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在执行押解任务时应注意的问题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在执行押解任务时应注意的问题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在执行押解任务时应注意的问题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在执行押解任务时应注意的问题

曾凯娟宁富智

【摘要】[摘要]押解是司法警察的常规业务工作之一,最高人民法院于2003年11月3日制定印发了《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押解规则》,对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执行提解、押送任务作出了全面、详细的规范,它是当前司法警察执行押解任务时的重要规范和法律依据。司法警察要按时、准确、安全地将被押解人押解到指定地点,保障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文章拟司法警察在执行押解任务时应注意的问题进行探讨。

【期刊名称】法制与经济(下旬刊)

【年(卷),期】2012(000)007

【总页数】2

【关键词】[关键词]司法警察;押解;注意的问题

一、押解的概念及特点

押解是司法警察将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罪犯,强行提解、押送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或审判等活动的一项强制措施。它包含着以下的含义:执行押解任务的必须是司法警察;押解的对象是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罪犯;提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罪犯必须办理必要的法律手续;押解是一种强制性行为,不是以被押解人的意志为转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罪犯必须服从司法警察的指令。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执行押解任务时有些什么特点呢?第一,司法警察执行押解任务必须具有按时性,应根据审判工作的需要,按照计划,适时地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罪犯押解到指定地点。做到不迟不误,保证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第

【范文精选】篇三:司法警察个人年度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参考范本 篇三:司法警察个人年度工作计划 撰写人: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xxxx年,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和中院法警支队的正确指导下,在 同志们的大力支持下,我坚持以“三个代表” 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紧围绕为审判服务的主线,组织法警大队积极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为法警大队工作的顺利开展,作出了积极努力。现将一年以来完成目 标任务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行职责到位,全力配合审判业务工作 1、狠抓押解、值庭工作,确保安全无事故 押解被告人和罪犯、警卫法庭,是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主要任务。这些工作是项责任心强和警惕性高的工作。因此,在执勤活动中自己 能够身先士卒,身体立行,既是指挥员,也是战斗员。在勤务中坚持 按照司法警察押解、看管、执勤规则要求,狠抓勤务制度的落实。始 终坚持“一犯二管”制度,为避免一次押解人犯过多,积极与刑庭协调,合理安排开庭时间,保证警力充足。在实际操作中,为杜绝意外 情况,确保押解安全,每次押解均出发前认真核查被押解人犯的基本 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对涉及团伙案件被告人,对杀人、抢劫等恶性 案件被告人的押解、值庭、公开宣判等大型勤务,都做到了对行动的 时间、路线、警力配备,使用武器、械具,分工和协同,以及可能出 现的意外情况的应对、处置作了计划安排。实行对押解、看管值庭工 作登记备案制度,做到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由于全队同志的共同努力,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一年 来法警队有效的杜绝了被告人和罪犯逃跑、自杀、自残、行凶、串供 等事故的发生,保证了刑事审判的正常开展。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执法行为规范

为规范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执法行为,引导司法警廉洁、严格、文明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押解规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看管规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值庭规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一、一般规定 第一条坚定政治信念 (一)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二)坚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诣社会而奋斗; (三)坚持党的领导,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 (四)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工作方针。 第二条维护司法公正,提高执法效率 (一)坚持“公正与效率”的工作理念,严格执法; (二)严格依法履行职责,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文明执法; (三)保证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安全,为审判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保障。 第三条保持司法廉洁 (一)严格遵守有关廉政规定,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不当利益; (二)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口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三)不准过问案件、为当事人说情,不准给刑事被告人(以下简称被告人)带口信、送钱物; (四)对当事人及其利害关系人、代理人、辩护人的馈赠或者贿赂行为,应果断拒绝并给予批评。 第四条加强职业修养 (一)崇尚法治,维护正义; (二)公正廉洁,文明执勤; (三)秉公执法,办事公道; (四)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五)坚毅勇敢,不怕牺牲; (六)勤勉敬业,忠于职守。 第五条注重警容仪表 (一)严格遵守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 (二)除不宜或不需要着装的情形外,在工作期间必须着警。服。规范缀钉、佩戴警衔标志、警号、胸徽、领花等; (三)女司法警察不得染指甲、留长指甲,不得染彩发,不得化浓妆,发辫不得过肩; (四)男司法警察不得留长发、大鬓角、卷发(自然卷除外)、剃光头或者蓄胡须。 第六条约束举止言行 (一)谨言慎行,不得有任何损害司法公正和司法警察形象的言行; (二)使用文明、规范、准确的语言; (三)不准对群众和当事人采取冷漠,生硬、蛮横的态度,不准耍特权; (四)不得打骂、体罚、虐待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 二、押解 第七条基本要求 (一)遵守押解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押解工作规则 (二)提高警惕,确保押解工作安全;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在值庭过程中应对突发事件的研究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在值庭过程中应对突发事件的研究

