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动内需财务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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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的几个问题

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的几个问题

・经济问题研究・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的几个问题徐济民(陕西青年管理干部学院,陕西 西安 710068)摘 要 三年多来我国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对于扩大内需,增加出口贸易,推动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要进一步扩大内需必须解决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正确认识和处理投资需求和消费需求的关系;合理确定积极财政政策的着力点;制定实施正确的财政投资策略;尽力加大财政支出直接启动消费需求的力度。

关键词 积极财政政策 扩大内需 投资需求 消费需求中图分类号 F812.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6161(2001)03-0032-03 我国从1998年开始实施的积极财政政策,对于扩大内需,增加出口贸易,推动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获得良好的效果。

“十五”时期是我国实现国民经济发展第三步战略目标的重要时期,从国内国际环境看,进一步扩大内需是推动国民经济更加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保证战略目标如期实现的关键。

本文拟就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进一步扩大内需的几个问题略述笔者的一点浅见拙识。

一、关于投资需求和消费需求的关系问题正确认识和处理投资需求和消费需求的关系,是合理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有效扩大内需增强国民经济发展后劲,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增长,人民生活消费水平稳步提高,社会经济活动实现良性循环的首要问题。

在社会总需求中,投资需求和消费需求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

消费需求决定着投资需求,投资需求服务从属于消费需求,因为消费需求是最终需求,而投资需求属于中间需求。

消费需求实际上是对社会再生产四个环节中的消费的水平和发展趋势的反映,而投资需求则是对社会再生产四个环节中的生产的状况和发展要求的反映。

就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生产和消费的关系而言,生产是起点是手段,消费是终点是目的,目的决定手段,手段服从于目的。

因此,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消费需求都决定看投资需求的规模、方向和结构。

投资需求如果脱离了消费需求,就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就失去了发展方向,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加强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财务管理问题

加强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财务管理问题

加强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财务管理问题探讨摘要:事业单位是面向社会以服务理念为宗旨的组织机构,是促进国家国民服务经济提升的重要性支柱力量。

而结合当前市场经济体制的作用深化以及社会服务需求的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必须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尤其是事业单位管理系统中的财务内控必须加强建设执行力度,以此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诸多需求。

鉴于此,本文结合了事业单位财务内控执行原则与财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等,提出了可行性控制举措。

关键词: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内部控制;问题;举措不同性质的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系统中的管理需求与任务重点都有所不同,进而导致其财务内控目标、财务内控体系管理机制内容等也就不同。

在资金建设来源方面,事业单位组织机构都需要依靠财政经费的拨付来使得自身发展建设。

然而,随着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要求与自身基本管理职能的变革作用深化,难免会在财务管理执行进程中存在一些问题。

文章中结合了问题进行分析并与之提出了合理举措。

一、事业单位财务内控的执行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事业单位财务内控体系建设应满足合法性原则。

即事业单位财务内控执行的一切活动都应当遵循《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等有关的财经法规和单位的各项财务制度。

(二)实际性原则事业单位财务内控体系建设内容应当满足本单位实际财务执行情况的需要,即根据本单位的业务和事项做出安排与部署,合理保证单位运营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信息真实完整,促进单位实现发展战略。

(三)制约性原则事业单位财务内控体系建设内容的执行必须能够确保单位内部会计行为主体能够合理分工、权责利于一体,并实行不相容职务分离机制。

其目的是为了使得财务专岗的工作人员能够实现相互约束、相互激励、相互促进,即形成权责分明与自成体系的岗位监督机制,保障财务内控执行环境的健康,降低人员舞弊与行为逾矩的事件发生几率。

(四)成本效益原则成本效益原则主要是事业单位要权衡财务内控体系的实施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财务资金管理规定(3篇)

财务资金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的财务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的财务资金管理,包括资金筹集、使用、核算、监督和考核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财务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资金来源和使用的合法性。

