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事故案例范例精编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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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事故案例范例精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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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滩煤矿

事故案例分析范例

2017年3月

目录

范例一:严重“三违”.................................................. 范例二:红牌(A级隐患)............................................... 范例三:黄牌(B级隐患)............................................... 范例四:轻伤(三级非伤亡)事故........................................ 范例五:一般重伤(二级非伤亡)事故.................................... 范例六:严重重伤(一级非伤亡)事故.................................... 附录:事故界定........................................................ 范例一:严重“三违”

严重“三违”分析处罚范例

一、查处时间:

二、查处地点:

三、事件经过及界定标准:

(略)

依据《东滩煤矿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红黄牌”“三违”标准及执行说明〉的通知》(东煤发〔2015〕41号)井下(地面)严重“三违”××专业第×项,认定为严重“三违”。

四、责任分析及处理意见:

依据《东滩煤矿关于印发<2017年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东煤发〔2017〕3号)文规定处理如下:

(一)1次严重违章指挥行为,给予行政警告、记过或记大过处分;情节特别严重或年内累计2次的,给予行政记大过、降职或撤职。

(二)1次严重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罚款1000元/人次;情节严重的罚款2000元/人次或给予记大过处分。

(三)因“师徒合同”履行不到位,徒弟出现违章行为的,师傅负同等责任。

(四)严重“三违”人员接受“过三关”脱产教育,培训10个工作日,并签订“三违”帮教签字单。学习班第一天,其所在单位支部书记必须陪同参加学习。

(五)培训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停止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六)脱产教育结束后,由安全监察处向区队下达职工返岗通知书,脱产教育人员方可上班。

(七)未按要求参加“三违”帮教培训,对相关单位负责人给予500元罚款。

(八)“三违”人员拒不报到接受教育的,按欠勤处理,并对其进行转岗培训。

(九)严重“三违”人员纳入安全诚信档案管理。

(十)井下跟班副区长(技术员)、工班组长、质量验收员自身出现“三违”的,取消“优秀‘两长两员’”评比资格。

五、防范措施

(略)

六、参加人员

单位、姓名、职务。

东滩煤矿

20××年×月×日范例二:红牌(A级隐患)

红牌(A级隐患)分析处罚范例

一、挂牌(查处)时间:

二、挂牌(查处)地点:

三、事件经过及界定标准:

(略)

依据《东滩煤矿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红黄牌”“三违”标准及执行说明〉的通知》(东煤发〔2015〕41号)红牌标准××专业第×项挂红牌;依据《东滩煤矿五级安全隐患分类明细》××条,为A级隐患。

四、责任分析及处理意见:

依据《东滩煤矿关于印发<2017年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东煤发〔2017〕3号)文规定处理如下:

(一)挂1张“红牌”,对被挂红牌的单位罚款10000元;其他A级隐患罚款1000元/条。

(二)被上级部门挂“红牌”1次或罚款30000元以上的

1.由矿分管领导进行分析,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罚责任单位30000元,责任单位“三大员”每人罚款2000元;

3.对经分析负有责任的当班跟班管理人员及分管副职、班长、质量验收员、安监员每人罚款1000元;

4.对负有业务保安责任的业务科室科长、分管副科长、安全监察处分管副处长罚款1500元;

5.对分管或负有业务保安责任的副总罚款1000元,对矿分管领导罚款800元。

(三)挂牌后,能现场整改而各级管理人员或安监员未盯在现场监督整改的,每次罚款300元;未对存在的隐患及时消除的,对现场最高管理者罚款300元;阻挠挂牌的,对阻挠者罚款500元,并严肃处理。

(四)被挂红牌单位要及时组织分析,其他A级隐患由业务科室组织分析,写出分析报告,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将罚款落实到责任人,经分管矿领导签字后,在3个工作日内交安全监察处执行。

(五)被挂红牌单位未及时按规定要求进行上报相关部门和矿分管领导的,每拖延1天,罚款100元。

(六)被挂红牌单位未组织分析或制定、落实相关防范措施不得力,对其党政负责人各罚款500元。

(七)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安监员工作期间未随身携带红黄牌的,每次罚款50元。

(八)现场本业务范围内被安全监察处挂牌或被其他专业挂牌的,一律联挂分管科室。每个红牌联挂各分管科室2000元。

(九)被公司挂“红牌”的单位,及地面单位考核定为A级隐患的,直接定为“黄旗”区队

1.采掘区队人均罚款60元。

2.辅助区队人均罚款40元。

3.地面区队人均罚款30元。

(十)对业务部门或安监员查出的隐患,指令限时整改而未整改的,按挂黄牌标准处理。

五、防范措施:

(略)

六、参加人员:

单位、姓名、职务

东滩煤矿

20××年×月×日范例三:黄牌(B级隐患)

黄牌(B级隐患)分析处罚范例

一、挂牌(查处)时间:

二、挂牌(查处)地点:

三、事件经过及界定标准:

(略)

依据《东滩煤矿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红黄牌”“三违”标准及执行说明〉的通知》(东煤发〔2015〕41号)黄牌标准××专业第×项挂黄牌;依据《东滩煤矿五级安全隐患分类明细》××条,为B级隐患。

四、责任分析及处理意见:

依据《东滩煤矿关于印发<2017年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东煤发〔2017〕3号)文规定处理如下:

(一)挂1张“黄牌”,对被挂黄牌的单位罚款3000元;其他B级隐患罚款500元/条。

(二)被上级部门挂“黄牌”1次或罚款10000元以上的:

1.由矿分管领导进行分析,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罚责任单位10000元,责任单位“三大员”每人罚款1000元;

3.对经分析负有责任的当班跟班管理人员及分管副职、班长、质量验收员、安监员每人罚款500元;

4.对负有业务保安责任的业务科室科长、分管副科长、安全监察处分管副处长罚款800元;

5.对分管或负有业务保安责任的副总罚款500元,对矿分管领导罚款300元。

(三)挂牌后,能现场整改而各级管理人员或安监员未盯在现场监督整改的,每次罚款300元;未对存在的隐患及时消除的,对现场最高管理者罚款300元;阻挠挂牌的,对阻挠者罚款500元,并严肃处理。

(四)被挂黄牌及其他B级隐患,责任单位要及时组织分析,写出分析报告,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将罚款落实到责任人,经分管矿领导签字后,在3个工作日内交安全监察处执行。

(五)被挂黄牌单位未及时按规定要求进行上报相关部门和矿分管领导的,每拖延1天,罚款100元。

(六)被挂黄牌单位未组织分析或制定、落实相关防范措施不得力,对其党政负责人各罚款500元。

(七)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安监员工作期间未随身携带红黄牌的,每次罚款50元。

(八)现场本业务范围内被安全监察处挂牌或被其他专业挂牌的,一律联挂分管科

室。每个黄牌联挂各分管科室1000元。

(九)被上级部门挂黄牌的

1.井下区队不得评为“红旗”区队。

2.地面区队直接定为“黄旗”区队,扣罚地面区队人均30元。

(十)对业务部门或安监员查出的隐患,指令限时整改而未整改的,按挂黄牌标准处理。

五、防范措施:

(略)

六、参加人员:

单位、姓名、职务

东滩煤矿

20××年×月×日范例四:轻伤(三级非伤亡)事故

轻伤(三级非伤亡)事故分析处罚范例

一、事故时间:

二、事故地点:

三、事故经过及性质认定:

(一)事故经过(略)

(二)性质认定(略)

四、责任分析及处理意见:

依据《东滩煤矿关于印发<2017年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东煤发〔2017〕3号)文规定处理如下:

(一)扣罚事故直接责任者3000元,事故主要责任者2000元,事故重要责任者1500元,事故现场工(班)长2000元。

(二)扣罚跟班领导、分管技术员、副区长1500元,责令检查、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警告处分。

(三)扣罚值班人员1000元,互保人员500元,事故班组的其他出勤人员每人200元。

(四)扣罚事故单位党政正职1500元,责令检查、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警告处分。

(五)扣罚业务科室负责人及分管副职1000元,责令检查、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警告处分。

(六)扣罚分管副总工程师、分管副矿长500元,责令检查、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警告处分。

(七)事故单位安全工资扣罚

1.对井下单位每人次扣事故单位安全工资的5%,对事故班组、单位所有管理人员另加扣安全工资的15%。

2.对地面单位每人次扣事故单位安全工资的10%,对事故班组、单位所有管理人员另加扣安全工资的30%。

(八)发生轻伤(三级非伤亡)事故的单位,直接定为“黄旗”区队

1.采掘区队人均罚款60元。

2.辅助区队人均罚款40元。

3.地面区队人均罚款30元。

(九)伤亡事故或重大非伤亡事故直接或主要责任人,接受“过三关”脱产教育,培

训10个工作日,并签订“三违”帮教签字单。学习班第一天,其所在单位支部书记必须陪同参加学习。

(十)培训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停止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脱产教育结束后,由安全监察处向区队下达职工返岗通知书,脱产教育人员方可上班。

