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金属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金属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金属技术监督实施

细则

Q/LY

风力发电场金属技术监督细则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

前言

本规范是依据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技术监督管理办法的安排编制的,龙源(北京)风电工程技术公司组织有关部门组成标准编制组,经过调查研究,编制了本规范,本规范的编写格式符合GB/T 1.1-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

本规范贯彻了金属力学及工艺性能试验方法标准汇编、焊接相关国内外标准汇编和零部件及相关标准汇编紧固件等相关国家标准,参考了DL/T 715- 火力发电厂金属材料选用导则、DL/T 819- 火力发电厂焊接热处理技术规程等电力行业金属监督工作的行业标准,以及龙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的内部技术质量规范,包括风电机组塔架和基础环法兰技术质量规范、风电机组塔架高强紧固件技术质量规范等,本规范的检验方法参考了无损检测标准汇编中相应国家标准的规定。

本规范由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本规范起草单位:龙源(北京)风电工程技术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任淮辉、段二顺、曹建忠、陶钢正、肖剑、岳文彦

本规范于××××年×月×日由××××负责人×××批准。

本规范于××××年×月×日首次发布。

I

风力发电场金属技术监督细则

1 概述

本标准规定了风力发电场输变电系统和风电机组的金属技术监督实施细则,包括相关金属结构件、零部件以及焊接件的监造、安装、运维和失效分析等。

2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全资控股或控股风电企业,其它企业可参照执行。

本规范使用范围包括在役的输变电系统和风电机组中金属部件的采购、维修与更换以及相关部件金属材料的选用和替代或技术改造。与金属材料连接的非金属材料,如复合材料叶片、整流罩等不适用本细则监督的范畴。

3 定义与术语

3.1 金属部件分类 classification of metal component

按照风电场输变电系统和风电机组各种金属部件的加工和使用,将金属部件分为杆塔架构、压力容器、套管、塔筒、法兰、基础环、主轴、轮毂、偏航机构、变桨机构等机械加工结构件;机组叶片、

轮毂、主轴、塔筒等之间起连接作用的紧固件、焊缝焊接件以及各种轴承等标准件。

3.2 金属力学 mechanics of metals

系研究金属在力的作用下所表现行为和发生现象的学科,由于作用特点的不同,如力的种类(静态力、动态力、磨蚀力等)、施力方式(速度、方向及大小的变化,局部或全面施力等)、应力状态(简单应力——拉、压、弯、剪、扭;复杂应力——两种以上简单应力的复合)等的不同,以及金属在受力状态下所处环境的不同(温度、压力、介质、特殊空间等),使金属在受力后表现出各种不同的行为,显示出各种不同的力学性能。

3.3 金属力学性能 mechanical properties of metals

金属在力作用下所显示与弹性和非弹性反应相关或涉及应力-应变关系的性能。

3.4 金属力学性能判据 characteristic of mechanical testing of metals

表征和判断金属力学性能所用的指标和依据,其高低表征金属抵抗各种损伤作用的能力的大小,是评价金属材料质量的主要判据,也是金属制件设计时选材和进行强度计算时的主要依据,如抗拉强度、伸长率、疲劳极限等。

3.5 金属力学试验 mechanical testing of metals

测定金属力学性能判据所进行的试验,一般有拉伸试验、压缩试验、弯曲试验、扭转试验、剪切试验、冲击试验、硬度试验、蠕变实验、应力松弛试验、疲劳实验、断裂韧性试验、磨损试验、工艺试验、复合应力试验等。

3.6 金属力学性能测试 measurement and test of mechanical properties of metals

系统过不同力学试验及相应测量以求出金属的各种力学性能判据的技术。金属力学性能测试对金属材料质量检验、研制和发展新材料,改进材料质量,最大限度发挥材料潜力,进行金属制件失效分析,确保金属制件的合理设计、制造、安全使用和维护,都是必不可少的手段。金属力学性能测试的基本任务,是确定合理的金属力学性能判据并准确而尽可能快速地测出这些判据。

3.7 无损检测 NDT Non-destructive testing

系利用声、光、磁和电等特性,在不损害或不影响被检对象使用性能的前提下,检测被检对象中是否存在缺陷或不均匀性,给出缺陷的大小、位置、性质和数量等信息,进而判定被检对象所处技术状态(如合格与否、剩余寿命等)的所有技术手段的总称。

3.8 失效分析 failure analysis

系认识事物本质和发展规律的逆向思维和探索,是变失效为安全的基本环节和关键,是深化对客观事物的认识源头和途径。

4 执行标准和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经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另外,当金属技术监督的材料牌号原设计为国外材料时,参照相应的原设计国外标准执行。材料牌号原设计为国内材料时,参照相应的原设计国内标准执行。当材料牌号原设计为国外材料变更为国内材料时,参照相应的国内标准执行,但重要材料性能指标参照相应的原设计国外标准执行。

GB/T 222-1984 钢的化学分析用试样取样法及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T 223-1994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T 224-1987 钢的脱碳层深度测定法

GB/T 226-1991 钢的低倍组织及缺陷酸蚀试验法

GB/T 228-1987 金属拉伸试验方法

GB/T 229-1994 金属夏比缺口冲击试验方法

GB/T 230-1991 金属洛氏硬度试验方法

GB/T 231-1984 金属布氏硬度试验方法

GB/T 232-1988 金属弯曲试验方法

GB/T 233-1982 金属顶锻试验方法

GB/T 1591-1994 低合金高强度机构钢

GB/T 6394- 金属平均晶粒度测定方法

GB/T 10561- 钢中非金属夹杂物含量的测定标准评级图显微镜检验法

GB/T 3375-1994 焊接术语

GB/T 324-1988 焊缝符号表示法

GB/T 5185-1985 金属焊接及钎焊方法在图样上的表示代号

GB/T 12212—1990 技术制图焊缝符号的尺寸、比例及简化表示法

GB/T 12467.1—1998 焊接质量要求金属材料的熔化焊第1部分:选择及使用指南

GB/T 12468.2—1998 焊接质量保证金属材料的熔化焊第2部分:完整质量要求

GB/T 12468.3—1998 焊接质量保证金属材料的熔化焊第3部分:一般质量要求

GB/T 12468.4—1998 焊接质量保证金属材料的熔化焊第4部分:基本质量要求

GB/T 12469-1990 焊接质量保证钢熔化焊接头的要求和缺陷分级

GB/T 0854-1990 钢结构焊缝外形尺寸

GB/T 3098.1- 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栓螺钉和螺柱

GB/T 3098.2- 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母粗牙螺纹

GB/T 1228- 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

GB/T 1229- 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螺母

GB/T 1230- 钢结构用高强度垫圈

GB/T 1231- 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大六角螺母、垫圈技术条件

GB/T 3077-1999 合金钢结构

GB/T 3103.3- 紧固件公差平垫圈

GB/T 5616-1985 常规无损探伤应用导则

GB/T 6417-1986 金属溶化焊焊缝缺陷分类及说明

GB/T 9445-1999 无损检测人员资格鉴定与认证

GB/T 12469-1990 焊接质量保证钢熔化焊接头的要求和缺陷分类

GB/T 14693-1993 焊缝无损检测符号

JB/T 5000.14-1998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铸钢件无损探伤

JB/T 5000.15-1998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锻钢件无损探伤

EN 10025-3—热轧结构钢第3章

5 监督范围

金属监督范围包括输变电设备金属监督及风电机组金属监督三部分内容。具体范围如下:

