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劳保用品(工具)管理规定
生产安全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管理和使用制度安全生产

生产安全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管理和使用制度1、煤矿井下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煤矿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1目的职工劳动保护用品是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所必须的预防性准备,是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加强对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使用与管理,保障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定义3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煤矿各部门。
4引用标准5引用流程6职责分工7目标管理内容8目标管理要求8.1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由矿综合科负责,确定劳动保护用品的标准和数量,日常劳保用品的汇总、审批和管理工作。
劳保用品的主要种类有:工作服、棉袄、绒衣裤、布袜、安全帽、防尘口罩、灯带、肥皂、毛巾、手套、胶靴、雨衣、防砸雨鞋、耳塞、防护镜、电焊手套等。
8.2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工作人员进入生产区必须穿工作服,接触粉尘人员必须戴口罩,噪音高的工作区应戴耳塞,进行氧、电焊等作业人员必须戴防护镜、电焊手套等防护用品。
井下作业人员必须穿棉制工作服、穿胶靴、戴安全帽、携矿灯和自救器,采掘一线工作人员必须戴防尘口罩等。
8.3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劳动保护用品由矿统一采购,按规定统一发放,员工个人保管。
8.4责任与处罚8.4.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克扣职工防护用品,发现失去效能的,必须立即更换。
8.4.2井下员工工作时必须穿用防护用品,否则予以处罚:井下不戴矿灯、自救器,罚款50元。
下井不戴安全帽、穿化纤服装罚款100元,氧、电焊不戴护目镜、电焊手套罚款50元,其它情况酌情处罚。
8.4.3职工长期病假、休假或脱离岗位的暂停发放或延期使用。
8.4.4新职工与老职工享受同等防护用品。
8.4.5供应部门购置劳保用品时,必须保证质量,无产品“产品合格证”或“产品检验证”及无“MA”标志的一律不得购置,因劳保用品质量造成事故的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8.5各单位建立职工劳保用品发放台账,包括品种、数量、领取时间等内容。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01.04.2019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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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按防护部位分:
01.04.2019
头部防护用品 呼吸器官防护用品 眼面部防护用品 听觉器官防护用品 手部防护用品 足部防护用品 躯干防护用品 护肤用品 防坠落用品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3
A. 该企业可以不设置产品检测手段,所有出厂产品都 委托外部机构检测 B. 该企业出厂的产品经检测之后,合格的出具合格证, 不合格的按次品降价出售 C. 该企业取得营业执照以后,可以直接生产安全帽、 安全鞋等安全防护用品 D. 该企业生产的产品必须取得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 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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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22
01.04.2019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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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与使用规定
配备 专项经费 采购 管理制度 使用
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定义务; 根据实际的作业危害因素;
护品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穿戴舒适,不影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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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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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与使用规定(续)
配备 专项经费 采购 管理制度 使用
☻安排购买的专项经费,
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
替代应该配备的劳保用品!
01.04.2019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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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与使用规定(续)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煤矿物资管理规定

