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院法律风险预警之阴阳合同
建筑工程阴阳合同法律

建筑工程阴阳民法典律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阴阳合同。
所谓“阴阳合同”,是指在建筑工程项目中,双方当事人为了逃避监管,私下签订两份内容不一致的合同:一份报备给有关部门,另一份则作为实际执行的依据。
这两份合同的内容通常会在工程款支付、工程质量、工期等方面存在差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一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即具有法律效力。
因此,无论是阳合同还是阴合同,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都具有法律效力。
但是,如果合同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即使双方当事人认可,该合同也是无效的。
在建筑工程领域,阴阳合同的存在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公平竞争的环境。
为此,我国相关部门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来打击和预防阴阳合同的行为。
例如,《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都明确规定了建筑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管理要求,以确保工程项目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如何制定一份合法有效的建筑工程阴阳民法典律范本呢?以下是一些关键点:1. 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无论是阳合同还是阴合同,其内容都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能包含任何违法条款。
2. 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应详细列明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款支付方式、工程质量标准、工期要求等。
3. 强化合同的执行力:合同应设有违约责任条款,一旦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加强合同的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建筑工程合同的监管,对涉嫌签订阴阳合同的行为进行查处。
5. 提高行业诚信水平:行业协会和企业应共同努力,建立健全行业诚信体系,抵制阴阳合同等违法行为。
阴阳合同案件法律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阴阳合同,顾名思义,是指当事人签订的合同中,一部分条款是公开的,另一部分条款是私下的,通常用于规避法律、逃避税收、逃避债务等目的。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阴阳合同案件日益增多,对法律的挑战也越来越大。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对阴阳合同案件进行分析,以期为相关法律实践提供参考。
二、阴阳合同的法律性质1. 阴阳合同属于无效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阴阳合同往往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或第三人利益,因此属于无效合同。
2. 阴阳合同当事人应承担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合同无效的,当事人不得请求履行。
”虽然阴阳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但当事人仍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具体包括:(1)赔偿损失:当事人因阴阳合同遭受的损失,应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2)返还财产:当事人因阴阳合同取得的财产,应返还给对方。
(3)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对于涉及阴阳合同的违法行为,有关部门可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罚。
三、阴阳合同案件的司法实践1. 阴阳合同案件的认定在司法实践中,认定阴阳合同案件需要考虑以下因素:(1)合同形式:阴阳合同通常采用书面形式,但有时也可能采用口头形式。
(2)合同内容:阴阳合同中,公开条款与私下条款内容不一致,且私下条款违反法律规定。
(3)当事人行为:当事人是否存在恶意串通、逃避法律、逃避债务等行为。
2. 阴阳合同案件的审理在审理阴阳合同案件时,法院应遵循以下原则:(1)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对于当事人因阴阳合同遭受的损失,法院应依法判决赔偿。
(2)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对于涉及阴阳合同的违法行为,法院应依法判决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罚。
阴阳合同是什么

阴阳合同是什么1. 引言阴阳合同是近年来在商业和法律领域中频繁讨论的一个概念。
本文将从阴阳合同的定义、特征、产生原因和应对策略等方面进行探讨,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应对阴阳合同。
2. 阴阳合同的定义阴阳合同是指一种表面合法、实际违法的合同形式。
它通过各种手段将一些违法行为伪装成合法行为,以达到非法目的。
阴阳合同的出现主要是为了规避法律风险、逃避法律监管和追责。
3. 阴阳合同的特征阴阳合同具有以下几个特征:•表面合法:阴阳合同在形式上看起来是合法的,符合一般的法律要求,例如有明确的合同条款、签署双方的真实身份等。
•实际违法:阴阳合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例如偷税漏税、虚假宣传、合同欺诈等。
•非法目的:阴阳合同的目的是为了违法行为,通过合法合同的形式来掩盖非法行为。
4. 阴阳合同的产生原因阴阳合同的产生主要源于以下几个原因:4.1 法律漏洞由于法律的滞后性或不完善,存在一些法律漏洞,为一些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
他们可以通过合同的形式来实施违法行为,而很难被法律追究。
