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沿线土地综合开发利用的相关政策
铁路综合开发工作计划范文

铁路综合开发工作计划范文引言铁路综合开发是指在铁路线路周边或铁路车站周边进行综合开发,包括商业、住宅、服务业等多种功能,旨在优化和提升铁路周边地区的发展潜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更好地服务社会经济发展。
本文将从铁路综合开发的背景、目标与意义,实施步骤与方法,规划与设计要点等方面展开具体描述。
一、铁路综合开发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铁路周边地区的土地资源正逐渐被重视和开发利用。
而传统的单一功能开发模式已经不能满足城市发展的需求,需要通过综合开发的方式进行多功能整合,实现城市与铁路的良性互动。
另一方面,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居住、工作、休闲等生活方式的需求也日益增多,传统的铁路周边地区多为旧工业区或垃圾堆放场地,资源利用率低,环境质量差,已无法满足现代城市居民的生活需求。
因此,通过铁路综合开发,可以改善铁路周边地区的环境质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为城市居民提供更加舒适、便捷的生活空间。
二、铁路综合开发的目标与意义1. 目标铁路综合开发的目标是通过合理规划、有序开发,实现铁路周边地区的城市更新、功能提升,打造便利、舒适的居住、工作、生活环境。
同时,也要实现铁路沿线经济的多元发展,为铁路沿线地区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和经济效益。
2. 意义铁路综合开发的意义体现在多个方面:- 资源整合:通过综合开发,充分整合地区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 经济效益:通过开发商业、文化、服务业等功能,能够带动铁路周边地区的经济发展,增加税收收入。
- 生活提升:改善周边地区环境质量,提高居住质量,满足市民对生活、休闲、娱乐的需求。
- 社会效益:丰富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社会需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铁路综合开发的实施步骤与方法1. 实施步骤铁路综合开发的实施步骤通常包括:- 规划编制:进行区域规划、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确定开发范围、用地性质、功能布局等。
- 投资筹措:确定资金来源和投资方,进行项目融资,制定开发预算。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抢抓机遇加快推进铁路建设的意见-甘政发[2014]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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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抢抓机遇加快推进铁路建设的意见正文:----------------------------------------------------------------------------------------------------------------------------------------------------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抢抓机遇加快推进铁路建设的意见(甘政发〔2014〕68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铁路是国家重要的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
加快铁路尤其是中西部铁路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采取的重要举措,也是我省加快发展的重大机遇。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革铁路投融资体制加快推进铁路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3号),加快推进全省铁路建设,完善铁路路网结构,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快铁路建设的重大意义近年来,全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铁路建设的决策部署,先后开工建设了兰州至重庆铁路、兰新铁路第二双线、宝鸡至兰州客运专线等一批重大铁路项目,有力支撑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
但与中东部地区相比,我省路网密度仍然很低,仍有部分市州没有通铁路,这与构建“丝绸之路经济带”甘肃黄金段、实现交通网络互联互通的要求还存在很大差距。
加快推进铁路建设,有利于扩大有效需求、拉动投资、促进建材等相关产能释放,有利于推动新型城镇化、改善群众生活条件、加快扶贫攻坚步伐,也有利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构建“丝绸之路经济带”亚欧铁路交通大动脉、加快富民兴陇进程,对我省努力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各市州、各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加快推进铁路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抢抓机遇,振奋精神,奋发努力,下更大气力加快推进全省铁路建设,力争到“十二五”末,全省铁路建设及营运里程达到6000公里以上,实现14个市州全部通铁路的目标。