物资管理规定为规范xxxxxxxxxxxxx物资材料管理,有效监管物资成本,根据公司有关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物资需求计划的编制依据1、各生产部门按照月生产任务和消耗定额以及设备、配件损坏情况,合理编制月度物资需求计划。
2、基本建设、维修、安技措物资要以批准的计划编制。
3、生产工区:根据矿下发的生产作业计划所需的所有材料,如生产工具、风动工具、支护材料、火工品、地材、坑木、油脂、设备配件等。
4、机运工区、通防工区、防冲工区:保证系统正常运转、设备维护维修及系统改造所需的所有材料,如工具、油脂、化学试剂、设备配件等。
5、机械动力处、信息监控中心、安全环保处、地测防治水处、通防处、生产技术处、防冲办等科室分管范围内具有专业性较强、日常维护维修用所有材料。
6、综合处:办公用品、生活用品。
7、供销处:劳保用品。
8、周转性物资、设备、维简、安全技措计划由各分管专业处室提报,工区不再提报周转性物资。
9、在满足生产条件的情况下,优先提报专项梳理方案中可降低成本的材料;可自制、修旧利废、可改造的成品材料不得提报计划(往机械动力处提交加工或改造申请)。
二、物资提报要求1、物资需求计划以月计划为主,月计划量的准确率要达到当月物资实际需要量的90%以上。
否则,对材料计划申报区队(处室)进行考核。
2、生产急需的临时物资需求计划,为当月的补充计划,每月可报2次,计划申报量不得超过月计划量的10%(特殊情况除外)。
3、计划编制必须规范,计划中的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使用时间、技术要求等必须准确,配件必须注明主机生产厂家。
4、设备、配件计划应充分考虑生产周期以及供货运输时间,计划应具超前性。
5、各生产部门应明确一名计划员负责计划的编制,并按时向供销处申报需求计划。
6、计划退回需要落实反馈规格型号及技术参数的,三天内不反馈的,计划作废。
7、因生产计划有变,需取消计划的,必须经区队(处室)、分管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到供销处办理取消手续。
煤矿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范文

煤矿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范文煤矿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煤矿工人的人身安全和健康,防止发生事故事故和职业病,加强煤矿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制定本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煤矿生产的企事业单位,以及在煤矿作业现场进行作业的所有劳动人员。
第三条煤矿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口罩、防护手套、防护靴、呼吸防护设备等。
第四条煤矿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应遵循科学合理、便捷高效、制度明确、责任到位的原则。
第五条煤矿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贯穿煤矿的所有阶段和环节,包括采购、领用发放、使用、检查维修、报废和能源节约等。
第二章功能部门第六条煤矿应当设立劳动防护用品管理部门,负责煤矿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配发、使用、维修和检验等工作。
第七条劳动防护用品管理部门由专职人员组成,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定期进行培训。
第八条劳动防护用品管理部门应与煤矿其他部门紧密合作,协调解决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中的问题。
第九条劳动防护用品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完善的工作制度,明确职责和工作程序,确保劳动防护用品的有效管理。
第三章采购第十条煤矿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应当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能满足要求。
第十一条煤矿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应当经过比较评估,并制定采购计划,合理安排采购预算。
第十二条煤矿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应当通过公开招标、询价等方式进行,选择合格的供应商。
第十三条煤矿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应当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明确产品的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期限等条款。
第十四条煤矿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应当保留相关记录,包括采购申请、比较评估报告、合同等。
第四章领用发放第十五条煤矿劳动防护用品的领用发放应当按照岗位需求和安全风险进行计划,保证每个劳动岗位都有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
第十六条煤矿劳动防护用品的领用发放应当有明确的程序和要求,由专人负责,确保按需分发,避免损耗和浪费。
第十七条劳动防护用品领用发放时,应当进行记录,并签订领用单,明确领用人、数量、日期等信息。
劳动(职业病)防护用品和保健发放管理制度

劳动(职业病)防护用品和保健发放管理制度1目的明确相关部门在劳动防护用品采用标准、采购、保管、发放、报废流程中的职责,保证劳动防护用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定期、足额、及时发放,保障作业人员的劳动安全和健康。
2引用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安监总局1号令GB2811《安全帽》GB/T11651《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2890《过滤式防毒面具通用技术条件》GB/T3609.1《焊接眼面防护具》GB6095《安全带》GB12014《防静电工作服》GB16556《自给式空气呼吸器》3适用范围适用于劳动防护用品在采用标准、采购、保管、发放、报废流程中的相关责任单位。
4职责4.1公司办公室、安全部门根据劳动保护相关条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公司劳动防护管理的有关文件。