2. 安全性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止资金损失和风险。

3. 流动性原则:保证资金流动性,满足日常经营和资金调度的需要。

4. 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资金增值。

5. 透明性原则:加强资金管理的透明度,接受监督。

第二章资金筹集第四条资金筹集应遵循以下程序:1. 编制资金筹集计划:各部门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资金需求,编制资金筹集计划,报财务部门审核。

2. 审批资金筹集方案:财务部门对资金筹集计划进行审核,提出意见,报单位领导审批。

3. 签订资金筹集协议:经批准的资金筹集方案,由财务部门与资金提供方签订资金筹集协议。

第五条资金筹集方式包括:1. 内部资金:通过单位内部资金调拨、资金周转等方式筹集。

2. 外部资金:通过银行贷款、发行债券、股权融资等方式筹集。

第三章资金使用第六条资金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1. 专款专用:资金必须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不得挪用、挤占。

2. 合理分配:资金使用应合理分配,确保重点项目的资金需求。

3. 效益优先:资金使用应以效益最大化为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 成本控制:严格控制资金使用成本,降低资金使用风险。

第七条资金使用程序:1. 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各部门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资金需求,编制资金使用计划,报财务部门审核。

2. 审批资金使用方案:财务部门对资金使用计划进行审核,提出意见,报单位领导审批。

3. 执行资金使用计划:经批准的资金使用计划,由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4. 监督资金使用:财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符合规定。

第四章资金核算第八条资金核算应遵循以下原则:1. 真实准确:确保资金核算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财务制度中央规定

财务制度中央规定

财务制度中央规定一、财务制度的基本原则1. 法制原则:财务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 诚实守信原则:财务管理人员必须诚实守信,正确履行职责,保守组织财务秘密,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3. 控制原则:财务管理必须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有效地预防和纠正财务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4. 经济原则:财务管理必须注重节约用人、物、财,合理安排预算,合理支出,使组织的财务资源得到最大的利用。

5. 公开透明原则:财务管理应该公开透明,及时公布财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保障各方利益。

6. 管理责任原则:财务管理人员必须履行管理责任,认真完成任务,保证财务活动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二、财务制度的中央规定1. 预算管理规定(1)组织每年根据财务情况制定年度预算,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资金预算等。

(2)预算编制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财务原则,合理、科学、精确,有利于组织的发展和实现战略目标。

(3)预算执行要按照预算编制的内容和原则,不得擅自调整预算,必须经过合法程序和授权方可进行修改。

2. 会计核算规定(1)要求所有经济业务都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会计准则进行核算,确保会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所有经济业务都必须有凭有据,合理、规范地记录在账簿上,确保账目清晰、完整、准确。

(3)财务报表必须按照规定时间报送,报表内容必须真实可靠,严禁造假、隐瞒事实。

3. 财务监督规定(1)建立独立的审计监督部门,对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防止财务风险。

(2)严格执行财务数据披露规定,保证财务信息的透明度和准确性,接受内部和外部的审计检查。

4. 资金管理规定(1)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实行资金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严禁挪用公款。

(2)资金到账应及时清点、核对,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完整性,避免丢失和错用。

5. 盘点和审计规定(1)每年进行资产盘点,核实资产的数量、价值和质量,确保资产的真实性和安全性。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财政财务管理的通知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财政财务管理的通知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财政财务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09.04.10•【字号】辽财经[2009]224号•【施行日期】2009.04.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金融债券,国债正文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财政财务管理的通知(辽财经〔2009〕224号)各市财政局:为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地债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切实加强我省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的财政财务管理与监督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纳入同级政府基本建设资金管理范围各市财政局及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国家、省确定的使用方向和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安排使用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以下简称地债资金),并按《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等文件规定,切实加强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的财政财务管理和监督,努力提高投资效益。

二、按规定及时足额将地债资金拨付到项目建设单位为了确保地债资金及时发挥效益,省财政厅根据我省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计划和转贷协议,经中央代理发行结束后,将地债资金拨付到各市财政局。

