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评价标准

广州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评价标准
广州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评价标准

广州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评价操作表

(日常督导复评用)

评价内容评价标准评价

方法

扣分备注

环境30分1.

5

?园(所)内建筑物、户外场地、绿化用地及杂物堆放场地等总体布局合

理,有明确功能分区(2分)

①安静、远离污染源

②设立门卫室

③儿童用房应设在3层以下

④平屋顶可作为安全避难和室外游戏场地,但应有防护设施

⑤阳台、屋顶平台的护栏距离地面垂直高度高于1.2米(内侧不得设立横

栏以防孩子攀爬),栏杆间距应小于11cm

?室外活动场地地面应平整、防滑,无障碍,无尖锐突出物(1分)

①儿童户外活动场地日照充足,排水通畅

②户外生均面积不小于4㎡

?活动器材安全性符合国家相关规定(1分)

①楼梯宽度不少于1.2米,台阶高度12-14厘米,深度26-30厘米,设儿

童扶手。

②当楼梯井净宽大于0.2米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③电源插座安装高度据地面垂直高度不低于1.70米

④墙角、台阶、水池、窗台、门角应当避免锐角,以免儿童碰撞

?未种植有毒、带刺的植物(1分)

查看

现场

及建

筑设

计图

2.

5

?室内空气清新、光线明亮(1分)

①活动室窗地面积比1:5,日照时间不少于3小时;或充分照明(照度

值150 40瓦/10M2))

②活动室使用面积(与寝室合用)每班90㎡以上(与寝室分设的每间50

㎡以上)

③平开窗距地面垂直高度1.3米以上

④室内设双扇平开门,其宽度不小于1.20m;不设置门坎、弹簧门、推拉

⑤儿童用座椅符合儿童年龄、身高特点

身高100cm以下:椅高24cm 桌椅高之差20.5cm 桌高44.5cm

100~110cm: 27cm 21.6cm 48.5cm

110~120cm: 30cm 23cm 53cm

⑥有温控设施,并采取相应防护

?保证儿童每日1巾1杯专用,寄宿制儿童每人有专用洗漱用品(必达项目)

?每班有专用水杯架,标识清楚,有饮水设施(1分)

?每班有专用毛巾架,标识清楚,毛巾间距合理(1分)

?饮水机摆放方便小儿饮水,不限制小儿喝水;饮水设备的水温低于40度

(1分)

?有防蚊、蝇、鼠、虫等设施,且幼儿接触不到(1分)

查看

现场

3. 睡室

5 分?儿童有安全(2分)、卫生(2分)、独自使用的床位和被褥(1分)

①宜用木床和铁床,不适用软床,2岁以下用高栏床

②床:2~4岁高30宽60~65cm,4~6岁高35宽67~100cm

③床头距50cm,床间距80cm

查看

现场

4. 卫生间

5 分

?盥洗室内有流动水洗手装置(必达项目)

?每个班级有独立的厕所和盥洗室(2分)

①合用只得一半分,全园只有一个不得分

②卫生间位置合理、安全,方便儿童使用

③贯通的卫生间、盥洗室应当分间或分隔,并有直接的自然通风

④地面应选防滑、易清洁的材料

⑤每班卫生间内至少有污水池1个,卫生间男女分隔,每班有蹲式便器或沟

槽4个(或位),小便槽4位(每个蹲位的平面尺寸为0.80×0.70米,沟

槽式的槽宽为0.16~0.18米)

⑥园内应该单独设立保教人员卫生间

?盥洗室内水龙头数量和间距设置合理(1分)

①每班盥洗室内水龙头不少于5个

②水龙头的间距为0.35~0.40米

盥洗室高度、宽度符合要求(上沿离地面的高度为0.50~0.55米,宽度

为0.40~0.45米)

?每班卫生洁具放置合理(1分)

①厕所内有污水池,盥洗室内有洗涤池

②卫生洁具各班专用专放并有标记

③抹布用后及时清洗干净,晾晒、干燥后存放

④拖布清洗后应当晾晒或控干后存放

?厕所清洁通风、无异味,每日定时打扫,保持地面干燥(1分)

查看

现场

5. 保健室

5 分?设立保健室或卫生室(必达项目)

?卫生室需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必达项目)

?保健室面积不少于12平方米并有具备隔离功能的临时隔离室(1分)

?保健室设有儿童观察床;配备桌椅、药品柜、资料柜(1分)

?有流动水或代用流动水的设施(1分)

?配备儿童杠杆式体重秤、身高计(供2岁以上儿童使用)、量床(供2岁

及以下儿童使用)、国际标准视力表或标准对数视力表灯箱、体围测量软

尺等设备;消毒压舌板、体温计、手电筒等晨检用品(1分)

?有消毒剂;配备紫外线消毒灯或其他空气消毒装置(1分)

查看

现场

6. 厨房

2.5 分☆食堂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必达项目)

?食品加工用具必须生熟标识明确、分开使用(0.5分)

?库存食品应当分类、注有标识、注明保质日期、定位储藏;老师及幼儿

食品分开放置,标识清楚(0.5分)

?留样食品冷藏存放48小时以上、每样品种不少于100克(0.5分)

?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盛器合乎要求(0.5分)

?配备专用留样冰箱、有专人管理(0.5分)

查看

现场

7. 卫生消毒2.5 分?园(所)内应设置区域性的餐饮具、水杯集中清洗消毒间(1分)

?应当有专用的清洗池2-3个(0.5分)

?采用热力消毒法进行统一消毒(0.5分)

?消毒后有保洁存放设施(0.5分)

查看

现场

询问20分询问

内容

20分

?询问保育员、主管园长、幼儿、保健员相关问题,了解其对本职工作内

容的熟悉程度及执行情况

现场

询问

人员

15分

1.

10分

?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保健人员(必达项目)

?按照收托150名儿童设1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的比例配备(收托150名

以下儿童的可配备兼职卫生保健人员)(5分)

?卫生保健人员按要求进行接受培训(5分)

①上岗前接受市级卫生保健培训并考核合格

②每三年进行市级卫生保健复训

③每年接受区级卫生保健培训并考核

查看

资料2.

主管

园长

2.5

?卫生保健工作第一责任人是托幼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1分)

?主管园长上岗前接受市级培训并考核合格(1分)

?主管园长每年参加区级举办的卫生保健培训或相关例会(0.5分)

3.

