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8196-2003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

GB8196-2003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
GB8196-2003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

GB/T8196-2003代替GB8196-1987,GB8197-1987

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

自 2003-9-1 起执行

前言

引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3.1 防护装置

3.2 固定式防护装置

3.3 活动式防护装置

3.4 可调式防护装置

3.5 联锁防护装置

3.6 带防护锁定的联锁防护装置

3.7 防护装置的关闭状态

3.8 防护装置的打开

3.9 工具

3.10 工具的使用

3.11 进入频次

4 风险评价

5 防护装置的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

5.1 机器方面

5.2 人员方面

5.3 防护装置的设计方面

5.4 防护装置的制造方面

5.5 材料的选择

5.6 密封性

5.7 抗腐蚀

5.8 抗微生物

5.9 无毒

5.10 机器的观察

5.11 透明性

5.12 频闪影响

5.13 静电特性

5.14 热稳定性

5.15 可燃性

5.16 降低噪声与振动

5.17 防辐射

6 防护装置类型的选择

6.1 通则

6.2 不同类型的防护装置的组合或防护装置与其他装置的组合

6.3 根据危险的数量和位置选择防护装置

6.4 根据要求进入的性质和频次选择防护装置

7 其他设计与制造方面的考虑

7.1 攀登

7.2 保留紧固件

7.3 抗振

7.4 警告标志

7.5 颜色

7.6 美学

8 防护装置安全要求的检验

8.1 通则

8.2 冲击强度

8.3 安全距离

8.4 密封性

8.5 噪声

8.6 防护装置的操作力

8.7 可视性

9 使用信息

9.1 通则

9.2防护装置的危险

9.3 安装

9.4 操作

9.5 防护装置的拆卸

9.6 检查与维修

附录A(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与ISO14120:2002的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

附录B(资料性附录)帮助选择针对移动部件产生的危险的防护装置的指南

附录C(规范性附录)根据危险的数量和位置选择防护装置的指南

参考文献

前言

本标准修改采用国际标准ISO14120:2002《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英文版)。

本标准根据ISO14120:2002重新起草,由于我国法律要求和工业的特殊需要,本标准在采用国际标准时进行了修改。这些技术性差异用垂直单线标识(本网采用蓝色字表示)在它们所涉及的条款的页边空白处。在资料性附录A中给出了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的一览表以供参考。本标准与国际标准的文本结构一致,但由于增加了附录A,因此国际标准中原有的两个附录的编号在本标准中依次改为附录B和附录C。

为了便于使用,对于ISO14120:2002本标准还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a)“本国际标准”一词改为“本标准”;

b)删除ISO14120:2002国际标准的前言,修改了ISO14120:2002的引言;

c)增加了资料性附录A,以指导使用;

本标准代替GB8196-1987《机械设备防护罩安全要求》和GB8197-1987《防护屏安全要

求》。

本标准与GB8196-1987和GB8197-1987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适用范围扩大,不仅包含防护罩、防护屏,而且包括各类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由于结构不同,可以是壳、罩、屏、门、封闭式防护装置等(GB8196-1987和GB8197-1987的导语;本版的1);

——全部术语和定义均为新增加内容,以使其与现有采用ISO标准的其他涉及机械安全的国家标准协调一致(GB8196-1987的1和GB8197-1987的1;本版的3);

——增加了风险评价方面内容(本版的4);

——设计制造要求方面增加了密封性、抗腐蚀、抗微生物、无毒、机器的观察、透明性、频闪影响、静电特性、热稳定性、可燃性、降低噪声与振动、防辐射等方面的要求(GB8196-1987的2和GB8197-1987的2;本版的5);

——增加了防护装置类型选择方面的规定(GB8196-1987的2.4;本版的6);

——增加了防护装置的其他设计制造规定:攀登、保留紧固件、抗振、警告信号、颜色、美学等方面的要求(本版的7);

——增加了防护装置安全要求的检验要求(本版的8);

——增加了对防护装置使用信息方面的要求(本版的9);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附录B和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机械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吉林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机械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肖建民、郑凡颖、施化文、石俊伟、王亚茹。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8196-1987;

——GB8197-1987。

引言

GB8196-1987和GB8197-1987已发布实施十几年,由于国际上及国内在这方面的技术发展,上述两项标准在技术上已经过时,例如:关于防护装置的术语和定义以及分类方法不但与国际上不对应,而且与国内已发布实施的一些标准如GB/T15706.1-1995缺乏一致性;一些主要的技术要求如安全距离、结构尺寸等与GB12265.1、GB12265.2和GB12265.3不协调。为适应国内对提高机械设备安全防护性能以及减少伤亡事故、保证操作者的安全与健康、促进安全生产的需要,对这两项标准进行修订是十分必要的。

本标准是对GB8196-1987和GB8197-1987的修订,修订后将两个标准合并为一个标准,不仅可保持与国际上在这一领域的技术发展同步,而且也使本标准与其他涉及机械安全的国家标准(已采用国际标准)保持协调一致。

由于本标准采用了国际标准,反映了当前国际上在防护装置方面的发展及技术进步,按本标准的要求进行设计和生产的机器设备也使其能符合国际上的技术要求,满足其要求可达到国际贸易及相关国际认证的要求,有利于提高我国机械产品在安全防护方面的性能,促进国际贸易及交流。

本标准采用了最新的国际标准,保证了其与国内现有已采用ISO标准或EN标准的其他机械安全方面的国家标准的协调一致。

本标准规定了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的设计和制造的一般原则。本标准可供机械的制

造者、设计者、标准制定者、安全监督管理者、企业管理者、机械的操作使用者和其他有关的人员使用。

作为机械安全的B-2类标准,本标准旨在为对各类特定的机器作出详细规定的C类标准的制定提供帮助,并且在缺少合适的C类标准的情况下为这类机器提供指导。

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主要用于保护人员免受机械性危险伤害的防护装置的设计和制造的一般要求。

本标准主要适用于本标准发布后制造的机器。

要注意使用防护装置以使非机械性危险减至最小。

本标准的要求适用于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本标准不适用于防护装置中致动联锁装置的那些部件。联锁装置由GB/T18831规定。

本标准没有对有移动和提升物料能力的专用系统,如滚翻防护结构(ROPS)和坠落物防护结构(FOPS)提出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标准。

GB/T5226.1 机械安全工业机械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eqv

IEC204-1:1992)

GB12265.1 机械安全防止上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

GB12265.2 机械安全防止下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

GB12265.3 机械安全避免人体各部位挤压的最小间距

GB/T15706.1-1995 机械安全基本概念与设计通则第1部分:基本术语、方法学(eqv ISO/TR12100-1:1992)

GB/T15706.2-1995 机械安全基本概念与设计通则第2部分:技术原则与规范(eqv ISO/TR12100-2:1992)

GB/T16856 机械安全风险评价的原则

GB/T18831-2002 机械安全带防护装置的联锁装置设计和选择原则(ISO14119,MOD)ISO14123-1 机械安全减少由机器排放的危害物质引起的健康风险第1部分:用于机器制造商的原则和规范

EN292-2:1991/A1:1995 机械安全基本概念与设计通则第2部分:技术原则与规范EN1127-1 爆炸性气体爆炸的预防和防护第1部分:基本概念和方法

EN1672-2 食品加工机械基本概念第2部分:卫生学要求

注:其他信息由参考文献中给出。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其中部分术语和定义由GB/T15706.1确立。

3.1

防护装置 guard

通过物体障碍方式专门用于提供防护的机器部分。根据其结构,防护装置可以是壳、罩、屏、门、封闭式防护装置等。

注1:防护装置的作用可以是:

——单独作用:只有当它关闭时才是有效的;

——与有或无防护锁定的联锁装置联合作用,在这种情况下,防护装置无论在任何位置都能保证防护作用(见3.5)。

注2:“关闭”对固定式防护装置来说是“保持在应有位置”。

〔GB/T15706.1-1995,3.22〕

3.2

固定式防护装置 fixed guard

按以下方式保持在应有位置(即关闭)的防护装置:

——永久固定(如焊接的等);

