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电厂机组接入系统需向电网调度机构提供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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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电厂(机组)接入系统需向电网调度机构提供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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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一

新建电厂(机组)接入系统需向电网调度机构提供的资料

并网前3个月提供

序号资料项目备注

1.发电厂平面布置图3套标明方位

2.注明设备型号和规范参数的一次电气结线图3套标明方位

3.发电机技术说明书,应包括以下发电机原始参数:

发电机铭牌参数

发电机纵轴同步电抗Xd

发电机纵轴暂态电抗Xd′

发电机纵轴次暂态电抗Xd″(饱和值与不饱和值)

发电机横轴同步电抗Xq

发电机横轴次暂态电抗X q″

发电机负序电抗X2

机组惯性时间常数 T j(T j可用轴系转动惯量M j

替代(包括汽轮机、发电机、励磁机)

励磁绕组时间常数T d0′(定子开路时)

纵轴阻尼绕组时间常数T d0″(励磁绕组短路,定子

绕组开路时)

横轴阻尼绕组时间常数T q0″(定子绕组开路时)

定子绕组热容量常数K tc

转子表层承受负序电流能力的常数A

发电机反时限过激磁特性曲线

4.发电机P—Q圆图

5.发电机励磁系统(包括PSS装置)技术说明书(含型

号、参数)、图纸及重要参数的调试报告和调试值

6.发电机调速系统的技术说明书(含型号、参数)、图纸

及重要参数的调试报告和调试值

7.火电厂锅炉、汽机的运行特性曲线,包括冷态、暖态、

热态及极热态启动曲线机组启动调试后、进入商转前,电厂还应提供火电机组最低脱油稳燃负荷

8.变压器原始参数,包括:

型号

额定容量

容量比

变比

接线组别

短路电压百分数

短路损耗

空载损耗

另序阻抗

变压器反时限过激磁特性曲线如有高压起备变,请提供高压起备变出厂试验参数

9.省调调度开关、刀闸的型号及电气参数包括铭牌参数

10.互感器和阻波器电气参数包括铭牌参数

11.电抗器的型号及电气参数包括铭牌参数

12.发电机、变压器保护屏图及设计图纸

13.母线保护屏图及设计图纸

14.录波器屏图及设计图纸

15.电抗器保护设计图纸及保护屏图。

16.所有保护装置的说明书

17.电厂端、调度端需要的自动化装置及相应整套工程设

计文件,包括:

完整的远动施工设计图和相关二次接线图

完整的电量计费系统施工设计图

计量回路变比

自动化设备清单及说明书

测试记录

自动化设备型号、数量、功能技术要求

通信规约

18.关口电能表的设置位置,电能计量装置的各相关图

纸及参数,包括:

电能表的通信号

测量值的地址

测量值向中调传输的顺序

电能表检定结果通知单

电能表窗口值的单位及小数位数

19.锅炉、汽轮机各主要系统图及技术说明书火电厂资料

20.水库调度所需的水电站设计资料、历史水文气象基

本资料以及有关流域、枢纽和机组运行有关的图表

水电厂资料

21.汽轮机、锅炉铭牌参数火电厂资料

22.水轮机铭牌参数水电厂资料

23.通信部分接入系统的方案及设计

24.载波通信线路设计图包括:

设备说明书

通道组织图

设备、电路测试记录

通信运行方式安排

25.微波或光纤电路设计图,包括:

设备说明书

设备电路指标测试记录

路由走向图

话路方式分配表

26.电厂接入系统新建或改建线路参数,包括:

线路总长度

导线、地线型号

分裂导线分裂间距

π接点增加及去掉的线路长度

线路使用的杆塔明细表、走径图及杆塔图接入系统线路若为500kV或220kV线路,机组并网前10天提供220KV线路实测参数

27.电厂接入系统线路与其他线路同塔或平行距离在

100米以内情况,包括:

共塔段或平行段线路长度

平行线间距离

导(地)线型号

主要杆塔型号及杆塔图

与其共塔或平行的另一回线的导、地线型号

主要杆塔型号及杆塔图(请画出示意图)

28.线路保护设计图纸包括线路保护及远

跳装置

29.线路保护屏图包括辅助屏、远跳

装置屏

30.线路保护说明书正规版本

31.线路失灵、三相不一致、重合闸及充电保护说明书

32.结合滤波器参数;含保护与通信通道

33.各类涉网安全自动装置的可研资料、初设资料、设

计联络会文件、设计图纸、厂家说明书及出厂试验

报告;

34.机炉电运行规程和全部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

运行规程。

并网前1个月提供

序号资料项目备注

1.发电厂相关通信部分建设情况,包括:

工程范围

建设情况

投运时间

2.继电保护装置软件版本

3.主变压器出厂实测报告

4.与网、省调电力通信网互联或有关的通信工程设备

竣工验收(或初验)报告报告应有工程监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运行维护单位签章

5.通信机房(或通信设备安装所在地)通信设备的安

装资料,包括:

开关电源

通信蓄电池

调度机

光端机及PCM设备

微波收发信机及PCM设备

载波机

综合配线架(含音频、数字、光纤配线架)

6.户外设备安装资料。包括:

结合滤波器(含接地刀闸)

高频电缆。

7.通信设备主要技术参数测试记录,包括:

开关电源

通信蓄电池

调度机

光端机及PCM设备

微波收发信机及PCM设备

载波机

综合配线架

阻波器

结合滤波器

8.通信电源专用两路交流接入电路的说明及自动切换

试验;两组蓄电池充放电试验记录

9.通信机房或通信设备安装所在机房的防雷接地网安

装资料、接地电阻测试记录机房接地电阻要求小于5Ω

10.复用保护、稳措通道(含纤芯使用、64K通道)的详

细资料

11.设备运行维护移交资料,包括:

施工单位应向运行维护单位办理移交手续

备品备件及仪器仪表移交运行维护单位

12.与网、省调调度有关的电厂自动化系统设备验收报

13.上传信息量的信息表

14.电能计量装置包括电能量计费系统相关部分的验收

报告、检验记录及施工图

15.电能计量装置采集通道为拨号方式时的拨号号码

16. 与电网运行有关的所有新上保护装置现场打印

的保护定值清单

新建电厂(机组)并网继电保护专业必备的技术条件

1、电厂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配置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和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

2、电厂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含线路纵联保护通道加工设备)按经国家授权机构审定的设计要求安装完毕、调试项目符合相关检验规程的要求,并经国家规定的基建程序验收合格。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二次回路正确,母差及失灵保护对每一个控制单元至少进行了1次整组传动试验。