4.2 利益驱动阴阳合同的产生往往是由于一方追求私利或企图规避责任。
他们通过伪装合法合同的方式,达到不法目的,从而获得不正当的利益。
4.3 信息不对称在一些交易中,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一方利用信息优势,通过阴阳合同方式对对方进行欺骗,从而实施违法行为。
5. 应对阴阳合同的策略面对阴阳合同,我们可以采取以下策略来应对:5.1 加强合同审查在签署合同之前,应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仔细审查,特别是对合同的条款、义务和权益进行全面评估。
如发现可疑之处,可以向专业律师咨询,以避免掉入阴阳合同陷阱。
5.2 加强法律意识加强法律意识,了解合同法律规定,遵守合同签署程序,不被他人的言辞和承诺所蒙骗。
同时,在发现阴阳合同时,及时向相关法律机构举报,维护自身权益。
5.3 加强合同执行一旦发现合同中存在阴阳合同的情况,应积极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除合同,追究违法方的责任,并寻求经济赔偿。
阴阳合同_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阴阳合同,又称“双面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故意隐瞒真实意思表示,采取虚假的合同形式,以达到规避法律、逃避税收、规避监管等目的的行为。
阴阳合同在我国法律中是被禁止的,一旦被发现,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
本文将从阴阳合同的定义、法律性质、法律后果以及法律分析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阴阳合同的定义及法律性质1. 定义阴阳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故意隐瞒真实意思表示,采取虚假的合同形式,对外以真实合同为依据,对内则以虚假合同为依据,以达到规避法律、逃避税收、规避监管等目的的行为。
2. 法律性质阴阳合同具有以下法律性质:(1)无效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为无效合同。
阴阳合同属于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行为,因此,阴阳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2)违法行为:阴阳合同违反了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属于违法行为。
三、阴阳合同的法律后果1. 合同无效阴阳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合同自成立时起无效。
合同无效后,当事人不能依据合同主张权利。
2. 违约责任阴阳合同无效,当事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包括:(1)返还财产:当事人应将因合同取得的财产返还给对方。
(2)赔偿损失:当事人因合同受到损失的,有权要求赔偿。
(3)支付违约金:当事人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应支付违约金。
3. 行政责任阴阳合同违反了行政法规,当事人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
4. 刑事责任阴阳合同可能涉及刑事犯罪,如逃税罪、骗取贷款罪等。
当事人可能面临刑事责任。
四、法律分析1. 合同法角度阴阳合同违反了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因此,合同法规定阴阳合同无效,并要求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
建筑工程阴阳合同规定最新

建筑工程阴阳合同规定最新近年来,我国建筑市场交易活跃,阴阳合同现象时有发生。
阴阳合同,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虚假合同和真实合同,是指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出于规避税收、监管等目的,采取虚假的合同形式和价格支付方式。
阴阳合同的存在,不仅损害了国家税收利益,也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
为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维护国家税收利益,本文将介绍最新的建筑工程阴阳合同规定。
一、阴阳合同的界定及危害阴阳合同,又称黑白合同,是指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采取虚假的合同形式和价格支付方式,以规避税收、监管等目的。
阴阳合同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中出现的阴阳合同,二是非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中出现的阴阳合同。
阴阳合同的存在,会导致国家税收流失,损害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还可能引发质量安全问题,给双方带来不必要的风险。
二、最新规定及法律依据为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维护国家税收利益,我国法律法规对阴阳合同进行了严格规定。
最新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强化招标投标管理。
对于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当事人应按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确保招标投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中标合同作为白合同,是双方实际履行的合同。
2. 加强合同备案管理。
对于非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当事人应将签订的施工合同备案。
备案合同作为白合同,是双方实际履行的合同。
若当事人另行签订与备案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合同,将被视为阴阳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3. 严格税收管理。
当事人应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纳税。
