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北京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款支付管理制度

北京×××地产事业部付款管理制度一、目的:杜绝错付、超付,以确保工程进度、控制成本。
确保第一时间正确解决问题。
确保及时、准确向分供商、合作伙伴付款。
二、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形成合同及相应协议的任何费用支出。
2.1工程款的审批、支付。
[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保修金)] 2.2工程材料、设备款的审批、支付。
2.3设计费的审批、支付。
2.3营销策划合作伙伴费用的审批、支付。
2.4招商中心分供商费用的审批、支付。
2.5物业服务中心费用的审批、支付。
三、各审批部门审批职责:3.1项目主办人根据进度、质量状况及合同提出付款书面申请。
3.2项目主管经理负责复核付款申请并签署意见。
并对工程进度、质量完成情况真实性负责。
3.3审核部经理复核付款申请并签署意见。
对付款是否满足付款经济条款进行负责。
(营销类除外)3.4总工办负责人负责复核付款申请并签署意见。
对合同执行中的质量问题,技术问题负责。
同样营销中心负责人对营销类合同执行的质量、效果方面进行负责。
3.5财务主管经理负责审核付款申请并签署意见。
对是否满足额度,是否列入资金计划、是否符合支付财务条款进行负责。
四、资料及程序:4.1付款申请。
4.1.1项目主办人依据合同、进度及质量状况确定是否申请付款。
4.1.2项目主办人按以下内容填写《工程款支付申请表》《进度控制点完成时间确认表》和《付款申请》并交项目主管经理复核,同时需附带合同专用条款部分(复印件),其中合作单位付款申请需列明其下各项:4.1.2.1付款缘由。
4.1.2.2质量及进度状况。
4.1.2.3已付款、扣款及本次按合同付款金额。
4.2项目主管经理复核:主管经理对照合同、进度、质量状况复核是否付款、付款金额,并在《工程款支付申请表》、《进度控制点完成时间确认表》上签署意见后交审核部经理复核。
4.3审核部经理复核:4.3.1审核部经理复核付款资料的齐全与准确性。
4.3.2审核部经理复核已付款、扣款和本次付款金额。
工程结算管理制度

工程结算管理制度一、概述为规范工程结算工作,提高工程管理水平,确保工程造价合理、公正、透明,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总则1. 工程结算是指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根据合同约定和工程实际完成情况,对工程成本进行核算和结算的过程。
2. 工程结算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涉及工程项目的结算工作。
3. 工程结算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结算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三、工程结算流程1. 结算前准备(1)组建结算小组,确定结算人员名单;(2)对工程数据进行梳理和整理,确认各项工程量和成本数据;(3)准备结算报告模板,确定结算方式和方法。
2. 结算审核(1)结算小组对结算报告进行审核,核对工程量和成本数据的准确性;(2)结算小组进行内部审查,确保结算过程符合规定和标准。
3. 结算报告编制(1)根据审核结果,编制工程结算报告,附上相关资料和证明文件;(2)报告中应包括工程造价核算表、结算汇总表等内容。
4. 结算调整(1)如有需要,结算小组可与业主或监理单位就某些项目进行调整和协商;(2)调整后的结算报告需重新编制并提交审核。
5. 结算确认(1)结算小组将最终的结算报告提交给业主或监理单位;(2)业主或监理单位对结算报告进行确认,签署确认文件。
6. 结算支付(1)业主或监理单位根据结算报告的确认情况,按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2)支付完成后,结算工作结束。
四、工程结算管理规定1. 工程结算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工程量和成本,并确保核算结果准确可靠。
2. 结算报告中的数据和资料应真实可靠,不得虚假或失实。
3. 结算工作应遵循程序性原则,按照流程和规定进行,确保工程结算的合理性和规范性。
4. 结算报告应及时提交,确保结算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5. 结算过程中如有疑问或异议,应及时协商解决,确保工程款能够及时支付。
6. 工程结算管理应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保存结算相关文件和资料,供日后查阅和审计。
五、工程结算工作的注意事项1. 结算工作需加强内部沟通协调,确保各方利益得到充分保障。
工程结算审核管理办法

工程结算审核管理办法工程结算的审核是控制造价的最后控制点。
为保证审核质量,让结算审核工作能够正确、有序、掌控的进行下去,制定本办法。
1、工程结算审计工作流程组织审计力量→签定咨询合同→收集审计资料→实施委托→编制审计方案→熟悉图纸资料→勘察现场→工程量计算及现场测绘→三方会审工程量→集中解决难点疑点→审核审计质量→出具审计报告→结算资料归档→审计总结2、审计权限划分2.1对于工程报审值小于50 万元的项目,由公司成本部负责,审计结果审核后,报公司领导同意,即可作为结算依据,存档,以备公司抽查复核。
2.2对于工程报审值大于50 万元的工程项目,如建安工程、景观工程、装修工程、通风空调、消防工程等。
成本部可委托社会审计。
