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申请表(样表)
贵州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贵州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确保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根据《贵州省档案条例》、《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省各级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包括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和具有投资管理职能的经济贸易部门)确定的各级重点建设项目的档案验收。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贵州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组织验收的项目的档案验收依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第三条项目档案是建设项目在立项、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竣工验收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四条项目建设单位(法人)应高度重视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将项目档案工作纳入项目建设管理范畴,与项目建设实行同步管理,建立项目档案工作领导责任制和相关人员岗位责任制。
第五条项目档案验收是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
项目档案验收应在项目竣工验收之前完成。
未经档案验收或档案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通过项目的竣工验收。
第二章验收组织第六条项目档案验收的组织:㈠省级投资主管部门组织验收的项目,由省档案局组织项目档案的验收,或由省档案局书面委托项目所在地市(州、地)档案局组织项目档案的验收,验收结果报省档案局备案。
㈡省级投资主管部门委托省级项目主管部门(含省级企业,下同)组织验收的项目,由省级主管部门、省档案局组织项目档案的验收。
㈢省级投资主管部门委托市(州、地)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组织验收的组织,由项目所在地市(州、地)档案局组织项目档案的验收,验收结果报省档案局备案。
㈣属市(州、地)级和县(市、区、特区)级重点建设项目,由同级档案局组织项目档案的验收。
第七条项目档案验收组的组成:㈠省档案局组织或省级项目主管部门、省档案局组织的项目档案验收,验收组由省档案局、省级项目主管部门、项目所在地市(州、地)档案局等单位组成。
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宁档发[2007]19号各市、县(区)档案局、发展和改革委(局)、经委(局),区直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国家发改委《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加强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档案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实际,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工作实施细则》请认真贯彻执行。
自治区档案局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经济委员会二OO七年四月五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确保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档案条例》、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档案局《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国档发[2006]2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指重大建设项目,以各级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局)、经济委员会(局)每年公布的重大建设项目、重大技改项目名单为准。
第三条重大建设项目档案(以下简称项目档案)是指从重大建设项目的提出、立项、审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生产准备到竣工验收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应当归档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四条重大建设项目竣工后,均应组织档案的专项验收。
未经档案验收的项目或档案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通过项目的竣工验收。
第五条项目建设单位(法人)应将项目档案工作纳入项目建设管理程序,与项目建设实行同步管理,建立项目档案工作领导责任制和有关部门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第六条项目档案验收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验收组织第七条项目档案验收工作,按照建设项目的审批权限分层负责组织实施:(一)国家级重大建设项目由国家档案局组织项目的档案验收,或经国家档案局授权,由自治区档案局组织项目档案的验收,验收结果报国家档案局备案;(二)自治区级重大建设项目的档案验收,由自治区档案局组织;(三)市、县(区)级重大建设项目的档案验收,按项目审批权限,分别由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
林业验收表格

林业验收表格
附件1:
林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表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主管部门:
验收组织单位(公章):
填报时间: 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
一、项目基本情况表
二、建设项目完成情况
没有编制初步设计的按可研批复填报;对合并简化程
序批复的建设项目按计划下达建设内容填报。
三、建设项目管理情况
1、工程质量评定主要依据单位工程验收结果(由设计、施工、监理或建设单位认可的验收记录)。
2、合同执行情况:指设计、施工、监理等类型的合同执行情况。
四、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1、资金单位均为万元。
2、土建工程包括苗圃等生产设施建设。
3、营造林等工程包括造林、育苗、病虫害防治、森
林防火、野生动植物及湿地保护等方面除土建部分外的建设工程。
4、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指调查规划、检查验收、监理、管理等方面。
五、档案资料管理情况
1、可用是、否或完整、不完整等表述。
六、竣工验收意见
建设单位应签署意见。
如建设单位拒绝签署意见,验收组应在竣工验收报告中说明各自意见及分歧原因。
七、参加竣工验收人员名单。
重点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办法(试行)

重点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规范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行政许可程序,确保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更好地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根据国家档案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河南省档案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试行)。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县投资综合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县发改局)组织或委托组织进行综合竣工验收的对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
第三条项目档案是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四条项目档案验收是项目综合竣工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
未经档案验收或档案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进行或通过项目的综合竣工验收。
第五条项目建设单位(法人)应将项目档案工作纳入项目建设管理程序,与项目建设实行同步管理,建立项目档案工作领导责任制和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
第二章验收组织第六条县发改局组织验收或委托组织进行验收的项目,由县档案局组织项目档案验收。
第七条项目档案验收组的组成:(一)县重点建设项目的项目档案验收,由县档案局、项目主管部门等单位组成。
(二)凡在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设的重点建设项目,项目档案验收组成员应包括县城建局档案工作负责人员。
(三)项目档案验收组人数为不少于5人单数,组长由验收组织单位人员担任。
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专业人员参加。
第三章验收申请第八条项目建设单位(法人)应向项目档案验收组织单位报送档案验收申请报告,并填报《卢氏县重点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申请表》(附件1),项目档案验收组织单位应在收到档案验收申请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第九条申请项目档案验收应具备下列条件:(一)项目主体工程和辅助设施已按照设计建成,能满足生产或使用的需要;(二)项目试运行指标考核合格或达到设计能力;(三)完成了项目建设全过程材料的收集、整理与归档工作;(四)基本完成了项目档案的分类、组卷、编目等整理工作。
