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操经验】利息与投资收益可否弥补亏损
弥补亏损的计算方法

弥补亏损的计算方法摘要:一、引言二、弥补亏损的计算方法1.直接弥补法2.间接弥补法3.混合弥补法三、实例分析四、注意事项五、总结正文:一、引言在企业经营过程中,亏损是难以避免的现象。
为了确保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及时弥补亏损至关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弥补亏损的计算方法,帮助企业有效缓解财务压力。
二、弥补亏损的计算方法1.直接弥补法直接弥补法是指企业通过自身的盈利能力来弥补亏损。
这种方法的关键在于提高企业的盈利水平,可以通过提高产品竞争力、降低成本、优化管理等手段来实现。
2.间接弥补法间接弥补法是指企业通过外部资金来弥补亏损。
具体方式包括融资、借款、政府补贴等。
企业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外部资金来源,以降低融资成本和风险。
3.混合弥补法混合弥补法是直接弥补法和间接弥补法的综合运用。
企业可以通过内部盈利和外部资金共同弥补亏损,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三、实例分析以某制造业企业为例,该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出现亏损。
通过采用直接弥补法,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产品竞争力,使得产品毛利率上升;同时,企业积极寻求政府补贴和银行贷款等外部资金支持。
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企业成功弥补了亏损,实现了盈利。
四、注意事项1.企业在弥补亏损时,应充分了解各种弥补方法的优缺点,选择适合自身情况的策略。
2.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加强内部控制,降低成本,提高盈利能力。
3.在寻求外部资金支持时,要注意合规性,避免陷入债务陷阱。
五、总结弥补亏损是企业经营过程中的一项重要任务。
通过合理运用直接弥补法、间接弥补法和混合弥补法,企业可以有效缓解财务压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会计实务:据实预缴的利润可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据实预缴的利润可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由机关具体核定。
企业根据《》第五十四条规定分月或者分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照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者季度平均额预缴,或者按照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
预缴方法一经确定,该纳税年度内不得随意变更。
那么,企业在按期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不可以用预缴期利润直接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呢?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十八条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国税函〔2008〕635号)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中的“利润总额”修改为“实际利润额”。
所
谓实际利润额,是指实行据实预缴的纳税人填报时要按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减除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以及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后的余额。
可见,只有“据实预缴”的纳税人,在按期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才可以享受用。
【会计实操经验】投资收益属于什么科目

【会计实操经验】投资收益属于什么科目一、投资收益科目属于损益类投资收益是“损益类会计科目”,损益类科目减少记借方,增加记贷方。
使用“投资收益”科目核算的包括,证件投资收益、投资性房地产的租金、企业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实现的损益等。
二、投资收益的主要账务处理(一)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的,企业应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中属于本企业的部分,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被投资单位在取得投资前实现净利润的分配额,应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
(二)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资产负债表日,应按根据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或经调整的净利润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贷记本科目。
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分担亏损份额超过长期股权投资而冲减长期权益账面价值的,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本科目(损益调整)科目。
发生亏损的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企业计算的应享有的份额,如有未确认投资损失的,应先弥补未确认的投资损失,弥补损失后仍有余额的,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出售长期股权投资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原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贷记“应收股利”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本科目。
出售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时,还应按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比例结转原记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的金额,借记或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贷记或借记本科目。
