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工程合同管理,规范工作流程,防范与控制风险,维护公司权益,根据公司《中航锂电合同管理制度》,制定本管理规定。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各类合同的签订与履行及管理等。

3 职责

3.1 公司经营部设合同管理员,负责公司合同的归口管理;管理合同授权委托书,规定公司合同签订人员的业务范围、标的额及有效期限等;园区建设部设工程合同管理员,负责承办本部门相关合同事务工作。

3.2 公司企管部法律顾问参加合同评审和审查,组织公司有关部门处理合同纠纷。

3.3 公司财务部

3.4 院园区办代表导弹院负责对工程合同的管理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3.5 园区建设部负责工程合同谈判、拟稿、签订、履行工作。

4 管理内容及方法

4.1 一般规定

4.1.1 本规定适用于直接构成建设项目开发成本且需要承包单位通过工程施工形成实体产品(如土建、安装、装饰、园林环境等)的合同;考古探墓、文物发掘、勘测、设计、监理、造价咨询及材料设备采购委托类合同参照本规定执行;土地类合同则另按公司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4.1.2 遵循以下原则

4 2.1.1 合法性原则:工程合同管理必须全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使得公司的权益能够依法受到保护。

4.1.2.2 合同书原则:工程施工必须正式签署合同书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但金额在一万元以下且能及时结清的零星工程及工程类合同中已经界定清楚归属的变更签证事项可另行办理。

4.1.2.3 事前签订原则:工程合同应在经济事项发生前签署,禁止工程类业务未签署合同即先行施工。4.1.2.4 招标原则:合同随附招标文件。拟签合同正文及其补充协议(包括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协议、工程保修协议、廉洁合作协议),应作为招标文件之附件一并发给投标单位,投标单位需对其进行确认。4.1.2.5 利益明晰原则:合同应清楚地界定、描述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杜绝模糊、歧义、推诿、扯皮现象;合同中尤其应有明确的、可以界定清楚的合同价款、结算办法及付款方式;如果合同价款可能调整,则应明确调整依据、调整方式(如何计价、总价如何最后确定等),并就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的有效性、

可控性作出明确规定。

4.2 合同订立的管理

4.2.1 标准示范合同:在招标(招标文件附件)及合同签署时,工程合同应尽量应用合同标准文本。4.2.1.1合同标准文本内容尽量采用国家通用模式,内容分为协议条款、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和附件,其中协议条款根据具体业务、对象的不同而定,通用条款适用于所有的同类合同,专用条款则由经办人在具体经办合同时补充加入通用条款中未尽事宜;

4.2.1.2如公司尚未制定合同标准文本,可以延用以往的合同,但经办部门应联系经营部、企管部、财务管理部尽快制定相应的标准合同。

4.2.1.3 当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原有合同标准文本不再适用时,业务部门应及时提出与相关部门共同修改。

4.2.2 合同的经济条款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4.2.2.1 合同价款或委托酬金:采用招标方式选择合作方的,应以双方确定的最终报价作为合同金额;

4.2.2.2 计价依据:工程类合同应将施工图、预算书作为合同的组成附属部分,合同附属文件一般还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答疑文件等,并应在合同条款中明确以下问题:

包干形式、定额标准、取费方法;

发包单位分包工程、甲供(发包单位)材料设备、(发包单位)限价的范围和种类;

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价格及其价差的结算办法;

总分包的关系、配合的范围以及总包管理费和总包配合费的计取方法等;

开办费、施工组织措施费、扰民费、文明现场施工费、赶工费等费用的取舍、计取办法及其包括的具体范围。

4.2.2.3 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合同中应规定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认定依据、结算核价办法。

4.2.2.4 总价结算办法:工程类合同可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按“结算=合同价(或中标价)+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罚款”确定结算总价。

4.2.2.5 结算和付款办法:合同应明确规定验收及付款办法、保修维护办法及保修金处理办法;进度款的支付一般按月审核进度款的方法;各期进度款累计不应超过总造价的70%;无准确施工图预算或无准确合同总价时,应充分考虑付款风险,尤其在施工中后期更应有效地控制好进度款,以防超付。

4.2.2.6 廉洁合作约定:为维护公司利益、防止黑幕、保护职员,在工程或其他高金额的合同中,应与承包单位另外签署《廉洁合作协议》作合同的补充协议。

4.2.2.7 保修协议:对施工合同,为保证工程质量,保护公司利益,应与承包单位另外签署《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作合同的补充协议。

4.2.2.8 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为保证产业园建设顺利进行,保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根据具体情况应与

承包单位另外签署《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作合同的补充协议。

4.2.3 合同评审与审批

4.2.4.1对要签署的各种项目合同,必须执行先评审后签署的原则。对不同类别的工程合同,可采取不同的评审方式。

4.2.4.2合同审批流程:通过招标确定合作方后,由园区建设部主办人员填写合同审批表,在征得有关职能部门同意(会签)后上报分管副总、总经理审批;合同审批应按照合同的审批流程进行。

4.2.4.3 按规定需要审计审核的按要求报审计部门备案。

4.2.5 合同的签订

4.2.

5.1法定代表人签订合同,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人员签订合同必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书。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证书者,不得代表法人签订合同。

4.2.

5.2 签订合同时,杜绝一人谈判签订外协合同,应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4.2.

5.3各部门的委托代理人或者复代理人不得超越授权范围签订合同,不得签订违反国家法律政策的合同。

4.2.

