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导师选拔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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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浙师研字[2008]32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研究生指导教师(简称研究生导师)指符合我校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件,由个人申请,经过学院、学校两级学位评定委员会遴选审批的具有招收、指导、培养研究生资格的教师工作岗位的称谓。

根据指导的对象,分为硕士研究生导师和博士研究生导师两个层次。

第二条导师担负着全面培养研究生的责任,对研究生的培养起着决定性作用。

导师的学术观点、学术水平、学术作风和工作态度直接影响着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研究生导师队伍是提高我校研究生教育质量和学术水平的需要。

因此,全校各学院、各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点均应把导师队伍建设放在重要位置。

第二章研究生导师的岗位职责第三条研究生导师的岗位职责1.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并执行我国学位条例和我校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各项规章制度。

2.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良好的道德品质和严谨的治学态度,遵循科学研究的基本规律,反对一切弄虚作假和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具有诚实守信的治学态度,为人师表。

3.教书育人,全面关心研究生的成长。

经常了解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情况,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主动关心研究生的身心健康,对“三困生”要给予重点关注,并定期与有关领导、工作人员沟通,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反映并协调解决。

4.在研究生请假、评奖评优、贷款、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各项申请中,导师必须了解实际情况,进行预审核。

协助学院抓好研究生的安全教育和学术道德教育,对研究生弄虚作假等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及时发现并加以制止。

协助学院学工办做好所指导研究生在学位论文撰写阶段的日常管理工作。

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做好研究生的毕业鉴定和就业指导工作。

5.有参与研究生招收入学考试的命题、评卷、复试、录取等工作的义务。

在参与研究生招生过程中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

6.积极参与制订或修订本学科、专业研究生的培养方案,并根据培养方案的基本要求和研究生的实际情况,制订研究生的个人培养计划。

研究生导师指导小组工作制度与学生培养管理规定

研究生导师指导小组工作制度与学生培养管理规定

研究生导师指导小组工作制度与学生培养管理规定
研究生导师指导小组的工作制度主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 组成与任务:研究生指导小组由组长及若干成员组成。

其主要任务是对本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建设发展作出全面规划,对本专业研究生的培养教育和管理作出系统安排,以促进研究生在德、智、体等方面的健康发展,并不断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2. 组长条件与职责:组长必须是本专业的研究生导师、学科带头人,在国内同行中具有较高学术地位,并具有正教授职称,至少招收过两届研究生。

此外,组长还需具备师德优良、遵纪守法、为人正派、办事公道等品质,并且需要至少为研究生开设2门以上的学位课程。

组长的主要职责包括主持制订本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建设发展规划和研究生的培养方案,组织本专业研究生的入学考试命题、评卷,并对评分过程中的最终结果拥有决策权,主持研究生招生面试工作,协调安排本专业各研究方向招收研究生人数和具体招生对象等。

在学生培养管理规定方面,主要关注以下几点:
1. 培养目标:致力于培养有思想、有知识、有信念、有品格的学生,他们应期待将所有知识服务于祖国和未来。

学生应具有阅读、书写、表达、计算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初步的观察、思维、动手操
作和学习的能力,具有健康的身体和初步的环境适应能力,以及具有较广泛的兴趣和健康的爱美情趣。

2. 学生权利:学生享有《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的权利。

3. 奖惩制度:对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极个别错误较严重的学生可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

这些规定和制度有助于确保研究生教育的质量和公平性,同时也为学生提供了明确的行为指南和期望。

研究生导师选拔标准

研究生导师选拔标准

研究生导师选拔标准概述本文档旨在提供研究生导师选拔标准的基本要求,以确保选拔过程客观、公正、科学。

导师对研究生的指导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选拔合适的导师对研究生的研究和发展至关重要。

选拔标准1. 学术能力:导师应具备良好且丰富的学术背景和专业知识,能够为研究生提供有效的学术指导和支持。

2. 研究经验:导师应具备较丰富的研究经验和成果,能够指导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并获得良好的研究成果。

3. 教学能力:导师应具备良好的教学能力,包括对研究生的指导、培养和教育,能够有效地帮助研究生提升学术水平。

4. 团队合作:导师应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和能力,在团队中与其他导师和研究生协作,促进学术交流和合作。

5. 人格特质:导师应具备较高的道德标准和职业操守,积极引导研究生发展,以及有利于研究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选拔程序1. 公告通知:学校应发布导师选拔的公告,通知研究生申请导师的具体要求和程序。