3、电厂已按要求落实各级继电保护专业管理部门颁发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措要求。

4、机组的高频率保护、低频率保护、过电压保护、低电压保护、失磁和失步保护、快关保护、主要辅机设备低电压保护的整定已报电网调度机构审核批准,其它有关保护的定值已报电网调度机构备案。

5、线路纵联保护装置已完成通道对调试验,并已将通道测试数据报电网调度机构备案。

6、稳措装置及远切、远跳装置已完成整组传动试验、通道联调试验,并已将调试报告报电网调度机构备案。

7、电厂已核对互感器变比,其伏安特性满足规程要求。

8、电厂已完成故障信息处理系统与主站(或分站)的联调。

9、电厂已具备全部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现场运行规程,运行人员已熟练掌握全部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操作方法。

10、电厂具备全部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施工图纸。

1、设备配置

1.1新建电厂所用通信设备,应符合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和其他有关规定,通信设备选型和配置应与电网通信网协调一致,满足所接入系统的组网要求。

1.2 新建电厂通信机房至少要有一路可靠的交流电源输入,且站内连续停电时间小于12小时。

1.3 通信直流电源设备应选用性能好、运行可靠的设备;通信高频开关电源整流模块应按N+1原则配置,能可靠地自动投入,自动切换。

1.4备用蓄电池容量,应能独立维持负载容量连续运行24小时以上。

1.5通信机房的动力电源、设备电源、维护检修及仪表电源,必须由各分开关控制。

1.6 承载同一220KV及以上线路的两套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业务的电厂通信站,应实现通信电源双重化配置。

1.7 已配置必要的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及工具。

1.8 无24小时值班的通信站应配置监控系统。

2、机房条件

2.1机房必须有良好的防雷接地设施,应满足部颁SDJ8-1979〈〈电力设备接地设计技术规程〉〉,DL548-1994《电力系统通信站防雷运行管理规程》等有关规定。

2.2通信机房应符合防火、防盗、防潮湿、防尘、防高温、防虫鼠等安全要求。

2.3通信机房温度、湿度应满足设备运行规定的环境条件要求,机房温度为10~30℃,湿度为30%~80%。

2.4 进、出机房的电缆沟和孔洞必须用防火材料进行堵塞。

3、运行管理

3.1电厂通信设备按经国家授权机构审定的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完毕,经国家规定的基建程序验收合格,并已接入电力通信网。

3.2新建光缆线路已按图施工完成,并按要求对所有纤芯进行全程测试,测试资料已报电网调度机构备案。

3.3电厂至电网调度机构已具备两种不同路由的调度电话通道,并开通邮电长途电话。

3.4传输同一输电线路的两套继电保护信号或安全自动装置信号的两组通信设备,应分别接入两套不同的电源系统。

3.5同一条线路的两套主保护,应采用两条完全独立的传输通道。

3.6已按电网要求开通到电网调度机构和所属地调的调度自动化信息、电力调度数据网等通道。

3.7 电厂通信机房动力环境及通信设备运行状态应处于24小时有人监视状态。无24小时值班的通信站,各通信设备主告警信息应接入电厂综合监视系统,纳入电厂电气运行统一监视与管理。

3.8 电厂已配备必要的通信专责人员,已将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报电网调度机构,并确保24小时联系畅通。

3.9 电厂已向电网调度机构提供必要的图纸和技术资料。

1、电厂远动设备或监控系统须符合《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规程》(DL 516-93)等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和省电力公司其他有关规定,按经国家授权机构审定的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完毕,经国家规定的基建程序验收合格。

2、电厂至电网调度机构已具备两条不同路由的远动传输通道。

3、远动信息已按电网要求配置,经过测试表明遥测精度、遥信可靠性达到设计要求并能正确传送至电网调度机构自动化系统,能正确接收电网调度机构自动化系统下发的遥控/遥调命令。

4、电厂AGC、AVC具备与电网调度机构调度自动化系统联合调试的条件。

5、电能计量装置已参照《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 448-2000)、设计要求进行配置,并通过由电厂和相关单位共同组织的测试和验收。电厂的关口电度底码已记录。

6、电厂的二次系统按照国家电监会第5号令《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和电网调度机构有关规定的要求已实施安全防护措施。

7、电厂机房符合《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GB/T 2887-2000)的要求,配备UPS,其容量能独立维持负载容量连续运行4小时以上。

8、电厂已配备必要的自动化专责人员,并已将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报电网调度机构。

9、电厂已向电网调度机构提供必要的图纸和技术资料。

附录五

新建电厂(机组)并网调试项目

一、发电机性能试验项目:

发电机短路试验;

发电机空载试验;

变压器冲击试验;

发电机组励磁系统、调速系统、PSS试验;

发电机进相运行试验;

发电机甩负荷试验;

二、二次系统(专业)试验项目:

(一)、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

1.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及其二次回路的各组成部分(含开关)整

组的电气性能试验;

2. 故障录波装置的电气性能试验;

3. 继电保护整定试验;

4. 纵联保护双端联合试验;

5. 保护及故障信息管理系统子站接入设备通讯调试;保护及故障信息

管理系统子站、主站联合调试;

6. 保护及故障信息管理系统主站和子站间及安全稳定控制系统主站和

子站间联合调试;

7. 线路故障测距装置电气试验以及与对侧的通道联调。

(二)、调度自动化系统

1.厂站4.

2.9.1条 b)项中所列的相关系统和设备的现场测试;

2.厂站远动通信通道和电力调度数据网络测试;

3.厂站RTU或计算机监控系统与调度联调试验;

4.厂站遥测、遥信、遥调、遥控准确性、可靠性、实时性试验;

5.发电厂、机组AGC控制系统现地试验及与EMS主站闭环联调试验;

6.厂站电能计量装置检验及电能量远方终端与电能量计量主站系统的

联调试验;

7.厂站相量测量装置(PMU)与电网实时动态监测主站系统联调试验;

8.主网直供用户电力负荷管理终端与电力负荷管理主站系统的联调试

验;

9.厂站与AVC主站的联合调试。

(三)、电力系统通信

1.并网新建通信电路的设备调试(测试项目按工程验收规定执行);

2.并网新建通信电路的系统调试(测试项目按工程验收规定执行);

3.并网新建通信电源系统放电和告警试验;

4.并网所需各种通信业务通道的误码率测试和收发电平测试;

5.并网通信设备监控系统试验;

