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疗纠纷处置预案

合集下载

医疗纠纷应急预案

医疗纠纷应急预案

医疗纠纷应急预案一、题目简介医疗纠纷是不可避免的,其处理不当可能导致医患关系的恶化。

因此,医疗纠纷应急预案是非常重要的,有利于规范医患关系的处理,更好的维护医患关系。

二、医疗纠纷的分类1.医疗纠纷的性质:(1)治疗性纠纷:指由于医师诊疗技能、医疗设备、药品、疫苗等方面的问题,导致患者治疗失败或病情加重。

(2)信息披露纠纷:指医院或医生在诊治过程中对患者隐瞒真实情况,不给患者做充分阐明影响医患关系的纠纷。

(3)服务态度纠纷:指医生或护士在服务患者过程中态度粗暴,语言伤人等引起的与医疗服务有关的纠纷。

2.医疗纠纷的严重程度:(1)轻微医疗纠纷:患者或家属对医院或医生仅提出口头、书面批评意见,或医生在工作咨询过程中,对患者的诊疗意见不同而引发的纠纷,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2)一般性医疗纠纷:指患者或家属提出要求赔偿损失的情况,不具有依法计算赔偿数额的条件。

(3)重大性医疗纠纷:指由于医护人员出现重大错误,导致患者严重损害或死亡的情况。

三、医疗纠纷应急预案的基本框架1.应急处理机构的成立:(1)应急处理机构的人员应包括医疗专家、律师、保险公司代表等(2)应急处理机构的职责包括对医疗纠纷进行评估,并提出处理方案。

2.责任分担的原则:在出现医疗纠纷时,应根据医患之间的责任关系,确定赔偿金额。

医疗机构、医生、患者等之间的责任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主体责任应由责任方承担。

3.公开透明的原则:(1)在医疗纠纷处理过程中,应该及时向社会公开事实、证据等相关信息,避免信息不透明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

(2)医院应建立医患纠纷应急处理公示制度,向社会公布应急处理机构和联系方式等信息。

4.科学合理的赔偿标准:(1)根据医疗纠纷的性质、严重性和损失情况,科学合理地制定赔偿标准。

(2)尽量避免将赔偿金额作为插手纠纷的工具,而应以合理补偿为目的,以便于维护医患关系。

5.保障医护人员合法权益的原则:(1)在处理医疗纠纷时,应该放宽医护人员的自我保护要求,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医疗纠纷应急处置预案范本

医疗纠纷应急处置预案范本

医疗纠纷应急处置预案范本一、预案目的为了有效预防、及时处置医疗纠纷,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医疗机构内部发生的医疗纠纷应急处置工作。

三、组织架构1. 成立医疗纠纷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院长、医务科科长、保卫科科长等为成员。

2. 成立医疗纠纷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由医务科、保卫科、护理部、医院办公室等相关科室组成。

3. 设立医疗纠纷应急处置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指导、监督和落实医疗纠纷应急处置工作。

四、医疗纠纷应急处置流程1. 发现医疗纠纷苗头(1)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发现患者或家属对诊疗行为有异议,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时,应立即报告本科室负责人。

(2)科室负责人应及时了解情况,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2. 报告医疗纠纷(1)科室负责人在了解医疗纠纷情况后,应在1小时内向医疗纠纷应急处置办公室报告。

(2)医疗纠纷应急处置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向医疗纠纷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

3. 启动应急处置预案(1)医疗纠纷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

(2)医疗纠纷应急处置办公室组织相关科室召开紧急会议,分析医疗纠纷原因,制定应急处置措施。

4. 应急处置措施(1)安抚患者及家属情绪,积极沟通,了解诉求。

(2)组织专家会诊,评估医疗纠纷涉及患者的诊疗情况。

(3)及时封存病例资料,确保证据真实、完整。

(4)根据患者及家属诉求,提出解决方案。

(5)协调医疗机构与患者及家属达成协议,化解医疗纠纷。

5. 处理结果反馈(1)医疗纠纷应急处置办公室负责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患者及家属。