(十二)未按要求参加“三违”帮教培训,对相关单位负责人给予500元罚款。

(十三)直接或主要责任人拒不报到接受教育的,按欠勤处理,并对其进行转岗培训。

(十四)责任区域安监员按事故主要责任者同等责任处理。

(十五)发生伤亡事故后,现场单位最高管理者、安监员未立即向矿调度室、安全监察处信息中心汇报的,罚款500元。

(十六)矿当班调度员、信息员接到事故报告后,未立即向矿值班领导或未按程序汇报的,罚款300元。

(十七)矿值班领导、部门和单位负责人接到调度通知后,未立即赶到矿调度室或未按程序组织抢救的,罚款300元;凡因组织抢救不力,导致事故扩大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其行政处分或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八)现场安监员、单位人员在抢救伤员时,有意破坏事故现场的,罚款1000元。

(十九)在事故调查、分析中,对阻挠事故调查取证,搞攻守同盟、统一口径、提供假情况的,对相关人员各罚款1000元。

(二十)事故单位和受伤职工有意隐瞒不报,对有关责任人、单位党政负责人各罚款500元。

(二十一)对事故单位党政技等其他管理人员的行政处分由矿党政研究决定。

(二十二)完全因个人行为导致安全事故的,对当事人进行加倍处罚,其他处罚

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十三)事故责任者追究刑事责任的由司法部门处理。

(二十四)取消跟班副区长(技术员)、工班组长、质量验收员“优秀‘两长两员’”评比资格。

(二十五)各包保小组在季度评分奖罚的基础上,每出现一人次轻伤、三级非伤亡事故,罚组长200元,罚成员100元。

(二十六)井下每发生一起轻伤(三级非伤亡)事故,追究专业科室正职和分管副总专业管理责任。事故责任专业认定以事故调查分析报告为准。

1.专业科室和分管副总分管一个专业的扣除奖励的100%;

2.分管两个专业的,扣除奖励的50%;

3.分管三个及以上专业的,扣除奖励的25%。

五、防范措施:

(略)

六、参加人员:

单位、姓名、职务

东滩煤矿

20××年×月×日范例五:一般重伤(二级非伤亡)事故

一般重伤(二级非伤亡)事故分析处罚范例

一、事故时间:

二、事故地点:

三、事故经过及性质认定:

(一)事故经过(略)

(二)性质认定(略)

四、责任分析及处理意见:

依据《东滩煤矿关于印发<2017年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东煤发〔2017〕3号)文规定处理如下:

(一)扣罚事故直接责任者5000元或给予行政记大过1年处分。

(二)扣罚事故主要责任者3000元或给予行政记大过1年处分。

(三)扣罚事故重要责任者2000元或给予行政记大过1年处分。

(四)扣罚事故现场工(班)长3000元,给予行政降职处分。

(五)扣罚跟班领导、分管技术员、副区长每人2000元,给予行政记过、记大过或降职处分。

(六)扣罚值班人员1200元,互保人员800元,事故班组的其他出勤人员每人300元。

(七)扣罚事故单位党政正职2000元,给予行政警告、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八)扣罚业务科室负责人及分管副职1500元,责令检查、给予通报批评、行政警告或记过处分。

(九)扣罚分管副总工程师、分管副矿长1000元,责令检查、给予通报批评、行政警告或记过处分。

(十)扣罚分管安全生产副矿长500元,责令检查、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警告处分。

(十一)事故单位安全工资扣罚

1.对井下单位每人次扣事故单位安全工资的40%。

2.对地面单位每人次扣事故单位安全工资的60%。

(十二)发生一般重伤(二级非伤亡)事故的单位,直接定为“黄旗”区队

1.采掘区队人均罚款60元。

2.辅助区队人均罚款40元。

3.地面区队人均罚款30元。

(十三)伤亡事故或重大非伤亡事故直接或主要责任人,接受“过三关”脱产教育,培训10个工作日,并签订“三违”帮教签字单。学习班第一天,其所在单位支部书记必须陪同参加学习。

(十四)培训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停止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十五)脱产教育结束后,由安全监察处向区队下达职工返岗通知书,脱产教育人员方可上班。

(十六)未按要求参加“三违”帮教培训,对相关单位负责人给予500元罚款。

(十七)直接或主要责任人拒不报到接受教育的,按欠勤处理,并对其进行转岗培训。

(十八)责任区域安监员按事故主要责任者同等责任处理。

(十九)发生伤亡事故后,现场单位最高管理者、安监员未立即向矿调度室、安全监察处信息中心汇报的,罚款500元。

(二十)矿当班调度员、信息员接到事故报告后,未立即向矿值班领导或未按程序汇报的,罚款300元。

(二十一)矿值班领导、部门和单位负责人接到调度通知后,未立即赶到矿调度室或未按程序组织抢救的,罚款300元;凡因组织抢救不力,导致事故扩大或造成严重后果

的,给予其行政处分或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十二)现场安监员、单位人员在抢救伤员时,有意破坏事故现场的,罚款1000元。

(二十三)在事故调查、分析中,对阻挠事故调查取证,搞攻守同盟、统一口径、提供假情况的,对相关人员各罚款1000元。

(二十四)事故单位和受伤职工有意隐瞒不报,对有关责任人、单位党政负责人各罚款500元。

(二十五)对事故单位党政技等其他管理人员的行政处分由矿党政研究决定。

(二十六)完全因个人行为导致安全事故的,对当事人进行加倍处罚,其他处罚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十七)事故责任者追究刑事责任的由司法部门处理。

(二十八)取消跟班副区长(技术员)、工班组长、质量验收员“优秀‘两长两员’”评比资格。

(二十九)各包保小组在季度评分奖罚的基础上,每出现一人次一般重伤、二级非伤亡事故,罚组长500元,罚成员300元。

(三十)井下每发生一起一般重伤(二级非伤亡)事故,追究专业科室正职和分管副总专业管理责任。事故责任专业认定以事故调查分析报告为准。

1.专业科室和分管副总分管一个专业的扣除奖励的100%;

2.分管两个专业的,扣除奖励的50%;

3.分管三个及以上专业的,扣除奖励的25%。

五、防范措施:

(略)

六、参加人员:

单位、姓名、职务。

东滩煤矿

20××年×月×日范例六:严重重伤(一级非伤亡)事故

严重重伤(一级非伤亡)事故分析处罚范例

一、发生时间:

二、发生地点:

三、事故经过及性质认定:

(一)事故经过(略)

(二)性质认定(略)

四、责任分析及处理意见:

依据《东滩煤矿关于印发<2017年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东煤发〔2017〕3号)文规定处理如下:

(一)扣罚事故直接责任者3000元,给予行政记大过或开除矿籍留矿察看1年处分。

(二)扣罚事故主要责任者2000元,给予行政记大过或开除矿籍留矿察看1年处分。

(三)给予事故重要责任者行政记大过1年处分。

(四)给予事故现场工(班)长行政降职或撤职处分。

(五)给予跟班领导、分管技术员、副区长行政记大过、降职或撤职处分。

(六)扣罚值班人员1600元,互保人员1000元,事故班组的其他出勤人员每人400

元。

(七)扣罚事故单位党政正职2500元,给予行政记过、记大过或降职处分。

(八)扣罚业务科室负责人及分管副职2000元,给予行政记过、记大过或降职处分。

(九)扣罚分管副总工程师、分管副矿长1500元,给予行政记过、记大过或降职处分。

(十)扣罚分管安全生产副矿长800元,给予行政警告、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十一)事故单位安全工资扣罚

1.对井下单位每人次扣事故单位安全工资的60%。

2.对地面单位每人次扣事故单位安全工资的80%。

(十二)发生严重重伤(一级非伤亡)事故的单位,直接定为“黄旗”区队

1.采掘区队人均罚款60元。

2.辅助区队人均罚款40元。

3.地面区队人均罚款30元。

(十三)伤亡事故或重大非伤亡事故直接或主要责任人,接受“过三关”脱产教育,培训10个工作日,并签订“三违”帮教签字单。学习班第一天,其所在单位支部书记必须陪同参加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停止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十四)脱产教育结束后,由安全监察处向区队下达职工返岗通知书,脱产教育人员方可上班。

