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管理制度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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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监督管理制度条例

化妆品监督管理制度条例

化妆品监督管理制度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化妆品生产、经营环节的监督管理,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化妆品行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我国境内化妆品生产、经营行为的监管。

第三条化妆品生产、经营应当依法遵循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原则,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防止造成损害消费者健康的事故。

第四条化妆品监督管理应当遵循公开、透明、严格的原则,健全监管机制,完善监督体系,加强监督执法,保障化妆品行业的良性发展。

第二章化妆品生产监督管理第五条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当依法取得生产许可证,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构建生产记录和产品追溯体系。

第六条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当保证生产场所符合卫生标准,定期开展卫生监督检查,保障生产环境卫生和生产操作规范。

第七条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当保证原材料的质量和安全,建立供货商管理制度,对供货商的产品进行质量检验,确保原材料符合国家标准和质量要求。

第八条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产品质量检验体系,对产品进行全面、系统的质量检测,确保产品质量合格。

第九条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当对不合格产品进行追溯、召回,并在国家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责任追究和事故调查,保持产品质量和安全。

第十条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当接受国家、地方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工作,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化妆品经营监督管理第十一条化妆品经营企业应当依法取得经营许可证,经营的化妆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质量要求。

第十二条化妆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进货、库存、销售、追溯记录和资料,确保产品质量可追溯。

第十三条化妆品经营企业应当对所售产品进行质量检测,并保留检测记录,确保产品质量合格。

第十四条化妆品经营企业应当积极配合国家、地方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如实提供经营信息和资料。

第十五条化妆品经营企业应当对产品进行正常的保质期监管和库存管理,防止过期产品上市销售。

第十六条化妆品经营企业应当对产品进行质量问题的召回和处理,积极配合国家主管部门的处理,保障消费者权益。

产品质量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产品质量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产品质量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第一条总则为加强产品质量管理,保障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顾客要求,提高企业竞争力,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对公司产品质量的保障、监督、改进等方面进行规范。

第二条产品质量目标公司应制定产品质量目标,并将其纳入企业发展规划。

产品质量目标应包括产品质量水平、质量损失率、顾客满意度等指标,并定期进行考核。

第三条质量管理体系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质量改进等环节。

质量管理体系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公司实际需求。

第四条质量策划质量策划应包括产品设计、工艺设计、生产计划、采购管理、生产过程控制等内容。

质量策划应确保产品设计合理、工艺先进、生产过程稳定。

第五条质量控制质量控制应包括原材料、中间产品、成品检验等内容。

公司应设立检验机构,配备相适应的检验设备和人员,对产品进行严格检验。

检验结果应真实、完整、准确。

第六条质量保证质量保证应包括生产过程控制、质量记录管理、不合格品处理等内容。

公司应加强生产过程控制,确保生产过程符合质量要求。

同时,建立健全质量记录管理制度,对生产过程进行记录和追溯。

第七条质量改进公司应持续开展质量改进活动,包括质量问题的识别、分析、解决和跟踪。

公司应鼓励员工积极参与质量改进,对质量改进成果给予奖励。

第八条产品质量监督公司应设立产品质量监督机构,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产品质量监督机构有权对生产过程、质量记录、检验结果等进行查阅、审核和纠正。

第九条员工培训公司应加强对员工的质量意识培训,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和技能。

员工应按照公司要求,参加质量培训,掌握质量管理知识和方法。

第十条质量奖惩公司应建立质量奖惩制度,对产品质量优秀的人员和团队给予奖励,对质量问题严重的人员和团队给予处罚。

质量奖惩制度应公平、公正、公开。

第十一条质量信息反馈公司应建立质量信息反馈机制,及时收集顾客、市场、内部质量等方面的信息,对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和处理。

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2019)

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2019)

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2019)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9.09.28•【字号】•【施行日期】2019.09.28•【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1994年11月30日江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1997年6月20日江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一次修正2010年9月17日江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次修正2011年12月1日江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次修正2019年9月28日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监督管理第三章责任义务第四章纠纷处理第五章奖惩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保护用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下简称《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活动,必须遵守《产品质量法》和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并且用于销售的产品。

