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河北省省级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1〕54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实施意见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1〕54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26号),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构建科技成果分类评价体系,推动科技成果高质量供给和转化应用,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建立科技成果分类评价标准(一)完善科技成果评价的分类。
科技成果评价分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和产业化、软科学研究四类实施。
基础研究类重点评价新发现、新观点、新原理、新机制等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成果形式主要包括专著、论文、学术报告、学术方案、专利和标准等。
应用研究类重点评价新用途、新功能、新方法、新技术等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成果形式主要包括专利、样品、应用方案和功能结论等。
技术开发和产业化类(不涉及军工、国防等敏感领域,下同)重点评价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工程、新系统、新服务等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成果形式主要包括技术方案、部件、样机、产品、专利和标准等。
软科学研究类重点评价为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而进行的有关发展战略、政策、规划、评价、预测、科技立法以及管理科学与政策科学等研究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成果形式主要包括软科学研究报告、调研报告和著作等。
(二)明确科技成果评价的内容。
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多维度评价成果的科学、技术、经济、社会、文化五类价值。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9.20•【字号】冀政办字〔2021〕124号•【施行日期】2021.09.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18号)精神,持续深化公立医院改革,优化资源配置,补齐短板弱项,提升运营效能,基本建成适应新时代要求、具有河北特色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结合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公立医院主导,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聚焦能力现代化、模式整合化、服务人文化、管理信息化,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推动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
到2025年,每千人口公立医院(含中医类医院、妇幼保健院,下同)床位数达到5.9张(含医联体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达3.5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达到3.8人,每千人口药师数达到0.54人,确保到“十四五”末我省公立医院发展指标均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常见病、多发病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
二、统筹优化公立医院资源布局(一)合理布局医疗卫生资源。
科学规划省、市、县公立医院功能布局,加大政策、人才、资金等方面支持力度,形成特色鲜明、专业互补、错位发展、有序竞争的发展格局。
年度绩效评价自评报告模板

XXX项目(平台)XXXX年度绩效自评报告(参考模板)一、项目(平台)基本情况(主要对预算、计划实施内容、组织管理等内容进行概述)XXX项目(平台)于20XX年X月XX日立项(批准建立),承担单位为XXX。
XXX项目(平台)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聘任XXX作为专职CEO,理事会单位XX家,现有共建成员单位XX家,专家委员会委员XX位。
XXX项目预算XXX 万元,其中,省拨资金XXX万元、自筹资金XXX万元。
截止2022年11月30日,实际执行预算XXX万元,预算执行率为XX%。
XXX项目(平台)以XXX产业市场需求为导向,聚焦上游原材料、关键诊断设备及耗材、诊断辅助用品等制约产业发展的“卡脖子”等重大技术难题,集聚国内外高端创新要素,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围绕产业链需求打通创新链,布局建设创新创业服务平台,高效链接人才链、资金链、政策链,打造XXX产业千亿集群。
二、项目(平台)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总体情况及2022年度绩效目标设定)(一)总体绩效目标描述三年建设期内,预计共同完成重大技术攻关15项以上;各成员单位共计受理及授权发明专利50项以上,申请软件著作权50项以上;承担国家和省市重大科研项目6项以上。
实现落地转化重大科技成果15项以上。
至少完成3个省级创新平台和5个新型研发机构布局建设工作,其中争取建成或引进1个以上国家级创新平台。
至少集聚3个顶尖人才团队,引进博士、硕士及高技术人才等创新创业人次30名以上。
引进和培育高新技术企业15家,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50家,帮扶高新技术企业10家。
实现产值100亿元,利税10亿元。
(二)2022年度绩效目标描述技术攻关:XXX项目(平台)完成重大技术攻关5项以上;各成员单位共计受理及授权发明专利10项以上,申请软件著作权10项以上;承担国家和省市重大科研项目1项以上。
成果转化:落地转化重大科技成果5项以上。
平台建设:至少完成2个省级创新平台和3个新型研发机构布局建设工作,其中争取建成或引进1个以上国家级创新平台。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4.22•【字号】冀政发〔2024〕5号•【施行日期】2024.04.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现将《河北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河北省人民政府2024年4月22日河北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供给与需求,稳妥有序推进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优势产业提升、标准提升五大行动,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到2027年,工业、农业、建筑、交通运输、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基本淘汰安全隐患较大设备和不达标设备,主要用能设备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企业数量持续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0%、78%;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占比进一步提升。
二、实施设备更新行动(一)推进制造业技术改造升级。
1.提升设备安全性。