5.1 输变电设备金属技术监督范围:

a)杆塔、构架等重要金属构件:包括塔材、螺栓等。

b)电力金具:包括悬垂线夹、耐张线夹、连接金具、接续金具、防护金具、T接金具、设备线夹和母线金具。

c)电力线材:钢芯铝绞线及钢绞线。

d)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GIS)。

e)高压隔离开关设备。

5.2 风电机组金属技术监督范围:

a)风电机组塔架、法兰、基础环、主轴、轮毂、偏航机构、变桨机构和制动系统等结构件。

b)风电机组叶片、轮毂、主轴、塔筒等相应连接部位的螺栓紧固件。

b)塔架焊缝和机架焊缝。

6 监督内容与要求

6.1 输变电系统金属部件的技术监督

6.1.1 输变电设备基建阶段监督

风电场所属输变电设备的金属受监设备、部件和材料,都应有制造厂提供的质量保证书及检验记录等技术资料,如资料不全或对质量有怀疑时,应要求制造厂补做。所有受监部件在到货或安装后由本单位生产部门负责进行抽检工作。抽检部件以宏观检查为主,并进行尺寸、化学成分、镀层、硬度、力学性能、无损检测等项目的检验。

a)抽检比例

设备招标订货前在订货合同或技术协议中应明确抽检的批次和比例。样本应在被检设备、构件、材料批次总体中随机抽取;样本抽取后,检测期间不作调换。

样本的抽取应按照合同规定的要求进行。合同中未作具体规定的,按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进行。电力金具的抽检比例依据《电力金具试验方法第4部分验收规则》GB/T2317.4- 和《电力金具制造质量钢铁件热镀锌层》DL/T768.7- 确定,具体抽检数量见表1和表2;杆塔紧固件的抽检比例依据《输电线路铁塔及电力金具紧固用冷镦热浸镀锌螺栓与螺母》DL/T764.4- 确定;塔材、高压隔离开关、电力线材等部件的抽检比例按照《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1部分:小总体声称质量水平的评定程序》GB/T2828.11- 确定,具体抽检数量见表3。

表1 电力金具力学性能测试抽检比例

制造厂家应主动协助做好产品的抽检工作。提供准确的交货清单,以协助抽取方案的制定。对接受抽检的产品提供完整的零部件清单及其材质、型号、工艺、尺寸、重量、部件品牌与产地等技术数据和说明;提供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出厂试验报告、主要部件试验报告;在必要的情况下提供产品的操作指导和危险性提示。对隐瞒信息而造成的检测后果负全部责任。

c)检测标准及质量判定依据

以受监设备、部件相对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家有关规定,以及产品生产企业在销售合同中明示的企业标准或订货技术协议作为依据。

d)检测过程及结果

根据受监设备、部件及检测项目的特点,并结合实际情况,检测时机一般分为到货开箱验收和安装后两个阶段;检测方式可分为实验室检测、现场检测(包括制造现场和安装现场)两种方式。受监设备基建阶段监督检测项目见附录A。

由单位负责对检测结果进行汇总,作出被检批次是否经过检测的结论,并出具检测报告,并由龙源(北京)风电工程技术公司进行审核。

检测结果作为合格供应商评定依据之一。对检测未经过的产品批次,应停止使用;对已投运的同批次产品,应限期整改。

6.1.2 输变电设备运维阶段定期检修监督

a) 对变压器、开关设备、载流导体、杆塔、构架及重要紧固件、各类重要电力金具等重要部件,在投运一年后进行第一次监督检查,风电机组出质保正常运行后,每二年检查一次,检查方式以宏观直接观察为主。

b) 宏观检查内容包括变压器、开关设备、载流导体、杆塔、构架及重要紧固件、各类重要电力金具的表面缺陷、腐蚀情况,发现表面外观、腐蚀和裂纹等超标缺陷时,应及时更换。对输变电设备中承载大、亦锈蚀的螺栓紧固力进行抽样检查,抽样检查的比例为50%。

d) 输变电设备定期检修监督标准项目,见附录B。

6.2 风力发电机组金属部件的技术监督

6.2.1 风电机组金属部件制造、基建、投运和备件的技术监督

a)严格按照标准、规程、制度、导则及相关文件等的要求,在风电场各金属部件从加工、制造、施工到生产全过程检修过程中,确保金属监督试验项目不缺项,不漏项,并保证各项目的检验质量。

b)对风电机组塔架、法兰和基础环的金属技术监督参考国际标准GB/T19072- 《风力发电机组塔架》与龙源电力集团公司的内部质量规范CLYPG-Q-10 001《风电机组塔架和基础环法兰》等。

c)对风电机组主轴、轮毂、偏航机构、变桨机构和制动机构的金属技术监督建议采用主机厂出场的相关技术规范。

d)对塔架地脚螺栓、轮毂叶片连接变桨螺栓等重要连接螺栓对于其加工、制造以及施工等参考螺栓设计和应用的相关国家标准和龙源电力集团的内部质量规范,并在检修过程中进行宏观检查,必要时进行无损探伤检查,对新更换的合金螺栓必须进行复查,并由龙源(北京)风电工程技术公司对报告做监管。

e)对齿轮箱输出轴等重要转动部件进行宏观检查,必要时进行内窥镜检查和解体检查。

f)对塔架和机架的焊缝参考焊接相关的技术标准,进行焊接工艺、焊接质量的技术监督。

6.2.2 对风电机组的金属部件,塔架、法兰、基础环、主轴、轮毂等结构件按照铸钢件和锻钢件进行分类,并包含高强螺栓等紧固件以及焊缝、焊接结构件等,分别对其制造、基建、投运和备件进行相应的金属技术监督。

6.2.3 轮毂、轴承箱体和齿轮箱箱体等铸刚件的技术监督

6.2.3.1 铸钢件材料的要求

a)应具有良好的浇铸性能,即好的流动性及小的收缩性,为此铸钢中碳、硅、锰的含量应比锻、轧件高一些。

b)在高温及高应力下长期工作的铸钢件用钢,应具有较高的持久强度和塑性,并具有良好的组织性能稳定性。

c)承受疲劳载荷作用的铸钢件用钢,应具有良好的抗疲劳性能和较高的冲击韧性。

d)承受高温蒸汽冲蚀与磨损的铸钢件用钢,应具有一定的抗氧化性能和耐磨性能。

e)需要焊接的铸钢应具有满意的可焊性。选材时,主要依据铸钢件的工作温度和钢材的最高允许使用温度进行选用。存在于复杂形状铸件中的危害性铸造缺陷,必须彻底清除后,用补焊的方法修复。

