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委办〔2001〕8号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等部门关于调整2001年度省住房制度改革有关政策的请示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等部门关于调整2001年度省住房制度改革有关政策的请示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1.07.31•【字号】苏政办发[2001]94号•【施行日期】2001.07.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等部门关于调整2001年度省住房制度改革有关政策的请示的通知(苏政办发[2001]94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省建设厅、财政厅、物价局《关于调整2001年度省住房制度改革有关政策的请示》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一年七月三十一日关于调整2001年度省住房制度改革有关政策的请示省政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苏政发(1998)89号文件精神,继续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现就房改有关政策调整提出如下意见:一、关于公积金。
各市、县住房公积金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比例原则上不超过8%,即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比例没有达到8%的,可以分别提高到8%;缴存比例已为8%的不再调整。
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2000年度月平均工资核定,月平均工资超过2500元的按2500元计算。
二、关于租金和补贴。
全省公有住房租金、租金补贴比例、补贴基数不作调整。
各项减免政策继续执行。
三、关于公房出售。
为使公房售房成本价逐步与当地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接轨,2001年度售房成本价在2000年确定的价格基础上,省辖市按提高3-6%的幅度掌握;县与县级市可根据当地公房售房成本价与经济适用房的价格情况,由当地人民政府视情作适当调整。
职工个人工龄折扣率仍为0.6%。
除了不可出售的公房外,要继续积极地向现住户出售。
四、关于住房补贴政策。
苏政发(1998)89号文件规定的补贴面积标准和省对各市、县方案批复中规定的补贴标准,2001年度继续执行。
房价收入比变化较大的市、县,经省批准可适当调整补贴标准。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遂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5.26•【字号】遂府办函[2009]161号•【施行日期】2009.05.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遂府办函〔2009〕16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遂宁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五月二十六日遂宁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1 总则1.1编制目的及时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遂宁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制订本预案。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范围内突然发生,已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特大、重大、较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医患纠纷的处置按《遂宁市预防及处置医患纠纷暂行办法》(遂府办函〔2007〕205号)执行。
1.4工作原则以人为本,科学防控。
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加强监测预警和防疫工作,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置”。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实行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制,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领导,各部门应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预防和处置工作。
全民动员,共同参与。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防疫工作属于社会公益事业,是全体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各级政府和组织应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
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公布人口计生委现行有效规章的公告

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公布人口计生委现行有效规章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07.12.28•【文号】•【施行日期】2007.12.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计划生育正文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公布人口计生委现行有效规章的公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法规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12号)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行政法规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法〔2007〕20号),我委开展了人口计生委规章的清理工作。
经过清理,确定我委现行有效规章有八件。
现予以公布。
附:人口计生委现行有效规章目录二○ ○ 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人口计生委现行有效规章目录┌─┬───────────┬────────┬───────────┬───────┬───────┐│序│规章名称│制定机关│发布形式│发布日期│施行日期││号││││││├─┼───────────┼────────┼───────────┼───────┼───────┤│1 │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管理办│国家计生委│国家计生委第2号令│1999年3月19日│ 1999年7月1日│││法│││││├─┼───────────┼────────┼───────────┼───────┼───────┤│2 │计划生育系统统计调查管│国家计生委│国家计生委第3号令│2000年11月2日│ 2001年1月1日│││理办法│││││├─┼───────────┼────────┼───────────┼───────┼───────┤│3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国家计生委│国家计生委第5号令│2001年11月6日│2001年11月6日│││业管理办法│││││├─┼───────────┼────────┼───────────┼───────┼───────┤│4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国家计生委│国家计生委第6号令│2001年12月29日│2001年12月29日│││例实施细则│││││├─┼───────────┼────────┼───────────┼───────┼───────┤│5 │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国家计生委│国家计生委第7号令│2002年1月18日│2002年1月18日│├─┼───────────┼────────┼───────────┼───────┼───────┤│6 │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国家计生委│国家计生委第8号令│2002年11月29日│ 2003年1月1日│││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卫生部││││││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国家药监局││││├─┼───────────┼────────┼───────────┼───────┼───────┤│7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 国家人口计生委│国家人口计生委第9号令│2003年12月1日│ 2004年1月1日│││服务工作若干规定│││││├─┼───────────┼────────┼───────────┼───────┼───────┤│8 │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办│ 国家人口计生委│国家人口计生委第10号令│2006年7月14日│ 2006年9月1日│││法(试行)│││││└─┴───────────┴────────┴───────────┴───────┴───────┘。