6.并网调度交换机调试和调度电话通话试验。

附录六

新建电厂(机组)并网相关的法规、标准、规程规定

一、国家法律、法规

序号资料名称

颁布单位及文号

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2.电网调度管理条例

3.电力监管条例

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序号资料名称

颁布单位及文号

1.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DL 755

2.电力系统技术导则

3.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控制技术导则DL/T 723

4.电力系统微机继电保护技术导则DL/T 769

5.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管理条例SD 325

6.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DL/T 838

7.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DL 408-91

8.大中型水轮发电机静止整流励磁系统及装置技

术条件

DL/T 583

9.大型汽轮发电机自并励静止励磁系统技术条件DL/T 650

10.水轮发电机运行规程DL/T 751

11.大中型水电站水库调度规范GB 17621

12.进口水轮发电机(发电/电动机)设备技术规范DL/T 730

13.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T 14285-2006

14.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82)水电生字第11号

15.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规程DL/T 995-2006

16.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

要点电力工业部电安生[1994]191号

17.220-500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DL/T 559-94

18.3-110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DL/T 584-95

19.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运行管理规程DL/T 587-1996

20.微机型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通用技术条件DL/T 687

21.高压直流接地极技术导则DL 437

22.500kV变电所保护和控制设备抗扰度要求DL/Z 713

23.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评价规

DL/T623-1997

24.大型发电机变压器继电保护整定计算导则DL/T667-1999

25.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控制装置设计技术规定DL/T 5147

26.大型汽轮发电机交流励磁机励磁系统技术条件DL/T 842

27.大型汽轮发电机非正常和特殊运行及维护导则DL/T 970

28.电力系统通信管理规程DL/T544-1994

29.电力系统微波通信运行管理规程DL/T545-1994

30.电力系统载波通信运行管理规程DL/T546-1994

31.电力系统光纤通信运行管理规程DL/T547-1994

32.电力系统通信自动交换网技术规范DL/T598-1996

33.电力系统通信站防雷运行管理规程DL548-1994

34.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规程DL 516-93

35.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包含等级划分准则GB 17859-1999

36.远动设备及系统第1部分:总则GB/T 16436.1-1996

37.远动设备及系统第2部分:工作条件GB/T 15153.1-1998

38.远动设备及系统第4部分:性能要求GB/T 17463-1998

39.远动设备及系统第5部分:传输规约第101

篇:基本远动任务配套标准

DL/T 634-1997

40.远动设备及系统第5部分:传输规约第102

篇:电力系统电能累计量传输配套标准

DL/T 719-2000

41.远动设备及系统第5部分:传输规约第103

篇:继电保护设备信息接口配套标准

DL/T 667-1999

42.电力系统远方保护设备的性能及试验方法GB/T 15149

43.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 448-2000

44.电能量远方终端DL/T 743-2001

三、政府有关部门文件

序号资料名称

颁布单位及文号

1.关于优化电力资源配置促进公平、公正调度的

若干意见国经贸电力[1999]1144号

2.电网调度信息披露暂行办法国经贸电力[2000]1234

3.电网和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及调度数据网络安

全防护规定

国经贸电力[2002]30号

4.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

5.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4号

6.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5号

7.电力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电监安全(2006)34号

8.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10

号令

9.电力市场监管办法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11

号令

10.电力企业信息报送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13

号令

11.电力企业信息披露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14

号令

12.电网运行规则(试行)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22

号令

13.关于印发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意见的通知电监市场[2003]23号

14.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电监市场[2003]36号

15.关于促进电力调度公平、公开、公正的暂行办

电监市场[2003]46号

16.并网调度协议(示范文本)电监市场[2003]52号

17.关于对发电企业实施“公平、公正、公开”调

度的原则意见

国电调[1999]403号

18.关于颁发“电网调度信息披露细则(暂行)”的

通知

国电调[2001]109号

19.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加强调度机构作风建设的若

干意见

国家电网调[2005]50号

20.江西电网并网发电企业运行管理考核暂行办法江西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赣经贸电能发[2004]21

21.江西省并网发电企业技术管理暂行办法江西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赣经贸电能字【2004】120

22.江西省统调发电厂年度发电量计划完成率计算

方法(修订试行)江西省经济贸易委员会赣经贸电能发[2007]46号

四、国家电网公司有关文件

资料名称颁布单位及文号

1.关于做好国家电网公司向发电厂发布“三公”

调度信息工作的通知

国家电网办[2005]178号

2.关于在电力体制改革期间实施“三公”调度、

规范调度行为的暂行办法

国家电网调[2003]186号

3.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实施员工服务“十个不准”、

“三公”调度“十项措施”和供电服务“十项

承诺”

国家电网办[2005]196号

4.国家电网公司公开、公平、公正调度工作管理

规定(试行)

国家电网调[2005]249号

5.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

行)

国家电网生[2005]400号

6.电力系统水调自动化功能规范和通信协议(试

行)

(国调)调调[2000]76号

7.《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继

电保护专业重点实施》(试行)(国调)调继〔2005〕222号

8.水电厂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实用化要求及验收细

则(试行)

(国调)调调[2000]64号

9.关于落实国家电网公司调度机构“三公”调度

“十项措施”的通知(国调)调市〔2005〕63号

10.国家电网公司电网调度机构工作人员“五不准”