公司成本部组织各相关部门配合社会审计单位实施审计,并对审计质量进行审核把关。
3、委托审计的前期准备工作3.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进入工程结算期。
在承包合同约定的乙方提报结算期限(一般28 天)内,我方应同时完成审计资料的收集工作。
由成本部向各相关部门发出结算审计通知:3.1.1通知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二十天内,提供如下资料:(a)监理日志;(b)隐蔽工程记录;(c)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施工变更及签证;(d)具有详细描叙现场施工措施项目的项目总结;(e)与实际相符的竣工图纸;(f)通知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期限上报竣工结算及证明材料,施工单位的竣工结算上报之日即为证明材料上报截止日,过期上报的证明材料不予认可,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g)其他各种已确认的罚单、水电费交费方法及数量证明。
注:施工单位上报结算文件及证明材料后,7 日内,监理方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工程管理部门主管工程师及其负责人完成对其报审资料的审核并签字批准,签字之日起即开始计算审计时限。
公司各责任部门要对以上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负责,逾期未报或少报的,给公司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由成本部上报总公司,对责任人予以行政及经济处罚。
房地产公司工程预结算管理细则

工程预结算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1条目的。
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有效提高工程预结算编制和审核质量,维护预结算正常秩序,促进合同和成本管理的规范化,特制定本细则。
第2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项目为承包人所发生的预结算的编制工作和作为发包人所发生的预结算的审核工作。
第3条职责(1)造价管理部全面负责管理工程预结算,负责编制或审定工程预结算,负责工程量的计算、统计,审核供方工程量。
(2)材料设备部负责编制《甲供主要材料物资预算(领料)表》,并分送总包方和项目内部施工、工程、合同、经营、物资等有关部门,负责编制自行供应的辅材物资需求计划和限额领料卡。
(3)造价管理部、工程管理部、项目经理部负责按月核算实际领用材料、使用机械及其他费用。
(4)分包单位负责编制承包工程的预决算工作,包括工程量的日常统计。
第二章承包工程(合同)预结算第4条造价管理部作为项目预结算编制和审核的统一归口管理部门,设置一名造价工程师和两名预算员。
第5条预决算管理的总体原则是“合同为本、事实为据、合法合理”。
第6条在工作和与外方交往中,我方要做到有礼有节、相互尊重、实事求是、据理力争。
第7条在项目内部,要做到“工程与经济相结合”,工程管理部、造价管理部、设计管理部、项目经理部相互支持、相互协作,使工程与经济目标能同步实现。
第三章工程量统计及审核签证第8条图纸总工程量统计(1)鉴于开工初期工程技术人员尚未全面掌握各专业的预算工程量统计规则,项目图纸总工程量仍由造价管理部预算人员负责统计(包括设计院和设备厂家图纸),再由工程管理部相关技术人员核对。
在总包方审核过程中,要按预算员要求由工程管理部技术人员提供协助。
(2)在同一册图纸中,与总包方或第三方存在施工责任接口的,技术人员负责在开工前及时通知造价管理部预算员,并协同造价管理部预算员计算分解图纸工程量。
(3)图纸总工程量统计时间要求,原则上应于分项工程开工当月完成。
第9条每月完成工程量统计(1)工程管理部负责按各单位工程下属的每册图纸工作为单位,每月统计实际完成工程量和累计完成进度百分比,承包工程量每月统计周期定为上月16日至当月15日。
公司工程结算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管理,确保项目工程款的安全、合理使用,促进公司建设项目投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结算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行业规范;(二)真实性原则:结算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三)公正性原则:结算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四)及时性原则:结算工作及时、高效。
第二章工程结算管理程序第四条工程结算管理程序分为以下阶段:(一)前期准备阶段:1. 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完善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工程结算书等;2. 施工单位填写竣工结算申请表,送监理单位审核。
(二)结算审核阶段:1. 监理单位对竣工结算申请表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确认结算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2. 合同预算部对监理单位审核通过的结算资料进行复核,确保结算金额的合理性。
(三)结算审批阶段:1. 合同预算部将复核后的结算资料提交分管领导审批;2. 分管领导对结算金额进行审核,如有异议,退回合同预算部重新审核。
