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办法

南昌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办法
南昌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办法

南昌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和完善学分制,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复合型和拔尖人才,满足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求,根据《江西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分制学费是指将原学年学费改按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计收的教育收费制度。在原学年学费中划出一定比例作为学分学费,并统一规定学分收费标准。专业学费为物价部门已核准的原学年学费减去学分学费之差,保证学生在标准学制内完成学业所缴纳的学费不高于原学年学费。

第三条学分制收费改革应保障全体学生的学习权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办理相关手续后可注册和选课。

第二章培养方案

第四条本科专业培养方案是学生专业学习的指导性方案,学生在校期间应依据所在专业的培养方案自主选修课程,自主安排学习进程。

第五条标准学制为四年的专业,毕业最低学分为160~164学分,具体最低学分按照各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标准学制为五年的专业,医学类专业毕业最低学分为210学分,其他专业毕业最低学分为200学分。

第六条实行弹性学制。学生可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延长或缩短在校学习时间。标准学制为四年的普通本科专业,在校学习时间为3至6年(含休学);标准学制为五年的普通本科专业,在校学习时间为4至7年(含休学)。

第三章课程设置

第七条本科类课程由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构成。第一课堂课程包括通识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和个性课程,课程设置和学分要求在专业培养方案中具体规定;第二课堂的具体课程以《南昌大学大学生素质拓展与第二课堂学分认证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为准。

第八条课程分为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必修课程指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选修课程指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学生可选择性修读的课程。

第四章学分设置

第九条课程学分是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基本单位,以该门课程在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学期学时数为主要依据。

理论教学16学时计1学分;实验教学32学时计1学分;集中实践环节(实习、课程设计等)每周计1学分;毕业设计(论文)计7-10学分;公共体育课32学时计1学分;军事理论课36学时计1.5学分。

第五章收费标准

第十条专业学费根据不同专业的培养成本、专业特色、学科差异确定,其收费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第十一条学分学费根据学生所修课程在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学分确定,其收费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

第六章学生选课

第十二条学生所修课程必须是专业培养方案所开设的本科类课程。所选课程的数量应从个人实际出发并符合培养方案的要求,不得在同一上课时间修读不同的课程,每学期所修总学分不得低于15学分(毕业当年不作限制),不得超过35学分。

第十三条选课原则与要求

(一)学生在选课前须认真阅读本专业培养方案,充分征询本科生导师的意见,并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选课。

(二)学生按时注册、足额缴纳专业学费后方有资格选课(特殊情况需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选课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学分学费。开课两周后,经核准选定的课程,不得变动。未能按时足额缴纳学分学费者,当前学期选课无效并自动失去课程考核资格和下一学期选课资格。

(三)实行毕业设计(论文)选课资格制。毕业前一学期(即四年制第七学期、五年制第九学期)结束后,如所获总学分低于毕业要求总学分并相差35学分(不含毕业学期初补考所获学分)以上者,则取消其毕业设计(论文)的选课资格。

(四)学生未经授权和许可获取他人选课数据,或修改、添加、删除他人选课数据,将依据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七章学费结算

第十四条专业学费按学年收取,学分学费按“先选课后缴费”原则收取。

第十五条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清专业学费的学生,学校不予注册。

第十六条学生所选课程一经确认,不予退选。学生在所选课程第三次开课前退课,不收其学分学费。

第十七条经本人申请,开课学院考核、教务处审批,学生部分课程可免修免考,免修免考课程不缴纳学分学费。

第十八条学生在其所在专业毕业最低总学分外要求加修或跨专业选修课程,按所修课程规定学分加收学分学费,免收专业学费。

第十九条学生申请认定在外校学习取得的学分,须缴纳专业学费,学分学费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转专业的学生,转入专业的专业学费与转出专业不一致者,若学年中第一学期转入,按转入专业的专业学费标准计收;若第二学期转入,则按前后两个专业的专业学费算术平均数计收。学生已修课程的学分学费不予退还。

第二十一条因退学、转学、出国、入伍等原因休学或保留学籍、中断学业的学生,按月计收其当前学期专业学费。

学生休学(保留学籍)期间,不缴纳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休学(服役)期满返校学习,按随读年级和专业标准收取专业学费。

专业学费按每学年10个月计算,不足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学分学费按实际已修课程多退少补。

第二十二条开除学籍者,其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不予退还。

第二十三条对提前一学年修满学分毕业或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按其实际学习年限缴纳专业学费。在毕业学年第一学期内修满学分毕业,减半收取该学年专业学费。

第二十四条学生在毕业(结业、肄业)前,须缴清专业学费和所修课程学分学费方能取得毕业(结业、肄业)资格,正常办理离校手续。

第八章课程考试与成绩

第二十五条学生未办理选课手续,不得参加课程学习和考核,擅自听课、考核者,其考核成绩不予认可。

第二十六条学生所修课程均须经过考核,并取得60分(合格)及以上成绩方可取得该课程学分。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核方式和要求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及各课程教学目标制定。成绩记载采取百分制(60分为及格)、五级制两种形式。五级制记分转换为百分制记分时,按优秀为95分、良好为85分、中等为75分、及格为60分、不及格为50分进行折算。考核成绩由过程考核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综合评定,其中,期末考试成绩占课程考核成绩的比例,一般不得高于60%。缺考学生的课程成绩以零分计。

第二十七条缺交作业累计超过某门课程作业总数的1/3或缺课累计超过某门课程学时数1/3的学生,取消其该课程考核资格,考核成绩标识为“取消考核资格”,该课程不安排补考,必须重修或重选其它课程。

第二十八条通过补考或重修取得学分的课程,学生成绩单上一律以“及格*”记载。

第二十九条违反一般考核纪律或作弊的学生,该课程考核成绩标识为“违纪或作弊”,并给予相应处分。

因考试违纪而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及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经教育表现良好,在毕业前一年可申请重修1次。