以容易发生安全隐患行业为重点,开展石化化工行业老旧装置淘汰退出和改造工程,民爆行业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机器人替人工程,以及安全、应急、消防等领域装备升级改造和配备配置工程。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加强省级财政科技项目和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5〕40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加强省级财政科技项目和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正文:---------------------------------------------------------------------------------------------------------------------------------------------------- 省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加强省级财政科技项目和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5〕40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改进加强省级财政科技项目和资金管理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总体目标。
通过深化改革,加快建立适应科技创新规律、职责清晰、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监管有力的科技项目和资金管理机制,有效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平台为基础、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二)基本原则。
坚持需求导向。
面向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科技需求,实行科技项目分类管理,提高科技项目和资金管理水平,健全鼓励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机制。
坚持改革创新。
加强管理创新和统筹协调,对科技项目和资金管理各环节进行系统化改革,以改革释放创新活力。
坚持科学管理。
推进科技创新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优化管理流程,强化风险防控和权力监督,切实提高科技创新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坚持公开透明。
健全科研诚信制度,着力营造以人为本、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充分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热情。
二、加强科技项目和资金配置的统筹协调(三)优化整合各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
科技计划的设立,应该根据全省战略需求和科技发展需要,明确各类计划的功能定位、目标和时限。
建立各类科技计划的绩效评估、动态调整和中止机制。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

2018年度河北省创新能力提升计划京南成果转化示范区建设专项项目申报指南一、总体安排(一)总体思路贯彻落实全省科学技术奖励大会精神,按照《科技部关于建设河北·京南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的函》总体要求,以支撑引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打造京津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共同体为目标,以加强产业创新、培育创新主体为重点,聚焦示范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与创新创业重大需求,实施一批重点项目,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与路径,完善“京津研发、河北转化”的创新链条,为加快推动创新型河北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任务重点围绕“大智移云”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装备制造、生物、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现代农业等领域,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孵化转化和产业化,较快形成一定产业规模,培育壮大一批高科技企业,促进地方产业转型升级。
推动对生态治理和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的先进适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二、支持重点优先主题一:“大智移云”新一代信息技术(指南代码5000401)重点支持大数据、物联网、新一代移动通信、新型显示、半导体照明、卫星遥感、卫星导航、卫星通信、基础软件和中间件、文化创意等领域成果转化应用。
优先主题二:先进装备制造(指南代码5000402)重点支持智能制造装备、智能电网装备、冶金装备、石油装备,以及增材制造、高档数控机床、多轴联动加工中心、工业机器人、新型传感器、汽车零部件等领域成果转化应用。
优先主题三:生物(指南代码5000403)重点支持大健康与生物医药、现代中药、生物医学工程、智能医疗系统、生物制造等领域成果转化应用。
优先主题四:新材料(指南代码5000404)重点支持特种金属材料、纳米材料与石墨烯、超材料、3D打印用低成本合金粉末材料、新一代光电子材料、新型高分子材料、现代化工新材料、新型建筑材料等领域成果转化应用。
优先主题五:节能环保(指南代码5000405)重点支持大气水土壤污染监测与防治仪器设备、建筑节能技术、典型机电产品节能技术、大宗工业固体废物污水污泥高值化和规模化综合利用技术等领域成果转化应用。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奖励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奖励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4.07.01•【字号】•【施行日期】2024.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其他规定正文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奖励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现将《黑龙江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奖励政策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黑龙江省财政厅2024年7月1日黑龙江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奖励政策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建设,提高科技成果落地转化率,根据《新时代龙江创新发展60条》(黑办发〔2023〕19号)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资金是指由省财政厅统筹安排,突出科技成果在省内落地转化导向,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技术交易和技术转移机构开展转移转化服务的省级财政资金。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申报单位是指省内符合相应条件的高校(含部属、省属)、科研院所、企业。
第四条本细则奖励政策包括企业技术交易奖补,高校、科研院所成果转化奖励,技术转移机构奖励三类。
(一)企业技术交易奖补。
对省内企业购买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科技成果并签订技术转让或技术许可合同,在我省落地转化的,对实际支付额100万元以上的合同,按照其实际支付额的20%给予资助,每项合同最高资助200万元(详见附件1)。
(二)高校、科研院所成果转化奖励。
对高校、科研院所以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形式在省内落地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根据技术合同到账金额或有关股权折算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按规定给予20%奖励,每项最高1000万元(详见附件2)。
