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制定三供一业实施方案
国有企业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物业设施改造标准及费用实施方案

国有企业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物业设施改造标准及费用实施方案为推进驻X央企、省市属国企职工生活小区物业设施移交工作,根据国家实施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相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原则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物业移交前应进行整治,确保住宅小区配套完善、设施设备齐全、环境整洁,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营造舒适、优美、宜居的居住环境。
二、测算依据(一)《建筑给水排水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X);(二)《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X);(三)《给水排水管道及竣工验收规范》(GB50268—97);(四)《给水排水设计手册》;(五)《X省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工程建设收费管理办法》(X 价房〔X〕83号);(六)《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242—X);(七)《X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101—X)、《X 省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201—X)、《X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301~313—X)、《X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401~407—X),《X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X版);(八)《X省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X版);(九)《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X);(十)《住宅建筑设计规范》(GB50096—X);(十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X);(十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提高住宅质量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X〕72号);(十三)《关于X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等级收费基准价格的通知》(X建房〔X〕41号);(十四)《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X);(十五)《建筑涂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JGJ/T29—X);(十六)《外墙饰面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JGJ126—X);(十七)《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门窗工程》(DB21/90012—X)。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资委省财政厅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资委省财政厅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4.28•【字号】青政办〔2017〕77号•【施行日期】2017.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其他规定正文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资委省财政厅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7〕77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省国资委、省财政厅关于《青海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4月28日青海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省国资委省财政厅为加快推进我省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及物业管理(统称“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进一步明确政府、部门和企业职责,确保各项措施扎实落地和目标任务如期完成,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2016年底,全面启动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分企业、分片区制定移交方案,确定具体工作内容。
2017年遵循“先移交后改造”原则,在各级政府指导下,由移交企业与接收企业(机构、平台)签订分离移交协议,对相关设备设施进行必要维修改造,做好人员安置工作,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
2019年起国有企业不得在工资福利外对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承担相关费用或进行补贴。
二、实施原则———明确责任、减轻负担。
国有企业承担分离移交主体责任。
各企业积极主动与当地政府和“三供一业”经营机构联系并进行分离移交,实施市场化、专业化运营,减轻企业负担。
———属地管理、部门联动。
属地政府从大局出发,主动承担分离移交接收责任,制定分离移交具体办法,指定“三供一业”接收企业(机构、平台)。
国有企业集团公司、承担接收任务的企业(机构、平台)、有关涉及分离移交的部门要通力合作,确保有序推进。
三供一业移交方案

1.确保三供一业业务移交过程中,国有企业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2.确保移交后,三供一业服务质量得到提升,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3.确保移交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维护社会稳定。
三、移交范围
本次三供一业移交范围包括以下内容:
1.供水业务:国有企业负责的供水设施、供水管网及供水服务;
2.供电业务:国有企业负责的供电设施、供电管网及供电服务;
2.资产清查与评估
(1)成立资产清查与评估小组,开展全面清查与评估;
(2)收集、整理、核对相关资料,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3)评估资产现状,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4)编制资产清查与评估报告,提交双方审议。
3.资产移交
(1)根据资产清查与评估结果,签订资产移交清单;
(2)办理资产过户手续,包括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设备所有权等;
(3)编制资产清查报告,明确资产现状、存在问题及建议解决方案;
(4)将资产清查报告提交双方审议,并根据审议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3.完成资产移交
(1)根据资产清查报告,双方签订资产移交清单;
(2)办理资产过户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设备所有权等;
(3)办理相关证照变更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
