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11劳动关系
第一章 劳动关系实施管理

第一章劳动关系实施管理开篇案例:员工工资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约定的基本工资第一单元劳动标准一、劳动标准的概念:是指对劳动领域内的重复性事物、概念和行为进行规范,以定性形式或者以定量形式所作的统一规定。
二、劳动标准的范围:广义:劳动力市场运行标准、劳动关系运行标准和劳动条件运行标准;中义:劳动关系运行标准和劳动条件标准;狭义:劳动条件标准。
三、劳动标准的分类(一)按内容划分:工作事件标准、劳动定员定额标准、职业培训标准、职工福利待遇标准、职工休假标准、未成年工保护标准、社会保险标准、劳动安全卫生标准。
(二)按适用范围划分:国家劳动行政部门和国家标准化机构通过法定或行政程序制定、发布的在全国范围内适用的劳动标准;行业级;各级地方政府;企业级(三)按形式划分:法规类、技术类、规范类(四)按强制执行效力划分:强制性、指导性和约束性。
四、劳动标准的形式广义的规范性文件是规范性法律性文件和狭义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狭义的规范性文件是指法律范畴以外的其他具有约束力的非立法性文件。
法律性文件包括:(1)法律: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指定规范性文件;(2)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指定的规范性文件;(3)地方性法规:是指具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4)规章:是指国务院部委和地方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五、劳动标准分为三个层次国家级、地方级劳动标准和行业级劳动标准、企业级六、收集劳动标准的途径:1、法律法规汇编2、劳动标准汇编3、劳动法配套规定汇编4、法律法规单行本5、报纸、杂志和政府公报6、网络七、整理劳动标准的方法1.按劳动领域内的专业划分:就业、工作条件、职业技能开发、劳动关系调整、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和劳动行政管理七类2.按劳动标准表现形式划分:法规类、技术类和规范类3.按劳动标准的作用划分:强制性、指导性和约束性八、汇编劳动标准的形式1、官方劳动标准分类汇编2、内部劳动标准汇编第二单元基本劳动标准一、劳动基准的概念1、广义的劳动基准泛指《劳动法》领域的所有强制性规定,既包括法律对劳动之间关系当事人之间实体权利义务(劳动条件)的强制性规范,也包括法律对劳动关系运行规则的强制性要求,还包括法律对劳动市场管理的强制性规定。
企业劳动关系管理ppt课件

可编辑ppt
14
劳动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1)兼顾各方利益原则 (2)协商解决争议原则 (3) 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4)劳动争议以预防为主的原则
可编辑ppt
15
劳动关系管理的主要内容
劳动合同 管理
劳动纪律 管理
劳动安全 卫生管理
劳动关系管理的 主要内容
劳动岗位 规范管理
劳动定员 定额管理
可编辑ppt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同时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对于 已建立劳动关系而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 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 资。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如果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则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 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则实 行同工同酬。
间接实现劳动过程的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建立后,通过劳务输出或借调等 方式由劳动者为其他单位服务实现劳动过 程的形式。
可编辑ppt
12
企业劳动关系的调整:
(1)劳动法律法规,如《劳动法》、《劳动合同 法》、 《劳动争议仲裁法》等。
(2)劳动合同 (3)集体合同 (4)民主管理(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制度 (5)企业内部劳动规则 (6)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7)劳动监督检查制度
可编辑ppt
2
学习导航
第十章 企业劳动关系管理
第一节 劳动关系管理概述
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