(2)医疗纠纷应急处置办公室对处理结果进行总结,并向医疗纠纷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

五、医疗纠纷应急处置具体内容1. 患者及家属情绪安抚(1)积极主动与患者及家属沟通,了解他们的诉求和担忧。

医院医疗纠纷处置应急预案

医院医疗纠纷处置应急预案

医院医疗纠纷处置应急预案第一章总则为有效处理医疗纠纷,保障医疗安全,维护医疗秩序,保护患者、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XX省卫生厅关于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实行有关处理的意见》、《XX市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置暂行办法》及《XX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XX 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意见》,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第一条本预案所称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对医疗机构的医疗、护理行为和结果及其原因、责任在认识上产生分岐而引发的争议。

第二条处理医疗纠纷应当遵循预防为主、依法处置、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

第三条医院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加强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确保医疗安全。

医院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参加医疗责任保险或缴纳医疗风险金。

第四条患者的生命健康权、知情权等权利受法律保护。

第二章组织网络及职责第五条为加强对医疗纠纷紧急处置的领导,医院设立医疗纠纷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处置工作的各项组织协调。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医疗办公室,负责医疗纠纷处置的各项具体协调、组织和指挥工作。

医院加强与所在地派出所、所在地镇乡街道及医调会的联系,及时协调处置医疗纠纷。

第六条医院总务科、保卫科负责安全保卫工作,在门急诊、药房、收费、院内重要通道、贵重设备和危险物品存放处和医疗纠纷调处室等场所安装监控设施,保障特发事件发生时对现场实施全面监控。

第七条发生医疗纠纷后,保卫科负责与公安机关保持联系,安排工作人员在现场做好宣传、疏导工作。

第三章预防第八条医院设置医疗质量监控部门(医务科、质管科、护理部、安全医疗办等),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在院长、分管院长领导下,具体负责监督本院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工作,检查医务人员执业情况,接受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投诉。

其他服务投诉由院办负责协调处理。

第九条医院进一步健全医务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度、医疗质量监控和评价制度、医患沟通制度、安全责任制度。

医疗纠纷应急处理预案范文(2篇)

医疗纠纷应急处理预案范文(2篇)

医疗纠纷应急处理预案范文1. 背景分析医疗纠纷是医疗领域中无法回避的挑战。

随着社会的演进和进步,公众对医疗服务的标准日益提升,导致医疗纠纷的发生率逐年攀升。

为了更有效地解决医疗纠纷,保护患者权益,以及维护医疗行业的正常秩序,制定一套全面的应急处理策略至关重要。

2. 预防策略为降低医疗纠纷的发生,应从源头进行预防。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需提升专业素质和技能训练,以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减少医疗事故。

医院应建立科学的医疗管理机制,加强对医生和护士的监管,规范医疗行为,强化团队协作意识。

通过加强公众教育,提高患者的医疗知识水平,增强其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以减少纠纷的发生。

3. 应急响应措施一旦发生医疗纠纷,应立即采取应急响应,以保护患者权益,维护医疗秩序。

具体措施如下:3.1 立即响应医院应迅速组建由院领导领导的医疗纠纷应急处理小组,迅速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根据实际情况,评估纠纷性质和紧急程度,决定是否需要立即召开应急会议,以制定针对性的处理策略。

3.2 信息核实医院应迅速派出专业调查团队,全面调查和核实纠纷事件,确保掌握所有相关信息。

调查人员应秉持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收集和分析证据,听取当事人陈述,并考虑引入第三方进行评估。

3.3 协商解决基于调查结果,医院应积极与患者或家属沟通,尝试通过和解或调解方式解决纠纷。

医院可邀请医疗专家和法律顾问参与协商,提供专业意见。

同时,确保协商过程的公正、透明,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决策权。

3.4 法律途径如协商调解无果,患者或家属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

医院应引导患者或家属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并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和审理。