(十五)未按要求参加“三违”帮教培训,对相关单位负责人给予500元罚款。

(十六)直接或主要责任人拒不报到接受教育的,按欠勤处理,并对其进行转岗培训。

(十七)责任区域安监员按事故主要责任者同等责任处理。

(十八)发生伤亡事故后,现场单位最高管理者、安监员未立即向矿调度室、安全监察处信息中心汇报的,罚款500元。

(十九)矿当班调度员、信息员接到事故报告后,未立即向矿值班领导或未按程序汇报的,罚款300元。

(二十)矿值班领导、部门和单位负责人接到调度通知后,未立即赶到矿调度室或未按程序组织抢救的,罚款300元;凡因组织抢救不力,导致事故扩大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其行政处分或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十一)现场安监员、单位人员在抢救伤员时,有意破坏事故现场的,罚款1000元。

(二十二)在事故调查、分析中,对阻挠事故调查取证,搞攻守同盟、统一口径、提供假情况的,对相关人员各罚款1000元。

(二十三)事故单位和受伤职工有意隐瞒不报,对有关责任人、单位党政负责人各罚款500元。

(二十四)对事故单位党政技等其他管理人员的行政处分由矿党政研究决定。

(二十五)完全因个人行为导致安全事故的,对当事人进行加倍处罚,其他处罚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十六)事故责任者追究刑事责任的由司法部门处理。

(二十七)取消跟班副区长(技术员)、工班组长、质量验收员“优秀‘两长两员’”评比资格。

(二十八)各包保小组在季度评分奖罚的基础上,每出现一人次严重重伤、一级非伤亡事故,罚组长1000元,罚成员500元。

(二十九)井下每发生一起严重重伤(一级非伤亡)事故,追究专业科室正职和分管副总专业管理责任。事故责任专业认定以事故调查分析报告为准。

1.专业科室和分管副总分管一个专业的扣除奖励的100%;

2.分管两个专业的,扣除奖励的50%;

3.分管三个及以上专业的,扣除奖励的25%。

五、防范措施:

(略)

六、参加人员:

单位、姓名、职务。

东滩煤矿

20××年×月×日附录:事故界定

附录Ⅰ事故分级

根据事故影响的时间、范围和造成的危害程度、直接经济损失以及社会影响,结合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实际,将一般事故细分为以下四个等级:

轻伤事故、三级非伤亡事故:指事故中只有轻伤的伤亡事故,符合附录3列举情况之一或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及以上、20万元以下的非伤亡事故;

一般重伤事故、二级非伤亡事故:指事故中含有最重为一般重伤的伤亡事故,符合附录3列举情况之一或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以下的非伤亡事故;

严重重伤事故、一级非伤亡事故:指事故中含有最重为严重重伤的伤亡事故,符合附录3列举情况之一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及以上、500万元以下的非伤亡事故;

死亡事故、特级非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至2人的伤亡事故,符合附录3列举情况之一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及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非伤亡事故。

重大侥幸事故:指未造成严重人身伤害和重大经济损失,但性质严重、险些造成人员死亡或多人伤亡、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社会影响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较大涉险事故:涉险10人以上;3人以上被困(含下落不明);紧急疏散500人以上或10人以上住院观察;因生产安全事故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危及重要场所和设施安全;其他较大涉险事故。

附录Ⅱ伤亡事故分类标准

煤矿事故按行业生产特点分为以下8类:

1.顶板:指冒顶、片邦、顶板掉矸、顶板支护垮倒、冲击地压、露天煤矿边坡滑移垮塌等。底板事故视为顶板事故。

2.瓦斯:指瓦斯(煤尘)爆炸(燃烧),煤(岩)与瓦斯突出,中毒、窒息。

3.机电:指机电设备(设施)导致的事故。包括运输设备在安装、检修、调试过程中发生的事故。

4.运输:指运输设备(设施)在运行过程发生的事故。包括车辆撞、挤、轧人,斜井跑车、竖井蹲罐、刮板机胶带机伤人。

5.放炮:指放炮崩人、触响瞎炮、火药雷管爆炸造成的事故。

6.火灾:指煤与矸石自然发火和外因火灾造成的事故(煤层自燃未见明火逸出有害气体中毒算为瓦斯事故)。

7.水害:指地表水、老空水、地质水、工业用水造成的事故及透黄泥、流沙导致的事故。

8.其它事故:以上七类以外的事故。

附录Ⅲ一般重伤和严重重伤界定标准

一、一般重伤,是指指损失工作日105日以上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经医师诊断成为残废或可能成为残废的;

2.伤势严重,需要进行较大的手术才能挽救的;

3.人体要害部位严重灼伤、烫伤或虽非要害部位,但灼伤、烫伤占全身面积三分之一以上的;

4.严重骨折(胸骨、肋骨、脊椎骨、锁骨、肩胛骨、腕骨、腿骨和脚骨等因受伤引起骨折),严重脑震荡等;

5.眼部受伤较剧,有失明可能的;

6.手部伤害:①大拇指扎断一节的;②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指任何一只扎断两节或任何两只各扎断一节的;③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机能障碍,有不能自由伸曲的残废可能的;

7.脚部伤害:①脚趾扎断3只以上的;②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机能障碍,有不能行走自如的残废可能的;

8.内部伤害:内脏损伤、内出血或伤及腹膜。

9.中毒窒息:窒息性气体导致人体呼吸系统终止呼吸5分钟以内;化学、气体中毒导致人体功能受到严重伤害的。

二、严重重伤,是指导致终生残疾、丧失劳动能力、损失工作日在1000天以上的,或者险些致人死亡,经抢救保住生命、性质严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1.失血性休克:创伤致机体短时间失血大于800毫升,出血超过全身总血量的20%;

2.中度及以上的颅脑损伤,昏迷30分钟以上;

3.心、肺、气管、食管严重创伤,胸部大血管损伤;

4.肝、胆、脾、胃、胰腺、小肠、结肠、直肠破裂损伤及肾脏、膀胱和输尿管等严重损伤;

煤矿事故案例范例.docx

东滩煤矿事故案例分析范例 2017年3月 目录 范例一:严重“三违” (2) 范例二:红牌(A级隐患) (4) 范例三:黄牌(B级隐患) (6) 范例四:轻伤(三级非伤亡)事故 (8) 范例五:一般重伤(二级非伤亡)事故 (11) 范例六:严重重伤(一级非伤亡)事故 (14) 附录:事故界定 (17) 范例一:严重“三违” 严重“三违”分析处罚范例 一、查处时间: 二、查处地点: 三、事件经过及界定标准: (略) 依据《东滩煤矿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红黄牌”“三违”标准及执行说明〉的通知》(东煤发〔2015〕41号)井下(地面)严重“三违”××专业

第×项,认定为严重“三违”。 四、责任分析及处理意见: 依据《东滩煤矿关于印发<2017年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东煤发〔2017〕3号)文规定处理如下: (一)1次严重违章指挥行为,给予行政警告、记过或记大过处分;情节特别严重或年内累计2次的,给予行政记大过、降职或撤职。 (二)1次严重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罚款1000元/人次;情节严重的罚款2000元/人次或给予记大过处分。 (三)因“师徒合同”履行不到位,徒弟出现违章行为的,师傅负同等责任。 (四)严重“三违”人员接受“过三关”脱产教育,培训10个工作日,并签订“三违”帮教签字单。学习班第一天,其所在单位支部书记必须陪同参加学习。 (五)培训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停止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六)脱产教育结束后,由安全监察处向区队下达职工返岗通知书,脱产教育人员方可上班。 (七)未按要求参加“三违”帮教培训,对相关单位负责人给予500元罚款。 (八)“三违”人员拒不报到接受教育的,按欠勤处理,并对其进行转岗培训。 (九)严重“三违”人员纳入安全诚信档案管理。 (十)井下跟班副区长(技术员)、工班组长、质量验收员自身出现“三违”的,取消“优秀‘两长两员’”评比资格。 五、防范措施 (略) 六、参加人员 单位、姓名、职务。 东滩煤矿

