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保岁岁安康保险条款
国寿附加福瑞安康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尊享版)利益条款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附加福瑞安康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尊享版)利益条款第一条 保险合同构成国寿附加福瑞安康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尊享版)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附加于“国寿福瑞安康年金保险(分红型)(尊享版)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投保。
本附加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国寿附加福瑞安康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尊享版)利益条款(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利益条款)、个人保险基本条款(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基本条款)、现金价值表、声明、批注、批单以及与本附加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二条 投保范围凡出生二十八日以上、六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第三条 保险期间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为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八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
第四条 基本保险金额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等于主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第五条 重大疾病本附加合同所指重大疾病,是被保险人发生符合以下定义所述条件的疾病、疾病状态或手术,共计一百种,其中第一种至第二十五种为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中列明的疾病,其他为本公司增加的疾病。
重大疾病的名称及定义如下:一、恶性肿瘤: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以经血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它部位的疾病。
经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的恶性肿瘤范畴。
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1.原位癌;2.相当于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3.相当于Ann 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4.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5.TNM分期为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6.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所患恶性肿瘤。
国寿福终身寿险臻享版条款内容

国寿福终身寿险臻享版条款内容
国寿福终身寿险臻享版是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推出的一种寿险产品,该产品的条款内容十分重要。
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国寿福终身寿险臻享版的条款内容。
一、保险责任
国寿福终身寿险臻享版主要的保险责任为:在被保险人生存保险合同存续期满时,按照合同约定给付基本保险金额、基本保险金额加上期末红利、基本保险金额加上年金或基本保险金额加重大疾病保险金。
二、保险期间
国寿福终身寿险臻享版的保险期间为被保险人的余下寿命,直到被保险人去世为止。
三、缴费期间
国寿福终身寿险臻享版的缴费期间为每年一次、两次、三次、四次、五次、六次缴纳保险费。
四、保险费用
国寿福终身寿险臻享版的保险费用根据被保险人的性别、年龄、保险金额、缴费期间等因素而定。
五、保险金类型
国寿福终身寿险臻享版的保险金类型包括:基本保险金额、基本保险金额加上期末红利、基本保险金额加上年金或基本保险金额加重大疾病保险金。
六、还款方式
国寿福终身寿险臻享版的还款方式包括:趸交方式和分期交保险费方
式。
七、退保条款
国寿福终身寿险臻享版的退保条款包括:在合同生效前,被保险人可以无条件退保。
在合同生效后,在未产生理赔保险金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以选择自动退保。
如果被保险人需要提前退保,可以提前“1”个保险年度之后申请退保,但是退保后,保险合同即告终止。
以上是对国寿福终身寿险臻享版条款内容的简要介绍。
通过对这些内容的详细了解,我们可以更加清晰地了解国寿福终身寿险臻享版的保险责任、保险期间、缴费期间、保险费用和保险金类型等方面的具体情况,对于购买这款产品也能做出更加明智的选择。
少儿终身平安保险条款

险种说明表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陕西省分公司分公司险种各称少儿终身平安保险险种来源平安人寿公司险种属性终身保险险种使用范围全省开始使用日期1996年4月实施终止使用日期1997年12月1日批准单位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陕西省分公司批准文号陕保发〔1996〕5号销售方式营销计算根底管理方式计算机系统名称CBPS系统开发单位总公司原险种代码360少儿终身平安保险条款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了帮助广阔家长积累子女教育金、婚嫁金和为其子女提供养老及意外综合保障,中保人寿保险公司〔以下称保险人〕特举办少儿终身平安保险。
第二章保险对象第二条凡年满一个月至十四周岁、身体健康、发育正常的婴少儿,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其父母或有抚养关系〔限年龄50周岁以下〕的人作为投保人,为其投保本保险一份或多份。
第三章保险期限和保险费第三条本保险的保险期限包括保险交费期和约定保险金领取期。
一、交费期:从第一次交纳保险费时起至年满十五周岁止。