第三十条采用绩点制综合衡量学生的学习质量。

1.绩点的设定:

2.学分绩点的计算:

某门课程的学分绩点,等于该门课程的绩点数乘以该门课程的学分数。所修课程的总学分绩点等于所修全部课程学分绩点之和。平均学分绩点(GPA)=所修课程学分绩点之和÷所修课程学分之和。

计算学生在校所修课程的总平均学分绩点时,取小数点后两位数。

缓考考试及格者,按正常考试成绩计算绩点。

第三十一条学生如对某门课程的成绩有疑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日内(寒暑假顺延)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复查成绩,应填写《南昌大学学生成绩复查申请表》,经学生所在学院分管本科教学的院领导同意并报经教务处批准,由开课学院组织教师(3人以上)代为查阅试卷成绩,并将查询结果反馈教务处。如需更改成绩,须报教务处处长审定。

第九章缓考、补考与重修

第三十二条学生因病或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参加考核,必须在考前持学校医院证明或相关证明向所在学院申请缓考,填写《南昌大学缓考申请表》,由学院分管本科教学的院领导审批后报教务处备案。经批准缓考的学生,按实际缓考成绩记载。

第三十三条首次修读的课程考核成绩不合格未能取得该课程学分的学生给予1次免费补考机会。必修课程经补考仍不合格者,必须按学分缴费重修。选修课程经补考仍不合格者,可按学分缴费重修,或改修同类其他课程;如已满足学分要求,也可放弃。但已修课程不合格成绩将记入成绩单。

第三十四条学生对首次修读已合格课程的考核成绩不满意,经慎重考虑愿意重修该课程,可申请按学分缴费重修。申请批准后,原课程成绩注销,不能恢复。课程成绩以重修考试成绩实分记载,申请重修已合格课程的累计学分,不得超过10学分。

第十章课程的免修免考

第三十五条已修学分平均学分绩点在3.3以上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确认已系统掌握某门专业课程(专业主干课和专业选修课)的内容,可申请参加院系组织的专业课程免修考试。含有实践教学环节的课程和实践课程,不得免修免考。

第三十六条每生申请的免修免考课程总学分,不得超过专业课程总学分的20%。

第三十七条学生申请免修考试,应在学期开学初提交免修申请,经院系审核批准后,方可参加免修考试。免修考试成绩在85分以上者,给予应得学分,并在学期末按免修考试实得成绩记载。

第十一章交换生的学分认定

第三十八条在校期间参加交换学习的学生,可向相关部门和所在院系提出申请,将在对方学校获得的学分转换为我校的课程学分。学院依据学分转换申请单登记成绩,并归档申请单和原始成绩单复印件。

第十二章毕业、结业与肄业

第三十九条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

第四十条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但未达到毕业要求者,准予结业,颁发结业证书。

学生在结业后一年内可申请重修或补做毕业设计(论文)。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毕业证书。毕业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

在结业后的重修考试中作弊者,不得再次申请重修;结业一年内未修满学分、不参加答辩或答辩未通过者,不得换发毕业证书;一年内未申请补领毕业证书者,学校不再受理。

未达到毕业要求者,可在规定的在校学习最长年限内申请延长学习年限,并缴纳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

第四十一条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位证书。

第四十二条学满一学年以上退学者,颁发肄业证书。

第四十三条学校严格按照招生时确定的办学类型和学习形式,填写、颁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第四十四条学校执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制度,每年将颁发的毕(结)业证书信息报江西省教育厅注册,并由江西省教育厅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四十五条对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入学者,学校不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已颁发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校予以追回并报江西省教育厅宣布证书无效。

第四十六条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章附则

第四十七条本办法所涉“以上”、“以下”均包括本数(本级)在内。

第四十八条本办法从2012级学生开始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沧人考发[2018]4号

沧人考发[2018]4号 关于做好2018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及驻沧有关单位人事科: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18]6号)要求,为做好2018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的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2018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时间为5月20日,考试地点设在省会石家庄市。 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设有英、日、俄、德、法、西、阿共7个语种,每个语种分为一、二、三级。其中,英语一级只在上半年举行,英语二、三级上下半年各举行一次;法、日、阿语一、二、三级均在上半年举行;俄、德、西语一、二、三级均在下半年举行。我省笔译考试只开考英语语种。 报考非英语专业的考生需自行到规定的省(市)报名、考试(详见附件1)。一级笔译和二级笔译考试部分科目免试报考人员按照工作单位属地原则、在读院校属地原则或户籍属地原则选择考区并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二、报考条件

(一)凡符合人社部《关于印发〈资深翻译和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51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 报名条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翻译行业相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翻译考试。 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 2、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 (二)报考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不限制报名条件。 (三)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文件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在报考二级口、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口(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笔)译实务》科目考试。 全国现有215所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见附件2)。 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表(样式)见附件3,可从网站下载、复印使用。 三、报名方式

高校学生管理规定

高校学生管理规定 高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称高等学校或学校)对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学生的管理。 第二章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三)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四)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向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学校管理制度; (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学业; (四)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 (五)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学籍管理 第一节入学与注册 第八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应当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应当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十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第十一条学生应当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的考核,考核成绩记入成绩册,并归入本人档案。 第十二条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核和成绩评定方式,以及考核不合格的课程是否重修或者补考,由学校规定。 第十三条学生思想品德的考核、鉴定,要以《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为主要依据,采取个人小结,师生民主评议等形式进行。 学生体育课的成绩应当根据考勤、课内教学和课外锻炼活动的情况综合评定。 第十四条学生学期或者学年所修课程或者应修学分数以及升级、跳级、留级、降级、重修等要求,由学校规定。 第十五条学生可以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申请辅修其他专业或者选修其他专业课程。学生可以根据校际间协议跨校修读课程。在他校修读的课程成绩(学分)由本校审核后予以承认。

