360docs.net/doc/e56600786.html, 。 我国领土辽阔,自然地理环境复杂多样。建设部于1997年公布的 城市建筑综合防灾技术政策 纲要,把地震、火灾、洪水、气象灾害、地质破坏等五大灾种列为我国城市灾害的主要新来源[1]。城市是人口、建筑物和社会财富高度集中的区域,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建设过程中对自然过度开发造成的一系列如环境污染、资源匮乏、人口爆炸、环境恶化都会带来突发的城市灾害,将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 应急避难场所是为了人们能在灾害发生后一段时期内,躲避由灾害带来的直接或间接伤害,并能保障基本生活而事先划分的带有一定功能设施的场地。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在抵御灾害发生后发生的二次灾害和避灾、救灾过程中,有着极其重要 的作用[2] 。我国现有的应急避难场所包括公园、广场、操场、体育场、停车场、空地、各类绿地和绿化隔离区,其中城市公园作为一种既能为城市居民提供自然游憩空间、改善自然环境,同时又能作为应急避难场所,在灾害发生时发挥避难的功能。 以哈尔滨市为例,在现有公园规划现状的基础上,不改变原有城市公园的为游人提供休息游憩功能的同时从应急避难场所角度出发,根据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划设计的相关原则,对哈尔滨已有的作为应急避难场所的城市公园防灾设计展开相关研究,目的在于在保持哈尔滨地区风貌特色的同时将作为应急避难场所的城市公园的景观设计与防灾设计更好地融合,发挥更大的作用。另外,哈尔滨作为黑龙江省省会,在规划设计方面 也具有指导性作用,也可以促进黑龙江省城市公 园在防灾设计上的进一步发展。 1 应急避难场所发展背景和城市公园防 灾设计规划原则 1.1 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发展背景 2007年8月30日国家公布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并于当年11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十九条规定了合理确定应急避难场所的要求。于1995年国务院发布 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 中!民政部门应当迅速设置避难场所和救灾物资供应点,提供救济物品等,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在1998年颁布实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中也提到!地震灾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民政和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迅速设置避难场所和救灾物资供应点,提供救济物品,妥善安置灾民生活,做好灾民的转移安置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08年9月16日 关于加强城市绿地系统建设提高城市防灾避险能力的意见 中提出了城市绿地系统防灾避险规划的相关要求。 随着相关法律建设的成熟,北京市在2003年10月建成了国内第一所防灾公园###元大都城垣遗址公园。接下来的几年,全国各个城市也加入了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行列。 1.2 城市公园防灾设计原则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CJJ/T 85 2002)对公园绿地的定义是:向公众开放,以游憩为主要功能,兼具生态、美化、防灾等作用的绿地。基于避难场所的公园是城市公园的一种具体形式,但与普通公园在规划设计和施工建设上存在一定的技

城市公共空间防灾避险功能调查与思考

城市公园防灾避险功能调查与思考 摘要: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县发生里氏8.0级特大地震灾害,全国很多地方都有强烈震感。地震发生时,在重庆市不少地区,一些市民产生恐慌心理,陆续来到花卉园避震,深夜高峰期人员达到5万余人,当天打开大门让群众疏散避难的还有鹅岭公园、南山植物园、动物园、石门公园等。在上海延中绿地、陆家嘴绿地和其他震感强烈的城市,大型公共绿地内都站满了从周围办公楼疏散下来的人群。在突发灾难出现时,城市绿地、公园等开敞空间发挥了平常不为人知的重要作用,那就是作为紧急避难场所为大量人群提供庇护。对天津这样一个拥有千万常住人口的大都市,防灾避险工作必须做到“杞人忧天”,必须尽可能合理的建设紧急避难和集散场所。本文调查了天津桥园防灾避险设施和功能,并对周边居民进行了随机问卷调查,在此基础上探讨了城市公园防灾避险的重要作用。 关键词:城市公园城市开敞空间防灾避险功能紧急集散场所 1.调查前期 1.1调查的起因和目的 5月12日,四川汶川县发生里氏8.0级地震灾害。这一场突如其来的浩劫,使得数万人丧生,数十万人受伤,数百万人失去家园。人类穷其智慧,极尽奢华之能事,用现代高科技一手创造的高楼大厦,瞬间成了葬身的坟墓,灾难的源泉。在那一刻,往日温馨坚固的家园,在大自然的强大而残酷的力量下,显得如此脆弱、如此不堪一击。钢筋混凝土如斯坚不可摧的家园不但没有发挥保护人类的作用,相反,它在某种意义上加剧了灾难的程度。无数血肉之躯葬身其中,尽管党和政府在第一时间组织武警官兵展开救援,但钢筋混凝土制造的废墟加大了救援的难度。而大多数幸存者面临的难题是缺乏安全集散的场所。公园等城市开敞空间在危难之时为很多居民提供了庇护。在突发灾难出现时,城市绿地、公园等凸显城市公共空间的防灾避险功能,发挥了平常不为人知的重要作用。本文对天津近几年新建的为数不多的几座大型公园之一--桥园的防灾避险设施、能力进行了调查。 1.2调查时间和地点 调查时间:2008年5月17日、18日、24日、25日;地点:天津桥园公园。 1.3调查对象或范围 调查对象:公园建设人员、管理人员和游人;调查范围:公园及其周边辐射地带。 1.4调查方法 随机问卷调查。 2.调查结果 2.1基本情况调查