三、会计分录A、处置资产时出现收益借:银行存款(应收股利)贷: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收益B、处置资产时出现亏损借:银行存款投资收益贷: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C、年底转接借:投资收益(本年利润)(投资收益余额在借方则表明投资亏损) 贷:本年利润(投资收益)会计是一门很实用的学科,从古至今经历漫长时间的发展,从原来单一的以记账和核账为主要工作,发展到现在衍生出来包括预测、决策、管理等功能。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方法及会计分录

借: 盈余公积 贷: 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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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企业弥补亏损的税务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十八条规定: “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 最长不得超过五年。”根据国税发[1997]189号文件规定,“税法所指亏损的概念,不是 企业财务报表中所反映的亏损额,而是企业财务报表中的亏损额经主管税务机关按税法规 定调整后的金额。”这里的“五年”,是指税收上计算弥补亏损的期限,只对计算应纳税 所得额产生影响,而在弥补亏损的会计核算中,并不受“五年”期限的限制。会计上,无 论是盈利还是亏损,期末一律将“本年利润”科目的余额,结转“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科目。这里的“本年利润”余额是指扣除所得税费用后的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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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企业弥补亏损的相关案例
4、假设某公司2011年期末“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的余额为借方余额500万元,公司董事会 提议,并经股东大会批准用盈余公积金弥补亏损,此时应处理为:
借:盈余公积 5000000 贷: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 5000000
借: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 50000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5000000
借:本年利润 3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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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企业弥补亏损的相关案例
3、该企业2010年“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期末余额为借方余额50万元,即还有 50万元亏损未进行弥补。假设该企业2011年实现税前利润80万元,根据制度规定,该企 业只能用税后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假设该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为30%,企业没有 其他纳税调整事项,其应纳税所得额为80万元,当年应缴纳的所得税为24(80×30%)万 元,则处理为:
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会计分录怎么写【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借记:盈余公积一一储备基金 100000
贷记:利润分配一一其他转入 100000 (2)结转”利润分配一一未分配利润”明细账 借记:利润分配一一其他转入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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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记:利润分配一一未分配利润 100000 会计是一门很基础的学科,无论你是企业老板还是投资者,无论你是 税务局还是银行,任何涉及到资金决策的部门都至少要懂得些会计知 识。而我们作为专业人员不仅仅是把会计当作“敲门砖”也就是说,不 仅仅是获得了资格或者能力就结束了,社会是不断向前进步的,具体到 我们的工作中也是会不断发展的,我们学到的东西不可能会一直有用, 对于已经舍弃的东西需要我们学习新的知识来替换它,这就是专业能力 的保持。因此,那些只把会计当门砖的人,到最后是很难在岗位上立足 的。话又说回来,会计实操经验也不是一天两天可以学到的,坚持一天 学一点,然后在学习的过程中找到自己的缺陷,你可以针对自己的习惯 来制定自己的学习方案,只有你自己才能知道自己的不足。最后希望同 学们都能够大量的储备知识和拥有更好更大的发展。
只分享有价值的会计实操经验,用有限补亏损会计分录怎么写【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企业未弥补的亏损表现为”利润分配一一未分配利润”账户借方余额, 因此,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应借记”盈余公积”账户,贷记”利润分 配”账户。但在账务处理上并不直接贷记”利润分配” 账户下的”未分 配利润”明细账,而是记入”利润分配”账户下的”其他转入”明细账 户的贷方,结转”利润分配”账户时再从”其他转入”明细账的借方转 入”未分配利润”明细账的贷方。下面是会计学习网小编为您整理的用 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的会计分录的实例,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实例 11-25 ABC公司 2004年用任意盈余公积 800000元弥补以前年度亏 损。做以下会计分录: (1)记入”利润分配一一其他转入”明细账 借记:盈余公积一一任意盈余公积 800000 贷记:利润分配一一其他转入 800000 (2)结转”利润分配一一未分配利润”明细账 借记:利润分配一一其他转入 800000 贷记:利润分配一一未分配利润 800000 实例 11-26外商投资企业 H 公司 2004年经批准用储备基金 100000元 弥补亏损。做以下会计分录: (1)记入”利润分配一一其他转入”明细账
税法与会计弥补亏损的差异

税法与会计弥补亏损的差异税法与会计弥补亏损的差异会计上的亏损与税法上的亏损不是同一概念,税法上的亏损是在会计亏损基础上经主管税务机关按税法规定调整后的金额。
企业应按税法规定进行亏损弥补。
例:甲企业2001年度营业亏损150000元,本年度国库券利息收入为20000元,获得A公司的投资收益为200000元,对会计上的“亏损”与税法上的“亏损”不是同一概念,税法上的“亏损”是在会计“亏损”基础上经主管税务机关按税法规定调整后的金额。
企业应按税法规定进行亏损弥补。
例:甲企业2001年度营业亏损150000元,本年度国库券利息收入为20000元,获得A公司的投资收益为200000元,对B公司的投资损失为30000元。
甲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为33%,A、B公司的所得税税率都为15%.甲企业对A、B公司的投资均采用成本法核算。