规定(国调)调市〔2005〕49号

11.国家电网公司调度机构直调厂站值班人员持证

上岗管理办法(国调)调调〔2005〕28号

12.水库调度工作规范(国调)调水〔2007〕11

号五、江西电网规程、规定

序号资料名称

颁布单位及文号

1.江西电网调度管理规程(江西省电力公司)赣电

调〔2005〕5号

2.江西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

程(江西省电力公司)赣电调〔2005〕7号

3.江西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异常应急处

理暂行规定(省调)赣电调继[2005]40号

4.江西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规程(江西省电力公司)赣电

调〔2005〕8号

5.江西电网水库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规定(省调)赣电调计〔2007〕

5号

6.江西电网自动发电控制(AGC)运行管理办法(省调)赣电调自〔2007〕

3号

7.江西电网发电机组励磁系统管理规定(试行)(省调)赣电调运〔2006〕

4号

8.江西电网振荡处理规定(省调)赣电调调〔2006〕

2号

9.江西省调直调发电机组故障跳闸管理办法(试

行)(省调)赣电调调〔2005〕20号

10.江西电网发电机进相运行管理规定(江西省电力公司)赣电

调〔2005〕6号

11.江西电网稳定管理规定(江西省电力公司)赣电

调〔2005〕4号

12.江西电网远动装置、变电站综合自动化系统(远

动部分)及电能量计量装置选型原则(江西省电力公司)赣电调〔2003〕6号

13.华中电网发电机组一次调频调度管理规定(试

行)(网调)华中网调〔2005〕168号

附录七

新建电厂(机组)并网相关工作通信联系方式

事由联系部门联系电话Email地址前期工作运行方式部

有关技术资料的上报运行方式部

有关技术参数的上报运行方式部

并网调度协议调度计划部yuan

新建厂站命名及设备编号运行方式部

检修票系统开通自动化部

值班人员的培训考试调度运行部

继电保护定值整定计算继电保护部

有关调度自动化系统、电量计量

系统、调度数据网、二次安防的

工作

自动化部

有关电力通信的工作自动化部

电力调度计划调度计划部yuan

水库调度调度计划部 D

并网必备技术条件的验收运行方式部

新设备启动调试有关工作运行方式部

启动调试运行申请调度计划部yuan

启动试运行调度操作调度运行部

机组进入商业化运营条件确认江西省电力公司计划经营与企业管理部

注:江西省调新建电厂(机组)并网相关工作由运行方式部牵头,如果有其他事宜请与江西省调运行方式部联系。

电力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SY-AQ-03915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电力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of power engineering

电力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部对工程分包工作的管理,确保施工安全,现根据“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国家电网公司以国家电网工[2003]122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送变电工程分包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项目部的施工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1条严格分包工程的施工范围和对分包方资质的要求 1.严格控制分包工程的施工范围,变电工程的主要设备安装、调试等项目分包,分包方应该具备相应电压等级的施工资质。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劳务分包。 2.送变电工程的劳务分包要求分包方必须具备“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 3.变电工程的主控楼等建筑项目可进行分包,但分包方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相应电压

等级的“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4.送变电工程的基础和土建工程可进行分包。但分包方必须具备“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相应电压等级的“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第2条严格对分包方安全资质审查,资质审查的内容: 1.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原件。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简历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 4.安全施工的技术素质(包括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及特种作业人员取证情况。 5.安全施工管理机构及其人员配备(30人以上的分包单位必须配有专职安全员,设有二级机构的分包单位必须有专职的安全管理机构)。 6.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含起重机械安全准用证)、工器具及安

发电厂现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发电厂现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发电厂现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发电厂现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011-11-14 21:17:40 现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 范围本规定明确了国电大寨水力发电厂生产现场作业安全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要求及检查与考核等。本规定适用于国电大寨水力发电厂生产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工作。2. 引用标准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现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3.职责3.1 作业部门是现场作业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3.3 安生部负责现场作业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4. 管理内容与要求4.1 临时电源管理4.1.1 日常生产或机组检修、施工用电(包含外包工程施工用电),临时用电设备在5 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措施。方可进行接用临时电源。4.1.2 导线敷设应符合规程要求,使用的绝缘导线室内架空高度应大于2.5m,室外大于4m,跨越道路大于6m(指最大弧垂)。架空的导线不得影响行人和车辆通行,并要采取固定措施。4.1.3 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固定点间距应保持让橡皮电缆能承受自重带来的荷重。4.1.4 严禁架空线敷设在油管道或可能造成爆炸、火灾危险场所。 4.1.5严禁将导线不加绝缘捆绑缠绕在护栏、管道及脚手架上。4.1.6 穿越建筑物、构成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电缆及引出地面从2m 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4.1.7 电缆在室外直接埋地敷设的深度应不小于0.6m,并应在电缆上、下各均匀铺设不小于50mn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等硬质保护层。4.1.8电缆使用时,过墙过道须设置保护管。其外附套须满足要求,电缆埋地时应在地上插有标志,以示警告。 4.1.9 用电部门应指定专人管理维护,如电焊机、排水泵等,电源必须接在固定检修盘内,严禁接在运行专用盘及其它非生产电源盘内,严禁私自乱拉乱接。4.1.10 所有临时电源电线,必须使用橡胶套缆线,(试验用线除外)电葫芦、卷扬机操作人员,需持有效证件方能操作。非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操作,一经发现作违章作业处理,如产生后果应负全部责任。4.2.2 使用前

大型水、火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内容深度规定

大型水、火电厂接入系统 设计内容深度规定 SDGJ84—88 (试行) 主编部门:水利电力部西北电力设计院 批准部门:水利电力部电力规划设计管理局 试行日期:1988年6月16日 能源部电力规划设计管理局 关于颁发《大型水、火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内 容深度规定》SDGJ84—88(试行)的通知 (88)水电电规规字第21号 为了进一步做好大型水、火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工作,我局安排西北电力设计院起草了《大型水、火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内容深度规定(征求意见稿)》,经广泛征求意见后,形成送审稿。在此基础上,我局组织计划、生产调度、基建、水电规划设计和电力设计等单位进行了审查,对送审稿做了必要的修改和补充。现将审定的《大型水、火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内容深度规定》SDGJ84—88(试行)颁发试行,在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告我局规划处。 1986年6月16日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大型水、火电厂的系统工作,包括初步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和接入系统设计。初步可行性研究和可行性研究系统部分按有关前期工作内容深度规定进行;接入系统设计按本规定内容深度进行。本规定适用于220kV及以上电压级的大型水火电厂接入系统设计。 第1.0.2条大型水、火电厂的接入系统设计,一般应在工程主管部门上报该项工程设计任务书后开始进行,在该工程初步设计完成前完成。必要时也可按工程主管部门委托的进度要求进行。 第1.0.3条大型水、火电厂接入系统设计,是在该工程已完成可行性研究的条件下更深入地研究该电厂与电力系统的关系,确定和提出电厂送电范围、出线电压、出线回路数、电气主接线及有关电器设备参数的要求,以满足该电厂初步设计对系统部分的需要,并为编报该电厂送出工程的设计任务书提供依据。第1.0.4条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应以经过审议的中长期电力规划或审定的电力系统设计为基础。必须贯彻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执行有关设计规程和规定。第1.0.5条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应从实际出发。根据电厂设计规模或水、火电厂不同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做工作。譬如:对于区域性大厂,应重点研究该电厂与大系统的有关问题;对于地区性电厂,宜重点研究该电厂与地区系统的有关问题;对于水电厂,则应重视研究扩大电网发挥调峰或补偿调节效益等问题。第1.0.6条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应注意远近结合、由近及远地进行多方案技术经济比较。其推荐方案要技术上先进、合理利用能源、简化系统接线、过渡方便、运行灵活、切实可行和经济可靠地向系统供电,对电力系统中的不确定因素和变化因素应作敏感性分析。 第二章设计依据和一般设计原则

