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在拆迁中的作用

什么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在拆迁中的作用
什么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在拆迁中的作用

什么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在

拆迁中的作用

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买房,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国有土地使用证在拆迁过程中通常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那么什么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在拆迁过程中具有什么样的作用?

什么是国有土地使用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

《土地使用证》是非常重要的物权,不按合同办出《土地使用证》就是开发商违约和对业主“权利”的侵犯。

《国有土地使用证》不仅是住宅不动产的物权的组成部分,而且是更重要的组成部分。

国有土地使用证在拆迁中的作用

我国土地是属于国有的,开发商再拿地的时候,那拿到了土地的使用权,而不像是房子一样拿到了产权就有了所有权以及抵押权,典当权等,如果产权能办理下来,土地使用证应该也是没有问题的,有了使用证,至少保证在使用年限内,国家在拆迁的时候会给补偿。如果没有土地使用证将来拆迁的时候,使用年限有没有到期那就很难得到保障。

土地使用证的作用

1。保障产权安全:通过土地登记对购房人土地合法权益进行保障,经登记的住房用地,如果登记错了,购房人的土地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登记机关负赔偿责任;如果没登记,购房人就不能对抗恶意第三人,购房人的土地合法权益就得不到保障。

2。保障交易安全:通过查询住房用地登记资料,可以判定所要购买的房屋土地是否合法,是否有合法的产权,以此保证房屋交易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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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

(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一级市场) 1、所需资料:a、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b、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c、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d、规划许可证与规划红线图;e、企业的入园协议(复印件);f、出让宗地界址图;g、宗地界址图;h、招、拍、挂的资料和成交确认书;i、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j、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缴讫凭证(带原件现场查验后复印);k、契税缴讫凭证;l、土地审批单;m、土地征用的证明材料。 2、流程简图: (二)二级市场办证 1、所需资料:a、转、受让双方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b、转、受让双方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c、转、受让双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d、规划许可证与规划红线图;(复印件)e、转让协议;f、转让宗地界址图;g、宗地界址图;h、土地使用权转让金缴讫凭证(带原件现场查验后复印);i、其它税费缴讫凭证;j:转让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k、协办函(国土分局) 2、流程 (三)办理建设用地许可证 1、所需资料:a、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审批单;b、省、市、县土地征用审批单;c、土地征用经线图或国有土地划拔、出让、转让宗地图;d、建设用地规划审批单、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单;e、建设用地放线,验线单;f、建设项目产项文件、批复;g、建筑布局平面图、建筑设计平面图;建设用地申请报告;h、土地使用证的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已具备第h项资料的不需要第a、b项资料。) 2、流程

(四)办理(土地抵押)他项权证 1、所需资料:a、抵押人、抵押权人双方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b、抵押人、抵押权人双方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c、抵押人、抵押权人双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d、贷款(抵押)合同e、土地评估(备案);f、协办函(国土分局); 2、流程

农村征地拆迁中的政府角色定位

农村征地拆迁中的政府角色定位 侯东栋 (广东科技学院 思政部,广东 东莞 523000) 摘 要:社会契约论和儒家思想塑造了理想状态下政府的应然角色:民权政府和德性政府。而在现实的农村征地拆迁中,政府既要实现公共利益,又要保护农民个人利益,导致其易陷入两难处境并使其角色混乱错位,实然角色和应然角色存在了一定反差。继而文章分析了在农村征地拆迁中导致政府角色混乱错位的原因,指出暴力性的征地拆迁行为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和法律权威;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在征地拆迁中,应注重保护农民权益和灵活运用多种方式,塑造良好的政府形象。 关键词:政府角色;征地拆迁;个人利益;公共利益 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2697(2015)02-0017-04 收稿日期:2014-10-07 作者简介:侯东栋,男,硕士,研究方向:农村社会发展、思想政治教育。 城市的扩张、城镇化的推进对土地有着持续的需求,这是生产力发展决定的。政府的责任在于通过法律和制度满足这种需求,推动生产力发展。土地用途的变更,释放了土地的潜在价值,实现了土地的最优利用,进而能够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与此同时,也出现了农村的征地拆迁。政府是征地拆迁行为的发出方,一方面,政府代表国家需执行相关政策措施;另一方面,政府代表国家需保障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这意味着政府扮演着双重角色且易陷入“两难”处境。同时有强大的国家机器做后盾,征地拆迁对政府和群众双方都具有深刻影响。 一、政府角色之应然 政府角色是对政府所承担职能和作用的人格化表达。社会契约论和儒家思想中,对政府角色的定位都进行了阐述,在东西方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一)社会契约论中的民权政府 社会契约论认为:在国家产生之前,人类生活在“自然状态”中:每个人享有绝对的权利和平等自由——但这并非可持续的状态——资源的有限性和 人类欲望的无限性,使人类进入“战争状态”。这就需要一种力量来维护代表着人类趋利避害本性的自然法之存续,进而保障人们的自然权利:政府便在这种情况下产生了。人与人达成契约而结合,让渡其自然权利的一部分,形成公权赋予政府,“使它能以全部共同的力量来护卫和保障每个结合者的人身和财富[1]。”所以,社会契约论在塑造一个民权政府:政府是公权让渡的指向对象,是公权的承担者和代表者,而非公权的所有者。政府需保障人民权益和自由平等,并抑制那些对其行使自然权利构成危害的行为。 (二)儒家思想中的德性政府 儒家试图通过美好的德行“仁”,来维护一种有差等的“礼”的社会,使得社会上每个人在贵贱、长幼、贫富等阶层中都有恰当的地位和行为方式。“家国同构”要求为政者治理国家应格外注重道德教化,赢得百姓拥戴。为政者作为社会精英,需品行良好,能够推行公义,普爱百姓。《论语》中有:“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孟子》中有:“以德行仁者王。”意指讲究德行者才能做百姓的首领。所以,儒家在塑造一个德性 DOI:10.15879/https://www.360docs.net/doc/eb2372313.html,44-1099/f.2015.0016