两会之声——铁路篇 改革、政策、建设……有话说

愁,>道岌展提质升级擘画蓝图D r n年3月5日上午9时,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在_LC3人民大会堂举行开幕。
李克强总理在政府报告中高度肯定了我 国轨道交通行业发展所取得的成就,报告指出,五年来,高速铁路运营里程 从9000多公里增加到2万5千公里、占世界三分之二。
高铁网络、电子商务、移动支付、共享经济等正引领着世界潮流。
过去的5年,我国轨道交通事业实现了重大跨越和加快发展,取得了 巨大成就。
铁路方面,全国铁路营业里程达到12.7万公里,并且拥有了世 界上最现代化的铁路网和最发达的高铁网;我国铁路电气化率、复线率分 别达到68.2%、56.5%,居世界第一和第二位;铁路技术装备实现升级换 代,动车组上线运营达2980组;形成了_大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世界 领先的技术创新成果,高速铁路、既有线提速、高原铁路、高寒铁路、重 载铁路等覆盖了世界上所有铁路技术装备水平;铁路技术经济水平全面跃 升,路网运输能力和效率显著提升,客运周转量、货运发送量、换算周转 量、运输密度等主要运输经济指标已稳居世界第_。
城市轨道交通方面,交通运输部统计,截至2017年底,全国内地开通 运营城市轨道交通的城市共33个,开通线路150多条,运营里程超过4500 公里,位居世界第_。
按照《“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 划》,到2020年全国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总里程将达到6000公里。
2018年是我国改革开放40周年,处在新的历史关口,既面临难得历史 机遇,又面临许多严峻挑战。
此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提出,2018年要完 成铁路投资7320亿元、公路水运投资1.8万亿元左右,水利在建投资规模达 到1万亿元。
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向中西部地区倾斜。
实施新一轮重大技 术改造升级工程。
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5376亿元,比去年增加300亿元。
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在铁路、民航、油气、电信等领域推出一批 有吸引力的项目,务必使民间资本进得来、能发展。
浅谈ROD模式的综合开发

浅谈ROD模式的综合开发1.引言随着高速铁路的发展,站点综合开发概念引入到对高铁车站的建设中。
高速铁路作为一种高效交通方式的出现,使得更加广泛的城市地理边缘与经济市场整合在一起,克服了城市与区域经济交往的地理限制,满足了生产体系所需要的以速度和供应为前提的产业需求,实现了产业向高可达性的地区转移;高铁出行的舒适性、安全性、高效性等改变了人们的生活和工作模式,促进了商贸业、生产性服务业、旅游业等的发展,带动了经济的繁荣。
因此,高铁的建设带来了城市的扩张和地方经济新的增长点,高铁车站综合开发成为高铁经济的重中之重。
2相关概念解析(1)综合开发的内涵所谓站点综合开发(Statjon Integrated Development简称SID)即是在满足交通功能的前提下,对车站(或车站基地)建筑设施与地区商业、办公、居住以及其他服务业等多种物业进行复合形式的一体化开发。
SID注重功能开发的综合效益,通过规划控制与城市设计的手段,以水平和垂直交通组织将多种复合功能联系成一体:SID强调土地与空间的集约利用,强调优化站点资源配置,以此推动城市开发与旧城更新,以此增强土地利用高效与升值。
(2)TOD理论模式TOD(Transit-Oriented Development)即以公共交通為导向的开发,作为一种源自城市规划的城市经营方式,已经被西方国家的城市政府广为采用。
所谓TOD,就是政府利用垄断规划带来的信息优势,在规划发展区域首先按非城市建设用地的价格征用土地,然后通过基础设施(主要是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引导、开发,实现土地的增值。
政府基础设施投入的全部或主要部分是来自于出售基础设施完善的“熟地”,利用“生熟”地价差平衡建设成本。
TOD模式运用成功的关键是在于政府行动领先于市场需求,只要判断准确、运作得当,对城市边缘的“生地”进行TOD的先期投入,其成功的可能性和回报率要远远超过现有建成区内的“熟地”。
基于TOD模式的城市规划与建设的概念,我国地铁沿线站点物业开发应用的比较广泛。
铁路沿线土地综合开发的几种常见模式分析

摘要:当前铁路基础设施建设的大刀阔斧推进,要求对沿线土地的综合开发投入高度的关注,从而抓住铁路建设发展机遇,带动区域经济的蓬勃发展。
基于此,本文将围绕当前铁路沿线土地综合开发的几种较为常见的模式展开深入、细致的分析,以期更加全面深入阐释铁路沿线土地综合开发本质,共同探索综合开发的新思路、新模式。
关键词:铁路沿线;土地;综合开发铁路基础设施建设,能够为人民群众日常出行与贸易往来流通带来巨大的便利。
而实施铁路沿线土地综合开发,能够确保区域经济获得进一步提升,高效集约化利用土地,将有效解决土地闲置问题。
为此,探寻土地综合开发的模式非常关键,是适应地区发展、增强地区经济的核心要素。
一、铁路沿线土地综合开发模式类型铁路沿线土地综合开发存在诸多影响因素,比如开发重点不相同、经济水平良莠不齐、地域性质强、跨度大、分布广泛且分散,都属于铁路沿线最为明显的特征。
因此,在选取开发模式方面同样存在众多的影响因素。
同时,具备较成熟综合开发条件的土地都处于中型或大型城市,具备大规模的经济发展与众多的人口,有良好的交通运输空间和流动性。
因此,能够用于综合开发的土地也较为集中。
而小型城市或者县城、乡镇,在土地综合开发的空间、利用等方面有限,但是同样存在一定的特征与优势。
总体来讲,必须要慎重考量铁路沿线土地开发模式的选取。