(三)技术转移机构奖励。
鼓励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技术交易服务为主营业务的市场化技术转移机构,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对省级以上市场化技术转移机构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详见附件3)。
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
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5.05•【字号】•【施行日期】2019.05.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厅字﹝2018﹞23号),弘扬科学精神,倡导创新文化,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科研环境,加快建设创新型河北,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科研诚信建设的工作部署,把科研诚信作为科技创新的基石,以优化创新环境为目标,以推进科研诚信建设制度化为重点,以健全科研诚信工作机制为保障,坚持问题导向,坚持预防与惩治并举,明确责任、系统推进、激励创新、坚守底线,着力打造共建共享共治的科研诚信建设新格局。
经过各方努力,加快形成职责明确与高效协同的科研诚信管理体系、约束与激励并重的科研诚信制度体系、覆盖科研活动全方位与全过程的科研失信防控和惩戒体系,广大科研人员的诚信意识显著增强,恪守诚信规范成为科研人员的共同理念和自觉行动,营造崇尚创新、鼓励探索、诚实守信的良好环境,为加快建设创新型河北奠定坚实的社会文化基础。
二、建立健全科研诚信建设管理机制和责任体系(一)完善科研诚信统筹协调管理机制。
省科技厅、省委宣传部分别负责自然科学领域和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科研诚信工作的统筹协调、宏观指导,会同有关单位加强科研诚信体系建设。
各地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地本系统的科研诚信统筹管理和建设工作,充实工作力量,强化工作保障,建立健全有关制度规范。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培育行动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培育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7.13•【字号】冀政办字〔2022〕99号•【施行日期】2022.07.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培育行动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22〕99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河北省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培育行动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7月13日河北省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培育行动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聚焦县域特色产业集群,以创新驱动为引领,以企业上市为导向,以优化生态为支撑,大力培育创新卓越的“领跑者”企业,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主要目标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以下简称“领跑者”企业),是指集群内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质量效益优、有上市意愿,具有引领、示范、带动作用的优质中小企业,到2023年,培育上市企业8至10家(上海、深圳、北京证券交易所及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
全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300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到3500家,“领跑者”企业研发投入占比达到3%;到2025年,上市企业达到30至50家。
全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500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到5000家,“领跑者”企业研发投入占比达到3.5%。
二、重点措施(一)企业上市行动。
1.锁定培育目标。
针对上海、深圳、北京证券交易所不同板块上市条件,组织对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头部企业调研摸底,分行业、分层次、分梯队,遴选500家有上市意愿的企业纳入上市培育库(以下统称入库企业),实施重点培育。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市场导向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的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市场导向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12.05•【字号】浙政办发〔2023〕64号•【施行日期】2023.12.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市场导向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的意见浙政办发〔2023〕64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充分发挥科技激励导向作用,打通科技成果高质量供给端和高效转化需求端,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加快建设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和科技强省,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推动“八八战略”走深走实,强力推进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全力实施“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坚持需求拉动、供给驱动双向发力,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创新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深化全链条全周期科技成果转化集成改革,打通产学研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营造有利于原创成果不断涌现、科技成果有效转化的创新生态,为在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提供强劲动力。
(二)主要目标。
到2027年,省市县三级联动、省级部门协同的科技成果管理服务机制更加健全,以“浙江拍”为标志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持续走在前列,以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为代表的浙江科技大市场成为全国技术交易市场的品牌高地。
——科技成果需求导向不断强化。
企业主导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产学研融合的机制更加健全。
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实施的科技项目数、申请和授权的专利数分别占全社会的比重等指标达到80%以上。
——科技成果市场价值充分展现。
科技成果市场化价值发现、价格形成和定价机制更加成熟。