国有土地使用证word版

房地产开发商在房地产市场上销售商品房,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并且按照有关的规定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销售的各种手续。其中“五证”、“两书”是最为重要的条件。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获得了在一定年限内某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其它两证则是:《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两书是:《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住宅小区或单幢住宅内,建设费用已分摊进入住房销售价格的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照明、锅炉、暖气线路、煤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烂尾房 烂尾房是指那些由于开发商资金不足、盲目上马,或者错误判断供求形势,开发总量供大于求,导致大面积空置,无法回收前期投资,更无力进行后续建设,甚至全盘停滞的积压楼宇。“烂尾“的情况一般不会发生在房产推出销售的时候的,而是随着项目的不断推进,一步步显现。 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房屋权属证书受到国家法律保护。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或者《房地产权证》、《房地产共有权证》、《房地产他项权证》。

住房是指专供居住的房屋,包括别墅、公寓、职工家属宿舍和集体宿舍(包括职工单身宿舍和学生宿舍)等。但不包括住宅楼中作为人防用、不住人的地下室等,也不包括托儿所、病房、疗养院、旅馆等具有专门用途的房屋。 房屋层数,是指房屋的自然层数,一般按室内地坪±0以上计算;采光窗在室外地坪以上的半地下室,其室内层高在2.2米以上(不含2.2米)的,计算自然层数。房屋总层数为房屋地上层数与地下层数之和。假层、附层(夹层)、插层、阁楼(暗楼)、装饰性塔楼,以及突出屋面的楼梯间、水箱间等不计层数。 套内墙体面积 套内墙体面积是套内使用空间周围的维护或承重墙体或其他承重支撑体所占的面积,其中各套之间的分隔墙和套与公共建筑空间的分割以及外墙(包括山墙)等共有墙,均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套内自由墙体按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房屋建筑面积是指含自有(私有)房屋在内的各类房屋建筑面积之和。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m以上(含2.20m)的 房地产名词解释:“3A”和“5A” 焦作信息港房产网 2010-7-7 10:06:15 点击[1056] 评论[0] 来源: 所谓“3A”,是指智能大厦智能化构成的三大基本要素,即:办公自动化(OA)、楼宇自动化(BA)和通信自动化(CA);“5A”,则是将属于楼宇自动化(BA)范畴内的“消防报警(FireAlarm)”变换为“消防自动化(FA)”,把“保 安监控(CCTV)”变换成“安全自动化(SA)”。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5A”绝对不同于星级酒店的“5星”,不是衡量大厦智能化水平的度量单位,绝不是说A越多就越好。实际上,“A”是一个抽象名词,没有被国际业界认定为一致的度量标准。用“A”的多少作为智能化程度的度量既缺乏理论根据,也不符合国际惯例,也不被国际业界认同。1996年1月,国家建设部首届“建设部智能建筑设计研讨会”明确指出:实现智能化建筑的核心技术方法是系统集成。办公大楼智能化程度的强弱高低,取决于其三大要素有机结合渗透的程度,也就是系统综合集成的程度。智能建筑系统集成不是多种多样产品的简单集合,而是指一种“能力”。所以,智能化不应是若干子系统(即所谓“A”)产品设备的简单叠加。即使在子系统数目相同的情况下,由于系统集成技术水平的不同,智能化程度也不大相同永久性建筑。 第一部分:销售精英培训内容(实用版)