——或借助紧固件(螺钉、螺栓等)固定,不用工具不可能拆除或打开。

〔GB/T15706.1-1995,3.22.1〕

3.2.1

封闭式防护装置 enclosing guard

防止从各个方向进入危险区的防护装置(见图1)。

图1 完全防止进入传动机械的封闭式防护装置示例

3.2.2

距离防护装置 distance guard

一种不完全封闭危险区的防护装置,但它能靠其尺寸的功能和其与危险区的距离防止或减少进入危险区,如周围栅栏或通道式防护装置(见图2和图3)。

图2 距离防护装置示例

图3 距离防护装置示例:在机器的进料或排料区提供保护的通道式防护装置

3.3

活动式防护装置 movable guard

一般通过机械方法(如铰链、滑道)与机器构架邻近的固定元件相连接并且不用工具就

可打开的防护装置。

〔GB/T15706.1-1995,3.22.2〕

3.3.1

动力操作式防护装置 power operated guard

借助非人力或重力的动力源进行操作的活动式防护装置。

3.3.2

自关闭式防护装置 self closing guard

靠机器零件(如移动台)或工件或机器夹具部件操作的活动式防护装置,以便让工件(和夹具)通过,当工件一离开让其通过的开口,就自动恢复到(借助重力、弹簧、其他外部动力等)关闭位置中(见图4)。

图4 自关闭式防护装置示例

3.3.3

可控防护装置 control guard

具有联锁装置(有或无防护锁定)的防护装置(见GB/T15706.1-1995,3.23.1),由此:

——在防护装置关闭前,被其“抑制”的危险的机器功能不能执行;

——关闭防护装置,危险机器功能开始运行。

[GB/T15706.1-1995,3.22.6]

注:可控防护装置的使用应符合一定的条件,见本标准的5.4.9。

3.4

可调式防护装置 adjustable guard

整个装置可调或带有可调部分的固定式或活动式防护装置。在特定操作期间调整件保持固定(见图5)。

〔GB/T15706.1-1995,3.22.3〕

3.5

联锁防护装置 inter locking guard

与联锁装置(见GB/T15706.1-1995,3.23.1和GB/T18831)联用的防护装置,由此:——在防护装置关闭前被其“抑制”的危险机器功能不能执行;

——当危险机器功能在执行时,如果防护装置被打开,就给出停机指令;

——当防护装置关闭时,被其“抑制”的危险机器功能可执行,但防护装置关闭的自身不能启动它们的运行(见图6、图7)。

〔GB/T15706.1-1995,3.22.4〕

3.6

带防护锁定的联锁防护装置 interlocking guard with guard locking

具有联锁装置(见GB/T15706.1-1995,3.23.1、图8和GB/T18831)和防护锁紧装置的防护装置,由此:

——在防护装置关闭和锁定前,被其“抑制”的危险机器功能不能执行;

——防护装置在危险机器功能伤害风险通过前,一直保持关闭和锁定;

——当防护装置关闭和锁定时,被其“抑制”的危险机器功能可以执行,但防护装置关闭和锁定的自身不能启动它们的运行。

〔GB/T15706.1-1995,3.22.5〕

3.7

防护装置的关闭状态 guard closed position

防护装置执行其功能时处于关闭状态,设计这些功能是为了预防或减少进入危险区和(或)减少暴露于一些危险,如噪声、辐射等。

3.8

防护装置的打开 guard open

当防护装置不关闭时,它是打开的。

3.9

工具 tool

为进行紧固操作而设计的器具,如钥匙或扳手。临时性器具如硬币或尖锉不能被认为是工具。

3.10

工具的使用 use of a tool

工具要由被授权的人在已知和预定的情况下作为工作的安全系统的一部分使用。

3.11

进入频次 frequency of access

单位时间内要求的可预见的进入防护区域的次数。

防护装置为伸缩式以快速调整到工件表面,其安装为铰链结合以便接近主轴更换钻头。图5 摇臂钻床或台式钻床上的可调式防护装置示例

图6 铰链型联锁防护装置示例;当关闭时,危险区被封闭

图7 滑动型联锁防护装置示例

a联锁防护装置在打开状态;

b防护装置的锁定装置示例。

图8 使用带防护锁定的联锁防护装置和固定式防护装置的钻床安全防护示例

4风险评价

在为特定的机器选择和设计合适的防护装置类型时,对存在于该类机器的各种危险带来的风险以及可预见的人员所承受风险类型(见GB/T15706.1-1995第6章的GB/T16856)进行评价是非常重要的。

5 防护装置的设计制造一般要求

5.1 机器方面

5.1.1 通则

在设计和应用防护装置时,应适当考虑在机器整个预期寿命期间的运行和可预见的机器环境方面的因素。对这些方面的考虑不当可能导致不安全或机器不能运行,以致人为的使防护装置失效,从而使人员暴露在更大的风险中。

5.1.2 危险区的进入

为尽可能减少进入危险区,防护装置和机器的设计应使其能不用打开或拆卸防护装置就可进行例行的调整、润滑和维护。

在要求进入的防护区域,应尽可能方便及无障碍地进入。下面是进入的原因举例:

——加载或卸载;

——刀具更换和调整;

——测量,校准和采样;

——过程观察;

——维护和修理;

——润滑;

——废料清除(例如:废屑、切屑、溅出物等);

——排除障碍;

——清洁和卫生。

5.1.3 射出零部件的容纳

当存在可预见的由机器射出零部件(如,破裂的刀具、工件)的风险时,防护装置的设计应尽可能选择适当的材料制造以容纳这些射出零部件。

5.1.4 危险物质的容纳

当存在可预见的由机器拔出的危害性物质(如,冷却剂、蒸汽、气体、切屑、火花、热的或熔融材料、粉尘)的风险时,防护装置应设计成能尽可能容纳这些物质且需要适当的抽取设备(见ISO14123-1)。

如果防护装置构成抽取系统的一部分,应在防护装置的设计、材料选择、制造和安装时考虑这种功能。

5.1.5 噪声

在要求减少机器的噪声时,防护装置的设计和制造应使其不仅能防护机器存在的其他危险(见“参考文献”中CEN/TC211的参考文件),而且还应给出要求的降噪量。作为隔声罩的防护装置应正确密封连接,以减少发出的噪声。

5.1.6 辐射

当存在可预见的危害性辐射的风险时,应正确设计防护装置和选择材料,使其保护人员不受这类危险的伤害。例如使用暗色玻璃以防护电焊弧光或消除激光器周围防护装置中的缝隙。

5.1.7 爆炸

当存在可预见的爆炸风险时,防护装置的设计应使其能以安全的方式和方向(如,通过使用“爆炸释放”屏)容纳或耗散所释放的能量(见EN1127-1)。

5.2 人员方面

5.2.1 通则

在设计和制造防护装置时,应对可预见的人员与机器的相互作用(如加载、维护或润滑)给予适当地考虑。

5.2.2 安全距离

用于防止进入危险区的防护装置,其设计,制造和安装应能防止身体的各部位触及危险区(见GB12265.1和GB12265.3)。

5.2.3 进入危险区的控制

活动式防护装置的设计、安装应尽可能防止在正常运转期间当人员留在危险区内时防护

装置关闭。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则应采取其他措施以防止处于危险区的人员不被发现。

5.2.4 观察

防护装置的设计和制造应使其有对工艺过程进行适当地观察措施,以使移除防护装置的需要减至最小。

5.2.5 人类工效学方面

防护装置的设计和制造应考虑人类工效学的原理(见GB/T15706.2-1995,3.6.1和

3.6.2)。

5.2.5.1 尺寸和质量

防护装置的可移除部分应设计得具有合适的尺寸和质量以易于装卸。不易用手移动和搬运的防护装置应装有或能安装适于由升降设备运送的辅助装置,这些辅助装置或结构可以是:

——具有吊环、吊钩、吊环螺栓的标准吊装附件,或供安装这种附件的简易螺栓孔;

——当不能由地面可靠吊起时,应有带起吊钩的自动卡紧装置。

——与防护装置一体的起吊机构和装置;

——标识、在防护装置本身和它的一些可移除部件上或在使用说明书中标明防护装置的质量,单位,千克(kg)。

5.2.5.2 操作力

活动式防护装置或其中的可移除部分应设计得便于操作。

在防护装置的设计中遵循人类工效学的原则,通过减少操作者的紧张和体力消耗有助于提高安全性。这样会改善操作的效能和可靠性,从而减少机器使用的各个阶段的操作错误的概率(见GB/T15706.1-1995,3.11)。

操作力的减少可通过使用如弹簧、平衡块或气体支撑等装置来实现。

当防护装置由动力操作时,防护装置不应由诸如接触压力、力、速度、锐边引起的伤害。当防护装置装有能自动启动防护装置再打开的保护机构时,防止防护装置关闭的力不应大于150N,防护装置的动能不应大于10J。在没有安装这种保护机构的情况下,这些值应分别减少到75N和4J。

