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民族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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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

大学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

大学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教师工作量应包括:教学工作量(含教学法研究工作量)、科学研究工作量和实验室建设工作量等。

为全面、客观地评价教师履行岗位职责情况,激励和促进教师不断提高科研水平和能力,为教师的岗位续聘、职务晋升、津贴发放等提供依据,结合学校绩效工资改革和科研工作实际,对科研工作量进行量化考核,特制定本办法。

一、科研工作的量化内容本办法所指的科研工作量包括科研立项(纵向、横向)、发表学术论文、出版学术著作(译著、编著)、出席学术会议、科研成果经济(社会)效益、科研奖励、鉴定成果、专利等工作折合的工作量。

二、科研工作的量化指标把科研工作按不同阶段以及在不同阶段取得的成绩及结果进行量化,折合成量化数据。

具体量化标准如下:1表 2 科技论文折合科研工作量(V 2)备注 :①自然科学 A 级、哲学社会科学权威、哲学社会科学 A 级是以学校学术委员会认定为 准②自然科学在 北大中文核心期刊 ( 2004 版)收录的论文与 CSCD 核心版重复的按照 扩展版重复的按照 D 类对待,其他按照 D 类对待。

③人文社科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 的论文与 CSSCI 核心版重复的按照 C 类对待, 与CSSCI 扩展版重复的按照 按照 D 类对待。

345 C 类对待,与 CSCD 2004 版) 收录 D 类对待, 其他6789表10 艺术作品折合科研工作量( V10)1112三、计算方法采取按项目计算的办法,计算课题组(或论文、著作的责任者等)在每个项目或每项工作中的科研工作的总量,然后课题组按每成员的贡献分配所得科研工作量。

1.科研工作量的计算公式:ni 1,2,3 nQ V ii2.成员的科研工作量计算公式:Q i kQ注:V i:表示表1-12 中的12 项科研工作量Q :表示每个项目或每项工作中的科研工作的总量Q1 Q m :表示课题组中排在第1-m 位成员所得工作量K :工作量分配系数m:表示课题组成员总数n :12表13 课题组内的工作量分配系数表四、专业技术人员年科研工作量最低指标在计算科研工作量时,按技术职务制定相应的最低指标,但上不封顶。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教职工分类考核办法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教职工分类考核办法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教职工分类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完善教职工考核评价体系,充分调动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强化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的意识,结合学院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实事求是原则;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日常考核与绩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以岗位职责所规定的工作目标任务为主要依据,高效、实用、实绩至上的原则。

第三条考核对象为学院在册教职工,学院领导由所属上级部门进行考核。

第四条考核类型分为绩效考核与年终考核两种,绩效考核每半年考核一次。

年终考核是对全年工作的总结,成绩由绩效考核结果综合确定。

第二章考核组织第五条学院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全院考核工作,成员由院领导、教职工代表及纪检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各单位(部门)成立考核小组对本单位(部门)教职工进行考核,单位(部门)负责人任组长(教学单位由行政负责人任组长)。

考核小组由3—5人组成,教职工代表占1/3以上。

考核小组成员名单报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第六条学院中层干部的考核由学院考核领导小组牵头、各相关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其他教职工的考核工作由本单位(部门)考核小组负责。

第七条学院考核领导小组职责:1。

组织、指导、监督考核工作,执行考核程序;2。

研究处理考核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监督考核过程的真实性和透明度;3.审议考核结果。

第八条单位(部门)考核小组职责:1。

制定量化考核细则表,报人事处审核备案;2。

负责组织本部门教职工(含外出攻读学位、进修访学、挂职人员)的考核;3。

结合本单位(部门)实际情况,规范考核流程,做到客观公正,初步确定人员考核等次;4。

填写考核各类表格,完成考核总结.第三章考核等次第九条考核等次分为四类,分别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其中,优秀等次只在年终考核评定。