政府拆迁整治与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操作流程

土地一级开发的概念 什么是土地一级开发 土地一级开发是指在土地出让前,对土地进行整理投资开发的过程。具体来说,就是按照城市规划功能、竖向标高和市政地下基础设施配套指标的要求,由政府统一组织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土地平整、市政基础设施和社会公共配套设施建设,按期达到土地出让标准的土地开发行为。土地一级开发是土地出让前的运作方式,开发的主体应是当地政府或由当地政府指定的土地开发企业,而土地一级开发的结果是要使“生地”成为“熟地”,达到出让的标准。 所谓土地一级开发,是由政府或其授权委托的企业进行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土地平整,进行地上、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和社会公共配套设施建设,使土地达到“三通一平”、“五通一平”或“七通一平”的建设条件。一级开发之后,再由政府进行招拍挂工作,使土地进入二级市场。 土地一级开发的发展过程 第一阶段,上个世纪90年代至2000年,以协议出让为主。 第二阶段,从2000年2004年8月31日,推行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形成了经营性土地“招、拍、挂”和协议出让并存的局面。 第三阶段,自2004年8月31日起,经营性用地全部实现“招拍挂”,市场配置资源的目标正逐步得以实现。 土地一级开发应遵循的准则 (一)城市详细规划先行原则 (二)在规模和区位方面,遵循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 (三)在确定土地一级开发实施主体方面,实行公开招投标原则(2009年12月之前) 土地一级开发主要工作流程 一、计划编制阶段 二、前期策划阶段 三、征询意见和审批阶段 ●市发改委立项核准批复 ●市规委规划意见书 ●区国土分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批复 ●市政府批次建设用地批复

国有土地使用证转让协议

合同编号:_________国有土地使用证转让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6 页

国有土地使用证转让协议 国有土地使用证转让协议 第一条订立合同双方当事人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甲方根据《______》的有关规定,在______房地产交易中心通过公开交易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乙方依照规定程序参与竞买,并经______房地产交易中心确认,成为竞得人。为明确有关转让事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和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文,以共同遵守。 第二条转让土地基本情况 1、国有土地使用证号:______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号:______ 3、地号:______ 4、土地所在位置:______ 第 2 页共 6 页

5、土地用途:______ 6、土地面积:______平方米 7、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其中:非住宅______平方米,住宅______平方米。 8、现状:已三通一平,有______套(户)需回迁安置,回迁安置总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其中,回迁住宅______平方米,非住宅______平方米,回迁日期为______年______月,每月应支付临迁费、代管房租金除四害费等______元。 9、抵押情况:______ 第三条公开交易情况和结果 1、公开交易方式:公开挂牌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2、公开交易期限:______ 3、成交确认书编号:______ 4、转让份额:______ 5、成交价格:人民币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元整。 第四条甲方保证本合同第二条所述内容真实,保证土地权属清晰,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具备的条件。 第五条甲乙双方完全认可公开交易情况和交易结果,甲方同意按 第 3 页共 6 页

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证是如何办理的

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证是如何 办理的 申请登记。由用地者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建设用地许可证,建筑许可证,房产证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地籍调查。实地调查,全面核实土地登记申请的内容,计算宗地面积。权属审核由国土资源局专职人员对申请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用途权属来源、宗地面积等进行审核。 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证不论是对于开发商还是消费者 都是很重的,这关系到消费者在所购买土地上的使用权权利,有些开发商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会将土地及建筑抵押出去,如果没有土地使用权证,就无法取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在购房时还需清楚的了解开发商有没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证。 一、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证 人们通常将购买商品房关注的焦点放在房屋质量及房产所 有权证上,而忽略了另一项重要权利,即房产范围内的土地使用

权。由于我国实行的是土地公有制,购置房地产时只是取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人们通常对土地使用权问题是漠视的,并想当然地认为土地是房屋的附属,取得了房产的所有权即取得了土地使用权。其实,房产所有权和房产土地使用权之间并无法律上当然的附属关系。如果忽视土地使用权,势必会给住宅地产购置及交易带来风险。 二、办理流程 (一)申请登记。由用地者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建设用地许可证,建筑许可证,房产证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 (二)地籍调查。由国土资源局派人到实地调查,全面核实土地登记申请的内容,计算宗地面积,绘制宗地图。 (三)权属审核。由国土资源局专职人员对申请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用途权属来源、宗地面积等进行审核。 (四)注册登记。填写《土地登记卡》、《土地归户卡》和《土地使用证》。 (五)颁发土地证书。申请人凭身份证和《土地使用登记收件单》,领取《土地使用证》。 三、无证危害