通常根据旅客最高聚集数量,将站点划分为小、中、大、特大型。
特大型站点,像广州、上海、北京等地,日客流量大约在2万以上;大型站点,日客流量大约在2万以下;中型站点日客流量大约在6 000左右;小型站点日客流量大约在2 000左右。
对于不同类型的站点而言,其沿线土地的开发模式也各有特征。
这些站点在资源、地理、经济等方面,存在极大的差异,因此,选取开发模式必须要展开针对性的设计。
二、特大型、大型站点综合开发模式针对特大型、大型的铁路站点而言,多在中、大型的铁路枢纽当中建立,但是资源少、土地价格却很高。
在土地开发模式方面,通常采取以下几种方式。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西安至延安铁路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陕政函〔2020〕55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西安至延安铁路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20.04.23施行日期2020.04.23文号陕政函〔2020〕55号主题类别铁路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西安至延安铁路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西安、咸阳、渭南、铜川、延安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新建西安至延安铁路(以下称西延高铁)工程是国家包海高铁大通道和我省“米”字型高铁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振兴铜川、延安等革命老区,带动红色旅游发展的重要交通基础设施,对加快完善国家高速铁路网布局、提升我省在全国铁路网枢纽地位具有重要的意义。
西延高铁工程建设涉及西安市未央区、经开区、灞桥区、国际港务区、浐灞生态区、临潼区、阎良区、高陵区,咸阳市三原县,渭南市富平县,铜川市王益区、印台区、耀州区、铜川新区、宜君县,延安市黄陵县、洛川县、富县、甘泉县、宝塔区共5市20个县(区),建设工期45年。
为确保西延高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征地拆迁工作西延高铁征地拆迁工作由省自然资源厅代表省政府实施统征,沿线市政府是实施征地拆迁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辖区内征地拆迁及群众安置等工作。
西安、咸阳、渭南、铜川、延安五市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并负责将工程征地拆迁及建设环境保障工作纳入各市重点项目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督促所辖沿线县(区)政府、管委会做好征地拆迁及建设环境保障工作。
沿线县(区)政府、管委会及其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具体实施,要坚持依法征地拆迁,保证工作进度,按时完成征地拆迁各项工作任务,妥善处理好征地拆迁和项目建设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切实维护被征迁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铁路建设的意见-黔府发〔2016〕18号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铁路建设的意见正文:----------------------------------------------------------------------------------------------------------------------------------------------------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铁路建设的意见黔府发〔2016〕18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革铁路投融资体制加快推进铁路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铁路建设实施土地综合开发的意见》(国办发〔2014〕37号)和《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意见》(黔党发〔2016〕6号)精神,加快建成适应全省弯道取直、后发赶超、同步小康的现代化铁路网,充分发挥我省作为西南地区重要陆路交通枢纽的区位优势,现就进一步加快全省铁路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铁路建设目标任务。
全省铁路网规划2030年规模约7500公里(其中高速铁路约2500公里)。
截至2015年底,全省铁路营业里程3037公里(其中高速铁路701公里),在建1196公里(其中高速铁路955公里),铁路建设任务依然艰巨。
未来一段时期,我省将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新发展理念,紧紧抓住国家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机遇,通过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拓宽投融资渠道,合理配置资源,完善投资环境,进一步加大铁路投资和建设力度。
加快建成贵阳至昆明、重庆、成都、南宁等高速铁路,铜仁至玉屏、安顺至六盘水、贵阳至兴义等城际铁路,叙永至毕节、瓮安至马场坪等资源开发性铁路。
到2020年,全省铁路营业里程达到4000公里以上(其中高速铁路超过1500公里),实现贵阳至周边省会城市及全国主要经济区2—7小时铁路交通圈,基本实现贵阳至省内其他市(州)中心城市1—2小时到达。