炊事

2.5

?炊事人员与儿童配备比例:提供每日三餐一点的托幼机构应达1: 50,

提供每日一餐二点或二餐一点的1: 80

资料

30分

1.

5分

?卫生保健工作基本台帐资料齐全,相关报表按时上交

① 广州市托儿所幼儿园登记表:

每日出勤登记表(表1-1)、出勤统计表(表1-2)、晨间检查记录表(表2)

体格锻炼观察表(表3)、缺点登记表(表4)、疾病登记表(表5)

儿童发病情况每日登记表(表6)、传染病登记表(表7)

体弱儿、特殊儿童管理记录表(表8-1)、体弱儿专案管理卡(表8-2)

意外情况及意外事故登记表(表9)、广州市儿童意外伤害监测报告卡

膳食调查记录表:

每周食谱(表10-1)、一周膳食调查调查人数(表10-2)

平均每人进食食物量表(表10-3)

平均每人每日实际进食量及营养素摄取量表(表10-4)

膳食调查统计表(表10-5)

查看

资料

2.

5分

②广州市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统计表

儿童系统管理情况年报表(表1)、健康检查年报表(表2-1)

健康检查年报表(表2-2)、儿童常见病月报表(表3-1)

儿童意外伤害季报表(表3-2)、

查看

资料

3. 上墙资料1分③上墙资料

生长发育评价情况、缺点矫治情况、视力检查情况、幼儿出勤情况

幼儿园常见病发病情况、血红蛋白分布情况、膳食调查结果

查看

资料

4. 制度1分④相关制度

一日生活制度、膳食管理制度、体格锻炼制度、卫生与消毒制度

入园(所)及定期健康检查制度、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制度、见疾病预防与管理制度

伤害预防制度、健康教育制度、卫生保健信息收集制度

查看

资料

5. 工作记录18分工作记录真实、完整、符合逻辑性

掌握儿童健康及营养状况,并对儿童出勤、健康检查、膳食营养等进行统计分析

①幼儿名册及联系方式(1分)

②幼儿保健手册、入托检查记录(1分)

③幼儿食物药物过敏禁忌症名单(1分)

④职工名册(1分)

⑤职工健康档案健康证(1分)

⑥保健人员档案(学历\培训证)(1分)

⑦一日生活安排、班级课程表、户外场地安排表(1分)

⑧体质测查记录、心理筛查记录、心理问题矫治个案记录(1分)

⑨厨房食品卫生许可证、定点采购食品”三证”、食物留样记录(1分)

⑩伙食收支帐册、每月结余、进货发票收据、验货登记或食品进出仓登记(幼儿老师)

(1分)

⑾膳委会成员名单、膳委会会议记录(1分)

⑿带药喂药、预防性服药记录(1分)

⒀清洁消毒记录(空气、物品)、卫生检查记录(环境卫生、个人卫生)、观察隔离室交

接班记录(1分)

⒁安全检查记录(大型玩具、悬吊物品、运动器械)(1分)

⒂室内环境的甲醛、苯及苯系物等检测结果(1分)

⒃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预案(重大传染病\中毒事件\火灾地震\防控等)及演练资料(1分)

⒄计划总结、健康分析(1分)

⒅健康教育资料、园务召开卫生保健工作会议记录(卫生保健工作会议记录)(1分)

查看

资料

指标5分

1.

5分

①幼儿园出勤率90%以上,托儿所75%以上

②生长发育达标率95%(体重及身高在M+2SD以内)

③儿童生长合格率达80%(年身高增长5cm,及体重增长2kg)

④高危儿管理矫治率100%

⑤缺点矫治率100%

⑥缺铁性贫血患病率10%以下,有效矫治率100%

⑦常见病、多发病月发病少于5%

⑧ 4—6岁儿童每年至少进行视力检查一次,检查率100%,视力低于0.9儿

童到医院复查率80%以上

⑨开展口腔保健,无龋率达30%以上、龋牙预防覆盖率90%,龋齿填充率60%

查看

资料

说明:参照卫生部〈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规范〉制定。

(国家)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第76号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已于2010年3月1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教育部同意,现予以发布,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 卫生部部长陈竺 教育部部长袁贵仁 二○一○年九月六日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提高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水平,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保障儿童身心健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招收0~6岁儿童的各级各类托儿所、幼儿园(以下简称托幼机构)。 第三条托幼机构应当贯彻保教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做好卫生保健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作为公共卫 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对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业务指导的内容包括:膳食营养、体格锻炼、健康检查、卫生消毒、疾病预防等。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定期为托幼机构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咨询服务和指导。 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应当依法对托幼机构的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托幼机构设有食堂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规章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食品安全要求。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负责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的指导与监督检查。 第七条托幼机构的建筑、设施、设备、环境及提供的食品、饮用水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八条新设立的托幼机构,招生前应当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卫生评价报告。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卫生保健工作质量纳入托幼机构的分级定类管理。 第九条托幼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本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十条托幼机构应当根据规模、接收儿童数量等设立相应的卫生室或者保健室,具体负责卫生保健工作。 卫生室应当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保健室不得开展诊疗活动,其配置应当符合保健室设置基本要求。

托幼机构卫生评价申请书

附件6 托幼机构卫生评价申请书 _________妇幼保健机构: 本园(所)拟于年月开始招生,依据《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的要求,特向您单位申请对我园(所)进行卫生评估。 申请单位地址: 申请单位电话: 申请单位(签章): 申请人: 申请日期:

附件7 托幼机构卫生评价表(100分) 周围环境安全、安静(1分) 远离污染源 (垃圾站、变电站、煤气站、加油站、 菜市场、卡拉OK厅等)(1分) 设立门卫室(2分) 园内建筑物、室外活动场地、绿化用地及杂物堆放 场地等总体布局合理,有明确功能分区(1分) 户外活动场地日照充足,地面平整、防滑、排水通 畅无积水(2分) 户外共用游戏场地面积人均不小于2平方米(2分) 活动器材安全性符合国家相关规定(1分) 活动设施与儿童接触的部位无锐角(1分) 未种植有毒、带刺的植物(1分) 托幼机构儿童用房应设在3层以下的建筑中,作为 游戏场地的平屋顶应有安全防护设施(1分) 阳台、屋顶平台的护栏距离地面垂直高度不低于 1.2 米,栏杆间距应小于11厘米,当楼梯井净宽 度大于20厘米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1分) 平开窗距地面垂直高度1.3米以上(1分) 室内环境的甲醛、苯及苯系物的检测结果符合国家 要求(1分) 电源插座安装高度距离地面垂直高度不低于1.6米 (1分) 墙角、台阶、水池、窗台、门角均无锐角(2分) 室内应设双扇平开门,其宽度不小于1.20m(1分) 不设置门坎、弹簧门、推拉门(1分) 室内空气清新、光线明亮,窗地面积比1:5(2分)