人事部关于印发《2001年-2005年全国人事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

人事部关于印发《2001年-2005年全国人事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事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1.10.30•【文号】人发[2001]110号•【施行日期】2001.10.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人事部关于印发《2001年-2005年全国人事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人发[2001]1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副省级市人事局:为贯彻中共中央〔2001〕4号文件精神,现将《2001年-2005年全国人事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人事部二零零一年十月三十日2001年-2005年全国人事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副省级市人事局:为贯彻中共中央[2001]4号文件精神,现将《2001年-2005年全国人事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根据中共中央《2001年-2005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2001年-2005年国家公务员培训纲要》,结合全国人事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以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人事干部队伍为目标,以各级人事部门领导干部培训和人事专业培训为重点,以素质和能力建设为核心,逐步形成与人事人才事业发展相适应、符合干部成长规律的多层次、分类别、多形式、重实效、充满活力的人事干部教育培训新格局和新机制,建设一支学习型、实干型、创新型的人事干部队伍,为实施人才战略提供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理论联系实际。
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废止和失效的政策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废止和失效的政策性
文件目录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资阳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9.11.19
•【字号】资阳市人民政府公告第3号
•【施行日期】2009.11.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废止和失效的政策性文件目
录的公告
(资阳市人民政府公告第3号)
经市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讨论同意,决定第一批145个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政策性文件予以废止和失效,现予公告,废止和失效的政策性文件自公告之日起停止执行。
附件:第一批废止和失效的政策性文件目录
二○○九年十一月十九日附件:。
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共73件)责任单位省教育厅序号规范性文件

目前,该项工作已经不再开展,建议失效
63
关于调整省属中职学校毕业证书收费的通知
粤教职
〔2005〕23号
省教育厅
2005.3.30
粤教外
〔2004〕118号
省教育厅
2004.9.6
文件所设定的对象已经发生重大变化,实际上已不再适用
42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高职衔接专业教学标准和课程标准研制工作的通知
粤教教研函
〔2013〕7号
省教育厅
2013.4.19
工作已完成
43
省教育厅关于下达中高职衔接专业教学标准和课程标准研制项目经费的通知
粤教教研函
省教育厅
2014.6.5
文件规定的适用期已过
54
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的通知
粤教语
〔2007〕3号
省教育厅
2007.3.29
文件所调整的对象已发生改变
55
转发《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实施办法》的通知
粤教体
〔2002〕69号
省教育厅、省体育局
2002.7.25
11
关于印发广东省高等学校校后勤社会化改革规范分离验收评分标准的通知
粤教后勤
〔2001〕27号
省教育厅
2001.11.7
后勤社会化规范分立已经完成
12
关于我省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规范分离验收工作的通知
粤教后勤
〔2001〕36号
省教育厅
2001.11.30
后勤社会化规范分立已经完成
13
关于印发广东省直属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货币分配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共73件)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2001-2005年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表彰方案的通知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2001-2005年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表彰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05.06.10•【文号】•【施行日期】2005.06.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计划生育正文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2001-2005年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表彰方案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计生委,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口计生委,中直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人口计生委、解放军、武警部队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委办公室、教育部、民政部、文化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等10部门《关于广泛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意见》(国计生〔2001〕90号)安排,2005年第四季度将表彰2001~2005年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现将《2001~2005年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表彰方案》印发你们,请做好有关工作。