二、领取期:自被保险人年满十五周岁起至终身,分为“两全〞保险期满生存保险金领取期、高中教育金领取期、大学教育金领取期、婚嫁金领取期和养老金领取期五种。
三、假设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出生月份与起保月份不一致。
在计算交费期和领取期时,以保单注明的起保月份为准。
第四条本保险的保险费,采取年交保费方式,每份每年360元。
第四章保险责任第五条被保险人依不同年龄, 顺次享有如下保险权利, 直至身故时保险责任终止。
〔具体标准见附表〕1、被保险人生存至十五周岁时,保险一次性给付满期保险金全数2、被保险人在高中教育金领取期内生存,保险人分三个学年〔即15、16、17〕给付高中教育金3、被保险人在大学教育金额领取内生存,保险人分四个学年〔 18、19、20、21周岁〕给付大学教育金4、被保险人生存22周岁时,保险人一次性给付婚嫁金全数。
5、被保险人年龄到达养老金的领取年龄时,可逐月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
6、被保险人在保险单生效时至22周岁前因意外伤害事故死亡,给付死亡保险金6000元,保险责任终止,假设被保险人在22周岁至25周岁期间内因意外事故死亡,给付死亡保险金10000元,保险责任终止。
中国人寿鑫尊宝养老年金保险(万能型)(C款)条款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鑫尊宝养老年金保险(万能型)(C款)条款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国寿鑫尊宝养老年金保险(万能型)(C款)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声明、批注、批单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凡出生二十八日以上、八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第三条保险合同成立、生效和保险责任开始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本公司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合同成立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
自本合同成立、本公司收取一次性交付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本合同生效,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
生效对应日、保单年度均以该日期计算。
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生效的日期为本公司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的日期。
第四条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日止。
第五条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为本合同养老年金开始领取年龄的年生效对应日。
男性被保险人养老年金开始领取年龄不得早于60 周岁;女性被保险人养老年金开始领取年龄不得早于55 周岁。
第六条保险责任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一、养老年金自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起,若被保险人生存,养老年金受益人可向本公司申请养老年金。
自养老年金受益人提出申请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起,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在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按当时个人账户价值乘以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养老年金,给付比例由养老年金受益人在申请时与本公司约定,但须符合申请当时本公司的规定。
二、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1.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但须扣除被保险人身故时,投保人累计申请部分领取的金额和养老年金受益人累计领取的养老年金;2.本合同个人账户价值。
中国人保介绍一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民保险公司(PICC P&C(Peoples Insuran ce Company of China),成立于1949年10月20日。
是新中国第一家保险公司。
经过60年的改革发展,现已发展为是一家综合性保险金融集团公司,2009年经过股份制改造,注册资本306亿元,全称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人保)。
拥有60年的发展历史,历经数次重大变革的中国人保,为中国保险市场培育、保险人才培养、保险技术升级做出了历史性的贡献,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国家的强盛、人民幸福发挥了积极作用。
经过“十五”时期的发展,中国人保已经从原来的一家公司发展成为拥有12家子公司的现代保险集团,目前拥有分支机构4500余个,9家子公司分别是:人保财险、人保资产、人保健康、人保寿险、人保投资控股、人保香港、中盛国际、中人经纪、中元经纪等。
集团经营范围已经从单一的非寿险发展到非寿险、寿险、健康险、资产管理、保险经纪等多个领域,基本建成保险金融集团。
中国人保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资源,形成了多方面的优势。
中国人保拥有深厚的历史底蕴和杰出的品牌优势,是中国保险业在国际上品牌形象的杰出代表;中国人保构建了遍布全国城乡、比较完善的销售服务体系,人保机构网点遍布了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共有营业机构网点4500余个;中国人保培养了一批熟悉国情、有较强管理能力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一批对中国人保事业忠诚并为之尽责的优秀专业骨干。
全系统现有正式员工8万余人,人才结构合理,业务能力强,专业、高效的员工队伍,在核保、理算、查勘、定损、理赔等各个环节中能够给客户带来高质量和多样化的保险服务;中国人保一直以“人民保险,造福于民”为使命,坚持以人为本,把关心员工、理解员工、尊重员工、爱护员工始终作为中国人保企业文化建设的基本出发点,倡导“ 求真务实、规范严谨、令行禁止、艰苦奋斗、开拓创新”工作作风,努力塑造具有中国人保特色的和谐奋进的企业文化。
中国人保金句

1、保障安心,长期贴心,中国人保寿险,让您放心护佑家人!