所有活动室日照时间不少于3小时(1分) 有防蚊蝇等有害昆虫的设施(1分) 有温控设施,并采取相应防护(1分) 有儿童活动室(1分) 活动室和寝室使用总面积不少于90平方米/班;如果活动室和寝室分设,活动室使用面积不少于54平方米/班(2分) 儿童用桌椅符合儿童年龄、身高特点(1分) 有儿童寝室(1分) 每间寝室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1分) 儿童有独自使用的睡床(1分) 儿童有独自使用的被褥(2分) 有班级独立的卫生间、盥洗室(3分),若两班合用(2分),全园共用(1分) 卫生间位置合理、安全,方便儿童使用(1分) 贯通的卫生间、盥洗室应分间或分隔(1分) 卫生间、盥洗室应有直接的自然通风(1分) 地面选择防滑、易清洁的材料(1分) 每班设有儿童蹲式便器或沟槽4个(或位)(2分)每班设有儿童小便槽4位(1分) 每个蹲位的平面尺寸为0.80米×0.70米,沟槽式的槽宽为~0.18米)(1分) 蹲式便器或沟槽应有1.2m高的架空隔板,并加设扶手(1分) 每班卫生间内有污水池(1分) 单独设置保教人员卫生间(1分) 有流动水洗手装置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实施方案最新版本

金湖县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根据卫生部、教育部颁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和省卫生厅、教育厅下发的《江苏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实施办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金湖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托幼机构是儿童集居生活的重要场所,加强和规范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是保障婴幼儿和学龄前儿童身心健康的重要措施。通过加强对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有效改善托幼机构集居儿童的生活环境,控制各种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杜绝发生中、重度营养不良和重度缺铁性贫血,确保婴幼儿健康成长。 二、托幼机构儿童健康管理 托幼机构必须严格遵守卫生部颁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及有关规定。 ㈠儿童入园(所)检查要求 1、儿童入园前须经辖区妇幼保健机构进行体格检查,统一使用金湖县卫生局制定的体检表。儿童入园(所)报名时附带体检表、计划免疫接种证。托幼机构应查验体检表、计划免疫接种证。体检合格后方可入园,入园体检结果三十天内有效。 2、体检时发现肝功能异常者暂不予入园。经治疗后,每三个月在辖区妇幼保健机构做肝功能检查一次,连续三次正常方可入园(所)。 3、对离开园(所)三个月以上或有肝炎接触史的儿童应检疫42天,经体检证实健康后方可回园(所)。

㈡儿童晨间检查 托幼机构的专(兼)职卫生保健人员对日托儿童应认真做好一摸:是否发热;二看:咽部、皮肤和精神是否有异常;三问:饮食、睡眠和大小便情况;四查:有无携带不卫生、不安全的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在传染病流行期间要检查儿童是否有传染病接触史。 ㈢儿童定期体检 1、托幼机构应给每一位儿童建立健康档案,一岁内婴儿每季度体检一次,一岁至三岁以内幼儿每半年体检一次,三岁以上儿童每年体检一次。 2、入园(所)儿童和婴幼儿每年应检查血色素,大班儿童每年检查视力二次,体检要做好记录并进行健康分析和评价。 3、每年“六一”期间,由辖区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对在园儿童进行一次全面健康检查,并做出健康分析和评价,体检中发现缺点或疾病,应及时矫治。矫治率应达到90%以上,并有记录。 三、托幼机构工作人员管理 ㈠托幼机构保教人员须经辖区妇幼保健机构体检,炊事员须经辖区卫生防疫机构体检,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上述人员每年体检一次。 ㈡患有《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规定的传染并滴虫性及霉菌性阴道炎、化脓性皮肤并精神病的保教人员、炊事员不得从事保教、炊事员工作。 ㈢患菌立伤寒等肠道传染病患者症状消失、停药三天、大便培养连续三次阴性方可恢复工作。

新设立托幼机构招生前卫生评价表

新设立托幼机构招生前卫生评价表 评价内容分值评价标准评价方法得分备注 环境 卫生20分 ?园(所)内建筑物、户外场地、绿化用地及杂物堆放场地 等总体布局合理,有明确功能分区(2分) ?室外活动场地地面应平整、防滑,无障碍,无尖锐突出物 (2分) ?活动器材安全性符合国家相关规定(1分) ?未种植有毒、带刺的植物(1分) 查看现场 ?室内环境的甲醛、苯及苯系物等检测结果符合国家要求(4 分) 查验检测 报告 ?室内空气清新、光线明亮(2分) ?有防蚊蝇等有害昆虫的设施(2分) 查看现场 ?每个班级有独立的厕所和盥洗室(2分) ?每班厕所内有污水池,盥洗室内有洗涤池(2分) ?盥洗室内有流动水洗手装置(必达项目) ?盥洗室内水龙头数量和间距设置合理(2分) 查看现场 个 人卫生15分 ?保证儿童每日1巾1杯专用,寄宿制儿童每人有专用洗漱 用品(必达项目) 查看现场 ?每班有专用水杯架,标识清楚,有饮水设施(4分) ?每班有专用毛巾架,标识清楚,毛巾间距合理(3分) ?有专用水杯、毛巾消毒设施(4分) ?儿童有安全、卫生、独自使用的床位和被褥(4分) 食 堂卫生10分 ?食堂获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必达项目)查验证件 ?园(所)内应设置区域性的餐饮具集中清洗消毒间,消毒 后有保洁存放设施(4分) ?配有食物留样专用冰箱,有专人管理(3分) 查看现场 ?炊事人员与儿童配备比例:提供每日三餐一点的托幼机构 应达1: 50,提供每日一餐二点或二餐一点的1: 80(3分) 查看资料 保健 室或卫20分 ?设立保健室或卫生室(必达项目) ?卫生室需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必达项目) 查看现场 查验证件 ?保健室面积不少于12平方米(2分) 查看现场 ?保健室设有儿童观察床(2分) ?配备桌椅、药品柜、资料柜(3分)