学院于年终进行年度内优秀等次的评定,各单位(部门)评优时,要结合教职工全年的工作表现进行总体评价.受过处分、出现过工作失职等情况的,不予评优。

民族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问题的实证分析——以柳州一郊两县为例

民族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问题的实证分析——以柳州一郊两县为例

O6 从 10 . 元 , 低 工 资 为 10 83 9 最 2 0元 , 高 工 资 为 2 0 最 7 0元 , 距 满 意 率 为 5 . 。而 且 , 满 意 度 和 目前 工 资 收 入 的 交 义 全 教 为 10 5 0元 , 准 差 为 70 3 2 标 5 . 9 。绩 效 工 资 实 施 之 后 , 师 列连 分 析 来 看 , 师 对 绩 效 工 资 实 施 效 果 的 满 意 度 与 目前 教 P一0 2 9 。也 就 是 说 , .0 ) 的 月 工 资 水 平 提 高 的 幅 度 为 平 均 每 人 每 月 增 加 了 1 2 7 工 资 收入 之 间并 不 存 在 着 相 关 性 ( 9. 元 , 距 离 当地 公 务 员 的平 均 月 均 工 资 超 过 30 但 0 0元 的 水 平 工 资 收入 的多 少 对 绩 效 工 资 满 意 度 的 高 低 并 没 有 产 生 影
状 分 析
根 据 以 上 调 查 问卷 所 反 映 的实 际 情 况 , 如 下 分 析 : 作
族 地 区农 村 义 务 教 育 学 校 绩 效 工 资 实 施 情 况 的 了解 , 讨 探
基 金 项 目 : 州 师 范 高 等 专 科 学 校 科 研 项 目 《 族 地 区 农 村 义 务 教 育 学 校 绩 效 工 资 问 题 研 究 》 编 号 柳 民 (
的提 高 。
认 为 目前 的工 资 待 遇 不 太 好 , 4 1 的教 师认 为非 常不 好 , 2 .
48 只 03 进 一 步 分 析 得 出 : 0 8年 教 师 月 平 均 工 资 为 1 1 . 4 . 的 教 师 认 为 一 般 , 有 1 . 的 教 师 认 为 比 较 好 。 20 756

事业单位工资

事业单位工资

目录第一部分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 (1)一、岗位绩效工资制度 (1)(一)文件依据 (1)(二)实施范围及时间 (1)二、工资构成 (2)(一)岗位工资 (2)(二)薪级工资 (4)(三)绩效工资 (4)(四)津贴补贴 (4)三、工资套改 (5)(一)主要文件依据 (5)(二)重要指标解释 (5)三、岗位绩效工资实施 (12)(一)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资的实施 (12)(二)管理人员岗位工资的实施 (12)(三)工人岗位工资的实施 (12)(四)薪级工资的实施 (12)(五)高定工资 (14)四、其他有关政策 (15)(一)比照职务 (15)(二)关于管理人员的界定 (19)第二部分工资变动 (21)一、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工资 (21)二、岗位变动调整工资 (22)三、学历变动调整工资 (22)四、各类人员工资确定 (23)(一)新参加工作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工资待遇 (23)(二)新参加工作的工人 (23)(三)其他新聘用人员。

(26)(四)调入人员 (26)(五)军队转业干部 (26)第三部分其他政策 (28)一、奖励工资 (28)二、二级局正副职工资确定 (29)1.厅(局)管理的单位内设的副厅级单位,由编制部门界定。