5.2.6 预期的使用

防护装置的设计应尽可能考虑可预见的使用,适当考虑可预见的误用(见

GB/T15706.1-1995,3.12)。

5.3 防护装置的设计方面

5.3.1 通则

所有防护装置的可预见操作的各方面都应在设计阶段给予适当的考虑,以保证防护装置的设计和制造本身不产生进一步的危险。

5.3.2 挤压区

防护装置的设计应使其不能与机器或其他防护装置的零、部件构成危险的挤压区(见GB12265.3)。

5.3.3 耐久性

防护装置的设计应保证在机器的整个可预见的使用寿命期内能良好地执行其功能或能够更换性能下降的零、部件。

5.3.4 卫生

防护装置的设计应尽可能使其通过装存物质或材料(如食品颗粒、污液)的方式以不产生卫生方面的危险(见EN1672-2)。

5.3.5 清洗

在某些应用场合,尤其是在食品和药品加工中使用的防护装置的设计,应使其不仅使用安全而且便于清洗。

5.3.6 排污

在某些工艺要求的场合,诸如食品、药品、电子及相关工业中,防护装置的设计应使其能排出加工过程中的污物。

5.4 防护装置的制造方面

在确定防护装置的制造方法时应考虑以下方面的问题。

5.4.2 连接牢固性

焊接、粘接或机械式紧固连接应有足够的强度,以承受正常的可预见的载荷。在使用粘接剂的场合,应使其与所采用的工艺和使用的材料相匹配。在使用机械紧固件的场合,其强度、数量和位置应足以保证防护装置的稳定性和刚度。

5.4.3 只能用工具拆卸

防护装置的可拆卸部件应只能借助工具才可以拆卸(见3.9和3.10)。

5.4.4 可拆卸防护装置的可靠定位

在可能的情况下,未安装定位件时可拆卸防护装置不应保持在应有位置。

5.4.5 活动式防护装置的可靠关闭

活动式防护装置的关闭位置应可靠确定。防护装置应借助于重力、弹簧、卡扣、防护锁定或其他的方法保持在限定的位置。

5.4.6 自关闭防护装置

自关闭防护装置的开口应限制不大于工件的通道要求的尺寸。它不应使防护装置被锁定在打开位置。这些防护装置可与固定式距离防护装置联合使用。

5.4.7 可调式防护装置

可调的部件应使其开口在与物料通道相匹配的前提下,被限制得最小,且不使用工具也能方便地调整。

5.4.8 活动式防护装置

活动式防护装置的打开应要求确定的操作,而且在可能的情况下,活动式防护装置应借助铰链或滑道与机器或相邻的固定零件相连接,以使其即使在打开时也能被保持在某一位置,上述连接只有借助工具才可拆卸。(见3.9和3.10)。

5.4.9 可控防护装置

可控防护装置(见3.3.3和GB/T15706.2-1995的4.2.2.5)只有在满足下列全部条件时才可以使用:

——在防护装置关闭时,操作者或其身体的某一部位不可能处于危险区或危险区与防护装置之间;

——机器的尺寸和形状允许操作者或任何人员到达机器上以环视整个机器和(或)加工过程;

——进入危险区的唯一方式是打开可控防护装置或联锁防护装置;

——与可控防护装置相连的联锁装置具有能达到的最高的可靠性(其失效可导致非预期和(或)非预见的起动);

——在由可控防护装置启动机器是机器的可能控制模式之一的场合,模式的选择应确保符合EN292-2:1991/A1:1995,附录A,1.2.5的要求。

注:上面考虑的危险区是由可控防护装置的关闭就会启动危险元件运行的任何区域。

5.5 材料的选择

5.5.1 通则

在选择制造防护装置合适的材料时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特性。在防护装置的整个预期的寿命期内,材料应始终保持这些特性。

5.5.2 抗冲击性。

防护装置的设计应使其能正常地承受可预见的来自机器部件、工件,破碎的刀具、喷射的固体或流体物质的冲击,以及由操作者引起的冲击等。在防护装置装有观察板的场合,应对这些观察板的材料选择及其装配方法予以特别地关注。这些材料的选择应使其具有适合承受喷射的物体或材料的质量和速度的特性。

5.5.3 刚性

支柱、防护装置的框架和填充材料的选择和装配应具有刚性和稳定的结构,以抵抗变形。这一点在材料的变形会危及到保持安全距离时尤为重要。

5.5.4 可靠的固定

防护装置或其部件应借助具备适当强度、间隔及数量的安装点固定,以使其在可预见的载荷下保持可靠的定位。安装固定可借助于机械紧固件或夹紧件,焊接件、粘接件或其他适用的方法。

5.5.5 活动部件的可靠性

活动部件如铰链、滑轨、手柄、卡扣的选择应确保其在可预见的使用和工作环境下可靠地工作。

5.6密封性

正常可预见的有害的物质,如:流体、切屑、粉尘、烟气应能借助合适的不渗透的材料密封在防护装置内。

5.7 抗腐蚀

选择的材料应能抗可预见的来自产品、工艺或环境因素的氧化和腐蚀,如来自机器运行中的切削液或在食品加工机械中的清洗剂和消毒剂。这种性能可借助采用适当的保护层来实现。

5.8 抗微生物

在存在可预见的来自细菌和霉菌生长影响健康的风险的场合,如食品、药品及相关的工业中,选择用于制造防护装置的材料应能抑制细菌和霉菌生长,同时当杀菌时,要易于清洗。

5.9 无毒

使用的材料和涂层在所有可预见的使用状态下应有无毒的,且应与所涉及的工业,尤其是食品、药品和相关的工业中所涉及的工艺相匹配。

5.10 机器的观察

在要求通过防护装置观察机器运行的场合,选择的材料应具备适当的特性,如,若采用穿孔材料或金属网,其宜有大小合适的开口和适当的颜色以便于观察,若穿孔材料的颜色比要观察区域暗,则会增强观察的效果。

5.11 透明性

为便于观察机器运行状况,应尽可能选择那些随着使用和老化仍能保持其透明性的材料。防护装置的设计应使其能更换失效材料。

在有些应用场合,可能要求选择某些特殊材料或复合材料,这些材料应能耐磨、抗化学腐蚀,抗紫外线辐射引起的老化、抗静电荷吸收粉尘或抗由于液体引起的表面潮湿,这些因素均可破坏透明性。

5.12 频闪影响

在存在可预见的来自频闪影响的危险的场合,选择的材料应能使这种影响减到最小。

5.13 静电特性

在有些应用场合,可能要求选择的材料要具有不保持静电荷的特性,以避免由于突然放电引起的火灾或爆炸产生的风险以及粉尘和微粒积聚。

防护装置要能接地,以避免静电荷积累达到危险水平(见GB/T5226.1)。

5.14 热稳定性

应选择性能不易老化的材料,如,当其暴露在可预见的温度变化范围中或温度突然改变时不易脆裂、过度变形或释放有毒气体或可燃气体。

选择的材料在可预见的气候和工作场所的条件下,应能保持其性能不变。

5.15 可燃性

在存在可预见的火灾风险的场合,选择的材料应具有抗火花和阻燃特性,而且不应吸收或释放可燃液体、气体等。

5.16 降低噪声与振动

在有要求的场合,应选择能降低噪声和振动的材料。这可通过隔声(在噪声的传播途径上设置声屏障)和(或)吸声(用适当的吸声材料作为防护装置的内衬)或上述两者联合使用。防护装置的壁板也要具备适当阻尼特性以使共振效应减到最小,这种共振可传递或放大噪声(见“参考文献”中CEN/TC211和CEN/TC231的参考文件)。

5.17 防辐射

在某些应用场合,如焊接或应用激光时,选择的材料应保护人员不受辐射的伤害。

在焊接的场合,可借助适当的有色透明屏板作为防护装置的材料,这样既可以观察又能消除有害的辐射(见“参考文献”中CEN/TC123、CEN/TC169的参考文件和IEC关于激光防护的标准)。

6防护装置类型的选择

6.1 通则

根据GB/T15706.1-1995和GB15706.2-1995中的要求:机器的设计者在考虑安全防护技术之前应识别机器存在的危险,进行风险评价并通过设计来降低风险。

风险评价之后,如果确定需要防护装置,则应按以下各条及附录B(见

GB/T15706.2-1995,4.1)进行选择。

在选择适当的防护装置时应考虑机器寿命(如GB/T15706.1-1995,3.11中的定义)的相应阶段。

最重要的选择准则是:

——由风险评价得出的任何伤害的概率及可预见的严重程度;

——GB/T15706.1-1995,3.12中定义的机器的预定使用;

——机器存在的危险(见GB/T15706.1-1995第4章和本标准的第5章);

——进入的性质及频次。

6.2 不同类型的防护装置的组合或防护装置与其他装置的组合

有时使用不同类型的防护装置的组合是适当的。例如:如果机器有若干危险区域,且在运行阶段内需要进入其中的一个,则防护装置可以由一个固定式防护装置与一个带联锁的活动式防护装置组成。