学校学生管理制度汇编2018年

学校学生管理制度 为实现学员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培训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学员管理办法 一、按时到校,不迟到早退,离校后及时回酒店,并在来回途中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自身安全,否则后果自负。 二、课堂认真听课,勤于思考,不得扰乱教室秩序 三、不在教室内追逐打闹喧哗,不寻事不打架。 四、爱护培训机构公物,不在黑板、墙壁、课桌、等处乱刻画。 五、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保持教室及周边的卫生,不得随便乱扔垃圾。 六、学员上课保持安静,关闭通讯工具,在课堂上接打手机按规定扣分,不得随意出入教室或做其他任何有碍课堂秩序的事。 七、尊敬老师,团结同学,举止文明,不说脏话。 八、不要在教室和公寓私自乱接电源,不能攀爬窗户,不私自外出,注意安全。按时就寝熄灯,有事外出者必须请假并于22点前返回酒店。 九、节约用水、用电,做到随手关水,下课后关灯。 十、学生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不得参加教学以外的活动,否则按旷课论处。 十一、加强安全防范,妥善保管个人财物,随时落好门锁。注意人身生命安全。

学生管理制度 一、行为规范: 1、学生应严格遵守辅导班的各种规章制度,勤奋好学,团结同学,讲究卫生,爱护公物,讲究文明礼貌。 2.、上课期间,学生须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打闹,上课间不准带手机,mp3,有问题是举手,不得随意喊叫老师或同学。 3、不得无故在室内走动,不得随意离开座位,喝水、上厕所以及其他问题需征得老师同意。 4、学生须自觉保持教室卫生,不准随地吐痰;课后请将自己的废弃物放到指定的地点;不准在门窗、桌椅、墙壁上随意涂写。 5、不得携带玩具等进入教室,不得在学习时间吃零食,学生自觉服从老师管理,如有任何建议和意见可单独向老师反映。 6、上课时如发生突发事件,如停电等,不要惊慌,听从老师指挥和安排。 7、请学生保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贵重的东西最好不要带到辅导班,如有丢失,后果自负。 8、学习完经老师同意后即刻回家,不许故意逗留、打扰别人学习。 9、培训班内部资料未经老师批准禁止带出。 二、学习管理: 1、学生到班后需如实向老师汇报当天作业、当天所学内容及学习效果,以方便老师查阅、辅导。 2、每科作业需单独完成(不会的先空着),完成后主动交与老师,由老师检查后针对错误、不

南昌大学文件

南昌大学文件 昌大校发[2009]60号 关于印发《南昌大学全日制本科生修读双学位、辅修专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南昌大学全日制本科生修读双学位、辅修专业管理办法(试行)》业经2009年10月19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南昌大学全日制本科生修读双学位、辅修专业管理办法(试行)》 二○○九年十一月五日

主题词:教务双学位管理办法通知 南昌大学校长办公室二00九年十一月五日印校对:周新打印:雷红(共印12份)

附件: 南昌大学全日制本科生修读双学位、辅修专业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现代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及教育的发展趋势,加速培养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知识复合型人才,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使学生充分利用学校的教育资源,学习更多的知识技能,提高就业竞争能力,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日制本科生中实行双学位制和主辅修制。为规范其教学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双学位、辅修专业制。 (一)双学位。学生在攻读主修专业学士学位的同时,修读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颁布)》中一级学科门类标准划分的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专业学士学位,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即可获得双学士学位。我校学士学位系统设置为:哲学学士、经济学学士、法学学士、教育学学士、文学学士、历史学学士、理学学士、工学学士、农学学士、医学学士、管理学学士。 (二)辅修专业。学生在修读主修专业的同时,修读其它专业作为第二专业,成绩合格者即可获得辅修专业证书。 第二章修读申请 第三条学校全日制在籍本科生,原则上连续两学期的平均学分绩达到或超过65分,可申请修读辅修专业;平均学分绩达到或超过70分,且首次考试无不及格者,可申请攻读双学位。符合修读条件的学生最多只能选修1个双学位或辅修专业。 第四条开设双学位、辅修专业的学院(系),应提前将本学院(系)所开设双学位、辅修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接受名额报教务处,教务处应于每学年第2学期放假前予以公布。 第五条符合修读双学位、辅修专业条件的学生,应于每学年第1学期第1周内向其所在学院(系)提交书面申请,填写《南昌大学修读双学位申请表》或《南昌大学修读辅修专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学院(系)对学生进行资格审核,经分

学校学生管理制度550501.doc

学校学生管理制度550501 曹县师范学校附属小学 学生管理制度 一、入学 (一)一年级,凡年满6周岁、户口在本学区的正常儿童入学。 (二)新生一律凭本学区户口、接种卡(或本)、照片报到,由学校填写学籍登记表,建立学籍档案或学籍卡片。 (三)依法招生。对符合条件未入学的学生,学校尽力做好其家长工作,及时让家长送孩子入学;对无正当理由又不送孩子上学者,学校有权依法向上反映。 (四)凡无本学区户口和房产证的新生,作借读生处理,具体入学条件按上级有关精神办。 二、休学、复学 (一)学生在校期间,因严格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请假达三个月以上的准予休学。休学期限为一年。一年后,仍不能到学校学习的可再延期休学一年。 (二)学生休学,须持医院或有关单位证明,由学生家长申请并经班主任签署意见,或教导处审批,校长同意后,记入学生学籍卡片或登记表中,再发给休学证书。

(三)学生复学,须由学生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并缴验休学证明书,因病休学的还要持医院证明,经学校审查,准予复学。复学时,原则上编入学时相衔接的年级学习。 三、转学 (一)因父母调动工作而需转入本学区的,事先必须本校办理接 收证。学校不得擅自接受转学手续不齐全的学生入学。 (二)凡要求转到外校学习的本校学生,必须向教导处提出局面申请,说明缘由,经批准后才能到外校办理接收证。待学生持有外校的接收证后,学校方可签发转学证明,并将学籍卡交给该生。要求保留学籍处出借读的学生,由家长申请,教务处备案,每年交纳政府部门规定的集资款。 (三)转学工作一般在学期结束后或开学前办理。毕业班的学生,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予转学。 (四)本学区邻近学校一般不存在转学问题,情况十分特殊的,可酌情考虑。 (五)转入的学生在办理注册手续时,必须持我校接收证和原校开出的转学证及发放的在校德育考核手册。 (六)凡无正当理由要求转入我校学习的学生,视校情由校长决定是否接收;一旦接收作借读生处理,具体转学条件按上级有关精神办。