(3)协助接收方办理相关证照变更手续;
(4)确保移交过程中,国有企业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4.业务移交
(1)制定业务移交方案,明确移交内容、时间节点、责任主体;
(2)对现有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3)建立客户档案,确保客户信息准确、完整;
(4)开展客户满意度调查,收集意见建议,持续改进服务;
(5)确保业务移交后,服务质量得到提升。
三供一业物业管理移交方案

三供一业物业管理移交方案一、背景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开发商往往会建立物业公司,用来管理维护小区的各种设施和公共区域。
在物业管理期限结束后,物业公司需要将物业管理服务移交给业委会或其他管理机构。
但是,除了常规的物业管理,还有一项重要的任务是管理“三供一业”设施。
在物业公司管理期限结束后,对于“三供一业”的管理移交,可能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办法。
二、三供一业的概念“三供一业”是指集中供热、供水、供电和公共绿地四项服务的设施。
在小区物业交付使用后,我们通常无需再为小区如何供水、供电或供热、绿化管理等方面操心,因为这些服务通常都由小区物业公司来管理和维护。
但是,在物业管理期限届满之后,如何更好地移交这些“三供一业”设施的管理问题就出现了。
三、三供一业管理移交方案下面我们提出一种基本的“三供一业”管理移交方案,以供参考。
1. 筹备在物业管理期限即将届满时,业委会可以着手筹备“三供一业”的管理移交。
筹备的步骤包括:确定管理机构、拟定管理章程、规划管理范围和准备资料等。
2. 确定管理机构业委会可以根据小区情况自行设立“三供一业”管理机构,也可以委托相关服务机构或专业公司来管理。
一般来说,选择专业的管理机构可以有效提升设施管理质量。
3. 拟定管理章程制定管理章程是管理移交的关键步骤之一。
章程应当包括工作机构、职责分工、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等方面的内容。
章程的制定需要与当地相关管理部门沟通,并征询相关专家的意见。
4. 规划管理范围对于“三供一业”设施的管理范围,一般是以小区周边的道路、桥梁等为参照,将服务范围界定在小区或所属街道范围内。
5. 准备资料为了有效管理“三供一业”设施,业委会需要准备相关资料,包括设施保养日志、维修记录和验收情况等。
6. 移交工作“三供一业”设施的移交工作需要与相关管理部门或商业机构等进行沟通协调。
具体工作包括:移交意见的征询、移交协议的签订、移交业务的办理等。
四、结论在小区物业管理期限届满时,对于“三供一业”设施的管理移交,需要业委会协助相关管理部门或专业机构,制定合理的移交方案。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8.17•【字号】扬府办发〔2017〕98号•【施行日期】2017.08.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管理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扬府办发〔2017〕9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扬州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8月17日扬州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和物业管理(以下简称“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是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切实减轻国有企业负担,集中精力发展主营业务,也有利于整合资源改造提升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职工居住环境。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4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全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从2017年1月开始推进,对相关设备设施进行必要的维修改造,达到所在地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分户设表、按户收费,交由专业化企业或机构实施社会化管理,2018年底基本完成。
2019年起国有企业不再以任何方式为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承担相关费用,国有企业不再承担与主业发展方向不符的公共服务职能,保障国有企业轻装上阵、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二、工作要求(一)坚持政策引导与企业自主相结合,积极支持移交企业自主选择“三供一业”职能的接受方。
“三供一业”供水改造工程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供水改造工程管理办法(试行)XXXXXXXXXXXXXXXXXX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供水改造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工程建设组目录1.总则 (1)2.工地例会制度 (1)3.现场管理 (3)4.设计变更管理 (4)5.监理单位的管理 (8)6.施工单位的管理 (10)7. 材料及设备供应 (18)8.工程进度款支付 (19)9.附则 (19)1.总则1.1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供水工程现场管理,促进施工现场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明确施工管理各方的职责,切实做好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供水改造工程的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各参建单位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控制的作用,为确保居民健康和城市供水运行安全,保障城市住宅小区供水水质和压力,确保改造任务如期完成,根据国务院、住建部有关工程建设的法规、规程,结合《XXXX城市供水节水管理条例》和《银川市城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联系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所称为的工程现场管理,是指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供水改造工程项目从确定中标单位至工程竣工期间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管理。
1.3 参加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供水改造工程建设的各相关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合同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办法,接受项目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1.4XXXXXXXXXXXXXXXXXXX作为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的委托,负责工程的建设监督管理。
2.工地例会制度2.1 为及时发现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程建设顺利有序开展,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供水改造工程建立周例会制度。
2.2 例会召开时间为每星期一14时30分至16时00分。
2.3 参加单位和人员例会由监理单位主持,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供水改造工程项目组、监理部的总监、现场监理工程师,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安全负责人等参加。