卫生保健规范)

一、托幼机构 (一)按照《管理办法》要求,设立保健室或卫生室,其设置应当符合本《规范》保健室设置基本要求。根据接收儿童数量配备符合相关资质的卫生保健人员。 (二)新设立的托幼机构,应当按照本《规范》卫生评价的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招生前应当取得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符合本《规范》的卫生评价报告。 (三)制订适合本园(所)的卫生保健工作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定期检查各项卫生保健制度的落实情况。 (四)严格执行工作人员和儿童入园(所)及定期健康检查制度。坚持晨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工作,卫生保健人员应当深入各班巡视。做好儿童转园(所)健康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和五官保健,将儿童体检结果及时反馈给家长。 (五)加强园(所)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做好入园(所)儿童预防接种证的查验,配合有关部门按时完成各项预防接种工作。建立儿童传染病预防控制制度,做好晨午检,儿童缺勤要追查,因病缺勤要登记。明确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要早报告、早治疗,相关班级要重点消毒管理。做好园(所)内环境卫生、各项日常卫生和消毒工作。 (六)加强园(所)的伤害预防控制工作,建立因伤害缺勤登记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做好园(所)内伤害干预和评估工作。

(七)根据各年龄段儿童的生理、心理特点,在卫生保健人员参与下制订合理的一日生活制度和体格锻炼计划,开展适合儿童年龄特点的保育工作和体格锻炼。 (八)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工作要求,配备食堂从业、管理人员和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制订各岗位工作职责,上岗前应当参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儿童营养等专业知识培训。做好儿童的膳食管理工作,为儿童提供符合营养要求的平衡膳食。 (九)卫生保健人员应当按时参加妇幼保健机构召开的工作例会,并接受相关业务培训与指导;定期对托幼机构内工作人员进行卫生保健知识的培训;积极开展传染病、常见病防治的健康教育,负责消毒隔离工作的检查指导,做好疾病的预防与管理。 (十)根据工作要求,完成各项卫生保健工作记录的填写,作好各种统计分析,并将数据按要求及时上报辖区内妇幼保健机构。 二、妇幼保健机构 (一)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制订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制订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评估实施细则,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和评估制度。 (二)依据《管理办法》,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妇幼保健机构对新设立的托幼机构进行招生前的卫生评价工作,并出具卫生评价报告。 (三)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妇幼保健机构对取得办园(所)资格的托幼机构每3年进行1次卫生保健工作综合评估,并将结果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四)地市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对当地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及考核,合格者颁发培训合格证。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每年至少组织1次相关知识的业务培训或现场观摩活动。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办法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办法 时间: 2010-1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第 76 号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已于2010年3月1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教育部同意,现予以发布,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 卫生部部长陈竺 教育部部长袁贵仁 二?一?年九月六日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提高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水平,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保障儿童身心健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招收0,6岁儿童的各级各类托儿所、幼儿园(以下简称托幼机构)。 第三条托幼机构应当贯彻保教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做好卫生保健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作为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对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业务指导的内容包括:膳食营养、体格锻炼、健康检查、卫生消毒、疾病预防等。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定期为托幼机构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咨询服务和指导。 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应当依法对托幼机构的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托幼机构设有食堂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规章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食品安全要求。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负责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的指导与监督检查。 第七条托幼机构的建筑、设施、设备、环境及提供的食品、饮用水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八条新设立的托幼机构,招生前应当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卫生评价报告。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卫生保健工作质量纳入托幼机构的分级定类管理。 第九条托幼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本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十条托幼机构应当根据规模、接收儿童数量等设立相应的卫生室或者保健室,具体负责卫生保健工作。 卫生室应当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保健室不得开展诊疗活动,其配置应当符合保健室设置基本要求。

托幼机构卫生评价申请书

托幼机构卫生评价申请书 ___________: 本机构拟于年月开始招生,依据《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的要求,特向您单位申请对我机构进行卫生评价。 申请机构地址: 申请机构电话: 申请机构(签章): 申请人: 申请日期:

附件2 托育机构基本信息表 一、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 4.机构地址: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6.机构法人: 姓名:身份证:联系方式: 7.机构负责人: 姓名:身份证:联系方式: 8.卫生保健人员: 专职或者兼职:□专职人□兼职人 取得卫生保健人员上岗培训证人 9.(拟)收托规模:人 10.编班类型和数量: □乳儿班个□托小班个□托大班个 □混合编班个□其它个 二、园舍场地及业务用房 1.服务场所性质:□非租赁(□自有□国有□其它)□租赁 2.机构建筑面积:平方米室内使用面积:平方米室外活动场地面积:平方米保健室面积: 平方米

3.自有厨房:□无□有,总面积平方米 填表机构盖章:填表人和联系方式:填表日期:附件3 学前教育机构基本信息表 一、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 4.机构地址: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6.机构法人: 姓名:身份证:联系方式: 7.机构负责人: 姓名:身份证:联系方式: 8.卫生保健人员: 专职或者兼职:□专职人□兼职人 取得卫生保健人员上岗培训证人 9.(拟)办学规模:人 10.编班类型和数量:□托班个□小班个□中班个□大班个□混龄班个□其它个 二、园舍场地及业务用房 1.园舍性质:□非租赁(□自有□国有□其它)□租赁 2.机构建筑面积:平方米室内使用面积:平方米 室外活动场地面积:平方米保健室面积: 平方米3.自有厨房:□无□有,总面积平方米

托幼机构卫生评价申请书.doc

附件 6 托幼机构卫生评价申请书 _________妇幼保健机构: 本园(所)拟于年月开始招生,依据《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的要求,特向您单位申请对我园(所)进行卫生评估。 申请单位地址: 申请单位电话: 申请单位(签章): 申请人: 申请日期:

