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事处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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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

嘉兴市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

嘉兴市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嘉兴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4.01.08•【字号】嘉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号•【施行日期】2024.04.01•【效力等级】其他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嘉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号2023年10月27日嘉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嘉兴市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已经2023年12月21日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

嘉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1月8日嘉兴市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2023年10月27日嘉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2023年12月21日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第一条为了规范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推进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管理效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网格化服务管理以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网格,是指在城乡社区、行政村以及其他特定区域内划分的基层社会治理单元。

本条例所称网格化服务管理,是指以党建为引领,整合各方力量,确定服务管理人员,在网格内提供服务和进行管理的活动。

第三条市、县(市、区)应当确定网格化服务管理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

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行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建设、农业农村、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消防救援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

第四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网格化服务管理具体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协助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发挥自身优势,协助做好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

网格化管理制度(精选10篇)

网格化管理制度(精选10篇)

网格化管理制度(精选10篇)网格化管理制度一、管理制度的主要特征1、权威性管理制度由具有权威的管理部门制定,在其适用范围内具有强制约束力,一旦形成,不得随意修改和违犯;2、完整性一个组织的管理制度,必须包含所有执行事项,不能有所遗漏,如发现或新的执行事项产生,应相应的制定管理制度,确保所有事项“有法可依”;3、排它性某种管理原则或管理方法一旦形成制度,与之相抵触的其他做法均不能实行;特定范围内的普遍适用性。

各种管理制度都有自己特定的适用范围,在这个范围内,所有同类事情,均需按此制度办理;4、可执行性组织所设置的管理制度,必须是可执行的,不能偏离组织本身事务,成为一纸空文;5、相对稳定性管理制度一旦制定,在一般时间内不能轻易变更,否则无法保证其权威性。

这种稳定性是相对的,当现行制度不符合变化了的实际情况时,又需要及时修订。

6、社会属性因而,社会主义的管理制度总是为维护全体劳动者的利益而制定的。

7、公平公正性管理制度在组织力对每一个角色都是平等的,任何人不得在管理制度之外。

二、网格化管理制度(精选10篇)为充分整合社区资源,发挥社区网格化功能作用,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社区管理网格化服务,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小编今天为你整理了网格化管理制度(精选10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网格化管理制度1一、网格员工作的主要内容(一)向网格内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定期不定期走访网格内群众、企业,收集群众、企业各类服务需求、困难、意见和建议,了解他们在思想、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动态,及时做好社情民意记录。

(三)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传,及时向镇司法所反映群众的诉求、意见和建议。

(四)协调解决群众所难,说服解释群众所疑,积极做好群众的稳定工作。

正确引导群众弘扬美德,树立文明新风,保持良好的居住和发展环境。

(五)定期和按需为群众开展健康服务。

(六)发挥网格员优势,为群众、为企业提供科技、文化、技术等方面的特色服务。

清远市城乡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

清远市城乡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

清远市城乡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清远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3.04.14•【字号】清远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号•【施行日期】2023.06.01•【效力等级】其他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正文清远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号清远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12月30日通过的《清远市城乡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已经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3月30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清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4月14日清远市城乡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2022年12月30日清远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2023年3月30日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市域社会治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规范城乡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乡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及其相关活动。

本条例所称网格,是指在城乡社区、行政村及其他特定空间区划之内划分的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单元。

本条例所称城乡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是指以实现基层社会治理的精细化和精准化为目标,在网格内整合各方面力量,配备服务管理人员,综合运用数字化、信息化等手段,提供服务和进行管理的活动。

第三条城乡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构建党委领导、党政统筹、职能部门协同、社会各方参与的工作机制。

发挥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在城乡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中的领导作用,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指导、监督、保障城乡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将城乡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网格化管理规章制度

网格化管理规章制度

网格化管理规章制度网格化管理规章制度11、例会时间:与学校工作例会合并召开。

2、参加人员:一、二级网格负责人。

3、例会内容:通报近期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和解决措施;阶段性重点工作的‘部署和安排;以及对全校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建议和意见等。

4、具体要求:各部门会前要有准备,要把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会议、文件和指示精神与网格化管理工作结合起来,认真总结上周的工作情况,明确下周工作重点、工作措施,汇报要求简明扼要,重点突出。

网格化管理规章制度2一、网格划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网格划分,以部门或区域单位为单位建立一个网格,每个网格中设立2名网格管理人员,明确监管责任和工作内容,构建起“全面覆盖、网格到底、责任到人”的监管网络,不断提升管理效果。