5.4 有关约定事项,必须以书面形式列入合同条款,口头允诺无效。

4.2.6 合同起草、谈判与签署的主要职能部门:园区建设部具体负责合同的起草和谈判。

4.2.7 合同签字权限

合同金额在5万元以内的由

合同金额在5——50万元以内的由

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由

4.3 合同履行的管理

4.3.1 合同的交底:在合同签订之后,一般要求向工程、成本、采购等有关人员进行合同讲解交底,说明工期、质量、工程范围、付款方式、发包单位职责(即甲供材料设备、甲方限价、甲方分包等范围)、总分包的关系等,以便各岗位人员协调、配合,以便执行。

4.3.2 合同款支付

4.3.2.1 园区建设部负责合同款支付的经办,填写付款申请单、工程付款审批表等,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公司领导审批后支付;合同款支付审批按其支付金额规模确定审批流程。

4.3.2.2 对保修金等余款的支付办法应作明确规定。

4.3.3 合同变更的管理

合同订立后,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需要变更合同内容的,或者承包单位提出变更要求的,经办人员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请示报告,部门负责人同意变更的,经办人员在与对方协商一致后起草变更后的条款,再按照合同订立的有关程序办理,严禁擅自变更合同。

4.3.4 合同结算

4.3.4.1 当合同中约定的承包单位的责任和义务已全部完成,并且通过验收、达到了工程结算条件,由项目主管工程师协助合作方收集整理结算资料,填写《工程结算申请表》。

4.3.4.2 如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或履约过程中承包单位存在违约情况等,项目主管应在结算申请表中作出详细说明及处理意见。

4.3.4.3 由园区建设部预算投资工程师负责按合同确定的结算方式办理结算,并特别注意:奖罚条款的执行(如工期奖罚、质量奖罚、安全奖罚等)、承包方承诺让利、各项费用的计取或扣除(如水电费、扣款项目、保修金等)、承包单位多报领的甲供材料、变更签证未如实实施的部分、钢材实际用量、主材价格等。

4.3.4.4 工程结算的具体方法按《工程款支付管理规定》执行。

4.3.4.5 工程结算要注意结算资料的及时整理、分类、归档、保存。

4.3.5 合同执行情况的评估

主体合同等金额较大的合同执行完后,应由合同主办部门对发包单位的合同管理(工期、质量、成本、配合等)、承包单位的工期、质量、成本、配合等进行总结,并填写《合同执行情况评估表》。

4.4 合同档案的管理

4.4.1 合同文本保管应遵循及时整理、分类、归档、保存,以便复查。

4.4.2 合同文本正本原件(包括合同文本、相关补充协议、合同审批表等)应由经营部保管;园区建设部、财务部应备有合同文本等资料。

4.4.3 工程合同均由园区建设部统一登记编号、经办人签名后,按审批权限分别由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书面授权人签署。

4.4.4 公司合同专用章由专人管理,经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签署同意后,合同文本才能加盖专用印章,并作相应的用章登记;同时要求承包单位盖有有效印章的同时,其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人还需签字;每份合同原件由发包单位至少盖两个以上骑缝章。

4.4.5 合同编号

4.4.

5.1 合同应该由专人连续统一编号;因主合同的变更、解除等订立的补充协议,按主合同类别编号(因补充合同中可能涉及其他类别的内容);合同有关部门皆应采用统一编号。

4.4.

5.2 以公司为买方,建设工程合同按内容可分为六大类:

土地合同(包括考古探墓、文物发掘、土地评估等)

前期合同(包括规划、设计、勘察、监理、施工图审查、造价咨询、审计咨询);

施工合同(包括建筑、安装、装饰、市政);

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包括材料采购、设备购买及安装);

园林环境合同(包括室外环境的设计、施工);

4.4.

5.3 合同编号次序为:部门/项目名称/分类/流水号(按订立日期编制流水号)。如“JSB/L13/sg/2010—003”等。

4.4.6 关于合同的保管期限、保密、销毁等具体规定按照《中航锂电合同管理制度》执行。

4.4.7 园区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具体如下:

4.4.7.1 建立合同档案;

4.4.7.2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

4.4.7.3 填写“合同情况月报表”有关职能部门应设立合同管理台帐,系统地填报合同的签定、履行、结算等动态情况。

4.4.8 发生纠纷需申请仲裁或诉讼的,应由公司作出决定后,由法定代表人委托法律顾问办理,园区建设部和合同承办人必须做好配合工作。

4.4.9 如对方违反合同,应向我方支付违约金。若我方损失超过违约金和定金,应要求对方支付不足部分。对应收对方的违约金、赔偿金、滞纳金等如根据情节认为可予减免时,必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4.5 其他规定

4.5.1 各项工程合同的签订,对外一律使用公司颁发的合同专用章,不得以公司或部门行政章代替。4.5.2 合同正本一式两份,正本留经营部备案,财务部、园区建设部可留副本,其他部门根据需要留取。

4.5.3 本管理办法自2010年6月1日起执行。

附件

工程合同审批表

工程付款审批表

工程合同摘要表

工程合同执行情况评估表

考察承包商结果审批表

工程质量保修协议

廉洁合作协议

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

(整理版)建设项目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作,预防、减少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维护合同双方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合同管理职责 第二条项目法人的主要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保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 3、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有关工程合同。 4、严格审查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应提交有关方面会审,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5、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6、做好合同统计、归档、保管工作。 7、监督、检查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8、宣传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 9、依法处理合同纠纷。 10、制止有关单位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第三条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项目法人及现场管理机构等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妥善保管收、付凭证。 3、配合项目法人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第三章合同审签管理