2、中国人保寿险,你所需要的寿险保障永不停止!
3、中国人保寿险,为您护航犹如永恒船只!
4、关爱家人,人保保护您;安享美好,人保守护您。
5、中国人保寿险,把心安放心头!
6、中国人保寿险,保障今朝你的明日!
8、有人保寿险,无忧舒心睡!
9、安心保障,人保有把关!
10、擦亮未来的双眼,让中国人保的安心将你环抱!
12、中国人保寿险,您身边最可靠的守护。
13、保险与您伴随,人保安妥妥到!
14、看顾家人,人保便是您的家!
16、中国人保寿险,给您一份安心,包罗千重安抚!
17、安全保障,后顾无忧,人保实力证明!
18、中国人保,众望所归,安心给予家人!
19、刚柔向前,看顾家人,中国人保保障!
20、健康安全的背后,是中国人保寿险的贴心保护!
22、一封来自中国人保的问候,愿您家人安康快乐!
23、护佑家庭福祉,中国人保助力率真!
24、人人保险,好趁春风奔富路;岁岁平安,更凭豪气寄情怀。
25、我可以是你终生的保险吗,收益人保金我来定,保期保人你来定。
26、人间最珍贵的东西不需要买保险,只需要给点珍惜。
27、多看一眼,安全保险。
多防一步,少出事故。
人保寿险品质金账户年金保险(万能型)利益条款
人保寿险品质金账户年金保险(万能型)条款目录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1.您与我们的合同 5.您对本合同拥有的权力7.6失踪处理1.1合同构成 5.1犹豫期7.7争议处理1.2合同成立与生效 5.2合同内容变更5.3部分领取8.您需要了解的重要术语2.您的个人账户 5.4保单贷款8.1保单生效对应日2.1个人账户 5.5合同效力的恢复8.2保单年度2.2结算日 5.6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8.3退保费用2.3保险费8.4手续费2.4初始费用6.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8.5毒品2.5最低保证利率 6.1受益人8.6酒后驾驶2.6结算利率 6.2保险事故通知8.7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2.7个人账户价值 6.3保险金申请8.8无有效行驶证6.4保险金的给付8.9战争3.您获得的保障 6.5诉讼时效8.10军事冲突3.1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8.11暴乱3.2保险期间7.您需要关注的其他事项8.12现金价值3.3保险责任7.1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8.13利息3.4责任免除7.2投保范围7.3年龄错误4.您的义务7.4未还款项4.1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7.5地址变更条款特别提示本条款特别提示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利✧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合同提供的保障利益……………………………………………………3.3✧签收保单后15日内您可以要求退还保险费…………………………………………………..5.1✧您有部分领取个人账户价值的权利……………………………………………………………5.3✧您有保单贷款的权利……………………………………………………………………………5.4✧在合同有效期内您可以解除合同………………………………………………………………5.6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您自主交纳的保险费,会收取一定的费用……………………………………………………2.4✧对某些情形造成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3.4✧部分领取个人账户价值会收取一定的费用,请您慎重决策…………………………………5.3✧解除合同可能会收取一定的费用,请您慎重决策……………………………………………5.6✧您有及时向我们通知保险事故的责任…………………………………………………………6.2✧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 (8)人保寿险品质金账户年金保险(万能型)条款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人保健康团体保险介绍(201109)
商业团险业务:不属于政府委托业务的其他团险业务。 商业团险业务:不属于政府委托业务的其他团险业务。
团体保险业务分类
团体保险特点
团体保险特点
危险选择的对象基于团体。团体保险的保险人在承保时选择的对象是团体而不是个人。 危险选择的对象基于团体。团体保险的保险人在承保时选择的对象是团体而不是个人。通常 规定,如果团体负担全体保险费,符合条件的人必须全部参加; 规定,如果团体负担全体保险费,符合条件的人必须全部参加;如果团体与个人共同负担保险 投保人数必须达到合格人数的75%以上;投保人数不少于5 75%以上 费,投保人数必须达到合格人数的75%以上;投保人数不少于5人。 被保险人不需体检。对投保团体进行选择后,可以确保承保团体的死亡率符合正常水平, 被保险人不需体检。对投保团体进行选择后,可以确保承保团体的死亡率符合正常水平,对 个别具体的被保险人就不需体检(提供健康告知),由此,既方便了被保险人, ),由此 个别具体的被保险人就不需体检(提供健康告知),由此,既方便了被保险人,也节省了成本 费用。 费用。 团体保险的保险费率低。由于团体保险的保险手续简化,节约了大量的费用,从而降低了附 团体保险的保险费率低。由于团体保险的保险手续简化,节约了大量的费用, 加保费,毛保费自然降低。而且,团体保险的死亡率比较稳定 比较稳定, 加保费,毛保费自然降低。而且,团体保险的死亡率比较稳定,与个人保险的死亡率基本一致 或更低也使得团体保险的费率较低。 团体保险采用经验费或由于针对团体设定保险费率,其团体的死亡率随团体人员的工作性质 团体保险采用经验费或由于针对团体设定保险费率, 不同而不同,因此,不同职业类别的团体适用不同的费率。 