(四)结算支付阶段:1. 合同预算部根据审批通过的结算金额,办理付款手续;2. 财务管理部门对付款申请进行审核,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第三章工程结算管理职责第五条公司各部门在工程结算管理工作中应承担以下职责:(一)施工单位:1. 负责编制竣工结算书,确保结算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2. 及时提交竣工结算申请表及相关资料。
(二)监理单位:1. 对竣工结算申请表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确保结算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2. 对施工单位提交的结算资料进行跟踪,确保结算工作顺利进行。
(三)合同预算部:1. 对竣工结算资料进行复核,确保结算金额的合理性;2. 协助分管领导审批结算金额。
(四)财务管理部门:1. 对付款申请进行审核,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2. 负责办理付款手续。
第四章监督与检查第六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工程结算管理制度,加强对结算工作的监督与检查。
工程结算管理制度

工程结算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结算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工程款的合理支付,制定本工程结算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类工程项目的结算管理,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通信工程等。
二、工程结算管理的原则1.合法合规原则:结算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财政纪律和政策规定。
2.公正合理原则:结算管理应当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各方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3.严格审核原则:对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单、工程变更等内容进行严格审核,确保结算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4.效率高效原则:优化流程,提高结算工作效率,确保工程款按时足额支付。
三、工程结算管理的组织机构公司设立工程结算部门,负责工程结算管理及相关业务。
工程结算部门主要职责包括:1.编制工程结算管理制度及相关规章制度;2.审核施工单位提供的结算资料,编制结算资料;3.参与工程变更和索赔等工程管理活动;4.汇总汇款通知书,提交财务部门进行款项支付。
四、工程结算管理的程序1.结算编制(1)施工单位应在工程完工后,按照施工合同规定提交结算资料。
结算资料包括施工记录、工程量清单、结算附表、设计变更资料等。
(2)工程结算部门接收到结算资料后,对其进行初步审核,核实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如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修改和完善。
(3)审核完成后,工程结算部门进行结算编制,编制结算资料。
2.结算审核(1)编制结算资料后,工程结算部门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结算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工程造价的合理性、设计变更的合规性等。
(2)审核完成后,工程结算部门主管对结算资料进行审定。
如发现问题,可以要求施工单位进行修改和完善。
3.结算确认(1)经过审核和审定的结算资料,由工程结算部门编制工程结算报告,提交项目负责人进行确认。
(2)项目负责人应当对工程结算报告进行审查,确保结算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如发现问题,可以要求工程结算部门进行修改和完善。
工程施工预结算管理办法
湖南日兴房地产有限公司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草案)1.目的为加强公司工程预结算的规范化管理,结合工程造价形成的特点,通过合理地确定工程造价及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而提高工程预结算工作的效益,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公司所有工程项目。
3.职责3.1 公司综合部负责本管理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指导、监督检查。
3.2 公司从事工程预结算的计价、审批及其他有关责任人员负责贯彻执行本管理办法。
4.方法与过程控制(包括原则、一般规定、工程预算管理、工程结算管理、其他规定)4.1 工程预结算工作应遵循的原则4.1.1 廉洁奉公原则:工程预结算工作中,应始终以公司利益为最高利益,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严禁主动索要或被动接受财物,如出现损公肥私性质的不正当计价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1.2 多级审核原则:工程预结算应建立起预结算人员之间、部门之间等的编制及审核控制体系;工程预结算皆须经过多级审核,各级在审核过程中应认真仔细,有关手续资料的签字、盖章等务必齐全、有效,否则不得办理预结算。