阴阳合同导致的税收流失,将受到税务机关的查处,当事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加大对阴阳合同的处罚力度。
对于涉嫌阴阳合同的当事人,将依法予以查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将依法吊销相关资质证书,追究刑事责任。
三、防范阴阳合同的策略为了防范阴阳合同现象,当事人应遵循以下策略:1. 提高法律意识。
当事人应充分了解法律法规对阴阳合同的规定,自觉遵守法律,杜绝阴阳合同的发生。
建设工程阴阳合同违法吗

建设工程阴阳合同违法吗
所谓的“阴阳合同”,通常指的是在同一建设工程项目中,双方出于逃税、逃避监管或其他
不正当目的,故意制作两份或多份内容不一致的合同。
其中,“阳合同”通常用于对外公开,显示较低的工程款项,以减少税费支出;而“阴合同”则记录了双方实际约定的真实交易金
额及条款,但不对外公示。
从法律角度来看,阴阳合同的存在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根
据该法律,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且合同一经成立,即
具有法律约束力。
阴阳合同的存在,不仅破坏了合同的公平性,也损害了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甚至可能涉及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
在实际操作中,阴阳合同往往会导致以下几种问题:一是影响工程质量,因为承包方为了
降低成本,可能会在材料采购、施工工艺等方面偷工减料;二是增加工程风险,由于实际
支付的工程款与合同约定不符,一旦发生纠纷,双方的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三是破坏
市场公平竞争环境,阴阳合同使得部分企业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竞争优势,损害了守法企
业的利益。
针对阴阳合同的问题,监管部门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例如,加强对建设工程合同的审
查力度,对涉嫌阴阳合同的项目进行严格查处;提高违法成本,对于查实的阴阳合同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追责;同时,也鼓励公众举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
作为建设工程的参与者,无论是业主还是承包商,都应当意识到阴阳合同的严重性。
它不
仅违反了法律法规,还可能对企业的信誉造成长远的负面影响。
因此,坚持签订合法、合
规的合同,不仅是遵守法律的表现,也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
签订阴阳合同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在我国,合同是市场经济中最重要的法律形式之一。
合同关系的确立和履行,对于保障交易安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部分当事人可能会选择签订阴阳合同。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分析签订阴阳合同的法律后果,以期为相关人员提供参考。
一、阴阳合同的定义阴阳合同,是指当事人为了规避法律、逃避税收、隐瞒事实等目的,在形式上签订一份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而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双方按照另一份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约定进行交易的行为。
其中,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称为阳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称为阴合同。
二、签订阴阳合同的法律后果1. 阳合同的法律效力虽然阴阳合同中阳合同符合法律规定,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
因此,如果当事人签订阴阳合同是为了规避法律、逃避税收等目的,那么阳合同的法律效力将受到质疑,甚至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2. 阴合同的法律效力阴合同由于不符合法律规定,其法律效力存在争议。
一种观点认为,阴合同无效,因为其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另一种观点认为,阴合同有效,因为其体现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在实际操作中,法院通常会根据具体情况判断阴合同的法律效力。
3. 违约责任在阴阳合同中,如果一方当事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然而,由于阴阳合同中存在虚假约定,违约责任的承担可能存在以下问题:(1)违约责任的认定:由于阴阳合同中存在虚假约定,违约责任的认定可能会受到影响,可能导致违约责任过轻或过重。
(2)违约金的支付:阴阳合同中可能存在高额违约金条款,但由于合同无效,违约金的支付可能会受到限制。
4. 损害赔偿在阴阳合同中,如果一方当事人的行为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了损失,受损方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然而,由于阴阳合同中存在虚假约定,损害赔偿的数额可能难以确定,甚至可能导致双方对赔偿数额产生争议。
签订阴阳合同骗取公司钱财
签订阴阳合同骗取公司钱财引言在商业环境中,各种欺诈手段层出不穷。
其中一种常见的欺诈手段是签订阴阳合同,以骗取公司的钱财。
本文将深入探讨这一欺诈手段的运作方式,分析其危害以及如何预防和应对该手段。
什么是阴阳合同?阴阳合同是指在合同中故意模糊或隐藏真实内容,以达到欺诈目的的一种手段。
在签订阴阳合同时,通常会使用复杂的条款和捉弄易受欺骗的一方,使其对合同的真实含义产生误解。
阴阳合同的运作方式1.隐藏真实价格:在阴阳合同中,一方可能会故意将真实价格隐藏在合同的附录或其他不易被察觉的地方,使对方误以为价格更低或更有利。
2.模糊条款:阴阳合同中的条款通常会使用复杂的措辞和法律术语,使对方难以理解或发现其中的陷阱。
例如,一些条款可能会授权对方在未经通知的情况下进行价格调整或取消订单。
3.欺骗陈述:签订阴阳合同的一方可能会对合同内容进行虚假陈述,使对方误以为合同对自己更有利。
这种虚假陈述可能包括夸大产品或服务的质量、价格的稳定性等。
阴阳合同的危害1.财务损失:签订阴阳合同可能使公司支付比预期更高的价格,或者接受不利的商业条款,从而导致财务损失。
2.商誉受损:一旦公司被曝光签订阴阳合同,其商业信誉将受到严重影响。