培训学校管理制度汇编大全

培训学校管理制度大全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为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增强教师的工作责任心,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以培养更多的合格人才。为此,我校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职业教育法》和《高等学校教育法》为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教师主要职责 1、教师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 2、教师应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学风尚进行教学,要求教师要爱岗敬业,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对学生既要严格要求,又要关心爱护。做到言传身教,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教师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要积极参加学校教研室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和集体活动,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种教学文件,遵守教学纪律,做到治学严谨,教风端正。 4、教师应积极参加学校的教学基本建设工作,特别是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工作,并努力在本专业、本课程的研究或教学上有所创新。

5、教师在工作中要服从分配,勇挑重担。教学工作是教师的首要工作,我校教师不仅要把精力放在教学工作上,认真钻研教材,认真备课、讲课,提高教学质量,在业余时间应积极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在此基础上努力搞好科学研究和学校基本管理工作。 6、教师应负责课堂教学和维持课堂纪律,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教师应主动与所属教研室的负责人、辅导员、教务助理等交流教学信息,共同解决教学中的有关问题。 7、教师须认真履行与自己相应的职责,并按照学校关规定接受学校工作安排、工作考核与教学评价。 学校领导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学校管理工作的效率,科学合理地安排好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学校领导在执行集体决定或日常工作中,要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工作不越权、不推倭,敢于负责,团结协作,廉洁奉公。 二、坚持调查研究制度。学校领导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摆脱繁琐事务,注意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指导工作。在对某项工作作出重大决策前,必须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职能部门、教师及群众意见,做到决策的民主化。 三、提倡少说空话,多办实事的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学校领导每学期至少到基层校集体办公一次,现场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四、坚持听课制度。要全面了解和掌握学校的教育教学情况和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为进一步改进学校工作提供依据。 五、学校领导必须坚持每周星期二上午校长接待日制度,接待群众来访,重视他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答复他们提出的问题,帮助排除他们思想中的障碍。对于他们提出的应当解决和可能解决的问题要抓紧办理,暂不能解决的要向群众解释清楚。 六、学校领导要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并指导工作,充分发挥他们联系广大师生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七、学校领导要正确处理好自己的业务与管理工作之间的关系,把主要精力放在学校的管理工作上。 八、学校领导出差(出访),实行请假制度。

南大教务系统

南大教务系统【一】:实验课教学大纲编写格式要求 - 南京大学教务处 关于修订“南京大学本科实验课教学大纲”的通知 各院系和有关单位: 为推进实验教学改革,总结我校前一阶段的实验教学工作,促进各院系实验资源开放共享,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现根据“三三制”人才培养方案,组织重新修订编辑《南京大学本科实验课教学大纲》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编写《南京大学本科实验课教学大纲》的目的及内容要求 1、编写《南京大学本科实验课教学大纲》的目的 实验教学是本科教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相对于理论教学具有实践性、探索性、创新性等特点,对人才的培养具有独特的功能和作用。随着“三三制”本科教学改革地不断深化,对实验教学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院系要按照“拓宽基础与强化实践融通”的人才培养理念,以“激发兴趣、注重通识、夯实基础、引导创新、自主探究”为实验课程建设标准,修订《南京大学本科实验课教学大纲》。 2、编写《南京大学本科实验课教学大纲》的内容质量要求本次《南京大学本科实验课教学大纲》的制订,力求体现以下特点(1)根据“三三制”人才培养方案,将实验教学改革融入学校、院系整体教学改革中进行系统谋划,明确新一轮实验教学改革目标与指导思想,充分体现各院系、单位进行实验教学改革的新方案(特别是设计型、探索型、创新型等综合实验内容);(2)充分体现实验教学方法方面所做调整和改革的情况;(3)充分反映加强实验教学管理,重视对实验条件设备的投入和改善情况;(4)体现我校实验教学体系的系统性、科学性和实效性。 二、组织编写《南京大学本科实验课教学大纲》格式及责任要求 各院系、单位须高度重视教学大纲编写工作,各院系教学院长、主任为编写工作责任人。所编写的内容统一以Word文本A4纸打印,同时提交电子文档。以院系为单位收齐所有实验课程大纲后,以压缩文件格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syjxdg@16com。实验课教学大纲编写格式要求见附件。 三、组织编写《南京大学本科实验课教学大纲》工作程序及时间要求 1、2011年11月中旬各院系应确定本单位各课程大纲主撰人,12月底前将本单位审核确定的入编《南京大学本科实验课教学大纲》课程目录和课程大纲主撰人名单交国资处实验室管理管理科。 2、2012年3月2日前各院系教学院长、主任负责组织收集汇总本单位主撰人编写的实

南昌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

南昌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和完善学分制,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复合型和拔尖人才,满足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求,根据《江西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分制学费是指将原学年学费改按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计收的教育收费制度。在原学年学费中划出一定比例作为学分学费,并统一规定学分收费标准。专业学费为物价部门已核准的原学年学费减去学分学费之差,保证学生在标准学制内完成学业所缴纳的学费不高于原学年学费。 第三条学分制收费改革应保障全体学生的学习权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办理相关手续后可注册和选课。 第二章培养方案 第四条本科专业培养方案是学生专业学习的指导性方案,学生在校期间应依据所在专业的培养方案自主选修课程,自主安排学习进程。 第五条标准学制为四年的专业,毕业最低学分为160~164学分,具体最低学分按照各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标准学制为五年的专业,医学类专业毕业最低学分为210学分,其他专业毕业最低学分为200学分。 第六条实行弹性学制。学生可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延长或缩短在校学习时间。标准学制为四年的普通本科专业,在校学习时间为3至6年(含休学);标准学制为五年的普通本科专业,在校学习时间为4至7年(含休学)。 -1-