第四条本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进行。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本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第五条严禁将合同业务介绍信转借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介绍信的存根应当保存五年,以备核查。 第六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文本应当采用国家规定的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相对方提供的合同文本必须送交局有关部门审核。 第七条所有合同都应按顺序由项目法人统一编号。 第八条合同及其有关的书面材料,应当语言规范,字迹(符号)清晰,条款完整,内容具体,用语准确、无歧义。 第九条订立合同,必须完备合同条款。合同条款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和报酬,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第十条对于合同标的没有国家标准又难以用书面确切描述的,应当封存样品,由合同双方共同取样封存,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分别交由指定责任人保管。第十一条订立依法可以设定担保或者对相对方的履约能力没有把握的合同,应当要求相对方依法提供保证、抵押、留置、定金等相应形式的有效担保。 对方当事人提供的保证人,必须是法律许可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对相对方的保证人的主体资格和清偿债务能力要参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查。 第十二条对外签订合同,要明确选择纠纷审判管辖地,并优先选择由本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应当在合同文本上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签订合同,应当加盖单位的合同专用章。严禁在空白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单份合同文本达二页以上的须加盖骑缝章。 第四章合同审签程序 第十五条签订合同前必须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对法人必须审查营业执照原件或者盖有工商行政管理局复印专用章的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必须有最近年检章)。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章节全总

第一章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基础 一、合同法律关系的构成 1.合同法律关系是指由合同法律规范所调整的、在民事流转过程中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2.合同法律关系包括[合同法律关系主体]、[合同法律关系客体]、[合同法律关系内容]三个要素。 3.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4.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5.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6.法人可以分为[企业法人]、[非企业法人]。 7.企业法人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法人资格。 8.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有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 9.非企业法人包括[行政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 10.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11.法人以外的其他组织也可以成为[合同法律关系主体],这些组织应当是[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其主要内容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联营体、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 12.合同法律关系客体是指[合同指向的对象]。 13.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 14.法律意义上的物是指[可为人们控制、并具有经济价值的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 15.某建设单位与某水泥厂签订了水泥购销合同,该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物]。 16.某单位与某房地产开发商签订了一份购买一栋宿舍楼的合同,该合同法律关系客体是[物]。 17.借款合同的合同法律关系客体是指[物]。 18.法律意义上的行为是指[人的有意识的活动]。 19.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行为]。 20.建设工程施工安装合同的法律关系客体是指[行为]。 21.就某知识产权双方达成了购买合同,该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智力成果]。 22.某单位与某设计院就购买该设计院设计专利签订了合同,此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 23.合同当事人就某项技术秘密达成了购买合同,此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 24.在特定情况下的公知技术签订的合同法律关系的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智力成果]。 25.合同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26.合同法律关系的内容是合同的[具体要求]。 27.决定合同法律关系的性质的是[合同法律关系的内容]。 二、代理关系 1.代理具有的特征包括:[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独立地表现自己的意志]、[被代理人对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2.“代理人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独立地表现自己的意志”的具体表现为[代理人有权自行解决他如何向第三人做出意思表示]或者[代理人有权决定是否接受第三人的意思表示]。 3.以代理权产生的依据不同,可将代理分为[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 4.基于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行为而产生的代理是[委托代理]。 5.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代理称为[法定代理]。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1.1 一般规定 1.1. 1 组织应建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管理责任,设立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合同管理工作。 1.1. 2 组织应配备符合要求的项目合同管理人员,实施合同的策划和编制活动,规范项目合同管理的实施程序和控制要求,确保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的合规性。 1.1. 3 项目合同管理应遵循下列程序: 1 合同评审;

2 合同订立; 3 合同实施计划; 合同实施控制; 5 合同管理总结。 1.1.4 严禁通过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方式订立和实施建设工程合同。 1.2 合同评审 1. 2.1 合同订立前,组织应进行合同评审,完成对合同条件的审查、认定和评估工作。以招标方式订立合同时,组织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认定和评估。 1. 2.2 合同评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合法性、合规性评审; 2 合理性、可行性评审; 3 合同严密性、完整性评审; 4 与产品或过程有关要求的评审; 5 合同风险评估。 1. 2.3 合同内容涉及专利、专有技术或者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时,应对其使用权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1. 2. 合同评审中发现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要求予以澄清或调整。 1. 2.5 组织应根据需要进行合同谈判,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合同条款和内容。 1. 3 合同订立

1. 3.1 组织应依据合同评审和谈判结果,按程序和规定订立合同。 1.3.2 合同订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合同订立应是组织的真实意思表 示; 2 合同订立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符合相关资质管理与许可管理的规定; 3 合同应由当事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合同主体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时,应加盖单位印章;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办理批准、登记手续后合同生效时,应依照规定办理; 5 合同订立后应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备案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措施实用版

YF-ED-J8832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措 施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措施实用 版 提示:该解决方案文档适合使用于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在进行中紧扣进度,实现最大程度完成与接近最初目标。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1 合同管理原则 1.1依法办事、全面管理 在本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一切活动 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遵循国际惯 例,强调法律至高无上的地位和作用。充分发 挥本投标人合同管理体制的行为规范职能和过 程控管职能,合理利用计算机网络的管理手 段,对建设过程的管理行为、经济行为、建设 过程行为、机制运营行为等进行全面调控、管 理。

1.2依合同治管理 通过法律的保障和合同管理机制、审批程序的有效运行,确保合同管理的灵魂作用,确保其主导地位。在本项目管理过程中,本投标人将通过合同的合法签订、和管理,将业主与本投标人、本投标人内部各方、本投标人与参与施工、协作、管理等各方的权利、义务、责任等一切行为,规范在合同执行前,从而实现体制、机制、程序的建立,措施、手段的运用和执行有章可循。使本项目的全过程管理,都在合同管理的调控下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实现成本、进度、质量等各项指标的最佳效果。 1.3以管理保合同 在合同签订、执行、管理过程中充分发挥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管理和创新的团队管理优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定的部门职责,结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合同主要为项目前期合同、工程前期合同、工程建设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等。 第三条公司所有建设工程的咨询、评价、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材料设备采购等工作,必须签订相关合同,并以书面形式订立。 第四条合同管理工作接受公司经营班子的统一领导、协调和监督。 第二章合同的分类 第五条项目前期合同,主要包括:土地、委托评估等与项目前期工作相关的合同(详见附件工程建设合同清单),由开发经营部负责拟定合同草稿或采用对方标准合同,并负责合同的洽谈。 第六条工程前期合同,主要包括:临时供水、供电等工程前期合同(详见附件工程建设合同清单),由工程部负责拟定合同草案或采用对方标准合同,并负责合同的洽谈。 第七条工程建设合同及材料设备合同: 1 工程建设合同主要包括: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及重要设备采购等需经公开招标确定的合同,由预算部负责根据招投标文件,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拟定合同草稿,组织相关部室进行洽谈。 2 根据工程建设实际须经专业分包的合同,主要包括:幕墙、弱电、装修、外围工程等合同,由预算部负责根据招投标等资料,参照各类合同示范文本拟