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0件,累计取得重大标志性科技成果100项,涌现出100个以上“千万级”职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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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河北省省级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8.12.21•【字号】•【施行日期】2018.1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正文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河北省省级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摘要】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建设创新型河北的决定》和《河北省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冀政字【2016】24号),积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2017年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7500万元,用于支持我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通过对50个项目的评价和实地调查了解,我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实施收到了较好效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2017年省级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绩效评价得分90.49分,综合绩效评价结果为“优”。
但是也存在科技成果转化质量有待提高、人才引进困难、人才流失严重、科技转化制度体系有待完善的问题。
【正文】根据我厅工作部署,我们对2017年省级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活动进行了绩效评价。
一、省级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的设立2012年,为促进知识、技术、技能广泛转移和科技成果加速转化应用的要求,贯彻落实技术市场改革发展“培育、引导、规范、提高”的基本方针,河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2年11月25日通过了《河北省技术市场条例》,明确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为此,2013年省科技厅在省级财政科技资金中安排了省级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我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实施,当年安排资金8900万元,支持了39个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并在之后的几年里不断加强制度建设,特别是在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修订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2016年2月26日国务院印发《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国发【2016】16号)、2016年4月21日出台《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国办发【2016】28号)后,我省制定了《河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计划(2016-2020年)》和《河北?京南国家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为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奠定了政策和制度基础。
省级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也一直安排至今。
省级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安排情况表年度201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项目数(个)39 36 56 50 50金额(万元)8900 6800 7700 7500 7500二、专项资金的安排情况(一)预算安排及资金拨付情况。
2017年省级财政预算安排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7500万元,与2016年持平。
该项资金分两批下达和拨付,其中:2016年11月30日以《省财政厅、省科技厅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支持市县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省级专项资金(第三批)的通知》(冀财教【2016】188号)下达市县5800万元,2017年3月拨付省科技厅部门预算资金1700万元。
(二)项目安排的基本情况。
2017年省级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共安排项目50个,按照资金额度分:补贴200万元的项目15个、补贴150万元的项目20个、补贴100万元的项目15个;按照科技成果的来源分:省外科技成果项目9个、省内科技成果项目41个;按照科技成果的类型分:新技术项目7个、新工艺项目5个、新材料项目13个、新产品项目23个。
(三)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的支出结构。
截止2018年4月底,50个项目的省级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支出额为5670.36万元,尚有1829.64万元未形成支出。
在支出的5670.36万元资金中,直接费用约占100%,间接费用占0%。
在直接费用中,设备费用和材料费用所占比重较大,具体如下表:2017年省级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支出情况表名称设备费燃料动力费材料费测试加工费劳务费差旅费会议费其他支出专家咨询费文献出版费比重32% 3% 43% 12% 2% 2% 1% 2% 1% 2%三、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指标的设定(一)绩效目标。
重点围绕京津冀协同创新,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在我省转化和产业化,提升企业转化成果、开发高端产品能力,提升核心竞争力。
具体指标是2017年省级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在重点领域推广转化40项以上核心技术成果,形成专利、标准等知识产权150项以上,6项以上核心成果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技奖励;大力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新兴产业,企业新增销售收入总额达15亿元以上,利税显著增长;培养、吸引高技术人才80人以上,新增就业700人以上。
(二)绩效评价的内容和范围。
评价的内容包括三方面:一是扶持项目与政策目标统一性及政策执行科学性和规范性;二是资金管理情况,包括资金的拨付、使用、管理情况,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状况及相关制度建设等;三是科技成果转化情况,包括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和效益,主要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等。
评价范围为2017年省级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共涉及项目50个,资金7500万元。