2. 申请评审:研究生根据公告要求,提交个人材料,并经过评审委员会的评定。

3. 面试考核: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请材料筛选出合格的研究生,并进行面试考核,评估其学术能力、研究潜力和适应能力。

4. 综合评定: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请评审和面试考核结果,综合评定研究生申请导师的资格。

5. 结果公布:评审委员会将选拔结果公示,以确保选拔过程的公开、公正和透明。

选拔标准的重要性选择合适的研究生导师对研究生的学术发展和未来职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通过制定明确的选拔标准,可以确保导师具备良好的学术和教学能力,并能够提供有效的学术指导和支持。

同时,选拔标准的设立还可以促进导师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升整个导师团队的整体水平和质量。

结论研究生导师选拔标准旨在确保选拔过程的客观、公正和科学。

通过明确的标准,选拔出合适的导师,为研究生的学术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并为其未来的职业发展奠定基础。

同时,合理的选拔程序和评估方法也对提升整个导师团队的整体素质具有重要意义。

XX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

XX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

XX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硕士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提高硕士生指导教师水平,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遴选原则第一条硕士生指导教师是研究生教育工作中的重要岗位,不是教师队伍中固定不变的某个层次。

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从有利于促进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持续稳定发展、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出发,建立学术水平高、数量相当、结构合理、整体优化的导师队伍。

第二条根据我校研究生教育发展的规模与研究生招收计划的需求设置硕士生指导教师的岗位,遴选符合条件的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和研究人员担任硕士生指导教师工作。

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中青年学术骨干担任,形成年龄结构合理的导师队伍。

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学科专业的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

第三条尊重专家评审意见和发挥学位评定委员会的作用,在具体的申请、送审和评审工作中应遵循诚信原则和严格执行自我约束制度。

第四条必须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

第二章遴选条件第五条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确定的招收培养硕士生的学科、专业点和硕士生指导教师的岗位数,以及担任指导培养硕士生的教师应具备的条件,遴选硕士生指导教师。

第六条新任硕士生指导教师(包括学术型硕士生导师及专业学位型硕士生导师)应具备如下条件:(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国家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作风正派,为人师表,具有高尚的学术道德和严谨的治学态度,有为中医药事业努力奉献的精神,能认真履行导师的职责。

(二)具备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校本部和直属附属医院人员),或相当的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55周岁(选聘年减55,次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应具有硕士学位,不具有硕士学位者,近五年内应有以下工作业绩之一:1.获国家科技奖励二等奖(前5名),或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前4名)或二等奖(前2名);2.主持省部级课题或市厅级重点课题;3.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收录,其影响因子总和达到4.0,且有单篇影响因子达到2.0;4. 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学科带头人;5. 省级名中医。

导师指导研究生的制度要求和执行情况

导师指导研究生的制度要求和执行情况

导师指导研究生的制度要求和执行情况导师指导研究生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对于研究生的学术成长和未来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建立一套科学的导师指导研究生的制度要求,对于促进研究生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围绕导师指导研究生的制度要求和执行情况进行探讨,旨在深入了解目前的导师指导制度,并提出改进建议,以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提高。

一、导师指导研究生的制度要求1. 指导计划的制定:导师在接收研究生后,首先应当与研究生商定研究生的学习目标、研究方向和研究计划,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导师应当制定详细的指导计划,并与研究生一同确认,确保研究生的学术发展方向明确清晰。

2. 指导形式的多样化:导师指导研究生不仅仅是传授学术知识,更应当关注研究生的全面发展。

导师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对研究生进行指导,包括但不限于学术讨论、科研项目指导、论文写作指导、实验操作示范等。

3. 学术道德的培养:导师应当引导研究生端正学术态度,培养研究生的学术诚信和科研道德,确保研究过程的合法合规。

4. 科研项目的承担:导师应当根据研究生的实际情况,合理指导研究生承担相应的科研项目,提高研究生的独立科研能力。

5. 学术成果的要求:导师应当对研究生的学术成果予以审慎评价,并督促研究生提高学术水平,鼓励研究生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

二、导师指导研究生的执行情况1. 指导计划的制定:部分导师在指导研究生时,未能逐一制定详细的指导计划,导致研究生的学习方向和目标不够明确。

而有的导师能够充分尊重研究生的学术兴趣,与研究生商议指导计划。

2. 指导形式的多样化:大部分导师采用了多种形式对研究生进行指导,但也有部分导师过于侧重学术讨论,忽视了研究生的实际科研能力培养。

3. 学术道德的培养:大部分导师对学术道德的培养比较重视,通过自身的言传身教,使研究生树立了正确的学术观念。

4. 科研项目的承担:部分导师对研究生科研项目的指导不够到位,未能合理分配科研任务。

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实践导师管理办法

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实践导师管理办法

1XXXX 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实践导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教学,提高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规范校外实践导师聘用管理,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指研究生为专业学位研究生。