订合同草案,组织相关部室进行洽谈。 3 重要材料设备采购三方签证合同,主要包括:新风机组、组合式空调箱、风机、水泵、冷却塔、热交换器、发电机、消防报警等,由预算部根据内部招投标文件所确定的价格,参照各类合同示范文本拟订合同草案,组织相关部室进行洽谈。 以上工程建设合同详见附件工程建设合同清单。 第八条其他零星合同,根据公司制定的部室职责,由经办部室负责拟订合同草案,负责合同的洽谈。 第三章合同洽谈、签订的审批程序第九条各经办部室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室与合同对方进行洽谈,洽谈结果及时向公司经营班子报告,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签订合同。 1 项目前期合同由开发经营部负责洽谈与签订,合同会签按预算部、分管领导、公司领导顺序依次审批。 2 工程前期合同由工程部负责洽谈与签订,合同会签按预算部、分管领导、公司领导顺序依次审批。 3工程建设合同由预算部负责洽谈与签订,合同会签按预算部、分管领导、公司领导顺序依次审批。 4 其他合同的审批顺序参照上述方式进行。 各级审批人员应对合同详细审核,并签署具体意见。经办部室着重审查合同的真实性、资信能力、履约能力;工程部着重审查合同技术条款,包括技术、质量、工期的标准和要求;预算部着重审查合同经济条款,包括合同价款、计价方式、付款方式是否严密、是否能有效保障公司利益,由公司领导签署意见后,合同才能盖章生效。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方法和手段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方法和手段 (一)健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规,依法管理在培育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活动中,要根据“依法治国”的方针,充分发挥和运用法律手段调整和促进建筑市场正常运行的重要作用。在工程建设管理活动中,确保工程建设项目从可行性研究、工程项目报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和竣工验收等活动纳入法制轨道。增强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法制观念,保证工程建设项目的全部活动依据法律和合同办事。建筑法》是我国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我国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之一的建筑业基本法。制定和颁布《建筑法》,从而建立、健全我国工程建设法规体系,完善工程建设各项合同管理法规,是培育和发展我国建筑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和法律保障。在建立、健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规范的过程中,各级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应当在组织学习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基础上,制定出各级地方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规章配套工作,严格遵照“统一性、严肃性和法定程序的原则”行事。所谓统一性,是指各级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规章,应与国家《合同法》、国务院颁布的有关条例等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规的一致性;而不得有悖;所谓严肃性,是指制定地方规章是一项带有“立法”性的工作。因此,法规中的基本概念、用词和文字表达,必须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否则,必然造成执行中的混乱。所谓法定程序,是指制定地方行政规章时,必须符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关决定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否则,把严肃的地方行政法规制定工作,当成“长官意志”的“土政策”披上“合法外衣”的过程,其后果必然造成工程建设领域中合同管理的混乱,从而影响建筑市场经济的良性发展。(二)建立和发展有形建筑市场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我国建设工程发包承包活动,必须建立和发展有形的建筑市场。有形建筑市场必须具备三个基本功能,及时收集、存贮和公开发布各类工程信息,为工程交易活动,包括工程招标、投标、评标、定标和签订合同提供服务,以便于政府有关部门行使调控、监督的职能。国务院1998年颁发的《三定方案》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有关合同管理作出明确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组织管理经济合同;组织规范管理各类市场的经营秩序;组织实施经济合同行政监督,组织查处合同欺诈;建设部: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防范企业经营风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减少合同签订过程中的失误和履行过程中的纠纷,依据国家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2、公司职能部门和项目部各级人员应各司其职,共同维护公司和项目部“重合同、守信誉”的正面形象,凡违反规定操作造成公司和项目部损失的,当事人应承担责任。 1.3、公司各部门及项目部对外签订的所有工程承建、劳务分包、专业分包、物资设备采购、服务、用工等各类合同,以及公司内部承包人部分或全额出资的内部承包协议一律适用本制度。 1.4、公司行政部为公司的合同管理机构,具有以下职能: 1.4.1、负责组织修订完善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并制订合同格式文本; 1.4.2、负责组织合同管理的法律知识讲座和培训并解答合同签订、履行等方面法律问题; 1.4.3、会同公司有关部门对重大、重要合同进行评审并出具审查意见; 1.4.4、监督、检查各部门合同签订、履行、管理情况,参与合同纠纷的调查处理,制定解决方案; 1.4.5、负责公司合同文本的归档工作,指导各部门进行合同管理。 1.5、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或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对合同中与本部门相关的技术和交易执行条款提出建议和意见。 2、合同的签订 2.1、合同的洽谈、审查、批准相对独立、互相制约。经办、审查、批准各司其职,分工负责。第 3.3条界定的合同审批权限的适用于洽谈和经办。任何合同均需经过职能部门评审,由总经理批准。 2.2、公司鼓励相关或不相关部门人员提供备选供方信息。但涉及价格的洽谈必须至少两人参与。 2.3、所有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需要公司法律顾问风险审查的由总经理决定。 2.4、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公司依法追究超越代理权限和非法委托人的对外签约责任,但经总经理特别授权并发给委托证明书的例外。本制度2.1条、 3.3条约定的洽谈、审批权限视为法人的制度授权,除签约对方特别要求,不另出具法人委托书。 2.5、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有否经营权、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权限。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利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防止上当受骗,防止签订无效合同,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 2.6、签订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对责任条款,应本着可履行、能回旋的原则。 2.7、签订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它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筹兼顾,然后签约。 2.8、投标文件等响应招标文件的文件,适用于合同审查审批程序,审批权限详本制度 3.3条。投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等有效文件均要按合同进行管理。 2.9、合同文本、合同用印和非公合同: ⑴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有格式文本的,应使用格式文本签约;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则上采用规范国家或建设主管部门版本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具备上述条件的,也必须采用合同书形式,严禁口头协议和非正规书面形式。 ⑵所有合同均应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对方要求加盖公司章或法人章的,要求对方同等用印。

