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规约

合集下载

小区业委会管理规约

小区业委会管理规约

小区业委会管理规约
小区业委会管理规约是为了维护小区全体业主、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规范物业服务企业选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规定而制定的。

以下是一个小区业委会管理规约的例子:
第一条:为了保障本小区的物业管理活动有序进行,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管理规约。

第二条:本管理规约对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具有约束力,应当遵守本管理规约。

第三条:业主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物业服务费、停车费等相关费用,不得拖欠或者拒交。

第四条:业主应当合理使用物业,不得改变物业使用性质,不得进行违法建设或者从事其他违法活动。

第五条:业主应当遵守小区公共秩序,维护小区环境卫生和绿化美观。

第六条:业主应当配合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各项物业管理工作,共同维护小区的和谐稳定。

第七条:业主大会是本小区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和决定本小区物业管理重大事项。

第八条:本管理规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由业主大会负责解释和修改。

以上是一个简单的业委会管理规约例子,具体内容可能因小区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

需要注意的是,制定业委会管理规约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不得侵害业主的合法权益。

XX小区业主管理规约征求意见稿

XX小区业主管理规约征求意见稿

XX小区业主管理规约征求意见稿尊敬的XX小区业主们:为了更好地规范小区的管理秩序,提升小区的生活质量,经过小区业委会的讨论与研究,制定了《XX小区业主管理规约征求意见稿》。

现将征求意见稿的内容向各位业主进行介绍,并欢迎大家踊跃提供宝贵意见和建议。

第一章:总则1. 为了维护小区的正常秩序、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规约。

2. 本规约适用于XX小区的所有业主及其家庭成员,共同遵守。

3. 本规约内容经业主大会通过后生效,并由小区业委会进行监督和执行。

第二章:小区环境卫生1. 业主对小区内的公共区域应保持清洁、整洁,不得乱丢垃圾。

2. 业主应按照规定时间将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地点,并严禁私自倾倒垃圾。

3. 业主应遵守小区的绿化规划,不得随意破坏植被和花草。

第三章:住房装修1. 业主进行住房装修时,应提前向小区业委会提出申请,并遵守相关规定。

2. 业主装修期间应减少噪音污染,不得影响到其他业主正常生活。

3. 业主装修完毕后,应及时清理施工废弃物,并将公共区域恢复原状。

第四章:停车管理1. 小区内车辆停放应遵守交通规则,不得占用他人专用停车位。

2. 小区临时停车位、临时停车场应按规定使用,不得长时间占用。

3. 小区内有特殊停车需求的业主,应提前向小区业委会申请,进行备案登记。

第五章:安全和保卫1. 业主应加强安全意识,密切关注小区的安全情况,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异常情况。

2. 业主家中安装防盗门禁系统,保障家庭财产和人身安全。

3. 业主应严格遵守小区的消防安全规定,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乱堆放易燃物品等。

第六章:公共设施的使用1. 公共设施(如小区会所、游泳池、健身房等)的使用需提前预约,并按照预定时间使用。

2. 使用完毕后,应做好设施清洁工作,并保持场地的整洁有序。

3. 使用过程中,应注意安全,不得进行违规活动和危险行为。

以上是《XX小区业主管理规约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希望各位业主能够认真阅读,并积极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小区业主管理规约三篇

小区业主管理规约三篇

小区业主管理规约三篇篇一:业主管理规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小区物业的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业主大会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约。

第二条本规约由首次业主大会通过,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须自觉遵守。

第二章业主的共有权第三条本业主建筑物区域内物业的基本情况物业名称;座落位置;物业类型:建筑面积:业主建筑物区域四至:第四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共有权:(一)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面、公共平台、蓄水池等;(二)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电子锁、对讲系统等;(三)由业主建筑物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围墙、池井、照明设施、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物业管理用房(包括业主委员会用房)庭院花园、一楼全部架空楼层门廊、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公用供电设备、电子门禁、水泵及其控制系统、公用给排水管网、消防设施设备等。

第三章物业使用原则第五条为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全体业主同意在物业管理活动中授予物业服务公司以下权利:1、根据本规约制定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2、以批评、规劝、公示、法律诉讼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规约和规章制度的行为;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采取方式。