6.2.3.2 铸钢件常见材料牌号、特性及其主要应用范围

铸钢件常见材料有碳素铸钢及铬钼和铬钼钒合金铸钢。铸件与锻件相比,铸件多用于受力较小的金属部件。由于铸件内部不可避免地存在铸造缺陷,强度计算时许用应力的安全系数要适当放大。

审查主机厂商的轮毂、主轴箱体和齿轮箱箱体等铸钢件常见钢钢号、特性及其主要应用范围参考铸钢件相关的国家标准。

6.2.3.3 铸钢件的材质检验

铸钢件所用钢材应符合相应的国家、行业技术标准或订货合同要求,其检验要求见表4。

表4 铸钢件的材质检验

6.2.3.4 机组投运期间的在役检测

a)轮毂、轴承箱体和齿轮箱箱体等铸钢件的在役检测由项目公司风电场安排自查,检查方式以结构件宏观表面缺陷、锈蚀和整体结构变形的检查为主,检查周期为1个定检周期。

b)对于出现故障和损伤的轮毂、轴承箱体和齿轮箱箱体等铸钢件,并导致机组无法运行的,项目公司需要安排失效分析查明原因,工程技术公司进行监督和审核报告,以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6.2.4 塔筒、法兰、基础环、主轴、偏航系统、变桨系统和制动系统等锻钢件的技术监督

6.2.4.1 锻钢件材料的要求:

a)应具有强度高、塑性和韧性良好的综合力学性能。

b)具有较高的蠕变强度、持久强度,且长期组织稳定性好。

c)具有较高的断裂韧性,且脆性转变温度低,抗疲劳性能好。

d)对转子体和主轴锻件,均应测定残余应力,其值不应大于相应锻件强度级别材料径向屈服强度下限值的8%。对于主轴锻件,当直径大于600mm 时,在最终热处理后应检查残余应力,锻件直径为600~

1000mm 时,其残余应力不应大于40MPa;锻件直径大于1000mm 时,残余应力不应大于50MPa。

e)锻件冶金质量好、材料性能均匀,不应有裂纹、白点、缩孔、折叠、过度的偏析,以及超过允许的夹杂和疏松等。锻件材料性能的均匀性,可在锻件性能热处理后,经过测量硬度的方法进行检验(硬度的绝对值供参考)。硬度的均匀性要求规定为:对于主轴锻件,在同一圆弧表面上各点间的硬度差不应超过30HB,在同一母线上的硬度差不应超过40HB。

e)需要焊接的铸钢应具有满意的可焊性。选材时,主要依据铸钢件的工作温度和钢材的最高允许使用温度进行选用。存在于复杂形状铸件中的危害性铸造缺陷,必须彻底清除后,用补焊的方法修复。

6.2.4.2 铸钢件常见材料牌号、特性及其主要应用范围:

对于国内生产的塔筒、法兰、基础环、主轴、偏航系统、变桨系统和制动系统等锻钢件常见钢钢号、特性及其主要应用范围参考锻钢件相关的国家标准。

对于进口的主轴、偏航系统、变桨系统和制动系统等锻钢件,应符合供货国标准、相关国际标准以及订货合同要求。

6.2.4.3 铸钢件的材质检验:

a)国内生产的塔筒、法兰和主轴用优质碳素结构钢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检验,应符合GB/T699和GB/1591 的规定。

b)进口的主轴等锻钢件用34CrNiMo6、S355NL等合金结构钢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检验,应符合相应的EN10083- :3、EN10025:3的规定。

锻钢件所用钢材应符合相应的国家、行业技术标准或订货合同要求,其检验要求见表5

表5 锻钢件的材质检验

6.2.4.4 机组投运期间的在役检测:

a)塔筒、法兰、基础环、主轴、偏航系统的轮齿与轴承、变桨系统的轴承和制动系统的刹车盘等锻钢件的日常在役检测由项目公司风电场安排自查,检查方式以结构件表面缺陷、锈蚀和整体结构变形的检查为主,检查周期为1个定检周期。

b)对于即将出质保或运行5年以上的机组,项目公司应安排风电场针对塔筒、法兰、基础环和主轴等锻钢件的在役无损检测,检测方式为超声、磁粉等专业的检测,检测方案由项目公司与工程技术公司协商完

成,并由工程技术公司执行或工程技术公司委托专业检测机构执行,项目公司根据风电机组的保有量以及相应部件的失效状况按照至少33%的比例进行依次轮流抽检,检测周期为1年。

c)对于已经出现裂纹或断裂事故的锻钢件,项目公司应与工程技术公司协商尽快安排风电场同型号机组的在役无损检测,并尽可能的实现风电场内相应机型的完全检测,全检周期定为1年,以避免类似失效问题扩大化。

d)对于已经出现故障和损伤的塔筒、法兰、基础环、主轴、偏航系统、变桨系统和制动系统等锻钢件,并导致机组无法运行的,项目公司需要安排失效分析查明原因,工程技术公司进行监督和审核报告,或者项目公司委托工程技术公司进行失效分析查明原因,并根据失效分析的建议加强机组相应金属部件的巡查。

6.2.5 风电机组高强螺栓紧固件的金属技术监督

6.2.5.1 高强螺栓材料选用

a)材料的组织性能稳定性好,回火脆性和热脆性倾向小。长期运行后螺栓的硬度值也应控制在相应的技术标准所要求的范围内。

b)对于承受疲劳载荷的螺栓(如联轴器螺栓)材料,还应具有较高的抗疲劳和抗剪切的能力。

c)为防止螺纹咬死和减少磨损,选材时,螺栓和螺母应采用不同钢号。螺母的工作条件较螺栓好,螺母材料强度等级应比螺栓低一级

(硬度低20HB~50HB);而且,原则上同一法兰的紧固件,应采用牌号和强度等级相同的材料,否则应计算由不同线膨胀系数和不同抗松弛性能带来的影响。风电机组中常见的高强螺栓材料及适用规格,见表6。

表6 高强螺栓材料选用

6.2.5.2 性能等级和机械性能

a)螺栓的性能等级为10.9级,其机械性能应符合GB/T3098.1- 中10.9级的要求。对于螺纹公称直径≥20mm的螺栓(螺钉或螺柱),按GB/T229- 中关于标准夏比V型缺口冲击试件的规定制成试件,螺栓低温(-50℃)冲击吸收功平均值大于或等于27J,一组试件允许有一件冲击功的最小值大于19J。

螺栓的性能等级为8.8级,其机械性能应符合GB/T3098.1- 中8.8级的要求。对于螺纹公称直径≥20mm的螺栓(螺钉或螺柱),按GB/T229- 中关于标准夏比V型缺口冲击试件的规定制成试件,螺栓低温(-40℃)冲击吸收功平均值大于或等于27J,一组试件允许有一件冲击功的最小值小于27J,但不小于平均值的70%。

b)螺母的性能等级为10级,其机械性能应符合GB/T3098.2- 中10级的要求。

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正 式版

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风电化学技术监督(以下简称化学技术监督)是保证电力设备长期稳定运行和提高设备健康水平的重要环节,必须依据科学标准,利用先进的检测设备与管理手段,对保证设备健康状况与安全、经济、稳定运行有重要作用的参数和指标进行监督、检查、调整,以确保发供电设备在良好状态或允许范围内运行。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风电化学技术监督工作,根据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中国大