《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

一.所需全部文件材料: 1.已经备案并加盖备案章的《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2份) 2.加盖开发商发票专用章的二联购房发票。(原件1份,复印件1份) 3.《武汉市商品房权属证明书》(开发商处领取)。(原件1份) 4.房屋平面图(开发商处领取)。(原件1份,复印件1份) 5.加盖开发商公章的《房屋产权移交凭证及交易权属登记申请表》(开发商处领取)。(原件1份) 6.(如有银行贷款)加盖贷款银行公章的《预购售合同抵押换发他项权证申请表》(贷款银行处领取)。(原件1份) 7.(如有银行贷款)加盖贷款银行公章的《房屋登记申请表》(抵押权设立登记)(贷款银行处领取)。(原件1份) 8.(如有银行贷款)加盖贷款银行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贷款银行处领取)。(原件1份) 9.(如有银行贷款)加盖贷款银行公章的《武汉市期房抵押证明》(贷款银行处领取)。(原件1份) 10.(如有银行贷款,并委托他人代办)加盖贷款银行公章的《房屋他项权证办理委托书》(贷款银行处领取)。(原件1份) 11.《武汉市个人房屋土地登记申请表》(开发商处或办证中心16号窗口领取)(原件1份) 12.购房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 13.(如有委托他人代办)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 14.(如有委托他人代办)购房人与委托人关系证明原件(户口、结婚证、公证书)。(复印件2份) 15.现金200元支付房屋登记费、土地登记费、权属证照印花税。 16.预存购房金额5%的信用卡或借记卡支付契税和房屋维修基金(可刷卡或现金)。 二.《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流程: 1.建议上午8:00到办证中心二楼取号,8:30开始上班。登记、过户、注销、领证、房产证、土地证各是不同的号,一定要看仔细取对号。如果取错了则需要重新取号。

国有土地使用证转让协议范本

编号:YK-HT-036071 国有土地使用证转让协议 Agreement on transfer of state owned land use certificate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编订:Yunbo Design

国有土地使用证转让协议 第一条订立合同双方当事人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甲方根据《_________》的有关规定,在_________房地产交易中心通过公开交易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乙方依照规定程序参与竞买,并经_________房地产交易中心确认,成为竞得人。为明确有关转让事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和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文,以共同遵守。

第二条转让土地基本情况 1、国有土地使用证号:_________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号:_________ 3、地号:_________ 4、土地所在位置:_________ 5、土地用途:_________ 6、土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7、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非住宅_________平方米,住宅_________平方米。 8、现状:已三通一平,有_________套(户)需回迁安置,回迁安置总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回迁住宅_________平方米,非住宅_________平方米,回迁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每月应支付临迁费、代管房租金除四害费等_________元。 9、抵押情况:_________ 第三条公开交易情况和结果 1、公开交易方式:公开挂牌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指南

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指南 一、须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情形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须在60天内前往我局办理;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依法取得《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须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0日内前往我局办理。 二、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应具备的条件 1、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用地单位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用地单位已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 2、已按《用地协议》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缴清土地款和出让金,并按国家规定缴清了契税。 三、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应提交的材料 1、立项批复(原件); 2、定点通知书(原件);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4、用地协议(原件); 5、《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划拨土地批复(原件); 6、经规划部门核定的红线图(原件); 7、市勘测院拨地交接单及成果表(原件); 8、经规划部门审核的总平面图(原件); 9、申请办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10、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11、质检合格证(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 12、规划管理竣工验收合格证(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复印件); 13、土地登记申请书、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委托书; 14、法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5、土地款、出让金及土地契税的付款凭证(复印件); 16、因特殊原因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注:1、以上1~9项材料可以由我局用地处移交; 2、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用地单位在工程竣工前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时,可以不用提交第10~12项材料; 3、土地登记申请书、法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委托书有标准格式,用地单位可以领取填写,也可以登陆我局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eb2372313.html,)下载打印填写。

典型案例:一起行政强制拆迁案例的启示——关于政府强制拆迁批复的性质认定

一起行政强制拆迁案例的启示 ——关于政府强制拆迁批复的性质认定 【案情简介】2007年6月,某县董某所有的普庆路9号五间房屋所在地块经批准征收并组织拆迁。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期限内,董某未能与拆迁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根据拆迁人的申请,某县建设局于2008年1月作出《拆迁补偿安置裁决书》,裁决董某在接到裁决之日起5日内将该房屋交拆迁人拆除。但董某既未申请复议,又未提起行政诉讼,在裁决规定的期限内仍未搬迁。 2008年2月19日,某县建设局向某县人民政府申请对董某的房屋进行强制拆迁。某县人民政府2008年3月30日作出《行政强制拆迁批准书》认为:被拆迁人董某在拆迁裁决规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仍未搬迁,依《拆迁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责成建设局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强制拆迁。2008年4月1日,某县建设局向董某送达通知,限其在4月15日前自行搬迁并将房屋交给拆迁人拆除,逾期不履行义务,将组织相关单位实施强制拆迁。董某认为,县政府在其未与拆迁人达成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下批准强制拆迁侵犯其私有财产权,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县政府作出的《行政强制拆迁批准书》。 【法院判决】一审法院认为,董某在未能与拆迁人达成协议的情况下,没有依法通过复议、诉讼途径寻求救济,现董某仍以裁决不合理作为拒绝搬迁的理由不成立。某县人民政府依据法规授权,批准某县建设局组织有关单位强制拆除董