(30)2.副处级和副科级机构不能比照上述政策执行。

(30)三、受行政刑事处罚人员工资确定问题 (30)(一)新兵发[2006]90号文件规定 (30)(二)兵人发[2008]90号文件规定 (31)(三)兵人社发〔2013〕95号 (32)(四)兵人社发〔2013〕96号 (35)五、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39)(一)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历次调整的文件依据 (39)(二)相关规定 (40)六、保留地区补贴和保留额 (42)第四部分绩效工资 (44)一、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文件依据 (44)二、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文件依据 (44)三、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主要文件依据 (45)1.绩效工资水平的核定和调整 (45)2.绩效工资总量的核定和调控 (46)3.绩效工资分配 (46)4.其他说明: (47)第五部分2006年工改后工资调标 (50)一、2014年 (50)二、2016年 (50)第六部分离退休人员待遇 (50)一、 (50)(一)离退休费(退职生活费)计发办法 (50)(二)退休审批权限 (53)(三)2006年7月1日增加离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办法 (54)(四)其他相关政策 (55)二、 (56)三、离退休(退职)人员执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办法 (57)四、离退休(职)人员补贴确定 (58)五、2014年10月1日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 (59)(一)增加离退休费办法 (59)(二)其他政策问题 (60)第一部分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一、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一)文件依据《关于印发兵团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等四个实施意见的通知》——新兵发〔2006〕90号《关于兵团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兵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兵团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计发离退休费等问题的实施意见》《关于完善兵团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二)实施范围及时间1.下列单位中2006年7月1日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1)教育(含团场中小学)、卫生、科学研究事业单位。

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加快实现建成特色鲜明、国内一流、国

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加快实现建成特色鲜明、国内一流、国

中南民族大学海外优秀人才引进与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快实现建成特色鲜明、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水平民族大学的办学目标,学校坚持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大力度吸引海外优秀人才来校工作,推进教师队伍的国际化进程。

现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由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人事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管理、服务等工作,其他各有关单位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理高效的工作机制。

第三条 海外优秀人才引进坚持“科学规划、按需引进、统筹兼顾”的原则,按照“公开招聘、同行评议、一事一议、合同管理”的方式进行。

第二章引进对象与条件第四条 引进对象。

在海外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留学人才,分为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优秀博士三个层次。

第五条 引进条件(一)基本条件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尊重他人;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治学严谨;3.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4.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具备讲授本学科主干课程的能力;5.身心健康。

(二)具体条件1.学术带头人(1)在海外高水平大学获得博士学位或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有多年在海外大学或科研机构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经历,或具有多年在海外企业从事研发工作的经历;(2)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带领团队在学科前沿从事科学研究;(4)业绩突出,近5年在本学科公认的主流期刊上发表的论文至少达到学校“科研为主型”教授或破格申报评审教授所要求的论文条件;(5)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

2.学术骨干(1)在海外高水平大学获得博士学位或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有5年以上在海外大学、科研机构、企业教学、科研或研发工作经历;(2)受过规范的科研训练,具备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3)近5年在本学科公认的主流期刊上发表过5篇以上学术论文,同时达到学校“教学科研并重型”教授申报评审所要求的论文条件;(4)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

高校预算绩效评价浅析

高校预算绩效评价浅析
有关高校财务评 价的研究 。2 0 1 0年 5月 , 国务 院审议并通过 国家 中长期 教育 改革和发展 规划纲要 ( 2 0 1 0~2 0 2 0年) , 纲要 强调今后
要。 预算管理作为高校财 务管理体 系的重要部分 , 是高校财务制度
改革 的一项重要 内容 。 在 预算资金分配 、 执行 和评价 的全过程 中绩
预算管理 I B u d g e t Ma n a g e m e n t
高校 预算绩效评价浅析
江苏科技 大学

周 京

引 言
入落实科学发展观 , 完善公共财政体 系 , 财政 部发布《 关 于推进预 算绩效管理的指导 意见》 预[ 2 0 1 1 1 4 1 6号) 。 在公共财政改革 的大
北工程大学学报( 社会科 学) } 2 0 0 9年第 4 期。
预算公开 6 接待 费用、 交通 费、 酬金等 开支能否及时通
报、 公 示 预 算 编 制 的 项 目是 否 依 据 本 部 门 的 工 作 计
预 算 编 制 ( 2 4分 )
完 整 准 确 性 1 0 划 进 行 ,考 虑 是 否 完整 ,预 算金 额 是 否 恰 当、 充 分 规 范性 8 预算能否按照规定的格式、 内容 编 制
指 标 内涵 与 标 准
预 算 管 理 评 价 指 标 体 系
一幻 { 分 值
级 指 标
成本基础 1 0 本部 门是 否能提供 成本核 算有 关的资料 , 能 否 采取 有 效 的成 本 控 制 措 施
专 人 负责 预 算基 础 预 算 决 策 ( 2 8分 ) 6 本部 门是 否 有 专 人 负责 预 算 的 管 理 工 作 , 是 否 熟 悉 了解 预 算 的过 程 6 在 重 大预 算 资金 的安 排 上 是 否 坚 持 部 门班 子集体讨论 、 民主 决策