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化学技术监督贯穿于电力生产、建设的全过程,涉及面广、技术性强,新能源公司、技术监控服务单位、各风电公司要在设计审查、设备选型、监造与验收、安装、调试、运行、检修、停用等各阶段加强领导和监督,严把质量关,及时发现和消除与化学技术监督有关的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第三条化学技术监督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质量、标准、计量三位一体的技术监督体系,加强对油(绝缘油和机械油)、气(SF6气体)的质量监督,防止和减缓油、

特种设备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特种设备技术监督实施细 则(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2515-13 特种设备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确保特种设备的产品质量和安全使用,是发电企业安全的重要保障。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风电特种设备技术管理,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风电特种设备(以下简称特种设备)的技术管理工作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技术责任制,按照依法管理、分级管理、闭环控制、专业归口的原则,实施对特种设备工程设计审查、设备选型与监造、安装、使用、检验、维修保养和改造的技术性能检测和设备退役鉴定的全过程、全方位技术管理。 第三条特种设备的技术管理工作要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先进的有成熟运行经验的特种设备,

不断提高特种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水平。 第四条特种设备的安全对企业极其重要,因此,风电公司应严格按照行业归口的原则,在加强内部管理的同时,接受当地质量监督机构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细则适用于新能源公司系统发电公司、检修公司(以下简称分子公司)。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新能源公司风电特种设备技术监督工作实行三级管理:第一级为新能源公司;第二级为技术监控服务单位;第三级为风电公司。 第七条新能源公司成立以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为组长的技术监控领导小组,下设技术监控管理办公室。其职责如下: 1、贯彻国家、行业、集团有关特种设备技术监督的法规、条例、规定,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doc

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风电化学技术监督(以下简称化学技术监督)是保证电力设备长期稳定运行和提高设备健康水平的重要环节,必须依据科学标准,利用先进的检测设备与管理手段,对保证设备健康状况与安全、经济、稳定运行有重要作用的参数和指标进行监督、检查、调整,以确保发供电设备在良好状态或允许范围内运行。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风电化学技术监督工作,根据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化学技术监督贯穿于电力生产、建设的全过程,涉及面广、技术性强,新能源公司、技术监控服务单位、各风电公司要在设计审查、设备选型、监造与验收、安装、调试、运行、检修、停用等各阶段加强领导和监督,严把质量关,及时发现和消除与化学技术监督有关的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第三条化学技术监督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质量、标准、计量三位一体的技术监督体系,加强对油(绝缘油和机械油)、气(SF6气体)的质量监督,防止和减缓油、气劣化,及时发现变压器、互感器、风机齿轮箱等充油设备的潜伏性故障,防止SF6设备中气体湿度超标,保证机组油系统油质合格,提高设备效率,延长其使用寿命。

第四条化学技术监督应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制。 第五条依靠先进科技,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化学技术监督专业水平。 第六条本细则适用于新能源公司、技术监控服务单位和各风电公司。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新能源公司风电化学技术监督工作实行三级管理:第一级为新能源公司;第二级为技术监控服务单位;第三级为风电公司。 第八条新能源公司成立以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为组长的技术监控领导小组,下设技术监控管理办公室。其职责如下: 1、贯彻国家、行业、集团有关化学技术监督的法规、条例、规定,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2、组织制定、修订新能源公司化学技术监督有关规定和技术措施,组织技术攻关,推动新技术的应用; 3、监督、检查技术监控服务单位、风电公司化学技术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协调各级监督部门的关系; 4、负责制定新能源公司化学技术监督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新能源公司化学技术监督工作重点; 5、组织召开新能源公司化学技术监督工作会议,布置全年化学技术监督工作,总结工作、交流经验,组织化学技术监督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6、组织因化学技术监督不力而发生的重大事故调查分析,制定反事故措施,组织解决重大技术问题;

风机自动控制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46051 风机自动控制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标 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风机自动控制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标 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所属风电企业设备可靠性,确保发电设备安全、经济运行,根据国家及行业标准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风机自动控制技术监督工作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实行技术责任制。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原则,从设计审查、设备选型、安装、调试、试生产到运行、检修和

金属技术监督规程支吊架的监督

金属技术监督规程支吊架的监督 1.1设计阶段的监督 1.2汽水管道支吊架的设计选型应符合DL/T 5054 的规定。 1.3汽水管道设计文件上应有支吊架的类型及布置,支吊架 的安装荷重、结构荷重、工作荷重、支吊架的冷位移和热位 移值。 1.4制造阶段的监督 1.5制造阶段应依据DL/T 586 、 DL/T 1113 对汽水管道支吊架的制造质量进行监督检验和资料审查、出厂验收。 1.6管道支吊架的弹簧应有产品质量保证书和合格证,用于 变力弹簧或恒力弹簧支吊架的弹簧特性应进行100%检查,变力弹簧支吊架、恒力弹簧支吊架和阻尼装置等功能件的性能 试验必须逐台检验。 1.7合金钢材料的支吊架管夹、承载块和连接螺栓、螺母应 进行 100%光谱复查,复查结果应与设计要求相一致,代用材料必须有设计单位出具的更改通知单。 1.8支吊架上用螺栓及螺母的螺纹应完整,无伤痕、毛刺等 缺陷,螺栓与螺母应配合良好,无松动或卡涩现象。 1.9支吊架出厂文件资料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a)供货清单、产品检验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热处理记 录;

b)恒力支吊架、变力弹簧支吊架、液压阻尼器、弹簧减 震器的性能试验报告; 1.10安装阶段的监督 1.11安装前,应依据DL/T 1113标准的规定,对汽水管道 支吊架进行开箱验收。 1.12安装前,应对管道和集箱支吊架的合金钢部件进行100%的光谱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光谱检验按DL/T 991执行。 1.13支吊架的安装应符合设计文件、使用说明书、DL/T 1113的规定。 1.14支吊架安装完毕后应依据DL/T 1113 标准的规定,对支 吊架安装质量进行水压试验前、水压试验后升温前、运行条 件下三个阶段的检查和验收。 1.15支吊架安装质量应符合DL/T 1113 标准的规定。 1.16在机组试运行方案中,应有防止发生管道水冲击的事故 预案,以预防管道发生水冲击并引发支吊架损坏事故的发 生。 1.17运行阶段的监督 1.18运行过程中,应对主蒸汽、再热热段和冷段、主给水管 道、给水再循环、高压旁路和低压旁路等重要管道和外置式 集箱的支吊架,每年在热态下进行一次外观检查,并对检查 情况进行记录和建档保存。检查项目和内容如下:

特种设备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标准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特种设备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标 准版)