电厂安全红线管理办法

×××电厂安全“红线”管理办法 1.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电厂的安全“红线”管理。 2. 目的 为了更好的搞好安全生产,进一步提高员工安全意识,规范员工岗位操作行为,明确安全管理重点,实现风险预控,预防人身伤害和重大设备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发电机组长期稳定高效运行,特制定安全“红线”管理办法。 3.内容 3.1 通用部分 3.1.1 严禁未经安全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上岗作业; 3.1.2 严禁岗位人员不掌握岗位危险源、操作规程上岗作业; 3.1.3 严禁值班人员酒后上岗; 3.1.4 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3.1.5 严禁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没有闭环管理; 3.1.6 严禁雷雨时,禁止接近避雷器的接地点; 3.1.7 严禁在生产区域内吸烟; 3.1.8 严禁在生产区域不戴安全帽或不规范佩戴安全帽; 3.1.9 严禁高空作业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3.1.10 严禁无票作业; 3.1.11 严禁机组正常运行时无故停用联锁及热工保护 3.1.12 严禁有继电保护的电气设备无保护运行;

3.1.13 严禁在交接班期间发生事故或进行重大操作时交接班。 3.2 运行部分 3.2.1 锅炉专业 3.2.1.1水压试验升压过程和超压状态下禁止一切本体及受热面检查; 3.2.1.2 影响锅炉启动的系统和设备检修工作未结束、工作票未终结时,或经运行试验不合格,禁止锅炉启动; 3.2.1.3 锅炉主汽压力表、温度表、汽包水位计、给水流量表、炉膛负压表、氧量表、排烟温度表等主要仪表不能全部正常投入禁止锅炉启动; 3.2.1.4 锅炉总联锁、锅炉主保护不能正常投入,禁止锅炉启动; 3.2.1.5 锅炉的排汽门、快速泄压阀、事故放水门、燃油速断阀等安全保护性阀门经试验动作不正常,禁止锅炉启动; 3.2.1.6 锅炉的汽包、过热器、再热器安全门未经整定(机组大修后首次点火进行安全门整定时除外)或试拒动,禁止锅炉启动; 3.2.1.7 锅炉水压试验不合格禁止锅炉启动; 3.2.1.8 炉水品质不合格,禁止锅炉启动; 3.2.1.9 DCS控制系统不能投入或运行不正常,禁止锅炉启动; 3.2.1.10 FSSS系统不正常禁止启动锅炉; 3.2.1.11汽包的水位保护试验在启动前和停炉后用上水和放水的方法进行,严禁用信号短接的方法进行模拟传动替代。汽包水位计应以差压式(带压力修正回路)水位计为基准;

1103510.5变电站接入系统设计

目录 摘要 (1) 1.电气主接线的设计原则和要求 (2) 1.1主接线的设计原则 (2) 1.1.1设计依据 (2) 1.1.2设计准则 (2) 1.1.3考虑负荷的重要性分级和出线回路多少对主接线的影响 (3) 1.1.4考虑主变台数对主接线的影响 (3) 1.1.5考虑备用量的有无和大小对主接线的影响 (3) 1.2主接线设计的基本要求 (3) 1.2.1可靠性 (3) 1.2.2灵活性 (4) 1.2.3经济性 (4) 2主接线的设计 (4) 2.1原始材料及分析 (5) 2.2 设计步骤 (5) 2.3初步方案设计 (6) 2.4最优方案确定 (7) 2.4.1技术比较 (7) 2.4.2经济比较 (9) 心得体会 (10) 参考文献 (12)

摘要 本次设计为110kV变电站电气主接线的初步设计,并绘制电气主接线图。该变电站设有两台主变压器,站内主接线分为110kV、35kV和10kV三个电压等级。110KV 电压等级采用双母线接线,35KV和10KV电压等级都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 110kV、35kV和10kV三个电压等级的变电站接入系统,而电气主接线设计是一个综合性问题,必须结合电力系统和变电所的具体情况,全面分析有关因素,正确处理他们之间的关系,经过技术、经济比较、运行可靠,合理的选择主接线方案。 变电站电气主接线是指变电站的变压器、输电线路怎样与电力系统相连接,从而完成输配电任务。变电站的主接线是电力系统接线组成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主接线的确定,对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灵活、经济运行及变电站电气设备的选择、配电装置的布置、继电保护和控制方法的拟定将会产生直接的影响。

热电厂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热电厂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1、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含:各岗位职责、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考核制度 3、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管理规定 4、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规定 5、公司安全检查管理制度(含:消防安全检查) 6、公司事故调查处理管理规定 7、公司各生产设备运行规程 8、公司各生产设备运行管理制度 9、公司各生产设备检修规程 10、公司各生产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11、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2、公司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13、公司动火作业票管理制度 14、公司消防水系统图 15、公司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存放制度 16、公司消防设施配备标准 17、公司消防设施管理规定(含:使用、保管、检验、切换试验) 18、公司消防设施台账及试验、检验记录 19、公司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0、公司消防安全责任制 21、公司防火重点部位清册 22、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3、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24、公司新职工(临时工、实习人员、代培人员等)上岗前三级安全教育 25、公司在岗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26、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27、公司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含:使用) 28、公司危化品仓库安全管理规定 29、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含:使用审批手续规定) 30、公司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包括:电焊机安全操作规程、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等) 31、公司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制度(含:检验报告及检验记录、隐患缺陷管理规定)

32、公司两票管理制度 33、公司两票评价制度(含:标准) 34、公司两票检查考核制度 35、公司检修工作危险点管理制度(含:危险点分析及其相应防范措施) 36、公司招标安全管理制度(含:外协施工单位资质审查规定、签订安全协议规定) 37、公司临时用工安全管理规定 38、公司油库(箱)区安全管理规定 39、公司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40、公司防汛管理制度 41、公司防汛器材、维护责任制 42、公司设备系统异动管理制度 43、公司设备评级管理制度 44、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制度(含:公司技术监督网、档案) 45、公司技术监督网各级岗位责任制 46、公司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47、公司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48、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修订、审批、签发程序规定 49、公司应急预案演练制度 50、公司应急预案培训制度 51、公司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52、公司事故调查表 53、公司事故处理表 54、公司防汛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5、公司地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6、公司人身伤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7、公司职工中毒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8、公司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9、公司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0、触电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61、高空坠落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62、高温中暑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63、火灾事故应急总预案

新能源有限公司12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设计(doc 33页)(完美优质版)