煤矿事故案例

煤矿事故案例 5月8日早7时,建井处安装队一段副段长刚某主持班前会,布 置了当天工作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7时10分开始入井。钳工组长 刘某等6人负责加固第二部胶带机头,他们来到井下第一部胶带机 与第二部胶带机搭接处的作业地点后,6人作了分工:王某、郭某 处理第一、第二驱动装置减速机的油窗;组长刘某和张某划线;电钳 工赵某用电焊加固机头运输架,电钳工张某用风焊切割钢板。当切 割完12块钢板时,11点开始吃午饭。30分钟后继续施工。张某割 掉机头大角之后,将风焊递给赵某割钢板。赵割了大约200mm,张 提出换赵,赵刚站起来,就发现平台下残留的胶末、胶带条起火。 正在一旁干活的张某先用木板,接着用沙箱的砂子灭火,赵想用灭 火器,但不会用没有打开。这时组长刘某、张某用木板扑打,火势 越来越大。他们感到喘不出气,便撤向7.6m绞车处,遇到矿方2名 工人,这2名工人马上给井调度室汇报,随即这6名工人由二水平 主运道撤离现场并由副井升井。 火势蔓延产生的火风压波及到井下二水平生产采区和三水平井底、地面主控室,死亡80人(其中包括救灾指挥的矿总工程师、机电副 总工程师和9名救护队员),伤23人。 矿调度室接到灾情报告后,局矿开始事故抢救,调动8个救护小队入井探查,引导人员撤离。事故当天的17时左右,除遇难人员外,其余人员安全升井。5月11日,残火全部扑灭。 1988年11月5日,王庄矿51强力皮带机头变电所发生一起火 灾事故,造成17人死亡(含大同局救护队1人),全矿停产17天, 后期的灭火工作实施了封闭火区、地面打钻和井下注水,至1989年 5月26日灭火结束,经济损失巨大。事故经过是11月5日18时40分,皮带队4名皮带工在51强力皮带机头控制室附近准备检修清煤器,忽听控制室和变电所方向传来彭彭的响声,跑去发现是变电所 着火,然后立即到630变电所取灭火器灭火,灭火无效后于19时 10分向矿调度汇报。在大火产生火风压的作用下,火势顺着风流方

煤矿重特大事故案例汇总

云南瓦斯事故 救援人员在现场准备进行救援。当天下午14时15分左右,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黄泥河镇上厂煤矿一号井110212采煤工作面放炮作业时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经全力组织、科学施救,49人安全升井,16人现场遇难、1人在送往医院救治途中死亡,遇难矿工遗体全部升井并妥善安置。升井人员中有6人受伤,被及时送到医院救治,伤者生命体征平稳。 据新华社贵阳3月13日电(记者王新明)记者13日凌晨从贵州省政府应急办获悉,12日20时许,贵州水矿集团格目底公司马场煤矿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已致21人死亡,还有4人下落不明。事故发生时,当班下井人员83人,其中58人安全升井。 吉林八宝煤矿事故 2013年3月29日,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的吉煤集团通化矿业公司八宝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一起瓦斯事故。2013年4月1日,因通化矿业公司擅自违规派人员到八宝煤矿井下再次处理火区,八宝煤矿井下再次发生瓦斯爆炸。两起瓦斯事故,共造成35人死亡,16人受伤,11人失踪。 吉林八宝煤矿再次发生瓦斯爆炸 新华网长春4月1日电(记者马扬)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2013年4月1日10时06分,地处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的通化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八宝煤矿再次发生瓦斯爆炸,确定6人死亡,另有11人下落不明。 防治措施 首先通过勘察研究划定突出区段,然后针对瓦斯突出所在煤层的特点,采取防治措施。具体措施有:①开采解放层。在多煤层矿井中,选择一个无突出煤层或突出危险性较小的煤层作为解放层,首先开采,使上下邻近煤层卸压,从而消除突出危险。这是比较有效的区域性措施。②抽放瓦斯,降低瓦斯压力,削弱瓦斯在煤层中的作用。③水力冲孔,煤层注水,安设专门支架等措施也有一定效果。④震动性放炮诱发突出。控制振动强度,采用挡栏措施可获一定效果。 突出条件 主要有3个:岩层的重力和构造应力;瓦斯的含量和压力;煤层本身的松软结构。瓦斯在煤层中的赋存状态分吸附和游离两种。煤层吸附量的多少,取决于煤的变质程度、结构和成分,同时与矿压和围岩的封闭性有关。 突出的强度与类型:煤(岩)和瓦斯突出的强度,常用一次突出的煤量或岩石量表示。100吨以下的为一般突出,100~500吨的为严重突出,500~1000吨的为大突出,1000吨以上的为特大突出。如1975年8月8日发生在中国四川重庆三汇坝矿区,喷出甲烷1200000立方米,煤和矸石12780吨。1975年6月13日发生在吉林营城煤矿五井,喷出二氧化碳14000立方米及砂岩1005吨。两次都是少见的特大突出。 瓦斯突出分3种:①突出,在地压和瓦斯联合作用下产生,瓦斯参与了煤岩的破碎和运搬过程。抛出的煤有明显的气流运搬特征:煤的堆积角度小于煤堆的安息角,粒度分布呈分选现象。②压出,主要由地压造成,涌出瓦斯和粉煤都较少。③倾出,煤岩倾出后,形成孔洞的轴线与水平交角大于45°,煤的堆积角度与煤堆的安息角相接近。突出最为常见,占总数的50%以上。 4.5贵州瓮安煤矿透水事故 事故概述

煤矿事故案例学习心得体会

煤矿“违章作业、害人害己” 事故案例学习心得体会 为落实好皖煤监察函【2015】122号组织全员观看警示教育片的通知,以及进一步强化广大职工“安全红线意识”,牢固树立“违章即违法”思想,我和技术部测量人员一起认真观看了“违章作业,害人害己”的煤矿事故案例,例如皖北煤电刘桥一矿的“12·15”事故、淮南矿业集团丁集煤矿的“1·4”事故等警示教育片,片中的场面使我受到极大的震撼,安全事故通过声像播放方式,再现事故现场,使我有身临其境之感。 通过观看后让我感到煤矿安全生产才是最大的效益,这些事故的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了巨大的损失,也给公司的安全生产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同时也暴露出安全思想松懈、管理混乱等一系列问题。痛定思痛,我们应该深刻汲取这些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的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努力把卧龙矿矿打造成一个本质安全型、和谐稳定型的企业。 工作繁琐乏味、容易造成工作人员思想上的松懈。而一旦发生事故轻则造成经济上的损失,重则危及生命、设备和矿上的安全,甚至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影响社会的稳定。从观看安全警示教育片中,我们不难发现大多是工作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能力差而违章作业造成的。为此,我们必须全力以赴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形成人人讲安全,事事为安全,时时想安全,处处要安全的良好氛围。我认为我们应当从以下三方面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一、加强安全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思想认识。抓好煤矿安全生产,首先要始终摆正安全与生产、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牢固树立“先安全、后生产”的思想观念,在全矿上下形成共识,凝聚合力。要制定科学的管理机制等一系列制度。安全技术素质,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职工队伍,是煤矿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保证。企业的生产必须有高素质员工队伍为依托。员工没有安全意识,安全生产无从谈起。? 二、要根据安全生产的目标和任务,根据各岗位的分工,层层细化分解责任,将责任具体化、合理化、规范化,切实做到谁管的事、谁负责,有章可循,违章必究。安全责任制不能流于形式,在进行每

煤矿事故案例范例

东滩煤矿 事故案例分析范例 2017年3月

目录 范例一:严重“三违” (2) 范例二:红牌(A级隐患) (4) 范例三:黄牌(B级隐患) (6) 范例四:轻伤(三级非伤亡)事故 (8) 范例五:一般重伤(二级非伤亡)事故 (11) 范例六:严重重伤(一级非伤亡)事故 (14) 附录:事故界定 (17) 1

范例一:严重“三违” 严重“三违”分析处罚范例 一、查处时间: 二、查处地点: 三、事件经过及界定标准: (略) 依据?东滩煤矿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红黄牌??三违?标准及执行说明?的通知?(东煤发“2015”41号)井下(地面)严重“三违”××专业第×项,认定为严重?三违?。 四、责任分析及处理意见: 依据?东滩煤矿关于印发<2017年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东煤发“2017”3号)文规定处理如下: (一)1次严重违章指挥行为,给予行政警告、记过或记大过处分;情节特别严重或年内累计2次的,给予行政记大过、降职或撤职。 (二)1次严重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罚款1000元/人次;情节严重的罚款2000元/人次或给予记大过处分。 (三)因?师徒合同?履行不到位,徒弟出现违章行为的,师傅负同等责任。 (四)严重?三违?人员接受?过三关?脱产教育,培训10个工作日,并签订“三违”帮教签字单。学习班第一天,其所在单位支部书记必须陪同参加学习。 (五)培训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停止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六)脱产教育结束后,由安全监察处向区队下达职工返岗通知书,脱产教育人员方可上班。 (七)未按要求参加“三违”帮教培训,对相关单位负责人给予500元罚款。 (八)“三违”人员拒不报到接受教育的,按欠勤处理,并对其进行转岗培 2