各市财政局要根据工程进度将地债资金及时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不允许滞留、挤占和挪用。

三、确保其他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对地债资金投资的项目,各市财政局要切实加强资金来源管理,除保证地债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外,要督促项目主管部门落实其他资金来源。

按工程实施进度确保银行贷款等配套资金与地债资金同比例到位。

四、切实加强地债资金使用项目的财务管理地债资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

各级财政部门要主动参与项目概算审查、工程招投标等工作,对地债资金项目实施全过程跟踪审查,按规定做好年度财务决算和项目竣工决算。

五、切实加强地债资金的监督管理各市财政局要按照职责权限对地债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充分了解和掌握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情况、资金下达情况和项目完成情况,按规定报送财务报表,建立地债资金项目档案,接受有关部门的审查。

强化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财务管理思考

强化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财务管理思考

关于强化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财务管理的思考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2010)12-181-01摘要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和国家扩大投资拉动内需政策措施的出台和落实,各地政府投资项目投资规模不断扩大。

政府投资项目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逐年增高,强化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财务管理,对于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和财政支出绩效有着重要意义。

在此,本文拟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就如何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财务管理谈点粗浅的看法。

关键词政府投资财务管理一、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财务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一)基建程序管理和计划执行不够严格,部分项目存在前期工作简化和“三超”现象基建程序履行不到位。

政府投资项目存在“重建设、轻管理、少论证、无评估”的现象。

如未按规定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编制初步设计和概算时未按规定的建设规模和投资估算进行控制,概算金额与投资估算相差过大,项目决策未经深入研究和充分论证,前期工作简化。

个别项目为了赶工期,搞突击,甚至是设计方案尚未确定就开始施工,形成了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工程,导致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频繁,项目投资难以有效控制,造成财政资金的浪费和损失。

(二)建设单位内控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基础比较薄弱一是缺乏成本经营理念,不重视控制建设成本,忽视向管理要效益、要资金。

二是对内部控制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建立健全与项目相适应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即使建立了也没有很好地予以执行,内控制度流于形式。

三是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滞后。

一些项目完工后长期未办理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基建投资长期反映在“在建工程”科目,影响财务信息准确性。

四是财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专业素质无法满足建设项目财务管理的需要,内部会计监督职能弱化。

(三)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监督考核机制有待完善目前,我市已初步形成了以政府投资项目财务收支计划为主线,以会计委派管理中心财务管理、监督和预算审核中心预算及变更审查相结合的政府投资项目资金财政监管体系。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2024年实施细则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2024年实施细则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2024年实施细则一、总则1、为了加强企业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障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2、本细则适用于企业内部各部门和全体员工。

3、企业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依法依规、统筹规划、量入为出、勤俭节约、注重效益。

二、财务机构与人员1、企业设立独立的财务部门,负责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2、财务部门设财务经理一名,负责组织和领导财务工作。

根据业务需要,配备适量的会计和出纳人员。

3、财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和工作纪律。

三、预算管理1、企业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包括业务预算、资本预算和财务预算。

2、各部门应在每年年底前编制下一年度的预算草案,经财务部门汇总审核后,报企业管理层审批。

3、预算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

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需按规定程序报批。

4、财务部门应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和考核,确保预算目标的实现。

四、资金管理1、企业资金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严格资金收付审批制度,明确审批权限和流程。

3、加强现金管理,严格控制现金库存,确保现金安全。

4、规范银行账户管理,定期对银行账户进行核对和清理。

五、资产管理1、固定资产管理(1)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对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折旧、处置等进行详细记录。