(三)绩效指标的设定。
根据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内容,我们对应设置了4个一级指标、11个二级指标、56个三级指标。
指标体系覆盖了工作活动设置、工作活动管理、工作活动产出和工作活动效果等四个方面。
该指标体系又分为省直专项资金主管部门综合评价指标体系(21分)和项目单位评价指标体系(75分)。
四、绩效评价得分情况及分析2018年5月7日至6月30日,我厅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对50个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完成情况、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实施效果等逐一进行了评价。
通过评价,2017年省级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绩效评价得分90.49分,评价结果为“优”。
得分构成为:工作活动设置14分,占绩效分值的93.33%;工作活动管理20.98分,占绩效分值的83.92%;工作活动产出20.68分,占绩效分值的82.72%;工作活动效果34.83分,占绩效分值的99.51%。
根据各项指标得分情况,现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绩效情况进一步分析如下:(一)工作活动设置指标分析。
在《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建设创新型河北的决定》、《河北省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等文件中明确了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要路径,并就此出台了《河北省促进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暂行办法》、《河北省促进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河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等,形成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体系。
我省的省级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正是在上述政策框架下按照相关要求设立的,符合国家、省委省政府战略部署和发展规划,符合国家和省宏观政策、行业政策,与部门职责、工作规划和重点工作相统一,预算项目与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密切相关,预算安排科学合理。
省级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绩效目标与部门职责目标、部门年度工作目标一致,绩效指标设立科学并细化量化。
实际安排项目50项,超过了绩效目标中“在重点领域推广转化40项以上核心技术成果”的目标。
但在评价过程中发现,一是预算项目库的项目与实际落实的科技转化项目不一致,预算项目库中仅有14个项目,金额2080万元,而实际落实的项目中仅包含预算项目库中11个项目,另外落实的39个项目没有包含在预算项目库中;二是预算文本中绩效目标不十分明确。
工作活动设置指标得分为14分,占标准分的93.33%。
(二)工作活动管理指标分析。
该指标设置了两个二级评价指标,即财务管理规范性指标、工作活动实施保障指标。
在财务管理方面,绝大多数项目实施单位能够做到财务管理规范,直接费用支出合理,间接费用支出控制在制度规定范围之内。
在实施保障方面,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都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能够基本保障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顺利实施。
但在工作活动管理方面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尚存在不完善、不规范的情况;二是专项资金没有单独核算并实行专户管理。
工作活动管理方面绩效评价得分为20.98分,占标准分的83.92%。
(三)工作活动产出指标分析。
通过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产出数量完成率、工作活动产出质量达标率、工作活动产出完成及时率、项目完成率绩效指标达标率进行分析,我省省级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技术水平较高、获奖数量较多,多数项目申请了专利并获得批准,完成了绩效目标中“形成专利、标准等知识产权150项以上和6项以上核心成果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技奖励”的目标。
但也有一定数量的科技成果层次低、技术含量低、转化性差。
工作活动产出绩效评价得分20.68分,占标准分的82.72%。
2017年省级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科技成果统计表单位:个名称设施或成果国际领先先进设施或成果国内领先先进发表达到国际标准论文发表达到部或行业标准论文技术重大突破或原始创新技术二次或集成创新省部级科技一等奖省部级科技二等奖或同等奖省部级科技三等奖或同等奖拥有发明专利证书拥有新型专利批文奖励项目15 14 18 61 25 18 3 9 572 172(四)工作活动效果指标分析。
工作活动效果指标主要包含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从评价结果看,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经济效益较高,环境效益—主要是指生态环境保护评价效果较好,都有着一定的社会效益,完成了绩效目标中“企业新增销售收入总额达15亿元以上,利税显著增长,培养、吸引高技术人才80人以上,新增就业700人以上”的目标。
但个别项目也存在经济效益差、税收贡献率低的问题。
工作活动效果得分34.83分,占标准分的99.51%。
工作活动效果指标得分情况表占比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受益群体满意度占标准分百分比99% 88% 100% 99.17%五、综合绩效评价分析2017年省级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绩效整体情况良好,各项目实施单位都能按照省级批复的项目任务书和有关要求有序开展工作,积极落实科技成果产业化。
(一)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和省的政策。
2017年,我省安排实施省级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是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按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聚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这一主攻方向,通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引导项目,建设了一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
同时,在工作中不断创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机制,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政策措施,建立市场导向、政府服务、企业主体、产学研结合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广体系,推动科技成果商品化、资本化、产业化,为加快推进创新型河北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符合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十三五规划的政策要求,符合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重大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