三供一业维修改造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陕西省烟草公司榆林市公司(金叶小区)“三供一业”维修改造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核:审批:陕西建工第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8月目录第一章工程概况 (6)一、工程简介 (6)二、项目规模 (6)三、改造范围 (6)第二章编制依据 (7)第三章工程总体目标 (8)一、施工总体目标方针 (8)二、质量目标 (8)三、工期目标 (8)四、安全目标 (8)五、文明目标 (8)六、环保目标 (8)第四章施工组织机构图 (9)一、项目管理机构的设立 (9)二、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9)三、各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0)第五章人力、机械、物资资源计划 (16)一、劳动力投入计划 (16)二、施工机械、机具配备计划 (16)三、材料供应保障措施 (17)第六章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18)二、门房防水施工 (18)三、住宅楼、门房内墙腻子施工 (21)四、小区大门 (22)五、防盗门施工 (23)六、室外安防工程 (25)七、室外路灯施工 (30)八、楼梯间扶手栏杆修复 (32)九、绿化施工 (33)第七章垃圾外运 (35)第八章工程的难点及相应保证措施 (36)第九章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37)一、质量保证体系 (37)二、建立质量管理制度,落实质量责任制 (37)第十章安全责任制度和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39)一、施工安全管理机构及体系的设置 (39)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 (41)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42)四、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3)五、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4)六、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44)第十一章环境保护管理措施 (46)二、施工环境控制措施 (47)第十二章施工保证质量目标的措施 (51)一、工程质量目标 (51)二、质量保证体系 (51)三、技术措施 (51)四、组织措施 (51)五、经济措施 (52)六、合同措施 (52)七、全面培训 (52)八、材料进场检测认定 (53)九、检测、测量周期检定、校核和维护计划 (54)第十三章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58)一、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58)二、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及人员优化配置 (58)三、人员优化配置 (59)四、技术措施 (60)五、防止触电事故 (61)六、现场防火防爆 (61)七、文明施工措施 (61)八、安全生产保障责任制度 (62)九、安全教育培训方案 (63)十一、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计划及保证措施 (63)第十四章工程资料有关规定 (67)一、质量档案真实、可控、可溯性保障措施 (67)二、项目档案归档内容 (67)三、工程项目建设中使用的各种印章 (68)第十五章应急救援预案 (70)第十六章夏季、雨季施工措施 (72)一、夏季施工措施 (72)二、雨季施工措施 (72)附表一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 (74)附表二劳力计划表 (75)附表三施工机械、机具配备计划表 (76)第一章工程概况一、工程简介工程名称:陕西省烟草公司榆林市公司(金叶小区)“三供一业”维修改造项目工程地点:工程位于陕西省榆林市高新区安居路32号建设单位:榆林市城市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中煤陕西中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陕西建工第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二、项目规模现有住宅楼4栋,共有住户176户。
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庆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庆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12.29•【字号】庆政办规〔2016〕11号•【施行日期】2016.1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其他规定正文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庆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庆政办规〔2016〕1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中、省直单位,市政府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大庆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2月29日大庆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为做好我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及物业管理(以下统称“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45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16〕8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一)坚持市场导向、专业化运营。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促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推进“三供一业”等公共服务专业化运营。
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维修改造标准、改造费用测算等相关政策,通过维修改造,达到城市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分户设表、按户收费,由专业化企业或机构实行社会化管理。
(二)坚持多渠道筹资、合理分担成本。
国有企业作为责任主体,承担主要成本。
财政予以适当补助,根据企业分级监管关系及历史沿革等因素,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承担。
(三)坚持以人为本、维护稳定。
做好职工分流安置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做好社会保障、就业培训等相关政策的衔接。
“三供一业”移交供配电设备消缺技术改造方案
“三供一业”移交供配电设备消缺实施方案XXXX有限公司2020年9月“三供一业”移交供配电设备检修试验实施方案一、概况“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是指国企(含企业和科研院所)将家属区水、电、暖和物业管理职能从国企剥离,转由社会专业单位实施管理的一项政策性和专业性较强、涉及面广、操作异常复杂的一项管理工作。
企业的供水、供电、供热和物业管理也将实施分离。
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及物业管理(统称“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是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国有企业减轻负担、集中精力发展主营业务,也有利于整合资源改造提升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职工居住环境。