4.2安全部门负责执行国家及公司劳动防护管理的相关法规文件,按规定核批劳动防护用品,工会负责做好监督。
4.3各相关责任部门负责编制归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
供销部负责按照采购计划采购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采购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有LA标志。
仓库负责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和定期发放和报废回收。
4.4公司办公室、安全部监督检查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防毒面具的品种、质量、发放、使用、报废回收等情况,并监督督促员工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5防毒面具实行分级管理,空气呼吸器由安全部负责,过滤式防毒面具、防毒口罩、防护眼镜由使用部门负责管理,部室应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的领用、发放、使用工作。
5控制程序5.1员工进入岗位操作必须按照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在岗作业员工未佩戴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如赤膊、穿拖鞋等责令立即改正,警告、可以并处50元未佩戴特殊劳动用品;从事较大风险作业,如使用装卸、使用液碱不佩戴劳动防护眼镜、责令立即改正,可以并处100元罚款。
对于屡教屡犯,习惯性违章者加倍处罚。
5.2公司办公室、安全部门会同工会、供销部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并按生产实际及时做出调整,工会负责监督执行。
煤矿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煤矿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职工的劳动防护工作,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规定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发放、审批等内容。
二、各类劳动防护用品是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的一种辅助措施,应与生活福利待遇严格区别开来,绝不能互相混淆。
三、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由公司领导研究审定。
四、公司应建立劳动防护用品领用登记台帐,凡发给职工个人的防护用品均应进行登记,并经常检查其使用情况。
五、发给职工的劳动防护用品要用于工作时间内。
六、发给职工的劳动个人防护用品应正确使用,妥善保管,不得转卖。
七、发给仓库的公用劳动防护用品,应指定专人管理,任何人不得变相占为己有,不得丢失损坏,如有丢失查清责任折价赔偿。
八、调出职工应在离公司前办清手续,交回应交的劳动防护用品,否则按使用期长短折价扣款。
九、煤矿应按照劳动防护的要求,按规定时间发放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缩减或拖延。
十、从事保管员、押运员、司机岗位工作的应发放防静电工作服、鞋等劳动防护用品。
十一、保管员、押运员、司机岗位操作工一律禁止穿戴化纤衣料上岗。
十二、仓库主任或安全员应定期不定期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
煤矿劳动纪律管理制度(3篇)
煤矿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劳动纪律,加强煤矿安全生产,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企业及其劳动者。
第二章劳动纪律第三条劳动纪律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应遵守的规章制度。
第四条劳动纪律的内容包括:工作时间纪律、考勤纪律、劳动生产纪律、劳动秩序纪律、安全纪律等。
第五条工作时间纪律1. 劳动合同约定工作时间的,劳动者应按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履行职责。
2.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煤矿企业依法安排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3. 劳动者不得随意缺勤、早退、迟到、旷工或拒绝加班。
第六条考勤纪律1.劳动者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法进行考勤。
2.劳动者不得伪造考勤记录、串通考勤或以其他方式造成考勤记录不真实。
3.劳动者应当积极配合考勤工作,如实填写相关表格,不得随意更改考勤记载。
第七条劳动生产纪律1.劳动者应具备相应的工作技能,按照工作要求和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2.劳动者应爱护和正确使用劳动工具和设备,做到节约用材、防止浪费。
3.劳动者不得偷懒、敷衍潦草、玩忽职守,不得私自带回家、转让、借用或擅自变相交换劳保用品。
第八条劳动秩序纪律1.劳动者应遵守煤矿企业的劳动纪律,服从煤矿企业的指挥、管理和调配,不得越权行事。
2.劳动者应文明礼貌、团结友好,不得进行恶意竞争、造谣诽谤等破坏职工间关系的行为。
第九条安全纪律1.劳动者在进行工作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到安全第一。
2.劳动者应定期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加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
3.劳动者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做好相关记录。
第三章劳动纪律的教育和管理第十条煤矿企业应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纪律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劳动者的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劳动纪律管理制度,明确纪律的应对措施和处罚标准。