第二条学校实行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内导师与校外实践导师联合指导的“双导师制”。

第三条校外实践导师的聘任、培训和考核按照《XXXX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相关条款执行。

各培养单位负责联系所聘导师签订《XXXX大学外聘兼职教师聘任协议》,并交由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第二章岗位职责第四条校外实践导师不能单独指导研究生,重点负责研究生实践指导、项目研究等环节指导工作,在实践教学中发挥主体作用。

第五条校外实践导师的主要职责:(一)与理论导师一起制定专业实践计划。

(二)为研究生提供专业实践条件和专业实践指导。

(三)参与研究生部分课程教学、案例教学活动。

(四)与理论导师定期沟通,及时通报研究生开展实践情况,把好实践环节的质量关。

(五)配合理论导师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工作。

第三章制度保障第六条校外实践导师的课堂教学、报告与讲座、实践教学、实践指导费用按照学校相关标准支付。

第七条校外实践导师考核不合格者,应与其解除聘任关系,其正在指导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应转给该专业其他校外实践2导师指导,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第八条各专业学位培养单位须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实际制定本单位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实践导师管理细则。

第九条各培养单位和各专业学位教育中心要加强同校外实践导师的联系,建立校内外导师的合作机制,充分发挥校外实践导师的作用,提高我校专业学位实践教学质量。

第四章附则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2021年11月5日学校办公室2021年11月5日印3。

对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制度的思考

对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制度的思考
山 东 医科 大
学学 报 社 会 科 学 版 何希 信 张 莉
1995
年第
4

薛 南青
刘 玉芝
对 硕 士 研 究 生 指 导 教 师 遴 选 制 度 的 思 考
研究 生教 育 的根本 任 务是 培 养 和 造就 高 层次 的 专 门人才 研究 生教 学 质 量 决 定 于 师 资 队 伍 的水平 加强研 究 生 教育 是 培 养 和 改 善高 校师 资 队伍素质 的 一 项 重要措 施 研 究 生 的培 养质 量关 键在 指 导 教 师 的学术 水平 改革 导师 遴 选制 度对 提高研 究 生 培养 质量 具 有 重要 意 义 一 研究生 导 师 遴选 制 度与 研究生 导师队伍 现状 我 国 高等 院校 硕士 研究 生 导 师 的 产 生 一般 采 用 遴 选制 以 山东 医 科 大学 为 例 学 校 制订有
硕 士 生 导 师 遴选 的有 关规 定 定期 进 行 硕 士 生 导 师遴 选 分 别 于 1 9 8 7 年 1 9 9 1 年
1994
, , , 、 、 。 , 、 , 。 , 。 ,
1993

年和 在对
年 进行 了 四 次硕 士 生 指导 教 师遴 选 补 充 和 完善 了 导 师 的年龄 断 层 和 知 识结 构
1 993
。 ,
贡 献 的 中青年 教 师破 格 晋 升为 高级 职 称 以 来 增 加 了 2 1 名 4 0
所占 比重由
24
.
1993
.
4 % ; 相反 6 年的 2 9 % 增 加 到 目前 的 1 0 岁 以上导 师 所 占 比 重 由
,
,
年的
9
6 写降为 1
,

安徽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实践导师管理暂行办法

安徽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实践导师管理暂行办法

安徽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实践导师管理暂行办法(经2009年3月10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创新研究生培养模式,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培养,提升研究生导师队伍质量,为研究生教育搭建高水平的学术平台、实践平台,促进研究生教育与社会实际密切结合,促进社会优质教育资源与学校教育资源的有机融合,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指“实践导师”,是指在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硕士研究生在选择一位校内学术指导老师的同时,选择一位来自于企业或地方政府等社会机构的实践指导老师。

两位导师共同指导学生完成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任务。

第二章任职条件第二条有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和一定的学术造诣,工作内容或研究方向与所指导的硕士研究生所在的二级学科的研究方向基本一致。

第三条能够为指导的研究生提供必要的研究条件。

第四条富有创新意识,治学严谨,作风正派,能够准确把握本学科的发展方向。

第五条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认真完成所承担的指导任务。

第六条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地方政府等社会机构担任处级以上职务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热心我校教育事业。