上海理工大学乘风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模板】

上海理工大学文件上理工〔2018〕72号关于印发《**大学“乘风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校内各部门: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大学“乘风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附件1.《**大学“乘风计划”境外研修实施细则》2.《**大学“乘风计划”境外培训实施细则》**大学2018年6月11日**大学“乘风计划”实施办法(试行)为加强“人才强校”主战略的实施,对接国际标准,全面提升青年教师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培养造就一批优秀青年拔尖人才,促进学校国际化服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根据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战略和师资队伍建设方案,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乘风计划” 分境外研修、境外培训两个类别。

境外研修实施对象为具有突出学术发展潜力,科研成果突出、熟悉本学科领域国际前沿的专任教师。

学校每年派送十名左右研修人员至境外进行为期两年的访学研修。

遴选条件及程序等相关内容根据《**大学“乘风计划”境外研修实施细则》(附件一)执行。

境外培训实施对象为学校与国际实验室行政、教学科研服务及管理等岗位人员。

学校每年派送十五名左右培训人员至境外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短期培训。

遴选条件及程序等相关内容根据《**大学“乘风计划”境外培训实施细则》(附件二)执行。

第二条“乘风计划”的实施坚持“按需派送、学用一致”原则。

境外研修以学科(部门)组织派送为主,境外培训由学校组织实施,以集中培训为主。

第三条学校设立“乘风计划”资助专项经费,用于支付境外研修与境外培训、往返国际旅费等相关费用。

境外研修按每人40万元总额度进行资助。

资助总额度的70%为研修常规费用,分两年有条件发放。

资助总额度的30%部分作为研修奖励,根据研修计划的完成绩效情况分等级奖励。

第四条按照“签约派出,违约赔偿”原则,参加“乘风计划”境外研修和境外培训的人员应当在出境之日前两周内(出境日期一般以离境机票之日为准)与学校签订协议书。

如参加“乘风计划”境外研修和境外培训的人员未按协议约定返回学校,本人应当根据协议书条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体育学院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定额及教学

体育学院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定额及教学工作量考核计算办法(试行)为进一步深化我院教学改革,体现多劳多酬、优劳优酬的分配原则,现根据集美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并参考其它学院专任教师工作量计算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人员学院安排在各教研室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教师(含双肩挑院领导,不含教辅和实验人员)。

二、工作量计算范围1、学校分配我院额定的教学工作量(含学院本科、研究生教学、大学体育教学、毕业论文指导、毕业生实习指导、硕士生导师、校内其它专业基础课程教学)2、诚毅学院教学工作量;3、海外学院教学工作量;4、行政岗位工作量补贴。

三、教师工作量定额计算办法学院学年额定工作量÷学院专任教师数×90%=教师学年定额工作量(术科教学工作量系数为1;学科教学工作量系数为1.5)四、工作量计算办法1、教学班级人数及系数:(自然班或合班均由1名教师担任教学或训练工作)(1)学科原则上由两个自然班合班上课,系数为1.2,如个别未达到合班上课的班级,单班上课系数为1;超过两个自然班上课系数为1.3。

(2)体育专业术科普修课为一个自然班。

(3)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专项理论与实践课人数在15-20人之间。

(4)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专项理论与实践课人数在12-17人之间。

(5)大学体育课每班人数在35-40人之间。

(6)大学体育和专业术科普修课中的理论课按学科工作量计算,即理论课时×1.5计算(理论课时根据教学大纲规定的计算)。

以上各类班级人数若不足,原则上不开课。

个别因客观原因人数不足,由教研室提出意见,教学秘书审定上报分管副院长批准,经院长同意方可开课。

2、实习工作由实习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采用完成实习任务包干责任制。

选派带队指导教师的人数是根据该学期的实习生人数而定,由各教研室选派指导教师上报院实习领导小组,原则上每个地区选派1名实习指导教师。

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

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篇一:2021年事业单位工资改革科水柏方案早间:事业单位工资下属单位构成及规章工资标准2021年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最新消息:事业单位工资构成及现行工资标准欢迎访问天津事业单位考试网事业单位工资改革:2021套改后建立由四部分组成的岗位绩效工资制。