附件 7 托幼机构卫生评价表(100 分)评价内分 类别 容值 1.周围环 2 境 2.门卫室 2 3 .园内 一、总体布 1 室 局 外4.儿童 环户外活 4 境动场地 5 .活动 15场地与 3 分设施安 全性 6.建筑 物安全 3 性 二、 1 .室内活6 安全 动 室 15 2.室内 分 5 环境 3.面积 3 得 评价标准备注 分 周围环境安全、安静( 1 分) 远离污染源(垃圾站、变电站、煤气站、加油站、 菜市场、卡拉OK 厅等 )(1 分) 设立门卫室( 2 分) 园内建筑物、室外活动场地、绿化用地及杂物堆放 场地等总体布局合理,有明确功能分区( 1 分) 户外活动场地日照充足,地面平整、防滑、排水通 畅无积水( 2 分) 户外共用游戏场地面积人均不小于 2 平方米( 2 分) 活动器材安全性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1 分) 活动设施与儿童接触的部位无锐角( 1 分) 未种植有毒、带刺的植物( 1 分) 托幼机构儿童用房应设在 3 层以下的建筑中,作为 游戏场地的平屋顶应有安全防护设施( 1 分) 阳台、屋顶平台的护栏距离地面垂直高度不低于 1.2 米,栏杆间距应小于11 厘米,当楼梯井净宽度 大于 20 厘米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1 分) 平开窗距地面垂直高度 1.3 米以上( 1 分) 室内环境的甲醛、苯及苯系物的检测结果符合国家 要求( 1 分) 电源插座安装高度距离地面垂直高度不低于 1.6 米 (1 分) 墙角、台阶、水池、窗台、门角均无锐角( 2 分) 室内应设双扇平开门,其宽度不小于 1.20m( 1 分) 不设置门坎、弹簧门、推拉门( 1 分) 室内空气清新、光线明亮,窗地面积比1:5(2 分) 所有活动室日照时间不少于3小时(1分) 有防蚊蝇等有害昆虫的设施( 1 分) 有温控设施,并采取相应防护( 1 分) 有儿童活动室( 1 分)

2015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计划

2015年XXX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计划 一、传染病防治工作 认真学习贯彻《传染病防治法》,加强对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的监测和报告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切实做好托幼机构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一旦发生传染病疫情,病人早隔离、早治疗,同时在第一时间向疾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主动配合疾控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必要时应采取停课等果断措施,阻止疫情进一步蔓延,确保疫情得到及时控制,保障儿童、教职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严格按照日常消毒常规与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消毒常规做好消毒工作,及时发现传染病发病情况,并采取消毒隔离措施,传染病续发人数少,杜绝蔓延。同时根据省、市“预防接种证查验与疫苗补种工作”的规定,在新生入学、转学时查验预防接种证,未按程序完成规定疫苗接种的儿童必须补种疫苗。 二、因病缺课监测工作 做好因病缺课监测工作是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传染病疫情的关键。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和《XXX学生缺课监测工作方案》要求,继续做好因病缺课监测日报工作,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通过监测报告,力争做到监测数据准确,网络报告及时,及早发现疾病发生苗头,尽快采取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三、食品安全工作 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完善食堂设施设备,省示范园与省优质园力争达“A”食堂,一类园以上必须达到“B”食堂。规范食品采购、验收、加工、制作、保管、留样等,确保食品安全。继续强调均衡膳食,完善带量食谱,保证热量、蛋白质及各微量元素达标,每周进行一次营养分析,针对特殊儿童(过敏、肥胖、营养不良等)要有特殊饮食,按年龄段制定带量食谱。膳食费专款专用,师生伙食严格分开。所有营养员需参加卫生部门组织的营养员上岗培训,取得上岗资格。 四、开展局部用氟预防龋病工作 为了提高幼儿园儿童的口腔健康水平,降低儿童乳牙龋齿患病率,将在辖区幼儿园开展局部用氟预防儿童龋病工作。该工作对3-6岁儿童进行免费口腔健康检查,并为符合适应症(非过敏体质、无哮喘病史)的儿童提供专业的局部用氟预防龋病服务。请各幼儿园协助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并配合做好收费工作。上半年时间安排在3月底,下半年时间安排在10月底。 六、做好新生入园体检查验工作 各托幼机构保健人员要做好新生的入园体检单查验工作,原则上体检单不能有空项(包括不能缺少化验单),入园体检单三个月内有效。对于转园的儿童,请保健老师开具《儿童转园(所)健康证明》(自儿童离园之日起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规范

工作规范 编辑 为贯彻落实《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加强托儿所、幼儿园(以下简称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切实提高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质量,特制定《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预防为主、保教结合的工作方针,为集体儿童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预防控制传染病,降低常见病的发病率,培养健康的生活习惯,保障儿童的身心健康。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工作内容 编辑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工作职责 一、托幼机构 (一)按照《管理办法》要求,设立保健室或卫生室,其设置应当符合本《规范》保健室设置基本要求。根据接收儿童数量配备符合相关资质的卫生保健人员。 (二)新设立的托幼机构,应当按照本《规范》卫生评价的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招生前应当取得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符合本《规范》的卫生评价报告。 (三)制订适合本园(所)的卫生保健工作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定期检查各项卫生保健制度的落实情况。 (四)严格执行工作人员和儿童入园(所)及定期健康检查制度。坚持晨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工作,卫生保健人员应当深入各班巡视。做好儿童转园(所)健康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和五官保健,将儿童体检结果及时反馈给家长。 (五)加强园(所)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做好入园(所)儿童预防接种证的查验,配合有关部门按时完成各项预防接种工作。建立儿童传染病预防控制制度,做好晨午检,儿童缺勤要追查,因病缺勤要登记。明确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