该“三供一业”供配电系统建设大部分由企业自主设计、采购、建设、管理、运行、维护。
大多数“三供一业”供配电系统运行时间久、设备老旧、用电供需矛盾突出等。
尤其是存在的安全隐患很可能造成人身与财产损失,这些问题亟待解决。
能否保障今后居民可靠供电,将成为影响居民生活的重要因素。
供配电系统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地运行是电力运行管理部门急需解决的新问题。
二、供配电系统现状1、供配电系统运行时间久远、设备老旧,质量层次不齐“三供一业”供配电系统建成投入使用时间久远、设备老旧,存在供电安全隐患,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
如:老化严重,使用和安全性能较低;居民用用电容量不断增大,原有供配电系统容量就严重不足,供配电设备有过载运行情况等。
供配电系统设备厂家多、设备种类和型号众多,有些设备厂家已经退出市场,重要的是设备质量层次不齐。
如:设备出现故障,无对应的设备替代品等。
2、供配电系统设备自动化程度低、保护配置不统一供配电系统自动化程度偏低,开闭所高压系统继电保护设备运行不可靠,有的为电磁继电器保护、集成电路保护设备,同时微机继电保护设备功能单一、可靠性差,有误动和拒动现象。
“三供一业”供配电系统高压继电保护设备厂家繁多,保护功能配置不统一,普遍存在保护装置运行异常,状态显示和实际不一致问题,给运行管理带来非常大的不便和误判。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接收包钢(集团)公司“三供一业”办社会职能实施方案的通知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接收包钢(集团)公司“三供一业”办社会职能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1.15•【字号】包府办发〔2018〕2号•【施行日期】2018.0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综合规定正文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接收包钢(集团)公司“三供一业”办社会职能实施方案的通知包府办发〔2018〕2号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接收包钢(集团)公司“三供一业”办社会职能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1月15日接收包钢(集团)公司“三供一业”办社会职能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包钢(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包钢)剥离“三供一业”办社会职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19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质增效转型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17〕6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国资委、财政厅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内政办发〔2017〕35号)、《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包头市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包府办发〔2017〕190号)及自治区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2017年第1次领导小组会议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包钢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不含矿山,白云矿区、固阳县另行制定接收方案,以下简称包钢“三供一业”)办社会职能由包钢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房产公司”)承担。
房产公司是包钢西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钢西创”)的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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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制定三供一业实施方案 如何制定三供一业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驻盘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统筹兼顾、稳步推进。坚持驻盘央企减负与优化资源配置相结合,促进分离后的“三供一业”可持续发展。坚持政策引导与企业自愿相结合,不做硬性要求。不采取成建制移交的方式,人员双方自行协商,稳步推进“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 (二)规范标准,有序实施。依照“维修为主、改造为辅、技术合理、经济合算、运行可靠”的标准,以不低于我市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实施移交改造。坚持“先移交后改造”,制定移交改造标准、工作流程等,保证移交改造后的设备正常运行。 (三)职责明晰、有效衔接。“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责任主体为移交企业和接收企业。移交企业和接收企业要签订分离移交协议,明确双方责任。接收企业与移交企业共同协商分离移交事项,并组织实施,确保分离移交工作的有效衔接。 二、移交范围 (一)涉及企业。“三供一业”涉及的驻盘央企共6家,分别为辽河油田公司、北方华锦集团、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化学工程第九建设公司、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和中建二局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移交范围。“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主要涉及驻盘央企所承担的职工家属区和周边其它单位住宅及办公场所的供水(含工业供水)、供电、供暖、燃气、物业管理及接收企业与移交企业协商一致同意移交的市政管理等。 三、工作目标 XX年底前全部完成辽河油田公司、北方华锦集团、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化学工程第九建设公司、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和中建二局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6户驻盘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争取年内完成改造任务。 四、接收企业 按照省政府对我省驻辽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市“1+5+2”集团公司组建工作,“三供一业”接收企业及接收业务安排如下: 1.盘锦润城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水务集团)为驻盘央企供水业务的接收企业; 2.国网盘锦供电公司为驻盘央企供电业务的接收企业; 3.盘锦市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市政集团)为驻盘央企供暖设施、燃气设施、物业设施和市政设施的接收企业。 各接收企业正式接收后,实施市场化改革,推进公共服务专业化运营,提高服务质量和运营效率。 五、接收企业与移交企业的责任分工 移交企业与接收企业应做好工作衔接,严格落实责任,共同做好分离移交工作。 1.人员安置。在移交企业与接收企业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自愿开展移交和接收工作。