第三章课程设置 第七条本科类课程由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构成。第一课堂课程包括通识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和个性课程,课程设置和学分要求在专业培养方案中具体规定;第二课堂的具体课程以《南昌大学大学生素质拓展与第二课堂学分认证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为准。 第八条课程分为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必修课程指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选修课程指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学生可选择性修读的课程。 第四章学分设置 第九条课程学分是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基本单位,以该门课程在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学期学时数为主要依据。 理论教学16学时计1学分;实验教学32学时计1学分;集中实践环节(实习、课程设计等)每周计1学分;毕业设计(论文)计7-10学分;公共体育课32学时计1学分;军事理论课36学时计1.5学分。 第五章收费标准 第十条专业学费根据不同专业的培养成本、专业特色、学科差异确定,其收费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第十一条学分学费根据学生所修课程在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学分确定,其收费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 第六章学生选课 第十二条学生所修课程必须是专业培养方案所开设的本科类课程。所选课程的数量应从个人实际出发并符合培养方案的要求,不得在同一上课时间修读不同的课程,每学期所修总学分不得低于15学分(毕业当年不作限制),不得超过35学分。 第十三条选课原则与要求 -2-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 管理规定 1

【发布单位】国家教委 【发布文号】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7号 【发布日期】1990-01-20 【生效日期】1990-01-20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1990年1月20日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7号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高等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诸方面的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高等学校的学生应当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积极参加社会实践,走与工农相结合的道路;应当具有为国家富强和人民富裕而艰苦奋斗的献身精神;应当遵守宪法、法规、校规校纪,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风尚;应当勤奋学习,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

知识。 第三条高等学校的主要任务是为社会主义建设培养合格人才。要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从严治校,优化办学环境,保证培养目标的实现。健全管理制度应同加强思想教育相结合,对学生以正面引导为主,警惕并抵制国外敌对势力的思想政治渗透和国内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的侵袭,做好教育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学生管理,是指对学生入学到毕业在校阶段的管理,是对高等学校学生学习、生活、行为的规范。 第二章学籍管理 第一节入学与注册 第五条普通高等学校按照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写信并附原单位或所在街道、乡镇证明,向学校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报到的,以旷课论,超过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小学学校学生管理制度汇编

小学学校学生管理制度汇编 小学学校学生管理制度汇编 一、学生管理制度 1.学校按照《河北省普通小学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学生入学资格及学籍管理制度。学校建立健全学生学籍管理制度及学生成长档案。按照规定办理学生转学、借读、休学。 2.学生享有法律规定的受教育者的权利。学生必须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必须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3.学生要努力使自己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人。树立正确的学习观念、端正学习态度,掌握良好的学习方法,形成主动学习的良好习惯 4. 学校少先队组织受学校党组织领导,是学校教育中对少年儿童学生进行教育、引导、服务的重要力量,少先队要认真搞好自身建设,配合学校党政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在推进素质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 5.学校积极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创造条件,对取得优秀成

绩和对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学生,学校按照根据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要求制订的奖惩规定,给予表彰与奖励。 6.学校对违反《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规章制度的学生,学校按照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要求给予教育、批评。 7.学校对学生作出处分决定前,应当告知学生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学生对所受处分不服的,可以根据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二、学生课堂常规 1、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课。 2、上课铃响立即进教室,准备好学习用具,静待老师上课。 3、上课由班长口令“起立”向老师表示敬意,老师示意后才坐下。 4、上课要专心听讲,认真思考,仔细观察,勤于笔记,做到眼到、耳到、手到、脑到,使自己处于积极的思维状态。

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南昌大学科学技 术学院 南昌大学科学技术 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是由南昌大学申报举办,于2001年8月1日经江西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江西省教育厅批准成立的一所本科综合性独立学院。学院座落于英雄城南昌高校云集、人才济济的城东,占地面积600亩,其中:青苑校区54亩,青山湖南校区550亩。学院设有南昌大学优势本科专业43个,面向全国26个省(市)招生,现有全日制本科层次学生11921人。xx年,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教发8号)的文件精神,学院把握机

遇,规范办学,于当年年底被国家教育部作为全国首批符合要求的独立学院予以确认。xx年教育部专家对我院进行了专项检查,获得了比较好的成绩,在办学思想、办学理念、教育教学管理、教育质量等方面,都获得了专家的充分肯定,尤其在教育教学管理、教育质量保障方面,得到了专家的很高评价。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在科学认识、切实把握、严格遵循高等教育办学基本规律与发展趋势的基础上,从独立学院办学实际出发,切实按照教育部8号文件办学,始终坚持独立学院“民、独、优”三大原则,充分发挥民办教育灵活、高效和母体优质教育资源两大核心优势,坚持独立办学,办让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 通过几年的办学实践,学院在不断规范办学行为的同时,不断探索和逐步形成了适合独立学院办学实际的办学思路、办学理念,确定了“科学定位、发挥优势、依法办学、创新发展、多作贡献”的办学思路;明确提出了把培养学生的

四大能力,即学习能力、动手能力、创新能力和就业能力,作为整个办学事业的基本要求;确定了高级应用型人才的人才培养定位,把学院办学定位为教学型学院,将来朝着教学研究型学院方向发展;学院提出办学以人为本、教学以教师为本、育人以学生为本的办学理念;学院把创建国际化、创新型、开放型的全国一流独立学院作为长期奋斗的宏伟目标。学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学院具有法人地位,设有独立财务;根据独立学院办学实际,学院设有党委,下设4个党总支,党总支下设16个教工、学生党支部,有老师、学生党员607人,其中学生党员492人,占学生总数的%;写入党申请书的学生7153人,占学生总数的%。学院机构设置实行三级设置两级管理,即设学院、学科部、系三级,学院、学科部两级管理,系无行政职能。学科部设有人文、理工、财经、信息和基础5个学科部;学院行政机构只设9个,即院长办公室、教务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修订情况