第三节 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第四节 劳动争议的处理
可编辑ppt
3
第一节 劳动关系管理概述
可编辑ppt
4
一、劳动关系概述
劳动关系与劳动争议处理概述PPT(共 45张)

第三,进行调解
仲裁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要先进行调解 工作努力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 协议以“调解书”形式体现,具有法律效 力。
第四,实施裁决
经仲裁庭调解无效或仲裁调解书送达之前 当事人反悔,调解失败,这时仲裁庭应及 时实施。
第五,调解或裁决的执行
仲裁调解书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仲 裁裁决书送达15日内当事人不起诉的即发 生法律效力。生效的上述法律文书等同人 民法院的法律文书,责任人逾期不履行生 效的的法律文书的,另方当事人可申请强 制执行。仲裁文书的执行权由人民法院行 使。人民法院对确有错误的裁决可不予执 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当事人和仲裁机关。 裁决不予执行的,视同未曾仲裁,当事人 可重新申请仲裁。
§7.2 劳动争议及处理
本节内容:
劳动者地位与权利 劳资协商与谈判 劳动争议及处理
一、劳动者地位与权利
1.劳动者的地位 劳动者地位是指在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下,
处于一定的劳动关系之中并受其制约和决 定的,以劳动者权益保障为主要内容的, 劳动者自身利益的实现程度。
劳动者地位组成:
劳动者的经济地位: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关 系要由企业微观层次劳资双方谈判决 定,如英国、加拿大、美国、法国、意大 利、新西兰、澳大利亚、日本等。
三、劳动争议及处理
劳动争议也叫劳动纠纷,在西方叫“劳资 争议”。它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 动的权利、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
广义上的劳动争议包括因执行劳动法或履 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规定而引起的争 议和因制定或变更劳动条件而产生的争议; 狭义的劳动争议仅指因执行劳动法或履行 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规定而引起的争议。
第三,因未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 利、培训和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第十二章劳动关系

第十二章劳动关系【教学目的】西方国家工会所要达到的目标以及集体谈判的基本模式和原则是本章需要了解的一个方面;此外,需要进一步掌握解决劳动争议的基本原则和途径。
【教学要求】通过学习,了解集体谈判的三种基本模式以及应注意的一些原则;掌握解决劳动争议的基本原则和途径。
【学习方法】在学习本章的过程中,应对西方国家工会的发展历史作一个简要的了解(可以参看本章的附录),在掌握解决劳动争议的基本原则和途径的基础上,能正确处理我国各类企业、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所出现的一些基本问题,理论联系实际始终是要提倡的学习方法。
第一节劳动关系的内涵一.劳动关系的含义我国从1995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对劳动关系作了明确的界定。
劳动法中的劳动关系不是泛指一切劳动者在社会劳动时形成的所有的劳动关系,而仅指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关系。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的法律规范,其作用是从法律角度确立和规范劳动关系。
二.劳动关系的法律特征劳动法所规范的劳动关系主要有以下三个法律特征:1.劳动关系是在现实劳动的过程中发生的关系,与劳动者有着直接的联系。
2.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提供生产资料的劳动者所在单位,如企业、事业单位、政府部门等。
3.劳动关系的一方劳动者要成为另一方所在单位的成员,并遵守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
劳动关系的基本内容包括: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劳动纪律与奖惩、劳动保险、职业培训等方面形成的关系。
此外,与劳动关系密不可分的关系还包括劳动行政部门与用人单位、劳动者在劳动就业、劳动争议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关系,工会与用人单位、职工之间因履行工会的职责和职权,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而发生的关系等。
在西方国家,劳动关系又常常被称为“劳资关系”,指为保持劳资之间的良好关系和解决双方分歧所作出的努力。