某的房屋并不对其合法权益造成侵害。据此:驳回董某的诉讼请求。 二审最终判决,董某未按拆迁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实施搬迁,县政府依照《拆迁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某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的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因此,此《行政强制拆迁批准书》合法、得当。撤销一审判决,驳回董某的诉讼请求。 【争议焦点】县政府实施的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行为,是否属于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拆迁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本案一、二审法院的分歧体现在对政府作出的强制拆迁批准行为性质的认识上。对此,应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剖析: 一、责成强制拆迁行为并非诉讼法意义上的行政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精神,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可诉行政行为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一是行政主体所实施的行为;二是与行使行政职权有关的行为;三是对相对人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四是有司法审查可能性的行为;五是具有司法审查必要性的行为。以上五个方面的特征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就责成强制拆迁行为的法律属性而言,虽然具备主体、职权两个方面要素,但却在产生实际影响、司法审查可能性、必要性三个方面存在可诉性的缺陷。

如何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的程序 1、初始土地登记。 (1)申请登记。由用地者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股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建设用地许可证,建筑许可证,房产证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 (2)地籍调查。由国土资源局派人到实地调查,全面核实土地登记申请的内容,计算宗地面积,绘制宗地图。 (3)权属审核。由国土资源局专职人员对申请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用途权属来源、宗地面积等进行审核。 (4)注册登记。填写《土地登记卡》、《土地归户卡》和《土地使用证》。 (5)颁发土地证书。申请人凭身份证和《土地使用登记收件单》,领取《土地使用证》。 2、变更土地登记(过户)。 (1)申请变更登记。属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转让双方填写好转让申请书、转让合同书、转让登记表;属继承房屋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供公证继承书,并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属祖屋分户的,提交分户协议书或户主申请,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还要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原土地证书、房产证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 (2)变更地籍调查。变更必须与原来宗地登记档案并案进行。宗地部份变更的,要实地核定面积,界址点,重新绘制宗地图;宗地全部变更,界址没有变化的,可不进行界址调查,但宗地图应重新绘制。

(3)变更权属审核。内容与初始土地登记相同。 (4)注册登记,换发证书。注消原《土地登记卡》、填写新的《土地登记卡》,更改《土地归户卡》。收回注销原《土地使用证》,填写颁发新的《土地使用证》。 3、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1)申请。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在抵押合同签订十五日内,凭抵押合同,贷款合同申请抵押登记。填写土地抵押登记申请书。并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身份证等有关材料。 (2)地籍调查。由国土资源局派人对新设定土地使用权抵押权的宗地进行地籍调查。 (3)权属审核。土地登记人员对抵押设定的登记内容进行审核。 (4)注册登记。经审核符合登记的,在宗地原《土地登记卡》上进行注册登记。 (5)颁发证书。申请人凭身份证和《土地登记收件单》领取《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关于政府规划建设管理拆迁安置房工作的几点思考_王大海_图文_(精)

2006? 12 山东经济战略研究 关于政府规划建设管理 拆迁安置房工作的几点思考 王大海 在 工作研究 实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过程中 , 拆迁安置工作既是工程建设的前 提条件 , 也是容易引发一系列社会矛盾的敏感环节。为了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顺利进行 , 维护被拆迁群众的切身利益 , 目前许多城市实施了安置房建设工程。本文以济南市为例 , 探讨了政府规划建设管理安置房源的意义和主要做法 , 并对 进一步建立健全安置房管理制度提出建议。 一、政府规划建设管理安置房源的意义 从济南市的情况来看 , 政府规划建设管理安置房源对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 : (一有利于确保依法拆迁安置。 根据《济南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中的规定 , 建设单位申请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时 , 不仅要提供立项、规划、土地等有关手续 , 还 要提供与拆迁工程量相适应的现房用于产权调换和安置。作为安置房的房源应当产权明晰、无权利负担。另外 , 房屋拆迁许可证必须在拆迁冻结期限