岗位绩效工资包括岗位薪酬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其中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实行“一岗一薪、岗变薪变”,“一级一薪、定期升级”。

实施范围此次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范围包括任一下列单位中 2021年 7月1中旬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教育、卫生、科学研究事业单位;文化、艺术、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单位;农业、林业、水利、水产、畜牧、兽医事业单位;交通、地质勘查、测绘、气象、地震事业单位;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检验检疫、环境保护、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房地产管理、军粮储备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附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列作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监管机构;其他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的实施根据该次改革精神,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

岗位激励机制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二三部分组成,其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

工资岗位工资的实施分专业领域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人三类控管。

专业技术人员按本人聘用的专业技术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管理岗位按现行的县处级正职到办事员分为6个级别,即五至十级职员岗位,依次分别对应事业单位现行的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

专业课程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初级岗位。

其中高级岗位分为7个等级,由高到低分为一至七级,其中正高级岗位主要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包括五至密序;中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由高到低分为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由高到低偏低拆成十一至十三级。

工勤技能岗位分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

由教师绩效工资引发思考论文

由教师绩效工资引发的思考摘要:中华民族要实现民族的复兴和昌盛离不开人才,人才的培养需要高质量的教育,高质量的教育则以优质的师资为保障。

因此教师的整体水平关系到我国的繁荣昌盛。

我们应该关注教师生存状态,提高教师的工资待遇,促使教师职业进步。

关键词:绩效工资;滞后性;多元性;多向性中图分类号:g64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3315(2011)5-170-0012008年12月21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规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

我们2009年的绩效工资从形式上是绩效,从实质上仍然是大锅饭的平均主义。

更有甚者,绩效工资成了某些校长专权的杠杆。

一时间绩效工资版的《匆匆》、《春》在网络上满天飞。

绩效工资能改进教育吗?靠奖励能提高教学质量吗?有助于吸引和留住优秀教师并消灭劣绩教师吗?绩效工资剥夺了教学中的乐趣和激情并且过渡关注在测评上吗?它制造了教师之间的令人厌恶的竞争并暗中排斥协作精神吗?它阻碍教师任教贫困学校了吗?教师的绩效能够成功的评估吗?谁也拿不准的学生成绩会受到妨碍吗?绩效对教师公平吗?绩效会产生任用唯亲吗?它助长教师作弊吗?是市场经济作怪于绩效的重要性吗?一般来说,教师该多挣钱,绩效工资是最好的出路吗?总之,教师绩效工资是教育的好政策吗?一、美国教师绩效工资制度的发展历史美国的绩效工资制是根据工人的工作表现和业绩情况的薪酬制度。

绩效工资制度在美国有着悠久的历史,且成效显著。

上世纪20年代美国教育领域开始进行绩效工资改革试验,但由于教师反对,绩效工资制度本身也存在很多问题,不久就被叫停。

据统计,截至20世纪50年代,美国约97%的学校实行单一工资模式。

20世纪80年代以后,在各州政府和学区的要求鼓励下,教师绩效改革又掀起高潮,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讨论。

进入21世纪,尤其是在奥巴马政府的推动下,大力进行教师工资制度改革,以激励优秀教师,吸引优秀人才进入教育行业,从而达到提高教育质量和效率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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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政办发〔〕号)、《关于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绩效工资的通知》(人社发〔〕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的通知》(人社发〔〕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在总结以往校内分配制度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本办法。

