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的专利申诉和诉讼
方正字库法律案件(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方正字库,作为中国著名的字体设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中文字体的研发与创新。
然而,在发展过程中,方正字库遭遇了一系列法律纠纷,其中最为著名的就是与微软公司的字体侵权案。
本文将围绕这一案件,探讨方正字库在法律案件中的应对策略,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
二、案件概述1.案件起因2010年,微软公司发现方正字库旗下的部分字体产品存在侵权行为,涉及微软公司的“雅黑”、“微软雅黑”等字体。
随后,微软公司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方正字库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
2.案件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方正字库是否侵犯了微软公司的字体著作权。
微软公司认为,方正字库未经授权,在其产品中使用了微软公司的字体,侵犯了其著作权。
而方正字库则辩称,其产品中的字体是根据公共领域内的字体进行修改和创新的,不属于侵权行为。
3.案件审理结果经过审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方正字库在未经微软公司授权的情况下,在其产品中使用微软公司的字体,侵犯了微软公司的著作权。
法院判决方正字库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
三、方正字库的应对策略1.积极应诉面对微软公司的诉讼,方正字库并未回避,而是选择了积极应诉。
公司高层高度重视此案,组织专业团队进行应对。
在诉讼过程中,方正字库积极收集证据,阐述自身立场,争取法院公正判决。
2.寻求和解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方正字库曾尝试与微软公司进行和解。
双方就字体侵权问题进行了多次沟通,但由于双方在赔偿金额等方面存在分歧,和解谈判最终未能达成一致。
3.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针对此次案件,方正字库深刻认识到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
此后,公司加大了在字体研发、设计、保护等方面的投入,提高自身在字体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同时,方正字库还积极申请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以保障自身权益。
四、案件启示1.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本案充分说明了知识产权保护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性。
企业要重视知识产权的申请和保护,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12年申论热点标准表述:知识产权

申论热点标准表述:知识产权【背景链接】目前世界发明专利的97%掌握在发达国家手中。
中国只有万分之三的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99%的企业没有专利。
在这种情况下,过于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主要是保护了发达国家的利益。
目前我国知识产权仍处在初步发展阶段,我国在知识产权竞争能力上,特别是在参与国标竞争的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上,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巨大。
在某种意义上说,自主知识产权尤其是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的拥有就是一种无形的生产力。
它是一柄可以用于进攻、占领市场的利矛,又是一面可以用于防守、保护自己既得利益和技术优势的坚盾。
知识产权方面需要制度变革。
以十七大精神为导向,围绕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目标,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进一步完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讨论稿)》;加强专利法律法规体系建设,配合立法部门,推动专利法修改的完成;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宏观管理工作,强化知识产权执法力度,提高保护水平;加强专利审查综合能力建设,完善专利审查工作机制,提高专利审查质量;着力推进知识产权信息化建设,全力抓好信息化重大项目的建设;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工作,全面推进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抓好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专门人才的培养;进一步开拓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与交流,提升国际影响力。
【标准表述】现状中国知识产权制度建设起步较晚,但发展很快,已初步建立了符合国际通行规则、门类较齐全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
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以来,中国按照国际规则,对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进行了全面修改,并出台了一系列新的法律法规,使得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日趋完善。
同时,保护知识产权的执法工作也在逐步加强,形成了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两条途径、并行运作”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
在取得了很大成绩的同时,我们应该看到,不少地区和领域仍然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有些还较突出。
许多企业创造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和能力十分薄弱;知识产权意识淡薄,一些地方的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对侵权行为的危害性缺乏正确认识,认为保护知识产权是“要了面子,丢了银子”,保护知识产权受到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执法体制不够完善,部门职能分割,监管交叉和真空并存,执法部门普遍面临着经费不足、执法手段落后等问题;保护知识产权的有些法律规定比较原则,操作性不强,知识产权保护申诉和诉讼时间长、取证难、赔偿金额低,不利于权利人积极维权。
概要及专利申请复审有答案

概要及专利申请复审不定项选择题1. 以下有关复审程序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复审程序主要基于申请人的请求而启动,复审委员会认为必要的时候,也可以自行启动该程序B.复审案件应当由合议组进行审查,对于简单案件,可由一人独任审查C.复审决定被法院判决撤销后进行重审的,原合议组成员不再参加该重审工作D.复审请求人在复审决定作出前撤回其请求的,复审程序终止答案:BD[解答] 复审程序审查原则[详解] 《专利法》第41条第1款:“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设立专利复审委员会。
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