内容摘要 值庭中,往往会出现各种突发事件,而负责处理突发事件的一线动作人员即是法警,而近年来,值庭当中的突发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法院的正常职责、对法律尊严是极大的挑战,因此司法警察队突发事件的合法合规处置至关重要。本文即通过分析法院值庭中突发事件的现状及特点并根据其发生特点,研究司法警察在应对突发事件时的困境所在,继而提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在值庭过程中应对突发事件时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值庭;突发事件;司法警察

Abstract Values in the court, often there will be all kinds of unexpected events, and is responsible for handling emergencies of front-line workers is a bailiff, and in recent years value family emergencies occur from time to time, a serious impact on the normal duties of the court, the dignity of the law is a great challenge, so judicial police team events in the legitimate rules disposal is very important. In this paper, through the analysis of court values present situation and characteristics of the tribunal in emergencies and according to its characteristics, the judicial police in response to emergencies, the plight of, and then puts forward the judicial police of the people's court in the court process in emergency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Keywords:value division; emergency; judicial police

法警队个人工作总结

法警队个人工作总结 篇一:司法警察工作总结范文 我在法院法警大队工作这一年的时间了。虽然刚刚熟悉环境,但思想稳定,工作踏实认真,能主动克服困难,虚心求教,努力学习业务知识。较好地完成了本职工作和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全面履行司法警察各项职责,坚决完成院长交办的事项,圆满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现总结如下: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技能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在这一年中,我努力提高思想觉悟,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不管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都始终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的标准来履行职责、完成任务。在这一年中,我能认真学习,虚心向老同志请教,平时工作中、业余时间总是抓紧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学习业务知识,全面学习了业务相关的法律知识,提高了履行职责应具备的素质。 二、2009年主要工作:2009年度,法警支队紧紧围绕院党组的中心工作,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公正司法树形象”活动为载体,积极为审判工作服务,配合各部门努力完成全院各项工作任务和院领导交办的事项。1、严格按照各项要求完成了配合审判业务,值庭、押解、看管都没有出现大的失误。2、较好的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学习训练计划

目标。3、完成法院值班工作,没有出现大的失误和事故。4、完成了送达、协助执行、传唤等其他配合审判业务工作。5、完成了院领导、警队交办的其它任务。 三、做好值班工作,随时处置突发事件。法警支队担负着法院机关的警卫和安全工作,担负着每天24小时繁重的值班任务,并且在值班中,有的当事人上访缠诉,有的当事人无理取闹,支队领导和同志们都能做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在对长期纠缠、谩骂、侮辱、诽谤法官,阻拦法院办公车辆出入等行为说服教育无效后,对其实施了司法拘留。有效地保证了人民法院良好的工作环境,保证了审判工作秩序正常有序进行。 四、存在不足:1、学习不够,有时还存在懒惰的情形。2、接触法警工作时间还不够长,执行任务的经验尚不丰富。3、值班工作还不到位,效用发挥不充分。 五、2010年工作打算 (一)思想上:努力克服存在的不足和差距,以执法行为规范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指导,努力提高思想觉悟,树立服务的观念。扎扎实实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二)工作上:继续深入开展相关法律知识学习和技能业务训练。为更好履行法警职责打下更为坚实的基础。 篇二:司法警察工作总结 在院党组的领导关心下,始终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法警值庭规则