特种设备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标准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确保特种设备的产品质量和安全使用,是发电企业安全的重要保障。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风电特种设备技术管理,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风电特种设备(以下简称特种设备)的技术管理工作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技术责任制,按照依法管理、分级管理、闭环控制、专业归口的原则,实施对特种设备工程设计审查、设备选型与监造、安装、使用、检验、维修保养和改造的技术性能检测和设备退役鉴定的全过程、全方位技术管理。 第三条特种设备的技术管理工作要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先进的有成熟运行经验的特种设备,不断提高特种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水平。 第四条特种设备的安全对企业极其重要,因此,风电公司应严格按照行业归口的原则,在加强内部管理的同时,接受当地质量监督机

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新编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新编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新编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风电化学技术监督(以下简称化学技术监督)是保证电力设备长期稳定运行和提高设备健康水平的重要环节,必须依据科学标准,利用先进的检测设备与管理手段,对保证设备健康状况与安全、经济、稳定运行有重要作用的参数和指标进行监督、检查、调整,以确保发供电设备在良好状态或允许范围内运行。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风电化学技术监督工作,根据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化学技术监督贯穿于电力生产、建设的全过程,涉及面广、技术性强,新能源公司、技术监控服务单位、各风电公司要在设计审查、设备选型、监造与验收、安装、调试、运行、检修、停用等各阶段加强领导和监督,严把质量关,及时发现和消除与化学

技术监督有关的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第三条化学技术监督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质量、标准、计量三位一体的技术监督体系,加强对油(绝缘油和机械油)、气(SF6气体)的质量监督,防止和减缓油、气劣化,及时发现变压器、互感器、风机齿轮箱等充油设备的潜伏性故障,防止SF6设备中气体湿度超标,保证机组油系统油质合格,提高设备效率,延长其使用寿命。 第四条化学技术监督应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制。 第五条依靠先进科技,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化学技术监督专业水平。 第六条本细则适用于新能源公司、技术监控服务单位和各风电公司。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新能源公司风电化学技术监督工作实行三级管理:第一级为新能源公司;第二级为技术监控服务单位;第三级为风电公司。 第八条新能源公司成立以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为组长的技术监

金属技术监督规程发电机部件的监督

金属技术监督规程发电机部件的监督 1.1 制造阶段的监督 制造阶段应依据DL/T 586对发电机转子大轴、集电环(或称滑环)、护环、中心环、风扇叶片等部件的制造质量进行现场监督检验和资料审查。 1.2 安装阶段的监督 1.3 安装前,应对发电机转子大轴、护环等部件以下出厂资料进行审查: a)制造商提供的部件质量证明书,质量证明书中有关技术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技术标准(若无国 内外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可按企业标准)和合同规 定的技术条件;对进口锻件,除应符合有关国家的技 术标准和合同规定的技术条件外,还应有商检合格证 明单;发电机转子大轴、护环材料及制造有关技术条 件见附录G、附录H; b)转子大轴和护环的技术指标包括: 1)部件图纸。 2)材料牌号。 3)锻件制造商。 4)坯料的冶炼、锻造及热处理工艺。 5)化学成分。

6)力学性能:拉伸、硬度、冲击、脆性形貌转变温度 FATT50(若标准中规定)或FATT20。 7)金相组织、晶粒度。 8)残余应力测量结果。 9)无损检测结果。 10)发电机转子、护环电磁特性检验结果。 11)几何尺寸。 1.4 国产汽轮发电机转子、护环锻件验收,应满足以下规定: a)1000MW及以上汽轮发电机转子锻件技术要求和质量检 验应符合JB/T 11017; b)300MW~600MW汽轮发电机转子锻件技术要求和质量检 验应符合JB/T 8708; c)50MW~200MW汽轮发电机转子锻件技术要求和质量检 验应符合JB/T 1267; d)50MW~200MW汽轮发电机无中心孔转子锻件技术要求 和质量检验应符合JB/T 8706; e)50MW以下汽轮发电机转子锻件技术要求和质量检验应 符合JB/T 7026; f)50MW以下汽轮发电机无中心孔转子锻件技术要求和质 量检验应符合JB/T 8705; g)300MW~600MW汽轮发电机无磁性护环锻件技术要求和 质量检验应符合JB/T 7030;

机务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新编版)

机务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新编 版) Safety management refers to ensuring the smooth and effective progress of social and economic activities and production on the premise of ensuring social and personal safety.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文字可以自由修改

机务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新编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风电机务技术监督工作,根据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风电机务技术监督(以下简称机务技术监督)是电力生产、建设过程中技术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风力发电场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要从设备设施的设计、选型、制造、安装、调试、试运行、运行、停用、检修、设备改造等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技术监督和技术管理。

第三条机务技术监督的目的是通过对受监部件的检测和诊断,及时了解并掌握风机基础沉降、设备振动状况和金属部件的质量情况以及健康状况,防止由于选材不当、材质不佳、焊接缺陷、运行工况不良、应力状态不当等因素而引起的各类事故,保证人身安全,提高风机可利用率及设备安全运行的可靠性,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第四条机务技术监督要依靠科学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机务技术监督的专业水平。 第五条机务技术监督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关口前移、闭环管理”的原则,实行专业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方法,实行全过程监督。 第六条本细则适用于新能源公司、技术监控服务单位及风电公司。 第二章机务技术监督的任务 第七条做好受监范围内各种金属部件在制造、安装和检修过程中的材料质量、焊接质量、部件质量监督以及相应的金属试验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汽轮机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汽轮机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汽轮机技术监督工作,提高汽轮机设备安全可靠性,确保发电企业安全稳定运行,根据国家、电力行业和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有关标准、制度,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汽轮机技术监督工作是提高汽轮机设备可靠性和保证电厂安全经济运行的重要基础工作,各单位应建立健全汽轮机技术监督体系,开展好技术监督工作。 第三条汽轮机技术监督依据科学的标准,利用先进的测试手段和管理办法,对机组的振动、叶片、调节保安系统等方面的重要参数与指标进行监测、分析、调整,以确保设备在良好的状态下运行,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第四条汽轮机技术监督工作要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先进的、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汽轮机技术监督的专业水平。 第五条本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火电企业,燃气轮机参照执行。 第二章汽轮机技术监督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集团公司火电机组汽轮机技术监督实行三级管理,第一级为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技术监督中心,第二级为集团公司所属分(子)公司,第三级为集团公司所属各发电企业。 第七条技术监督中心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和集团公司管理制度,监督指导集团公司各发电企业开展汽轮机技术监督工作,保障安全生产、技术进步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负责集团公司各发电企业汽轮机技术监督档案管理,收集分析汽轮机技术监督月报表,掌握设备的技术状况,提出整改措施,指导、协调各发电企业完成汽轮机技术监督工作。