内取得 , 并且拆迁冻结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因此 , 科学预测拆迁安置房源的需求形势并合理安排安置房建设计划是确保依法拆迁的必要条件。 (二有利于保障重点工程建设顺利实施。 52 由于向房地产开发商收购或与其合作建设的安置房源在立项规划时 , 往往不以拆迁安置为建设目的 , 因此 , 安置房源自身存在的问题经常成为导致“拆迁难” 的重要因素。而由政府委托相关部门立项建设的拆迁安置房源 , 所提供房源的户型设计、建筑面积、建设标准在灵活性与适用性方面具有较强优势 , 房源的房产手续与投入拆迁工程的时间也比较可靠 , 可以使被拆迁人在同样的拆迁政策和条件下获得更多的实惠。 (三有利于节约城市建设资金。 一般来说 , 在市政工程建设中 , 特别是在老城区实施的工程项目中 , 征地拆迁费用往往占到项目总投资的 50%以上。通过政府委托相关部门立项建设安置房基地 , 可以降低拆迁安置成本 , 减少工程项目总投资 , 节约城市建设资金 , 并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这主要因为 :一是当市场房价大幅上涨并超过贷款利率时 , 拆迁安置房从建成到投入使用 , 便成为一个不断升值的过程 ; 二是在执行“按照市场价格双向评估、货币与住宅安置自由选择” 的拆迁安置政策时 , 如被拆迁人选择住宅安置 , 安置房的价值可以得以实现 ; 三是同收购或合作建设安置房源相比 , 自主开发建设能够以较低的资金投入 , 获得相同或者更高标准更大面积的安置房源。 (四有利于调控房地产市场价格。 当前 , 落实宏观调控政策 , 稳定住房价格 , 是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的主旋律。由于旧城改造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工程多为政府行为 , 且拆迁安置量较大 , 如果房源主要依赖市场供应 , 难免出现市场反应滞后的情况 , 部分投机商还有可能从中炒作商品住房 , 哄抬物

国有土地使用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区别

国有土地使用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 的区别 一、所有权不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二、使用人不同:国有土地使用人可以是任何单位和个人,集体土地使用人一般是该村集体的村民或企业。 我国土地在规定上有着不同的种类,其中,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是两个大的分类,不管在使用上还是在土地证的办理上这两种土地都有着极大的不同,那么,国有土地使用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区别是什么呢?针对这个问题,小编给大家做了以下相关分析。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区别 (一)概念上的区别 1、国有土地证就是国家享有所有权的土地的证明。在我国国有土地包括:城市市区的土地,农村和城市郊区中依法没收、

征用、征收、征购、收归国有的土地,国家未确定为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山岭、荒地、滩涂、河滩地,以及其他土地。 2、集体集体土地使用证就是所有土地就是由农民集体享有所有权的土地的证明。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是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 (二)法律规定上的区别 《土地管理法》第2条规定,我国实行土地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与土地所有制相对应,我国目前土地使用权也可分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 两类。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的行为,由此决定房地产开发所需要的土地仅限于国有土地,而非集体土地;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土地管理法》也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因此,本《解释》调整的范围只限于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合同纠纷案件,不包括集体所有土地,这在《解释》的名称中已作出明确界定。