医院内部应有专人参与法律程序的准备和协助,以保护医院的合法权益。

4. 结论医疗纠纷应急处理预案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立和执行预案能有效应对医疗纠纷,保护患者权益,维护医疗秩序,推动医疗服务的规范化和质量提升。

预案的制定和实施需要全体医疗工作者的共同努力,建议医院建立并不断优化医疗纠纷应急处理预案,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医疗环境和需求。

门诊医疗纠纷应急预案范文

门诊医疗纠纷应急预案范文

一、前言门诊医疗纠纷是指在医疗过程中,患者及其家属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之间因医疗服务质量、医疗费用、医疗责任等问题产生的争议。

为保障患者权益,维护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降低医疗纠纷发生率,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组织机构1. 成立门诊医疗纠纷应急处理小组,由医院领导、医务科、护理部、财务科、法律事务科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2. 小组成员职责:(1)医院领导:负责统筹协调,制定和实施应急预案,监督执行情况。

(2)医务科:负责组织医疗纠纷的调查、处理和调解,协助法律事务科处理诉讼事务。

(3)护理部:负责护理质量监控,配合医务科调查和处理医疗纠纷。

(4)财务科:负责医疗费用的审核、结算和补偿。

(5)法律事务科:负责处理医疗纠纷的诉讼事务,提供法律咨询。

三、医疗纠纷预防措施1. 加强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服务质量。

2. 完善医疗制度,严格执行医疗操作规程。

3. 严格执行知情同意制度,充分尊重患者意愿。

4. 加强医患沟通,提高医患信任度。

5. 建立健全医疗纠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化解医患矛盾。

四、医疗纠纷应急处理流程1. 接到医疗纠纷投诉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 医务科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了解情况,初步判断纠纷性质。

3. 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医疗行为、医疗记录、患者病情等。

4. 根据调查结果,对医疗纠纷进行分类处理:(1)医疗差错:根据相关规定,给予患者相应的补偿。

(2)医疗事故: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进行处理。

(3)医疗纠纷:组织调解,协商解决。

5. 对医疗纠纷进行调解,协商解决:(1)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沟通,了解双方诉求。

(2)协调相关科室,提供专业意见。

(3)制定调解方案,争取双方达成一致。

6. 对调解不成的医疗纠纷,依法依规进行处理:(1)引导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协助法律事务科处理诉讼事务。

五、医疗纠纷应急处理措施1. 保障患者权益:对患者进行必要的医疗救治,确保患者生命安全。

医疗纠纷应急处置预案及处理流程

医疗纠纷应急处置预案及处理流程

医疗纠纷应急处置预案及处理流程一、背景医疗纠纷是医疗机构在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患者或其家属与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就诊疗行为、服务质量或收费等方面存在分歧,导致双方产生纠纷。

为维护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营,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妥善处理医疗纠纷,制定本医疗纠纷应急处置预案及处理流程。

二、目的1. 建立一套完善的医疗纠纷应急处置预案及处理流程,确保在发生医疗纠纷时能够迅速、准确地应对。

2. 保护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营秩序。

3. 提高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医疗机构在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各类医疗纠纷。

四、组织机构1. 医疗机构成立医疗纠纷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医务科、护理部、医院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担任组员。

2.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医疗纠纷的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

3. 领导小组下设医疗纠纷处置小组,由医务科、护理部、医院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负责医疗纠纷的具体处置工作。

五、应急处置预案1. 医疗纠纷的发现与报告(1)当发生医疗纠纷时,医务人员应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2)科室负责人应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医务科、护理部、医院办公室等部门报告,并组织相关人员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2. 医疗纠纷的现场处置(1)保持冷静,了解纠纷的起因、经过,迅速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2)立即采取救治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3)保护现场,保留相关物证,以便后续进行调查。

3. 医疗纠纷的调查与处理(1)医务科、护理部、医院办公室等部门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取证,查明纠纷的原因,明确责任。

(2)根据调查结果,对医疗纠纷进行分类,并根据不同的类型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3)对医疗纠纷的处理结果进行公示,接受患者和公众的监督。