4.1.3 准确高效原则:工程预结算中的各项计算应准确、清晰、合规,具有很高的准确度,体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同时工程预结算工作应保持较高的工作效率,做到及时帐清,以适应工程招标、成本核算、工期等多方面的要求。
4.1.4 可复查性原则:工程预结算工作的全过程应有详细、真实的记录及完善的资料管理制度,量价计算过程、审批记录等文件、资料应具备完全的可复查性。
4.1.5 合理低价原则:工程预结算工作应以客观事实、工程合同等为依据,充分理解、灵活运用当地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并利用市场竞争、甲方品牌资源等因素,处理好质量、工期与成本的关系,追求以合理较低价格确定工程造价。
4.1.6 方案优化原则:造价部在工程预结算工作中,应积极协同设计、工程管理等单位、部门充分应用价值工程理论,进行设计、施工措施、材料设备等方面的方案优化工作。
工程公司结算管理制度
工程公司结算管理制度一、目的和原则制定结算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工程项目的结算流程,确保结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防止财务风险,保障公司利益。
制度遵循公正、透明、高效的原则,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工程项目的结算活动。
二、组织结构公司应设立专门的结算部门,负责结算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结算部门应配备专业的财务人员,对工程项目的成本进行监控和分析,确保结算数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三、结算流程1. 项目启动:项目启动时,应明确项目的预算和成本控制目标,作为后续结算的依据。
2. 进度报告:项目经理需定期提交工程进度报告,报告中应包含完成工作量和相应的成本支出。
3. 变更管理:任何工程变更都应及时记录并评估其对项目成本的影响,必要时更新预算。
4. 结算申请:项目完成后,项目经理应提交完整的结算申请,包括工程量清单、实际成本报告等。
5. 审核验证:结算部门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确保所有数据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6. 结算报告:审核无误后,结算部门出具结算报告,明确项目的最终成本和应付款项。
7. 付款执行:根据结算报告,财务部门执行付款,同时保留必要的支付凭证和文件。
四、风险管理为防范结算风险,公司应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对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对于大额支付,应实行分级审批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
五、信息公开结算管理制度要求高度的信息透明度。
公司应确保所有结算信息能够被适当地记录和存档,并在必要时向相关利益方披露。
六、持续改进公司应定期回顾和评估结算管理制度的有效性,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不断提高结算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七、附则本结算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结算部门负责解释和修改。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地方,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房地产开发组织:工程预结算管理要求
房地产开发组织:工程预结算管理要求
本文档旨在为房地产开发组织提供工程预结算管理的要求。
工程预结算是一个重要的管理环节,它涉及到工程项目的经济预算和费用控制。
以下是工程预结算管理要求的概要:
1. 预结算报告的编制要求
- 预结算报告应包含项目的主要信息,包括工程的规模、位置和计划开发时间等。
- 预结算报告应明确工程项目的费用组成,包括土地购置、建筑材料、人工工资、设备租赁等方面。
- 预结算报告应提供详细的工程量清单和定额,以便进行费用计算和控制。
2. 预结算过程中的质量管理要求
- 预结算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操作,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 预结算过程中应建立有效的质量监控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
可能存在的错误和偏差。
3. 预结算结果的审查和确认要求
- 预结算结果应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和确认,确保金额的准确性,并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调整。
- 预结算结果应与实际工程的进展和实施相匹配,反映真实的
费用情况。
4. 预结算信息的保密要求