值庭规则 第一条为保证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值庭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值庭是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在法庭审判活动中,为维护法庭秩序,保证参与审判活动人员的安全,保证审判活动顺利进行所实施的职务行为。 第三条值庭的司法警察在法庭审判活动中,根据审判长、独任审判员的指令,依法履行职责。 第四条值庭前的准备工作由司法警察部门组织落实: (一)根据庭审活动的时间、规模、类型、诉讼参与人的数量、场地条件等情况,选派司法警察值庭; (二)制定实施方案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 (三)与相关部门联系,交换意见,明确任务。 第五条司法警察值庭的职责: (一)警卫法庭,维护法庭秩序; (二)保障参与审判活动人员的安全; (三)传唤证人、鉴定人; (四)传递、展示证据; (五)制止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第六条司法警察值庭时,应当按照规定着警服、佩戴警衔专用标志,警容严整。女司法警察不得浓妆、披发、戴饰物。 第七条值庭的司法警察,应当依照《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的规定,配备、使用警械和武器。 第八条对旁听人员,值庭的司法警察应当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未成年人、精神病人、醉酒的人和其他不宜旁听的人员,应当阻止或者劝其退出审判法庭。 第九条司法警察值庭时,应当站立于审判台侧面,背向审判台,面向旁听席。根据需要采取立正、跨立姿势或坐姿。法庭宣判时采取立正姿势;法庭调查开始后采取坐姿。值庭时间超过一小时可替换。出入法庭时应以齐步动作行进。 第十条值庭的司法警察接取、传递、展示证据时,应注意安全。 第十一条值庭的司法警察传唤证人时,应当打开通道门,引导证人到达指定位置。 第十二条对旁听人员违反下列法庭纪律的,值庭的司法警察应当予以劝阻、制止: (一)未经允许录音、摄影和录像; (二)随意走动或擅自进入审判区; (三)鼓掌、喧哗、哄闹; (四)擅自发言、提问; (五)吸烟或随地吐痰; (六)使用通讯工具; (七)其他违反法庭纪律的行为。 第十三条对下列行为,值庭的司法警察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一)未经许可进入审判区,经劝阻、制止无效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的; (二)严重违反法庭纪律,经劝阻、制止无效的; (三)哄闹、冲击法庭,侮辱、威胁、殴打参与审判活动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 第十四条司法警察值庭时可以采取的强制措施包括:责令退出、强制带离、强行扣押、收缴、检查等。 第十五条司法警察值庭时应提高警惕,防止当事人自伤、自杀、行凶、脱逃等行为的发生。遇有突发事件,应全力以赴,沉着应对,果断处置。 第十六条司法警察值庭时,应当遵守法庭纪律,精神集中,举止端庄,行为文明,态度严肃。不得擅离岗位,不得让无关人员接触当事人,不得侮辱或变相体罚当事人以及实施其它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第十七条司法警察值庭时违反本规则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处理。 押解规则第一条为规范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押解工作,保障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押解是指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在刑事案件审判活动中,依法强制将被告人从看守所或其他羁押场所押至法庭接受审判后还押看守所或其他羁押场所,保证审判活动顺利进行的职务行为。押解分提押、法庭押解、还押三个过程。 第三条司法警察执行押解: (一)必须持有效凭证及证明本人身份的相关证件。 (二)按规定着装,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 (三)根据《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配备警械和武器。 (四)一名被告人应当由两名司法警察押解;对重大案件的被告人,由三名司法警察押解;女性被告人由女性司法警察押解。 第四条执行押解的司法警察应具备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以及必备的应变和防范能力,并定期进行专门的押解专业技能训练。 第五条提押工作由司法警察部门组织实施。提押开始前,应当提前做好如下准备: (一)对被告人临时羁押场所、车辆进出路线、被告人进出法庭路线、站立位置以及法庭外的警戒哨位等进行实地勘察,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根据案情和被告人的数额确定押解警力。 (三)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明确职责。 (四)确定司法警察的分工及协作计划。 (五)制定紧急情况的处置措施。 (六)检查专用囚车、警械、武器、通讯设备等警用装备。 (七)选派司法警察担任专职驾驶员。 第六条司法警察执行提押时: (一)严格遵守看守所或其他羁押场所的有关规章制度,逐个核对被告人的姓名、年龄、案由等身份要件,并对被告人进行人身检查,防止携带危险物品。提押时对被告人应当使用戒具。 (二)同案被告人,成年被告人、未成年被告人,男性被告人、女性被告人以及其他不宜同车乘坐的被告人均应分车提押;重大案件的被告人保证一人一车。 (三)周密制定行车路线;数辆囚车担任提押任务时,应编队行进;两辆以上囚车押解被告人时,应配备指挥车,必要时还需配备备用车辆;专用囚车内不得搭乘与提押工作无关的人员。 第七条司法警察执行法庭押解前,应当着重做好如下准备工作: (一)了解本案被告人的身份、人数等有关情况。 (二)掌握被告人出庭顺序和出庭时间。 (三)检查警具和枪械。 (四)对具有企图哄闹法庭、脱逃、自杀、自残等危险性的被告人,应做好防范措施。 第八条司法警察执行法庭押解时: (一)根据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令依法履行法庭押解职责。(二)遵守法庭纪律,思想集中,态度严肃。不得让无关人员接触被告人;不得随意与被告人交谈或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值庭规则》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值庭规则 第一条为保证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值庭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值庭是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在法庭审判活动中,为维护法庭秩序,保证参与审判活动人员的安全,保证审判活动顺利进行所实施的职务行为。 第三条值庭的司法警察在法庭审判活动中,根据审判长、独任审判员的指令,依法履行职责。 第四条值庭前的准备工作由司法警察部门组织落实: (一)根据庭审活动的时间、规模、类型、诉讼参与人的数量、场地条件等情况,选派司法警察值庭; (二)制定实施方案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 (三)与相关部门联系,交换意见,明确任务。 第五条司法警察值庭的职责: (一)警卫法庭,维护法庭秩序; (二)保障参与审判活动人员的安全; (三)传唤证人、鉴定人; (四)传递、展示证据; (五)制止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第六条司法警察值庭时,应当按照规定着警服、佩戴警衔专用标志,警容严整。女司法警察不得浓妆、披发、戴饰物。 第七条值庭的司法警察,应当依照《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的规定,配备、使用警械和武器。 第八条对旁听人员,值庭的司法警察应当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未成年人、精神病人、醉酒的人和其他不宜旁听的人员,应当阻止或者劝其退出审判法庭。