城市绿地防灾避险设计导则

城市绿地防灾避险设计导则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8年1月

前言 城市绿地作为城市开放空间,是城市防灾避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群众紧急避险、疏散转移或临时安置的重要场所。近年来,我国地震等自然灾害频发,为完善城市综合防灾体系,提升城市绿地防灾避险功能,科学指导城市绿地防灾避险设计,特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共分为10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设计原则、分类、级配、选址、分区设计、竖向设计、道路与铺装设计、种植设计和设施配置设计。 本导则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制。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编,成都市风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承担具体编制工作。本导则编制过程中主要参考了《关于加强城市绿地系统建设提高城市防灾避险能力的意见》(建城〔2008〕171号)、《防灾避难场所设计规范》(GB51143-2015)、《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场址及配套设施》(GB21734-2008)、《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GB50413-2007)和《公园绿地应急避难功能设计规范》(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T 794)。 本导则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负责指导实施与监督管理,成都市风景园林规划设计院负责技术解释。请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总结实践经验,结合本地区实际和需要,提出完善意见和建议。

目录 前言 (1) 1 总则 (1) 2 设计原则 (2) 2.1 规划引领、因地制宜。 (2) 2.2 平灾结合、以人为本。 (2) 2.3 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2) 3 分类 (3) 3.1长期避险绿地 (3) 3.2 中短期避险绿地 (3) 3.3 紧急避险绿地 (3) 3.4 城市隔离缓冲绿带 (3) 4 级配 (5) 4.1 分级配置 (5) 4.2 服务半径 (5) 4.3 有效避险面积 (5) 4.4 防灾避险容量 (6) 5 选址 (7) 5.1 基本要求 (7) 5.2 其它要求 (7) 5.3 调研评估 (8) 6 分区设计 (9) 7 竖向设计 (10) 8 道路与铺装设计 (10) 8.1 避险、救援通道 (10) 8.2 铺装 (10) 9 种植设计 (11) 9.1防护绿带 (11) 9.2篷宿区 (11) 9.3直升机停机坪 (11) 10.设施配置设计 (12) 10.1总体要求 (12) 10.2 具体要求 (12)

城市规划应注重应急避难场所构建

城市规划应注重应急避难场所构建 摘要:城市是人口规模的集聚地,城市规划应注重应急避难场所的构建。以三亚市区防震减灾应急避难场所规划为例,建设适合以三亚市地震为主要灾害特征的高效安全的应急避难场所体系,保障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构建一个和谐、安全型的城市。 关键词:城市规划;应急避难场所;防震减灾;科学规划 1背景 我国近年来城市建设突飞猛进,城市人口规模巨大。2016年2月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其中第六条完善城市公共服务第(十九)切实保障城市安全,强调要提高城市综合防灾和安全设施建设配置标准,加大建设投入力度,加强设施运行管理。三亚作为一个国际滨海旅游城市,城市的建设和发展更是日新月异,既要建设良好的宜居环境提升城市优美景观,也要提高城市公共安全和防震减灾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未来城市灾害。 2016年我院着手编制《三亚市区防震减灾应急避难场所规划》,贯彻落实海南省抗震救灾指示精神,建设适合以三亚市地震为主要灾害特征的高效安全的应急避难场所体系,保障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构建一个和谐、安全型的城市。通过对城市现有资源用地的科学规划,为相关部门提供防灾设施参考,以便快速有效应付灾难、指导受灾群众转移到安全区域,减少人员伤亡,疏散交通,保障灾后重建的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未来城市灾害。 2.国内外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及建设情况介绍 (1)美国 美国的避难场所主要针对灾害类别是飓风,其避难场所主要是利用现有的体育场馆等大空间公共建筑做室内避难场所。 (2)日本 日本是一个地震频发的国家,其避难场所主要利用公园、绿地等自由空间。 (3)台湾 台湾临时避难场所主要利用社区公园、街头绿地、广场、草场等场所。固定避难场所主要有大型的公园、学校操场、城市广场等。 (4)北京 北京紧急避难场所主要利用街头公园、游园绿地、小广场等。长期固定的避难场所主要利用现有的市级、区级公园绿地、各类体育场所、学校操场等。 3.目前我国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标准 目前我国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标准只有极少数省市出台了建设标准,例如 《江苏省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技术标准》(DGJ32/J122-2011) 应急避难场所按功能分为三个级别:中心避难场所、固定避难场所、紧急避难场所。 《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GB50413-2007) 紧急避震疏散场所人均有效避难面积不小于1m2,固定避震疏散场所人均有效避难面积不小于2m2。 紧急避震疏散场地的用地面积不宜小于1000m2,固定避震疏散场地不宜小于1公顷,中心避震疏散场地不宜小于5公顷。 紧急避震疏散场所的服务半径宜为500m,固定避震疏散场所的服务半径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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