煤矿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经典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修改】 【经典考试资料,答案附后,看后必过,WORD文档,可修改】 煤矿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煤矿安全事故多发的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 【摘要】 作为高危险、高风险、高投入行业的煤炭企业,在开采煤炭的过程中,受井下生产条件的制约、煤矿井下技术装备的局限性以及井下生产一线职工自身素质等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一直以来,预防、减少和遏制煤矿生产过程中各类事故发生是煤矿生产者和管理者追求的最高目标。作为一名采矿专业的学生我更应认真地对待安全这个问题。本文剖析了煤矿事故发生的各种原因,并提出相应对策。 【关键词】 安全事故原因分析预防途径 【正文】 我国目前煤炭生产机械化施工作业约占80%以上,安全、优质、高效,但还没有完全解决刀具磨损快、寿命短的问题,故在使用范围受到一定的限制。因此采用钻眼爆破方法仍是井巷掘进以及采煤施工的主要方法。因此,必须掌握安全爆破的相关要求及规定以及爆破事故预防及处理方法。 一、原因分析 煤炭需求增加推动了煤矿超能力生产。近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煤炭需求总量过高,要求煤炭工业维持较高产出,是造成煤矿超能力开采的宏观直接原因,超能力开采已经成为全国煤炭工业增加产出的主要手段之一,也成为我国煤矿各种事故的重要导火索 小煤矿违规开采引发煤矿事故居高不下。目前我国约有2.5万个煤矿,其中2.3万个是乡镇煤矿、个体煤矿,几乎都由个人承包经营。每年发生的煤矿事故中,乡镇煤矿占70%,而重大或特大事故占80%。较低的市场准入门槛使小煤窑业主竞相逐利行为变得轻而易举,而较小的事故风险成本又不足以使他们望而却步。由于当前煤炭行业风险与收益的严重不对称,加之有关部门监管乏力,导致在矿难事故频发的情况下,小煤窑的破坏性、掠夺性开采屡禁不止,接近疯狂。小煤矿的掠夺性开采在损耗煤炭储量的同时,由于本来技术力量薄弱,安全投入少,引发的恶性安全事故必然居高不下。 思想政治工作与安全生产相脱节。安全生产的实践主体是人,人的安全意识的强弱,直接作用于生产活动中的安全行为。但是,在许多人甚至是一些领导同志思想上,并没有认识到安全宣

煤矿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煤矿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专业班级:社会工作121701班 姓名:左锐斌 学号:0131

煤矿安全事故多发的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摘要】 作为高危险、高风险、高投入行业的煤炭企业,在开采煤炭的过程中,受井下生产条件的制约、煤矿井下技术装备的局限性以及井下生产一线职工自身素质等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一直以来,预防、减少和遏制煤矿生产过程中各类事故发生是煤矿生产者和管理者追求的最高目标。作为一名采矿专业的学生我更应认真地对待安全这个问题。本文剖析了煤矿事故发生的各种原因,并提出相应对策。 【关键词】 安全事故原因分析预防途径 【正文】 我国目前煤炭生产机械化施工作业约占80%以上,安全、优质、高效,但还没有完全解决刀具磨损快、寿命短的问题,故在使用范围受到一定的限制。因此采用钻眼爆破方法仍是井巷掘进以及采煤施工的主要方法。因此,必须掌握安全爆破的相关要求及规定以及爆破事故预防及处理方法。 一、原因分析 煤炭需求增加推动了煤矿超能力生产。近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煤炭需求总量过高,要求煤炭工业维持较高产出,是造成煤矿超能力开采的宏观直接原因,超能力开采已经成为全国煤炭工业增加产出的主要手段之一,也成为我国煤矿各种事故的重要导火索 小煤矿违规开采引发煤矿事故居高不下。目前我国约有万个煤矿,其中万个是乡镇煤矿、个体煤矿,几乎都由个人承包经营。每年发生的煤矿事故中,乡镇煤矿占70%,而重大或特大事故占80%。较低的市场准入门槛使小煤窑业主竞相

逐利行为变得轻而易举,而较小的事故风险成本又不足以使他们望而却步。由于当前煤炭行业风险与收益的严重不对称,加之有关部门监管乏力,导致在矿难事故频发的情况下,小煤窑的破坏性、掠夺性开采屡禁不止,接近疯狂。小煤矿的掠夺性开采在损耗煤炭储量的同时,由于本来技术力量薄弱,安全投入少,引发的恶性安全事故必然居高不下。 思想政治工作与安全生产相脱节。安全生产的实践主体是人,人的安全意识的强弱,直接作用于生产活动中的安全行为。但是,在许多人甚至是一些领导同志思想上,并没有认识到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实际作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程度不同地存在着“三多三少”的现象:一是谈到安全生产工作,往往在硬件上考虑的多,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考虑的少;二是谈到事故预防,往往在技术措施上考虑的多,而对如何强化安全意识考虑的少;三是谈到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往往是政工部门考虑的多,行政管理部门考虑的少。 煤矿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下降。煤矿企业专业技术人才流失严重,有关院校地矿专业招生比例大幅下降,学校“招不进”、企业“分不来”、“留不住”的现象突出,煤矿专业技术人才匮乏。国有煤矿职工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技术人员仅占3%左右,地质、采矿、机电、通风与安全专业人才严重不足。小煤矿从业人员绝大多数为农民工,技术人才更为短缺。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一些煤矿企业忽视安全管理,以包代管。一些乡镇煤矿随意变动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员均无任命文件,主要管理人员长期不下井。一些国有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重生产、轻安全,向煤矿下达的产量、掘进进尺等指标越来越高,在这种考核指标的压力下,导致矿井负责人盲目追求产量和利润。一些国有重点煤矿干部责任心不强,作风漂浮,不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制度,各种责任制和规章制度没有真正落实下去。企业技术管理薄弱。由于煤炭企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一线有经验的工人流失严重,企业人才严重缺乏;一些煤矿不绘制采掘工程平面图和通风系统图,采区和采掘工作面无设计,

煤矿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安全教育

典型事故案例 (教案) 代

一、教学目的 通过对事故案例的剖析掌握各类事故的预防措施,进一步探讨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各环节的方法,提高现场隐患的辨识能力,确保煤矿的生产安全。 煤矿常见事故的预防,提高事故预警能力。 二、教学重点 煤矿常见事故案例的原因分析,预防措施。 事故汇报程序 三、教学难点 本次授课对象为新入矿从业人员,对现场工艺、矿井部分名称等了解不太清楚,讲解存在部分难度。 学员工种不同、工作性质不同,难以把每个工种出现的事故从不同容、不同角度进行重点讲解(时间受限)。 四、教学方法 结合我矿及附近矿井发生的各类事故进行剖析,利用VCD、幻灯片进行影像讲解。 五、教学用具 板书、幻灯片、VCD教学光盘。 六、课时分配 第一课时事故案例分析基本知识。 第二课时顶板事故类案例分析 第三课时瓦斯(煤尘)事故类案例分析 第四课时机电事故类案例分析 第五课时运输事故类案例分析

第六课时放炮事故类案例分析 第七课时水害事故类案例分析 第八课时火灾事故类案例分析 第九课时其它事故类案例分析 七、教学容 第一部分事故案例分析基本知识 1、根据我国有关事故调查的法规,我国事故调查的基本程序。: (1)事故的通报;===>(2)事故调查组的成立;===>(3)事故现场处理; ===>(4)事故有关物证收集;===>(5)事故事实材料收集; ===>(6)事故人证材料收集记录;===>(7)事故现场摄影及拍照; ===>(8)事故图表的绘制;===>(9)事故原因的分析; ===>(10)事故调查报告编写;===>(11)事故调查结案归档; 2、《安全生产法》第73条的规定事故调查处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1)实事、尊重科学的原则。 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就是执法办案。它不仅要揭示事故发生的在原因,找出事故发生的机理,研究事故发生的规律,制定预防重复发生事故的措施,做出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的认定,依法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而且据此为政府加强安全生产、防重、特大事故、实施宏观调控政策和对策提供科学的依据,这一切都源于事故调查的结论。差之毫厘,谬之千里。事

煤矿安全事故案例

煤矿安全事故案例 1、赵某危险作业,不听劝阻,对事故负直接责任; 2、耿某互保联保不到位,发现危险没有强行制止,对事故负主要责任; 3、跟班队长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没有在现场指导检修工作,对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 4、队长负领导责任,书记负安全教育不到位责任。 四、事故防范措施 1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狠反三违,杜绝冒险作业的现象,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2、工友之间要相互关心和爱护,发现工友冒险作业,要本着对他人负责,对他的家庭负责的态度,必须强制其停止冒险作业,保证他人不受伤害。 3、队领导要加强职工管理,规范井下作业行为,严格落实互保联保制度,加大奖罚力度。明确责任划分,增强工人自主保安意识。五、事故体会和感想通过这起事故案例,使我们广大员工深刻认识到机电检修工赵某换电机销子时,思想麻痹,安全防范意识不强,不听劝阻违章作业,用手指捅销子而造成伤害后果,而实际有多少不听劝阻违章作业侥幸没有造成伤害的人,他们是否能够注意到,在以后的工作中,希望我们每一位员工都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避免类似现象再次发生。同时也要求我们广大员工在井下作业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遵章守纪,规范上岗,确保我矿的安全生产,杜绝事故再次发生。平顶山煤矿事故 6月21日凌晨1时40分左右,平顶山市卫东区兴东二矿发生井下火药爆炸事故,当班共发放矿灯77盏,已确认入井72人,另有5人初步确