(2)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3)固定资产的购置、报废等需经相关部门审批。

2、存货管理(1)建立存货管理制度,合理确定存货储备量,降低存货成本。

(2)加强存货的收发存管理,定期进行盘点。

3、应收账款管理(1)建立客户信用档案,评估客户信用状况,制定合理的信用政策。

(2)加强应收账款的催收工作,定期进行账龄分析,防范坏账风险。

六、成本费用管理1、建立成本费用核算制度,准确核算成本费用。

2、严格控制成本费用支出,制定费用标准,实行费用定额管理。

3、加强成本分析,寻找降低成本的途径和方法。

财务支出管理规定

财务支出管理规定

财务支出管理规定一、总则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支出行为,合理控制成本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财务支出的分类(一)经营支出经营支出是指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

(二)资本性支出资本性支出是指公司为了取得长期资产而发生的支出,如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等。

(三)其他支出其他支出是指除经营支出和资本性支出以外的各项支出,如捐赠支出、罚款支出、非常损失等。

三、财务支出的审批权限(一)日常经营支出1、单笔金额在_____元以下的支出,由部门经理审批。

2、单笔金额在_____元至_____元的支出,由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3、单笔金额在_____元以上的支出,由总经理审批。

(二)资本性支出1、单笔金额在_____元以下的资本性支出,由总经理审批。

2、单笔金额在_____元以上的资本性支出,需经董事会审批。

(三)其他支出1、捐赠支出、罚款支出等非常规支出,无论金额大小,均需由总经理审批。

2、非常损失的处理,需由相关部门提出报告,经总经理审核后,报董事会审批。

四、财务支出的审批流程(一)提出申请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填写《财务支出申请表》,详细说明支出的用途、金额、支付方式等,并附上相关的证明材料。

(二)部门审核部门经理对本部门提交的《财务支出申请表》进行审核,确认支出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并签字确认。

(三)财务审核财务部对《财务支出申请表》进行财务审核,包括审核支出的预算、合同、发票等相关资料,确保支出符合财务制度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审批根据审批权限,相关领导对《财务支出申请表》进行审批,签署审批意见。