1.总的部分 (1) 1.1.项目简介 (1) 1.2.项目建设周期 (1) 1.3.设计内容 (1) 1.4.设计依据 (1) 2.项目建设规模和电力系统概况 (1) 1.1.项目建设规模 (1) 1.2.项目所在电力系统概况 (1) 3.接入系统方案 (2) 3.1.接入系统原则 (2) 3.2.接入系统方案 (3) 4.电气计算及设备选择原则 (4) 4.1.潮流计算 (4) 4.2.最大工作电流 (4) 4.3.短路电流计算 (5) 4.4.无功补偿容量 (6) 4.5.主要设备选择原则 (8) 5.系统对光伏电站的技术要求 (10) 5.1.电能质量要求 (10) 5.2.电压异常时的相应特性 (13) 5.3.频率异常时的相应特性 (13) 6.一次设备清单 (15) 7.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 (16) 7.1.配置及选型 (16)

8.调度自动化 (20) 8.1.调度关系及调度管理 (20) 8.2.配置及要求 (20) 9.系统通信 (25) 9.1.通信方案 (25) 9.2.通信通道组织 (25) 9.3.通信设备供电 (25) 9.4. 主要设备材料清单 (26) 附件1:周口火蓝科华新能源有限公司12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确认书 (27) 附件2:国网周口供电公司发展策划部关于周口火蓝科华新能源有限公司12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意见函 (28) 附图01:光伏电站区域10kV线路现状图 (29) 附图02:光伏发电子系统主接线图 (29)

1.总的部分 1.1.项目简介 周口火蓝科华新能源有限公司12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场址位于周口市川汇产业集聚区河南省长城门业有限公司厂房屋顶及厂区附属场所,场址中心位于东经114.67°、北纬33.66°,海拔高度50m左右。 项目占用河南省长城门业有限公司厂房屋顶及厂区附属场所,设计年发电量约1300万千瓦时,全额上网方式并入国家电网。主要建设内容:利用厂房屋顶及厂区附属场所建设12MWp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及其他。工艺流程: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主要设备:光伏组件、逆变器、变压器、汇流箱、配电柜及其他。 1.2.项目建设周期 2016年12月至2017年12月。 1.3.设计内容 根据国家标准及国家电网企业标准及河南省电力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周口火蓝科华新能源有限公司12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方案的编制。 1.4.设计依据 国网周口供电公司发展策划部《关于周口火蓝科华新能源有限公司12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意见函》 周口火蓝科华新能源有限公司12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

水电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水电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标准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水电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标准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搞好我厂的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全厂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单位必须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条要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各级领导必须根据厂下达的年度安全目标,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章安全目标 第三章

第五条厂安全目标 ㈠死亡事故为零; ㈡重伤事故为零; ㈢火灾、爆炸事故为零; ㈣轻伤事故不超过5‰; ㈤经济损失人均不超过50元; ㈥百日安全生产无事故记录三个。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六条各级行政正职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和安全生产目标的落实负全面责任。 第七条各级行政副职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向行政正职负责。总工程师对全厂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向行政正职负责。 第八条安全监察科对全厂安全生产工作负监督和管理责任。 第九条生产技术计划科对全厂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十条工会对全厂规程制度执行、劳动保护等情况负监督责任。

国家电网公司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管理办法

国家电网公司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管理办法 公司系统各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 2004年5月,国家电网公司印发了《国家电网公司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电网总[2004]251号)。该办法执行以来,对加快和规范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促进电网与电源协调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为贯彻国家投资体制改革精神,适应国家发改委关于电力项目核准制度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明确职责,规范流程,公司对原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电网公司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电厂接入系统工作管理,促进电网与电厂的协调发展,保证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厂的可靠送出,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发展改革委令[2004]第19号)和国家对电力项目核准的要求,特对《国家电网公司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电网总[2004]251号)进行修订。 第二条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主要包括电厂输电系统规划设计及评审、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及审查两部分内容。对火电项目,还包括电厂接入电网申请及答复内容。 第三条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必须贯彻国家能源发展战略,服从国家电力发展规划和电网总体规划,坚持以大电网引导大电源,促进电源优化布局和集约化发展,确保电网、电源协调发展,实现资源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 第四条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应符合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 第五条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在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内实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 第六条国家电网公司、区域电网公司、省级电力公司和各有关发电公司在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中,应加强沟通和协调配合,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拟接入国家电网的所有电厂。地方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电厂前期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电厂输电系统规划设计及评审 第八条为引导电源合理布局,确保电厂输电方案符合电网总体规划,在开展电厂接入系统设计之前,须对以下大型新建电厂项目在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开展输电系统规划设计工作:

电厂接入系统规定

大型电厂接入系统设计 内容深度规定 Requirements of design contents for power plants connection to power system (讨论稿) 国家电网公司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 2005.北京

目录 总则 发电厂接入系统一次部分设计内容深度规定 1 任务依据和主要原则 2 电力系统现状及电厂概述 3 电力发展规划 4 电厂建设的必要性及其在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用 5 接入系统方案 6 对电厂电气主接线及有关电气设备参数的要求 7 结论和建议 发电厂接入系统二次部分设计内容深度规定1任务依据 2 系统继电保护 3系统安全自动装置 4 系统调度自动化 5 电量计费系统 6系统通信

总则 1.1 为适应电力体制变化、特别是政企分开和厂网分开改革,电厂接入系统工作的外部条件、工作基础、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的变化;为配合电源项目前期工作,促进电网与电厂协调发展,保证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厂的可靠送出,特对原《大型水、火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内容深度规定》进行修订。 1.2 本规定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辖区内的大型水电、火电、核电、抽水蓄能及其他能源电厂。其他中、小电厂必要时亦可参照执行,但可适当简化。 1.3 大型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前期工作包括电厂输电系统规划设计、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和电厂接入电网三部分内容。大型电厂接入系统设计报告是该前期工作的一个阶段性文件,是国家发改委审批电厂项目可研报告的重要文件之一,必须在电厂可研报告之前完成并审定(最晚与可研报告同步审定) 1.4 大型电厂接入系统设计的主要内容包括;研究电厂建设的必要性,确定电厂在电力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用,研究接入系统方案(包括电压等级、出现回路数及送电方向),提出对电厂电气主接线及有关电气设备参数的要求。提出系统保护、安全自动装置、调度自动化、电量计费、电厂报价系统、通信系统的接入系统方案。 1.5 开展大型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工作的依据和基础是电网规划设计和电厂输电系统规划设计及相应的评审意见。 1.6 大型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应适应“厂网分开、竞价上网”的要求,遵循以市场为导向、以安全稳定为基础、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原则,做到科学论证,经济合理。接入系统方案要与电网总体规划相协调、与输电系统规划设计评审意见相一致,成为电网总体规划的有机组成部分。 1.7 大型电厂接入系统设计经评审后有效,作为电厂核准的重要文件之一,大型电厂接入系统设计经评审后两年尚未核准的项目,应进行全面的复查和调整,重新提出接入系统设计补充报告。