同样,有时也要求将保护装置和防护装置组合使用。例如:用于将工件送入机器的送料装置与一固定式防护装置连接时(因而消除了进入危险区域的需要)需要一个自动停机装置

(见GB/T15706.1-1995,3.23.5),以防止机器的进给装置和固定式防护装置之间发生再次夹住或剪切危险(见图9和图10)。

6.3 根据危险的数量和位置选择防护装置

防护装置宜按下面给出的优先顺序进行选择:

a)如果需防护的危险区域的数量少,可采用局部防护装置封闭单个危险区。这样遗留的风险可以接受,并允许接近机器的无危险部件,以便于维修和调整等;

b)如果危险区的范围大或数量多,可采用防护装置封闭所有危险区。这种情况下,调整和维修点宜位于防护区域之外;

c)如果封闭式防护装置不可行,且需防护的危险区的数量少,可采用局部距离防护装置;

d)如果封闭式防护装置不可行,且危险区的范围大或数量多,可采用全环绕距离防护装置。

附录C给出了说明此方法的流程图。

将防护区划分为不同的部分,使得在某一部分进行的操作(例如检查、调整)不影响另一部分机器的运转,这样对生产过程很有益处。在这种情况下,对每一部分的防护都应符合本标准的全部要求。

6.4 根据要求进入的性质和频次选择防护装置

根据要求进入的性质和频次选择防护装置的一般原则见附录B。

6.4.1 运动传递部件

对运动传递部件,如皮带轮、皮带、齿轮、导轨、齿杆、传动轴产生的危险的防护,应采用固定式防护装置(见图1)或活动式联锁防护装置。

a 光电防护帘;

b 联锁防护装置;

c 电气柜;

d 仅允许部分进入的内部栅栏;

e 压敏垫;

f 双手操纵装置;

g 复位致动器;

h 距离防护装置。

图9 不同类型的防护装置的组合及防护装置与其他保护装置组合示例1

6.4.2 使用期间不要求进入的场合

基于简易性和可靠性,宜采用固定式防护装置。

6.4.3 使用期间要求进入的场合

6.4.3.1 仅在机器调整、工艺校正或维修时才要求进入的场合

宜采用下列形式的防护装置:

a)如果可预见的进入频次高(例如每班超过一次),或拆卸和更换固定式防护装置很困难,则采用活动式防护装置。活动式防护装置应与联锁装置或带防护锁定的联锁装置(见GB/T18831)组合使用;

起重机安全防护装置(正式版)

文件编号:TP-AR-L2636 In Term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rm A Certain Guiding And Planning Executable Plan, So As To Help Decision-Makers To Carry Out Better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 (示范文本) 编订: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起重机安全防护装置(正 式版)

起重机安全防护装置(正式版) 使用注意:该安全管理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起重机安全防护装置的功能 1.超载限制器 它是起重机防止超载的安全保护装置,也称起重 量限制器。其安全功能是当起重机的吊载超过额定值 时,使起升动作停止,从而避免超载发生事故。超载 限制器广泛用于桥式类型起重机和升降机上。有些臂 架类型起重机(例如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将超 载限制器与力矩限制器配合使用。超载限制器有机械 式、电子式多种类型。 (1)机械式:通过杠杆、弹簧、凸轮等的作用 带动撞杆,当超载时,撞杆与控制起升动作的开关相

作用,切断起升机构的动力源,控制起升机构中止运行。 (2)电子式:由传感器、运算放大器、控制执行器和载荷指示计等部分组成,将显示、控制和报警等安全功能集于一身。当起重机吊载时,承载构件上的传感器产生变形,把载荷重量转化为电信号,经过运算放大,指示出载荷的数值。当载荷超过额定载荷时,切断起升机构的动力源,使起升机构的起升动作不能实现。 2.力矩限制器 力矩限制器是臂架式起重机的综合性安全保护装置。 我们知道,臂架式起重机是以起重力矩来表征载荷状态的。起重力矩值是由起重量、幅度的乘积决定,幅度值是由起重机臂架的臂长和倾角余弦的乘积

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功能及类型

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 通常采用壳、罩、屏、门、盖、栅栏、封闭式装置等作为物体障碍,将人与危险隔离。例如,用金属铸造或金属板焊接的防护箱罩,一般用于齿轮传动或传输距离不大的传动装置的防护;金属骨架和金属网制成防护网,常用于皮带传动装置的防护;栅栏式防护适用于防护范围比较大的场合或作为移动机械临时作业的现场防护。 1.防护装置的功能 (1)防止人体任何部位进入机械的危险区触及各种运动零部件; (2)防止飞出物的打击、高压液体的意外喷射或防止人体灼烫、腐蚀伤害等; (3)容纳接受可能由机械抛出、掉下、发射的零件及其破坏后的碎片等。 在有特殊要求的场合,防护装置还应对电、高温、火、爆炸物、振动、放射物、粉尘、烟雾、噪声等具有特别阻挡、隔绝、密封、吸 收或屏蔽作用。 2.防护装置的类型 防护装置有单独使用的防护装置(只有当防护装置处于关闭状态才能起防护作用);和与连锁装置联合使用的防护装置(无论防护装置处于任何状态都能起到防护作用)。按使用方式可分为固定式和活动式两种。 (1)固定式防护装置。它是保持在所需位置关闭或固定不动的防护装置,不用工具不可能将其打开或拆除。常见型式有封闭式、固定间距式和固定距离式。 ①封闭式:将危险区全部封闭,人员从任何地方都无法进入危险区。 ②固定间距式和固定距离式:不完全封闭危险区,凭借其物理尺寸和离危险区的安全距离来防止或减少人员进入危险区的机会。 (2)活动式防护装置。它是通过机械方法(如铁链、滑道等)与机器的构架或邻近的固定组件相连接,不用工具就可以打开的防护装置。常见的有可调式和联锁式防护装置。 ①可调式防护装置。整个装置可调或装置的某组成部分可调,在特定操作期间调整件保持固定不动。 ②联锁防护装置。防护装置的开闭状态直接与防护的危险状态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定及防范措施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及防范措施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定及防范措施一、机械设备的危害因素 一、机械的危害 1.静止的危险 设备处于静止状态时存在的危险即当人接触或与静止设备作相对运动时可引起的危险。包括: (l)切削刀具有刀刃。 (2)机械设备突出的较长的部分,如设备表面上的螺栓、吊钩、手柄等。 (3)毛坯、工具、设备边缘锋利和粗糙表面,如未打磨的毛刺、锐角、翘起的铭牌等。 (4)引起滑跌的工作平台,尤其是平台有水或油时更为危险。 2.直线运动的危险

指作直线运动的机械所引起的危险,又可分接近式的危险和经过式的危险。 (l)接近式的危险:这种机械进行往复的直线运动,当人处在机械直线运动的正前方而未及时躲让时将受到运动机械的撞击或挤压。 ①纵向运动的构件,如龙门刨床的工作台、牛头刨床的滑枕、外国磨床的往复工作台等。 ②横向运动的构件,如升降式铣床的工作台。 (2)经过式的危险指人体经过运动的部件引起的危险。包括: ①单纯作直线运动的部位,如运转中的带键、冲模。 ②作直线运动的凸起部分,如运动时的金属接头。 ③运动部位和静止部位的组合,如工作台与底座组合,压力机的滑块与模具。 ④作直线运动的刃物,如牛头刨床的刨刀、带锯床的带锯。

3.机械旋转运动的危险 指人体或衣服被卷进旋转机械部位引起的危险。 (l)卷进单独旋转运动机械部件中的危险,如主轴、卡盘、进给丝杠等单独旋转的机械部件以及磨削砂轮、各种切削刀具,如铣刀、锯片等加工刃具。 (2)卷进旋转运动中两个机械部件间的危险,如朝相反方向旋转的两个轧辊之间,相互啮合的齿轮。 (3)卷进旋转机械部件与固定构件间的危险,如砂轮与砂轮支架之间,有辐条的手轮与机身之间。 (4)卷进旋转机械部件与直线运动部件间的危险,如皮带与皮带轮、链条与链轮、齿条与齿轮、滑轮与绳索间、卷场机绞筒与绞盘等。 (5)旋转运动加工件打击或绞轧的危险,如伸出机床的细长加工件。 (6)旋转运动件上凸出物的打击、如皮带上的金属皮带扣、转轴上的键、定位螺丝、联轴器螺丝等。