”复审程序是由申请人启动,复审委员会不能主动启动该程序,选项A错误。
《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一章3.合议审查:“专利复审委员会合议审查的案件,应当由三或五人组成的合议组负责审查,其中包括组长一人、主审员一人、参审员一或三人。
”《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一章4.独任审查:“对于简单的案件,可以由一人独任审查。
”选项B正确。
《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一章3.1合议组的组成:“……对于审查决定被人民法院的判决撤销后重新审查的案件,一般应当重新成立合议组。
”重新组成合议组并不意味着合议组成员都不再参加重审工作,在一般实践中,合议组组长、主审员不再参加重审工作,参审员有可能会参加重审工作。
选项C错误。
《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二章9.复审程序的终止:“……在作出复审决定前,复审请求人撤回其复审请求的,复审程序终止……”选项D正确。
2. 审理无效宣告请求案件的合议组成员有下列哪些情形的应当回避?A.是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的近亲属的B.与专利权有利害关系的C.与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D.曾参与原申请的审查的答案:ABCD[解答] 回避制度[详解]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37条:“在初步审查、实质审查、复审和无效宣告程序中,实施审查和审理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要求其回避:(一)是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的近亲属的;(二)与专利申请或者专利权有利害关系的;(三)与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查和审理的;(四)专利复审委员会成员曾参与原申请的审查的。
民法通则诉讼时效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民法通则诉讼时效的规定是怎么样的第一百三十六条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
民法通则诉讼时效的规定是怎么样的?所谓的诉讼时效就是法律规定的某些案件必须在相应的时间内到执法机关进行申诉处理,否则就会导致无法申诉处理的情况。
诉讼时效有三种,分别是一般诉讼时效和特别诉讼时效。
今天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了相关的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民法通则诉讼时效的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62条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未支付适当使用费的,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他人使用其发明之日起计算,但是,专利权人于专利权授予之日前即已得知或者应当得知的,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计算。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8条规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超过二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注册商标专用权有效期限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二年计算。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8条规定:“侵犯著作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著作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美国政府对医药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

美国政府及企业对医药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一、美国专利商标局及其审查标准1、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概况1790年,美国制订了第一部专利法。
现在的USPTO是美国商务部所属的14个部门之一,是美国最早的联邦机构之一。
美国的专利申请由美国专利商标局负责审批。
USPTO前身是美国专利局,1836年该机构经法律授权而建立,1975年美国专利法修订时改为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
美国专利法将专利分为三种:第一,实用专利(Utility Patent);第二,外观设计专利(Design Patent);第三,植物专利(Plant Patent)。
其中实用专利占全部专利的90%左右。
2、美国专利商标局的审查标准美国与中国的实质审查标准有一定的差别。
依照美国Diamond v. Chakrabarty判例,“太阳底下由人做出的任何东西(Anything under the sun that is made by man)”都是专利可以保护的主题。
美国专利法中没有类似于我国专利法第5条和第25条的规定,因此,如果发明与公共政策或公共道德有冲突,审查时也只能从技术内容考虑。
但是,不能允许与美国宪法相抵触的发明。
例如,美国宪法中规定:“人是不能占有人的”,因此,半牛半人的申请不能授予专利权。
美国专利法有关新颖性的规定与我国专利法基本相同。
但按照规定,现有技术必须能够实现或者是固有的训导。
在创造性的判断标准方面,虽然都强调非显而易见性,但是美国的创造性判断步骤与我国的规定也不完全相同。
美国对创造性的判断有四个步骤和两个辅助标准(Graham v. John Deere Co.)。
所谓四个步骤包括:(1)确定现有技术的范围和内容;(2)确定权利要求与现有技术的区别;(3)确定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的水平;(4)第二级考量:(A)结合的动机;(B)成功的预期。
实用性的判断标准。
美国专利法规定一项发明是有用的,即具有特定的(specific)、真实的(substantial)和可信的(credible)用途。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与江苏先声药物研究有限公司、南京先声药物研究有限公司等专利无效行政纠纷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与江苏先声药物研究有限公司、南京先声药物研究有限公司、李平专利无效行政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11)知行字第17号申诉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9号银谷大厦10-12层。
法定代表人:张茂于,该委员会副主任。
委托代理人:潘骏,该委员会审查员。
委托代理人:毛琎,该委员会审查员。
被申诉人(二审上诉人之诉讼权利义务承继人):江苏先声药物研究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大道699号-18。
法定代表人:任晋生,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唐铁军,北京北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专利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徐阳,江苏先声药物研究有限公司知识产权部主任。
被申诉人(二审上诉人之诉讼权利义务承继人):南京先声药物研究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南京市浦口经济开发区兴隆路8号。