- 预结算信息应严格保密,防止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员和组织。
- 需要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如密码保护、访问权限控制等,
确保预结算信息的安全性。
以上是房地产开发组织工程预结算管理要求的概要,它们有助
于组织实施有效的工程预结算控制和管理。
通过遵守这些要求,房
地产开发组织可以更好地控制工程项目的成本,提高预结算的准确
性和可靠性。
项目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
XX有限公司开发(投资)项目工程预结算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XX集团《房地产业管理暂行办法》,为提高专业化管理和强化成本(投资)控制,加强工程预结算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范围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集团房地产开发管理中心及所属各项目部(公司)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工程预结算管理的内容主要是指开发(投资)项目的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标准预算和竣工结算。
第二章工程预结算管理原则、机构及审批权限第四条工程预结算管理原则:(一)实行三级管理,即:项目部(公司)编报和被授权执行;房地产开发管理中心审核;成本(投资)控制中心评审,集团核准。
预结算管理实行会审会签制。
(二)集团对工程预结算造价实行事前审计核准、事后督查考评。
(三)集团房地产开发管理中心负责对工程成本(投资)实行全过程控制。
项目部(公司)负责项目建造及营销成本的实施与控制,并建立目标责任制,实施奖罚。
第五条成本(投资)控制中心负责集团公司范围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成本控制监督与管理。
工作职责是:(一)审核项目“三算”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经济指标;(二)审核项目标准预算、零星工程造价、正式工程总价或单价,审核施工合同中的经济条款;(三)审核竣工结算;(四)审核项目工程和大宗设备材料招标计划书和方案,并组织和督导有关招标工作;(五)参与项目投资阶段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设计阶段的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工程建设阶段的项目总体开发方案,房屋营销阶段的营销策划与执行方案的评审,发表成本控制方面的意见.(六)参与项目开发中临设方案,单项(专项)设计方案的评审会,发表成本控制方面的意见。
(七)依据新修订的《内部项目及大宗机电设备材料招标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组织、参与、指导各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做到规范工作程序、保证工程质量,实现提高投资效益的目标。
(八)参与项目成本控制执行结果评价分析.第六条房地产开发管理中心是成本管控的主体责任者,负责集团房地产业的专业管理与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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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1 适用范围及定义
本指引适用于项目总承包工程结算、项目指定分包工程结算、项目指
定材料设备供应结算、项目独立分包工程结算和工程结算监控和复
核。
1.1 项目总承包工程结算
指项目工程竣工之后甲方与施工单位进行的总承包合同工程竣
工结算(结算编制要求同工程造价编制要求)。
1.2 项目指定分包工程结算和独立分包工程结算
指甲方直接分包的专业分包工程和独立分包工程完工后,按专业
分包工程合同条件进行的工程结算。
1.3 项目指定材料设备供应结算
指甲供的材料设备在实施完成后的结算。
1.4 工程结算监控和复核
指经营部对公司工程结算过程中的监控工作,以及结算完成后的
复核工作。
2 结算流程
2.1 经营部编制结算计划,经集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审核确定,
各部门按此计划执行,结算计划报财务部备案。
2.2 经营部下发结算通知单,施工单位编制结算书,并准备竣工
结算资料。
2.3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部对施工单位上报的竣工资料进
行审核,填写《工程结算工作交接单》,经工程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后,
经营部签收,并接收相关资料。
2.4 经营部对结算所需资料整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4.1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答疑、中标通知书。
2.4.2 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和评标过程中的对清标文件确认和
澄清。
2.4.3 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