假设不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则甲企业2001年的税前会计利润=200000+20000—30000—150000=40000(元)按税法规定,弥补亏损的程序为:先用A公司的投资收益弥补B 公司的投资损失,再弥补本企业的营业亏损;弥补后还有200000—30000— 150000=20000(元),这20000元再补税;而国库券利息收入免缴企业所得税。
则甲企业2001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0÷(1—15%)=23529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23529×(33%—15%)=4235(元)。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既可能发生盈利,也可能出现亏损。
会计上的“亏损”与税法中的“亏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其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均不同。
现将弥补亏损的计算方法及会计核算方法详细说明如下:一、弥补亏损的会计处理企业按照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如果当年账面利润为负数,即为会计上讲的“亏损”。
与实现利润的情况相同,企业应将本年发生的亏损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借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贷记“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利润分配”科目的借方余额,即为未弥补亏损的数额。
会计实务:特殊情况下亏损的弥补方法
特殊情况下亏损的弥补方法一.分立(兼并、股权重组)亏损弥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亏损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7〕189号)规定:1.企业分立前尚未弥补的经营亏损,根据分立协议约定由分立后的各企业负担的数额,按税收法规规定的弥补年限,在剩余期限内,由分立后的各企业逐年延续弥补。
2.被兼并企业尚未弥补的经营亏损,区别不同情况处理:①被兼并企业在被兼并后继续具有独立纳税人资格的,其兼并前尚未弥补的经营亏损,在税法规定的期限内,由其以后年度的所得逐年延续弥补,不得用兼并企业的所得弥补;②被兼并企业在被兼并后不具有独立纳税人资格的,其兼并前尚未弥补的经营亏损,在税法规定的期限内,可由兼并企业用以后年度的所得逐年延续弥补。
3.企业进行股权重组,在股权转让前尚未弥补的经营亏损,可按税法规定的弥补年限,在剩余期限内,由股权重组后的企业逐年延续弥补。
二.免税所得弥补亏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的免税所得弥补亏损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34号)规定,如果一个企业既有应税项目,又有免税项目,其应税项目发生亏损时,按照税收法规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应该是冲抵免税项目所得后的余额。
此外,虽然应税项目有所得,但不足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免税项目的所得也应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三.汇总纳税企业的弥补亏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0〕185号)明确规定,汇总纳税企业汇总后为亏损的,其亏损额由总机构用以后年度的汇总所得按规定弥补,汇总纳税企业取消汇总纳税后,其以前年度汇总尚未弥补的亏损额,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报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可按照各亏损成员企业以前年度发生亏损额的比例进行分解。
成员企业按分解的亏损额,在规定的剩余期限内结转弥补。
国税发〔1997〕189号文件规定,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实行由行业和集团公司汇总、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成员企业(单位)当年发生亏损,在汇总、合并纳税时已冲抵了其他成员企业(单位)的所得额或者并入了母公司的亏损额,发生亏损的成员企业(单位)不得用本企业(单位)以后年度实现的所得弥补。
新税法下新准则对亏损弥补的会计处理
新税法下新准则对亏损弥补的会计处理亏损补偿是一个老生常谈但有恒久的话题,专门是新税法和新准则对亏损补偿的处理都进行了修订。
为做好2008年的汇算清缴,现对亏损补偿作以下探讨。
一、亏损的界定假如当年按会计准则运算的本年利润为负数,即为会计上讲的“亏损”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所称亏损,是指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
二、亏损补偿的新旧税法处理新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承诺补偿的往常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十八条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补偿,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新法对投资收益的免税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第三项免税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是指居民企业直截了当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布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旧税法:《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能够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补偿;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补偿的,能够逐年连续补偿,然而连续补偿期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国税总局下发的《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6]56号)文件则规定,新申报表在纳税调整时先不将投资收益还原,待纳税调整补偿亏损后,再加上应补税投资收益已缴所得税额[投资收益÷(1-被投资企业适用税率)×被投资企业适用税率],运算应纳所得税额。
新旧税法差别:1、新税法将投资收益作为免税收入,不再遵从国税发[2006]56号文的规定;2、原申报表依照税收政策,将免税所得列入纳税调整后所得补偿亏损后减除,将减免所得税额列入运算企业应纳所得税额后减除,也确实是说假如企业补偿亏损后,没有所得额的话将不再运算减除,不能扩大当年度亏损额。