电力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第四章

详细解答 根据《标准施工合同》,关于监理人指示的说法,错误的是()。 A: 发布指示前与当事人双方协商,尽量达成一致 B: 无权免除或变更合同约定的发包人权利、义务和责任 C: 无权免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权利、义务和责任 D: 有权变更合同约定的承包人权利、义务和责任 正确答案:D 根据《标准施工合同》,关于投标函的错误说法是()。 A: 投标函是指整个投标文件 B: 投标函是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首页 C: 投标函是投标人保证中标后的承诺文件 D: 投标函附录是投标函内容的细化 正确答案:A 根据《标准施工合同》,在工程施工准备阶段()不属于发包人的义务。 A: 提供施工场地 B: 组织设计单位向承包人和监理人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进行交底 C: 测设施工控制网 D: 根据实际情况在合同协议书或专用条款中约定开工时间 正确答案:C 根据《标准施工合同》,监理人在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的职责是()。 A: 组织施工图设计交底 B: 审查承包人实施方案,发出开工通知 C: 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D: 审查暂估价及暂列金额 正确答案:B 根据《标准施工合同》,发包人开工前的配合工作已完成,但承包人的开工准备还不满足开工条件,监理人的正确做法是()。 A: 监理人不应发出开工的指示 B: 监理人应调查原因后视情况而定 C: 监理人应按时发出开工的指示,合同工期可顺延 D: 监理人应按时发出开工的指示,合同工期不予顺延 正确答案:D 根据《标准施工合同》,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

A: 延长工期 B: 延长工期和(或)增加费用 C: 延长工期和(或)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 D: 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正确答案:C 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的区别是()。 A: 签约合同价包括暂估价和暂列金额 B: 合同价格包括签约合同价和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变更及调整 C: 合同价格即工程结算价 D: 两者包括的范围不同、确定的时点不同 正确答案:D 根据《标准施工合同》,采用公式法调价方式考虑市场价格浮动对合同价的影响,仅适用于工程量清单中的()部分。 A: 单价支付 B: 工程材料费用 C: 总价支付 D: 人工费用 正确答案:A 根据《标准施工合同》,因承包人原因未在约定的工期内竣工时,原约定竣工日的价格指数和实际支付日的价格指数会有所不同,后续支付时应将()作为支付计算的价格指数。 A: 两个价格指数中的较高者 B: 两个价格指数中的均值 C: 两个价格指数中的较低者 D: 实际支付日的价格指数 正确答案:C 根据《标准施工合同》的变更估价程序,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指示或意向书后的()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报价书。 A: 7 B: 11 C: 14 D: 28 正确答案:C 根据《标准施工合同》,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做好()工作 A: 通知合同另一方及监理人 B: 采取措施避免和减少损失

如何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精选文档

如何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0 前言 从建筑市场经济活动及交易行为来看,工程建设的参与各方缺乏市场经济所必需的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发生,承发包双方合同自律行为较差,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建筑市场经济秩序的混乱。因此,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对规范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十分必要。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体现建筑企业经营责任的重要载体,也是确保建筑企业经济效益的关键环节。因此,做好合同管理是整个建筑企业进行生产经营管理的核心与关键所在。 1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现实意义 1.1加强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规律的必然要求。市场经济机制的有效发挥要靠契约和法律。施工合同作为调节业主和承包商经济活动关系的主要法律依据,必须按照市场规律要求,健全和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其中合同管理制度是其管理制度的关键内容之一,其对建筑市场机制的健全和完善,作用不言而喻。 1.2加强合同管理是规范建设各方行为的需要。目前,从建筑市场经济活动及交易行为来看,工程建设的参与各方缺乏市场经济所必需的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发生,承发包双方合同自律行为较差,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建筑市场经济

秩序的混乱。因此,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对规范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十分必要。 1.3加强合同管理是建筑业迎接国际性竞争的需要。自从我国加入WTO后,建筑市场将全面开放。如果业主不以平等市场主体进行交易,仍然盲目压价、压工期和要求垫支工程款,就会被外国承包商援引“非歧视原则”而引起贸易纠纷。另外,由于我国的一些建筑企业不能及时适应国际市场规则,特别是对 FIDIC 条款的认识不深和和理解不透,将丧失大量参与国际竞争的机会。因此,承发包双方应尽快树立国际化意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规范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以避免不遵循市场规则而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严重后果。 2当前合同管理工作中的主要问题 2.1 合同管理意识淡薄,合同执行力度不够。一方面合同双 方当事人不习惯按合同办事,且又不进行及时、必要的经济技术 签证,造成双方均违约,致使工程不能按期完工,工程款不能按 时拨付。由此,对于承包商来讲,即使是正当的索赔也不能理直气壮地提出;另一方面大多数项目管理机构都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可行、有效的合同管理体系和具体的操作流程,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致使合同管理流于形式。 2.2缺乏有效的分包合同管理。目前,我国缺乏统一的分包合同示范文本。总承包商和各专业分包商之间及各分包商之间因 合同界定不清,责、权、利不明确,而互相推诿,影响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特别是土建和水电、设备安装之间的交叉施工,扯皮现象时有发生。 2.3不重视合同文本分析。合同订立时缺乏预见性,缺少对合同文本的分析。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常常因为缺少某些重要的条款,导致缺陷和漏洞较多,双方就会因为对条款的理解有差异以及对合同风险预估不足等问题而发生争执。 2.4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匮乏。合同管理涉及诸多法律问题,专业性、技术性较强,同时也是涉及全局、极为复杂的管理工作。但由于建筑行业对合同管理人才缺乏足够的吸引力,极大地影响了我国合同管理