军工企业生产的民用产品以及建设工程中使用的产品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调解产品质量纠纷,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省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全省的企业质量体系认证、产品质量认证、产品质量奖励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规划、考核工作。

公安、海关等部门和各行业主管部门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消费者协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相互配合,做好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法律、法规对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质量生产安全管理条例

质量生产安全管理条例

质量生产安全管理条例质量生产安全管理条例第一条为了加强质量生产安全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安全水平,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以及与产品质量和生产安全管理有关的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检查机构和社会公众。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和生产安全。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严格遵守质量管理规范,对产品的原材料、加工工艺、装配工序、检验、试验等进行全程控制和监督检查,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合同约定的要求。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加强对生产设备、工艺流程、工作环境等的检查和维护,防止事故和质量问题的发生。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制定产品质量责任制,明确质量管理的各个环节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质量意识和技能。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监督和反馈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产品质量问题,提高产品质量。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定期组织质量检查和技术改进,提高生产工艺和产品质量。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依法履行产品质量承诺,对产品存在的质量问题,应负责修理、更换或退货等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检查机构应按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予以处理和整改。

第十二条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检查机构应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加强质量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对产品质量的认识和保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第十三条社会公众有权对产品质量问题进行举报和投诉,相关部门应及时处理和回复,并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对于违反本条例的生产、经营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检查机构应依法进行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5篇)

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5篇)

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一、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验证的管理,确保采购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第二条采购产品入库前仓库管理员应会同质检员对入库采购产品的品名、货号及数量等进行核对并记入台账。

第三条检查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有无厂名厂址、标签,有无生产许可证(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许可的);同时审查供货商的经营资格,并索取其工商营业执照和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

第四条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如果无法提供有效合格证明的,必须按规定自行检验或委托检验。

第五条采购进口需法定检验的,应当向供货者索取有效的检验检疫证明。

第六条验收中如发现有上述问题,质检员有权拒绝入侔,并同时向经理汇报情况,作出处理。

第七条采购产品验收必须两人进行(仓库管理员应会同质检员),根据采购产品验证单的内容,认真严格的进行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

第八条验收中,发现假冒伪劣采购产品,质检员有权拒绝入库,随即报经理作出处理。

第九条验收发现采购产品不符或数量、质量有差异,质检员应即时和采购负责人联系,以便作出处理办法。

第十条验收完毕,由质检员和采购人员在采购产品验证单上相互签字,方能生效。

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记录制度第一条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加工经营工作。

第二条办公室是人员培训的归口管理部门,应根据生产和质检等各岗位人员培训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生产人员、检验人员参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识,以及职业道德、卫生操作技能的培训。

第三条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培训方式以集中授课、参加外部培训与自学形式相结合,并定期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产品质量体系管理制度

产品质量体系管理制度

产品质量体系管理制度
产品质量体系管理制度是指企业为了保证产品质量,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采取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和规定。

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产品质量目标和方针:明确企业产品质量的总体目标和方向,为产品质量管理提供指导。

2. 组织结构和职责:明确负责产品质量管理的组织结构和岗位职责,确保各个职能部门的协同合作和责任分工。

3. 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和实施符合国际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如ISO 9001,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和工作指导书等,规
范和指导质量管理活动。

4. 质量目标和指标:制定具体的产品质量目标和指标,包括产品合格率、不良品率、客户满意度等,作为产品质量管理的评估和改进依据。

5. 质量控制: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程序,包括从原材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到最终产品检验等环节,确保产品在各个环节符合质量要求。

6. 不良品处理:明确不良品的处理程序和责任,包括不良品的分类、记录、处置和改进措施等,确保不良品不进入市场。

7. 培训和考核:建立员工培训和考核制度,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和技能水平,确保产品质量稳定。

8. 不断改进:建立和实施质量改进机制,包括对不良品和客户投诉的分析和改进措施,持续提高产品质量。

通过制定和执行产品质量体系管理制度,企业能够规范产品质量管理活动,提高产品质量和竞争力,满足客户需求,降低质量风险和成本。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依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农产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所有环节中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农产品生产者、加工者、储存者、运输者、销售者等应当自觉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第四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建立严格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检测和评估力度,并及时发布检测结果。

第五条农产品质量安全投诉处理制度:对于消费者提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投诉,应当予以及时处理和回应,并对投诉情况进行记录和分析。