第十二条劳动纪律的违反行为,煤矿企业应按照规定和处罚标准进行处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记过、降职或解雇等。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范文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范文劳保用品信息管理已成为现代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尤其对于安全要求较高的煤矿企业,劳保用品的信息管理意义更显深远。
本文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劳保用品管理制度范文,仅供参考。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范文篇一:企业劳保用品管理规定]劳动保护和劳保用品管理规定为保证员工在工作中的安全与身体健康,加强劳动保护用品(以下简称劳保用品)的管理工作,使劳保用品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动部发)、<劳保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以及集团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劳保用品的定义、范围;本规定所指劳动用品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装备,即因工作需要为员工配备或提供的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等。
二、劳保用品的管理原则1、劳保用品的管理必须贯彻“确保安全、质量可靠、杜绝浪费、按需配备”的原则,使劳保用品确实起到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的作用。
2、劳保用品必须依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对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不同的劳保用品。
3、劳保用品是为劳动提供保护的必要物质条件,员工上岗作业必须按规定使用,劳保用品不得移作他用或领而不用。
4、劳保用品必须按规定标准以实物形式发放给员工,不得以发放劳保用品的名义发放其它物资。
三、劳保用品的管理部门1、劳保用品的配备标准、发放范围、使用年限和技术标准由集团运营部、人力资源部共同负责。
2、年度计划的编制:各事业部应在每年12月20日前,向运营部提报下一年度所需配备、购买的计划。
运营部会同人力资源部,根据各单位具体情况向总裁办公会提报年度劳保用品配备、采购计划。
财务部依据批准后计划进行预算编制。
3、采购:劳保用品的采购以集团公司集体采购为主,以各事业单位采购为辅的方式进行采购。
大宗物品(三万元以上)应采取公开招标的办法进行采购,由运营部根据购买劳保用品的计划,编制标书,并成立招标领导小组。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制度(7篇)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制度一、发放原则1.为了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卫生和健康,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2.根据劳动条件,本着最低的需要和节约使用的原则,根据不同的工种岗位,不同的工作环境,发放相应的劳保用品。
3.凡从事多种生产作业的职工,按担负的主要工种的标准发给。
4.标准规定的虽有,但根据实际情况不需要者不发。
二、发放和管理1.各科室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实施劳动保____律、法规,维护职工劳动保护的合法权益,做好劳动保护工作2.各科室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劳保用品领用制度,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劳动纪律和安全卫生的规章制度,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卫生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
3.安全科负责劳保用品管理工作,制定修改本单位劳保实施细则,并会同工会、人事、财务等部门检查劳动保护政策、法律、规定与标准的执行情况,及时研究采用能增强防护能力的,物美价廉、新颖耐用的新产品。
4.劳保用品使用期满,需经综合管理部及安全科鉴定核实后方可换发,个人使用的物品由个人保管。
5.职工因各种原因脱离生产岗位,个人劳保用品应根据实际停发,有的则相应延长使用期,调做管理工作的人员应按管理人员标准发给。
6.参加各类政治、业务、技术、文化、离职学习培训(三个月以上)的职工,可按其时间长短,分别实行停发、减发或延长使用期的办法。
7.参加生产劳动或短期下班组劳动的管理人员,可发给必需的劳保用品,长期参加班、组劳动的管理人员,应按其所在班、组工种的标准发给。
8.实习人员的劳保用品,由公司负责发放或借给,用后收回或抵消外发数。
9.职工在公司范围内调动,个人使用的物品可带至新的部门继续使用,次月起按照新标准由新部门办理领用手续。
职工变更工种时,按新工种标准发放。
10.劳保用品属日常生产所需,非生产需要不得擅自挪用,必须严格执行标准,违者要追究责任。
职工要自觉爱护、保管、使用好劳保用品,不得任意丢失、损坏或挪作它用,如有损坏或遗失影响使用应及时向安全部门申请办理购买补领手续。
职业病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制度(5篇)
职业病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职业病个体防护用品的管理,改善劳动条件,预防职业病发生,使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成立以总工程师为组长,各专业副总为副组长,各科室、区队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办公室设在综合处,由综合处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二、基本要求1、各种防护用品是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的一项辅助措施,应与生产福利待遇分开。
2、防护用品的种类应根据各工种的劳动特点和条件确定,凡属于保护职工安全与健康的必须按规定发放。