征地拆迁工作心得体会

征地拆迁工作心得体会 征迁工作是一项政策性极强,并且又需要一定灵便性和技巧性的工作。下面是查字典范文带来的征地拆迁工作心得体味,欢迎大伙儿阅读。 篇一:征地拆迁工作心得体味 20XX年是全区征迁工作扫尾年,也是区域化征迁工作突破年。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征迁工作,先后选调了110多名区直及各乡镇、平台新近擢升干部和优秀后备干部,开设了两期做好征地拆迁,提升做群众工作能力培训班。 培训班学员在仔细学习了相关征迁政策法律法规后,被分配到征迁任务相对较重的几个乡镇直接参与征迁一线工作,体味到了征迁工作的酸甜苦辣,也提升了自己的素质,为将来更好地开展工作、服务宜秀进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作为第二期培训班的一名学员,在为期三个月的征迁实践活动中,我们征迁实践小组在新河水系整治工程圣埠征迁指挥部的坚毅领导和统一部署下,扎实有效地开展征迁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让我们全体学员感觉更深的却是基层征迁工作的艰辛和困难,对怎么更好地开展征地拆迁工作也有了一定的认识。 区委、区政府及大桥街道办事处对新河水系整治工程征迁工作高度重视,从办事处精心选派了一名对征迁工作有着丰富经验的党委委员担任圣埠征迁指挥部的指挥长,并且还抽调了区农业局两名多次参与征迁工作的工作人员和办事处的一名工作人员到指挥部工作,加上圣埠社区的7名工作人员和征迁培训班的11名学员,组成了一具老中青相结合的征迁工作组。 为了仔细贯彻降实区委、区政府的百日会战征迁精神,推动本地段征迁工作的有序开展,圣埠征迁指挥部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仔细学习征迁政策,听取工作开展事情汇报,研究部署征迁工作,解放思想,提高认识,统一宣传口径,对在征迁工作过程中浮现的新事情、新咨询题及时提请上级领导决议。 新河水系整治工程圣埠地块征迁项目涉及圣埠社区民利、花山、圣埠、胜利、红星、民合等6个居民组,项目征地860亩,拆迁房屋850多户,面积18.3万多平方米。其中非集体经济成员191户,面积2.3万平方米。 针对这样繁重的征迁工作,指挥部别等别靠,主动作为,对比工作任务,将征迁工作人员分成两个征迁小组,分别由两名社区党支部副书记担任小组长,充分调动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和带头示范作用,实行包保责任制,明确分工,强化责任,为全面顺利完成征迁任务提供了坚毅的组织保障。 圣埠征迁指挥部的墙上,张贴着多张征迁图表,有征迁地块房屋事情示意图,有征迁材料收集事情统计表,还有征迁工作包保降实进度表,可谓是分类齐全、简明易见。这些图表基本上指挥部针对征迁工作点多面广、任务重、时刻紧的特点而制定的,目的算是让大伙儿形成自我加压、你追我赶的竞争态势。 指挥部还建立健全了征迁工作日汇报、周调度的治理机制,及时总结征迁工作中的各种咨询题,仔细分析,逐一解决。指挥长每天都和大伙儿一起,亲临征迁一线,指导征迁工作,协调解决征迁过程中的矛盾和纠纷,稳步推进征迁各项工作的开展。 征迁工作中的宣传工作是推进征迁工作扎实开展的助推器。为此,指挥部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在居民集中区开设新河水系征迁工作事情公示栏,及时公布征迁信息,强化了舆论引导,制造了和谐征迁的氛围。并且充分调动征迁培训班学员的工作积极性,经过上门交流、电话沟通、见面约谈、亲戚朋友劝导等形式耐心地做征迁户的思想工作,虚心听取群众诉求,耐心细致地解答群众的疑咨询,并及时帮助征迁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赢得了征迁户的理解和支持,为加快推进征迁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永久的吗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永久的吗 国有土地使用证不是永久年限的,在我国的土地管理法当中根据土地使用权的用途规定了不同的使用年限。最长的是70年,最短的是40年,使用年限为70年的这是居住用地,类似于商业、旅游、娱乐性质的用地,其实使用年限就是40年,然后工业用地,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的年限是50年。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是永久的吗? 不是,法律对土地使用权按不同的用途规定了不同的使用年限,即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目前我国颁布的土地证书主要有三种:

1、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定所有权。 2、集体土地使用证。县级人民政府对集体所有的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国有土地使用权。 4、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批准的土地他项权利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确认土地他项权利。 二、什么是土地使用证,有什么用途?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中国的土地分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证也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 权证。

政府在拆迁中的作为

论政府在拆迁过程中的作为 城市化已经成为社会发展不可抗拒的潮流,城市建设和工业经济的发展日新月异,必然导致越来越多的农民集体土地被征用、农民和居民的房屋被拆迁,从而随之而来的征地与被征、拆迁与被拆、补偿与被补偿矛盾也不断增多。因此,政府如何处理这些矛盾,妥善解决征地矛盾成为衡量政府工作能力的重要试金石。 近几年,城市的快速发展一方面推动了城市建设的进程,另一方面随着旧城改造和工业区的建设,城市房屋拆迁矛盾日益突出,成为最易引发社会问题的一个敏感领域。因此,政府和拆迁工作人员必须秉承“依法拆迁、以情拆迁、文明拆迁”的理念,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要求,解决利益矛盾。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坚持依法办事、按照政策办事,即依法维护群众正当权益,依法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下面从三个方面加以论述: (一)坚持依法拆迁 在城市房屋拆迁安里工作中,政府和工作人员必须高度重视被拆主人的权利,积极开展政策法规的宣传和咨询活动。充分告印被拆迁人享有的拆迁有关信息的知情权,依法获得拆迁阵偿安置的权利和对违法拆迁行为举报的权利。积极引导吱拆迁居民履行相关的义务,通过合法手段维护自身的权益,并在搬迁期限内配合搬迁。在具体实施中,认真遵循城市发展规律和市场经济规津。依据国家法规、办法,制定合理的利益分配方案,兼顾好诉迁各方主体的利益,尤其突出保护被拆迁户中弱势群体的合法利益。同时积极推广“拆开分离”,将拆迁实施单位与开发企业分离,杜绝开发企业直接插手拆迁,侵害居民利益问题的发生。 同时,要建立科学严谨的管理制度、工作程序以及监督机制,