附件:1. 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表彰名额分配表2. 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先进单位审批登记表3. 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先进个人审批登记表4. 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表彰工作廉政要求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二○○五年六月十日2001~2005年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表彰方案根据中宣部、国家人口计生委等10部门《关于广泛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意见》(国计生发〔2001〕90号)安排,2005年将召开第二阶段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总结表彰大会,对在2001~2005年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具体部署如下:一、指导思想以马克思主义人口理论、邓小平人口思想为指导,遵循科学发展观,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总结推广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第二阶段的好经验、好做法,继续推动此项活动深入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的人口环境。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01-2003年城市公共消防
1 / 2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01-2003年城市
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计划的通知
【法规类别】消防管理
【发文字号】川办发[2000]124号
【发布部门】四川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0.10.18
【实施日期】2000.10.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01-2003年
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计划的通知
(二000年十月十八日 川办发〔2000〕124号)
近年来我省城市公共消防设施有较大改善,但欠帐仍然突出,滞后于经济和社会发展
的严重状况仍未得到根本改变。据统计,1999年底全省县城以上城市建成区的市政
消火拴、消防站、消防通信、消防装备等公共消防设施总量欠账达54%,67个县
(市)没有消防站,18个地级以上城市尚有12个城市没有建立集中接处警的消防通
信调度指挥系统,城市抗御火灾的能力十分薄弱。对此,省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力争用
3年时间解决城市公共消防设施欠账。现将2001-2003年全省城市公共消防设
施建设计划下达各地(附后),请认真组织落实,努力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实现全
2 / 2
省经济追赶型、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任务。我省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要以江泽民总书记“要尽快
搞好消防设施建设,小洞不补,大洞受苦”等重要指示为指导,认真贯彻实施《消防
法 》和《四川省消防条例 》等消防法律、法规,
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共216件
关于印发广安市城区农贸市场整治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安府办发〔2009〕25号
68
转发市卫生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广安府办发〔2009〕31号
69
关于印发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
广安府办发〔2009〕37号
广安府办发〔2013〕36号
100
关于印发广安市林木采伐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安府办发〔2013〕37号
101
关于印发广安市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
广安府办发〔2013〕42号
102
关于印发中国绿色基金会绿色广安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安府发〔2014〕7号
103
关于印发广安市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安府发〔2009〕11号
64
关于贯彻四川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
广安府发〔2009〕12号
65
关于印发广安市敬老院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广安府发〔2009〕21号
66
关于兰渝铁路广安市境内段征地涉及城市规划区内拆迁补偿安置有关政策的补充规定
广安府发〔2009〕39号
34
关于印发广安市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安府发〔2007〕30号
35
关于加快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
广安府发〔2007〕40号
36
关于加快城镇住房保障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
广安府发〔2007〕44号
37
关于印发广安市政务公开有关制度的通知
广安府办发〔2007〕22号
38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清理整顿外派劳务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清理整顿外派劳务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遂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8.06•【字号】遂府办函[2009]253号•【施行日期】2009.08.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清理整顿外派劳务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遂府办函〔2009〕25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城区三园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外派劳务市场秩序,促进我市外派劳务工作在安全平稳的基础上实现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商务部外交部公安部监察部交通运输部国资委工商总局关于开展清理整顿外派劳务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商合发〔2009〕261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清理整顿外派劳务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川府办发电〔2009〕67号)精神,市政府决定,自2009年8月10日至8月31日在全市开展清理整顿外派劳务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一)规范外派劳务经营公司、省级外派劳务专业基地和基地县的外派劳务行为,清理和淘汰一批违规劳务中介机构,处理和惩治一批违规经营责任人,进一步规范我市外派劳务市场经营秩序。
(二)健全和完善我市外派劳务管理、协调工作机制,建立涉外劳务纠纷预防化解和处置工作机制,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属地政府职责;加大对外派劳务经营公司、省级外派劳务专业基地和基地县、劳务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力度,促进我市外派劳务工作在安全平稳的基础上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三)保障外派劳务人员和经营公司的合法权益,减少外派劳务纠纷和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四)加强对外派劳务常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劳务人员出国务工安全和法律意识。