附件1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修订情况 一、将第一条修改为:“为维护普通高等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保障学生身心健康,规范学生日常行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将第三条修改为:“高等学校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遵循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要坚持育人为本,立德树人,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要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科学管理,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将管理与育人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将第四条修改为:“高等学校学生应当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努力奋斗,积极培育和践行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

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应当刻苦学习,勇于探索,锐意创新,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具有健康体魄。” 四、将第五条修改为:“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平等享有下列权利”,将第(二)项修改为:“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文娱体育等活动,获得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将第(三)项修改为:“申请奖学金、助学贷款”;增加一项作为第(五)项:“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对学校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提出意见和建议”。将第(六)项改为第(七)项,修改为“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五、将第六条第(二)项修改为:“遵守学校章程和管理制度”;第(三)项修改为:“恪守学术道德,坚守学术诚信,努力学习,完成规定学业”;第(四)项修改为:“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助学贷款及相应义务”;第(六)项修改为:“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六、将第八条修改为:“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主要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学生考试报名、志愿填报信息是否真实、准确;

南昌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导师资料

职工号姓名学院专业导师类别导师信息 26003 杨柏云生命科学学院植物学 园林植物与观赏 园艺硕士生导师基本信息 上岗信息(硕士、博士) 26032 熊冬金生命科学学院植物学硕士生导师基本信息 上岗信息(硕士、博士) 26046 陈少风生命科学学院植物学硕士生导师基本信息 上岗信息(硕士、博士) 26049 罗丽萍生命科学学院植物学硕士生导师基本信息 上岗信息(硕士、博士) 26075 葛刚生命科学学院植物学 生态学硕士生导师基本信息 上岗信息(硕士、博士) 90089 朱友林生命科学学院植物学 生物化学与分子 生物学硕士生导师基本信息 上岗信息(硕士、博士) 26002 欧阳珊生命科学学院动物学 水生生物学硕士生导师基本信息 上岗信息(硕士、博士) 90156 吴小平生命科学学院动物学 水生生物学博士生导师基本信息 上岗信息(硕士、博士) wx0039 陈红根生命科学学院动物学硕、博士生导 师基本信息 上岗信息(硕士、博士) wx0041 彭卫东生命科学学院动物学硕士生导师基本信息 上岗信息(硕士、博士) wx0042 胡向萍生命科学学院动物学硕、博士生导 师基本信息 上岗信息(硕士、博士) 26076 胡成钰生命科学学院动物学 水生生物学 微生物学硕、博士生导 师 基本信息 上岗信息(硕士、博士) 26014 林刚生命科学学院动物学硕士生导师基本信息 上岗信息(硕士、博士) 26062 虞鹏程生命科学学院动物学 水生生物学 水产养殖硕士生导师基本信息 上岗信息(硕士、博士) 26069 夏斌生命科学学院动物学 生态学硕士生导师基本信息 上岗信息(硕士、博士) 26074 洪一江生命科学学院动物学 水生生物学 水产养殖硕、博士生导 师 基本信息 上岗信息(硕士、博士)

学院学生工作制度汇编

目录 1、××学院学生宿舍安全文明建设考评标准 (1) 2、××学院学生拒绝外宿承诺书 (2) 3、学院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办法 (3) 4、关于××学院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的通知 (5) 5、关于××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相关办法的通知 (6) 6、关于××学院第学生早操、早读管理规定的通知 (7) 7、××学院团员推优入党制度 (8) 8、××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工作职责 (9) 9、班主任岗位职责 (13) 10、学生助理班主任岗位职责 (14) 11、××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学生助理管理办法 (15) 12、××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申报细则 (17) 13、××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 (18) 14、××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流程 (19) 15、××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细则 (20) 16、××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细则补充条款 (25) 17、××学院班委学生干部工作岗位职责 (26) 18、××学院年级委员会学生干部工作职责 (29) 19、××××大学××学院社团管理方案 (32) 20、××学院诚信考试承诺书 (35) 21、××学院节假日假期学生安全告知书 (36) 22、××学院受资助学生合理使用奖助学金承诺书 (37) 23、××学院早读、课堂考勤管理办法 (38) 24、××学院学生请假制度 (40) 25、××学院晚点名制度 (41) 26、新同学安全须知 (43) 27、关于××学院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44) 28、××学院学生工作信息公开制度 (46) 29、××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试行稿) (48)