(五)支付经审批通过后,财务部按照规定的支付方式办理支付手续。

五、财务支出的预算管理(一)预算编制公司各部门应根据年度经营计划和工作任务,编制本部门的财务支出预算,并报财务部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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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讲座青海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达来奎什么是基本建设基本建设是指利用财政资金、自筹资金、银行贷款、外资以及其他资金进行的,扩大生产能力或新增工程效益为主要目的的新建、续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一、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依法合理、及时筹集、使用建设资金;做好基本建设资金的预算编制、执行、控制、监督和考核工作,严格控制建设成本,减少资金损失和浪费,提高经济效益;二、项目概算的提交、报送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建设单位,在初步设计和工程概算获得批准后,其主管部门要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初步设计的批准文件和项目概算,并按照预算管理的要求,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项目年度预算,待财政部门审核后,作为安排项目年度预算的依据;建设项目的停建、缓建、迁建、合并、分立以及其他主要变更事项,应当在确立和办理变更手续之日起30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有关文件、资料的复印件;三、财务管理机构的设置及职责建设单位要按规定设置独立的财务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基本建设财务工作,严格按照批准的概预算建设内容,做好账务设置和账务管理,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对基本建设活动中的材料、设备采购、存货、各项财产物资做好原始记录;及时掌握工程进度,定期进行财产物资清理;按规定向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报送基本建设财务报表,并存档;主管部门应指导和督促所属建设单位做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四、经营性项目的项目资本金经营性项目,应按照国家关于项目资本制度的规定,在项目总投资按批准的动态投资计算中筹集一定比例的非负债资金作为项目资本金;经营项目筹集的资本金,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投资者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资产投入的项目资本金,必须经过有资质的中介机构依照法律法规评估作价;经营性项目收到投资者投入项目的资本金,在项目建设期间,按照投资主体的不同,分别以国家资本金、法人资本金、个人资本金和外商资本金单独反映;项目建成交付使用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后,相应转为生产经营企业的国家资本金、法人资本金、个人资本金和外商资本金;经营性项目对投资者实际缴付的出资额超出其资本金的差额包括股票发行溢价净收入、接受捐赠的财产、外币资本折算差额等,在项目建设期间,作为资本公积金,项目建成交付使用并办理竣工决算后,相应转为生产经营企业的资本公积金;五、项目存款利息的处理规定项目存款是指建设项目的所有建设资金,包括:财政拨款、银行贷款等;建设项目在建设期间的存款利息收入计入待摊投资,冲减工程成本;经营性项目在建设期间的财政贴息资金,作冲减工程成本处理;六、结余资金的处理规定建设项目在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前要请理结余资金;应变价处理的库存设备、材料以及应处理的自用固定资产要公开变价处理,及时清理应收、应付款项,最终清理出工程结余资金;经营性项目的结余资金相应转入生产经营企业的有关资产;非经营性项目清理出来的结余资金,首先用于归还项目贷款,如有结余,30%作为建设单位留成收入,主要用于项目配套设施建设、职工奖励和工程质量奖,对这部分留成资金的适用范围,财政部门可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但不必再进行审批;70%按照投资源比例归还投资方;项目建设单位应将应交财政的竣工结余资金在竣工财务决算批复后30日内上交财政;七、建设成本及其核算内容建设成本包括:1、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2、设备投资支出3、待摊投资支出4、其他投资支出5、待核销基建支出1、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是指建设单位按项目概算内容发生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的实际支出成本,其中不包括被安装设备本身的价值以及按照合同规定支付给施工企业的预付备料款和预付工程款;2、设备投资支出设备投资支出是指建设单位按照项目概算内容发生的各种设备的实际成本,包括需要安装设备、不需要安装设备和为生产准备的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的实际成本;3、待摊投资支出待摊投资支出是指建设单位按项目概算内容发生的,按照规定应当计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勘察设计费、可行性研究费等36项费用;4、其他投资支出其他投资支出是指建设单位按项目概算内容发生的构成基本建设实际支出的房屋购置和基本畜禽、林木等购置、饲养、培育支出以及取得各种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发生的支出;有关待摊投资支出的规定建设单位要严格按规定的内容和标准控制待摊投资支出,不得将非法的收费、摊派等计入待摊投资支出;建设单位管理费开支的时间界定:是建设单位从项目筹建之日起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管理性质的支出;建设单位管理费包括:不在原单位发放工资的工作人员工资、基本养老保险费、办公费、差旅费、劳动保护费、业务招待费、零星购置费、施工现场津贴等;业务招待费支出标准:不得超过建设单位管理费的10%;施工现场津贴标准比照当地财政部门指定的差旅费标准执行;建设单位管理费实行总额控制,分年度据实列支;建设单位管理费的总额控制数以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的项目投资总概算为基数,并按照投资总概算的不同规模分档计算;特殊情况确需超过上述开支标准的,须事前报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建设单位发生单项工程报废,必须经有关部门鉴定;建设单位报废单项工程的净损失经财政部门批准后,作增加建设成本处理,计入待摊投资;整体工程报废,经有关部门鉴定,财政部门批准,计入待核销基建支出;施工单位施工造成的单项工程报废由施工单位承担责任;注意事项:1、在待摊投资中“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是指通过划拨方式取得无限期的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土地补偿费、