一、实施范围限于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事业单位中在编在职的正式工作人员。

已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的人员,按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二、总量、构成及标准按照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核定的总量,学校秉承不断改善民生,持续稳步提高教职工收入水平理念,合理确定学校年人均绩效工资水平和全校绩效工资总量。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

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物价水平、单位类别、岗位职责和经费来源等因素,执行区直驻邕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占绩效工资水平控制线的50%。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实际贡献和学校服务社会的能力等因素,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标准。

三、基本原则(一)注重实绩、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向教学一线倾斜的原则。

绩效工资的分配,要向一线教师、关键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绩的教职工倾斜。

充分体现单位和个人的工作业绩、工作质量和工作效果,打破平均主义,合理拉开分配差距。

(二)强化岗位、以岗定薪的原则。

绩效工资的分配,以不同岗位类别人员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为重点,确定不同岗位、不同层级人员的绩效工资标准。

淡化身份、同岗同酬、岗变薪变、责酬一致。

(三)以人为本、兼顾公平原则。

妥善处理单位内部各级各类人员的绩效工资分配关系,防止差距过大;同时对高收入单位采取调控措施,合理缩小收入差距。

(四)考核结果与绩效分配相结合的原则。

建立合理有效的绩效考核机制,根据考核结果,兑现绩效工资。

(五)重心下移、权力下放、两级分配原则。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权力下放给各单位,由各单位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考核办法,经单位教代会或单位教职工大会同意,报学校审批后实施。

四、分配办法(一)基础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非协议承包单位及非财务单列在编在职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所需经费,由财政拨款和学校自筹负担;协议承包单位及财务单列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所需经费,由财政拨款和单位自筹负担。

基础性绩效工资按照工资管理程序报批后随工资按月发放。

各岗位人员须按照本人现聘岗位完成最低定额工作量任务,方可计发基础性绩效工资,最低定额工作量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完不成最低定额工作量任务的,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合格,并扣发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

有关单位最低定额工作总量按《民族大学教学科研教辅单位绩效考核最低定额教学科研工作任务总量核定办法》(附件10)的规定执行。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奖励性绩效工资所需经费,由学校根据不同单位性质,分别由学校拨款和单位服务社会取得的合法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投入解决,统一设立为“奖励性绩效工资”项目。

1.教学单位教学单位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所需经费,由学校按教学科研综合当量数拨款、管理奖励绩效年终考核拨款和单位服务社会取得的合法收益投入三部分组成。

前两项由学校按《民族大学奖励性绩效工资拨款办法》(附件1)和《民族大学教学单位绩效考核办法》(附件7)拨款。

各单位结合各自总量,根据本办法和《民族大学教学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意见》(附件2)制定各单位分配办法和考核办法,经各单位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同意,报学校审批后实施。

学校人事处、财务处根据各单位上报的分配方案按月预发给各单位教职工,年终由各单位进行结算。

2.教辅科研单位教辅科研单位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所需经费,由学校按全校预定年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水平一定比例拨款、管理奖励绩效年终考核拨款和服务社会取得的合法收益投入三部分组成。

前两项按《民族大学奖励性绩效工资拨款办法》(附件1)和《民族大学机关教辅单位绩效考核办法》(附件8)、《民族大学科研单位绩效考核办法》(附件9)拨款。

各单位结合各自总量,根据本办法和《民族大学教辅科研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意见》(附件3)制定各单位分配办法和考核办法,经各单位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同意,报学校审批后实施。

学校人事处、财务处根据各单位上报的分配方案按月预发给各单位教职工,年终由各单位进行结算。

3.协议承包单位及财务单列人员协议承包单位及财务单列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所需经费,由单位负担,各单位结合可分配收入总量,根据本办法和《民族大学协议承包单位及财务单列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意见》(附件5)制定各单位分配办法和考核办法,经各单位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同意,报学校审批后实施。

4.机关管理部门机关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所需经费,由学校全额负担,分为基本奖励绩效部分和年终考核奖励绩效部分。