它包括在这方面的努力中组织的调解、措施和政策。
第十三章 劳动关系与社会保障

工会的职权主要包括:通过职工大会、职工 代表大会等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与用人单 位进行平等协商;代表职工与企业谈判和签 订集体合同;对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进行 监督;对企业遵守劳动法律、法规进行监督; 参与劳动争议的调解和仲裁。 职工代表大会是我国劳动者参与企业民主管 理的一种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 力的机构。
(四)集体谈判 集体谈判集体谈判是指劳动者团体(经常是 工会)为维持和改善雇员的劳动条件、劳动 待遇等与雇主或其团体进行的交涉活动。 集体谈判主要涉及员工的工资、保险福利、 录用标准、解雇条件、工时、劳动条件等与 劳动关系密切相关的问题。
二、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的性质 劳动合同是雇主和雇员之间的协议 (二)劳动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劳动合同的内容是指劳动者与组织之间设定劳 动权利和义务的具体规定。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包括法定条 款和协定条款。
返回
走进劳动管理
学生甲认为:任何组织中都存在行政管理活动 及行为,例如,企业、学校及其它社会组织都有行 政活动,所以公共行政不是政府组织所特有的活动。 学生乙认为:公共行政活动仅仅存在于政府范 围内,在政府组织以外不可能有公共行政的存在, 因为行政是政治的一部分,二者不可能分开。
返回
讲授与训练
劳动就业
(三)劳动合同的订立与变更 1.劳动合同的订立与变更的原则 劳动合同的订立,是指劳动者与组织经过平等 协商,就劳动合同条款达成协议,确立劳动关 系的法律行为。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在履行过程中, 由于法定原因或约定条件发生变化,对已生效 的劳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 一是合法原则。 二是平等自愿原则。 三是协商一致原则。
二、劳动关系主体
(二)工会 工会是劳动者(雇员)组成的旨在维护和改善 其就业条件、工作条件、工资福利待遇以及社 会地位等权益的组织,工会主要通过集体谈判 方式来代表劳动者(雇员)在就业组织和整个 社会中的权益。 1.工会的职能与行动方式 工会是员工的集体组织,其主要目的在于维护 员工的合法权益。工会的职能具体表现为代表 职能,经济职能,社会民主职能和服务职能。 工会的行动方式主要有劳动立法、集体谈判、 直接行为、互保互助、政治行动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全文精编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全文精编版本章规定了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义务和权利等内容。
其中,强调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并规定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应当遵守的义务和权利。
改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章规定了该法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义务和权利等内容。
其中,强调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并规定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应当遵守的义务和权利。
这些规定是保障劳动者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
第二章促进就业本章规定了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和用人单位的招用劳动者的义务。
其中,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不得歧视求职者的性别、年龄、民族等因素,同时也规定了劳动者应当遵守的义务。
改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章规定了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和用人单位的招用劳动者的义务。
其中,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不得歧视求职者的性别、年龄、民族等因素,这有助于营造公平竞争的就业环境。
同时,劳动者也应当遵守相应的义务,如诚实守信、遵守纪律等。
第三章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本章规定了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内容、签订、变更、解除等方面的规定。