投资者和客户可能失去对公司的信任,进而导致业务流失。
3.法律风险:签订阴阳合同可能涉嫌欺诈,从法律角度来说,公司有可能面临法律诉讼和罚款等风险。
预防和应对阴阳合同的措施1.加强合同审核:公司应该建立严格的合同审核流程,确保合同条款清晰明确,不留任何模糊或含糊之处。
2.培训员工:公司应该向员工提供相关培训,使其具备识别阴阳合同的能力,了解常见的欺诈手段并学会应对。
3.寻求法律帮助:一旦公司发现签订了阴阳合同,应该立即寻求法律帮助,了解应对措施,并采取必要的法律行动。
4.加强供应链管理:与供应商建立信任关系,并进行定期审查,以确保合作伙伴的信誉和业务品质。
5.保持警惕:公司的管理层和员工应保持警惕,对于合同条款中的模糊或不合理之处进行深入研究和审查。
阴阳合同案件法律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阴阳合同,又称“两份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签订的表面合法、实际违法的合同。
其中,“阳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正式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阴合同”则是双方当事人私下达成、不对外公开的、往往涉及违法行为的合同。
阴阳合同在我国社会中较为普遍,尤其在房地产市场、工程建设等领域,其存在给社会秩序和司法实践带来了诸多问题。
本文将对阴阳合同案件的法律分析进行探讨。
二、阴阳合同的法律特征1. 双重合同关系阴阳合同具有双重合同关系,即表面上的阳合同和实质上的阴合同。
阳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正式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而阴合同则是双方当事人私下达成、不对外公开的、往往涉及违法行为的合同。
2. 违法性阴阳合同往往涉及违法行为,如欺诈、隐瞒、串通等。
这些违法行为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损害了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3. 矛盾性阴阳合同具有矛盾性,即阳合同和阴合同的内容存在冲突。
在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往往按照阴合同的内容进行实际操作,而阳合同则成为摆设。
4. 隐蔽性阴阳合同具有隐蔽性,当事人往往不对外公开,只在内部进行操作。
这使得阴阳合同难以被发现,增加了司法实践的难度。
三、阴阳合同的法律效力1. 阳合同的效力阳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正式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阳合同符合合同生效要件,具有法律约束力。
2. 阴合同的效力阴合同往往涉及违法行为,如欺诈、隐瞒、串通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因此,阴合同在法律上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四、阴阳合同案件的法律分析1. 举证责任在阴阳合同案件中,当事人往往难以证明阴合同的存在。
因此,举证责任成为关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在阴阳合同案件中,主张阴合同存在的当事人需要提供充分证据证明阴合同的存在。
建筑工程阴阳合同法律规定
建筑工程阴阳合同法律规定一、定义及起源阴阳合同,又称黑白合同,是指在建设工程领域中,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
其中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国家税收等为目的;对内的一份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可以是书面或口头。
阴阳合同起源于建筑行业,主要是为了规避税收和监管。
二、法律规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这意味着阴阳合同中的阳合同因不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而不发生法律效力,而阴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有效的。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六章建设工程合同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这意味着建设工程合同必须遵循法律规定,采用书面形式,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原《司法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
然而,该条司法解释已失效,自2021年起,最新的司法解释中,与该条相关的情况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应以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确认权利义务,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
4. 税收管理相关法规阴阳合同违反了我国的税收管理规定,根据税收法律法规,签订阴阳合同的行为属于逃税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处理方式1. 对于阴阳合同的处理,首先需要认定合同的效力。
阳合同因虚假意思表示而无效,阴合同因真实意思表示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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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石油化学工业设计院
法律风险预警之阴阳合同
2014-07号
阴阳合同亦称黑白合同,是近年来在建筑、房屋买卖、股权
转让等领域常出现的合同情形。合同双方通常签订两份合同,一
份用于报批或者应付上级检查的需要,另一份用于实际执行。两
份合同在内容上有着重大差别,易于引起冲突。通常情形下,阳
合同体现的是对利益的诉求,阴合同则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
一、风险案例概况
[案件背景]
我们来看一则案例:2010年7月,顾连群与杜涛口头商议,
由顾连群将座落于上海市莘凌路197号的平房二间(建筑面积为
151㎡)以人民币58万元的价格出售给杜涛。8月12日,陈、杜涛