第九条司法警察值庭时,应当站立于审判台侧面,背向审判台,面向旁听席。根据需要采取立正、跨立姿势或坐姿。法庭宣判时采取立正姿势;法庭调查开始后采取坐姿。值庭时间超过一小时可替换。出入法庭时应以齐步动作行进。 第十条值庭的司法警察接取、传递、展示证据时,应注意安全。 第十一条值庭的司法警察传唤证人时,应当打开通道门,引导证人到达指定位置。 第十二条对旁听人员违反下列法庭纪律的,值庭的司法警察应当予以劝阻、制止: (一)未经允许录音、摄影和录像; (二)随意走动或擅自进入审判区; (三)鼓掌、喧哗、哄闹; (四)擅自发言、提问; (五)吸烟或随地吐痰; (六)使用通讯工具; (七)其他违反法庭纪律的行为。 第十三条对下列行为,值庭的司法警察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一)未经许可进入审判区,经劝阻、制止无效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的; (二)严重违反法庭纪律,经劝阻、制止无效的; (三)哄闹、冲击法庭,侮辱、威胁、殴打参与审判活动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 第十四条司法警察值庭时可以采取的强制措施包括:责令退出、强制带离、强行扣押、收缴、检查等。 第十五条司法警察值庭时应提高警惕,防止当事人自伤、自杀、行凶、脱逃等行为的发生。遇有突发事件,应全力以赴,沉着应对,果断处置。 第十六条司法警察值庭时,应当遵守法庭纪律,精神集中,举止端庄,行为文明,态度严肃。不得擅离岗位,不得让无关人员接触当事人,不得侮辱或变相体罚当事人以及实施其它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司法警察教育训练计划实施方案司法工作计划