其中,强调了劳动合同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同时也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的义务。
改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章规定了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内容、签订、变更、解除等方面的规定。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重要法律文书,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
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如提供工作条件、支付劳动报酬等。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了本法。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接受职业技能培训、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同时,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劳动关系概论
润的5.4%,该公司劳工合同将于8月2日到期。因此智利埃斯康迪达铜矿 公司工会宣布工人开始消极怠工以抗议资方提出的1.5%加薪幅度。
第三节 劳动关系外部环境
影响劳动关系的环境因素有:
经济环境:包括宏观经济环境和微观经济环境 技术环境:包括产品生产的工序和方式等 政策环境:政府政策方针,包括货币政策、财政政策、
劳动关系主体
雇员:在就业组织中,本身不具有基本经营决策权力并从 属于这种权力的工作者。
雇员团体:因为共同利益、兴趣或目标而组成的雇员组 织, 包括工会和类似于工会组织的雇员协会和专门的职业协会。
雇主:一般指由于用于法律赋予的对组织的所有权,而在 就业组织中具有主要经营决策权力的人或团体。
雇主组织:主要形式是雇主协会,以行业或贸易组织为纽 带,一般不直接介入雇员与雇主的劳动关系事务中。
从这一案例我们可以看出,对于同样的行为,企业与劳动 者的观点发生了根本分歧。孰是孰非,就涉及一个价值判断 问题。
通过本章学习,需要达到以下目的: 描述劳动关系主要学派及观点 理解正统多元论的内容 熟悉管理主义学派的主要思想 阐述新保守派的劳动关系理论 了解一元论与多元论 理解劳动关系调整模式
所设想的内部冲 突的程度
不重要——由市 场力量救济
根本没有——由 市场力量弥补
若管理方接受进 步的管理方法, 就不很重要
若管理方接受进 步的实践,则冲
突就很少
一般重要
一般;受到公众 利益为中心的局 限
相当重要;其差 异是不公平的主 要来源
依情况而定:在 “核心”低;在 “周边”高
非常重要;体现 了体系内“劳动” 和“资本”之间 力量不均衡
劳动关系
第一章1、劳动——指人们运用自己的劳动能力,利用劳动资料,作用于劳动对象,创造人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财富的有目的的社会实践活动。
2、具体的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劳动力使用者在实现劳动的过程中所结成的一种经济利益关系。
3、一般来说,劳资关系或雇佣关系是指私有经济中的劳动关系,它反映的是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关系。
劳资关系或雇佣关系的含义或性质经历了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
4、劳动关系的主体:⑴员工⑵员工团体⑶管理方⑷雇主协会⑸政府5、劳动关系的表现形式:⑴合作⑵冲突⑶力量⑷权力第二章1、西方劳动关系分为四个阶段:⑴自由竞争时期⑵从自由竞争向垄断过渡⑶两次世界大战之间的历史时期⑷二战至今的历史时期2、资本主义社会中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⑴劳动关系的建立是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⑵劳动关系的确立是通过契约的形式认定的⑶劳动集体组织在劳动关系中充当了重要的角色⑷劳动关系的是指仍然是对抗性的3、经典作家笔下的公有制经济中的劳动关系有:⑴平等的劳动关系⑵合作的劳动关系⑶不体现任何身份差别的劳动关系⑷主体发生在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4、中国特色的利益协调型劳动关系⑴就利益关系而言是在利益分化的同时仍然以利益一致为取向;⑵就运行机制而言,在市场机制的总体要求下,政府干预、人际关系和社会传统仍然会有相当的作用;⑶就文化特色而言,在开始注重个人和群体价值实现的情况下,仍然以追求社会和谐一致为主要的文化价值标准。
5、股份制劳动关系的特点:⑴劳动关系双方的利益主体身份比较清晰。
⑵劳动关系的运行及关系处理主要是通过市场机制。
第三章1、当代劳动关系理论⑴新古典学派的劳动关系理论:理论:认为市场是决定就业状况的至关重要的因素,工会或工会活动并不是劳动力市场所需要的,甚至认为工会或工会活动对市场机制的运行和发展具有副作用或反面影响。
