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责任归责原则的发展演化是什么
谈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

谈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一、引言产品责任是指生产者或销售者对其所生产或销售的产品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在市场经济中,产品责任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法律制度之一。
本文将探讨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并分析其在实际应用中的相关问题。
二、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1.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无论生产者或销售者是否存在过错,只要产品存在缺陷,就应承担责任。
这一原则强调的是产品质量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无过错责任原则在大多数国家的法律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2.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只有当生产者或销售者存在过错时,才需要承担责任。
过错责任原则注重的是生产者或销售者的过失行为,要求消费者证明其损害是由于生产者或销售者的过错所致。
过错责任原则在某些国家的法律中仍然存在,但在产品责任领域的适用范围有所限制。
3.严格责任原则严格责任原则是指无论生产者或销售者是否存在过错,只要产品存在缺陷,就应承担责任。
与无过错责任原则相似,但严格责任原则对产品缺陷的定义更为宽泛,包括设计缺陷、制造缺陷和警示缺陷等。
严格责任原则在一些国家的法律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三、责任承担的主体1.生产者生产者是指制造、加工、组装或包装产品的单位或个人。
根据不同的法律规定,生产者可以是原材料供应商、零部件制造商、组装商或产品品牌所有者等。
生产者应对其所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销售者销售者是指销售产品的单位或个人。
销售者在产品流通环节中起到了重要的角色,其应当对所销售的产品进行质量检查,并提供必要的产品警示和说明。
销售者在产品质量问题上存在过错时,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消费者消费者是指购买和使用产品的个人或单位。
消费者享有合法权益,包括产品质量安全和信息透明等。
当消费者受到产品缺陷造成的损害时,可以依法向生产者或销售者主张权益,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责任承担的范围1.产品缺陷产品缺陷是指产品在设计、制造、组装或警示方面存在的问题,使产品无法达到正常使用的预期目的,或者存在危害用户安全的风险。
谈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

谈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产品责任是指制造商、销售商或者提供者因其产品存在缺陷而对消费者或者第三方承担的法律责任。
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是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法律制度。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
一、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1.1 制造商责任制造商是产品责任的主要承担者,主要责任包括产品质量、安全性等方面。
制造商应对产品的设计、生产、销售等环节进行全面监管,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和法规。
1.2 销售商责任销售商作为产品的中间环节,也应对产品质量承担一定责任。
销售商应确保产品的来源合法、质量合格,对产品的销售过程进行监管,保障消费者权益。
1.3 提供者责任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产品的提供者也需要承担责任。
比如,产品的进口商、代理商等,虽然并非产品的制造商或销售商,但在产品责任的范围内也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二、产品责任的责任承担2.1 制造商责任承担制造商在产品质量、安全性等方面存在问题时,应主动承担相应责任。
制造商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对产品缺陷进行修复或召回,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2 销售商责任承担销售商在产品销售过程中存在问题时,也应主动承担责任。
销售商应积极配合制造商对产品进行召回或修复,确保消费者的权益不受损害。
2.3 提供者责任承担产品的提供者在产品责任范围内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提供者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对产品缺陷进行修复或召回,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产品责任的监管机制3.1 法律法规法律法规是产品责任的重要监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了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方式,保障了消费者权益。
3.2 监管部门监管部门对产品质量、安全性等方面进行监管,对存在问题的产品进行调查、处罚和追责,确保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行。
3.3 消费者组织消费者组织在产品责任监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维权活动、投诉举报等方式,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市场的规范发展。