(三)协助评估机组大修和技改后汽轮机振动、叶片、调节保安系统的改善情况。 (四)参与各发电企业汽轮机振动、叶片、调节保安系统有关的主要设备选型及出厂验收、重大技术措施及技术改造方案的审查、试验、鉴定等工作。 (五)负责定期编制汽轮机技术监督报告,提出工作和考评建议。 (六)负责组织召开汽轮机技术监督会议,总结集团公司汽轮机技术监督工作。 (七)负责开展汽轮机技术交流和培训,推广先进管理经验和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 第八条各分(子)公司技术监督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和集团公司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管辖区发电企业汽轮机技术监督组织机构,完善汽轮机技术监督分级管理制度,组织落实汽轮机技术监督责任制,指导发电企业开展汽轮机技术监督工作。 (三)对影响和威胁安全生产的振动、叶片和调节保安系统故障问题,督促发电企业限期整改。 (四)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前期阶段、建设阶段、验收交接环节要落实汽轮机技术监督有关规定。 (五)督促、检查发电企业在大修技改中落实汽轮机技术监督项目。 (六)定期组织召开管辖区技术监督工作会议,总结、交流汽轮机技术监督工作经验,通报汽轮机技术监督工作信息,部署汽轮机技术监督阶段工作任务。 (七)督促发电企业加强对汽轮机技术监督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技术监督人员专业水平。 第九条发电企业汽轮机技术监督职责 各发电企业应建立健全由生产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领导下的汽轮机技术监督网,并在生技部门或其它设备管理部门设立汽轮机监督专责工程师,在生产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领导下统筹安排,开展汽轮机技术监督工作。 (一)主管生产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的职责 1.领导发电企业汽轮机监督工作,落实汽轮机技术监督责任制;贯彻上级有关汽轮机技术监督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审批本企业专业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2.审批汽轮机技术监督工作规划、计划。

金属技术监督规程受热面管子的监督

金属技术监督规程受热面管子的监督 1.1 设计阶段的监督 1.2 设计阶段,应对锅炉受热面的设计选材、管屏布置、材料焊接、设计规格、强度计算书、设计面积、壁温计算书、材料最高许用壁温、壁温测点布置等进行审核,必要时组织第三方进行评审。 1.3 对于大型亚临界、超(超)临界锅炉设计时,应充分考虑过热器、再热器管材料实际抗高温蒸汽氧化的性能和氧化皮剥落堵管等问题,所选材料的允许使用温度应高于计算壁温并留有裕度。锅炉受热面管设计允许壁温可参照附录L。 1.4 超(超)临界锅炉设计时,应根据投运后受热面管壁温实际监视需要,配置必要的炉膛出口或高温受热面两侧烟温测点、炉顶穿顶棚管壁温测点,宜配置高温受热面炉内壁温测点。锅炉受热面金属壁温测点布置原则可参照附录M。 1.5 超超临界锅炉选用奥氏体不锈钢时,应优先选用内壁喷丸处理或细晶粒钢。 1.6 锅炉受热面管屏穿顶棚管与密封钢板的设计连接结构形式和焊接工艺,应能预防与管子的密封焊缝产生裂纹。 1.7 制造阶段的监督 1.8 制造阶段应依据DL/T 586对受热面管排(屏)的制造质量进行现场监督检验和资料审查。

1.9 受热面管屏制造、安装前,应检查见证管材质量保证书,其内容应符合本规程4.1中相关条款;检查见证焊材质量保证书,其内容应符合本规程4.2中相关条款。主要见证内容应包括: a)管材制造商的质保书,进口管材的报关单和商检报告; b)国产锅炉受热面用无缝钢管的质量检验应符合GB/T 5310、GB/T 16507的规定及订货技术条件,同时参照 NB/T 47019的规定;进口钢管的质量检验应符合相应 牌号的国外标准(若无行业标准,可按企业标准)及 订货技术条件,重要的钢管技术标准有ASME SA-213/SA-213M、DIN EN 10216-2、EN 10216-5,同 时对比NB/T 47019补齐缺少的检验项目; c)管子内外表面不允许有大于以下尺寸的直道及芯棒擦 伤缺陷:热轧(挤)管,大于壁厚的5%,且最大深度 0.4mm;冷拔(轧)钢管,大于公称壁厚的4%,且最大 深度0.2mm。对发现可能超标的直道及芯棒擦伤缺陷的 管子,应取样用金相法判断深度; d)管材入厂复检报告或制造商验收人员按照采购技术要 求在材料制造单位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e)细晶粒奥氏体耐热钢管晶粒度检验报告。 f)内壁喷丸的奥氏体耐热钢管的喷丸层检验报告,并对 喷丸表面进行宏观检验。

架空输电线路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最新版)

架空输电线路技术监督实施细 则(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refers to ensuring the smooth and effective progress of social and economic activities and production on the premise of ensuring social and personal safety.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文字可以自由修改

架空输电线路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最新版)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风电场架空输电线路设备的安全、可靠、经济运行,根据《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以及国家、行业有关规程标准,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架空输电线路(以下简称线路)技术监督是风电场建设、生产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风电场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线路设备要从设计选型、现场安装、验收、运行和检修等各个环节进行的全过程技术监督。 第三条线路技术监督的任务是通过对设备评估分析以及生

产运行情况分析,防止由于设备选型不当、材质不当、运行工况不良等因素而引发的各类事故,提高设备安全运行的可靠性,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第四条线路技术监督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关口前移、闭环管理”的原则,不断提高设备的健康水平,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五条线路技术监督要依靠科学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金属技术监督的专业水平。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新能源、技术监控服务单位、风电公司。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新能源公司风电架空输电线路技术监督工作实行三级管理:第一级为新能源公司;第二级为技术监控服务单位;第三级为风电公司。 第八条新能源公司成立以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为组长的技术监控领导小组,下设技术监控管理办公室。其职责如下: 1、贯彻国家、行业、集团有关架空输电线路技术监督的法

百龙滩电厂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大化水力发电总厂百龙滩电厂 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1 总则 1.1 为准确、及时地对新油、新气,运行中油、气,库存油、气进行质量检验分析,防止油、气质劣化,及时发现充油、充气设备中的潜伏性故障,保证发电设备安全运行,提高我厂经济效益,根据具体情况以及根据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化学技术监督制度》等,制订本细则。 1.2 化学技术监督工作贯彻GB/T19001质量管理标准,实行全过程、标准化管理。 1.3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百龙滩电厂。 2监督范围 2.1 透平油:机组润滑用透平油、调速机用操作透平油、库存备用透平油质量。 2.2 绝缘油:主变压器、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用绝缘油质量及所属设备内部故障监测、库存备用绝缘油质量。 2.3 六氟化硫:六氟化硫断路器用六氟化硫气体质量及所属设备内部故障监测、库存备用六氟化硫气体质量。 2.4 机组冷却水:发电机二次循环冷却水质量监测。