门式起重机安全防护装置

门式起重机安全防护装 置 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1、超载限制器 作用:超载限制器的综合误差,不应大于8%。当载荷达到额定载荷的90%时,应能发出报警信号。起重量超过额定起重量时,能自动切断起升动力源,并发出禁止性报警信号。 2、上升极限位置限制器 作用:必须保证当吊具起升到极限位置时,自动切断起升的动力源。 3、下降极限位置限制器 作用:在吊具可能低于下限位置的工作条件下,应保证吊具下降到下限极限位置时,能自动切断下降的动力源,以保证钢丝绳在卷筒上的缠绕不少于设计所规定的圈数。 4、运行极限位置限制器 作用:应保证机构在其运动到极限位置时,自动切断前进的动力源并停止运动。 5、偏斜调整和显示装置 作用:当两端支腿因前进速度不同而发生偏斜时,能将偏斜情况向司机指示出来,使偏斜得到调整。 6、幅度指示器 作用:应保证具有变幅机构的起重机能正确指示吊具所在的幅度。 7.钢丝绳防脱槽装置。过载保护器、断错相保护器、超速保护器。 8、联锁保护装置

作用:进入门式起重机的门和由司机室登上桥架的舱口门,当门打开时,起重机的运行机构不能开动。司机室设在运动部分时,进入司机室的通道口的门打开时,运行机构不能开动。 9、缓冲器 作用:应具有吸收运动机构的能量并减少冲击的良好性能。 应装:在门式起重机大车、小车运行机构或轨道端部,在门座起重机的变幅机构中。 10、夹轨钳、锚定装置、铁鞋 作用:对于在轨道上露天工作门式起重机,其夹轨钳及锚定装置或铁鞋应能各自独立承受非工作状态下的最大风力,而不致被吹动。 11、风速风级报警器 作用:在露天工作的起重机,当风力大于6级时能发出报警信号并宜有瞬时风速风级的显示能力。 12、登机信号按钮 作用:装于起重机易于触及的安全位置,使司机能知道有人登机。 13、防倾翻安全钩 作用:当小车检修时不能倾翻。 14、扫轨板和支承架 作用:防止异物进入大车走轮下而造成起重机出轨以及轮轴折断时车轮滚出伤人,扫轨板距轨面不应大于10mm,支承架距轨面不

机器常用安全防护装置(通用版)

机器常用安全防护装置(通用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180

机器常用安全防护装置(通用版) 类型 原理及应用 固定安全装置 防止操作人员接触机器危险部件的固定安全装置。该装置能自动地满足机器运行的环境及过程条件。装置的有效性取决于其固定的方法和开口的尺寸,以及在其开启后距危险点应有的距离。该安全装置只有用改锥、扳手等专用工具才能拆卸。 联锁安全装置 基本原理:只有当安全装置关合时,机器才能运转;而只有当机器的危险部件停止运动时,安全装置才能开启。连锁安全装置可采取机械的、电气的、液压的、气动的或组合的形式。在设计连锁

装置时,必须使其在发生任何故障时,都不使人员暴露在危险之中。例如,利用光电作用,人手进入冲压危险区,冲压动作立即停止。 控制安全装置 为使机器能迅速地停止运动,可以使用控制装置。控制装置的原理是,只有当控制装置完全闭合时,机器才能开动。当操作者接通控制装置后,机器的运行程序才开始工作;如果控制装置断开,机器的运动就会迅速停止或者反转。通常在一个控制系统中,控制装置在机器运转时,不会锁定在闭合的状态。 自动安全装置 自动安全装置的机制是把暴露在危险中的人体从危险区域中移开。它只能使用在有足够的时间来完成这样的动作而不会导致伤害的环境下,因此,仅限于在低速运动的机器上采用。 隔离安全装置 隔离安全装置是一种阻止身体的任何部分靠近危险区域的设施,例如固定的栅栏等。 可调安全装置

起重机械24种安全防护装置

起重机械24种安全防护装置 为了保证各种起重机都能安全、可靠地工作,《起重机械安全规程》规定应装备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安全防护装置共24种,分述如下: 1、超载限制器 作用:超载限制器的综合误差,不应大于8%。当载荷达到额定载荷的90%时,应能发出报警信号。起重量超过额定起重量时,能自动切断起升动力源,并发出禁止性报警信号。 应装:额定起重量大于20t的桥式起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l0t的门式起重机、铁路起重机、门座起重机。 宜装:额定起重量3-20t的桥式起重机、额定起重量5-10t的门式起重机、起重力矩小于25t·m 的塔式起重机。 2、力矩限制器 作用:力矩限制器的综合误差不应大于10%。当载荷力矩达到额定起重力矩时,能自动切断起升或变幅的动力源,并发出禁止性报警信号。 应装:起重量等于或大于16t的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和履带起重机、起重能力等于或大于25t·m的塔式起重机。 宜装:起重量小于16t的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和铁路起重机。 3、上升极限位置限制器 作用:必须保证当吊具起升到极限位置时,自动切断起升的动力源。 应装:一切类型起重机。 4、下降极限位置限制器 作用:在吊具可能低于下限位置的工作条件下,应保证吊具下降到下限极限位置时,能自动切断下降的动力源,以保证钢丝绳在卷筒上的缠绕不少于设计所规定的圈数。 应装:桥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根据需要。 5、运行极限位置限制器 作用:应保证机构在其运动到极限位置时,自动切断前进的动力源并停止运动。 应装:桥式起重机和门式起重机的大车和小车,门座起重机的吊臂在运行的极限位置。 6、偏斜调整和显示装置 作用:当两端支腿因前进速度不同而发生偏斜时,能将偏斜情况向司机指示出来,使偏斜得到调整。

机器常用安全防护装置

编号:SY-AQ-06820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机器常用安全防护装置 Common safety protection device of machine

机器常用安全防护装置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类型 原理及应用 固定安全装置 防止操作人员接触机器危险部件的固定安全装置。该装置能自动地满足机器运行的环境及过程条件。装置的有效性取决于其固定的方法和开口的尺寸,以及在其开启后距危险点应有的距离。该安全装置只有用改锥、扳手等专用工具才能拆卸。 联锁安全装置 基本原理:只有当安全装置关合时,机器才能运转;而只有当机器的危险部件停止运动时,安全装置才能开启。连锁安全装置可采取机械的、电气的、液压的、气动的或组合的形式。在设计连锁装置时,必须使其在发生任何故障时,都不使人员暴露在危险之中。例如,利用光电作用,人手进入冲压危险区,冲压动作立即停止。

控制安全装置 为使机器能迅速地停止运动,可以使用控制装置。控制装置的原理是,只有当控制装置完全闭合时,机器才能开动。当操作者接通控制装置后,机器的运行程序才开始工作;如果控制装置断开,机器的运动就会迅速停止或者反转。通常在一个控制系统中,控制装置在机器运转时,不会锁定在闭合的状态。 自动安全装置 自动安全装置的机制是把暴露在危险中的人体从危险区域中移开。它只能使用在有足够的时间来完成这样的动作而不会导致伤害的环境下,因此,仅限于在低速运动的机器上采用。 隔离安全装置 隔离安全装置是一种阻止身体的任何部分靠近危险区域的设施,例如固定的栅栏等。 可调安全装置 在无法实现对危险区域进行隔离的情况下,可以使用部分可调的固定安全装置。这种安全装置的保护作用取决于操作者的使用和

机械安全防护知识规范样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机械安全防护知识规范(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14453机械安全防护知识规范 Knowledge of machinery safety protection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绞伤:外露的皮带轮、齿轮、丝杠直接将衣服、衣袖裤脚、手套、围裙、长发绞入机器中,造成人身的伤害。 2.物体打击:旋转的机器零部件、卡不牢的零件、击打操作中飞出的工件造成人身伤害。 3.压伤:冲床、压力机、剪床、锻锤造成的伤害。 4.砸伤:高处的零部件、吊运的物体掉落造成的伤害。 5.挤伤:将人体或人体的某一部位挤住造成的伤害。 6.烫伤:高温物体对人体造成的伤害。如鉄屑、焊渣、溶液等高温物体对人体的伤害。 7.刺割伤:锋利物体尖端物体对人体的伤害。 二、机械伤害原因 1.机械的不安全状态 防护、保险、信号装置缺乏或有缺陷,设备、设工具、

附件有缺陷,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缺少或有缺陷,场地环境问题。 2.操作者的不安全行为 (1)忽视安全、操作错误; (2)用手代替工具操作; (3)使用无安全装置的设备或工具; (4)违章操作; (5)不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使用工具; (6)进入危险区域、部位; 3.管理上的因素 设计、制造、安装或维修上的缺陷或错误,领导对安全工作不重视,在组织管理方面存在缺陷,教育培训不够,操作者业务素质差,缺乏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机械设备一般安全规定 规定是通过多年的总结和血的教训得出的,在生产过程中,只要遵守这些规定,就能及时消除隐患,避免事故的发生。 1.布局要求

机械安全防护装置的一般要求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机械安全防护装置的一般要求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3 页