四、产品责任的风险防范4.1 质量管理制造商应加强产品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性,减少产品存在缺陷的可能性。
从比较法视角考察我国产品责任归责原则

人 民共 和 国产 品质 量 法》( 以下 简 称 《 品质 量 产 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 )《 、 中华人民共和 国消费者权益保 护法》 等法律规范之 中, 责任主 在
作者简 介: 滕桂艳 (9 3 )女 , 17 一 , 黑龙江商业职业学 院副教授 , 硕士 。
一
2 — 9
通则》 (以下简称《 民法通则》 )第 12条的学理解 2
释不断争 论 的过程 中激发 出来 的思想 火 花 , 要 有 主 三种 观点 : 过错 责 任 、 为有 过 错 的侵 权 责 任 、 视 严格
关键词 : 产品责任 ; 归责原 则; 严格责任 ; 市场份 额
中图 分 类 号 : 9 3 8 D 2 . 文献标志码 : A 文 章 编 号 :6 2— 64 2 1 ) 1 0 2 0 17 2 0 (0 2 0 — 0 9— 3
产 品责任 法 中 的产 品 责任 归 责原 则 , 定 了产 决 品责 任 的构成 要件 、 举证 责 任 的负担 、 损害赔 偿 的原 则 和方 法 以及抗 辩 事 由的 确定 和采 纳 , 确 定 产 品 是 责任 的标 准和 依 据 , 产 品责 任 的灵 魂 和 核 心 。然 是 而 , 国的产 品责 任立 法 起 步较 晚 , 我 主要 见 于 《 中华
( 生产者 的严格 责任 一)
展历程 。我 国《 产品质量法》 按责任主体 不同 , 对生产者适 用严格 责任 ,对销 售者适 用过错 责任 和严格 责任相 结合 的综合 归 责原则 。完善我 国产品 责任 归责 原则, 应该在立 法中明确规 定对生产 者和销 售者统一 适用严格 责任 原则 、 以市场份额补 充产
论产品责任归责原则二元化

摘要:产品责任中,基于危险分配以及平等保护市场经济中各方主体利益的需要,应对产品责任中的责任主体———生产者与销售者所适用的归责原则有所区分,令能够控制产品缺陷风险,且能够通过保险机制和产品价值机制分散风险的生产者承担无过错责任,而令善意的销售者承担过错责任,如此才能在保护被侵权者利益的同时,也能维护销售者利益,从而促进商品流通,乃至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
关键词:产品责任;归责原则;无过错责任;过错责任因产品缺陷遭受损害的被害人,其所能够主张损害赔偿的法律基础有二:一为契约责任;二为侵权责任。
契约责任必须以当事人之间存在契约关系为前提,在此被害人只能向销售者进行索赔,并且存在很多的免责条款以及赔偿范围的限制。
因此,因产品缺陷遭受损害的被害人,诉请生产者与销售者承担侵权责任是被害人请求赔偿的主要方式。
本文仅从侵权的角度讨论生产者与销售者对第三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时,适用何种归责原则问题。
一、生产者责任归责原则在侵权责任中,由于产品生产的隐秘性、高度技术性以及科学技术的限制难以发现缺陷,使受害人难以证明生产者或者销售者的过错。
因此产品责任归责原则的选择,起着弥补受害者所受损失以及分配产品潜在缺陷的风险的作用。
(一)生产者承担无过错责任产品责任中生产者责任归责原则经历了由过错责任向无过错责任发展的历程。
新颁布的《侵权责任法》第41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该条的规定,生产者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
产品责任是现代大工业社会普遍存在的危险责任之一,适用无过错归责是基于危险分配理论。
危险分配理论认为:使被告负担无过错责任的最终理论支撑在于分配正义。
“被告负责之理由,在于合理分配现代文明社会或多或少无法避免的损害,基于社会正义之要求,由较能负担损失的一方负责,别无其他惩罚、责难的意思。
”工业是现代社会发展必不可少的经济活动,即使该种活动具有高度的危险性,但其本身并无违法性可言,因而责任论应当从可非难性的旧模式中走出来,构建不幸损害的新格局。
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研究

适用范围:适用于产品存在缺陷或瑕疵,且该缺陷或瑕疵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优点:有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促使生产者提高产品质量
缺点:可能导致生产者承担过重的责任,影响其创新动力
合同责任原则
合同责任原则的定义:指在产品销售合同中明确规定了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即卖方对产品质量负责,买方对产品使用负责。
鼓励生产者积极参与社会责任活动,提高社会责任感
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
加强缺陷产品监管力度
完善赔偿机制和追责机制
06
产品责任归责原则的未来发展趋势
全球化视野下的产品责任归责原则发展
国际合作:加强国际间的合作,共同制定和执行产品责任归责原则
技术进步:随着科技的发展,产品责任归责原则也需要与时俱进,适应新的技术要求
各国立法现状:不同国家对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有不同的规定
国际立法现状:国际上对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也有一定的规定和共识
பைடு நூலகம்
国内立法现状:我国对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也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立法趋势: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也在不断变化和完善
03
产品责任归责原则的分类
严格责任原则
定义:指生产者或销售者对其产品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无论其是否有过错
国际合作:产品责任归责原则有助于推动国际合作,共同应对全球性问题,如气候变化、资源短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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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回原因:产品存在安全隐患或质量问题
召回责任:厂家承担召回费用,并对召回产品进行维修或更换