3 监督机构及职责分工 3.1 我厂化学技术监督实行三级网络管理,成立以厂部(领导小组)、生技部(专责)、车间(发电部班组、检修班组)等三级技术监督网络,负责领导、组织和开展环保技术监督管理工作,网络各级人员的主要职责: 3.2 厂部技术监督领导小组领导管理职责 3.2.1 贯彻执行国家、行业、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称集团 公司)、公司有关化学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制度等,组织制定本单位有关化学技术监督的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和技术措施等; 3.2.2 组织对所管辖的运行设备进行化学技术监督,对设备的 维护检修进行质量监督,并建立健全设备技术档案,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处理,重大问题及时如实上报,并按要求报送各种化学技术监督报表及计划总结等; 3.2.3 将化学技术监督工作及具体任务指标落实到有关部门和 岗位,并做好协调工作; 3.2.4 建立严格的化学技术监督工作检查考核制度,并与部门 及个人的经济利益挂钩; 3.2.5 组织建立健全化学技术监督检测手段和试验室,达到规 定的技术要求; 3.2.6 组织对化学技术监督人员的培训,按分级管理原则,要 求持证上岗,不断提高化学技术监督专业水平,并使监督队伍相对稳定; 3.2.7 组织本单位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中与化学技术监督有

振动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示范文本

振动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振动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总则 1.1 为了加强对风电场转动设备的振动监督管理,确 保设备安全运行,根据《山西省电力公司振动技术监督制 度》,结合风电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2 转动设备运行中,对振动及有关参数进行详细的 观察记录、分析振动变化情况及发展趋势,发现异常情况 及时组织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1.3 设备检修过程中,对振动有关的检修工艺和技术 措施进行全过程监督,杜绝因检修工艺问题而产生异常振 动。 2 振动监督网各级人员职责 2.1 振动监督组组长职责:

2.1.1 按照国家、行业和企业标准,组织制定或修订振动监督实施细则和有关规章制度。 2.1.2 及时完善公司振动监督网,规范监督网各级人员工作行为,负责与上级管理部门的工作联系。 2.1.3 督促检查振动监督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解决所发生的问题,每季度召开一次振动监督网总结会,在设备出现振动异常故障时,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分析振动异常原因及制定相应应急措施,限期整改,并跟踪整改情况,实现监督闭环管理,对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提出考核通报。 2.1.4 研究开发、推广新技术和现代化管理方法,积极开展在线监测,实现计算机联网闭环管理。 2.2 公司振动监督专责人职责: 2.2.1 在振动监督组组长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国家、行业和企业的振动监督制度,展开振动监督的日常工作及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技术监督导则及实施细则(试行)

内部资料 注意保存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风电技术监督导则及实施细则 (试行) 2013 年11 月

前言 为了进一步促进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技术监督工作规范、科学、有效开展,保证风电设备及电网安全、可靠、经济运行,有效防范设备事故,提高设备可靠性,依据国家及行业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和《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制度》及《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办法》,编制了《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技术监督导则及实施细则》。内容包含电测、绝缘、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电能质量、化学、金属、振动、风电机组控制和保护性能共八项风电技术监督导则及对应的实施细则。 本导则及实施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正式实施,请各风电企业遵照执行。光伏、潮汐等新能源企业可参照相关内容执行。 本导则及实施细则由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监督 委员会归口并解释 批准:费智审核:李力怀、吴涌、和军粱、张敏、夏晖、岳俊红、刘文秀、 魏亮、董文斌、马说邯、施亚强、范晓旭、王顺超、杨帆、周雪琴编写:冯江哲、赵小明、胡鹏、宋中波、张悦超、吴吉军、刘 亚刚、侯非、田文齐、张水基、张明、潘锡平、李英信、孙玉彬、

梁培沛、金声超、曹彬、任淮辉、段二顺、曹建忠、陶钢正、岳文彦、金鑫、陈铁、胥佳、张进、杜可兵、丁显、肖剑、荣兴汉

目录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电测监督导则 (1)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绝缘监督导则 (6)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监督导则 (19)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电能质量监督导则 (24)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化学监督导则 (28)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金属监督导则 (35)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振动监督导则 (40)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机组控制及保护性能监督导则 (46)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技术监督实施细则基础管理部分 (50)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电测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52)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绝缘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59)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114)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128)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133)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金属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144)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振动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153)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机组控制及保护性能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160)

金属技术监督规程紧固件的监督

金属技术监督规程紧固件的监督 1.1 制造阶段的监督 1.2 制造阶段应依据DL/T 586对紧固件(包括汽缸螺栓、汽门螺栓、联轴器、导汽管法兰螺栓等)的制造质量进行现场监督检验和资料审查。对国外引进材料制造的螺栓,若无国家或行业标准,应见证制造厂企业标准,明确螺栓强度等级。 1.3 制造厂应提供质量证明书,其中至少包括材料、热处理规范、力学性能和金相组织等技术资料。 1.4 对大于等于 M32 的高温紧固件的质量检验按GB/T 20410、DL/T 439中相关条款执行。 1.5 根据螺栓的使用温度按 DL/T 439 的规定选择钢号。螺母强度应比螺栓材料低一级,硬度值低 20HBW~50HBW。螺栓的硬度值控制范围见附录H。 1.6 几何尺寸、表面粗糙度及表面质量应符合 DL/T 439 的要求。 1.7 高温紧固件材料的非金属夹杂物、低倍组织和δ-铁素体含量按GB/T 20410相关条款执行。 1.8 安装阶段的监督 1.9 安装前,应首先检查制造厂提供的质量证明书,其中至少包括材料、热处理规范、力学性能和金相组织等技术资料。其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力学性能应符合 DL/T 439 的规定。

1.10 安装前,锅筒人孔门、导汽管法兰、主汽门、再热蒸汽调门螺栓,应进行硬度检验,硬度值应符合附录H的规定。 1.11 对于汽轮机、发电机对轮螺栓,安装前应进行如下检验: a)螺栓表面应光洁、平滑,不应有凹痕、裂口、毛刺和 其他引起应力集中的缺陷,必要时进行表面检测; b)合金钢螺栓应进行100%的光谱检验,检查部位为螺栓 端面。光谱检验按DL/T 991执行; c)对螺栓进行100%的硬度检验,硬度值应符合附录H的 规定; 1.12 IN783、GH4169合金制螺栓表面进行宏观检验,特别注意检查中心孔表面的加工粗糙度;按数量的10%进行无损检测,光杆部位进行超声波检测,螺纹部位渗透检测;100%进行硬度检测,若硬度超过370HB,应对光杆部位进行超声波检测,螺纹部位渗透检测。 1.13 运行阶段的监督 1.14 机组运行过程中应加强对汽轮机和蒸汽阀门的巡检,如发生螺栓断裂原因引起的泄漏,应及时处理,防设备止损伤事故的扩大。 1.15 对于机组运行过程发生的螺栓断裂事故(包括检修中发现的开裂和断裂螺栓),应及时安排进行原因分析,防止同类型事故的发生。 1.16 检修阶段的监督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化学技术监督工作,提高设备运行的可靠性,根据国家、电力行业和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有关标准、规程、制度、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化学技术监督是保证发电设备安全、经济、稳定运行的重要环节之一。采用适应电力生产发展的科学的管理方法、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先进的检测手段,准确地对机组运行状况和设备状态进行监督判断,发现和消除设备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第三条化学技术监督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不断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不断提高化学技术监督专业水平。通过对水、汽、气(氢气、六氟化硫)、油及燃料等的质量监督,防止和减缓设备腐蚀、结垢、积集沉积物及油质劣化,及时发现变压器等充油(气)电气设备潜伏性故障,提高设备的安全性,延长使用寿命,提高机组运行的经济性。 第四条建立健全化学技术监督体系,实行专业管理和行政管理相结合,建立明确的分级、分工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各单位、各有关专业都必须协调工作、共同努力切实做好这项工作。 第五条本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发电企业。 第二章化学技术监督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集团公司化学技术监督实行三级管理,第一级为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技术监督中心),第二级为集团公司所属分(子)公司,第三级为集团公司所属各发电企业。 第七条技术监督中心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和集团公司管理制度,监督指导集团公司系统内各发电企业开展化学技术监督工作,保障安全生