将工作任务、监管责任由上而下具体落实到每个网格责任人。

网格责任人对网格内的日常管理工作包干,并对片区责任人、公司领导负责,做到工作包干、责任到人。

二、管理员职责1工作方法1.1网格专职工作人员必须开展经常性巡查,巡查后要有工作记录,及时收集、整理网格区域内的基本情况,准确掌握网格内的安全生产情况,努力解决存在的隐患、问题及职工思想动向等情况。

1.2采取分类分层解决的方法进行处理,一般性问题,自行解决,重大问题由公司进行解决。

1.3网格管理人员实行“首问责任制”对职工反映的诉求和问题应进行及时反馈,对落实情况应进行跟踪,确保落实到位。

1.4建立定期汇报制度,将网格工作定期进行汇报,将难以解决或重大问题提交公司会议研究。

1.5强化职工自我管理意识。

网格管理人员要通过培训教育、谈心等方式,发动职工的积极性,提高职工自我管理意识,也有益于对网格化管理工作的支持监督,更好的发挥网格化管理作用。

2工作考核2.1网格管理人员定期上报网格化工作开展情况,每缺1次,扣100元。

2.2及时解决网格内存在的隐患,无重大问题存在。

存在重大问题、隐患或解决不利的,每处扣500元。

2.3网格内发生事故的,视情况罚款100O—5000元。

泸州市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

泸州市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

泸州市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泸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4.08.19•【字号】泸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号•【施行日期】2024.10.01•【效力等级】其他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泸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号)《泸州市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已由泸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1日通过,经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7月29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

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8月19日泸州市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2023年12月21日泸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2024年7月29日四川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网格和网格员第三章网格化服务管理事项第四章促进与保障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泸州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泸州市行政区域内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网格,是指在城乡社区、行政村以及其他特定区域内划分的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单元。

网格分为综合网格和专属网格。

本条例所称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是指依托网格,坚持党建引领,综合运用人力资源、信息技术等措施,开展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基础信息采集、社情民意收集、安全隐患排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民生事项服务等活动。

第三条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遵循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原则。

第四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网格化服务管理联动议事协调机制,统筹有关部门(单位)依法履行职责。

濮阳市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

濮阳市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

濮阳市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濮阳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4.08.22•【字号】濮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七号•【施行日期】2025.01.01•【效力等级】其他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濮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七号)《濮阳市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已经濮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7月5日通过,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8月3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8月22日濮阳市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2024年7月5日濮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24年8月3日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第一条为了规范网格化服务管理,完善基层治理机制,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网格,是指在城乡社区、行政村以及其他特定空间区划之内划分的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单元。

本条例所称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是指以网格为载体,配备服务管理人员,综合运用人力资源、信息技术等手段,开展的综合治理、政策法律宣传、社会保障、应急管理、民生事项服务、合法权益维护等服务管理活动。

第三条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应当坚持党委领导、党政统筹、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原则,以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以人民为中心,构建信息化管理、精细化服务、多元化参与、多网格合一的社会治理新模式。

第四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纳入本辖区基层治理体系,将所需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

街道办事处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街道办事处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街道办事处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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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事处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1、掌握社区基本情况:掌握网格内各类社会服务管理对象的基本情况,对网格内人、地、物、事、组织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在每周三上报网格化服务管理受理事项登记表。

2、联系服务群众:深入群众,倾听群众意见,了解群众疾苦,为群众排忧解难;及时受理报警求助,积极参与排查调处民间矛盾纠纷;自觉接受监督。

3、了解社情民意:及时收集、上报涉及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各类信息,定期排查、分析社情动态和突出治安问题,将收集、掌握的各类情况信息,进行积累、分析、比对,切实做到基础工作信息化。

4、指导网格开展工作:按照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模式的要求,指导网格负责人和各种管理力量开展服务管理工作。

5、管理实有人口:全面准确登记辖区实有人口,了解、掌握基本情况,熟悉可能违法犯罪的高危人群,落实工作措施,掌握出租房和暂住人口的动态情况。

6、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掌握网格内现有的矛盾纠纷,分析问题发生原因,掌握发展趋势。

7、搞好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对各类社会组织做到底摸清、情况明、服务到位、管理规范。

依法坚决取缔非法组织,积极培育社区服务组织。

8、完成玉泉区社会服务管理综合指挥中心和街道分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网格化管理制度范本(精选6篇)