定没有下井,正在进一步核查。截至10点整,现场经多次搜救,已生还26人,共发现46人遇难。井下巷道没有受到破坏,搜救工作已基本结束。在矿难频发的现实语境中,再细若琴弦的神经恐怕也会变得麻木。但是,矿难背后必有人员死伤,令人无法不痛惜,正如有网友叹息:这次爆炸毁掉46家的幸福,又有多少老人失去了他们的孩子,又有多少孩子失去了父亲,又有多少女人失去了丈夫……诚然,当我们看到遇难者家属在煤 矿门口痛不欲生的场景,心底恐怕仍会多多少少产生颤栗和不安。矿难的原因各不相同,但这一次平顶山矿难堪称极致的人祸。据报道,该矿设计能力9万吨/年,其采矿许可证于6月6日到期,卫东区已于6月7日晚8时对该矿实施断电。该矿主在区政府实施断电后非法接通电源,违法组织生产。明明6月6日已经到期,但矿主在电源被切断的情况下,仍然非法接通、违法生产,真是草菅人命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但是,不能仅仅把板子打在矿主身上。相关部门把电一断了之,却不强化事后监管,就必然给矿主留下可操作空间。可以说,这次矿难更让我们看到了监管之缺位。众所周知,近年来平顶山已经发生多起矿难,一提平顶山就不免想到矿难这个悲情符号。2007年8月31日,平顶山市宝丰县发生矿难,死亡12人;2007年4月16日,还是宝丰县发生矿难,死亡33人;2008年11月17日,平顶山市郏县发生矿难,死亡41人;2009年9月9日,平顶山新华四矿发生矿难,死亡54人。不到三年时间,这个地级市已经发生5起矿难,死亡将近2百人,频率之大死亡人数之多令人震

煤矿事故案例分析

煤矿案例事故分析 一、事故经过 事故发生工作面为一综采回撤工作面,共有液压支架110部。2014年12月27日一班班末工作面回撤到29#液压支架时,发现29#液压支架底座变形,装车后压板不能紧固。 12月27日二班班前会,准备队队长张XX(张队)布臵工作,跟班技术主管张XX(张主管)重点强调了运输、回撤等安全注意事项。因班长张XX(张班)请假未上班,副班长张(张班副)在班前会上安排工作任务,进行分工:包机班组韩XX负责开无极绳绞车;当班于XX、张XX负责运输,于XX为运输工作安全负责人。王XX在井上拿好长压板螺栓对29#液压支架紧固后和其他人去工作面撤、装液压支架。 到达工作地点后,按照班前会要求,张主管、张班、王XX等人使用长螺栓对已装车的29#支架压板进行了紧固,检查确认无问题后,发出拉车信号,于XX开动上三角处的慢速绞车将支架车拉到工作面上三角。于XX和张XX挂好无极绳绞车钩头和保险绳,检查无问题后,张XX发出信号,韩XX开动无极绳绞车对支架车进行外运,于XX和张XX跟随支架车往外走。张主管和张班副随后从工作面到达上三角,张主管安排张班副也跟随支架车出去一同负责运架工作。 11时左右,装有29#液压支架的平板车到达轨道顺槽与材料斜巷交叉点岔子前2米左右处停下。此时估计到来饭的

时间了,于是张班副就告诉于XX自己到外面去取饭。张XX 摘开支架车与无极绳绞车梭车,将无极绳绞车梭车开至直道发出停车信号。于XX将简易道岔扳至弯道,用木头将岔子撑好。张XX挂好支架车前后绞车钩头后,于XX开动11.4绞车开始拉支架车,张XX监护支架车运行状态。支架车刚刚压上道岔时,支架车右前轮掉道。于XX安排张XX找来了一台5吨手拉葫芦、一条40溜子链条、一个元宝环和两条螺丝等工具准备处理落道。此时开无极绳绞车的韩XX也来到了跟前。于XX看到巷道顶部有一根锚杆,就安排张XX用木板抬着他,韩XX将40溜子链条、元宝环、螺丝和手拉葫芦递给了木板上的于XX。于XX挂好手拉葫芦后,下至地面,将手拉葫芦起重链与平板车联接好,开始用手拉葫芦进行起吊作业。等一会儿饭没有来,张班副回来发现车落道,就一齐进行处理,当支架车的车轮快要上道时,停止了拽手拉葫芦,张班副说“用个杠子把支架车往回顶一下,就上去了”,便安排张XX去找根3米长的皮带纵梁。张XX走后,韩XX 站在支架右侧看支架车起吊高度还不够,就说“再往高吊点”,于是于XX站在支架右侧又开始用手拉葫芦进行起吊,随后就听一声异响,支架车发生倾倒。在支架车侧前方位臵的张班副看见支架顶梁将韩XX挤压在巷帮放臵的工具箱上,于XX被挤坐在巷道的水沟里,便急忙喊张XX去里面找人救援,并打电话向张队进行汇报,救援人员陆续赶到,进行合

2019年煤矿事故汇总

2019年煤矿安全事故案例汇总(2019年5月前)

目录 一、1月12日陕西榆林李家沟煤矿爆炸事故 (1) 二、2月26日内蒙古矿业公司重大运输事故 (1) 三、3月14日山西介休义棠煤业爆炸事故 (1) 四、3月15日山西阳泉古州东升阳胜煤业瓦斯燃烧事故 (2) 五、3月21日江苏盐城化工有限公司爆炸事故 (2) 六、3月22日湖南常长高速旅游大巴起火事故 (3) 七、4月10日四川川煤集团李子垭煤矿瓦斯事故 (3) 八、4月24日焦煤公司赵固一矿顶板溃水溃泥事故 (3) 九、4月25日云南红河三金煤矿事故 (4)

2019年煤矿事故案例 一、1月12日陕西榆林李家沟煤矿爆炸事故 1月12日,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百吉矿业公司李家沟煤矿发生一起重大爆炸事故,造成21人死亡。 有关要求:各煤矿企业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禁层层转包,严禁采用非正规采煤工艺,严格执行矿领导现场带班、入井检身、一炮三检、放炮警戒撤人等制度,切实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及时排查隐患,杜绝违规违章作业。各地要结合春节期间煤矿生产特点,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行为,督促煤矿企业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国家煤矿安监局) 二、2月26日内蒙古矿业公司重大运输事故 2月26日,内蒙古矿业公司发生重大运输事故,造成22人死亡。 三、3月14日山西介休义棠煤业爆炸事故 3月14日16时左右, 山西省介休市义棠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爆炸事故,事故后该矿瞒报情况,谎称事故造成3人受伤; 有关要求:各煤矿企业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风险管控,认真排查治理瓦斯、煤尘和炸药管

煤矿经典警示教育事故案例

煤矿警示教育事故案例 王家岭煤矿“3·28”透水事故 事故经过: 2010年3月28日14时30分左右,中煤集团公司63处碟子沟项目部施工的华晋公司王家岭矿(在省市乡宁县境,为中煤集团与焦煤集团合作组建的华晋煤业公司所属)在基建施工中北翼盘区101回风顺槽发生透水事故,为小窑老空水。事故发生时,井下共有261人作业,截至事故当晚统计,108人安全升井,153人被困井下。经过抢救,事故共造成38人死亡,11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937.29万元。 事故原因: 事故直接原因:该矿20101回风巷掘进工作面附近小煤窑老空区积水情况未探明,且在发现透水征兆后未及时采取撤出井下作业人员等果断措施,掘进作业导致老空区积水透出,造成+583.168m标高以下巷道被淹和人员伤亡。 事故间接原因: 1.地质勘探程度不够,水文地质条件不清,未查明老窑采空区位置和围、积水情况。

2.水患排查治理不力,发现透水征兆后未采取有效措施。 3.施工组织不合理,赶工期、抢进度。 4.未对职工进行全员安全培训,部分新到矿职工未经培 训就安排上岗作业,部分特殊工种人员无证上岗。 事故教训与防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防治水主体责任。 2.切实加强矿井水文地质基础工作,为防治水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严格落实“有掘必探、先探后掘”措施,有效防重特大水害事故。 4.严格落实建设、施工、监理三方安全责任。 5.全面加强全员安全培训工作,制定水患避灾演习预案,加强员工防治水措施的学习与培训,并组织员工进行水患避灾演习。 屈盛煤业公司“9·25”斜井人车跑车事故 事故经过: 2012年9月25日0时10分,省市屈盛煤业公司煤矿发 生钢丝绳断绳跑车事故。34名井下作业人员在煤矿副井筒人