2.4.4 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2.4.5 工程档案移交的甲方确认文件。
2.4.6 甲方确认的施工组织方案。
2.4.7 竣工图纸。
2.4.8 施工图纸、图纸会审纪录。
2.4.9 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的资料。
2.4.10 甲供材料领用量确认单。
2.4.11 甲方限价材料设备通知单。
2.4.12 工程质量、安全、现场文明施工和工期奖罚通知单及其
他相关资料。
2.4.13 施工单位的结算书。
2.5 经营部(或其委托的咨询单位)根据上述资料对施工单位的
结算书进行审核,工程部配合,形成初审意见。
2.6 与施工单位谈判形成结算意见书,并修改结算书。
2.7 经营部填写《工程结算审批表》提交相关部门及公司副总经
理、财务总监会审后,交总经理审批。
2.8 如结算值超细项目标成本,报经营部部审核。
2.9 经营部填写《竣工结算造价确认书》,双方签字盖章后结算
完成。
2.10 经营部对结算结果进行整理,填写《单体工程建筑技术经
济指标表》、《室外工程建筑技术经济指标表》、《工程造价统计分析表》
和《工程量清单》,上报集团成本控制部备案。
3 工程结算的要求
3.1 为真正实现成本动态控制,对非总价包干招标的项目在施工
图纸出齐后或阶段性图纸完成后二个月内(或公司批准的时间)编制
并审核施工图预算,确定合同价款;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对内一单一
估算,对外一单一确认,最后结算。
3.2 甲方限价材料的审批权限:详见PPG502《乙方采购限品牌
及限价操作指引》。
3.3 竣工后的工程结算:
在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主要工程造价基本确定,竣工后的工程结
算为结算资料的整理和汇总,并分析工程造价控制的经验。
工程造价=合同价款+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材料调差+扣减甲供材
料+按合同执行的索赔和奖惩。
4 工程结算监控和复核
4.1 工程结算监控
经营部对项目公司的结算工作进行监控,视情况主持施工单位及
审计部、财务部共同参加的结算工作协调会,并可随时对结算资料和
结算结果进行抽检。如结算值超细项目标成本,报总经理批准后,方
可完成结算手续。
4.2 项目竣工结算完成后,经营部部对此进行复核。
4.2.1 如项目总结算值在目标成本范围内,经营部对所有的结算
资料复核后,形成工程结算报告。
4.2.2 如项目总结算值超目标成本范围,工程部分析成本超支的
原因,经营部、审计部、财务部组织审核所有的结算资料。如果超支
原因充分,形成工程结算报告;如果超支原因不充分,形成工程结算
报告,并要求工程部提出整改意见。
5 工程结算的审查要点
5.1 审查结算书编制说明是否完整、详细,其内容应包括:图纸
名称、计费标准、人工补差、材料价格、未含项目等。
5.2 审查编制结算书的各种原始资料是否正确有效,以及其它办
理结算手续的相关资料是否完备。
5.3 结算工程量的审查,要求审查人员逐项审查工程量计算书,
发现差错立即与对方核对认可签字。
1) 结算的工程量以竣工图为准。
2) 竣工图表达不清之处,成本控制部人员应到工地现场实地测
算。
5.4 严格按合同附件(经甲方审批的施工图预算或投标文件)的
单价逐一对照审核结算单价和计算方法。
5.4.1 单价审查
1) 结算单价在合同中有规定的,则按合同规定执行。
2) 结算单价在合同中未规定的,则参照定额和市场合理低价进行
确定。
5.4.2 总价审查
按合同确定的结算方式计算结算总价。由造价人员负责审核结算
书并与施工单位核对,并参照合同进行甲供材、工期奖罚、质量奖罚、
安全奖罚、水电费、扣款项目、配合管理费、总包服务费、保修金等
费用的计算和扣除。
5.4.3 审查工程价款调整(增加或减少)是否严格执行了合同条
件。如合同规定“唯有设计变更才能调整工程价款”,则凡不是设计
变更的调整均不能计价。
5.5 为防止承包单位高估结算,应与承包单位在工程合同中约定
控制办法。经营部可按照制度要求共同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核竣
工结算。在结算中应强调承包方报送的结算造价最终核减额在审核总
价5%以内(含5%)的造价咨询酬金由甲方支付,若结算造价最终
核减额超出5%,则超出部分而引起的造价咨询酬金增加部分由承包
方支付;若承包单位报送的结算金额超出最终审定结算金额10%(含
10%)时,承包单位除支付造价咨询酬金外,公司可进一步扣款(扣
款比例、金额各公司自定),直至取消今后对鼎晟工程的投标资格。
5.6 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的索赔要求(包括工期索赔要求和费用索
赔要求)是否成立,主要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进行反索赔工作:
1) 充分了解合同条款,分析引起索赔的干扰事件(如未按规定提
供设计文件、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下达错误指令、设计错误造
成返工等)是否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索赔范围和索赔条件。
2) 分析合同条款的法律基础,寻找对方是否有在法律上不能立足
的漏洞。
3) 索赔的程序、时限是否符合合同条款和法律规定。
4) 索赔的计算方法和基础数据是否符合规定,有否重复计算。
5) 索赔的书面证据是否是有效文件。
6) 通过合同状态分析,进行索赔责任的界定,剔除对方应当负责
任的索赔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