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偿费、迁移费及土地征收管理费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建设项目通过出让方式取得的有限期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土地出让金,这部分费用必须在“待摊投资--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科目核算;建设单位对这部分费用在有关房屋、建筑物交付使用时,直接分配计入相关交付使用资产成本中,其余待摊投资按一定的分配方法分配计入各项交付使用资产成本中;2、非行政事业单位在建设项目通过出让方式取得有限期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在“其他投资—无形资产”科目核算,并作为无形资产单独交付生产使用单位;对在征用土地上进行平整土地、原有障碍物的拆除和在建筑场地的布置所发生的费用,应在“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科目核算;待摊投资支出向各项交付使用资产进行分配时,只向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和需要安装设备投资分配,而不能向不需要安装设备投资分配;应分配待摊投资的交付使用资产包括的项目:1、建筑安装工程投资;2、在安装设备投资;3、其他投资中的基本畜禽支出和林木支出如建设单位设置役畜和鱼苗支出,则还应当包括这两部分支出不应分配待摊投资的资产包括的项目:1、运输设备;2、不需要安装的设备投资、工具器具投资;3、其他投资中的房屋购置、办公生活用家具器具;4、可行性研究购置的固定资产;八、非经营项目待核销基建支出的处理规定非经营性项目发生的江河清障、航道清淤、飞播造林、补助群众造林、退耕还林草、封山沙育林草、水土保持、城市绿化、取消项目可行性研究费、整个项目报废及其他经财政部门认可的不能形成资产部分的投资,作待核销处理;在财政部门批复竣工决算后,冲销相应的资金;形成固定资产部分的投资,计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九、经营性项目和非经营性项目对项目配套的专用设施投资的处理经营性项目为项目配套的专用设施投资,包括铁路专用线、专用公路、专用通讯设施、送变电站、地下管道、专用码头等,建设单位必须与有关部门明确界定投资来源和产权关系,产权归属本单位的,计入交付使用资产;产权不归属本单位的,经项目主管部门及同级财政部门核准作转出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为项目配套的专用设施投资,包括专用道路、专用通讯设施、送变电站、地下管道等,产权归属本单位的,计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产权不归属本单位的,作转出投资处理,冲销相应资金;建设项目隶属关系发生变化时,要清理各项资产和债权、债务等,进行财务关系划转,由划转双方的主管部门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并办理资产、财务划转手续;十、基建收入的确认及相关规定基建收入是指在基本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项工程建设副产品变价净收入、负荷试车和试运行收入以及其他收入;工程建设副产品变价净收入包括:煤炭建设中的工程煤收入、矿山建设中的矿产品收入、油气田钻井建设中的原油气和森工建设中的路影材收入等;经营性项目为检验设备安装质量进行的负荷试车或按合同及国家规定进行试运行所实现的产品收入包括:水利、电力建设移交生产前的水、电、热费收入,原材料、机电经纺、农林建设移交生产前的产品收入,铁路、交通临时运营收入等;其他收入包括:各类建设项目总体建设尚未完成和移交生产,但其中部分工程简易投产而发生的营业性收入;工程建设期间各项索赔以及违约金等其他收入;各类副产品和负荷试车产品基建收入按实际销售收入扣除销售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和税金确定,负荷试车费用计入建设成本;试运行期间基建收入以产品实际销售收入减去销售费用和销售税金后的纯收入确定;十一、试运行期的确定及相关规定引进国外设备项目按建设合同规定的试运行期执行;国内一般性建设项目原则上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试运行期执行;个别行业的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需要超过规定试运行期的,应报项目设计文件审批机关批准;试运行期一经确定,各建设单位应严格按规定执行,不得擅自缩短或延长;建设项目按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建成,经营性项目经负荷试车考核期满或试运行期能够正常生产合格产品,非经营性项目符合设计要求,能够正常使用时,应及时组织验收,移交生产使用;凡已超过批准的试运行期,并已符合验收条件但未及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的建设项目,视同项目已正式投产,其费用不得从基建投资中支付,所实现的收入作为生产经营收入,不再作为基建收入;十二、各项索赔、违约金等收入的处理各项索赔、违约金等收入,首先用于弥补工程损失,结余部分,属于经营性项目的,依法缴纳所得税后,剩余部分相应结转为生产经营企业的盈余公积;属于非经营性项目的,相应转入行政事业单位的其他收入;十三、试生产期固定资产折旧的规定建设项目在试生产期一律不得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但是,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项目在建设期间所购置的管理性质的固定资产应该计提折旧,计入相关工程建设成本;十四、建设项目的资金拨付和工程价款的结算凡使用国家投资的建设项目,执行财政部有关基本建设资金支付的程序,财政资金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年度基建投资计划、批准的年度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和工程进度拨付;基本建设资金应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开支必须按标准,对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的项目,要立即收回所拨资金;实行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的基本建设项目,应当根据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支付;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工程价款结算制度规定,按照工程价款结算程序支付建设资金,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确定的工程价款结算方式要符合财政支出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十五、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和清算工程建设期间,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进行工程价款结算,建设单位必须按工程结算总额的5%或者按照合同规定的比例不得低于5%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一年后再清算;十六、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