仅供参考[整理] 机械安全防护装置的一般要求 在人和危险之间的构成安全保护屏障,是安全防护装置的基本安全功能。为此,安全防护装置必须满足与其保护功能向适应的安全技术要求。基本要求如下: 1、结构形式和布局设计合理,具有切实的保护功能,确保人体的不受到伤害。 2、结构应坚固耐用,不易损坏;结构件无松脱、裂损、变形、腐蚀等危险隐患。 3、不应成为新的危险源,不增加任何附件危险。可能与使用者接触的部分不应产生对人员的伤害或阻滞(如避免尖棱利角、加工毛刺、粗糙的边缘等),并应提供放滑措施。 4、不应出现漏保护区,安装可靠,不易拆卸(或非专用工具不能拆除);不易被旁路或避开。 5、满足安全距离的要求,使人体各部位(特别是手或脚)无法逾越接触危险,同时防止挤压或剪切。 6、对机械使用期间各种模式的操作产生的干扰最小,不因采用安全保护装置增加操作难度或强度,实现障碍最小。 7、不应影响极其的使用功能,不得与机械的任何正常可动零部件产生运动抵触。 8、便于检查和修理。 在设计安全防护装置时,必须保证装置的可靠性,其功能除了能防止机械危险外,还应能防止由机械产生的其他各种非机械危险;安全防护装置应与机械的工作环境相适应而不易损坏。 第 2 页共 3 页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整理范文,仅供参考!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3 页共3 页

常用起重机安全防护装置论述

常用起重机安全防护装置论述 1、超载限制器 作用:超载限制器的综合误差,不应大于8%。当载荷达到额定载荷的90%时,应能发出报警信号。起重量超过额定起重量时,能自动切断起升动力源,并发出禁止性报警信号。 应装:额定起重量大于20t的桥式起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lot 的门式起重机、铁路起重机、门座起重机。 宜装:额定起重量3-20t的桥式起重机、额定起重量5-10t的门式起重机、起重力矩小于25t m的塔式起重机。 2、力矩限制器 作用:力矩限制器的综合误差不应大于10%。当载荷力矩达到额 定起重力矩时,能自动切断起升或变幅的动力源,并发出禁止性报警 信号。 应装:起重量等于或大于16t的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和履带 起重机、起重能力等于或大于25t m的塔式起重机。 3、上升极限位置限制器 宜装:起重量小于16t的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和铁路起重机。

作用:必须保证当吊具起升到极限位置时,自动切断起升的动力源。 应装:一切类型起重机。 4、下降极限位置限制器 作用:在吊具可能低于下限位置的工作条件下,应保证吊具下降到下限极限位置时,能自动切断下降的动力源,以保证钢丝绳在卷筒上的缠绕不少于设计所规定的圈数。 应装:桥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根据需要。 5、运行极限位置限制器 作用:应保证机构在其运动到极限位置时,自动切断前进的动力源并停止运动。 应装:桥式起重机和门式起重机的大车和小车,门座起重机的吊臂在运行的极限位置。 6、偏斜调整和显示装置 作用:当两端支腿因前进速度不同而发生偏斜时,能将偏斜情况向司机指示出来,使偏斜得到调整。 宜装:跨度等于或大于40m的门式起重机。 7、幅度指示器 作用:应保证具有变幅机构的起重机能正确指示吊具所在的幅度。

机械加工常用安全防护技术1复习进程

一、机械伤害类型 1、绞伤:外露的皮带轮、齿轮、丝杠直接将衣服、衣袖裤脚、手套、围裙、长发绞入机器中,造成人身的伤害。 2、物体打击:旋转的机器零部件、卡不牢的零件、击打操作中飞出的工件造成人身伤害。 3、压伤:冲床、压力机、剪床、锻锤造成的伤害。 4、砸伤:高处的零部件、吊运的物体掉落造成的伤害。 5、挤伤:将人体或人体的某一部位挤住造成的伤害。 6、烫伤:高温物体对人体造成的伤害。如鉄屑、焊渣、溶液等高温物体对人体的伤害。 7、刺割伤:锋利物体尖端物体对人体的伤害。 二、机械伤害原因 1、机械的不安全状态 防护、保险、信号装置缺乏或有缺陷,设备、设工具、附件有缺陷,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缺少或有缺陷,场地环境问题。 2、操作者的不安全行为 (1)忽视安全、操作错误; (2)用手代替工具操作; (3)使用无安全装置的设备或工具; (4)违章操作; (5)不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使用工具; (6)进入危险区域、部位;

3、管理上的因素 设计、制造、安装或维修上的缺陷或错误,领导对安全工作不重视,在组织管理方面存在缺陷,教育培训不够,操作者业务素质差,缺乏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机械设备一般安全规定 规定是通过多年的总结和血的教训得出的,在生产过程中,只要遵守这些规定,就能及时消除隐患,避免事故的发生。 1、布局要求 机械设备的布局要合理,应便于操作人员装卸工件、清除杂物,同时也应能够便于维修人员的检修和维修。 2、强度、刚度的要求 机械设备的零、部件的强度、刚度应符合安全要求,安装应牢固,不得经常发生故障。 3、安装必要的安全装置 机械设备必须装设合理、可靠、不影响操作的安全装置。 (1)对于作旋转运动的零、部件应装设防护罩或防护挡板、防护栏杆等安全防护装置,以防发生绞伤。 (2)对于超压、超载、超温、超时间、超行程等能发生危险事故的部件,应装设保险装置,如超负荷限制器、行程限制器、安全阀、温度限制器、时间断电器等,防止事故的发生。 (3)对于某些动作需要对人们进行警告或提醒注意时,应安设信号装置或警告标志等。

17--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GB-T-8196-2003)

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设计与制 造一般要求 GB/T 8196-2003 国家标准局批准2003-09-01实施 前言 本标准修改采用国际标准ISO 14120:2002《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英文版)。 本标准根据ISO 14120:2002重新起草,由于我国法律要求和工业的特殊需要,本标准在采用国际标准时进行了修改。这些技术性差异用垂直单线标识在它们所涉及的条款的页边空白处。在资料性附录A中给出了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的一览表以供参考。本标准与国际标准的文本结构一致,但由于增加了附录A,因此国际标准中原有的两个附录的编号在本标准中依次改为附录B和附录C。 为了便于使用,对于ISO 14120:2002本标准还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a)“本国际标准”一词改为“本标准”; b)删除ISO 14120:2002国际标准的前言,修改了ISO 14120 :2002的引言; c)增加了资料性附录A,以指导使用: 本标准代替GB 8196-1987《机械设备防护罩安全要求》和GB 8197-1987《防护屏安全要求》。 本标准与GB 8196-1987和GB 8197-1987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适用范围扩大,不仅包含防护罩、防护屏,而且包括各类固定和活动式防护装置,

由于结构不同,可以是壳、罩、屏、门、封闭式防护装置等(GB 8196-1987和GB 8197-1987的导语;本版的1); ——全部术语和定义均为新增内容,以使其与现有采用ISO标准的其他涉及机械安全的国家标准协调一致(GB 8196-1987的1和GB 8197-1987的1;本版的3); ——增加了风险评价方面内容(本版的4); ——设计制造要求方面增加了密封性、抗腐蚀、抗微生物、无毒、机器的观察、透明性、频闪影响、静电特性、热稳定性、可燃性、降低噪声与振动、防辐射等方面的要求(GB 8196-1987的2和GB 8197-1987的2:本版的5); ——增加了防护装置类型选择方面的规定(GB 8196-1987的2.4:本版的6); ——增加了防护装置的其他设计制造规定:攀登、保留紧固件、抗振、警告信号、颜色、美学等方面的要求(本版的7); ——增加了防护装置安全要求的检验要求(本版的8); ——增加了对防护装置使用信息方面的要求(本版的9)。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附录B和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机械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吉林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机械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肖建民、郑凡颖、施化文、石俊伟、王亚茹。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8196-1987; ——GB 8197-1987。