我对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担保制度的认识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我对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担保制度的认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课程论文 论文名称:我对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担保制度的认识 年级专业:__________ 工程管理0901 _____________ 学生姓名:____________ 赵超_____________________ 学号:200948150121 _______________ 任课教师:_____________ 李美云__________________ 2012年12月19日

我对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担保制度的认识 赵超 摘要:在我国的经济发展速度快、规模大的前提下,越来越多的项目从小型发展逐渐向大型化发展路线过度,该转变加大了工程项目的管理难度,但是有了合同管理就能使工程建设正常运转,工程质量得到保障,所以合同管理对企业而言就显得非常重要。实行工程担保,可以完善工程建设市场的管理体制,目前我国的工程担保制度还不够完善,因此严重影响了我国工程建设市场的发展,降低了我国建筑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因此我们应该学习先进的担保制度以完善我国的建筑市场。 关键词:合同管理;管理技巧;工程担保;制度现状;改革建议 1、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范围广,牵涉了来自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部门、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等多方管理。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必须把握以下几个 方面: 1.1重视建筑工程项目合同文本的拟定与分析。 在合同文本的形式上,应该尽量采用合同示范文本。在实际工作中,因为使用不同格式的合同而产生经济纠纷的例子并不鲜见。因此,应该尽量使用各类公用建筑、民用住宅、工业厂房、交通设施及线路管理的施工、设备安装的合同样本。非特殊情况,勿使用发包承包双方自行拟设的合同文本格式。此举有利丁行 政管理机关对合同实施进行监督,有助丁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及时裁判纠纷,维护双方的合法利益。 1.2建立健全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并善加利用合同管理环节繁多。 建筑单位要规范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就应该首先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一个环 节建立和健全一系列可操作的合同管理制度,使其合同管理有章可循。合同签订后,合同管理人员应该对各级项目管理人员和各工作组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对合 同的主要内容做出解释和说明,形成合同交底制度。 1.3对建筑工程项目合同进行动态管理。 合同变更在建筑工程项目实践中是比较频繁的,而合同变更往往会导致索赔纠纷,因此在合同签订以后,合同管理人员还要对建设工程项目合同进行动态管理,重点把握四个方面。 (1) 重视现场签证。在按照合同条款支付时应该防止过早、过量签证,特 别是合同变更补充协议的签认须格外谨慎,签证必须依据相关合同条款衡量,起到相互制约的作用。尤其要重视设计变更与施工图错误,此类签证只需签变更或修正 的项目,原图纸不变的勿重复签证,已经下料和购料的,务必签写活楚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数量、变更日期、运输情况、到场情况、成品情况、有无回收或代用 等详细情况。 (2) 及时记录、收集和整理工程所涉及的各种文件,对合同变更部分进行审 核与分析。在实际工作中,合同变更应该与提出索赔同步进行,须业主与承包商双

浅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论文大纲及开题报告

浅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开题报告 研究意义 市场经济在某种意义上说是契约经济、合同经济。企业的经济往来,主要是通过合同形式进行的,企业合同贯穿于企业的整个生产过程,企业经营的成败与合同管理有着密切关系。企业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其主要目标是优化合理流程、降低合同管理风险、提高合同管理效率。 在市场经济中,合同管理是经济手段法律化的形式之一,是商品交换的法律表现形式,是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一项重要管理工作,其有效性对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成效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实行合同管理应成为企业全部生产经营管理的核心与关键所在,企业必须加强合同管理,以提高企业自身的合同抗风险能力,确保在日益激烈的竞争市场中取得更大的生存和发展空间。 对于建设工程活动来说,这是建设工程项目的主体方与项目承包方之间所达成的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协议,也是缔结双方明确法律关系和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两者之间的一切权利及相应责任关系的基础。随着我国经济及建设业的快速发展,建设工程合同将会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而笔者的探究对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展有重要的作用。 研究内容 摘要 关键词 引言 1 我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概述 1.1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概念 1.2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内涵 2.我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发展现状 2.1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法制情况 2.2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制度情况 2.3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信息化情况 3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3.1 法律意识淡薄,合同签订不规范 3.2.1 签署过程中未明晰各项法律

(完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要点(原创)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要点 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突出合同起草、审核工作重点,提高工作效率,明确合同管理工作思路,根据国内现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及集团已完和在建项目建安工程施工合同经验,特总结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要点,以供参考。 第一部分协议书 一、承包范围 明确工程地点、具体的工程内容或施工所形成的成果,表述应简洁清晰,且不得遗漏,注意与招投标文件、发包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一致。 二、合同工期 明确“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注意合同工期应与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所确定的工期相同,工期日历天数要计算准确。若“开工日期”在施工合同签订时还难以确定,可以注明“暂定”,并约定以何种书面文件作为确定开工日期的依据。 三、工程质量 明确应达到的工程质量标准。采用的质量标准或规范的名称要详细、准确。 四、合同价款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合同计价方式/承包方式:固定价格合同(固定总价)、可调价格合同(包括固定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在此基础上填写合同价款或暂定合同价款,并详细说明合同价款或暂定合同价款所包含的具体内容,应尽量考虑全面(包括责任、风险等)。(详见合同条件中相应条款说明)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在合同中要予以明确,要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确定一个对自己有利的解释顺序。同时还应注明:文件内容发生冲突时,顺序在前的优先于顺序在后的文件,在同一顺位的合同文件中,时间在后的优先于时间在前的文件。