网格化管理制度范本(精选6篇)

在⽇常⽣活和⼯作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各种⾏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

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店铺为⼤家整理的⽹格化管理制度范本(精选6篇),欢迎⼤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家有所帮助。

⽹格化管理制度1 ⼀、社区民情信息收集制度 为更好的服务居民,做到准确及时的将居民意见及建议收集、整理、跟踪,以确保民情上传,社区制定本制度: 1、每个⽹格格员都要准确⽆误的将居民反映的城管、计⽣、党群、经济等信息填写在民情⽇志上。

2、每天对收集上来的各类信息进⾏认真整理,对当时结办与限期协办的信息分类,及时上报与办事处或其它有关部门及负责⼈,并及时反馈处理意见。

3、⽹格格长负责每天收集上来的信息上传到社区区域⽹,并监督和跟踪限期协办的事情。

⼆、社区⽹管信息反馈制度 1、每个⽹格格长必须认真记录来⾃各⽅⾯及各部门的投诉,每天汇总,及时处理当天发⽣的事情。

2、每个⽹格格长必须记录临时反馈的(电话、⽂字、⼝头)信息,每天格长组织检查、汇总、落实。

3、每周各⽹格格长必须进⾏⼀次汇总,了解需要什么,有些什么建议,并作记录。

4、及时收集新的信息、新项⽬、新的动态,落实到位,及时解决。

5、逐步完善社区⽹络建设,充分发挥⽹络的信息化。

三、社区限时办结制度 1、本社区内可处理的事件,⼀天内完成; 2、本办事处可处理的事件,两天内处理; 3、需其他单位协助处理的事件,三⽇内完成。

4、如遇特殊情况,最迟不超过5个⼯作⽇完成,如完成不了,由该⽹格的格长负责催促监督直⾄事件的消息反馈,并有责任将事件处理的过程分段及时的向反应情况的居民反馈。

(告知处理结果)。

5、凡居民群众办理的事项,只要⼿续完备,符合政策,要⽴即办结。

四、社区跟踪问效制度 为发挥⽹格化管理优势,构建权责明确,充分调动社区⼯作⼈员的⼯作积极性,确保居民反映的问题有回应。

建⽴奖惩制度,奖勤罚懒,奖优罚劣,责任到⼈,社区制定本制度: 1、严格执⾏社区⽹格⾸问责任制,对不能及时正确解答和处理问题的,有居民举报的格长要加强培训教育,写出培训笔记;对全年出现四次以上问题的格长,请求办事处给予劝退和调离本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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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事处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度
街道办事处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度
一、引言
为了进一步加强街道办事处的网格化管理工作,提高城市管理
的效率和水平,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目标和任务
1. 目标:实现街道办事处网格化管理全覆盖,确保城市管理的
全面性和精细化。

2. 任务:
制定网格化管理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
建立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包括信息采集、问题反馈、协调
处理等流程;
完善网格化管理的信息化系统,提高信息的共享和协同效率;
加强对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监督和考核,确保工作的落实和效果。

三、网格化管理工作流程
1. 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
街道办事处:负责对辖区内的各个网格进行统一管理和协调;
网格长:负责网格内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问题的发现、整治,信息的收集和反馈等;
网格员:负责网格内的具体巡查和服务工作,是网格化管理
的前线执行人员。

2. 网格化管理工作的流程:
信息采集:网格员定期巡查网格内的环境、设施、治安等情况,并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信息登记和上报;
问题反馈:网格员发现问题后,及时向网格长进行报告,并
协同解决问题;
协调处理:网格长负责处理和协调网格内的问题,包括集中
处理和向相关部门转办;
效果评估:对问题的整治和处理效果进行评估和反馈。

四、信息化系统建设
1. 建立街道办事处网格化管理的信息化系统,包括网格化管理
平台和移动终端设备。

2. 网格化管理平台实现以下功能:
信息采集和上报;
问题反馈和协同处理;
统计分析和报表。

五、监督和考核
1. 建立街道办事处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监督机制,包括上级部门、社区居民和媒体的监督。

2. 定期对网格化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评估网格化管理的效果和
改进措施。

六、
本工作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有助于提高街道办事处的网格化管
理工作水平,实现城市管理的精细化和高效化。

街道办事处和所有
网格员应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积极配合相关工作,为城市的发展
和居民的幸福生活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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