第二章农产品生产环节管理第六条农产品生产者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采用科学的生产技术和管理措施,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第七条农产品生产者应当建立健全生产档案,包括农产品生产基地资料、施肥、用药及病虫害防治等记录。

第八条农产品生产者应当保证农产品的原料来源真实可靠,不得使用非法添加剂、非法农药等。

第九条农产品生产者应当加强对生产环境的管理,确保生产环境卫生安全,避免外界环境对生产的负面影响。

第十条农产品生产者应当对自身生产的农产品进行抽样检测和自检,并留存检测样品和检测记录。

第三章农产品加工环节管理第十一条农产品加工者应当经营合法的农产品加工企业,确保加工环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十二条农产品加工者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设备和器材,确保加工过程中的安全性。

第十三条农产品加工者应当建立健全农产品加工记录,包括原料采购记录、加工工艺流程记录、质量检测记录等。

第十四条农产品加工者应当加强对加工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认识和管理能力。

第十五条农产品加工者应当对加工后的产品进行质量安全检测,确保产品符合质量安全标准。

第四章农产品储存环节管理第十六条农产品储存者应当建立健全农产品储存档案,包括储存环境、储存设施等相关信息。

第六章产品质量法

第六章产品质量法第六章第一节产品质量法概述第二节第三节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产品质量责任第四节第五节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违反产品质量法的法律责任(一)产品我国《产品质量法》所称的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

产品有如下的特点:1.产品必须经过劳动者的加工、制作。

2.产品应当投入流通,且以销售为目的。

(二)产品质量产品质量是指产品满足需要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耐用性、维修性、经济性等特征和特性的总和。

二、产品质量法(一)产品质量法的概念一是产品质量责任关系——这是属于生产者、销售者与用户、消费者之间进行商品交易时所发生的经济关系;二是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关系——这是属于行政机关执行产品质量管理职能时发生的各种关系。

(二)产品质量法的特征和主要内容产品质量法具有以下特点:1.产品质量法的法律规范具有多样性2.技术性法律规范在产品质量法律规范中占有重要地位3.行政规章在产品质量法的贯彻实施中具有重要意义我国《产品质量法》共分为六章,其主要内容是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产品质量责任与义务、损害赔偿和罚则等。

(三)产品质量法的原则1.国家宏观管理与生产经营者承担质量责任相结合的原则2.国家统一立法与地方管理、监督相结合的原则3.奖励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第二节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一、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含义产品管理是指在一定的经济技术条件下,根据国家和人民的需要,围绕制定和实施质量标准而进行的一系列管理工作的总称。

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是指由产品质量法确认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制度、办法和措施的总称。

二、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机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机构是指国家法律授权负责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和管理的部门。

1.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

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部门。

3.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置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三、产品质量检验制度产品质量检验是指检验机构根据特定标准对产品品质进行检测,并判断其合格与否的活动。

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产品质量管理制度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在当下社会,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

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产品质量,加强工作责任心,减少质量损失,实现有效劳动和长效管理,特制订本条例:第二条本规定所指产品质量管理包括质量考核条例、质量事故处理办法、质量评选奖励的制度、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制度、质量信息管理制度、合理化建议和动技术改进管理办法、关于新产品试制和鉴定的规定、样机试制管理等。

第二章:质量考核处理条例第三条凡产品出厂前,因设计、计划、投料、加工而造成返修、报废的损失费用在1000元以内的,由责任部门承担15%,1000元以上承担10~15%,其中各责任部门所罚款项的80%落实责任者;凡是内外部质量损失,部门领导在收到质量通报后必须落实责任者并于二日内将落实结果书面送交质管处,否则,部门主要领导人负管理责任。

第四条加强让步率的控制:1、一分厂按加工产值计算,让步率控制在2%以内,每超1%,扣200元。

2、二、三、五、六分厂让步率应控制在0.7%以内,每超0.1%,扣200元。

五、二分厂每月的整机让步率应控制在15%,对超出部分,质管处汇同分厂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对严重超标进行罚款500~1000元。