煤矿事故案例分析63例

本期共梳理事故案例共63例,其中采掘专业25例,机电运输专业13例,一通三防专业16例,地测防治水专业9例。 一、采掘专业事故案例(25例) 案例1:单体柱伤人事故 2012年4月18日14时30分,XX矿综采一队职工王XX在12041综采工作面用单体柱推槽,由于推槽时操作不当单体柱崩落,发生单体柱伤人事故,造成王XX右肩肩胛骨粉碎性骨折、右侧肋骨多根骨折。 一、事故地点概况 12041工作面倾斜长度,采用倾斜分层走向长壁后退式采煤法,综合机械化采煤工艺,工作面支架型号ZF8600/20/38,工作面安装117架,刮板输送机型号SGZ800/800,采高,采用全部垮落法处理采空区。2012年4月2日工作面初次来压后, 因工作面水大、压力大,多次出现工作面部分支架被压死、支架十字头被压断,无法进行正常推溜移架,至2012年4月18日工作面机尾段支架压死,支架高度降低,造成作业空间狭小。 二、事故经过: 2012年4月18日八点班,跟班队长王XX安排职工王XX处理机尾死架。王XX使用单体柱柱根顶住机尾槽节上沿,柱头顶住支架大立柱底座进行辅助推溜。由于注液枪枪头卡未卡紧单体柱三用阀,开始移溜时,顶在支架底座上的单体柱受力、柱头柱牙逐渐变形,导致单体柱受力不均,造成单体柱发生崩落,王XX闪躲不及,单体柱直接崩到王XX的右肩上,造成右肩肩胛骨粉碎性骨折、右侧第5、6、7、8根肋骨骨折。

三、事故原因分析 1、职工违章作业,使用单体柱进行推槽作业,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液压支柱枪头安装后没有再次检查确认,未及时发现注液枪头卡未卡紧,是造成事故的的重要原因。 3、工作面大面积来压,支架被压死,施工现场空间狭小,施工环境存在安全隐患,是造成事故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4、区队现场管理人员安全检查不到位,没有及时发现、制止违章作业,职工安全意识差、安全防护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 四、防范措施 1、全面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加强现场管理人员安全责任制,及时查处现场安全隐患,杜绝职工违章作业。 2、现场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操作之前开展危险预想、安全确认,防止误操作。 3、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使安全“零”理念入脑入心,增强职工安全意识,提高职工自保互保能力。 事故现场示意图

煤矿事故案例范例

煤矿事故案例范例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东滩煤矿事故案例分析范例 2017年3月 目录 范例一:严重“三违” 严重“三违”分析处罚范例 一、查处时间: 二、查处地点: 三、事件经过及界定标准: (略) 依据《东滩煤矿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红黄牌”“三违”标准及执行说明〉的通知》(东煤发〔2015〕41号)井下(地面)严重“三违”××专业第×项,认定为严重“三违”。 四、责任分析及处理意见:

依据《东滩煤矿关于印发<2017年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东煤发〔2017〕3号)文规定处理如下: (一)1次严重违章指挥行为,给予行政警告、记过或记大过处分;情节特别严重或年内累计2次的,给予行政记大过、降职或撤职。 (二)1次严重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罚款1000元/人次;情节严重的罚款2000元/人次或给予记大过处分。 (三)因“师徒合同”履行不到位,徒弟出现违章行为的,师傅负同等责任。 (四)严重“三违”人员接受“过三关”脱产教育,培训10个工作日,并签订“三违”帮教签字单。学习班第一天,其所在单位支部书记必须陪同参加学习。 (五)培训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停止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六)脱产教育结束后,由安全监察处向区队下达职工返岗通知书,脱产教育人员方可上班。 (七)未按要求参加“三违”帮教培训,对相关单位负责人给予500元罚款。 (八)“三违”人员拒不报到接受教育的,按欠勤处理,并对其进行转岗培训。 (九)严重“三违”人员纳入安全诚信档案管理。 (十)井下跟班副区长(技术员)、工班组长、质量验收员自身出现“三违”的,取消“优秀‘两长两员’”评比资格。 五、防范措施 (略) 六、参加人员 单位、姓名、职务。 东滩煤矿 20××年×月×日

煤矿安全事故案例(终稿)

潞安集团煤矿安全事故案例 汇编 安监一局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七日

前言 为切实吸取事故教训,根据潞安集团2014年安全工作会安排,集团公司安监一局于年初启动了《潞安集团煤矿安全事故案例汇编》一书的编撰工作,本书由安监一局牵头编撰,生产处、辅助运输处、通风处、地质处、机电处等业务部门参与,本书共分八章,各章节由对口业务部门编撰,最后由安监一局总体汇总、编撰、校对、印刷。 具体分工如下:第一章由通风处负责;第二章由通风处负责;第三章由地质处负责;第四章由生产处并辅助运输处负责;第五章由生产处并辅助运输处负责;第六章由生产处并辅助运输处负责;第七章由机电处负责;第八章由生产处负责。 各矿要认真学习事故案例,了解事故发生经过和发生原因,牢记事故防措施,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潞安矿业(集团)公司安监一局 2014年3月17日

目录 第一章瓦斯事故 (1) 1 (1) 案例2:余吾煤业2011.6.22瓦斯燃爆事故 (2) 第二节掘进工作面瓦斯燃爆事故 (4) 案例1:常村煤矿2004.4.28瓦斯燃烧事故 (4) 案例2:夏店煤矿2012.9.25瓦斯燃爆事故 (5) 第三节采空区瓦斯燃爆事故 (6) 案例1:寺家庄煤业2013.1.7较大瓦斯爆炸事故 (6) 案例2:隰东煤业2014.1.17瓦斯异常涌出事故 (6) 第四节地面瓦斯燃爆事故 (8) 案例1:余吾煤业公司2006.8.15选煤厂瓦斯燃爆事故 (8) 案例2:余吾热电厂2008.2.5瓦斯燃烧事故 (9) 案例3:五阳煤矿洗煤厂中煤筒仓2012.7.1瓦斯事故 (9) 第五节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11) 案例1:中平能化平禹四矿2010.10.16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11) 案例2:师宗私庄煤矿2011.11.10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11) 第二章火灾事故 (14) 第一节外因火灾事故 (14) 案例1:王庄煤矿1988.11.5火灾事故 (14) 案例2:潞宁煤业公司2013.9.27火灾事故 (15) 第二节因火灾事故 (18) 案例1:一缘煤业2010.03.22煤层自燃事故 (18) 案例2:阳煤业2012.6.28CO超限事故 (19) 第三节其他类型火灾事故 (20)

2021年煤矿经典警示教育事故案例

煤矿警示教育事故案例 欧阳光明(2021.03.07) 山西王家岭煤矿“3·28”透水事故 事故经过: 2010年3月28日14时30分左右,中煤集团一建公司63处碟子沟项目部施工的华晋公司王家岭矿(在山西省临汾市乡宁县境内,为中煤集团与山西焦煤集团合作组建的华晋煤业公司所属)在基建施工中北翼盘区101回风顺槽发生透水事故,为小窑老空水。事故发生时,井下共有261人作业,截至事故当晚统计,108人安全升井,153人被困井下。经过抢救,事故共造成38人死亡,11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937.29万元。 事故原因: 事故直接原因:该矿20101回风巷掘进工作面附近小煤窑老空区积水情况未探明,且在发现透水征兆后未及时采取撤出井下作业人员等果断措施,掘进作业导致老空区积水透出,造成+583.168m 标高以下巷道被淹和人员伤亡。 事故间接原因: 1.地质勘探程度不够,水文地质条件不清,未查明老窑采空区位置和范围、积水情况。 2.水患排查治理不力,发现透水征兆后未采取有效措施。 3.施工组织不合理,赶工期、抢进度。 4.未对职工进行全员安全培训,部分新到矿职工未经培训就安排上岗作业,部分特殊工种人员无证上岗。 事故教训与防范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防治水主体责任。 2.切实加强矿井水文地质基础工作,为防治水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严格落实“有掘必探、先探后掘”措施,有效防范重特大水害事故。 4.严格落实建设、施工、监理三方安全责任。 5.全面加强全员安全培训工作,制定水患避灾演习预案,加强员工防治水措施的学习与培训,并组织员工进行水患避灾演习。 甘肃屈盛煤业公司“9·25”斜井人车跑车事故事故经过: 2012年9月25日0时10分,甘肃省白银市屈盛煤业公司煤矿发生钢丝绳断绳跑车事故。34名井下作业人员在煤矿副井筒人车提升过程中距井口约80米处,钢丝绳断绳,人车下滑至距井口约230米处侧翻,造成人员伤亡。发生事故的副井筒总长度704米,坡度28度。经施救34人分五次全部升井,其中20人死亡,14人受伤。 事故原因: 事故直接原因:严重超员的斜井人车在提升过程中掉道,随即与巷道巷帮底部的钢管法兰盘发生碰撞,致使磨损锈蚀严重的提升钢丝绳负荷突然增大超过其承载极限而断绳,导致人车跑车,跑车后的人车在快速下滑过程中与巷道发生强烈撞击,造成斜井人车严重变形、乘车人员伤亡。 事故间接原因: 1.现场安全管理混乱。井底车场没有配备安全员维持乘车秩序,带班矿领导、跟班人员和人车跟车工对工人违章挤乘人车未加