业主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是物业服务活动正常开展的基础,涉及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积极倡导欠费业主履行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

第七条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妨碍其他业主正常使用物业。

(完整)业主委员会管理规约

(完整)业主委员会管理规约

附件18管理规约(示范文本)管理规约(示范文本)使用说明1.本规约为示范文本,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物业管理活动。

凡佛山市物业管理区域制定管理规约均应依照本示范文本制定.2.本示范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业主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

首届业主大会筹备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

但应将修改、增补或删减的条文在物业管理区域公告,提请业主注意.3.制定管理规约,不得侵害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物业名称)的依法与合理使用、维护、管理,维护全体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共同利益和合法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约。

第二条本规约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均具有约束力.第三条业主大会通过依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本物业管理区域进行物业管理服务。

第四条本规约由业主大会制定、修改,经业主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物业的使用第五条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妨碍其他业主正常使用物业.第六条业主应按设计用途使用物业.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物业设计用途的,业主应在征得相邻业主书面同意后,按规定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第七条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并与其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业主应按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从事装饰装修行为,遵守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不得从事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第八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行驶和停放车辆,应遵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车辆行驶和停放规则。

第九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1。

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破坏房屋外貌,擅自改变房屋设计用途;2。

占用或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擅自移动物业共用设施设备;3。

违章搭建、私设摊点;4.在非指定位置倾倒或抛弃垃圾、杂物,高空抛物;5。

违反有关规定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发出超标噪声;6.擅自在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所悬挂、张贴、涂改、刻画;7。

业主临时规约(印刷版)

业主临时规约(印刷版)

“业主临时管理规约”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常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目录目录 (1)总则 (2)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 (3)第二章、适用法律法规 (3)第三章、定义 (3)第四章、管理 (4)第五章、管理细则 (8)第六章、物业服务费用 (10)第七章、其它事项 (12)第八章、附则 (12)第九章、承诺书 (13)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14)总则为了加强****·****的物业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及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优良环境,详尽规范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确保小区的管理能够达到相应标准,特制定本《业主临时管理规约》。

本规约由****·****项目小区的建设单位盐城中体地产有限公司制定。

规约对小区全体业主、使用人及物业服务企业等均有约束力,规约涉及物业服务企业及业主均包括其受让人、继承人、合并人、接办人、承租人或占用人。

规约泛指本《业主临时管理规约》、附件及依据本《业主临时管理规约》赋予之权力而规定的各项守则。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本物业区域内物业的基本情况1、物业名称:****·****2、坐落位置:盐城市机场路99#;建筑面积:44671.16m23、物业基本情况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企业为:常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向东注册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黄河西路****33幢乙单元401室邮编:电话:3、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归建设单位所有的专有部位和设施设备以物业买卖合同约定为准。

第二章适用法律法规《物业管理条例》、《城市房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及其他全国性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政策和所有有关修订及补充,均适用于本《业主临时管理规约》。

本《业主临时管理规约》规定的内容与上述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相抵触的,应优先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三章定义在本《业主临时管理规约》中,除个别明确解释外,下列用语的解释意义为:1、“小区”是指****·****之物业。

业主临时管理规约

业主临时管理规约

业主临时管理规约一、为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本物业区域内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公共秩序,促进管理有序、安全舒适、环境宜人、文明和谐的新型社区建设,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物业项目实际,制定本规约。

二、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机构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应与本规约一致。

三、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前将本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物业第一买受人与出卖人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本规约作为物业买卖合同的附件,由第一买受人对本规约的内容予以书面确认,其效力及于此后的物业买受人。

