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钢材热处理工艺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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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钢材热处理工艺参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热处理工艺规程

B/-95

(工艺参数)

2012年10月15日

目录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

2.常用钢淬火、回火温度 (1)

要求综合性能的钢种 (1)

要求淬硬的钢种 (4)

要求渗碳的钢种 (6)

几点说明 (6)

3.常用钢正火、回火及退火温度 (7)

要求综合性能的钢种 (7)

其它钢种 (8)

几点说明 (8)

4.常用钢去应力温度 (10)

5.各种热处理工序加热、冷却范围 (12)

淬火……………………………………………………………………………………………1 2

正火及退火 (14)

回火、时效及去应力 (15)

工艺规范的几点说明 (16)

6.化学热处理工艺规范 (17)

氮化 (17)

渗碳 (20)

7.锻模热处理工艺规范 (22)

锻模及胎模 (22)

切边模.................................................................................2 4 锻模热处理注意事项 (25)

8.有色金属热处理工艺规范 (26)

铝合金的热处理 (26)

铜及铜合金 (26)

9.几种钢锻后防白点工艺规范 (27)

第Ⅰ组钢 (27)

第Ⅱ组钢 (28)

热处理工艺规程(工艺参数)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为“热处理工艺规程”(工艺参数),它主要以企业标准《金属材料技术条件》B/HJ-93

年版所涉及的金属材料和技术要求为依据(不包括高温合金),并收集了我公司生产常用的工具、模具及工艺装备用的金属材料。

本标准适用于汽轮机、燃气轮机产品零件的热处理生产。

2.常用钢淬火、回火温度

要求综合性能的钢种:

表1

注:①采用日本材料时,淬火温度为960~980℃,回火温度允许比表中温度高10~30℃。

②有效截面小于20mm者可采用空冷。

要求淬硬的钢种(新HRC>30)

表2

注:①回火后油冷。

②淬火加热时要加以保护,以防脱碳。

③回火脆性区为500~510℃,严禁采用。

④回火脆性区为470~530℃,严禁采用。

要求渗碳淬硬的钢种

表3

几点说明:

⑴表1~3中提供的淬火、回火温度范围,是供生产时按具体情况选定参数用的,不是某一炉允许的温度偏差。

⑵凡水冷的钢种(奥氏体钢除外)均应及时回火以防开裂。

⑶表1中的σs数值为σ的数值。

⑷ 45、35CrMoA、40CrNiMoA为保证取样部位合格,毛坯送检硬度允许适当提高。

⑸对感应加热,快速加热的零件淬火温度允许适当提高。

⑹表中标有*者生产上尚未用过或较少用过,其参数不够成熟,尚待生产中进一步验证,生产中允许在验证基础上进行修改。

⑺表1~3中冷却为水→油者,允许用水→空→水代替,具体方法为:水冷一段时间后将零件提起空中(让零件反热后)再入水继续冷却。

3.常用钢正火、回火及退火温度

要求综合性能的钢种

表4

其它钢种

表5

注:①用于消除粗晶。

②Ⅰ用于软化;Ⅱ用于细化晶粒。

③用于消除粗晶。

④正火为消除过热组织及网状碳化物。

⑤模具翻新退火温度为720~740℃。

⑥模具翻新退火温度为710~730℃。几点说明:

⑴表5中列出的正火、回火、退火温度范围是供生产中在这区间内选用的,不是指一炉允许的温度偏差,一般情况下选用中限。

⑵表4规定的回火,根据技术条件要求,均在正火后进行。表5规定的回火,根据具体情况,可在正火后进行,也可在锻后单独进行。

⑶渗碳钢消除渗碳层中网状碳化物的正火温度一律采用860~880℃。

4.常用钢除应力温度

表6

注:①经正火回火的铸件或型材件。

②用于Q235-A,对易变形焊接构件去焊接应力温度可选择中、下限,其余情况按上限温

度选择,但加热温度范围都应限制在±10℃。

③除焊接应力时按80℃/h升,≤60℃/h降,执行。

④正火后的回火温度

几点说明:

1. 两种或两种以上钢材去应力并炉时,一般几种材料除应力温度温差不应超过20℃,并炉

后的除应力温度应以几种材料中最低除应力温度为准。特殊情况下,在不影响材料原性能前提下,并炉范围可酌情放宽。但氮化零件氮化前除应力时,温度不准低于表6规

定,因而不准与除应力温度低于氮化件除应力温度的零件并炉。

2. 两种或两种以上钢材组合焊接时,除焊接应力温度应为几种材料中最低的除焊接应力温

度。必要时采用专用工艺。

3. 除焊接应力的回火温度原则上为调质回火温度下限减(20~30℃),如表中未列除焊接

应力回火温度的材料牌号需进行除焊接应力时,可按此原则自行选定。

4. 氮化件氮化后校直时,去应力的温度应低于氮化温度,即:Ⅰ组钢为450~480℃。Ⅱ、

Ⅱ组钢为500~520℃(钢的组别分类见表7)。

5. 各种热处理工序加热、冷却规范淬火

⑴碳素、合金结构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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