在同等条件下,接收企业以市场化方式优先聘用移交企业人员,接收企业不接收的人员由原主办央企消化。 2.移交衔接。接收企业要提前介入,配合移交企业做好移交业务前、中、后期的全面控制管理,保证符合改造标准并顺利移交。 3.运维责任。移交双方需要在移交协议中明确移交日期(以改造资金全部到位日为移交日期),移交前由移交企业负责承担运行、维护责任,由接收企业配合;工程改造期间,由接收企业与移交企业共同承担运行、维护责任;工程竣工后,由接收企业独立承担运行、维护责任。 4.施工保障。移交企业与所在地政府应协调相关单位和用户,保障施工条件。 5.手续办理。移交企业用地红线内的相关手续办理以移交企业为主,接收企业配合;红线外的相关手续办理以接收企业为主,移交企业配合。 6.损坏赔偿。改造施工过程中,因道路开挖等造成的损坏,在移交企业用地红线内的原则上只恢复不补偿;红线外涉及市政、绿化等公共部分原则上只恢复不补偿,由接收企业按相关程序做好报批及验收工作,非公共部分由接收企业依据国家和我市相关政策办理。改造施工过程中涉及到的恢复资金由双方协商解决。 7.资金申请。改造资金经地方政府与移交企业、接收企业共同确定后,由移交企业按照国务院国资委文件要求的标准和程序申请资金,资金到位后实施改造。对于没有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不足的物业,由移交企业向总公司申请全额补贴,确保按照标准建立、补足维修资金,并存入维修资金专户。 8.信访维稳。移交企业应做好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主动向分离移交工作涉及的职工、周边居民等相关人员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切实预防和妥善处置由此引发的信访问题。所在地政府应加强指导和协调,与移交企业共同做好稳定工作。 9.职责分工未尽事项,由双方在协议中另行约定。 六、组织保障 为加强我市“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组,具体如下: 1.成立盘锦市驻盘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移交企业主要领导任副组长,负责统筹推进“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2.成立“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专项工作组。“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领导小组下设3个“三供一业”专项工作组和2个重点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专项工作组(辽河油田公司和北方华锦集团),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移交企业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牵头负责“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具体工作。 各专项工作组分别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 3.成立“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专家组。由接收企业负责组建专家组,制定供水设施、供电设施、供暖设施、燃气设施、物业设施和市政设施的改造技术标准和费用执行标准。 接收企业与移交企业对专家组制定的标准存在异议的,由行业主管部门协调双方并组建标准评定组,对存在异议的标准进行裁定,报“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七、工作分工 “三供一业” 分离移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驻盘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专项工作组负责“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具体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1.市国资委负责驻盘央企 “三供一业” 分离移交的统筹协调工作。同时,负责“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涉及的国有资产划转工作。 2.市人社局负责指导移交企业人员安置工作。 3.市发改委负责改造项目立项、审批工作。 4.市油田办负责辽河油田“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综合协调工作及辽河油田公司专项工作组的日常工作。 5.市住建委负责供水设施、供暖设施、燃气设施、物业设施和市政设施接收企业、属地政府与移交企业之间的协调工作。 6.市经信委负责供电设施接收企业与移交企业之间的协调工作及北方华锦集团专项工作组的日常工作。 7.各移交企业负责本企业的资产清查、社会稳定、资金争取等工作,相应承担移交改造的运行维护责任。辽河油田公司、北方华锦集团等重点移交企业要指定专业部门负责本企业的维稳工作,切实预防和妥善处置可能因“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引发的信访问题。 8.各接收企业负责配合移交企业做好资产清查、人员安置、运行维护等移交前、中、后期的衔接工作,负责组建专家组、制定移交标准、编制改造方案等工作。 9.各区县、经济区承担属地政府责任,做好协调配合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八、进度安排 1.方案审批。XX年5月30日前,完成分离移交实施方案审批。 2.签订意向协议。XX年6月10日前,移交企业与接收企业签订移交意向协议。 3.确定标准。XX年6月30日前,各专家组分别制定供水设施、供电设施、供暖设施、燃气设施、物业设施及市政设施的改造技术标准和费用执行标准。 4.编制移交协议。XX年6月30日前,各专项工作组完成“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协议文本。 5.资产清查。XX年6月30日前,接收企业与移交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审计或清产核资,依据移交日的账面价值、审计报告或清产核资结果,完成资产划转工作。 6.制定改造方案。XX年7月15日前,接收企业按照确定标准和移交意向协议,完成改造工程设计和费用预算等方案。经移交双方确认后,报“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7.签订协议。XX年7月20日前,移交企业和接收企业签订分离移交协议,并启动资金争取工作,资金到位后实施改造。 如何制定三供一业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驻辽阳市中央企业(以下简称驻辽阳央企)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剥离驻我市央企办社会职能,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XX〕19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策引导与企业自愿相结合的原则; (二)坚持统筹兼顾、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坚持维修为主、改造为辅、技术合理、经济合算、运行可靠的原则; (四)坚持按不低于我市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实施改造移交,保证分离移交后的设施设备符合现行标准、运行正常; (五)坚持“先移交后改造”的原则,通过建立机制,搭建平台,加强协调指导,积极有序地推进分离移交工作。 二、移交范围 省国资委转发国务院国资委名单中明确的驻辽阳央企职工家属区的供水、供电、供暖及物业管理(简称“三供一业”)职能,包括辽阳石化分公司、庆化公司、十九局公司、联通辽阳分公司、鞍钢弓矿公司、东电四公司、水电六局。 三、工作目标 根据国发〔XX〕19号文件精神,结合地方实际,采取分类指导、分批实施的方法,于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驻我市央企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 四、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