产、节能减排、技术进步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负责集团公司系统内各发电企业化学技术监督档案管理,收集分析化学技术监督月报表,掌握设备的技术状况,提出优化运行指导意见和整改措施,指导、协调各发电企业完成日常化学技术监督工作。 (三)协助审核化学专业设备技术改造方案、评估机组大修和技改项目实施绩效。 (四)负责开展化学专业技术交流和培训,推广先进管理经验和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 (五)负责组织召开化学专业技术监督会议,总结集团公司年度化学技术监督工作。 (六)负责定期编制化学技术监督报告,总结化学技术监督工作,提出工作和考评建议。 (七)参与在建电厂的化学专业设计审查、安装调试以及试运行阶段的质量检查;监督指导工程建设过程的化学技术监督工作。 第八条各分(子)公司技术监督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和集团公司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管辖区化学技术监督组织机构,完善化学技术监督分级管理制度,组织落实化学技术监督责任制,组织管辖区发电企业完成化学技术监督工作,指导发电企业的化学技术监督工作。 (三)对影响和威胁本辖区生产的重要化学专业问题,督促发电企业限期整改。 (四)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前期阶段、建设阶段、验收交接环节要落实化学技术监督有关规定。 (五)督促、检查发电企业在大修技改中落实化学技术监督项目。 (六)定期组织召开管辖区技术监督工作会议,总结、交流化学技术监督工作经验,通报化学技术监督工作信息,部署化学技术监督阶段工作任务。 (七)督促发电企业加强对化学技术监督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技术监督人员专业水平。

DL438_91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完整

中华人民国电力行业标准 DL 438—91 代替SD 107—83 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 中华人民国能源部1991-09-16批准 1992-05-01实施 1总则 1.1为保证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围各种金属部件的运行安全和人身安全,特制订本规程。 1.2本规程适用于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围各种金属部件的设计、安装、生产、修造、材料供应及试验研究等部门。 1.3各电业管理局(电力联合公司、电力总公司)、电力工业局、电力建设局应有专职工程师负责金属技术监督的组织领导工作。各试验研究所(院)在主管局领导下负责本地区的金属技术监督工作。高温高压火力发电厂,电力建设工程公司(工程处)应设专职工程师负责本单位的金属技术监督工作,并设金属试验室负责本单位的金属试验工作。 1.4中温中压火力发电厂和修造企业由主管局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必要时可设专职工程师或兼职专业技术人员主管。 1.5金属技术监督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实行专业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各地区可根据本规程制订适合本地区的监督制度或条例。 2金属技术监督的体制、围和任务 2.1金属技术监督的体制 2.1.1金属技术监督实行在能源部领导下的电业管理局(电力联合公司、电力总公司),省(区)电力工业局(电力建设局),火力发电厂(电力建设工程公司)三级管理。 2.1.2金属技术监督各级机构(或专职工程师)的职责。 2.1.2.1电业管理局(电力联合公司、电力总公司)和省(区)电力工业局(电力建设局)金属技术监督机构的职责: .贯彻部颁发的《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和下达的有关金属技术监督的各项指示; b.审批全局性的金属技术监督条例、规划、计划等; c.组织召开金属技术监督工作会议,传达和布置金属技术监督的任务。 2.1.2.2电业管理局(电力联合公司、电力总公司)和省局(区)的电力试验研究所(院)金属技术监督机构的职责: a.贯彻执行部、局颁发的金属技术监督规程、制度和条例; b.组织制订全局性的金属技术监督条例、技术标准、试验方法和有关技术措施; c.承担有关金属技术监督培训任务,负责归口金属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d.参加重大事故调查研究和试验研究工作。

绝缘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绝缘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2007-10-15发布2014-01-01实施神华神东电力店塔发电公司A厂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电气绝缘技术监督(以下简称“绝缘监督”)工作是保证电气设备健康和正常运行的重要环节,是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经济发供电的重要措施,也是电力工业技术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为保证店塔发电公司A厂及榆林电网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根据国家、行业有关规程标准及《神东电力公司技术监督动态考核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根据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电气设备的绝缘监督工作应深入到设计、产品选型、出厂验收、基建安装、调试、运行、停用、检修及技术改造等各个环节,达到设备全过程的质量监督与管理。 第三条绝缘监督工作的目的: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不断提高设备的健康水平,防止和杜绝绝缘事故,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四条绝缘监督工作的任务:认真贯彻执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50150-2006》、《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DL/T 596-1996》以及其它有关规程制度与反事故措施;掌握设备的绝缘变化规律,及时发现和消除绝缘缺陷;分析绝缘事故;制订反事故措施,不断提高电气设备运行的安全可靠性。 第五条绝缘监督工作要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的、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绝缘监督的专业水平。 第六条本细则适用于神华国能(神东电力)店塔发电公司A厂电气设备的绝缘技术监督工作。与电气设备绝缘监督相关的基建、设计、安装、

调试、检修、调度、运行等工作应共同遵守本细则。 第二章职责 第七条总工(副厂长)职责 (一) 组织贯彻上级有关绝缘监督的指示与规定,组织编制本单位有关绝缘监督的规章制度、技术措施与实施细则。 (二) 组织绝缘监督季度分析会议,重大绝缘事故、绝缘缺陷分析会,及时了解电气设备运行、检修、预试和消缺情况。 (三) 组织店塔发电公司A厂电气设备技改的设计审查、设备选型、质量监督等项工作。 (四) 审批《绝缘技术监督报表》和绝缘监督年度总结。 第八条生产技术部绝缘技术监督专工职责 (一) 在总工(副厂长)的领导下,具体作好督促检查与组织协调工作,掌握主要设备绝缘状况;负责与技术监督归口管理部门的专业工作联系。 (二) 编制《绝缘技术监督实施细则》,并监督规程的执行。 (三) 编制本单位的绝缘监督年度工作计划和月度工作计划,并督促检查有关部门认真执行,全面完成绝缘监督工作。 (四) 督促设备维护部、A厂运行部及时处理设备缺陷;按时、如实审核设备预试、绝缘缺陷、污闪与过电压事故报表;有危及安全的重大缺陷应立即上报。 (五) 参加绝缘监督工作会议、绝缘事故分析会,参加检修质量验收,提出提高设备健康水平和防止绝缘事故的措施, 监督反措的执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