珠三角城际轨道站场tod综合开发规划编制技术指引(试行)-粤建规函〔〕793号

编制技术指引(试行)粤建规函〔2012〕793号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清远市人民政府,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为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沿线综合开发的重要工作部署,根据省政府《关于完善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沿线土地综合开发机制的意见》(粤府函〔2012〕16号)关于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统筹TOD综合开发规划编制工作的要求,结合《城乡规划法》、《广东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实施条例》、《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商省有关部门,现印发《珠三角城际轨道站场TOD综合开发规划技术指引(试行)》以进一步加快推进规划编制工作,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站场TOD规划的编制主体和对象(一)规划编制主体。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城际轨道站场所在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是单个站场TOD综合开发规划编制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规划编制的组织、论证及经费安排等工作。
广东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省铁投集团)、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下称珠三角城际公司)配合参与。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以及省有关部门按职能予以督促和指导。
(二)规划对象。
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成熟一批、建设一批”的要求,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得批复、线位及站场位置稳定后的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应及时启动相应站场的TOD综合开发规划编制工作,逐步实现珠三角城际轨道站场TOD 综合开发规划的全覆盖。
(三)规划范围。
以珠三角城际轨道站场为中心、半径800米左右用地为基础,结合周边规划路网、自然地理界线、行政界线、地籍权属界线及相关政府部门意见等,划定规划范围。
其中尚未划拨、出让的国有土地,或需要调整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才能用于开发建设的土地,原则上应纳入省市合作开发备选用地。
二、明确站场TOD规划编制的原则和工作目标(一)优化布局,保障区域的转型升级。
各站场规划要切实按照珠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要求,采用TOD开发模式推进土地综合开发,引导人口、产业和技术等各类要素集聚,将城际轨道交通沿线建设成为珠三角区域践行新型城市化模式、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主要载体,促进区域尺度上的城镇职能分工、发展布局的合理化,为珠三角可持续发展提供优质的空间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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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政策 1、关于改革铁路投融资体制加快铁路建设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 ..................................... 1 2、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武汉城市圈城际铁路沿线土地综合开发的意见 ............... 2 3、 政府工作报告对铁路改革发展提出新要求 ................................................................... 4
1、关于改革铁路投融资体制加快铁路建设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中央驻闽各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革铁路投融资体制加快推进铁路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3号)精神,进一步加快我省铁路建设发展,现提出以下措施: 一、增强我省铁路投融资功能。依托省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注入省属优质资产和股权、依法参与铁路沿线土地开发、加大省级铁路资本金投入,及时筹措省级铁路资本金。各设区市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要进一步加强铁路投资的实体公司,出台扶持政策,充分发挥铁路投资实体公司的融资功能,及时筹措资本金。