召回效果:提高产品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赔偿责任落实领域
05
产品责任归责原则的完善建议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谈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

谈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引言概述:产品责任是指生产者在产品制造、销售和使用过程中应承担的法律和道德责任。
在市场经济中,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是保护消费者权益和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
一、产品设计阶段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1.1 安全性原则:产品设计者应考虑产品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安全性,避免设计缺陷导致的安全事故。
1.2 风险评估原则:设计者应对产品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措施降低风险。
1.3 质量控制原则:设计者应确保产品在设计阶段符合质量标准,并建立质量控制体系确保产品质量。
二、生产过程中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2.1 材料选择原则:生产者应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原材料,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性。
2.2 生产工艺原则:生产者应采用符合标准的生产工艺,确保产品符合设计要求。
2.3 质量检测原则:生产者应建立质量检测体系,对生产过程中的产品进行检测,确保产品质量。
三、销售环节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3.1 信息披露原则:销售者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产品信息,确保消费者能够了解产品的性能、用途和风险。
3.2 售后服务原则:销售者应提供售后服务,对产品出现问题时给予及时的维修、更换或退款等处理。
3.3 经销商责任:经销商应对销售的产品质量负责,确保销售的产品符合质量标准。
四、使用阶段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4.1 正确使用原则:消费者应按照产品说明书正确使用产品,避免因错误使用导致的安全事故。
4.2 维护保养原则:消费者应按照产品说明书进行维护保养,延长产品使用寿命。
4.3 警示标识原则:生产者应在产品上标明警示标识,提醒消费者注意产品的特殊使用要求和风险。
五、追溯机制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5.1 产品追溯原则:生产者应建立产品追溯体系,确保能够追溯产品的生产过程和销售渠道。
5.2 信息记录原则:生产者应记录产品的生产信息和销售信息,为追溯提供依据。
责任保险
第一章责任风险1、什么是责任风险?分析其内涵责任风险是一方向另一方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负有法律责任的可能性,包括:①一方向另一方索赔的法律基础;②责任损失可能产生的财务后果2、法律责任的主要种类,责任保险承保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为什么?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责任保险承保的是民事责任,原因是:民事责任兼有财产性和补偿性双重性质,具体来说,它是以补偿性质为主的一种法律责任,而这种补偿责任主要表现为财产责任,不触及责任主体的生命和人身自由;同时,民事责任的补偿功能是首要的,惩戒与教育次之,预防功能再次之;在损害赔偿原则上奉行的是“无损害,无赔偿,赔偿不得多于损害”,不具有惩罚性3、民事责任的主要种类有哪些?(民事责任是由民法规定的法律责任,是民事主体违反合同义务或法定民事义务侵害他人民权益而应承担的法律成果)包括:侵权责任、违约责任㈠侵权责任:不法侵害他人法定民事权益依法承担的民事责任㈡合同(违约)责任: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债务(即当事人的义务)时依法产生的法律责任两者都是民事责任的一种承担方式;具有明确的补偿性;以过错责任原则为归责原则4、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及其损害赔偿的计算归责原则:损失赔偿计算第二章责任保险概述1、《保险法》对责任保险规定的内容其中,我们主要分析《保险法》第六十五条《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被保险人未向该第三者赔偿的,保险人不得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第一、二款可知责任保险中,被保险人和第三者享有索赔权,特别的是赋予了第三者直接请求权,切实保护了第三者的利益;形成受害的第三者—保险人的索赔简化新格局⏹第三款可知责任保险的直接赔偿对象是签订合同的被保险人,若被保险人无损害则保险人不需赔偿⏹第四款可知责任保险的保险标的是:被保险人对第三人的损害赔偿责任2、与其他保险相比较,责任保险的特征特征:①责任保险产生和发展的基础是健全的法律制度(涉及的法律条例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人身损害赔偿解释》)②责任风险在社会科学以及法律的基础上进行评估③责任保险的理赔的程序特殊④责任保险赔偿经常用尽保险单的限额⑤责任保险的保险期限有两种:期内发生式和期内索赔式期内发生式:指第三人向被保险人请求索赔的事实首次发生在责任保险单的有效期间,则保险人应对被保险人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期内索赔式:指保险人承诺对被保险人因约定事件的发生而产生的任务损失予以补偿;不考虑责任事故发生的时间,只要第一次提出索赔的时间在保单有效期内,就有赔偿以责任保险与财产损失保险的区别为例:3、责任保险产生与发展的主要条件1) 风险条件:法律发展、归责原则的发展、赔偿方式的发展 2)经济条件:财富的积累3) 技术条件:保险人员的素质、保险公司的管理 4) 传统业务受限,需要开发新产品第三章 责任保险的承保和理赔1、责任保险的保险期限是如何规定的?为防范经营风险,责任保险期限在现实中有什么修正?2、责任保险的索赔时效有什么特殊的地方?