出于少缴税费等目的,在签订由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印制的《房
屋买卖合同》时,将上述房屋的买卖价格议定为人民币30万元。
同年8月23日,二人又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契约》,明确莘
凌路197号平房二间的实际买卖价格为人民币58万元,杜涛应在
2010年8月31日前向顾连群预付购房款30万元,顾连群在收到预
付款后2日内交房屋钥匙给杜涛,其余28万元房款在2011年3月底
前付清。该契约还载明:交至房地产交易主管部门、房屋总价为
人民币30万元的房屋买卖合同只是为了应付办理房屋产权证过
户之用,不作为双方买卖房屋的正式契约,无任何法律效力。
2
2010年8月,杜涛向顾连群支付了购房款30万元,顾连群也
将上述房屋交付杜涛。2011年1月,二人前往闵行区房产交易所
办理有关房屋买卖过户手续,双方按房价为人民币30万元的买卖
合同,缴纳了有关产权移转手续费、税费等。之后,杜涛迟迟未
支付剩余的房款28万元,顾连群多次催讨未果,2004年4月逐诉
至法院。
[双方诉辩]
原告顾连群诉称:其为了将平房二间出卖给被告,双方于
2010年8月先后订立了二份房屋买卖合同,其中12日订立的合同
将房价定为30万元,23日订立的契约,将房价定为58万元。双方
还约定,房价为30万元的合同只是为了应付办理房屋产权过户,
不作为双方正式的房屋买卖契约。后双方为了少缴税费,去房产
交易所办理了30万元房契之交易过户手续。被告在办理过户手续
后,尚欠的28万元房款,以种种理由拖欠不付。故请求法院判令
被告立即给付剩余房款28万元。
被告杜涛辩称:其为了向原告购房,确与原告订立二份房屋
买卖合同。但双方去房产交易所办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是按房
价为30万元的契约申报的,该契约应受到法律保护。而房价为58
万元的房屋买卖契约,未获有关部门批准,是无效的,现原告已
得到30万元,。对于原告之诉讼请求要求驳回。
[法院审判]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当事人的民事行为须符合法律规定,
不得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原、被告为达到少缴税
3
费等目的,恶意串通,故意将双方谈妥的房屋买卖价58万元,
以30万元的价格向闵行区房产交易所申报并办理有关产权过户
手续。现房价为30万元的房屋买卖契约虽经房产交易所审核批
准,但该契约乃当事人瞒报房价所致,其偷逃国税的行为损害了
国家利益,故该契约当属无效。然房价为58万元的契约系双方
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双方也确实是在按此协议履行,只因被告
未付清房款而引发诉讼。鉴于本案的实际情况,本院责令当事人
按58万元的房屋买卖契约补办有关手续。对于原告的诉讼请求
应予以支持。杜涛不服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维持原判。
二、风险案例简析
解决本案的关键,在于如何看待双方签订的房价为30万元
及58万元的二份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1、关于房屋买卖价格为30万元的买卖合同效力问题。众所
周知,房屋的买卖,当事人须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双方之所以签
订该契约,也正是为了去房产交易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国家
向当事人征收各种税费是按房价的一定比率收取的。当事人缴纳
费用的多少直接与他们申报的交易价格相关。故本案原、被告出
于少缴税费的目的,经合谋故意将早已谈妥的58万元买卖价格,
以30万元向房产交易部门申报并办理有关手续,其恶意显而易
见。该契约虽经房产交易所审核,被告也已领取了房屋产权证,
但该行为是双方当事人用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其性质是瞒报
房价,偷逃国税,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4
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
益的行为或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均是无效的民事法
律行为,从行为开始时就没有法律约束力。故30万元房价的房
屋买卖合同当属无效。
2、如何看待房屋买卖价格为58万元的买卖契约。该契约所
确定的58万元房价,先由双方口头谈妥,后又以书面形式确立。
在契约中除明确房价外,还规定房款的支付期限和交房的办法。
并特别载明双方交到房产交易部门房价为30万元的契约不是正
式契约,只是为了应付产权过户之用。可见双方的房屋交易价为
58万元才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由于被告对28万元欠款
拖欠不付,才引发原告诉讼。法院在审理中发现当事人的错误行
为除进行批评教育外还应责令当事人按58万元的房屋买卖契约
补办有关手续,补缴有关税费的差价。使当事人少缴税费的目的
不能得逞,国家利益得以维护。
三、风险警示
● 相关法律规定
《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5
● 建设工程领域的阴阳合同
在建设工程领域,阴阳合同的现象尤其突出,甚至成为一种
常态。为此最高法院针对通过招投标方式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制
定了专项的司法解释,涉及阴阳合同的具体条款为《最高人民法
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
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以备案的中标
合同作为结算工程款依据。明确认定了阳合同的效力优先于阴合
同。
● 其他领域的阴阳合同
在其他领域中,阴合同的签订通常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
定,或者侵犯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司法实践中通常被法
院认定为无效。同时,阳合同并非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标示,
违反了合同缔结双方意思表示需真实的意图,实践中在有证据证
明的情况下阳合同也可被认定为无效。
四、风险经验总结
1、尽量减少阴阳合同的签订,降低合同履行的法律风险;
2、在原合同中对补充协议予以规定,并将新签订的合同
作为原协议的补充,明确新合同的效力优先于原合同;
3、遵守法律的强制性条款,不侵害国家、集体或其他第
三人的利益;
4、保留合同缔约的相关证据,证明双方之间的真实意思
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