法定代表人:任晋生,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唐铁军,北京北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专利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吴晓萍,北京北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专利代理人。
第三人:李平,女,汉族,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职员。
委托代理人:李华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专利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袁志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专利代理人。
申诉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简称专利复审委员会)因与江苏先声药物研究有限公司(简称江苏先声公司)、南京先声药物研究有限公司(简称南京先声公司)、李平专利无效行政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12月20日作出的(2010)高行终字第1022号行政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并于2011年3月21日进行了听证,专利复审委员会的代理人潘骏、毛琎,江苏先声公司的代理人唐铁军、徐阳,南京先声公司的代理人唐铁军、吴晓萍,李平的代理人李华英、袁志明到庭参加,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解读美国专利法改革中的新规定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媒体聚焦>2011年解读美国专利法改革中的新规定大中小《美国发明法案》(《America Invents Act》,法案号HR 1249)已于2011年9月16日由奥巴马总统正式签署并成为法律。
该法案涉及内容非常多,对美国专利法的影响也较为深远,堪称美国专利法在最近60年中最彻底的一次变化。
这次改革中,不同条款生效的有效日期也不相同,一些法律变更已经开始生效,还有一些法律在未来18个月中逐渐生效,最晚的要到2013年3月16日。
左下表罗列出一些法律变更的生效日期及其变更法律的简略解释,供中国企业参考。
自2011年9月16日起生效的规定1.披露最佳模式的要求根据现行法律,美国专利法第112条要求披露实施发明的最佳模式。
如果发明人未披露最佳模式,那么即使已经获得授权的专利也可能会根据美国专利法第282条被宣告为无效。
这次《美国发明法案》推翻了专利因未披露最佳模式而被宣告无效。
尽管根据美国专利法第112条的要求,发明人仍然必须披露发明的最佳模式,但是专利不能仅仅由于没有披露最佳模式而被宣告无效。
2.虚拟标识根据美国专利法第287(a)条要求,专利拥有人具体标识专利(比如披露专利号)才能获得侵权赔偿。
新修改的法条顺应了当代互联网的发展,增加规定专利标识可以通过虚拟标记来满足,即专利所有人可以通过披露一个无偿向公众公开的因特网地址来满足专利标识的法规,只要公众可以从所披露的因特网地址上查到关于专利的具体信息。
3.虚假标识根据美国专利法第292(b)条规定,如果专利所有人虚假标识专利来欺骗公众(甚至包括标识过期专利),任何人可以起诉虚假标识的专利所有人,所取得的罚款一半归起诉人,一半归美国政府。
这次《美国发明法案》推翻任何人都可以起诉的条款。
规定只有同虚假标识的专利所有人有竞争并受到伤害的人才可以起诉,并且规定,过期的专利标识不算虚假标识。
4.提高双方专利复审阈值根据旧专利法,如果提出专利复审请求,申请方必须提出至少一个实质性的新的专利性问题(substantial new question of patentability),这被称为双方专利复审阈值(Inter Partes Reexamination Threshold)。
职务发明创造,其专利申请权属于谁

遇到知识产权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职务发明创造,其专利申请权属于谁一些大型的企业都十分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因为这些高科技公司经常有专利研发出来的,那职务发明创造,其专利申请权属于谁呢?为了给你解答相关的疑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供您阅读,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案件经过】王某受聘于一家公司专门从事一项产品研发,所需资金、设备、图书资料等,都是由公司负责提供或者联系。
王某通过一年多的努力,终于完成了该项发明。
经公司申请,有关部门将专利权授予公司。
王某认为,该发明完全来自他的劳动付出,且与公司之间并没有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便准备自行开办企业使用,遭到公司制止。
那么,王某使用自己发明的专利,是否侵犯公司的权利?【法律解读】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属于职务发明,专利权归单位。
本案中可以看出,王某所进行的发明创造,是以公司职工的身份,根据公司的要求,利用公司提供或者联系的资金、设备、图书资料等完成,且王某与公司之间并没有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决定了该专利权只能属于公司。
如果王某未经公司许可,尤其是在公司已经制止的情况下仍然使用,无疑侵犯了公司的专利权。
【相关法规】专利法第六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
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一)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二)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三)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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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法的专利申诉和诉讼
随着全球化和技术创新的不断推进,专利已成为企业保护自己创新成果的重要手段。
但是,在专利申请和使用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纠纷。
本文将探讨专利申诉和诉讼的相关问题。
一、专利申诉
专利申诉是指对专利申请被拒绝或专利权被他人侵犯等情况提出异议。
对于专利申请被拒绝的情况,申请人可以针对特定的拒绝理由提出回应,或直接对决定提出上诉。
专利申诉过程中,涉及的程序较复杂,包括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证据申报和听证等环节。
申请人必须掌握专利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确保申请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二、专利诉讼
专利诉讼主要是指专利权人为维护专利权利益而向法院提起的侵权诉讼。
侵权方可能是对专利权进行侵害的任何个人和机构。
在专利诉讼中,专利权人必须证明被侵权的专利真实、有效、权益受到侵犯,并提供证据支持。
而被告方则可以提出无效、侵权不存在或专利保护范围已超出等辩护理由。
专利诉讼需要严格遵守诉讼程序和规则。
保护自己的专利权利需要耗费巨大的精力和费用。
三、专利申诉和诉讼的前景
随着技术的不断更新和发展,专利纠纷的数量和复杂度也不断增加。
专家建议,对于专利纠纷,要及早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协助,提高维权成功率。
未来,随着全球化与国际化的趋势加强,专利纠纷解决的形式也将逐渐趋向国际化,国际专利仲裁和国际专利法庭的作用将进一步突显。
总之,专利申诉和诉讼是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手段,企业必须掌握相关知识,及时发现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