3、劳保用品发放应依照《煤矿职业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AQ1501-____)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根据生产操作条件而制定,随着操作条件的改变而调整。
4、岗位操作的职工必须按标准配备防护用品,并按规定佩戴使用。
三、主要职责1、综合处具体负责劳保用品发放标准的制订。
2、职业危害防治办公室、安监处负责监督检查劳保用品管理制度贯彻和劳保用品的使用情况。
四、管理办法1、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原则上每年审核调整一次,确保发放标准符合实际要求。
2、要按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放劳保用品,并设置台帐。
3、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一经批准后,原则上不得额外领取劳保用品。
如确需用的,按劳保用品的实际价格,由领用人承担。
特殊情况,必须持由分管领导批准才能领用。
4、劳保用品必须严格按发放标准进行发放。
5、强化管理,每次发放完劳保用品后,必须认真记录发放台帐,以备核查。
6、职工领取个人劳保用品后,在岗位生产操作过程中必须按要求正确佩戴和使用。
7、特种劳保用品(如防尘面具,防尘口罩,安全带,安全帽等)需设置劳保用品专用柜,要指定专人保管,经常检查消毒,以保证能随时安全使用。
职业病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制度(2)是指为了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在工作环境中使用个体防护用品进行防护的一种管理制度。
以下是一个职业病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1. 目的和适用范围:明确该制度的目的是保护职工免受职业病危害,适用于所有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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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保用品(工具)管理规定
为加强劳保用品、工具管理,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劳动法》和省有关政策,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发放的原则
第一条根据工种、工作环境及物品性能情况发放劳保用品、工具,既要满足安全、健康、工作要求,又要本着节约、实用、安全的原则进行合理配置。
第二章计划申报、审批与采购
第二条每月25号前各部室申报公用的劳保用品、工具采购计划;劳人部按规定申报个人劳保用品、工具采购计划,所有计划报经营矿长和主管矿长审批。
第三条供应部负责劳保用品和工具采购。
采购的劳保用品、工具必须符合规定,证件齐全,优先考虑质量和安全。
第三章劳保、工具验收办法
第四条工作服:
(一)合格证、许可证
(二)纯棉面料
(三)工作服的式样美观、做工精细,穿着舒适
(四)缩水、色度要符合产品标准第五条矿工靴:
(一)必须有物理性能检验证、产品合格证
(二)外观质量的检验均以目查为主,包括鞋面皱纹、气泡、漏水、砂眼、杂质、疙瘩、擦伤、脱胶、断裂、底歪、里布破裂、开线,有以上现象均为不合格产品
(三)靴筒应具备安全警示标志
(四)按样品验收
第六条矿工帽:
(一)产品合格证
(二)帽带为棉质的
(三)将胶壳帽进行撞击试验,摔砸无损伤破裂第七条棉袄:
(一)棉花为二极棉,重量为1.5公斤,身长为80厘米胸围120厘米
(二)袄里、面为纯棉布
(三)做工精细第八条钳工套:
(一)产品合格证
(二)材质为黄牛皮
(三)眼观,用手撕拉不能出现开口
第九条活口扳手:
(一)合格证
(二)旋紧之后两个扳牙不能错位
(三)旋开后宽度必须达到扳手上标有的规格尺寸
(四)旋螺固定后两扳牙不能活动保持固定
第十条钢卷尺:
(一)合格证
(二)回弹性灵活
(三)表面要光滑,质量坚固,防水、防锈,刻度牢固、清晰、准确
(四)例:5ni的钢卷尺,拉出直立高度一般达到2.5ni 不能折弯
第十一条钢丝钳:
(一)合格证(劳动牌、人民牌)
(二)规格长度一般为160、180、200(mm)
(三)两个钳口合起对立必须无缝隙
(四)眼观看是不是不绣钢
(五)反复试用掐8号钢丝,看钳口是否有损伤
第十二条螺丝刀:
(一)合格证
(二)试用刀口无缺损变型配合较好
第四章发放标准和办法
第十三条标准详见附表:
《个人工具发放标准》及《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
第十四条发放办法:
(一)单位负责集中领取个人和公用的劳保用品、工具,分别出具个人和公用领料单,到劳人部进行审核、登记;公用领料单必须有部室负责人、分管矿长签批。
各工区公用工具计入本工区材料消耗,月底由劳人部统计各工区公用工具领用情况报企管部。
(二)劳人部根据发放标准进行审核盖章,对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办理,禁止擅自扩大发放范围和提高发放标准。
(三)仓库部门必须依据劳人部意见进行发放,无劳人部的审核盖章,不得发放。
(四)劳人部必须建立公用及个人劳保用品、工具发放台帐,与劳保本登记主要内容要一致,便于劳保本丢失后进行核查。
(五)安全帽和备用护品实行交旧领新,由劳人部建立台帐。
对于丢失或故意损坏的,要全额交款购置,由财务部门进行收款。
第十五条其他规定
(一)实行劳保本管理制度,一人一卡,要妥善保存,第一次发本免费,丢失要补,每本10元,由财务部门收取开收据,无本不发劳保用品、工具。
(二)矿级领导、外来检查人员,由小澡塘管理部门开具领料单,矿长签批。
(三)本矿内部调整工作岗位的,按新岗位执行,原岗位比新岗位劳保用品、工具品种多的,不再退还,少的可以从调整日发放增加的品种。
(四)调出本矿的,按使用期限规定折价(使用不足月的不计使用期限)到财务部门进行交款,否则不办理调出手续。
(五)对于兼职的岗位,按配置较多岗位,满足岗位要求发放,不得重复领取。
(六)请长期病假,工伤或脱离生产岗位三个月以上者,视情况进行停发用品、工具或顺延使用。
(七)财务部门凭仓库部门出具的价格证明条进行收款,个人凭收据到劳人部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A)对于特殊工种需要增加或调整的,由部室写出申报,经分管矿长和矿长审批同意后调整、办理。
(九)各部门必须加强公用工具管理,建立公用工具台帐,防止丢失,对仪器仪表等物品实行交旧领新,由劳人部办理。
(十)个人劳保用品,工具丢失、损坏的,由本人自行购买,矿不承担费用,所购物资必须符合矿有关规定。
(十一)凡职工调出本矿或开除、辞退等,所领物品按规定折价扣款后,方可给予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