南昌大学学生出国留学经验谈——常见问题解答(官方版) NCUer北美申请Q&A

Road to America-------NCUer 北美申请Q&A 1.Q:我的GPA应该是怎么换算哪? A:我们学校的GPA采用的是五分制。但是在填网申表格的时候,直接写百分制的成绩即可。除非网申表格中bt到非要你换算成四分制的不可…… 2.Q:教务处提供英文成绩单吗? A:不提供,英文成绩单自己做。英文成绩单的样式可以五花八门,但是最好与中文的成绩单尽量保持一致,即英文成绩单也采用excel的样式,因为有些学校的admission requirements要求英文的official academic transcripts要尽量“mirror”原件。 3Q:我有些选修课的成绩不是很理想,可以把成绩删掉吗? A:原则是不能删,但是如果你事先与教务处的老师协调好了,也可以。实验班的课程与辅修的课程理论上也是不能单独分科目的列入其中的,这时候需要单独再列一份成绩单,然后分别找课程的负责老师和教务处盖章。 4.Q:我如何找到申请所用的信笺纸和学校的官方信封? A:信笺纸和信封在行政楼三楼可以买到。打印在读证明、专业排名证明、推荐信的纸最好使用学校的官方信笺纸。 5.Q:我应该如何处理推荐信或是成绩单? A:将文件折两下后,放入信封,然后在信封的骑线处盖上章。有必要的话在信封正面注明下。 6.Q:我应该找谁写推荐信? A:大部分人其实都已经有了心中的recommenders,但是一定要有的放矢。 大致上推荐信分为:1)General letter,主要是描述你在专业的大致表现和学习情况2) 简述你研究经历或是工作经历的letter,一般是找你的导师或是公司的老板写。推荐信切忌千篇一律。每封推荐信的字体和板式不要一样。 7. Q:我该如何选校呢? A:选校是个大工程,也是一个很费心的工程,首先是粗选,大致选出40-50个学校。然后在浏览每个系的网站,先在prospective students那里看下admission requirements,GT有没有特别的要求,需要撰写那些申请材料。 接着看下faculty,有没有跟自己很match的教授。同时还要给小米发邮件,询问下自己在网站上无法找到的信息。最后是精选,对于DIY的同学来说,15-20所是比较理想的数目。选校可能会用到的排名:1)US news排名,里面有综排还有专排。对于理工科的同学来说,专业排名的意义比较大一些。2)NRC排名,虽然年岁久了些,但是其权威程度远远要高于us news,申phd 的童鞋可以研究下。

办公室工作指南

第一章基本定位 南昌大学简介 南昌大学是一所文理渗透、理工结合的综合性大学,1993年5月4日由原江西大学与江西工业大学合并组建而成,现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学校拥有理、工、农、文、史、哲、法、经、管、教育、艺术等多门学科,初步形成了“文理工渗透,产学研结合”的新型办学模式。 学校本部位于江西省南昌市风景秀丽的青山湖畔,占地面积约1000亩(不含新校区)。位于南昌市红角洲占地面积3600亩,集生态化、现代化、数字化为一体的山水园林式新校区和位于南昌高新技术开发区的国家大学科技园正在建设之中。现有22个机关处室,26个教学单位,5个公共教学部,25个研究所,56个实验室。设有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计算机中心和信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业务单位。校舍面积84.96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35 亿元。拥有图书馆两座,藏书172万余册;《南昌大学学报》(分文、理、工科版)为中国核心期刊;计算机网络覆盖全校,并被教育部确立为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CERNET)华东南地区江西主节点。 南昌大学现有在校生30348人(含二级学院),其中本科生2.6万余人,博士生86人,硕士生1135人;专任教师1272人,其中教授193人,副教授439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87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岗位2个(食品科学、材料物理与化学),全国“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专家3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8人。国家重点学科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工程中心1个,省级重点学科16个,省品牌专业20个;硕士点60个,博士点5个(其中管理科学与工程为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1个。学校还开展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和工程硕士学位、中法合作培养工商管理硕士(MBA)和中英合作培养软件与信息技术工程硕士授予工作。开展了公共管理硕士(MPA)和法律硕士(JM)的联合办学,并招收国防生。 南昌大学一贯注重培养“团结、勤奋、求是、创新”的校风。学校实行学分制,鼓励辅修第二专业。注重因材施教和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学校设有各类奖学金、贷学金20余种,并对入校优秀考生实行特殊奖励。我校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欢迎,就业率高。 学校十分重视国际合作与交流。先后与多个国家的二十余所高校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成立了“中法工商管理教育培训中心”,与法国普瓦提埃大学合作培养工商管理硕士(MBA),并逐步把合作领域拓展到电子信息、电力与自动化等领域;成立了“中英联合学院”,与英国阿伯泰·邓迪大学合作招收软件与信息技术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与泰国皇家技术学院合作,在食品工程、信息技术等学科领域开展合作研究与教学;与德国对外经济合作部合作的“中德联合研究院”二期工程食品中试车间已建成并投入运行;与日本、美国和欧盟国家合作共同开发软件应用项目。 面向江西经济建设,加强科学研究与开发。“九·五”期间,学校共承担国家和省部级科研项目626项,其中国家“863”项目3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9项。获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29项,人文社科奖106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2项、第12届中国图书奖2项,共有200项科研成果向社会转化。拥有涉及机电、化工、医药、信息等领域的20多家校办企业,为江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号角已经吹响。“建设好南昌大学,为江西经济腾飞和社会进步做出更大贡献”,江泽民同志的题词为南昌大学的发展注入更强劲的活力。神圣的使命、宏伟

学校学生管理制度

学校学生管理制度 一、入学 (一)六年级,凡年满12周岁、户口在本学区的正常儿童入学。 (二)新生一律凭本学区户口、接种卡(或本)、照片报到,由学校填写学籍登记表,建立学籍档案或学籍卡片。 (三)依法招生。对符合条件未入学的学生,学校尽力做好其家长工作,及时让家长送孩子入学;对无正当理由又不送孩子上学者,学校有权依法向上反映。 (四)凡无本学区户口和房产证的新生,作借读生处理,具体入学条件按上级有关精神办。 二、休学、复学 (一)学生在校期间,因严格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请假达三个月以上的准予休学。休学期限为一年。一年后,仍不能到学校学习的可再延期休学一年。 (二)学生休学,须持医院或有关单位证明,由学生家长申请并经班主任签署意见,或教导处审批,校长同意后,记入学生学籍卡片或登记表中,再发给休学证书。 (三)学生复学,须由学生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并缴验休学证明书,因病休学的还要持医院证明,经学校审查,准予复学。复学时,原则上编入学时相衔接的年级学习。 三、转学 (一)因父母调动工作而需转入本学区的,事先必须本校办理接