积极推行拆迁公示、信访接待、投诉举报、拆迁承诺、拆迁监督和责任迫究等多项制度,规范拆迁管理行为,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让被拆迁单位和居民能更多的知情和参与。要求拆迁人必须是能够独立行使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法人单位和个人,依法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保证充足的拆迁补偿资金,提供产权清晰、符合质量标准。 第三,加强巡查制止违章建设行为。市房屋土地使用权是一项具有财产属性的权能,房屋拆迁时不宜对房屋和土地使用权不加区分进行一体化补偿。城市土地升值以及部分房主的侥幸心理使得违规建筑大量出现,他们试图通过私加住房和扩建住房以获得更多补偿,这无疑增加了政府和市场拆迁的成本,因此,政府要严格按照拆迁政策加强对违规建筑的监督和处置。 (二)加强拆迁队伍建设 拆迁是一项敏感和艰巨的工作,处理不好很容易引起群体事件,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政府的公信力也会大打折扣,所以,加强拆迁队伍建设十分重要。首先,坚定拆违的信心,下定决心拆除违法建设。如果没有拆违的信心,政府就会采取消极行为,拆违工作也会陷入困局。第二,相应的负责人要亲临拆违现场,区、乡、村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临一线指挥拆除工作,而不能纸上谈兵。同时要求党员干部在拆除违法建设上起模范带头作用,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办法,要动真格,切切实实的做好拆违工作。对违法建设要摸清家底,做到心中有数,按照时序进度稳步推进,并积极总结工作经验。拆违工作,一方面要把违法建设拆除干净,另一方面研究城市管理存在的漏洞,找出薄弱环节,建立行之有效的长效管理机制。第三,拆迁工作要有科学的评估和监督机制,杜绝政府利用强制性手段压价,损害相对人利益,同时,也要防止相对人不合理地抬价,导致国家财产流失,因此,要建立一套合理的、市场化的价格体系和补偿安置机制来约束政府和工作人员的补偿和拆迁行为,兼顾被拆迁人和国家的利益。第四,要对拆迁者进行素质和工作技能的培训,减少与被拆迁人

办理国有土地出让流程

办理国有土地出让流程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流程 阅读:782次 办理流程: 1、申请参与土地出让公开竞投或协议出让土地; 2、签订《出让土地成交确认书》(协议出让除外); 3、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4、按合同缴付土地出让金价款; 5、用地单位到规划主管部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国土证》所需资料: 1、出让成交确认书(原件);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原件); 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补充合同(原件);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关于办理建设用地的复函或《规划条件》(复印 件); 5、缴纳出让价款及契税凭据、服务费凭据、印花税(复印件); 6、出让宗地红线图二张(原件:出让红线盖申请单位公章); 7、《土地使用权移交通知书》(复印件); 8、申请单位填写《土地登记申请表》(原件)(到从化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 局办证大厅3号综合窗口领取); 9、营业执照副本或单位代码证(复印件); 10、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 11、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2、属境外企业或组织提交资料按规定需经公证或认证; 13、属有限责任公司的应提交公司章程。

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所需资料: 1、申领《建设用地批准书》申请书(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或单位代码证(复印件);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复印件); 4、关于办理建设用地的复函或《规划条件》(复印件); 5、缴纳出让价款凭据(复印件); 6、缴纳契税凭据(复印件); 7、缴纳服务费凭据、印花税(复印件); 8、关于xxx公司建设项目环评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9、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表;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办事指南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办事指南 按照国土资源部?划拨用地目录?,水电建设项目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项目,可以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项目在完成土地征收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土地使用者核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建设单位应当在接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给的建设用地批准书之日起30日内申请土地预登记;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持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和其他有关文件向省国土资源厅申请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具体分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审核”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设定登记”两个步骤。 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审核 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划拨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土地使用者核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2、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实施?划拨用地目录?及补充说明的通知?(川国土资函…2002?123号); 3、国土资源部?划拨用地目录?; 申报条件 1、符合国土资源部?划拨用地目录?项目用地; 申报材料 1、建设单位划拨供地申请书、营业执照或其它相关材料,用地单位应在申请资料上加盖单位公章。 2、新增用地提交省以上人民政府土地征收、转用批复及?一书四方案?、征地协议。 3、市地籍规划事务中心?建设用地现状调查及面积核定表?(原件1份)及宗地图(原件3份);宗地图为有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出具的宗地图件。 4、有新建项目的还应报送以下材料:

(1)有权批准的计划审批部门下达的?项目核准报告?。 (2)平面布臵图。 (3)涉及消防、环保、林业、文物保护等部门对该报告的审查意见。 办理程序 接件登记→窗口初审、受理→窗口拟定划拨用地审批方案→行政审批处审核→分管局长审签→局长审签→报市政府批准→窗口领取?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用地批复?和?建设用地批准书?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设定登记)登记 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主席令第28号,2004年8月28日)第十一条第三款:“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 2、?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四川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1999年12月10日)第八条第(一)项:“省级机关、省属企事业单位(包括中央在川企业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向省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登记,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实,由省人民政府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办理对象:法人 申请条件: 省级机关、省属企事业单位(包括中央在川企业事业单位)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在接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用地文件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批准用地文件申请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 申报材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可在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国土资源厅网站下载或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厅窗口处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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