起重设备的安全装置

起重设备的安全装置 为了保护起重设备和防止发生人身事故,起重设备必须安装安全装置,主要有各类限位器、起重量限制器、起重力矩限制器、防冲撞装置、缓冲器和夹轨器等。1.位置限位器 起升高度限位器。用来限止重物起升高度。当取物装置起升到上极限位置时,限位器发生作用使用重物停止上升,防止机构损坏。起升高度限位器主要有重锤式、蜗轮蜗杆式和螺杆式。 重锤式起升限位器使用方便,但因钢丝绳有时会与重锤发生磨擦,使用时要注意。螺杆式限位器不但可以限制起升高度,还可以限制下降深度。吊运灼热的金属液体的起重机应分别设置两套不同形式的起升高度限位器,并分别断开不同的断路器。 行程限位器。它由顶杆和限位开关组成。用于限制运行、回转和变幅等终端极限位置,当顶杆触动限位开关转柄时,即可以切断电源,使机构停止工作。 缓冲器。为了防止因行程限位器失灵和当操作人员疏忽,致使起重机的运行机构或臂架式起重机的变幅机构与设在终端的挡板相撞,应装有缓冲器吸收碰撞能量,以保证起重机运行机构能平稳地停住。常用的有橡胶缓冲器、弹簧缓冲器和液压缓冲器。 偏斜调整和显示装置。为确保起重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避免偏斜过大造成起重机金属结构损坏或使起重机产生啃轨,对跨度≥40m的门式起重机和装卸桥等,应装偏斜调整和显示装置。 2.起重量限制器 起重量限制器主要用来防止起重量超过起重机的负载能力,以免钢丝绳断裂和起重设备损坏。电机过流保护装置并不能保护起重机过载.因此,GB6067-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规定:20t的桥式起重机和>10t的门式起重机应装超越限制器,其他吨位的桥式起重机以及电动葫芦视情况安装超载限制器。 起重量限制器的类型较多,常用的有杠杆式起重量限制器、弹簧式起重量限制器和电子超载限制器。电子超载限制器一般由电阻应变式传感器和电气控制装置两部分组成,主要用

起重机安全防护装置

起重机安全防护装置的功能 起重机安全防护装置的功能 1.超载限制器 它是起重机防止超载的安全保护装置,也称起重量限制器。其安全功能是当起重机的吊载超过额定值时,使起升动作停止,从而避免超载发生事故。超载限制器广泛用于桥式类型起重机和升降机上。有些臂架类型起重机(例如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将超载限制器与力矩限制器配合使用。超载限制器有机械式、电子式多种类型。 (1)机械式:通过杠杆、弹簧、凸轮等的作用带动撞杆,当超载时,撞杆与控制起升动作的开关相作用,切断起升机构的动力源,控制起升机构中止运行。 (2)电子式:由传感器、运算放大器、控制执行器和载荷指示计等部分组成,将显示、控制和报警等安全功能集于一身。当起重机吊载时,承载构件上的传感器产生变形,把载荷重量转化为电信号,经过运算放大,指示出载荷的数值。当载荷超过额定载荷时,切断起升机构的动力源,使起升机构的起升动作不能实现。 2.力矩限制器 力矩限制器是臂架式起重机的综合性安全保护装置。 我们知道,臂架式起重机是以起重力矩来表征载荷状态的。起重力矩值是由起重量、幅度的乘积决定,幅度值是由起重机臂架的臂长和倾角余弦的乘积决定,这样,起重机是否超载,实际上受到了起重量、臂长和臂架倾角等限制,同时还要考虑作业工况等多个参数也有制约作用,控制起来比较复杂。 目前广泛采用的微机控制的力矩限制器可以综合多种情况,较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力矩限制器由载荷检测器、臂长检测器、角度检测器、工况选择器和微型计算机构成。当起重机进入工作状态时,将实际工作状态各参数的检测信号输入计算机,经过运算、放大、处理后,与事先存入的额定起重力矩值比较,并同时在显示器上把相应的实际数值显示出来。当实际值达到额定值的90%时,它会发出预警信号,当实际值超过额定载荷时则会发出警报信号,同时起重机停止向危险的方向(起升、伸臂、降臂、回转)继续动作。 3.缓冲器 它是配置在轨道运行式起重机金属结构端部的一种安全装置,具有吸收运行机构碰撞动能、减缓冲击的安全功能。缓冲器安全检查的主要指标是安装是否牢固可靠、元件是否完好和吸收动能的能力大小。 缓冲器的工作原理是,如果单台起重机的大车(或小车)意外冲向轨道行程终点时,缓冲器可以与处于同一水平高度的轨道端部止挡(另外一种安全装置)相互作用;如果在同一跨度轨道上的两台起重机相撞时,与设在两台起重机金属结构相对面的缓冲器发生作用。缓冲器通过自身变形,迅速将碰撞动能转化为弹性势能吸收,从而减轻碰撞力的冲击作用,避免对起重机造成破坏。常见的有橡胶缓冲器、弹簧缓冲器及液压缓冲器。 (1)橡胶缓冲器:利用碰撞时橡胶的弹性变形实现缓冲。由于吸收能量少,一般用在运动速度较低的起重机。

机械加工常用安全防护技术

机械加工常用安全防护技术一、机械伤害类型 1、绞伤:外露的皮带轮、齿轮、丝杠直接将衣服、衣袖裤脚、手套、围裙、长发绞入机器中,造成人身的伤害。 2、物体打击:旋转的机器零部件、卡不牢的零件、击打操作中飞出 的工件造成人身伤害。 3、压伤:冲床、压力机、剪床、锻锤造成的伤害。 4、砸伤:高处的零部件、吊运的物体掉落造成的伤害。 5、挤伤:将人体或人体的某一部位挤住造成的伤害。 6、烫伤:高温物体对人体造成的伤害。如鉄屑、焊渣、溶液等高温 物体对人体的伤害。

7、刺割伤:锋利物体尖端物体对人体的伤害。 二、机械伤害原因 1、机械的不安全状态 防护、保险、信号装置缺乏或有缺陷,设备、设工具、附件有缺陷,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缺少或有缺陷,场地环境问题。 2、操作者的不安全行为 (1)忽视安全、操作错误; (2)用手代替工具操作;

(3)使用无安全装置的设备或工具; (4)违章操作; (5)不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使用工具; (6)进入危险区域、部位; 3、管理上的因素 设计、制造、安装或维修上的缺陷或错误,领导对安全工作不重视,在组织管理方面存在缺陷,教育培训不够,操作者业务素质差,缺 乏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机械设备一般安全规定 规定是通过多年的总结和血的教训得出的,在生产过程中,只要遵守这些规定,就能及时消除隐患,避免事故的发生。 1、布局要求 机械设备的布局要合理,应便于操作人员装卸工件、清除杂物,同时也应能够便于维修人员的检修和维修。 2、强度、刚度的要求 机械设备的零、部件的强度、刚度应符合安全要求,安装应牢固,不得经常发生故障。 3、安装必要的安全装置 机械设备必须装设合理、可靠、不影响操作的安全装置。

《安全技术》之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功能及类型

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功能及类型 通常采用壳、罩、屏、门、盖、栅栏、封闭式装置等作为物体障碍,将人与危险隔离。例如,用金属铸造或金属板焊接的防护箱罩,一般用于齿轮传动或传输距离不大的传动装置的防护;金属骨架和金属网制成防护网,常用于皮带传动装置的防护;栅栏式防护适用于防护范围比较大的场合或作为移动机械临时作业的现场防护。 1.防护装置的功能(1)防止人体任何部位进入机械的危险区触及各种运动零部件;(2)防止飞出物的打击、高压液体的意外喷射或防止人体灼烫、腐蚀伤害等;(3)容纳接受可能由机械抛出、掉下、发射的零件及其破坏后的碎片等。在有特殊要求的场合,防护装置还应对电、高温、火、爆炸物、振动、放射物、粉尘、烟雾、噪声等具有特别阻挡、隔绝、密封、吸收或屏蔽作用。 2.防护装置的类型防护装置有单独使用的防护装置(只有当防护装置处于关闭状态才能起防护作用);和与连锁装置联合使用的防护装置(无论防护装置处于任何状态都能起到防护作用)。按使用方式可分为固定式和活动式两种。(1)固定式防护装置。它是保持在所需位置关闭或固定不动的防护装置,不用工具不可能将其打开或拆除。常见型式有封闭式、固定间距式和固定距离式。①封闭式:将危险区全部封闭,人员从任何地方都无法进入危险区。②固定间距式和固定距离式:不完全封闭危险区,凭借其物理尺寸和离危险区的安全距离来防止或减少人员进入危险区的机会。(2)活动式防护装置。它是通过机械方法(如铁链、滑道等)与机器的构架或邻近的固定元件相连接,不用工具就可以打开的防护装置。常见的

有可调式和联锁式防护装置。①可调式防护装置。整个装置可调或装置的某组成部分可调,在特定操作期间调整件保持固定不动。②联锁防护装置。防护装置的开闭状态直接与防护的危险状态相联锁,只要防护装置不关闭,被其”抑制”的危险机器功能就不能执行;只有当防护装置关闭时,被其”抑制”的危险机器功能才有可能执行。在危险机器功能过程中,只要防护装置被打开,就给出停机指令。3.防护装置的安全技术要求(1)固定防护装置应该用永久固定(通过焊接等)方式或借助紧固件(螺钉、螺栓、螺母等)固定方式,将其固定在所需的地方,若不用工具就不能使其移动或打开。(2)进出料的开口部分尽可能地小,应满足安全距离的要求,使人不可能从开口处接触危险。(3)活动防护装置或防护装置的活动体打开时,尽可能与防护的机械借助铰链或导链保持连接,防止挪开的防护装置或活动体丢失或难以复原。(4)活动防护装置出现丧失安全功能的故障时,被其”抑制”的危险机器功能不可能执行或停止执行;联锁装置失效不得导致意外启动。(5)防护装置应是进入危险区的唯一通道。(6)防护装置应能有效地防止飞出物的危险。