要早报告、早治疗,相关班级要重点消毒管理。做好园(所)内环境卫生、各项日常卫生和消毒工作。 (六)加强园(所)的伤害预防控制工作,建立因伤害缺勤登记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做好园(所)内伤害干预和评估工作。 (七)根据各年龄段儿童的生理、心理特点,在卫生保健人员参与下制订合理的一日生活制度和体格锻炼计划,开展适合儿童年龄特点的保育工作和体格锻炼。 (八)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工作要求,配备食堂从业、管理人员和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制订各岗位工作职责,上岗前应当参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儿童营养等专业知识培训。做好儿童的膳食管理工作,为儿童提供符合营养要求的平衡膳食。 (九)卫生保健人员应当按时参加妇幼保健机构召开的工作例会,并接受相关业务培训与指导;定期对托幼机构内工作人员进行卫生保健知识的培训;积极开展传染病、常见病防治的健康教育,负责消毒隔离工作的检查指导,做好疾病的预防与管理。 (十)根据工作要求,完成各项卫生保健工作记录的填写,作好各种统计分析,并将数据按要求及时上报辖区内妇幼保健机构。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妇幼保健机构 (一)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制订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制订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评估实施细则,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和评估制度。 (二)依据《管理办法》,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妇幼保健机构对新设立的托幼机构进行招生前的卫生评价工作,并出具卫生评价报告。 (三)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妇幼保健机构对取得办园(所)资格的托幼机构每3年进行1次卫生保健工作综合评估,并将结果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四)地市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对当地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及考核,合格者颁发培训合格证。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每年至少组织1次相关知识的业务培训或现场观摩活动。 (五)妇幼保健机构定期对辖区内的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内容包括一日生活安排、儿童膳食、体格锻炼、健康检查、卫生消毒、疾病预防、伤害预防、心理行为保健、健康教育、卫生保健资料管理等工作。

托幼机构卫生评价规程

精心整理托幼机构卫生评价流程 一、新设立托幼机构招生前卫生工作评价流程 (一)新设立的托幼机构,应该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卫生评价 门。 对卫生评价为“不合格”的托幼机构,应根据评价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并进行指导,托幼机构整改后方重新申请卫生评价。 二、招生后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综合评估流程 (一)已经招生的托幼机构,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中“每3年接受1次卫生保健工作综合评估”的要求,在取得《西安市托幼机构招生前卫生评价报

告》后,每三年须向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提交《西安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基本情况登记表》(见附件4) (二)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或委托的医疗卫生机构组织妇幼保健、卫生监督、疾病预防与控制等机构有关专业人员,根据《西安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综合评估标准》(见附件5)的要求,集中安排对提交申请的托幼机构进行卫 (见 附件 果 三. 1. 2.《 3. 4.卫生保健人员《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合格证》复印件 5.工作人员《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和炊事人员《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登记表,登记表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工作岗位、健康证有效期限) 6.托幼机构平面布局图(门卫室、保健室、寝室、活动室、盥洗室、卫生间、厨房、洗消间及室外活动场地等,并标明面积)(3年复审如无变化不用重复提供)

7.保健室平面布局图及设施设备清单 8.《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9.新设立或新装修托幼机构须提供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室内环境检测报告(室内环境的甲醛、苯及苯系物的检测结果符合国家要求) 10.《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仅设立卫生室者提供) 1. 2. 3. 4. 5. 6. ? ? ? 托幼机构分数达到剩余项目总分的80%及以上,并且“必达项目”全部通过,才可评价为“合格”。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制度

托幼机构管理资料 生活制度 1、有合理的生活制度和作息时间表,并认真执行。 (1)根据园(所)内儿童的年龄生理特点,结合实际情况和季节变换的特点,本着动静结合的原则,适当考虑家长的需要 ,制定出本园(所)的儿童一日生活制度。 (2)保健人员参与制订园内儿童作息时间安排及一日各生活环节(如活动、就餐、喝水、入厕、盥洗、睡眠等)的生活护 理要求。 (3)保健人员每周应对各班儿童执行一日生活制度的情况进行有目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 2、正常情况下儿童户外活动每天不少于2小时(冬季不少于半小时),其中1小时体育活动,午睡时间不少于2小时。

儿童健康检查制度 1、儿童入托入园体检:儿童入托入园前必须到指定的妇幼保健机构进行健康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能入园(所)。健康检查表上的项目应填写完整正确,体检一个月内有效。儿童入园(所)时应将母子健康手册或健康检查表和预防接种卡交给幼儿园(托儿所)。儿童离开托幼园所两个月以上,再入园(所)必须重新体检,入托入园前体检率应达到100%。 2、儿童入园(所)后应按年龄定期体检:1岁以内婴儿每季度一次,1—3岁内幼儿每半年一次,3岁以上儿童每一年检查一次,每半年测量身高,体重一次,定期体检后要进行儿童健康状况分析评价和疾病统计,发现疾病或缺点及时矫治。定期体检率的计算按每年“六月一日”前后的体检为准,新入园(所)未满一个月者不可列入应查人数之内。 3、身高、体重、视力检查:身高、体重检查示范园每季度一次,1级园每半年一次。视力检查每半年一次。所有在园(所)的婴幼儿每年查血红蛋白一次。 4、严格执行晨间的检查及全日制观察制度,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1)晨检工作可根据本园实际情况,采取保健医检查、班上教师检查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不论选择哪种方式,均由保健医生负责确诊,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检查步骤包括:一摸二看三问四查,观察儿童精神、脸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职责、制度及资料管理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职责、制度(一)园长卫生保健工作职责 1、托幼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本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 管理园所内的卫生保健工作。 2、制定人员编制,明确分工,合理组织人员任用、调离、晋升等,合理安排保健、保育、炊 事人员的工作。 3、负责财产管理的领导工作,合理使用经费,保证幼儿伙食费专款专用,指定专人负责对采购 物品的验收。掌握幼儿伙食费的分配标准,以及每月伙食费的盈亏情况。 4、负责抓好园内卫生保健保育、早教工作。 5、及时了解国内外有关托幼卫生保健工作的信息动态,吸取经验,改进工作。 6、负责协调好园所与社会各方面的关系,争取社会与家长的配合。 7、检查卫生保健制度及园内安全保健工作的落实情况,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负责管理后勤人 员的工作学习,硬件设施的改造、维修等。 (二)卫生人员的工作职责 1、在园长领导下,按保健业务部门要求,做好全园医疗卫生保健工作,制定全年计划总结。 2、管理好卫生室药品及医疗器械,有出入库登记、使用记录及消毒保质期记录。 3、定期检查药品是否失效、变质,医疗器械是否按消毒要求进行消毒保存。 4、做好幼儿及教职工的健康检查,做好晨检及全日观察,做好患病儿童的管理工作,负责幼儿 计划免疫查验工作。 5、负责幼儿园营养膳食管理,制定每周带量食谱,进行营养计算。 6、负责指导园内卫生消毒工作,杜绝传染病的发生,发生传染病后要配合卫生防预部门做好消 毒隔离检疫。 7、负责幼儿小伤小病的诊治处理。卫生室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医务人员有执业医师资格,方可行使处方权用药和进行医疗服务。 8、做好园内健康教育工作。 9、督促检查园内安全卫生工作。 10、负责幼儿体格发育测量、监测、视力检查。 11、负责保健台帐的填写管理及信息反馈、统计分析。 (三)保健人员工作职责 1、在园长领导下,制定全园卫生保健工作计划,监督检查各项计划的落实情况,做好工作总结。 2、严格执行儿童入园体格检查和工作人员定期体格检查制度,协助和组织好儿童定期健康体检。 认真做好晨、午检和全日观察工作。 3、指导和管理好儿童膳食,制定每周带量食谱,每季度做一次膳食调查,监督和指导炊事人员 做好饮食卫生及餐具消毒工作。 4、指导和监督全园安全保卫及卫生消毒工作,定期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5、做好患病儿童管理及患病儿童全日观察,做好传染病的管理监督,定期检查各班的各项消毒 工作。 6、认真填写各种保健工作登记,积累资料,做好资料的统计分析。 7、定期接受当地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和业务指导,接受传染病防治知识 培训,按要求参加妇幼保健机构召开的工作例会。 8、做好健康教育工作,定期向家长及机构内的工作人员进行卫生知识、疾病预防、卫生消毒、 食品及饮用水卫生等方面的宣传指导。 (四)保育员卫生保健工作职责 1、在园长领导下,保健员的指导下,做好本班保育工作,严格遵守园内的生活作息制度。 2、熟悉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项卫生保健管理常规及操作规程。 3、具有良好的个人卫生、公共卫生习惯和爱整洁、勤劳动、关爱体贴儿童的自觉性与责任