时,应编制基本建设竣工财务决算;建设周期长、建设内容多的项目,单项工程竣工,具备交付使用条件的,可编制单项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建设项目全部竣工后应编制竣工财务总决算;十七、编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基本要求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是正确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反映竣工项目建设成果的文件,是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的依据;编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基本要求包括:各编制单位要实事求是地编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做到编报及时、数字准确、内容完整;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专门人员编制竣工财务决算;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积极配合建设单位的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建设单位应在项目竣工后三个月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在竣工决算未经批复之前,原机构不得撤销,项目负责人及财务主管人员不得调离;十八、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依据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依据主要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调整及其批准文件;招投标文件;历年投资计划;经财政部门审核批准的项目预算;承包合同、工程结算等有关文件资料;审计报告;有关财务核算制度、办法等;十九、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前的清理编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前,建设单位要认真做好各项清理工作,主要包括: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的归集整理与存档、账务处理、财产物资的盘点核实及债权债务的清偿,做到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各种材料、设备、工具、器具等,要逐项盘点核实,填列清单,妥善保管,或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处理,不准任意侵占、挪用;二十、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内容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包括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和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两部分;在决算报表中讲解二十一、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报批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按中央级项目和地方级项目报批:1、中央级项目根据项目类型进行报批;小型项目:属于国家确定的重点项目,其竣工财务决算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审批,或由财政部授权主管部门审批;其他小型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报主管部门审批;大中型项目:中央级大中型项目基本建设财务竣工决算,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审批;2、地方级基本建设财务竣工决算的报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确定;中央级项目与地方级项目的区别中央级项目是指以国家投资为主,并归属中央管理的建设项目;地方级项目是指由地方投资或以地方投资为主兴建的并归属地方管理的建设项目;二十二、中央级基本建设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的审批财政部对中央级大中型项目和国家确定的重点小型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的审批实行“先审核,后审批”的办法,即:先委托投资评审机构或经财政部认可的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项目单位编制的竣工财务决算进行审核,再按规定批复;对审核中核减的概算内投资,经财政部审核后,按投资来源归还投资方;二十三、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大中小型项目划分标准经营性项目投资额在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非经营性项目投资额在3000万元含3000万元以上的为大中型项目;其他项目为小型项目;二十四、一个建设单位同时承建多个建设项目,可否统一核算根据基本建设有关规定,每个基本建设项目都必须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同一个建设项目,不论其建设资金来源性质,原则上必须在同一个账户核算和管理;二十五、经营性项目和非经营性项目如何划分目前,单从项目所属行业和性质难以划分清楚并做出判断;同类项目在不同地区、不同时期,可分别划分为经营性项目和非经营性项目;因此,只能在项目完成后,由同级财政部门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和主管部门意见确定;二十六、建设项目收尾工程的确定建设项目的收尾工程可根据项目投资概算的5%掌握;尾工工程超过项目投资总概算5%,则不得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注意事项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3个月内不办理竣工验收和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如果该项目为经营性项目,视同项目已正式投产,自项目达到竣工验收条件之日至正式验收之日所发生的费用不得从基本建设投资中列支,所实现的收入不能作为基建收入处理而作为生产经营收入;如果该项目为非经营性项目,则,自项目达到竣工验收条件之日至正式验收之日所发生的费用也不得从基本建设投资中列支;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讲座青海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青海省重大项目财务总监办公室讲解人:达来奎第一章概述一、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概念二、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的要求及时间界定三、竣工财务决算前的财务清理及准备四、