4. 医疗纠纷的沟通与协调(1)主动与患者或家属沟通,了解他们的诉求,对患者的疑问给予耐心、详细的解答。

处理医疗投诉及纠纷的应急预案及程序范本(四篇)

处理医疗投诉及纠纷的应急预案及程序范本(四篇)

处理医疗投诉及纠纷的应急预案及程序范本应急预案:处理医疗投诉及纠纷第一部分:背景医疗投诉及纠纷是当前医疗服务中不可避免的问题,正确应对和处理医疗投诉及纠纷对于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质量至关重要。

为了提高医疗纠纷处理的效率和规范化,制定了以下应急预案及程序模板。

第二部分:目标本应急预案的目标是建立一个科学、合理、高效的医疗投诉及纠纷处理机制,保护患者权益,维护医疗秩序,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第三部分:流程1. 投诉接收与登记- 患者或其家属提出投诉后,由接诊医生或相关医务人员协助填写投诉登记表,记录投诉人信息、投诉内容、投诉人要求等。

- 每份投诉登记表需要签署确认,并留存备查。

2. 投诉调查与取证- 投诉登记确认后,投诉办公室立即进行调查取证工作。

- 投诉办公室将派出专人调查,与患者或其家属进行面对面的沟通和交流,并对涉及的医疗过程和记录进行审核归档。

3. 召开调解会议- 在取得必要的证据和材料后,投诉办公室组织召开调解会议,邀请相关医务人员、患者及其家属等参加。

- 调解会议通过开放、公正、公平的方式,就投诉事项进行梳理、解释和调解,争取双方达成一致。

4. 纠纷调解结果处理- 如果调解会议达成协议,记录协商结果,并建立落实机制。

- 如果未能达成协议,将由投诉办公室将案件移送至上级医疗纠纷处理机构进行仲裁或调解。

第四部分:人员与责任1. 投诉办公室- 由医院设立专门的投诉办公室,负责接收、登记、调查和处理投诉及纠纷。

- 投诉办公室需配备专职人员,包括调查员、仲裁员、调解员等。

- 投诉办公室的工作人员需具备相关法律、医疗知识,并接受培训,以提高处理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2. 医务人员- 医生、护士和其他医务人员应积极参与投诉及纠纷处理工作,配合投诉办公室的工作进行调查和解决问题。

第五部分:标准与要求1. 保护患者权益- 在处理投诉及纠纷过程中,保护患者合法权益,倾听他们的声音,尊重他们的意愿。

- 严禁对患者进行任何形式的威胁、恐吓或虐待。

医疗纠纷应急处置预案演练方案

医疗纠纷应急处置预案演练方案

一、演练目的为提高医务人员应对突发医疗纠纷的能力,规范医疗纠纷处理流程,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特制定本演练方案。

二、演练时间2023年X月X日三、演练地点XX医院门诊楼X楼X病区四、演练组织1. 演练领导小组:由医院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院长担任副组长,医务科、护理部、保卫科、医患关系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 演练指挥部:由医务科科长担任指挥长,护理部、保卫科、医患关系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3. 演练执行组:由各科室医务人员、护士、保卫人员等组成。

五、演练内容1. 模拟场景:患者家属因对治疗效果不满意,情绪激动,进入病区吵闹,要求医院给予解释和赔偿。

2. 演练步骤:(1)患者家属进入病区吵闹,值班护士接待并安抚家属情绪。

(2)值班护士通知病区负责人和保卫科到达现场维持秩序。

(3)病区负责人与家属沟通解释,如家属情绪依然激动,按响紧急报警装置。

(4)科室负责人立即向医纠办、医务科、护理部汇报情况。

(5)各职能科室接到汇报后立即赶到现场,劝导家属转移到纠纷接待室解释和劝导。

(6)医纠办、医务科、护理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与家属进行沟通,了解诉求,寻求解决方案。