(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国资委、重点办、铁路建设办公室,省投资集团、省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各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负责) 二、鼓励铁路沿线土地综合开发利用。支持合资铁路公司盘活铁路用地资源,鼓励对现有铁路建设用地的地上、地下空间进行综合开发。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统筹安排铁路车站及线路周边用地,适度提高开发建设强度。支持车站及线路用地一体规划,按照市场化、集约化原则实施综合开发,以开发收益支持铁路发展。支持省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地方政府对铁路沿线土地进行综合开发利用,有关税费给予优惠和减免。省国土资源厅每年安排不少于3000亩土地指标,专项用于铁路沿线土地开发。开发收益由省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地方政府按一定比例分成,全额用于铁路建设。由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铁路建设办公室研究制定铁路沿线土地开发利用管理办法,明确沿线土地开发的数量、位置、四至范围、规划用途、征地拆迁方案、收益返还方式等内容。各地要依法做好用地报批、补偿、安置、征地、拆迁等各项工作。(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重点办、铁路建设办公室,省投资集团、省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各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各铁路项目建设单位负责) 三、引进社会资本投资铁路建设。按照国家“统筹规划、多元投资、市场运作、政策配套”的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思路,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国家放开所有权、经营权的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资源开发性铁路和支线铁路。通过项目资源组合配置、沿线土地开发合作、给予合理回报等方式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干线铁路,多渠道筹措铁路建设资金。(省发展改革委、重点办、铁路建设办公室,省投资集团、省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 四、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加大省级财政性资金支持力度,从2014年起,省级铁路建设资本金在原安排基础上每年增加安排1.5亿元(省财政厅安排1亿元、省发展改革委安排5000万元),并将安排年限延长至2025年。根据中央核定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规模和分配使用政策,从2014年至2017年,省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5亿元的地方政府债券用于省级出资铁路建设,不足部分由省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发行企业债券等其他方式进行融 资补充,地方政府债券与企业债券融资成本间的差额部分从以后年度省级安排的铁路资本金分年偿还。各地要加大市级财政性资金投入,确保足额及时到位;同时要研究制定新建铁路项目运营初期亏损补贴方案。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创新金融产品,在贷款规模、贷款条件等方面继续支持铁路重点项目建设。(省财政厅、发展改革委、重点办、铁路建设办公室,省投资集团,各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负责) 五、加大前期工作力度。全面推进“三纵六横九环”铁路网规划建设。抓紧落实福平、南三龙铁路开工条件。加大列入国家“十二五”规划的项目前期工作力度,落实前期工作责任、项目工作班子、前期工作经费,力争“十二五”开工建设。宁德、龙岩、泉州市、省铁路建设办公室分别牵头负责衢宁、浦建龙梅、长泉(吉永泉)、沿海货运铁路前期工作。科学有序推进其他中长期规划铁路项目和城际铁路、支线铁路前期工作,成熟一条、开工一条。(省发展改革委、重点办、铁路建设办公室,各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项目建设单位负责) 六、加快在建铁路建设。省直有关部门和各级政府要强化要素保障,及时足额到位资本金,积极落实用地、用林、用海、银行贷款、火工品供应等,加快征迁交地,确保无障碍施工。各铁路建设单位要加强管理,推进标准化施工,优化施工组织,在确保安全、质量前提下,加快向莆、厦深、合福、赣龙铁路及疏港铁路、车站改造、货场等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按期建成投产,力争2015年末全省铁路在建里程1500公里,通车里程达3300公里,其中快速铁路突破1500公里。(省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林业厅、海洋与渔业厅、重点办、铁路建设办公室,各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项目建设单位负责) 七、推进铁路建设和谐征迁。沿线地方政府要负起征迁主体责任,按照和谐征迁工作法的要求,结合美丽乡村、小城镇建设,把征迁安置变成安居乐业。福平、南三龙铁路等新开工项目试行征迁费用总包干模式,沿线地方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征迁工作班子,选派能力强、业务熟的干部,加大征迁工作力度,确保及时完成征迁任务。