第二部分合同条件 一、词语定义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中,虽然对有关概念给出了定义,但是不可能涵盖施工合同所有方面,有必要在专用条款中对比较重要的和可能产生歧义的概念进行补充,如开工时间、竣工时间的界定等。 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发包人的责任和义务 发包人的责任和义务在合同条款中必须做出十分详细的规定,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发出开工通知; (2)安排监理人及时进场实施监理工作; (3)提供施工用地:注意对所需提供施工用地的场地条件进行具体的描述; (4)提供的工作:包括提供图纸、勘测资料、测量基准点、水、电等,办理 用地审批、规划许可证等行政审批手续等工作,对各项工作的时间与要 求进行具体的描述,力求准确详细,避免承包人借此提出顺延工期的要 求,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5)办理发包人应该办理的各类保险; (6)审批设计变更、工程签证; (7)组织竣工验收; (8)支付合同价款;等等。 特别注意民事责任的承担问题,如承包人施工过程中造成地下管道事故由谁承担的问题,如果发包人已经提供了地下管网资料,则由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反之,则由发包人承担。 2、承包人的责任和义务 承包人的责任和义务在合同条款中必须做出十分详细的规定,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及时进场施工; (2)按时完成各项承包工作,保证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 (3)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施工计划和部分施工图纸; (4)办理承包人应该办理的各类行政审批手续; (5)办理承包人应该办理的各类保险; (6)安全文明施工,保护环境;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措施(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措 施(正式)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3024-28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措施(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周密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 合同管理原则 1.1依法办事、全面管理 在本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一切活动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遵循国际惯例,强调法律至高无上的地位和作用。充分发挥本投标人合同管理体制的行为规范职能和过程控管职能,合理利用计算机网络的管理手段,对建设过程的管理行为、经济行为、建设过程行为、机制运营行为等进行全面调控、管理。 1.2依合同治管理 通过法律的保障和合同管理机制、审批程序的有效运行,确保合同管理的灵魂作用,确保其主导地位。在本项目管理过程中,本投标人将通过合同的合法签订、和管理,将业主与本投标人、本投标人内部各方、

本投标人与参与施工、协作、管理等各方的权利、义务、责任等一切行为,规范在合同执行前,从而实现体制、机制、程序的建立,措施、手段的运用和执行有章可循。使本项目的全过程管理,都在合同管理的调控下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实现成本、进度、质量等各项指标的最佳效果。 1.3以管理保合同 在合同签订、执行、管理过程中充分发挥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管理和创新的团队管理优势,实现组织的系统化、管理的具体化、程序的规范化、防范的严密化。运用现代化手段,坚持诚信、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实行主动的动态管理,确保合同的顺利执行,充分发挥其职能和作用,使本工程建设管理过程进入"依合同治管理,以管理保合同"的良好局面。 2 合同管理体制与职能 2.1合同管理体制 合同管理体制是依据合同管理原则,在本工程总承包管理过程中依法对合同全面管理、运行的管理体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写样本通用版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写样本通用版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writing sample Gen eral Edition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合同编号:XX-2020-01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写样本通用版 前言: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本文档根据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一、《示范文本》的组成 《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 《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 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 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 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 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 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 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 一致; 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 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

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现实意义

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现实意义 篇一: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意义及工作要点 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意义及工作要点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已颁布实施三年多了,但在建筑工程的建设过程中,人们对合同的管理仍还不够重视。作者通过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及其意义、合同管理的工作要点、建设工程合同的种类、合同管理的存大问题和措施等五个方面进行分析探讨,试图使人们对合同管理有更深一步的了解,以便更好地从合同管理方面实现“三控”目标。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种类;合同管理;管理措施;探讨 建筑工程合同属于经济合同的范畴,是指建筑工程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为了完成其二者所共同商定的工程建设目标及与工程建设目标相关的具体内容,明确双方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它是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在建筑工程项目实施建设过程当中的最高行为准则,是规范双方的经济活动、协调双方工作关系、解决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加强建筑工程执法力度,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三控”目标的实现,,提高合同履约率,维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发展诸方面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合同管理则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部门、建设

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制度,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对合同关系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从而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处理合同纠纷,防止、制裁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合同条款实施的一系列活动。 1、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意义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和工程建设管理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在工程项目的建筑过程中,其主体的行为必定会形成各个方面的社会关系,诸如政府建筑管理机关、项目法人单位(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商等。其中除了政府管理机关是依据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主体行使行政监督管理外,其他各方面社会关系却是通过“合同”这一契约关系来完成的。工程建 设活动的质量、投资和进度都是在合同管理的调整、保护和制约下进行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特点是涉及面广、综合性强,其重要性和意义表现在: 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特征是依法办事和鼓励自由竞争,合同管理就是法制(合同法、建筑法等等)管理。 2)现代企业自身发展要求。现代企业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科学管理,建筑工程合同中的施工合同是业主与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工程发包和承包的重要法律形式,是