不同而不同,因此,不同职业类别的团体适用不同的费率。 团体保险使用团体保险单,明确投保人与保险人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其变更等合同行为在投 团体保险使用团体保险单,明确投保人与保险人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保人与保险人之间进行。通常,被保险人的保险金给付通过投保人或专门的账户进行, 保人与保险人之间进行。通常,被保险人的保险金给付通过投保人或专门的账户进行,不直接 面对单个的被保险人。 面对单个的被保险人。 团体保险的保险计划具有灵活性。团体保险的投保人是单位团体,保单使用团体保单,保费 团体保险的保险计划具有灵活性。团体保险的投保人是单位团体,保单使用团体保单, 统一缴纳,因此, 统一缴纳,因此,保险人对于团体保险给予了一定的灵活性 。
王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分公司与安康市宝瑞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1 / 12 王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分公司与安康市宝瑞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案由】民事 侵权责任纠纷 【审理法院】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理法院】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结日期】2020.10.15 【案件字号】(2020)陕09民终898号 【审理程序】二审 【审理法官】刘春黎英王飞 【审理法官】刘春黎英王飞 【文书类型】判决书 【当事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市分公司;王帆;安康市宝瑞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当事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市分公司王帆安康市宝瑞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当事人-个人】王帆 【当事人-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市分公司安康市宝瑞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代理律师/律所】屈明杰陕西政源律师事务所;郭婷陕西政源律师事务所;陈智睿陕西恒典律师事务所;钮芬陕西恒典律师事务所 2 / 12
【代理律师/律所】屈明杰陕西政源律师事务所郭婷陕西政源律师事务所陈智睿陕西恒典律师事务所钮芬陕西恒典律师事务所 【代理律师】屈明杰郭婷陈智睿钮芬 【代理律所】陕西政源律师事务所陕西恒典律师事务所 【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 【字号名称】民终字 【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市分公司;王帆 【被告】安康市宝瑞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本院观点】本案的争议焦点是:中国人保安康分公司应否支付王帆租赁车辆费用;如应支付,费用如何确定。 【权责关键词】合同侵权第三人客观性诉讼请求变更诉讼请求维持原判 【指导案例标记】0 【指导案例排序】0 【本院查明】本院二审期间,当事人均未提交证据。二审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查明的事实一致。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是:中国人保安康分公司应否支付王帆租赁车辆费用;如应支付,费用如何确定。本案中,王帆在中国人保安康分公司为其名下的宝马车投保了机动车交通强制险和机动车损失险、不计免赔险等,在保险期间内,王帆因投保的车辆发动机熄火,向中国人保安康分公司报险。中国人保安康分公司接到报险电话后,安排人员将车辆拖至宝瑞达公司检测,宝瑞达公司打火测试车辆发动机正常,缸压不正常,中国人保安康分公司多次将车辆在西安和安康两地托运、维修。后因保险公司拖欠西安金花宝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维修费,车辆被留置。因中国人保安康分公司行为导致车辆维修完毕后不能及时返还王帆,中国人保安康分公司构成侵权,应承担相应责任。王帆系双泉村村委会干部,工作、生活需要使用车辆,且王帆提供了租车的相关证据,一审对租车的真实性予以认 3 / 12
太平吉祥安康两全保险(B款)条款
太平吉祥安康两全保险(B款)条款(2011年1月呈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特别提示感谢您选择了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为了方便您更好地理解保险条款,我们提供了以下常用的基本名词释义。
基本名词释义:是指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的人,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的投保人 :义务。
在本合同中以“您”代称。
被保险人 : 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是指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投保人也可以为自己投保,成为被保险人。