(各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负责) 八、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省直有关部门、沿线地方政府、项目建设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进铁路建设事业发展。省铁路建设办公室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全力做好铁路规划、前期、建设协调、推进等工作。(省重点办、铁路建设办公室,各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项目建设单位负责)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3年9月6日 来源:http://www.fujian.gov.cn/zwgk/zxwj/szfwj/201309/t20130922_657531.htm 福建省人民政府
2、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武汉城市圈城际铁路沿线土地综合开发的意见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确保武汉城市圈城际铁路(以下简称城际铁路)建成后正常运营和可持续发展,现就加强城际铁路沿线土地综合开发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原则 (一)公交导向,优化布局。按照武汉城市圈一体化发展要求,采取公交导向型开发模 式,推进城际铁路周边土地综合开发,打造一批“城市综合体”和新型城镇、社区,拓宽城市发展空间,创新城市空间组织形式,提升区域整体竞争力,形成城际铁路与城市规划建设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 (二)统筹规划,共同发展。统筹协调城际铁路站场建设、站场周边土地开发与城市发展之间的关系,做好土地综合开发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相互衔接,促进城际铁路资源与城市资源的整合利用、共同发展。 (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充分发挥铁路沿线市积极性,科学合理确定收益分享、风险(亏损)分担责任;土地综合开发的净收益原则上应首先用于弥补城际铁路项目运营亏损,支持城际铁路可持续发展。 二、开发主体 (一)红线内土地开发主体。城际铁路项目红线内土地开发工作原则上由湖北城际铁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际铁路公司)承担。城际铁路与城市轨道交通换乘站相关工程红线内土地可由省市共同开发,具体开发方式由省市协商确定。 (二)红线外土地开发主体。红线外土地开发可采取“一站一城”、“一市一公司”的原则,与红线内用地统筹规划,由省市联合开发,或者由沿线市负责开发,具体由省市协商确定。其中,省市联合开发的,由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联发投集团)作为省级出资人代表,分别与各沿线市出资人代表成立由省方主导的合资开发公司,负责对该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的城际铁路站场红线外土地进行开发,省市在合资开发公司的股权比例由省市双方协商确定,并按股比分享开发净收益。 三、开发规模 (一)红线内开发用地规模。城际铁路项目建设用地遵循集约用地原则,其用地规模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铁道部《关于发布〈新建铁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的通知》(建标〔2008〕232号)规定的标准合理确定。沿线市政府应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支持城际铁路项目业主依法取得用地。在确保铁路设施功能需求和运营安全的前提下,提倡立体空间开发,合理划定开发用地规模。 (二)红线外开发备选用地规模。城际铁路各站场周边一定范围内可开发的土地可作为开发备选用地,各地可以站场为中心、半径1000米左右范围确定开发备选用地。沿线市政府应按照本意见确定的总体原则和要求,抓紧编制、调整完善城际铁路站场周边土地综合开发规划,在规划中明确具体开发备选用地规模。在调整的土地综合开发规划出台之前,暂停受理、核发此范围内地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或出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并暂停出让及划拨土地;备选范围内已出让但尚未开发的土地,严格控制开发项目的审批,待规划调整及相关政策出台后再进行开发;因国家、省重点工程或重大民生工程、环境保护工程建设,确有必要在暂停期内开展上述工作的,由有关市政府向省政府专题申请。 (三)红线外开发备选用地由省优先保障土地指标,各沿线市应科学合理控制土地开发成本,依法公开交易。 四、收益管理 (一)明确补亏责任。城际铁路的运营采取分线核算的原则。各线运营收益或亏损额在综合考虑各沿线市过境里程、投资额度、受益程度等因素基础上分享或分担。城际铁路公司要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加强监管,节约成本,努力减少运营亏损。 (二)规范土地综合开发净收益管理。城际铁路站场红线内土地综合开发净收益全额用于冲减所在线路的运营亏损。在红线内土地综合开发净收益冲减运营亏损的基础上,剩余运营亏损按以下方式弥补: 1.沿线市境内红线外开发备选用地由市负责开发的,由该市政府按所确定的比例承担城际铁路经营亏损补亏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