3、四分厂按加工产值计算,让步率控制在14%以内,每月下降1%,直到2%止,每超1%,扣100元。

(让步率=让步吨位数×单价/全月实际完成产值),调质硬度不合格和淬火硬度不合格按1.3元/kg计扣,渗碳硬度不合格按2.4元/kg计扣。

第五条加强产品检验,凡具备交检条件检验员应及时检查,严禁压检、错检,漏检。

如是过程检的责任扣所属部门,终检责任扣检计处。

过程检、终检员应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在业务上属检计处领导,在问题处理上由检计处裁决。

跨部门的责任处理,不得私自处理。

必须通知相关部门领导,否则由所在部门承担责任。

质量检查标准、法规、制度

质量检查标准、法规、制度概述质量检查是确保产品和服务达到预期质量标准的关键过程。

此文档提供了质量检查标准、法规和制度的概述,以帮助组织在质量管理方面做出决策和实施措施。

质量检查标准质量检查标准是用来评估产品和服务是否符合质量要求的指南。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质量检查标准:1. ISO标准: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制定的质量管理标准,包括ISO 9001(质量管理系统)和ISO (环境管理系统)等。

2. 行业标准:各行业根据特定要求和最佳实践制定的质量标准,例如汽车行业的ISO/TS (汽车质量管理系统标准)。

3. 国家标准:各国政府制定的关于产品和服务质量的法规和标准。

在中国,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国家标准是重要的参考依据。

质量检查法规质量检查法规是各级政府制定的关于质量检查的规定和要求。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质量检查法规:1. 产品安全法规:针对特定产品的安全性和质量要求制定的法规,例如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

2. 监督检查法规:用于监督和检查企业或机构是否符合质量管理要求的法规。

如质检总局发布的相关法规。

质量检查制度质量检查制度是组织内部建立的一系列规定和流程,以确保质量检查的顺利进行。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质量检查制度:1. 质量检查计划:制定质量检查工作的计划和时间表,明确质量检查的范围和目标。

2. 抽样检查制度:根据统计学原理和抽样方法,进行代表性样本的质量检查,以评估整体质量。

3.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确保不合格品及时处理和整改的制度,包括责任追究和纠正措施。

总结质量检查标准、法规和制度是组织确保产品和服务质量的关键要素。

合理选择适用的质量检查标准,遵守相关法规要求,建立健全的质量检查制度,有助于提升组织的质量管理水平。

以上仅为简要概述,具体的质量检查标准、法规和制度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详细研究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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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管理制度法律法规
什么是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产品质量管理制度是指企业为达到一定的产品质量管理要求,建立的一种比较完整的管理体系。

通过全面规范企业的各项活动,达到提高产品质量的目的。

为什么要建立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建立的目的是为了确保产品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

而要达到这一目的,就需要依靠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

同时,建立产品质量管理制度也是企业推进质量管理工作、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的良好途径。

产品质量管理制度法律法规
在建立和实施产品质量管理制度时,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产品质量管理基本法律法规
《产品质量法》是我国产品质量管理的基础法律。

该法规定了产品质量的标准、检验、监督等相关内容。

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产品将被认为是不合格产品。

不合格产品会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造成威胁,对企业的声誉和市场形象也会产生负面影响。

产品质量监督法律法规
产品质量监督法律法规主要是指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和维护的相关法律法规。

《产品质量法》规定了产品从生产到消费的全过程,强调了对产品全面监督的重要性,并明确了监督的范围和责任。

此外,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法》等法规,对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提出了严格规定,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质量可靠。

产品质量标准法律法规
产品质量标准法律法规是指厘定各类产品的质量标准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了产品质量标准,明确了质量标准的制定、公布和实施等要求,指导各类产品的质量标准制定和实施。

落实产品质量管理制度的方法和措施
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管理制度的方法和措施有以下几点:
建立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企业应根据自身特点,制定全面贯彻执行的质量保证体系,实施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

建立健全质量监督机制
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科学合理的质量监督机制,确保产品质量得到有效监督和维护。

加强质量培训和技术培训
企业应加强质量技术培训和管理培训,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技能,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和管理能力。

检查和监督质量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
企业应对质量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和弱点,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其他
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管理制度是确保产品质量的基础,也是企业实现发展壮大的重要保障。

在落实产品质量管理制度过程中,企业应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采取相应的方法和措施,全面贯彻执行,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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