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受益人 :求权的人。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在部分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第五条 本产品保险责任有等待期,请您留意.................................第四条 解除保险合同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第二十条此外,在您阅读本条款正文之前,请先浏览一下目录,以便对条款结构有一个大致的了解。
本条款中的每一部分都关乎到您的切身利益,请务必逐条仔细阅读并关.....。
...........注注释内容目录第一部分您(投保人)与我们(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合同 (3)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 (3)第二条投保范围 (3)第二部分我们提供哪些保障利益 (3)第三条基本保险金额 (3)第四条保险责任 (3)第五条责任免除 (3)第六条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4)第三部分如何交纳保险费 (4)第七条保险费的交纳 (4)第八条宽限期 (4)第四部分如何申请保险金 (5)第九条受益人 (5)第十条保险事故通知 (5)第十一条诉讼时效 (5)第十二条保险金申请 (5)第十三条保险金给付 (6)第十四条司法鉴定 (6)第十五条失踪处理 (6)第五部分您还享有哪些权益 (6)第十六条保单贷款 (6)第十七条合同内容的变更权 (7)第十八条效力恢复 (7)第十九条犹豫期 (7)第二十条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7)第六部分您必须了解的其他事项 (7)第二十一条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7)第二十二条我们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8)第二十三条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 (8)第二十四条年龄错误 (8)第二十五条性别错误 (8)第二十六条未还款项 (8)第二十七条保险合同的终止 (8)第二十八条联系方式的变更 (9)第二十九条争议处理 (9)第一部分 您(投保人)与我们(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合同第一条 保险合同的构成本合同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保险单及所附条款、投保单(其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与正本具有同等效力)、批注,以及经您与我们认可的、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文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人保岁岁安康保险条款
(原创版)
目录
1.中国人保岁岁安康保险条款概述
2.保险条款的主要内容
3.保险条款的亮点与特点
4.适用人群与注意事项
正文
【中国人保岁岁安康保险条款概述】
中国人保岁岁安康保险条款,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推出的一款针对全面保障个人意外伤害、重大疾病以及健康问题的保险产品。
该保险旨在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一份全面、可靠的保障,确保消费者在面临意外或疾病时,可以得到及时、充分的经济支持。
【保险条款的主要内容】
1.意外伤害保障:保险条款涵盖了意外伤害身故、意外伤害残疾以及意外伤害医疗等多种保障,确保消费者在面临意外伤害时可以得到全方位的保障。
2.重大疾病保障:保险条款包含了多种重大疾病的保障,如癌症、心脏病等,确保消费者在面临重大疾病时可以得到充分的经济支持。
3.健康问题保障:保险条款涵盖了住院医疗、门诊医疗等多种健康问题保障,确保消费者在面临健康问题时可以得到及时、充分的经济支持。
【保险条款的亮点与特点】
1.全面保障:保险条款涵盖了意外伤害、重大疾病以及健康问题等多个方面,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全面保障。
2.高额赔付:保险条款提供了高额的赔付金额,确保消费者在面临意外或疾病时,可以得到充足的经济支持。
3.可定制:保险条款提供多种保障方案,消费者可根据自身需求进行选择,实现个性化定制。
【适用人群与注意事项】
1.适用人群:该保险适用于广大消费者,尤其是家庭负担较重、需要全面保障的人群。
2.注意事项: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应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了解保险的保障范围、赔付条件等内容,以便在发生意外或疾病时,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得保险赔付。
同时,消费者应如实告知保险公司自身的健康状况、家庭病史等信息,以免影响保险合同的效力。
综上所述,中国人保岁岁安康保险条款是一款具有全面保障、高额赔付、可定制等特点的保险产品,适用于广大消费者。
在购买保险时,消费者应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了解保险的保障范围、赔付条件等内容,以便在发生意外或疾病时,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得保险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