责任保险涉及两个索赔时效,双重索赔时效1)受害的第三者向保险人提出索赔《民法通则》请求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两年;索赔时效有时几乎在责任事件发生后20年仍然有效2)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索赔《保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PS:在责任保险中,保险金额称为赔偿限额(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最高金额)第四章公众责任保险1、公众责任保险的特征是什么?1)所有责任保险中险种较多(包括场所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供电责任险、旅行社责任险、承包人责任险)2)受害人没有明显的特征,没有针对性3)投保人群大4)有社会管理功能2、公众责任保险承保的封信主要包括哪两个方面?①传统风险(eg:场所责任险,相对固定的地点)②经营风险(eg:民事损害赔偿责任)3、公众责任保险典型案例赔偿的原理1)判断案例是否要赔偿分两个层次①被保险人是否依法要对第三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②判断相应产品的责任范围是否与案例发生应负责任一致2)具体赔偿计算(一律写赔偿限额)分四个:总赔偿限额、免赔额、累计赔偿限额、诉讼费用赔偿限额第五章雇主责任保险1、雇主责任风险的来源(法律依据、赔偿标准、承担主体)P104~1062、雇主责任保险与工伤保险、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主要区别及联系3、雇主责任保险的承保的主要责任1)被保险人雇佣的员工在保险期限内,开展业务工作遭受意外事故而导致伤残或死亡,被保险人根据雇佣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必须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工伤保险条例》)2)因患有与工作或所从事职业有关的、为政府有关部门明文规定的法定职业病而致受雇员工的职业病致死、致残责任3)被保险人应承担的雇员的医疗费用(以雇员遭受工伤或职业病为前提)4)应支付的法律费用,包括抗辩费用、律师费用、取证费用、诉讼费用第六章产品责任保险1、什么是产品责任?我国相关法律对产品责任的主要规定产品责任是指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因生产产品、销售缺陷产品,导致消费者、使用者或者其他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相关法律规定:《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四十二条规定“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简单来说,定义产品缺陷的标准为①不符合生产销售标准②危害人身财产安全,这促使生产者、销售者为此应负赔偿责任《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看出:生产者,严格责任,无过错原则];第四十二条规定“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谈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
谈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引言概述:产品责任是指生产者、销售者或者提供者应对其所提供的产品负有的法律责任。
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涉及到消费者权益保护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详细阐述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
一、生产者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1.1 产品质量责任生产者应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确保产品符合相关的质量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
如果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生产者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召回产品、修理或者替换产品,以及赔偿消费者的损失。
1.2 安全责任生产者应对其产品的安全性负责,确保产品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不会对消费者的人身安全造成危害。
如果产品存在安全隐患,生产者应及时采取措施,包括警示消费者、召回产品,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3 信息披露责任生产者应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产品信息,包括产品的性能、功能、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
如果生产者故意隐瞒或者虚假宣传产品信息,导致消费者受到损失,生产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销售者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2.1 产品合格责任销售者应对其销售的产品合格性负责,确保产品符合相关的质量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
如果销售者销售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销售者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退货、退款或者替换产品,并赔偿消费者的损失。
2.2 警示责任销售者应向消费者提供产品的警示信息,包括产品的安全注意事项、使用限制等。
如果销售者未能提供充分的警示信息,导致消费者受到损失,销售者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3 售后服务责任销售者应提供合理的售后服务,包括产品的维修、保养、更换等。