【会计实操经验】利润分配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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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操经验】利润分配的主要内容
利润分配:⑴利润分配是指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章程、投资者的决议等,对企业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所进行的分配。
企业应该设置“利润分配”科目,本科目核算企业利润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和历年分配(或弥补)后的余额。
⑵本科目应当分别设置“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应付现金股利”、“盈余公积补亏”和“未分配利润”等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⑶利润分配的主要账务处理。
①企业按规定提取的盈余公积,借记本科目(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贷记“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科目。
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提取的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借记本科目(提取储备基金、提取企业发展基金、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贷记“盈余公积——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②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本科目(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贷记“应付股利”科目。
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分配给股东的股票股利,应在办理增资手续后,借记本科目(转作股本的股利),贷记“股本”科目。
③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借记“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或任意盈余公积”科目,贷记本科目(盈余公积补亏)。
④年度终了,企业应将全年实现的净利润,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并将“利润分配”科目下的其他有关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
结转后,“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的贷方余额,就是累积未分配的利润数。
【税会实务】企业弥补亏损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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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会实务】企业弥补亏损的方式
企业弥补亏损的方式主要有三种:
1.企业发生亏损,可以用次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次年度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5年内延续弥补。
2.企业发生的亏损,5年内的税前利润不足弥补时,用税后利润弥补。
3.企业发生的亏损,可以用盈余公积弥补。
以税前利润或税后利润弥补亏损,均不需要进行专门的账务处理,只要将企业实现的利润自“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的贷方,其贷方发生额与“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的借方余额自然抵补;所不同的是以税前利润进行弥补亏损的情况下,其弥补的数额可以抵减企业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而用税后利润进行弥补亏损的数额,则不能在企业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抵减。
但如果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则需作账务处理,借记“盈余公积”科目,贷记“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科目。
会计是一门操作性很强的专业,同时,由于会计又分很多行业,比如工业企业会计、商业企业会计、酒店企业会计、餐饮企业会计、金融企业会计等等。
会计处理,关键是思路,因为课堂上不可能教给你所有行业,怎么样才叫学会了实操呢,就是你有了一个基本的账务处理流程,知道一些典型的业务金额是怎么由凭证最后转接到到报表的。
也就是有一个系统的思维,每一笔业务发生后,你都知道最后会影响到报表上那个栏目的数据。
这是学习的重点,要时刻思考这个问题,想不明白,多问老师。
等你明白了,会计真的很简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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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操经验】利息与投资收益可否弥补亏损
【问题】
企业去年亏损,今年体现为盈利,但扣除企业取得的国债利息和
免税的投资收益后,仍为亏损。请问,在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时,
该国债利息和投资收益是否需弥补今年和去年的亏损额?
【解答】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
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以前年度亏损后,为
应纳税所得额。因此,对企业取得的免税收入、减计收入以及减
征、免征所得额项目,不用弥补当期及以前年度应税项目亏损。企
业发生的亏损额,可以按照规定往后转移。
因此,对国债利息和符合条件的免税投资收益,不可弥补今年和
去年的亏损额。
会计是一门很实用的学科,从古至今经历漫长时间的发展,从原
来单一的以记账和核账为主要工作,发展到现在衍生出来包括预
测、决策、管理等功能。会计是一门很基础的学科,无论你是企业
老板还是投资者,无论你是税务局还是银行,任何涉及到资金决策
(有些可能不涉及资金)的部门都至少要懂得些会计知识。而我们
作为专业人员不仅仅是把会计当作“敲门砖”也就是说,不仅仅是
获得了资格或者能力就结束了,社会是不断向前进步的,具体到我
们的工作中也是会不断发展的,我们学到的东西不可能会一直有
用,对于已经舍弃的东西需要我们学习新的知识来替换它,这就是
专业能力的保持。因此,那些只把会计当门砖的人,到最后是很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