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管理实施细则.doc

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管理实施细则 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管理实施细则内容是卫生保健工作。下文是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管理实施细则,欢迎阅读! 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管理实施细则完整版全文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质量和水平,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保障儿童身心健康,按照卫生部教育部《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20xx年第76号令)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成都市辖区内招收0~6岁儿童的各级各类托儿所、幼儿园(以下简称托幼机构)。 第三条托幼机构应当贯彻保教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做好卫生保健工作。 第四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作为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和指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 第五条市级妇幼保健机构职责: 协助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全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相关政策、标准及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和评估制度;负责组织全市托幼机构保健人员、保育员岗前培训及考核;收集并掌握全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情况,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相

关信息。 第六条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职责: 协助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本地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计划;对本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内容包括:膳食营养、体格锻炼、健康检查、卫生消毒、疾病预防等;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辖区内托幼机构保健人员业务培训或现场观摩活动;定期召开辖区托幼机构工作例会,交流信息,布置工作;收集、整理、统计、上报托幼机构相关报表,并形成本辖区分析报告,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市级妇幼保健机构; 第七条其他部门职责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定期为托幼机构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咨询服务和指导。 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应当依法对托幼机构的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托幼机构设有食堂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规章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食品安全要求。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负责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的指导与监督检查。 第九条托幼机构的建筑、设施、设备、环境及提供的食品、饮用水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 在建筑、设备、大型游乐玩具设施等方面要有安全防范措施,

卫生部关于印发《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印发《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通知 卫妇社发〔2012〕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教育部令第76号),加强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切实提高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质量,我们组织专家对1985年印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doc 二○一二年五月九日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 二〇一二年三月 目录 第一部分卫生保健工作职责1 一、托幼机构 1 二、妇幼保健机构 3 三、相关机构 4 第二部分卫生保健工作内容与要求5 一、一日生活安排 5 二、儿童膳食 6 三、体格锻炼9 四、健康检查9 五、卫生与消毒13 六、传染病预防与控制15 七、常见病预防与管理16

八、伤害预防17 九、健康教育17 十、信息收集18 第三部分新设立托幼机构招生前卫生评价19 一、卫生评价流程19 二、卫生评价标准19 第四部分附件23 附件1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23 附件2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表26 附件3托幼机构环境和物品预防性消毒方法29 附件4卫生保健工作记录(登记)表31 附件5卫生保健资料统计表34 附件6托幼机构卫生评价申请书38 附件7新设立托幼机构招生前卫生评价表39 附件8托幼机构卫生评价报告42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 为贯彻落实《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加强托儿所、幼儿园(以下简称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切实提高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质量,特制定《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预防为主、保教结合的工作方针,为集体儿童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预防控制传染病,降低常见病的发病率,培养健康的生活习惯,保障儿童的身心健康。 第一部分卫生保健工作职责 一、托幼机构 (一)按照《管理办法》要求,设立保健室或卫生室,其设置应当符合本《规范》保健室设置基本要求。根据接收儿童数量配备符合相关资质的卫生保健人员。 (二)新设立的托幼机构,应当按照本《规范》卫生评价的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招生前应当取得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符合本《规范》的卫生评价报告。(三)制订适合本园(所)的卫生保健工作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定期检查各项卫生保健制度的落实情况。 (四)严格执行工作人员和儿童入园(所)及定期健康检查制度。坚持晨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工作,卫生保健人员应当深入各班巡视。做好儿童转园(所)健康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和五官保健,将儿童体检结果及时反馈给家长。 (五)加强园(所)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做好入园(所)儿童预防接种证的查验,配合有关部门按时完成各项预防接种工作。建立儿童传染病预防控制制度,做好晨午检,儿童缺勤要追查,因病缺勤要登记。明确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要早报告、早治疗,相关班级要重点消毒管理。做好园(所)内环境卫生、各项日常卫生和消毒工作。 (六)加强园(所)的伤害预防控制工作,建立因伤害缺勤登记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做好园(所)内伤害干预和评估工作。