如果销售者未能提供合理的售后服务,导致消费者受到损失,销售者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提供者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3.1 产品信息责任提供者应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产品信息,包括产品的来源、性能、质量等。
如果提供者故意提供虚假信息,导致消费者受到损失,提供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谈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
谈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标题:谈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引言概述:产品责任是指生产者或销售者对其所生产或销售的产品承担的法律责任。
在市场经济中,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是非常重要的,关系到企业的声誉和消费者的权益。
本文将从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1.1. 制造商责任:制造商对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负有最大责任。
他们应该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因产品质量问题给消费者带来损失。
1.2. 销售商责任:销售商对产品的销售环节负有一定的责任。
他们应该确保产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 消费者责任:消费者在使用产品时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他们应该按照产品说明书正确使用产品,避免因不当使用导致的问题。
二、产品责任的责任承担2.1. 制造商责任承担:制造商在产品质量问题出现时,应主动承担责任。
他们应该及时召回产品、赔偿消费者损失,并对产品进行改进,避免再次发生类似问题。
2.2. 销售商责任承担:销售商在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或未经授权销售产品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他们应该对销售的产品进行严格审核,确保产品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2.3. 消费者责任承担:消费者在使用产品时如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
消费者也应该保护好自己的权益,不轻易相信不明来源的产品。
三、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的重要性3.1. 保护消费者权益: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能够有效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消费者购买到安全、合格的产品。
3.2. 促进企业诚信经营: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能够促使企业加强产品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树立企业良好形象。
3.3. 促进市场秩序: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有利于维护市场秩序,净化市场环境,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四、加强产品责任的监督和管理4.1. 完善法律法规:政府应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和管理。
产品责任归责原则研究
产品责任归责原则研究高圣平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关键词: 产品责任;归责原则;无过错责任;严格责任内容提要: 归责原则的确立对于产品责任的构成、举证责任的分配、免责(抗辩)事由的界定均深具意义。
依历史解释和体系解释,我国《侵权责任法》上系采纳无过错责任原则,生产者、销售者所生产经营的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均应承担侵权责任,但在生产者或销售者在承担了侵权责任之后,销售者分担责任应以过错为前提。
一、问题的提出在《侵权责任法》之下,产品责任是指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所依法应当承担的侵权责任。
[1]产品责任归责原则的确定是产品责任法律体系构建的核心问题,不仅涉及产品责任的构成、举证责任的分配以及免责(抗辩)事由的界定, [2]而且直接影响到受害人权益的保护以及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所谓归责,是指在行为人因其行为和物件致人损害的事实发生以后,应依何种根据使之免责。
[3] “在法律规范原理上,使遭受损害的权益,与促使损害发生之原因者结合,将损害因而转嫁由原因者承担之法律价值判断因素,即为‘归责’意义之核心。
” [4]各国(地区)产品责任大抵经历了从合同责任到侵权责任,从过错责任到无过错(严格)责任的演变, [5]体现了充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实现对缺陷产品的市场抑制目标、简化确定责任所需的证明过程、降低包括运行事故修复系统的成本在内的交易成本的公共政策目标。
[6]产品责任归责原则的演变隐藏着深刻的经济和社会原因。
在19世纪,自由资本主义经济筑起了“合同相对性”的堡垒,这意味着产品责任选择了违约责任;20世纪初,随着国家干预经济和社会公平的重视,侵权法意义上的过错责任得以勃兴;20世纪60年代后,保护消费者以实现社会公平成为主导性国家政策,无过错责任开始盛行。
我国《侵权责任法》基本沿袭了《民法通则》、《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但由于《民法通则》、《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彼此之间相互冲突,学界见解颇不统一,在一定程度上给《侵权责任法》的解释适用造成了一定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