煤矿事故案例心得体会_心得体会

煤矿事故案例心得体会_心得体会 煤矿事故案例心得体会篇【1】 通过观看煤矿百人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我更加深刻领悟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该方针的重要性,该方针是党和国家的一贯方针,作为一名管理人员,在观看了煤矿百人事故警示片后,为我们的工作指明了方向。安全生产,重于泰山,在现场的工作中,我们的工作原则要做到“人人讲安全,事事为安全,时时想安全,处处要安全”。机电队的主要任务是井下机电设备的运行操作和维护、管理工作。其特点是维护的设备多、出现异常和障碍的几率大; 工作繁琐乏味、容易造成工作人员思想上的松懈。而一旦发生事故轻则造成经济上的损失,重则危及生命、设备和矿上的安全,甚至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影响社会的稳定。从观看安全警示教育片中,我们不难发现大多是工作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能力差而违章作业造成的。为此,我们必须全力以赴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形成人人讲安全,事事为安全,时时想安全,处处要安全的良好氛围。我认为我们应当从以下三方面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一、加强安全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素质,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职工队伍,是煤矿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保证。企业的生产必须有高素质员工队伍为依托。员工没有安全意识,安全生产无从谈起。 二、要根据安全生产的目标和任务,根据各岗位的分工,层层细化分解责任,将责任具体化、合理化、规范化,切实做到谁管的事、谁负责,有章可循,违章必究。安全责任制不能流于形式,在进行每项工作时都要保证做到计划到位、准备到位、检查督促到位、验收到位。这样,才能使各项工作安全顺利的开展。 三、加强隐患排查治理,提高超前预防能力。做到对不安全因素“发现得快、控制得住、排查得早、解决得好”。深入排查安全隐患,不定期地开展隐患排查活动,加强对重大隐患危险源的整改监控,把事故发生后的责任追究提前到对隐患责任的追究,对违反隐患排查有关规定者,追究责任。对于员工提出的安全隐患,限期整改并适当给予奖励。 总之,血的事故教训必须深刻吸取,时时刻刻铭记在心。安全工作不能只停留在宣传片的观看体会上,我们一定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严格依法依规组织生产,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xx〕99号)文件精神,把《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和煤矿安全生产“七大攻坚举措”落到实处。最终是要在自身岗位上切切实实履行自己的职责,把“安全生产,警钟长鸣”真正放在心上,在各项工作认真做到位。 煤矿事故案例心得体会篇【2】 学习了这多起事故案例,给我以深刻的体会。这些事故的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了巨大的损失,也给公司的安全生产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同时也暴露出安全思想松懈、管理混乱等一系列问题。痛定思痛,我们应该深刻汲取这些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的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努力把义桥煤矿打造成一个本质安全型、和谐稳定型、强势竞争型、科学发展型的现代化企业。 思想决定行动。抓好煤矿安全生产,首先要始终摆正搞质量标准化与安全之间的关系、与生产之间的关系、与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牢固树立“质量为本、安全为天”和“持之以恒抓质量、扎实有序做工作”的思想观念,牢固树立起“抓质量

几起非煤矿山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几起非煤矿山典型事故 案例分析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几起非煤矿山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一垮坝事故 2000年10月18日上午50分,广西南丹县大厂镇鸿图选矿厂尾矿库发生重大垮坝事故,共造成28人死亡,56人受伤,70间房屋不同程度毁坏,直接经济损失340万元。 2000年10月18日上午9时50分,尾矿库后期坝中部底层首先垮塌,随后整个后期堆积坝全面垮塌。共冲出水和尾砂14300立方米,其中水2700立方米,尾砂11600立方米,库内留存尾矿13100立方米。尾砂和库内积水直冲坝首正前方的山坡反弹回来后,再沿坝侧20米宽的山谷向下游冲去,一直冲到离坝首约700米处。其中绝大部分尾矿砂则留在坝首下方的30米范围内。尾矿坝下的34间外来民工工棚和36间基建队的房屋被冲垮,共有28人死亡,56人受伤。 这是一起由于企业违规建设、违章操作,有关职能部门管理和监督不到位而发生的重大责任事故。 1、事故的直接原因

由于基础坝不透水,在基础坝与后期堆积坝之间形成一个抗剪能力极低的滑动面。又由于尾矿库长期人为蓄水过多,干滩长度不够,致使坝内尾砂含水饱和、坝面沼泽化,坝体始终处于浸泡状态而得不到固结。最终因承受不住巨大压力而沿基础坝与后期堆积坝之间的滑动面垮塌。 2、事故的间接原因 (1)严重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审批把关不严。尾矿库的选址没有进行安全认证,也没有进行正规设计,而由环保部门进行筑坝指导;基础坝建成后未经安全验收即投入使用。 (2)企业急功近利,降低安全投入,超量排放尾砂,人为使库内蓄水增多。由于尾矿库库容小,服务年限短,与选矿处理量严重不配套,造成坝体升高过快,尾砂固结时间缩短。为了达到环保排放要求,库内冒险高位贮水,仅留干滩长度4米。 (3)业主、从业人员和政府部门监管人员没有经过专业培训,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差,仅凭经验办事。 (4)政府行为混乱,对安全生产领导不力。对选厂没有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审查,缺乏规划,盲目建设。

煤矿事故案例分析

采矿事故案例分析 班级:13级采矿工程 姓名: 学号: 乌海能源公司利民煤矿“10.29” 运输事故案例分析 2014年10月29日19点10分左右,神华乌海能源公司利民煤矿发生一起运输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一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38.58万元。 一、矿井概况 乌海能源公司利民煤矿2006年矿井核定生产能力为30万吨/年,事故点架线式电机车:型号ZK7-6/250,一次串拉16个1吨U型罐。巷道情况:平巷,断面6.2~8.4㎡,距离580m,北巷煤仓车场长100m,断面9.8㎡。轨道及道岔:大巷单股道,车场双股道,道轨及道岔均为24kg/m。北大巷煤仓:高度22m,直径4m,容积234m3松散煤重1.2~1.3t/m3。 二、事故经过 2014年10月29日9点大连高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刘东岩及施工人员王自胜、解坤、李文军四人入井,为利民煤矿安装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在斜井井筒底部布置监控电源线,调整基站和电源位置。

2014年10月29日15点利民煤矿准备队队长常学山组织召开班前会,安排4点班从主斜井底提升三辆杂物车升井,从地面下放两辆水管车。16点30分,开始从地面下放钩头车,16点40分绞车司机张秀莲、赵建霞通过摄像头发现斜井井筒有人行走,立即停止绞车运行,并通知调度室,调度员王亮电话通知斜井底把钩工宋立君斜井里有人员活动,要求立即将斜井内人员撤离,宋立君到斜井将大连高端科技公司施工人员刘东岩、王自胜、解坤带离至斜井井底车场后恢复运输,17点08分钩头车下放到井底车场。 17点15分宋立君在第一钩重车提升后,到车场处推车,这期间王自胜带领解坤进入斜井867米处作业,王自胜在梯子上调整巷帮电源箱,解坤扶梯子。宋立君于18点45分回到斜井底信号硐室,18点50分发信号下放水管车。19点10分左右,斜井钩头车挂了一辆小板车和一辆装有水管的大平板车下放至867米处时,将解坤和梯子撞倒,解坤被装有水管的板车拖至900米处。宋立君听到王自胜呼救后,打停点信号,钩头车在917米处停止。19点55分解坤被救升井,20点25分经鄂托克旗第二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三、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大连高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王自胜、解坤在矿方上午9点告知必须12点30分停止作业升井和16点20分下放钩头车时再次勒令其停止作业后,擅自进入斜井井筒作业,并且在听到斜井井筒绞车启动声光信号后,仍然未撤出作业地点。关于事故的详细原因正在调查之中。 2.间接原因 (1)持证上岗,岗证匹配是安全作业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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