托幼机构十项卫生保健制度完整

卫生保健制度 (一)一日生活安排: 1.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有利于幼儿神经系统的正常发育,有利于保护幼儿消化系统的功能,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习惯。 2.要根据本园所内幼儿年龄特点,季节变化情况,制定幼儿一天的生活计划。 3.每周应对各班执行的幼儿一日生活安排计划进行有目的的检查、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并且予以纠正。在执行生活安排计划是,必须岗位职责分工明确,各尽其职。 4.合理掌握幼儿一日生活安排原则。将幼儿一日生活的主要内容,如睡眠、进餐、活动、游戏和作业等各个生活环节的时间、顺序、次数和间隔给予科学合理的安排,并结合季节变换特点,考虑家长的工作时间和需要。 5.寓教于一日生活之中,注意动静结合、室内外活动结合。每日户外活动要充分利用阳光和空气,日托不少于2小时,全托不小于3小时,体育活动不少于1小时。 6.分管园长、保健人员、保教人员共同制定幼儿的一日生活安排计划,严格遵照执行,不得随意变更,以免扰乱幼儿的生物钟。 7.取得家长的配合,保证幼儿出勤率。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幼儿迟入园、早离园或带食物来园内吃,以免扰乱班级的生活常规。 8.幼儿一日生活安排: 7:00~8:30 入园 8:00~9:00 户外活动锻炼 9: 00~9: 10 如厕、洗手 9: 10~9: 30 早点 9:30~10:30 上午课、兴趣活动、游戏 11:00~11:40 餐时管理 11:40~12:00 餐后散步 12:00~12:20 如厕,睡前准备

12:20~14:30 午睡 14:30~14:45 起床穿衣 14:45~15:00 如厕、洗手 15:00~15:30 午点 15:30~16:30 下午课、兴趣活动、游戏 16:30以后离园 (二)健康检查 1.儿童入园健康检查 (1)儿童在入园所前须到妇幼保健机构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果3个月内有效,体检率达100%。 (2)体检内容:测量身高、体重,全身健康检查,视力、听力、血色素检查等。健康者方可入园。 (3)幼儿离开园所3个月以上,返回时须重新体检。体检中特别要注意传染病的询问和检查。如转园所,幼儿需开具转园所证明,可让家长提供保健手册,上面有入园健康检查记录也可以。 (4)患有传染病的儿童不得入园所,须治疗痊愈后方可入园所。2.定期健康体检(“六一”体检) (1)3岁以上儿童每年体检1次。 (2)托幼机构为儿童进行身高、体重测量每学期2次。 (3)3岁以上儿童视力检查每年2次。 (4)血色素检查每年1次。 (5)对检查出来的可矫治疾病,制定矫治计划,直至痊愈。对患病儿童,做好专案管理,做好登记、统计工作。 3.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 (1)保健人员应每日做好晨间检查工作,晨检时须做到一闻二看三摸四查五登记。 (2)接受家长的喂药委托,查对病历医嘱后收下药品,按药品名称、幼儿姓名、班级、用法用量、服药时间做好记录,并请家长签字。(3)做好全日观察工作。幼儿经过晨检后由保健老师将要观察的幼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考评标准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考评标准

附件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考评标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幼儿园 项目考评内容评分标准检查方法分值评分备注 行政管理1、托幼机构法人代表或负责 人是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 的第一责任人;园(所)长须 每年参加县区(市)级及以上 部门妇幼保健机构卫生保健 管理培训,熟悉卫生保健业 务。 不负总责不 得分;未培 训不得分, 园(所)长 不熟悉卫生 保健业务酌 情扣分。 询问,查 阅资料 2 2

2、有卫生保健工作计划和年终工作总结。无计划和总 结不得分 查阅资 料 1 3、十项卫生保健制度健全(1)一日生活制度;(2)膳食管理制度;(3)体格锻炼制度;(4)入园及定期健康检查制度; (5)卫生消毒制度;(6)传染病管理制度;(7)常见疾病预防与管理制度;(8)健康教育制度;(9)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0)卫生保健资料管理制度。缺一项扣 0.5分,扣完 为止 查阅卫 生许可 证及相 关资料、 保健制 度是否 上墙 2 卫生1、收寄宿儿童的托幼机构配不合格扣1查阅证 1 3

保健人员配备备执业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 上岗前接受培训并考核合格。 分书 2、收托150名儿童至少设1 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 不合格扣1 分 现场查 看 1 基础设施 基础1、环境卫生,安全,无污染、 噪音,园内建筑物、游戏场地、 绿化用地布局合理,分区明 确;户外活动场所日照充分, 地面平整、防滑,无积水;活 动器材安全,活动设施无锐 角;护栏与地面垂直高度高于 1.2米,栏杆间距小于11厘米。 不合格酌情 扣分 现场查 看 2 4

托幼机构卫生评价申请表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申请登记表 机构名称性质 地址邮编电话 举办单位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机构负责人姓名 评审类别①初审②复审 占地面积㎡建筑面积㎡ 活动室总面积㎡ 户外活动场地总 面积 ㎡ 保健室面积㎡隔离室面积㎡ 入园儿童年龄岁至岁 收托形 式 ①全日制②寄宿制③混合制 班级设置 入园儿童总 数 0-3岁托儿班小班中班大班学前班人人人人人人工 作 人 员 总 数 人 保健人员情况 类别总数 本科 及以上 大专中专医生护士 持医师 执业 证书 持护士 执业 证书 持托幼机构 卫生保健人 员培训合格 证 保 健 人人人人人人人人人

附件1 西安市托幼机构招生前卫生评价申请表 : 本园(所)拟于年月开始招生,依据《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要求。特向您单位申请对我园(所)进行卫生评估。 申请单位地址: 申请单位电话: 申请单位(签章):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大家都来到荷塘,挖莲藕抓鱼虾,捉泥鳅捡螃蟹,人声鼎沸,笑语欢声,相互谈说着要如何弄出一顿顿可口的美味。光是莲藕的吃法就有很多:熬汤炖肉八宝酿、清炒生吃蜜饯糖,还可以磨成藕粉,加入砂糖或蜂蜜,在温水里一泡,就是一杯清凉清甜的解暑饮料。用鲜莲叶来熬粥,蒸饭蒸鸡,或蒸其它肉类味道都是极鲜美的,做出来的食物均带着一股淡淡的莲叶清香。人们那么喜欢荷花,不单单是因为它的芳香美丽洁净高雅,更因为它全身是宝,每一处都可食可药可用。我最喜欢的是生鲜莲子羹。把剥好的莲子对半打开去芯,莲子芯很苦,可以药用,没有芯的莲子是甜的,正好用它熬糖水。把足量的生莲子洗净,和着一小片生姜一片鲜莲叶,放进清水锅里,盖着盖子大火烧滚,转小火熬二十分钟,捞起莲叶,加入冰糖,小火慢熬,边熬边搅拌,十五分钟后,一款既清香甘美又消暑解渴的莲子羹就做成了。这样的汤水,在炎热的夏季里,只要喝过一次都不会忘记。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