收证。学校不得擅自接受转学手续不齐全的学生入学。 (二)凡要求转到外校学习的本校学生,必须向教导处提出局面申请,说明缘由,经批准后才能到外校办理接收证。待学生持有外校的接收证后,学校方可签发转学证明,并将学籍卡交给该生。要求保留学籍处出借读的学生,由家长申请,教务处备案,每年交纳政府部门规定的集资款。 (三)转学工作一般在学期结束后或开学前办理。毕业班的学生,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予转学。 (四)本学区邻近学校一般不存在转学问题,情况十分特殊的,可酌情考虑。 (五)转入的学生在办理注册手续时,必须持我校接收证和原校开出的转学证及发放的在校德育考核手册。 (六)凡无正当理由要求转入我校学习的学生,视校情由校长决定是否接收;一旦接收作借读生处理,具体转学条件按上级有关精神办。 四、退学 (一)学生在校期间,一般不准退学,对少数确有下列原因之一的,可以考虑办理退学手续; 1、因病休学两年以上,经医院证明,短期内治疗不能痊愈者。 2、因生理发育不全,或因患各种疾病,致有显著痴、呆、傻、丧失学习能力者。此条一般指下述三种情况:一是身体发育畸形,年龄在16周岁以上,学生家长和学生本人要求退学者;二是因患流行性

南昌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学生会(1)

南昌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学生会 2005年生命科学学院迎新晚会(三号楷体加粗)活动的策划(三 号宋体)(范例) (空行) 一、活动名称(四号宋体加粗) 2005年生命科学学院迎新晚会(四号楷体)(段落单倍行距) 二、活动时间(四号宋体加粗) 2005年9月17日晚6点(四号楷体)(段落单倍行距) 三、活动地点(四号宋体加粗) 8栋广场(四号楷体)(段落单倍行距) 四、活动目的(四号宋体加粗) 1、迎接新一届南昌大学新生入校; 2、庆祝南昌大学办学65周年; 3、展示生命科学学院特色,树立学院品牌,推广学院理念,扩大学院影响; ………(四号楷体)(段落单倍行距) 五、主办单位(四号宋体加粗) 12栋学工办(四号楷体)(段落单倍行距) 承办单位(四号宋体加粗) 2004级生命科学学院 六、活动具体情况及安排(四号宋体加粗) 1、目标公众(参加对象)(四号楷体) 南昌大学2005级全体新生和新生家长(小四宋体)(段落单倍行距) (空行) 2、活动主题(四号楷体) 喜迎新生,欢度校庆,亲爱母校融入精英与国家之栋梁; 斯文正印,继往开来,昌大学子共建昌大在中华之腾飞。 (小四宋体)(段落单倍行距)

(空行) 3、工作人员分配与主要职责(四号楷体)重点 指导老师:艾淑平(12栋学工办主任) 总负责人:王丽坤 李茜 邹乐侃 文艺部 部长甲 干事乙丙丁戊 主要职责 ①节目的选拔和彩排工作的安排,保证晚会的节目质量; ②协助现场部做好节目演出时的现场工作; ③晚会主持人的选拔; 宣传部 部长甲 干事乙丙丁戊 主要职责 ①做好本次晚会的全方位宣传(前期海报,传单); ②设计舞台和会场布置方案; ③舞台背景大型喷绘的设计和制作; ④活动的宣传板或宣传海报的制作; ………(小四宋体)(段落单倍行距) (空行) 4、具体活动流程(包括准备过程)(四号楷体)重点 ①前期准备工作 2005年9月1日晚6点半,各班负责人,12栋学生会负责人召开全体会议,成立活动执行小组,选定各部门负责人及成员(全体) 2005年9月2日晚6点半,商议整体方案(全体) 2005年9月5日晚6点,各班有些预选(游戏部) ………(小四宋体)(段落单倍行距) (空行) 5、活动经费预算(四号楷体)重点 背景喷绘 RMB 请柬及节目单费用 RMB ………(小四宋体)(段落单倍行距) (空行) 6、存在主要问题与矛盾(包括解决办法与实施方案)(四号楷体)重 点

学生会各部门工作制度汇编最新

学生会各部门工作 制 度 汇 编 2013年3月20日

目录 1.团学办公室 (2) 2.学生会纪检部 (4) 3.学生会学习部 (5) 4.学生会体育部 (6) 5.学生会文艺部 (7) 6.学生会生活劳动部 (9) 7.学生会外联部 (10) 8.学生会心理 (11) 9.学生会女生部 (12) 10.学生会权益部 (13) 11.学生会就业部 (14) 12.学工办管理部 (15) 13.学工办服务部 (17)

团学办公室工作制度 部门名称:团学办公室 部长职责: 1.协助主席团处理院学生会日常事务 2.认真及时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及收取其他部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并定期向主席团负责人汇报工作 3.负责学生会日常公文的起草及处理工作,以学生会名义发布通知 4.组织安排学生会主席团、常委会各类会议,负责准备、记录及考勤 5.负责学生会各类档案的建立、管理工作,做好“学生会大事记”记录工作 6.负责学生会的办公室、会议室和仓库的管理,负责学生会固定资产及各类物品的保管、使用及分配 7.协助主席团开展学生会纳新、竞聘、考评、评优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部职责: 1.负责院学生会的固定资产、档案管理,办公室用品供应及日常工作 2.负责召集院学生会各项会议,做好工作计划、总结材料和活动通知的整理、打印、上报和发放工作 3.定期组织召开各系学生会办公室例会,传达学院下发的文件精神,指导各系办公室有序的开展各项工作 委员职责:

1.负责办公用品的领取、购置和保管工作,负责报刊资料的订阅和管理 2.负责做好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 3.做好会议记录及参加会议人员的考勤工作 常规工作: 1.协助主席团开展工作,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及时向主席团反映同学们的意见、建议,及时总结学生会的工作 2.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协调各部的工作 3.负责处理学生会日常事务,学生会办公室的日常管理,指导各部门有序的开展各项工作 4.负责协调和安排学生会组织的各项会议,并认真作好会议记录 5.负责学生会的档案管理 6.检查各部门的工作落实情况 7.负责具体实施学生会及班级间的联系 8.对学生会内部人员进行量化考核 量化考核: 1.例会早退一次扣0.5奖励分 2.例会旷会一次扣1分奖励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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