(7)根据家属诉求,医院进行相关调查,并提出解决方案。

(8)与家属达成处置的一致意见,妥善处理医疗纠纷。

六、演练要求1. 各参演科室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演练顺利进行。

2. 演练过程中,各参演人员要严格遵守纪律,确保演练效果。

3. 演练结束后,演练领导小组要及时召开总结会,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完善医疗纠纷应急处置预案。

4. 医务科、护理部等部门要对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制定整改措施,提高医务人员应对医疗纠纷的能力。

七、预期效果通过本次演练,使医务人员充分了解医疗纠纷应急处置流程,提高应对突发医疗纠纷的能力,为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奠定坚实基础。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医院医疗纠纷处置预案
第一章 总则
为有效处理医疗纠纷,保障医疗安全,维护医疗秩序,保护患者、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浙江省
卫生厅关于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实行有关处理的
意见》,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第一条 本预案所称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对医疗机构的医疗、
护理行为和结果及其原因、责任在认识上产生分岐而引发的争议。
第二条 处理医疗纠纷应当遵循预防为主、依法处置、公平公正、
及时便民的原则。
第三条 医院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加强管理,提
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确保医疗安全。医院按国家和本市有关
规定参加医疗责任保险或缴纳医疗风险金。
第四条 患者的生命健康权、知情权等权利受法律保护。
第二章 组织网络及职责
第五条 为加强对医疗纠纷紧急处置的领导,医院设立医疗纠纷
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处置工作的各项组织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
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医疗办公室,负责医疗纠纷处置的各项具体协
调、组织和指挥工作。医院加强与所在地派出所、所在地镇乡街道及
医调会的联系,及时协调处置医疗纠纷。
第六条 医院总务科、保卫科负责安全保卫工作,在门急诊、药
房、收费、院内重要通道、贵重设备和危险物品存放处和医疗纠纷调
处室等场所安装监控设施,保障特发事件发生时对现场实施全面监控。
第七条 发生医疗纠纷后,保卫科负责与公安机关保持联系,安排
工作人员在现场做好宣传、疏导工作。
第三章 预防
第八条 医院设置医疗质量监控部门(医务科、质管科、护理部、
安全医疗办等),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在院长、分管院长领导下,
具体负责监督本院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工作,检查医务人员执业情况,
接受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投诉。其他服务投诉由院办负责协调处理。
第九条 医院进一步健全医务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公示和责任追究
制度、医疗质量监控和评价制度、医患沟通制度、安全责任制度。
第十条 医院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卫生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和诊疗常规的培训和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教育。
第十一条 医务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
(一)遵守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操作规范;
(二)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增强责任心,关心、爱护、
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三)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四)加强医患沟通,在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的前提下,如
实告知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情况,并及时解答其咨询;
(五)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书写医学文书,不得隐匿、
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XX医院医疗事故防范预案另行制订。
第四章 报告
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发现医疗事故、医疗过失、
医疗纠纷或发现患方有扰乱医疗秩序行为的,当事人或发现者要立即
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立即向安全医疗办报告(特殊情况下
可向总值班或院领导报告)。安全医疗办在接到报告后,进行调查、
核实,有关情况如实向分管院长、院长报告,并按《医疗事故处理条
例》及《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向卫生行政
部门报告。
第十四条 患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各级人员应按第十四条规定
报告,医院应立即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同时报告所在地镇乡人民
政府(街道办事处):
(一)聚众占据医疗机构诊疗、办公场所、重要通道等,或有停