第三章职责第七条参与制定研究生培养计划。

第八条为研究生提供相应的科研条件。

第九条参与指导研究生的日常学习。

第十条参加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学位论文预答辩和答辩。

第十一条为相关领域的研究生开设课程或专题讲座。

第四章权利第十二条参加本专业导师组的各种会议及活动。

第十三条对不宜培养的研究生提出停止培养的建议。

第十四条享受作学术报告的报酬。

第十五条优先安排参加学校的学术活动。

第五章遴选和聘任第十六条具备条件的人员向学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第十七条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硕士生实践导师的基本条件和本学科点建设的需要,对申请人进行评议。

第十六条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评议结果以及申请人的材料,报研究生部审核。

第十七条研究生部将审核后的名单报分管校领导审定,并由学校颁发聘书。

第六章考核及管理第十八条各学院要加强与所聘人员的联系,积极创造条件,使实践导师能够开展实质性的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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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导师选拔管理制度
导师,是研究生教育中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人物。

他们不仅对学生的学术成果起到重要指导作用,还能为学生提供职业发展和人生规划上的建议。

因此,如何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研究生导师选拔管理制度,成为了高校面临的重要问题。

本文将从几个方面展开探讨。

一、导师招生规模的控制
研究生导师的数量直接关系到研究生的质量和学术水平。

因此,建立一个合理的导师招生规模控制机制至关重要。

大学可以根据专业需求和师资力量来确定每位导师可招收的学生数量,并参考一些国际先进的管理经验,如以研究生毕业率为考核指标,制定相应的导师招生指标。

二、公开透明的导师选拔程序
导师选拔过程应该具有公开透明的特点,避免出现利益输送等不公平现象。

大学可以设立专门的导师选拔委员会,由多个学院和研究所的专家组成,负责制定导师选拔标准和程序,并通过公开评审、面试等形式进行选拔,确保选拔过程的公正性。

三、导师资格的评定标准
为了选拔出高质量的导师,对导师资格的评定标准必须明确。

这包括导师的学术能力、研究经验、指导学生的能力等方面。

可以制定一系列的评价指标,例如SCI论文发表数量和质量、科研项目承担情况等,对导师进行综合评估,确保导师的专业素质和学术水平。

四、导师的培训和评价
导师不仅仅是学生的指导者,也是学术界的重要代表。

因此,导师的培训和评价也是一个重要环节。

大学可以组织导师培训班,提供关于科研指导、研究生教育
和学术风气建设等方面的培训。

同时,导师的工作也应该接受定期的评价,以确保导师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五、导师的奖惩制度
建立导师的奖惩制度是确保导师职业道德和教育质量的重要保障。

可以设置导师奖励的标准和途径,例如优秀导师奖、优秀学生指导奖等,并设立严肃的违规处理机制,对导师的违纪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如暂停招生资格或解除导师资格等。

六、学术交流与合作
研究生导师不仅是学术引领者,还应该是学生的榜样和指导者。

建立健全的学术交流与合作机制,可以让导师在学术研究方面保持活力和创造力,提高他们的教育能力和水平。

七、建立导师与学生之间的沟通机制
导师与学生之间的良好沟通是进行有效科研工作和教育的重要前提。

大学可以建立导师与学生的定期沟通机制,例如每月召开导师与学生的小组会议,解决学生所面临的问题并提供帮助。

八、强调导师的时间管理
一位优秀的导师需要有足够的时间去指导学生的研究工作。

因此,导师的时间管理也是导师选拔管理制度中需要重视的一环。

大学可以通过减轻导师的行政工作负担、提供科研基金和实验设备等方式来改善导师的时间管理条件。

九、多元化导师的指导方式
学生的个性和学术需求各不相同,因此,导师的指导方式也需要多样化。

大学可以建立一种多元化导师指导方式的机制,例如组建导师团队,由多位导师共同指导学生,以满足学生不同需求的要求。

十、关注导师与学生的关系
导师与学生之间的相互信任和良好的人际关系对于研究生教育的成功至关重要。

为了维护导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大学可以建立导师与学生之间的互评机制,鼓励导师与学生之间的交流和合作,并及时解决导师与学生之间可能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总结:
研究生导师选拔管理制度的建立对于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术水平具有重要
意义。

通过控制导师招生规模、建立公开透明的选拔程序、明确导师资格的评定标准以及加强导师的培训和评价等方面的措施,可以选拔出高质量的导师,促进研究生教育的发展。

同时,关注导师与学生之间的沟通、时间管理和多元化的指导方式等,可以建立良好的导师与学生关系,为研究生的成长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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