四、若本规约的条款与相关法律相抵触,则该条款无效,但不影响本规约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一部分物业基本情况(应与买卖合同内容一致)五、本物业区域内物业的基本情况物业名称:坐落位置:物业类型;建筑面积:物业区域四至:东至:南至:西至:北至:六、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用房位于:,建筑面积为:七、物业服务机构的基本情况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资质等级及资质证书编号:注册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第二部分物业的使用、维护和管理八、本物业区域内的业主依法享有以下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接受物业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二)参与本物业区域的物业管理活动(三)监督前期物业服务机构履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四)对本物业区域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五)授权物业服务机构制订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六)对本物业区域内影响业主共同利益、业主正常生活秩序的行为进行投诉(七)提议召开业主大会,提出补充、修改本规约的建议(八)法律、法规规定的业主的其他权利九、本物业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向物业服务机构缴纳物业服务费用(二)按规定交存、管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三)遵守本物业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四)配合物业服务活动(五)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相邻关系,互助友爱,和睦相处(六)出租、转让物业时,告知承租人、买受人遵守本规约(七)参加业主大会并予以表决(八)法律、法规规定的业主的其他义务十、开发建设单位对于未售出的物业,享有业主的权利,履行业主的义务。

业主临时规约范本

业主临时规约范本1.物业临时管理规约最低0.27元/天开通百度文库会员,可在文库查看完整内容>原发布者:管理资源吧临时管理规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建设单位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本临时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本临时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第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本临时管理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物业买受人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时对本临时管理规约予以的书面承诺,表示对本临时管理规约内容的认可。

第三条本规约对建设单位、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第四条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应与本临时管理规约一致。

第二章物业基本情况第五条本物业服务区域内物业的基本情况物业名称:000000000000座落位置: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物业类型:商住楼建筑面积:00000000平方米第六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一、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二、户外墙面、屋面、公共平台、电梯间等;三、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水泵、电梯、照明设施、消防设施、监控设施、避雷设施、对讲系统、电子锁等;四、由物业服务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围墙、池井、共用照明设施。

2.《业主临时管理规约》与《业主管理公约》的区别《业主临时管理规约》是由开发商在销售物业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根据建设部的《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结合开发项目实际拟定的。

业主临时管理规约主要内容是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小区业主管理规约范本(Word版)

XXXX项目管理规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社会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合理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XX市物业管理条例》,制定本《管理规约》。

第二条本《管理规约》由****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共同制定,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本《管理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应与本《管理规约》一致。

物业买受人在与建设单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当对遵守《管理规约》予以书面承诺。

第三条本《管理规约》对建设单位、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物业基本情况第四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基本情况项目名称:****物业类型:****坐落位置:****物业面积:****第五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共同享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

第六条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部位和设施设备为建设单位所有:1.天台规划使用权;2.地下车库停车位;3.信息网络系统;4.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建设单位有产权或使用权的部分;5.其它由建设单位享有产权的部分。

建设单位行使以上部位和设施设备的所有权,不得影响业主正常使用物业。

第三章物业的使用第七条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妨碍其他业主正常使用物业。

第八条业主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整洁以及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在供电、供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妥善处理与相邻业主的关系。

第九条业主应按设计用途使用物业。

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物业设计用途的,业主应在征得相邻业主书面同意后,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第十条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并与其签订《装修管理协议书》,遵守以下约定:1.业主应按《装修管理协议书》的相关约定从事装饰装修行为,遵守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不得从事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

业主委员会管理规约三篇

业主委员会管理规约三篇篇一:业主委员会管理规约管理规约(示范文本)使用说明1.本规约为示范文本,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物业管理活动。

凡XXX市物业管理区域制定管理规约均应依照本示范文本制定。

2.本示范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业主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

首届业主大会筹备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

但应将修改、增补或删减的条文在物业管理区域公告,提请业主注意。

3.制定管理规约,不得侵害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物业名称)的依法与合理使用、维护、管理,维护全体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共同利益和合法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约。

第二条本规约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均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业主大会通过依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本物业管理区域进行物业管理服务。

第四条本规约由业主大会制定、修改,经业主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物业的使用第五条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妨碍其他业主正常使用物业。

第六条业主应按设计用途使用物业。

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物业设计用途的,业主应在征得相邻业主书面同意后,按规定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第七条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并与其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业主应按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从事装饰装修行为,遵守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不得从事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

第八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行驶和停放车辆,应遵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车辆行驶和停放规则。

第九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1.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破坏房屋外貌,擅自改变房屋设计用途;2.占用或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擅自移动物业共用设施设备;3.违章搭建、私设摊点;4.在非指定位置倾倒或抛弃垃圾、杂物,高空抛物;5.违反有关规定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发出超标噪声;6.擅自在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所悬挂、张贴、涂改、刻画;7.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8.法律、法规或物业小区禁止的其他行为。