广东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

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确保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组织或委托组织进行竣工验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本办法所称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是指各级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和具有投资管理职能的经济(贸易)部门。
第三条项目档案是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四条项目档案验收是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
未经档案验收或档案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进行或通过项目的竣工验收。
第五条项目建设单位(法人)应将项目档案工作纳入项目建设管理程序,与项目建设实行同步管理,建立项目档案工作领导责任制和相关人员岗位责任制。
第二章验收组织第六条项目档案验收的组织:(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验收的项目,由国家档案局组织项目档案的验收;(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中央主管部门(含中央管理企业,下同)、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组织验收的项目,由中央主管部门档案机构、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项目档案的验收,验收结果报国家档案局备案;(三)省以下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组织验收的项目,由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项目档案的验收;(四)国家档案局对中央主管部门档案机构、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项目档案验收进行监督、指导。
项目主管部门、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项目档案验收前的指导和咨询,必要时可组织预检。
第七条项目档案验收组的组成:(一)国家档案局组织的项目档案验收,验收组由国家档案局、中央主管部门、项目所在地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等单位组成。
(二)中央主管部门档案机构组织的项目档案验收,验收组由中央主管部门档案机构及项目所在地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等单位组成。
(三)省级及省以下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项目档案验收,由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项目主管部门等单位组成。
关于印发《安徽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工作程序》及《安徽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标准》的通知

关于印发《安徽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工作程序》及《安徽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标准》的通知皖档联发〔2006〕7号各市档案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直各单位,省属各企业,各重大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法人):为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的通知》(档发〔2006〕2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我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工作,我们制定了《安徽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工作程序》和《安徽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标准》。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单位对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的监督、指导、验收可参照执行。
二OO六年十二月一日安徽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工作程序一、申报1.项目建设单位(法人)对照《安徽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标准》组织进行全面自检。
自检时,建设单位(法人)可邀请有关专家进行业务指导或咨询。
2.自检合格后,项目建设单位(法人)向项目档案验收组织单位(“验收组织单位”按照安徽省档案局、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档案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的通知》规定确定)提出验收申请,并准备如下申报材料:(1)验收申请报告。
其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建设及项目档案管理情况;保证项目档案完整、准确、系统所采取的控制措施;项目文件材料的形成、收集、整理与归档情况;竣工图的编制情况及质量状况;自检情况;档案在项目建设、管理、试运行中的作用;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2)《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申请表》(附表);(3)自检评分表。
二、组织验收1.验收组织单位应在收到验收申请报告的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组织验收。
2.验收组织单位组织验收组,准备验收。
验收组由组织验收单位、项目主管部门、项目所在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等单位组成,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专业人员参加验收组。
验收组人数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组长由验收组织单位人员担任。
3.召开验收会议进行验收。
验收会议主要议程包括:(1)验收组织单位有关人员主持验收会议,宣布档案验收组成员名单;(2)项目建设单位(法人)汇报项目建设概况及项目档案工作情况;(3)项目监理单位汇报项目文件质量的审核情况;(4)验收组采取质询、现场查验、抽查案卷等方式检查项目档案及档案管理情况;(5)验收组对照《安徽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标准》进行评议、打分,确定等级。
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
关于印发《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档案局、发展改革委、经委(经贸委),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直属机构)、各中央管理企业: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加强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建设项目档案转项验收工作,使档案工作更好地为建设项目的建设、运行和管理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规定,特制定《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区、各部门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各级档案部门和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协调,相互配合,共同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工作。
国家档案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00六年六月十四日主题词: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通知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确保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组织或委托组织进行竣工验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本办法所称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是指各级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和具有投资管理职能的经济(贸易)部门。
第三条项目档案是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四条项目档案验收是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
未经档案验收或档案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进行或通过项目的竣工验收。
第五条项目建设单位(法人)应将项目档案工作纳入项目建设管理程序,与项目建设实行同步管理,建立项目档案工作领导责任制和相关人员岗位责任制。