尸闹丧、在医疗机构内设灵堂等行为的;
(二)故意损坏或窃取医疗机构财物和病历、档案等重要资料的;
(三)阻碍医务人员依法执业,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医务人
员或者侵犯医务人员人身自由、干扰医务人员正常生活的;
(四)有其它严重影响医疗秩序的行为,经劝说无效的。
第十五条 各科室应建立安全医疗讨论及医疗事故争议登记制度,
确定专人负责登记(科室内医护统一登记)。要求登记项目完整,内
容齐全真实。科室应对每例投诉、每件医疗过失,及时调查分析,查
清原因和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科室应将上述材料于每月
5日前上报安全医疗办。
第五章 告知
第十六条 由当事科室告知患者的相关事项,患者死亡,不能确
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当事科室应当告知患方在规定时间(患
者死后48小时,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内提出尸检
申请,并请尸检机构进行尸检。拒绝尸检的,应让患者亲属签字;拒
绝签字的,当事科室应当如实记载,并记录在场的其他证人,公安民
警在场的,由公安民警鉴证。
第十七条 患者在院内死亡的,安全医疗办应当告知患方按照规
定将尸体立即移放殡仪馆。严禁将尸体停放在医院除太平间以外的其
他所有场所内。
第十八条 安全医疗办应当告知患方依法处理医疗纠纷的程序及
方法,告知其应当在医疗机构指定的接待场所依法解决纠纷,不得借
机聚众纠缠,寻衅滋事,扰乱医疗机构的正常诊疗和工作秩序,侵害
医务人员和其他患者的合法权益。对于较大的医疗纠纷,安全医疗办
应告知患方可向市医调会申请调解。
第六章 处置
第十九条 当出现医疗纠纷或苗头时,当事科室负责人应组织人
员与患方积极沟通,了解事件经过和患方的意见,向患方代表介绍患
者的诊疗情况及医疗纠纷的处置程序,采取有效措施平息事态,并及
时向安全医疗办报告(中午、夜间向总值班报告);同时落实人员保
管好病历,及时准确将患者病情变化、治疗、护理情况进行记录,备
齐所有有关患者的病历资料。
第二十条 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医疗过失行为、医疗纠纷,
科室应当立即制订补救措施,落实方案的实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
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
第二十一条 发生医疗纠纷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
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
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安全医疗
办公室保管。
第二十二条 怀疑因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
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保留,必要时拍照留底,封存
的现场实物由安全医疗办公室保管。
第二十三条 安全医疗办代表院方与患方见面,进行初步的解释
和沟通;必要时立即组织院内专家进行讨论。及时向分管院长和卫生
局报告,并及时指挥落实处置方案。
第二十四条 医疗纠纷发生后,医患双方可按照《医疗事故处理
条例》规定进行协商处理,也可向医调会申请调解。赔偿金额可能在
1万元以上的,医院应当申请医调会主持调解。
第二十五条 医疗纠纷发生后,医院应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有关规定告知患方可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行政调解或直接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保卫科接到重大医疗纠纷报告后,要立即组织保卫
人员,到达现场,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平息事态,同时制止各种过激行
为。如事态进一步扩大或矛盾突然激化,应立即向110及辖区派出所
报警,以便及时维持秩序,控制局势。
第七章 责任
第二十七条 医务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
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 为解决医疗纠纷而支付的赔偿款(包括医疗欠费),
根据XX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情况,赔偿额度的一半由当事人、当
事科室和医院按2:2:6比例分别承担,其中当事人承担的最高限额
为1万元,责任性事件情节严重的按3:3:4比例分别承担,具体由
医院成立的医疗事故鉴定小组讨论决定。
第二十九条 其他责任
(一)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触犯刑律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二)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应受行政处分的,按有关政策办理。
(三)管理责任按医院有关条例执行。
(四)医疗事故纳入科室目标量化管理考评。
第三十条 发生医疗纠纷后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界定:
(一)在上级医务人员指导下,下级医务人员实施诊疗护理等工
作所致医疗事故争议,由上级负主要责任;下级医务人员不执行上级
指示而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由下级负全责。
(二)下级医务人员实施违规行为时,上级医务人员在场不加以
制止而发生医疗纠纷,由上级负主要责任。
(三)进修实习人员发生医疗纠纷,由带教老师负主要责任;背
着老师实施诊疗措施所致医疗纠纷进修实习人员本人负全责。
(四)隐瞒争议事实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隐瞒者负全部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预案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由医院安全医
疗办负责解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