基本奖励绩效部分按学校预定年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水平的一定比例拨款,根据机关管理部门奖励性绩效工资岗位分配系数,由学校人事处、财务处按月发放;年终考核奖励绩效部分采取与教学单位服务社会所得合法收益投入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年人均值联动,按年终绩效考核系数和机关管理部门奖励性绩效工资岗位分配系数分配。

年终绩效考核系数和分配系数分别按照《民族大学机关教辅单位绩效考核办法》(附件8)和《民族大学机关管理部门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附件4)的规定执行。

五、绩效工资总量调控办法学校对各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执行自治区相关调控政策。

对超过学校确定的年人均绩效工资水平线,且经费来源符合有关财务规定的,经核准,超过部分可予以保留,并对单位超过部分按《民族大学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调控办法》(附件6)征收调节费。

六、基础性绩效工资相关规定(一)新聘人员、调入人员,凡按规定办完编制、人事相关手续的,可从当月起执行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基础性绩效工资。

(二)聘任新岗位的工作人员,从聘任的下个月起执行新聘任岗位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

(三)经学校按计划批准派出学习、培训的教职工,根据考核结果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

(四)凡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人员,可全额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基本合格的,其下一年度基础性绩效工资按80%发放;不合格的,下一年度按60%发放。

(五)教职工病假期间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比例发放。

病假2个月以内的按100%发放;超过2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至6个月以内,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90%发放,工作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按100%发放;病假累计超过6个月,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70%发放,满10年及以上的按80%发放。

(六)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婚、丧、产、寒暑假期间基础性绩效工资照发。

(七)30天内请事假累计15天及以上者,停发一个月基础性绩效工资。

(八)教职工受记大过处分且在处分期的,其基础性绩效工资按90%发放;受降职处分的,按降职后的职务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受撤职处分的,从撤职的下月起按重新确定岗位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发放。

(九)教职工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年内,其基础性绩效工资按90%发放;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按照重新明确的职务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受留党察看处分且在处分期的,其基础性绩效工资按80%发放;受开除党籍处分的,其基础性绩效工资2年内按70%发放。

(十)教职工被判缓刑,缓刑期满重新安排工作的,其基础性绩效工资按重新安排岗位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发放。

(十一)教职工受立案审查尚未有结论的,其基础性绩效工资或生活补贴暂不发放。

待有结论后,再按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第(五)至(十一)项有关基础性绩效工资发放比例是指在第(四)项考核比例的基础上的比例。

七、组织实施(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加强协调,精心组织实施,要注意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引导教职工提高认识,切实维护稳定大局,争取广大教职工的理解和支持,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严格把握政策和程序,妥善处理实施过程中的问题,确保绩效工资办法平稳实施。

(二)各单位根据本办法和《民族大学教学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意见》(附件2)、《民族大学教辅科研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意见》(附件3)、《民族大学协议承包单位及财务单列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意见》(附件5)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以及相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办法,经本单位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报学校审批,并在本单位付诸实施。

(三)教务处、研究生院负责核定各学院本年度学生人数和各学院之间的交叉课程等相关数据和结果;科研处、教务处负责核定各学院有关科研方面的数据和结果;人事处负责绩效工资有关数据汇总、统计、核算,并划拨至各单位;财务处根据人事处核定后的各单位上报的分配方案发放,年终考核后再进行结算。

(四)本办法实施后,执行机关管理部门分配办法的单位服务社会取得的合法收益全额纳入学校校级财务管理;各单位不得在学校核定的绩效工资项目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补贴或奖金,不得以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

(五)学校发放的科研(教学)奖励津贴、高层次人才津贴、引进人才津贴、博导津贴以及上级部门规定的相关津贴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但发放时不得超过自治区核定的总量,具体按学校规定执行。

(六)各单位自行发放给本单位工作人员的课酬、劳务费、节日慰问金、加班费、科研(教学)津贴、评审指导费等均纳入绩效工资总量。

(七)学校核定给各单位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指标,当年有效,过期清零。

(八)各单位应在每年年初与学校签订工作目标任务责任书,年底根据责任书进行考核。

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从年1月1日起实施。

原《民族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民大〔〕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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