二、工作机构成立遂宁市开展清理整顿外派劳务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市商务局局长邱立安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钱春、市商务局副局长郭华任副组长,市公安局副局长邢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杨勇、市监察局副局长郭定权、四川省遂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王安平为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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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委办〔2001〕8号
中共遂宁市委办公室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遂宁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委员
职责与任务》的通知
各区县委、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级各部门,市属企
事业单位:
现将《遂宁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委员职责与任务》印发你
们,希各委员认真履行职责,各有关部门主动参与,积极
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为努力塑造市城区优美的城
市形象,促进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中共遂宁市委办公室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1年1月8日
遂宁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委员职责与任务
为了适应西部大开发、建设新遂宁的需要,加强和改
进城市管理,提高遂宁城市品位和档次,为扩大对内对外
开放、促进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根据中共遂宁市
委、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遂宁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的
通知》(遂委〔2000〕86号)精神,现将城市管理委员会组
成人员的职责与任务明确如下:
一、主任:罗勤宏
职责与任务: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组织研究制定城
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工作规划、网络目标和配套性管理
规章。坚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适
时研究部署城市管理重大事项。解决审批城市管理活动的
有关经费。及时协调解决处理各城市管理部门在城市管理
中遇到的难点、热点问题,负责对委员的工作年度考核及
成员部门的城管工作考核。
副主任:翟义仲
职责与任务:负责研究解决城市管理工作对应配套的工
程规划、建设,重点抓好净化工程、亮化工程,负责政府
有关城市管理的各类文件、规定的审签,协助主任完成各
项城管目标任务。
副主任:蒲昭雄
职责与任务:负责抓好巡警队伍建设,定期组织人大代
表对城市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及工作进行监督,重点抓好
城区绿化工程,协助主任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副主任:唐其权
职责与任务:负责协调法院、司法局等部门对城管委及
巡警队伍在城市管理执法过程中涉及到有关行政诉讼及相
关案件,定期组织政协委员对城市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及
工作进行视察,提出批评建议;重点抓好城市畅通工程,
协助主任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委员
1、市委副秘书长:唐勇
职责与任务:负责协调解决处理市委各部委在城市管理
中遇到的难点、热点问题;负责办理城市管理中涉及需要
市委发出的文件、简报。
2、市政府副秘书长:罗孝廉
职责与任务:负责协调解决处理政府各职能部门在城市
管理中遇到的难点、热点问题;负责办理城市管理中涉及
需要市政府发出的文件、简报、议事纪要以及有关规范性
文件等。
3、市公安局:郑恩清
职责与任务:负责经常性城市治安秩序、交通秩序的管
理,加强驾驶人员培训教育,对于在城市管理中发生的妨
碍公务行为进行查处;负责组织实施城市畅通工程;负责
管理城市巡警支队。
4、市建委:王安平
职责与任务:负责组织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城市管理的各
项法律、法规;并对市政府令规定委托给市巡警支队执法
的内容办理委托书。加强城市基础设施、环卫设施及队伍
建设;强化监督管理;做好城市粪便、垃圾无害化处理,
卫生监测和综合利用;加强建筑施工场地和渣土管理;负
责组织实施城市光彩工程、净化工程、绿化工程、美化工
程。
5、市委宣传部:唐书瑞
职责与任务:负责城市管理中的宣传工作,协调有关部
门搞好专题宣传和社会性宣传。
6、市中区:张云尧
职责与任务:负责搞好市中区各单位、街道的城市管理
工作的组织领导;抓好城乡结合部及窗口场镇的环境卫
生、镇容镇貌的管理工作;组织动员单位居民、村民切实
搞好“门前三包”、门内达标。
7、市城工办:杨顺成
职责与任务:负责市城区“门前三包”的领导和管理工
作;抓好居民小区的卫生管理,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巩
固、扩大健康教育、文明示范小区成果;抓好城乡结合部
的经常性卫生管理工作;落实小街小巷的清扫保洁工作。
8、市工商局:朱明中
职责与任务:认真做好集贸市场、摊区及个体经营户的
管理;实施坐商归店、摊贩归区、农贸归市、广告归栏;
积极推行净菜上市,摊贩自备垃圾容器,确保市场整洁;
逐步取消以街为市;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依法管理,
积极创建文明卫生市场。
9、市交通局:王正平
职责与任务:抓好车站、停车场常规管理和客运市场整
顿,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增添设施,做到站容、车容整
洁美观;加强渠河路的管理,清理整顿规范城区内的修车
场、洗车场、停车场,并组织对各停车场、洗车场、修车
场进行硬化与管理。
10、市卫生局:刘刚
职责与任务:加强对食品卫生、饮水卫生、公共场所和
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管理,配合
开展健康教育,负责组织疫情和中毒事故的控制、抢救工
作,解决医疗卫生单位的垃圾、污水、污物的无害化处
理;组织开展除“四害”和密度控制。
11、市开发区:廖中康
职责与任务:负责搞好开发区的城市管理和创建文明卫
生城市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宣传动员工作,积极想办法增加
投入,加强开发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搞好辖区绿化、
亮化、净化、美化工程,力争体现出新区的特色。加强交
通、市场、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及公共场所卫生的综合管
理,严格实施坐商归店、摊点归区、农贸归市、行车归
道、停车归点,确保辖区内环境整洁、交通秩序、市场秩
序、治安秩序良好。
12、市广播电视局:刘文书
职责与任务:积极发挥宣传职能作用,调动人力、物
力、财力强化城市管理的宣传教育;负责在“两台”上办
好城市管理专题节目,设立城市管理曝光台,落实采编人
员,经常深入实际掌握城市管理动态,随时报道新人新
事,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同时,加强对城市管理法律
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的城市管理意识。
13、市教委:杜荣怀
职责与任务:加强对学生的健康知识、城市管理知识和
有关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培养学生的文明卫生习惯,组织
学生参加有关城市管理的宣传活动。
14、市环保局:陈维果
职责与任务:加强对环境的监督管理,制定城市环境综
合整治规划,组织涉及城市工业“三废”治理、噪声危害
治理,协调解决环境扰民问题,维护生态平衡,改善和提
高城乡环境质量。
15、市中区公安局:王启林
职责与任务:负责城区社会治安秩序管理,负责协调市
巡警支队与市城区结合部和各派出所的工作关系,对城市
管理中发生的妨碍公务行为进行查处。
希各委员认真履行职责,各有关部门主动参与,积极配
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为努力塑造市城区优美的城市
形象,促进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