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种类参考文本

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种 类参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种类参考文本使用指引:此安全管理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各种机械设备,大都有如齿轮转动机构、皮带转动机 构、丝杆与丝母传动机械、链条链轮、联轴器等传动构 件,这些机构都是高速运动的旋转体,如果人身体的某一 部份被绞带进去,就会造成伤害事故,甚至会发生机毁人 亡的悲剧,所以必须在传动机构的危险部位安装上灵敏可 靠的防护装置,以保证人身安全。防护装置的形式有: 1、固定防护装置 固定防护装置是一种简易、经济的防护方式,主要防 止人触及机械传动的危险部位,如齿轮啮合传动的防护、 皮带传动的防护和联轴器件的防护等设置防护装置,以防 止操作者身体或其他物件触及,要求其安装要坚固牢靠, 外形不留尖角、圆滑、美观,便于装拆、维修和保养,一

经安装,就应保持固定,不应轻易的移动和分离。 2、联锁防护装置 当不能或不适合使用固定防护装置时,可选择与运动机构互锁的联锁防护装置,它通过控制传动系统的操纵机构,确保防护装置进入工作位置后才启动。以保障操作者身体各个部位不能触及危险点。这种装置广泛用于危险性大、事故率高的机械设备。 3、自动防护装置 自动防护装置通常由传动装置本身通过联锁或杠杆系统操纵,有效防止操作者与正在运转的机件相接触,或能在危险的情况下停止运动,避免发生任何事故。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起重机的防护装置及要求标准范本

操作规程编号:LX-FS-A33917 起重机的防护装置及要求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起重机的防护装置及要求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操作规程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一、超载限制器 超载限制器是一种防止超载导致起重机倾覆和防止起重机的零部件因超载而损坏的安全装置,它的作用是:当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时,能发出揭示性报警信号。设置超载限制器后,应根据其性能和精度情况进行调整或标定,当超过额定起重量时,能自动切断起升动力源,并发生禁止性报警信号。依GB6067—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要求,桥式起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20t的应装,3~20t的宜装;塔吊起重能力小于25t.m的宜装。 二、起重力矩限制器

机械安全防护技术

机械安全防护技术 一、机械伤害类型 1.绞伤:外露的皮带轮、齿轮、丝杠直接将衣服、衣袖裤脚、手套、围裙、长发绞入机器中,造成人身的伤害。 2.物体打击:旋转的机器零部件、卡不牢的零件、击打操作中飞出的工件造成人身伤害。 3.压伤:冲床、压力机、剪床、锻锤造成的伤害。 4.砸伤:高处的零部件、吊运的物体掉落造成的伤害。 5.挤伤:将人体或人体的某一部位挤住造成的伤害。 6.烫伤:高温物体对人体造成的伤害。如鉄屑、焊渣、溶液等高温物体对人体的伤害。 7.刺割伤:锋利物体尖端物体对人体的伤害。 二、机械伤害原因 1.机械的不安全状态 防护、保险、信号装置缺乏或有缺陷,设备、设工具、附件有缺陷,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缺少或有缺陷,场地环境问题。 2.操作者的不安全行为 (1)忽视安全、操作错误; (2)用手代替工具操作; (3)使用无安全装置的设备或工具; (4)违章操作; (5)不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使用工具; (6)进入危险区域、部位; 3.管理上的因素 设计、制造、安装或维修上的缺陷或错误,领导对安全工作不重视,在组织管理方面存在缺陷,教育培训不够,操作者业务素质差,缺乏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机械设备一般安全规定

规定是通过多年的总结和血的教训得出的,在生产过程中,只要遵守这些规定,就能及时消除隐患,避免事故的发生。 1.布局要求 机械设备的布局要合理,应便于操作人员装卸工件、清除杂物,同时也应能够便于维修人员的检修和维修。 2.强度、刚度的要求 机械设备的零、部件的强度、刚度应符合安全要求,安装应牢固,不得经常发生故障。 3.安装必要的安全装置 机械设备必须装设合理、可靠、不影响操作的安全装置。 (1)对于作旋转运动的零、部件应装设防护罩或防护挡板、防护栏杆等安全防护装置,以防发生绞伤。 (2)对于超压、超载、超温、超时间、超行程等能发生危险事故的部件,应装设保险装置,如超负荷限制器、行程限制器、安全阀、温度限制器、时间断电器等,防止事故的发生。 (3)对于某些动作需要对人们进行警告或提醒注意时,应安设信号装置或警告标志等。 (4)对于某些动作顺序不能搞颠倒的零、部件应装设联锁装置。 4.机械设备的电气装置的安全要求 (1)供电的导线必须正确安装,不得有任何破损的地方; (2)点击绝缘应良好,接线板应有盖板防护; (3)开关、按钮应完好无损其带电部分不得裸露在外; (4)应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装置,导线连接牢固,不得有断开的地方;(5)局部照明灯应使用36V的电压;禁用220V电压; 5.操作手柄及脚踏开关的要求 重要的手柄应有可靠的定位及锁定装置,同轴手柄应有明显的长短差别。脚踏开关应有防护罩藏入床身的凹入部分,一面掉下的零、部件落到开关上,启动机械设备而伤人。

起重机的安全防护装置技术措施正式版

In the schedule of the activity, the time and the progress of the completion of the project content are described in detail to make the progress consistent with the plan.起重机的安全防护装置技术措施正式版

起重机的安全防护装置技术措施正式 版 下载提示:此解决方案资料适用于工作或活动的进度安排中,详细说明各阶段的时间和项目内容完成的进度,而完成上述需要实施方案的人员对整体有全方位的认识和评估能力,尽力让实施的时间进度与方案所计划的时间吻合。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电力建设常用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为了保证各种起重机都能安全、可靠地工作,《起重机械安全规程》规定应装备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安全防护装置共24种,分述如下: 1、超载限制器 作用:超载限制器的综合误差,不应大于8%。当载荷达到额定载荷的90%时,应能发出报警信号。起重量超过额定起重量时,能自动切断起升动力源,并发出禁

止性报警信号。 应装:额定起重量大于20t的桥式起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lot的门式起重机、铁路起重机、门座起重机。 宜装:额定起重量3-20t的桥式起重机、额定起重量5-10t的门式起重机、起重力矩小于25t·m的塔式起重机。 2、力矩限制器 作用:力矩限制器的综合误差不应大于10%。当载荷力矩达到额定起重力矩时,能自动切断起升或变幅的动力源,并发出禁止性报警信号。 应装:起重量等于或大于16t的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和履带起重机、起重能力等于或大于25t·m的塔式起重机。

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功能及类型

行业资料:________ 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功能及类型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6 页

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功能及类型 通常采用壳、罩、屏、门、盖、栅栏、封闭式装置等作为物体障碍,将人与危险隔离。例如,用金属铸造或金属板焊接的防护箱罩,一般用于齿轮传动或传输距离不大的传动装置的防护;金属骨架和金属网制成防护网,常用于皮带传动装置的防护;栅栏式防护适用于防护范围比较大的场合或作为移动机械临时作业的现场防护。1.防护装置的功能(1)防止人体任何部位进入机械的危险区触及各种运动零部件; (2)防止飞出物的打击、高压液体的意外喷射或防止人体灼烫、腐蚀伤害等; (3)容纳接受可能由机械抛出、掉下、发射的零件及其破坏后的碎片等。在有特殊要求的场合,防护装置还应对电、高温、火、爆炸物、振动、放射物、粉尘、烟雾、噪声等具有特别阻挡、隔绝、密封、吸收或屏蔽作用。2.防护装置的类型 防护装置有单独使用的防护装置(只有当防护装置处于关闭状态才能起防护作用);和与连锁装置联合使用的防护装置(无论防护装置处于任何状态都能起到防护作用)。按使用方式可分为固定式和活动式两种。 (1)固定式防护装置。它是保持在所需位置关闭或固定不动的防护装置,不用工具不可能将其打开或拆除。常见型式有封闭式、固定间距式和固定距离式。 ①封闭式:将危险区全部封闭,人员从任何地方都无法进入危险区。 ②固定间距式和固定距离式:不完全封闭危险区,凭借其物理尺寸和离危险区的安全距离来防止或减少人员进入危险区的机会。 第 2 页共 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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