合同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执行

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执行 一、全过程、全方位合同管理理念的建立 1、项目管理过程中,贯彻合同管理理念 合同管理是合同内容的谈判、评审、合同订立、履行、管理、纠偏、终止等合同实施过程中全部环节的系统管理过程,是为实现项目目标而进行的管理过程。合同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项目管理是实现合同管理的必要手段。任何一个建设项目的实施,都是通过签订一系列的承发包及物质供应合同来实现的。通过对承包内容、范围、价款、支付、工期、质量标准、合同双方责权利和违约责任等合同条款的制订和履行,业主和承包商可以在合同环境下规范和调控建设项目的运行状态。通过对合同管理目标责任的分解,可以规范项目管理机构的内部职能,紧密围绕合同条款开展项目管理工作。因此,无论是对承包商的管理,还是对项目业主本身的内部管理,合同始终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因此,大庆石化公司乙烯工程指挥部在120万吨/年乙烯改扩建工程中,通过建立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项目管理体系,坚持以强化合同管理为突破口,项目管理中贯彻合同管理理念,协调项目各相关方的关系,达到有效实现项目的安全、质量、进度、投资等目标。 2、全过程、系统性、动态性管理理念的建立 为了避免合同管理只侧重对工程预结算的管理,忽视对

优化设计、工程质量、进度、工程变更等的过程控制,乙烯工程指挥部强调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系统性、动态性”管理。全过程就是从对合同主体与客体的掌握、合同谈判、合同评审、合同订立、合同执行与纠偏到合同终止的全部管理过程。系统性就是全员参与管理,凡是涉及合同条款内容的相关职能部门都要参与管理和控制,使合同管理过程环环相扣,协调一致。动态性就是要注重项目执行过程中的合同履行、管理和纠偏,做好工程的变更管理,尤其是出现对工程不利的因素时,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减少风险,防止合同执行过程中造成的重大损失。具体措施是,首先对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中可能涉及到的程序性和实质性内容全面梳理,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合同条款界定。其次在项目管理的各项工作中既要克服片面强调节约、忽视技术,又要反对重技术、轻经济、设计保守浪费的现象,使设计方案在满足生产要求的前提下,节约投资。同时要求对项目建设中的各环节、各流程的主要控制点实施过程监控,对工程进度、投资和质量实施过程管理。 3、树立项目组是“四大控制目标”责任主体的理念 工程合同管理涉及到工程建设的诸多方面,它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中每个环节紧密相连,工程建设活动中的“四大控制”都是在合同管理的调整、保护和制约之下进行的。有效的合同管理是确保项目目标(安全、质量、投资、工期)的重要手段,

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办法.doc

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GCGL第004号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工程合同的谈判原则 (1) 第三章工程合同的签订程序 (2) 第四章工程合同签订/变动审批程序 (3) 工程(经济)合同签订/变动审批流程表 (3) 第五章合同的编号/签字/用印/存档/发放程序 (4) 第六章附则 (5) 工程(经济)合同审批流程表(GCGL-表18) (6)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工程合同谈判、草拟、会签、批准、编号、用印及归档管理的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公司工程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2条工程合同的签订范围:招标及非招标建筑安装施工工程、消防及智能系统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室外配套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及零星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勘察、 设计合同;材料/设备采供合同及属于工程管理范围的各种经济协议等。 第3条工程管理部为公司工程合同主办部门,在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行政管理部的领导和指导下,负责工程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执行、实施工作,随时 掌握合同在执行过程中的履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及时向项目管理委员会、行 政管理部、法律事务主管反映并采取相应措施,杜绝和减少在合同执行过程中 可能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和纠纷。 第4条工程管理部是公司工程合同的执行部门,具体代表公司实施工程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5条签订工程合同,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符合国家政策,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二章工程合同的谈判原则

第6条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由工程总监主持合同谈判工作;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必须由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含)以上级别领导 主持合同谈判;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工程项目由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委托 的副总经理主持合同谈判。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各有关部门参与上述工程合同 的谈判。合同谈判中遇到的重大争议问题和条款,报项目管理委员会专题会议 研究确定。 第7条工程管理部依据合同谈判确立的原则,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参照地方工商行政 管理局和建委共同监制的《项目建设施工合同》、《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及《材 料/设备采供合同》等制式合同文本,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合同条款的拟订或 编制工作。 第三章工程合同的签订程序 第8条招标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由工程管理部根据招标文件及中标单位的投标书、投标承诺及中标通知书约定的工程内容、工程造价、优惠条件、工期、质量标 准、材料/设备供应方式、付款及结算方式等,由工程管理部各专业主管工程师 负责工程施工合同中技术性条款的拟订,合同初稿按合同的审核会签程序审批。第9条非招标零星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由工程管理部根据《选定(施工)中标单位审批表》(GCGL-表10)中确定的工程内容、工期、质量、材料供应方式、付款、结 算办法等事项,参照《项目建设施工合同》制式文本,制定零星工程施工合同 统一标准格式,由工程管理部各专业主管工程师负责工程施工合同中技术性条 款的拟订,合同初稿按合同的审核会签程序审批。 第10条规划、勘察、设计合同由工程管理部根据工程招标文件及中标单位的投标书、投标承诺和中标通知书约定的设计内容、深度,优惠条件,设计周期、付款方 式等,按照国务院颁发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原则和有关部门印制 的《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标准合同文本,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由工程管理部 拟订,各专业主管工程师负责合同中技术性条款的拟订,合同初稿按合同的审 核会签程序审批。 第11条非招标工程设计合同,由工程管理部根据《选定(设计)中标单位审批表》(GCGL- 表10)中确定的设计内容、深度、成果要求及付款方式、设计周期、服务承诺等, 按照国务院颁发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原则和有关部门印制的《工 程勘察、设计合同》标准合同文本,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由工程管理部拟订, 各专业主管工程师负责合同中技术性条款的拟订,合同初稿按合同的审核会签 程序审批。 第12条招标的工程监理合同,由工程管理部根据工程招标文件及中标单位的投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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