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组织领导五、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内容一、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概念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是综合反映竣工基本建设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财务状况和建设成果的总结性报告文件;用以反映基本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基本建设支出,正确核定新增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和递延资产的价值,是建设单位向生产使用单位办理建成财产移交、确定交付使用资产价值的依据,也是向国家或企业报账并最终转销基建拨款的文件;利用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可以全面考核基本建设项目的概预算的执行情况,分析基本建设投资效益;二、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的要求及时间界定编制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要做到编制及时、数据真实可靠、内容完整齐全、财务说明清晰明了、手续齐备;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是对建设项目自筹建之日起到竣工验收之日止所有基本建设支出等财务状况和最终建设成果的综合反映,是竣工验收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三、竣工财务决算前的财务清理及准备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过程是对历年会计资料进行综合整理使之概括化的过程,也是全面总结建设经验的过程;为了搞好竣工决算,财务人员必须积累各项财务资料,做好资料积累,在工程竣工后,认真做好财务清理工作,核实各项资金来源,清理资金占用,正确计算各项交付使用资产、转出投资和待核销基建支出,清理财产物资和工程结余,按照规定编制财务竣工决算,同时,对建设资金投资使用情况进行总结、分析,以利于不断提高投资效益;四、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组织领导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加强对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组织与领导,组织专门人员,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告;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做好竣工决算编制工作,在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未经批复之前,原机构不得撤销,项目负责人及财务主管人员不得调离;建设单位负责人对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合法性、真实性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建设项目竣工财务财务决算报告的报表格式和填列内容必须按财政部统一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的要求编报;五、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内容在编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之前,首先要做好竣工财务决算的前期准备,然后再编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因此,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分两个步步骤:即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前的准备和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第二章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前期准备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前期准备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归集整理项目档案资料与存档二、盘点清查工程物资三、清理债权债务四、检查核对账务五、编制资金平衡表及附表;一、归集整理档案资料归集整理档案资料与存档的内容主要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调整及其批准文件;招投标文件书;历年投资计划;经财政部门审核批准的项目预算;承包合同;工程结算等有关资料;有关财务核算制度、办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由于这些档案资料在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告时必不可少,因此必须归集整理,并存档;归集整理档案资料的目的通过这些档案资料了解掌握建设项目的下列概况:1、基本建设项目可行性、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期限;2、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资金的到位及使用情况;3、基本建设项目是否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实施,项目法人制、合同制、招投标制、监理制等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4、基本建设项目设计变更签证手续是否完善,是否经建设单位、施工企业、设计、监理部门共同签字认可,并且进行量化;5、建设单位是否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标准控制待摊投资支出,是否将非法的收费、摊派计入待摊投资支出中;建设单位管理费以及业务招待费等管理费用是否按照规定的标准列支;建设单位是否按规定进行工程投资结算等;二、清查盘点工程物资清查盘点财产物资主要是对各种工程材料、设备、工具、器具等工程物资的清查盘点;清查时要填列清单,妥善保管,要做到账实相符;如果清查盘点后账实不符,出现溢缺,要及时查找原因,并分析处理;三、清理债权债务清理债权债务主要是指清理结算资金,及时处理预付工程款、预付设备款、其他应收款、应付工程款、其他应付款,该收的款项及时收回,该索要的票据及时催收,应付的债务,除质量保证金外应及时付出;四、检查核对账务检查核对账务主要是指结清各明细科目余额,进行账务核对,在保证账证、账账、账表、账实相符的基础上,编制资金平衡表及附表,附表包括:待摊投资明细表、待核销基建支出明细表、基建投资表、建设单位管理费明细表等;编制附表的目的是为了核实账账、账表相符;五、编制资金平衡表及附表在检查核对账务的基础上,编制资金平衡表及附表,是为了核实账账、账表相符;编制的附表包括:待摊投资明细表、待核销基建支出明细表、基建投资表等;第三章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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