业委会规约

业委会规约业委会规约是指业主大会选出的、由住宅小区业主自愿组成的业主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制定的小区内业主行为的准则和规定。

其目的是维护小区安宁有序,保障业主权益,促进邻里和谐。

首先,业委会规约应明确业委会的组成和职责。

规约可以明确业委会的成员数量及选举产生的机制。

同时,规约应规定业委会的主要职责,例如:维护小区内环境卫生,制定公共设施的管理维护办法等。

此外,还应明确业委会与物业公司的合作机制和责任划分,确保双方的工作协调和高效。

其次,业委会规约应规定业主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规约可以明确业主的权利,如:参与业主大会、监督物业公司、参与小区事务决策等。

同时,规约也应规定业主的基本义务,例如:遵守楼道、公共区域内的秩序,不乱丢垃圾等。

这些规定有利于业主之间的互相约束和和谐相处。

第三,业委会规约应制定小区内的管理规定。

规约可以明确小区内的停车管理措施,例如:规定小区内车辆停放位置、停车费用等。

此外,规约还可以制定小区内的安全管理规定,例如:规定小区内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等行为。

这些规定有助于提高小区内的整体管理水平和居住环境。

最后,业委会规约应规定业主的纠纷处理机制。

规约可以明确业主之间的纠纷应如何调解和处理,例如:可以约定业主先协商解决,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再通过业委会等方式处理。

这样可以有效避免因纠纷导致小区内关系紧张和不和谐的情况发生。

综上所述,业委会规约是小区业主自愿遵守的准则和规定,目的是维护小区内的秩序和促进邻里和谐。

规约应明确业委会的组成和职责,规定业主的权利和义务,制定小区管理规定和纠纷处理机制。

只有通过业委会规约的制定和执行,才能更好地维护小区内的整体利益,提高居住环境和业主的满意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
—————小区管理规约
为加强对------的物业管理,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 保障物业的安全
与合理使用,维护公共秩序,创造优良环境,同意签订本管理规约,并共同遵守。
一、业主的权利、义务
业主是指---------所有权人及使用人。
(一)权利
1.依法享有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权利;
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建筑共用设施、共同部位和本物业内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
(地)的权利;
3.有权按有关规定进行室内装饰装修;
4.有权自己或聘请他人对物业自用部位的各种管道、电线、水箱以及其他设施
进行合法修缮,但法规政策规定必须由专业部门或机构施工的除外;
5.有权根据房屋建筑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
施的状况,建议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组织修缮;
6.有权参加业主大会,并拥有对本物业重大管理决策的表决权;
7.有权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向业主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提出质询,并
得到答复;
8.有权要求业主管理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按照规定的期限定期公布物业管理
收支账目;
9.有权对物业管理工作提出建议、意见或批评;
10.有权向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或提出意见与建议;
11.有权要求房屋建设毗连部位的其他维修责任人承担维修养护责任,对方不维
2

修养护或不予配合的,可要求业主管理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公司强制维修养护,按
规定分摊费用。
(二)义务
1.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遵守物业管理法规政策规定;
2.执行和服从业主管理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3.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
4.按规定交物业管理服务费、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等费用;
5.业主如需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必须遵守本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并填写申
请表,报物业管理公司审查批准后,向物业管理公司缴交装饰装修押金方可按规
定施工,完工后由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查验,如无违规、违章情况或妨碍他人正常
使用物业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押金予以退还,否则视违章情况予以
扣除并限期整改;如属统一清运垃圾和粉刷楼梯的,还应同时交纳垃圾清运费和
粉刷费;如有额外使用公用设施(如电梯、供电增容等)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补
偿费用;
6.业主如请物业管理公司对其自用部位及设施设备、毗连部位及设施设备进行
维修、养护,应支付有关费用;
7.明白并承诺与其他非业主使用人在建立合法使用、维护、改造所拥有物业的
法律关系时,应告知并要求对方遵守本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本业主管理规约,
并承担连带责任;
8.明白并承诺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与物业管理公司在本物业内不存在人身、财
产保管或保险关系(另有专门合同规定除外);
9.在本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3