特点:①忽视或贬低工会的作用②开始关注劳动关系系统内部各要素的作用和特征⑵新制度学派的劳动关系理论⑶人事管理学派的劳动关系理论⑷组织行为学派的劳动关系理论2、影响劳动关系运作的因素:⑴环境因素:①经济因素②技术因素③政治和法律因素④思想意识因素⑵工作场所因素:①工作场所的技术②预算和市场力量③工作场所的管理④所有制和企业的思想⑶个人因素第四章1、基本需要——也称必不可少的需要。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第一章考点手册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第一章劳动关系导论考点1 劳动关系的定义(★三级普通考点,一般为单选、多选)一、劳动关系的词源1.词源劳资关系:是资本与劳动之间的关系,含有对立意味,包含了一致性与冲突性。
劳工关系:强调以劳动者为中心展开,着重于劳动者。
劳使关系:源自日本。
强调劳动者与劳动力使用者之间的关系。
中性、温和。
产业关系:又称工业关系。
广义的产业关系主体包括劳资双方、而且包括政府。
2.定义:1704劳动关系指管理方与劳动者个人及团体之间产生的、由双方利益引起的表现为合作、冲突、力量和权力关系的总和,它会受到一定社会的经济、技术、政策、法律和社会文化背景的影响。
3.【1704简】劳动关系的本质是双方合作、冲突、力量和权力的相互交织。
劳动关系双方选择合作还是冲突,取决于双方的力量对比。
考点2 劳动关系的主体(★★二级考点,一般为单选、多选)1.狭义:雇员、雇主;广义:雇员、雇主、政府2.雇员的含义:(1)雇员是被雇用的人员;(2)雇员是在雇主管理下从事劳动的人员;(3)雇员是以工资为劳动收入的人员;(4)有些国家劳动法规定某种或某几种人员不属于雇员,如公务员、军事人员、农业人员、家庭佣人、企业的高层管理者。
3.雇员的范围包括蓝领工人、医务人员、办公室人员、教师、警察、社会工作者,以及其他在西方被认为是中产阶级的从业者和低层管理者。
从产业部门来看,雇员的范围包括第二和第三产业。
4.雇员的范畴不包括:自由职业者、自雇佣者和第一产业中的农业劳动力。
5.雇员团体。
在我国和世界上许多国家,工会是雇员团体的最主要形式。
6.雇主。
雇主可以包括雇佣劳工的业主、经营负责人或代表业主处理有关劳动事务的人。
7.雇主组织。
雇主组织的主要形式是雇主协会。
8.政府。
政府在劳动关系中的角色有以下四种:(一)劳动关系立法的制定者,通过立法介入和影响劳动关系,为劳动关系的调整提供法律保障和依据,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劳动三权”,即结社权、集体交涉权和争议权;(二)公共利益的维护者;(三)公共部门的雇主;(四)有效服务的提供者。
第六章 劳动关系管理知识点第一节 劳动关系的调整方式
单:77-85(9分)多:120-125(6分)第六章劳动关系管理(1)第一节劳动关系的调整方式【学习目标】通过学习掌握劳动关系的二重含义、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和劳动关系的调整方式,了解我国劳动关系的转变。
【知识要求】1.劳动关系的含义在劳动力市场中,企业与劳动者均为享有经济主权的市场主体。
在现代社会,劳动的社会形式的趋同性使得劳动关系成为经济社会最普遍、最基本的社会关系。
所谓劳动关系通常是指用人单位(雇主)与劳动者(雇员)之间在运用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关系。
劳动关系因生产要素属于不同的所有者而产生,它是产权关系的另一种表现形式,而与劳动分工并无直接的联系。
(单08.05)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特定的,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劳动力使用者之间因就业或雇用而产生的关系。
忽略个体间的具体差异,劳动关系只能是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关系,而不可能是劳动者因集体劳动而产生的相互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
(单07.05,单12.11,单07.11)在劳动关系领域,提供劳动给付的劳动者亦可表述为雇员,劳动力的使用者,用人单位亦可表述为雇主。
雇员是与雇主相对的一个概念,通常可以理解为基于劳动合同,为获取工资而有义务处于从属地位,为他人即雇主提供劳动的人;公务人员,如各级政府官员不是雇员,因为此类人员是通过公法行为而建立起来的公法上的聘用关系,有独立的公法规则进行调整。
(单07.05,单10.11)雇主与雇员的关系表现为管理方群体与雇员群体之间的关系。
处于管理方最高层的是生产经营决策层,具有最高的管理权力与权威。
企业高层管理者一般并不是企业财产的最终所有者。
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由于所处地位的不同和利益目标的差异,他们对待劳动关系的态度也就有所不同。
在各类生产组织中的中层管理者更为关心雇员的生产率问题,其职责和利益与生产的效率直接相关;人力资源部门的管理行为直接决定着组织内部人力资源的配置,雇员的潜力发挥与情绪状况反映着他们管理的效率,进而决定着他们的地位与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