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规定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保证公司安全生产,保证国家资产和投资者的权益免遭损失,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行业的特点和我公司的组织形式制定,用于规定本公司安全工作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关系。 第三条本公司应在工作范围内,树立“安全是第一工作,安全是第一效益,安全是第一责任”的意识,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按照统一的部署,依靠全体员工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程、标准,制定适合本公司实际的规章制度,使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第五条公司必须贯彻“企业安全责任主体”、“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在、布置、检查、、考核生产工作的同时,、布置、检查、、考核安全工作。 第六条公司对安全生产事故及异常情况的处理,执行“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

第七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从事安装、检修、试验、电力建设等为主要业务的部门和人员。 第二章公司安全生产目标 (一)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二)不发生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 (三)不发生重大及以上火灾事故; (四)不发生恶性电气误操作事故; (五)不发生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六)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七)不发生由本单位责任造成的有严重社会影响的安全生产事件。 第三条公司实行三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一)公司不发生人身重伤和一般设备事故; (二)班组不发生未遂和异常; (三)个人无违章,实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第三章、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公司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大唐南京发电厂重要场所安全管理规定(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大唐南京发电厂重要场所安全管理规定(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5727-49 大唐南京发电厂重要场所安全管理 规定(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章储氨区防火防爆、防中毒管理规定 第一条工作人员进入氨区不能穿有铁钉的鞋。 第二条进入氨区手机等通讯工具必须关机。 第三条不得把火机等火种带入氨区,严禁吸烟。 第四条氨区检修作业需要动火时,必须办理一级动火工作票。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到场。 第五条在氨区进行检修工作或运行操作时,必须使用铜制或铜合金工具。 第六条氨区在线检漏仪发出报警后,必须戴正压式呼吸器或便携式防氨全面具方可进入检查。 第七条在便携式检漏仪测定无残留氨气且确认风向后方可取下正压式呼吸器或便携式防氨全面具。

第八条氨区设备、管道进行检修,必须使用氮气进行气体置换。 第九条氨区设备、管道进行检修,必须戴正压式呼吸器或便携式防氨全面具方可进入。在便携式检漏仪测定无残留氨气后方可取下正压式呼吸器或便携式防氨全面具。 第十条卸氨车辆进入氨区必须安装阻火器。 第十一条卸氨前必须确认接地线已安装好。 ? 第二章储氨区安全防护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为防止储氨区发生泄漏、火灾、爆炸事故,保证职工生命安全、避免财产遭受损失,特制定本规定。 第十三条进入储氨区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 进入储氨区进行维修、消缺工作,应事先与当班运行负责人联系,办理相应工作票后方可进入。 (二) 非当班人员进入储氨区,必须经过氨区值班

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内容深度规定征求意见稿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厂接入系统设计 内容深度规定 (征求意见稿)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2009年7月广州

目录 前言.................................................. I 1 范围 (1) 2 总则 (2) 3 电力系统一次部分 (3) 3.1 设计依据和设计原则 (3) 3.2 电力系统现况及电厂概述 (3) 3.3 电力系统发展规划 (4) 3.4 电力电量平衡 (4) 3.5 工程建设必要性及其在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用 (5) 3.6 接入系统方案论证 (5) 3.7 推荐方案电气计算 (6) 3.8 系统对电厂有关电气设备参数的要求 (7) 3.9 主要结论及建议 (8) 3.10 主要附图和附表 (8) 4 电力系统二次部分 (9) 4.1 设计依据及系统概况 (9) 4.2 系统继电保护 (9) 4.3 安全稳定控制系统 (12) 4.4 调度自动化 (14) 4.5 系统通信 (16)

4.6 系统二次部分主要结论及建议 (18) 5 编制说明 (19)

前言 为实现南方电网统一开放、结构合理、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发展目标,建立和健全公司电网规划建设标准体系,指导接入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方电网公司)管辖电网的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工作,规范接入系统设计报告编制的内容和深度要求,保证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厂的可靠送出,满足电厂项目核准要求,特制订本规定。 本规定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批准。 本规定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发展部归口并解释。 本规定主编单位: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发展部、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 本规定主要编制人:

发电厂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规定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389 发电厂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规定通 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发电厂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0 引言 为做好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实现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加强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与监督,确保各项作业的安全顺利进行和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1 范围 1.1本规定规定了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的引用标准、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以及检查与考核。 1.2 本规定适用于大七孔电厂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的工作。 2 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规范》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安全生产监督规定》

《反违章管理规定》 3 职责 3.1 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由厂安监部、设备部及各生产部门共同实施,安监部为归口管理部门。 3.2 安监部负责全厂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和监督、指导工作。 3.3 设备部负责生产作业现场安全技术管理和指导工作。 3.4 各生产部门负责本部门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 3.5 各生产班组负责本班组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 3.6 工作(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 3.7 工作班成员协助工作负责人做好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4.1 作业人员 4.1.1所有工作人员均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反违章管理规定》、《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电厂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国家电网公司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管理办法(2007修订)

国家电网公司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管理办法(2007修订) 【法规类别】电线电网 【发文字号】国家电网公司[2007]243号 【发布部门】国家电网公司 【发布日期】2007.04.04 【实施日期】2007.04.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行业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管理办法 (国家电网公司[2007]243号2007年4月4日印发修订)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电厂输电系统规划设计及评审 第三章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及审查 第四章电厂接入电网申请及答复 第五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管理,促进电网与电厂的协调发展,保证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满足电厂可靠送出,特对《国家电网公司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发展〔2005〕266号)进行修订。 第二条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主要包括电厂输电系统规划设计及评审、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及审查、电厂接入电网申请及答复等内容。 第三条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必须贯彻国家能源发展战略,服从国家电力发展规划和国家电网总体规划,坚持以大电网引导大电源,促进电源优化布局和集约化发展,确保电网、电源协调发展,实现资源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 第四条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应符合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 第五条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在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内实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 第六条各级电网公司和各有关发电公司在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中,应加强沟通和协调配合,及时通报各自前期工作进展情况。 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拟接入国家电网的所有电厂。由地方