(1)擅自改变房屋建筑及其设施设备的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
部位设施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2)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3)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自行车房(棚)等
公用部位、设施及公共场所(地);
(4)擅自损坏、拆除、改造供电、供水、供气、通讯、排水、排污、消防等公
用设施;
(5)不按规定堆放物品、丢弃垃圾、高空抛物;
(6)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
物质及饲养家禽、宠物等;
(7)践踏、占用绿化地,损坏、涂划园林建筑小品;
(8)影响市容市貌或在本物业外观乱搭、乱贴、乱挂、设立广告牌等;
(9)随意停放车辆和鸣喇叭,制造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
(10)利用房屋进行危害公共利益或其他不道德的行为;
(11)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二、业主大会和业主管理委员会
1.业主大会是由全体业主组成,决定本物业管理重大事项的业主自治管理组织。
业主管理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常设(执行)机构,经政府部门批准成立后,维护
全体业主的物业权益,依法行使各项权利。业主大会和业主管理委员会均应接受
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与监督;
2.第一次业主大会,在本物业交付使用且住用率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时,由物
业管理主管部门会同开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按法定程序和形式
4

召集,并选举产生首届业主管理委员会;
3.本物业所有享有投票权的已住用业主,均应按时出席业主大会,参加投票,
行使法定权利,承担法定责任;
4.业主应亲自出席业主大会并投票,或委托他人出席和投票,否则视作弃权,
并应服从业主大会作出的决定。委托他人投票的,必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否则该
项委托无效。授权委托书必须有业主签字,如业主为法人,须加盖法人公章;
5.业主大会可以采用会议或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会议表决采取投票、举手等
形式;
6.业主管理委员会成立后,负责召集此后的业主大会,并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经持有百分之十以上投票权的业主提议,业主管理委员会应于接到该项提议后十
四天内就其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于召开业主大会七天前将会议地
点、时间、内容、方式及其他事项予以公告并报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
7.业主大会必须有已住用业主中持有百分之五十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出席才能举
行;如经已住用业主中持有百分之五十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决定,可以推迟召开业
主大会;
8.业主大会的出席人数达到规定人数时,在会上提出的需经决定的事项,由出
席会议的业主表决,以过半数通过有效;
9.业主投票时,以每套单元式住宅为一票;非住宅房屋每一百平方米建筑面积
为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下的每份房地产证书为一票;
10.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管理委员会章程的内容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政
策相抵触。违反规定的,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有权予以纠正或撤销。
三、违约责任
5

1.违反本管理规约业主义务条款中1.3.4.5.6.7.9.10项规定的,物业
管理公司有权处理,并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有权强制整改,包括采取
停水、停电、停气等催改措施;对本物业公共利益造成损失的,物业管理单位有
权要求责任人予以赔偿并承担违约金;强制整改措施予以公告,赔偿金和违约金
纳入本物业公共收入。赔偿金和违约金的项目及标准,由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管
理委员会议定,业主管理委员会未成立的,报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核准后执行;
2.业主不按规定缴交管理服务费、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等费用以及赔偿金、违约
金的,处以每日千分之三的滞纳金;无正当理由逾期三个月仍拒绝缴交的,物业
管理公司可采取停水、停电、停气等催缴措施。
四、其他事项
1.本管理规约由开发建设单位或受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报物业管理主管部门
审核批准,在办理住用手续时由业主签字,并经百分之六十五的已住用业主签字
后生效;
2.本管理规约对本物业所有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具有同等效力。业主更换,本
管理规约继续有效;
3.业主大会可以根据本物业的实际情况对本管理规约进行修改补充,并提前报
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核准备案。修改补充条款自业主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无须经
业主重新签订;
4.业主之间、业主与业主管理委员会之间、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因本管理
规约发生的纠纷,协商不成的,提请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或提交泊头市仲
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5.本管理规约一式二份,业主、物业管理公司各执一份。
6


本业主所拥有物业:
住 宅:_____栋_____号;
商业用房:_____ 栋_____号(店、铺);
其 他:
所在单位:
联系电话: (宅、办公室、手机)
业主(签章):

年 月 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