第二章验收组织第六条项目档案验收的组织:(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验收的项目,由国家档案局组织项目档案的验收;(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中央主管部门(含中央管理企业,下同)、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组织验收的项目,由中央主管部门档案机构、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项目档案的验收,验收结果报国家档案局备案;(三)省以下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组织验收的项目,由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项目档案的验收;(四)国家档案局对中央主管部门档案机构、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项目档案验收进行监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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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组织或委托组织进行竣工验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本办法所称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是指各级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和具有投资管理职能的经济(贸易)部门。
第三条项目档案是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四条项目档案验收是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
未经档案验收或档案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进行或通过项目的竣工验收。
第五条项目建设单位(法人)应将项目档案工作纳入项目建设管理程序,与项目建设实行同步管理,建立项目档案工作领导责任制和相关人员岗位责任制。
第二章验收组织第六条项目档案验收的组织:(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验收的项目,由国家档案局组织项目档案的验收;(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中央主管部门(含中央管理企业,下同)、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组织验收的项目,由中央主管部门档案机构、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项目档案的验收,验收结果报国家档案局备案;(三)省以下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组织验收的项目,由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项目档案的验收;(四)国家档案局对中央主管部门档案机构、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项目档案验收进行监督、指导。
项目主管部门、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项目档案验收前的指导和咨询,必要时可组织预检。
第七条项目档案验收组的组成:(一)国家档案局组织的项目档案验收,验收组由国家档案局、中央主管部门、项目所在地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等单位组成。
(二)中央主管部门档案机构组织的项目档案验收,验收组由中央主管部门档案机构及项目所在地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等单位组成。
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
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2006年6月14日国家档案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确保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组织或委托组织进行竣工验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本办法所称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是指各级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和具有投资管理职能的经济(贸易)部门。
第三条项目档案是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四条项目档案验收是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
未经档案验收或档案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进行或通过项目的竣工验收。
第五条项目建设单位(法人)应将项目档案工作纳入项目建设管理程序,与项目建设实行同步管理,建立项目档案工作领导责任制和相关人员岗位责任制。
第二章验收组织第六条项目档案验收的组织:(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验收的项目,由国家档案局组织项目档案的验收;(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中央主管部门(含中央管理企业,下同)、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组织验收的项目,由中央主管部门档案机构、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项目档案的验收,验收结果报国家档案局备案;(三)省以下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组织验收的项目,由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项目档案的验收;(四)国家档案局对中央主管部门档案机构、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项目档案验收进行监督、指导。
项目主管部门、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项目档案验收前的指导和咨询,必要时可组织预检。
第七条项目档案验收组的组成:(一)国家档案局组织的项目档案验收,验收组由国家档案局、中央主管部门、项目所在地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等单位组成。
(二)中央主管部门档案机构组织的项目档案验收,验收组由中央主管部门档案机构及项目所在地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等单位组成。
(三)省级及省以下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项目档案验收,由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项目主管部门等单位组成。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相关表格
附件8
主体工程验收前监督检查申报表
- 1 -
主体工程验收前监督检查记录表
- 2 -
附件9
主体工程验收前监督复查申报表
- 3 -
主体工程验收前监督复查记录表
- 4 -
附件10
工程竣工验收前监督检查申报表
- 5 -
工程竣工验收前监督检查记录表
- 6 -
附件11
工程竣工验收前监督复查申报表
- 7 -
工程竣工验收前监督复查记录表
- 8 -
附件12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监督通知
:
我单位建设的工程已经全面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经预验收,达到了竣工验收条件,拟定于年月日进行竣工验收,申请验收监督。
工程竣工验收人员组成名单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电话:
(公章)年月日
- 9 -
房建工程竣工验收监督记录
监督主责人:监督小组成员:
年月日- 10 -
附件13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监督通知
:
我单位建设的工程已经全面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经预验收,达到了竣工验收条件,拟定于年月日进行竣工验收,申请验收监督。
工程竣工验收人员组成名单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电话:
(公章)年月日
- 11 -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监督记录
- 12 -
附件18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记录表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竣工验收时间:
- 13 -
- 14 -
- 15 -
- 16 -
- 17 -
- 18 -。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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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申请表(样表)
项目名称
深圳市XXXX工程
审批(核准)机关 深圳市XXX局 立项日
期
2007年2月5日
投资规模 亿元
建设时间 2008年5月20日——
2011年1月5日
建设单位 (法人) 深圳市XXXX局 设计单
位
深圳市XXXX设计院
主 要 施工单位 深圳市XXXX建筑公司 XXXX建筑公司 主 要
监理单
位
XXXX监理有限公司
计划档案
验收日期
2009年6月2日 计划竣工验收日期 2009年8月3号
联 系 人
孙XX 联系电话 135XXXXXXXX
地址/邮编 (填单位地址与邮编)
电子信箱 (填联系人电子邮
箱)
申请单位
自检意见
本工程所有施工任务已于2011年1月5日全部完
工,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全部文件材料已完成收集、整理
工作,项目档案的分类、组卷、编目等工作也基本完成。
建设单位经全面检查,认为达到档案专项验收要求,特
申请重大项目档案专项验收。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验收组织
单位意见
同意本项目于2009年6月2日进行重大项目档案专
项验收。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