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接入系统方案

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接入系统方案 工作单号: 项目业主:(以下简称甲方) 供电企业:(以下简称乙方)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结合中山市供用电的具体情况,经甲、乙方共同协商,达成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方案如下: 一、项目地址: 二、发电量使用情况:平均日发电量为6433kWh,**工业园每月平均用电量约40万度,白天(6:00-18:00)日均用电量约为6600度,基本满足自发自用。 三、发电设备容量: 合计2260 kWp。 四、设计依据和原则 1、相关国家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可再生能源发电有关管理规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

财建[2012]21号《关于做好2012年金太阳示范工作的通知》 《国家电网公司光伏电站接入电网技术规定》(试行) 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家发改委《分布式发电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电量补贴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建设的通知》 国家发改委《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光伏电站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关于调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标准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光伏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暂行办法》 财政部《关于对分布式光伏发电自发自用电量免征政府性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光伏发电运营监管暂行办法》 2、最新政策解读: 国家能源局于2014年7月提出《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并就这两份文件向各省市能源发改委相关部门以及部分企业征求意见。该文件针对分布式光伏电站提出了进一步完善意见,根据国内市场的特点扩大分布式光伏电站应用,在促进屋顶落实、项目融资、电网接入、备案管理和电力交易上提出进一步落实和保证性政策。 该文件的突出特点是分布式光伏电站的补贴可专为标高电价托底,同时提高补贴到位及时性,增加电站收益。第一,进而预留国家财政补贴的方式确保资金到位;

发电厂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编号:SY-AQ-07289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发电厂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规定 Regulations on safety management of production and operation site in power plant

发电厂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0引言 为做好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实现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加强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与监督,确保各项作业的安全顺利进行和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1范围 1.1本规定规定了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的引用标准、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以及检查与考核。 1.2本规定适用于大七孔电厂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的工作。 2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规范》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安全生产监督规定》 《反违章管理规定》 3职责 3.1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由厂安监部、设备部及各生产部门共同实施,安监部为归口管理部门。 3.2安监部负责全厂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和监督、指导工作。 3.3设备部负责生产作业现场安全技术管理和指导工作。 3.4各生产部门负责本部门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 3.5各生产班组负责本班组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 3.6工作(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 3.7工作班成员协助工作负责人做好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4管理内容与方法 4.1作业人员 4.1.1所有工作人员均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反违章管理规定》、《电业安全

110kV35kV10kV变电站接入系统设计说明

摘要 (1) 一主变压器的选择 (2) 1.1、主变压器的选择 (2) 1.2 主变压器容量的选择 (2) 2、变电所主变压器的容量和台数的确定 (2) 二主接线选择 (3) 1.1、主接线选择要求 (3) 1.2、对变电所电气主接线的具体要求 (3) 1.3、根据给定的各电压等级选择电压主接线 (3) 1.4母线型号的选择。 (5) 1.5母线截面的选择 (5) 三.电气主接线图(110kV/35kV/10kV) (7) 四.总结 (8) 参考文献 (9)

电随着电力行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电力供应的要求越来越高,特别是供电稳定性、可靠性和持续性,然而电网的稳定性、可靠性和持续性往往取决于变电所的合理设计和配置。一个典型的变电站要求变电设备运行可靠、操作灵活、经济合理、扩建方便能是由一次能源经加工转化成的能源,与其他形式能源相比,它就具有远距离输送、方便转换与控制、损耗小、效率高、无气体和噪声污染。而发电厂是将一次能源转化成电能而被利用。按一次能源的不同,可将发电厂分为火力发电、水力发电、核能发电、以及风力发电、等太能发电厂。这些电能通过变电站进行变电,降电能输送到负荷区。 一 主变压器的选择 1.1、主变压器的选择 概述:在合理选择变压器时,首先应选择低损耗,低噪音的S9,S10,S11系列的变压器,不能选用高能耗的电力变压器。应选是变压器的绕组耦合方式、相数、冷却方式,绕组数,绕组导线材质及调压方式。 在各种电压等级的变电站中,变压器是主要电气设备之一,其担负着变换网络电压,进行电力传输的重要任务。确定合理的变压器容量是变电所安全可靠供电和网络经济运行的保证。因此,在确保安全可靠供电的基础上,确定变压器的经济容量,提高网络的经济运行素质将具有明显的经济意义。 1.2 主变压器容量的选择 变电站主变压器容量一般按建站后5-10年的规划负荷考虑,并按其中一台停用时其余变压器能满足变电站最大负荷m ax S 的50%-70%(35-110kV 变电站为60%),或全部重要负荷(当Ⅰ、Ⅱ类负荷超过上述比例时)选择。 即 ()()max 7.06.01S S n N -≥- 式中 n —变压器主变台数

(电力安全)电力安全管理规定

电力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员工在电力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保证电网安全可靠供电,保证国家和投资者的资产免遭损失,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本规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力行业的特点和国家电力公司系统(以下简称公司系统)的组织形式制定,用于规定国家电力公司系统安全工作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关系。 第3条本规定所称公司系统是指与国家电力公司有资产关系和管理关系的 单位组合。资产关系包括全资、控股关系;管理关系包括直属、代管关系。 第4条公司系统实行以各级行政正职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各级安全生产责 任制,建立健全有系统、分层次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并充分发挥作用。 第5条公司系统各级组织在各自主管的工作范围内,围绕统一的部署,依靠群众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6条公司系统各企业应依据国家、行业及国家电力公司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制定适合本企业情况的规章制度,使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第7条公司系统各企业要贯彻“管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做到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作。 第8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系统的生产性企业和单位以及管理生产性企业的 国家电力公司分公司、集团公司、省(含直辖市、自治区,下同)电力公司,其他企业可参照执行。生产性企业和单位指以从事发电、供电、输变电、调度、检修、试验、电力建设等为主要业务的企业(包括多种经营企业)和单位。 第二章目标 第9条公司系统安全生产的总体目标是防止发生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对资产造成重大损失的7种事故:1、重大死亡;2、大面积停电;3、大电网瓦解;4、电厂垮坝;5、主设备严重损坏;6、重大火灾;7、核泄漏。 第10条国家电力公司分公司、集团公司、省电力公司安全生产目标:1、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2、不发生重大电网事故;3、不发生有人员责任的重大设备事故;4、不发生特别重大设备事故;5、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6、不发生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第11条水电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目标:1、不发生人身群亡事故;2、不发生重大施工机械设备严重损坏事故;3、不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第12条发电、供电、检修、火电施工和送变电施工企业,实行安全生产目标三级控制:1、企业控制重伤和事故,不发生人身死亡、重大设备损失和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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