“司法警察教育训练计划实施方案”司法 工作计划 为了贯彻落实中国河北省高院和唐山市中院关于今年司法警察教育训练计划的通知精神,提高司法警察人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专业技术技能,全面推进我院司法警察队伍的建设步伐,依据上级法院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司法警察队伍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全会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教育训练大纲》为依据,坚持为审判工人提供一流警务保障的原则,狠抓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整体素质和服务保障水平。 二、工作思路统筹兼顾、贴近实际,集中教育、集中培训,学以致用、强化服务。以服务保障审判工作为中心,以提高干警素质为基点、以促进队伍建设为主线,加强教育、按纲施训、强化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全面履行职能作用,努力开创我院司法警察工作新局面。 三、工作目标一全面落实各项教育训练指标,切实实现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二干警服务意识明显增强;三队伍作风纪律显著改善;四保障能力明显提高,队伍素质全面加强;五整体战斗力突破性发展,处置突发事件及时有效;六服务保障审判工作的质量、效率显著提高。

四、组织领导为切实抓好我院司法警察教育训练工作,达到各项训练指标,成立由副院长赵瑞平为组长、大队长曾庆贺为副组长、副大队长董焕泉、副政委张晓波、办公室主任贾宝林、政治处副主任高春光、监察室主任刘占林为成员的教育训练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司法警察的教育训练和考核评比工作。 五、年度教育训练任务一政治教育内容包括: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中国共产党党章》、八荣八耻、科学发展观、法院系统先进典型及反而警示案例。二业务训练业务训练主要包括:值庭、押解、看管、安检、警卫、强制措施、参与执行、执行死刑、突发事件的处置。三技术训练擒敌技术、警械具的使用、轻武器射击、汽车驾驶等。四共同科目队列训练。五年度训练时间分配年度教育训练为期一周。具体计划见教育培训计划表。教育培训全部采取集中方式进行。六考核政治教育及业务理论考核采取开卷考试的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业务素质考核采取实际考核的形式进行,考核内容包括队列、警械具使用、实弹射击。队伍及警械具使用的考核采取训练领导小组成员打分的形式,实弹射击考核采取记录射击成绩的形式。满分为100分。两项考核结束后,取两项考核的平均成绩为最后成绩,60分为合格。考核不合格的,正式干警进行补训直至合格,合同法警一律辞退。教育培训工作结束后,按照考核成绩和日常训练情况,评选教育训练先进个人若干名,并给予一定奖励。 六、训练器材及经费保障 1、教育训练所需的教材、器材、经费、场地等由我院自行筹措。 2、为确保培训到位,要求每名参训干警交纳教育培训费200元。

修订版法院司法警察考核复习题库及答案【精】

法院司法警察考核复习题库及答案 ---整理者:郭信主 一、单项选择:下列每题表述只有一个正确选项,请选出正确答案 1.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是自()年12月1日起施行。 A 2010 B 2011 C 2012 D 2013 2.()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工作。 A 最高人民法院 B地方同级政府 C 地方上一级政府 D 国务院 3.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受()保护。 A 法官 B地方政府 C 法律 D 群众 4.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在()的指令下履行职责。 A 法官 B院长 C 大队领导 D 书记员 5.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编制、建制,由()规定。 A 最高人民法院 B同级人民政府 C 地方上一级政府 D 公安部 6. 新录用的司法警察试用期为()年。 A 1 B 2 C 18个月 D 6个月 7.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在执行职务时,必须携带()。 A 警官证 B枪支 C 办案资料 D 手铐 8.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奖惩按照()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办理。 A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C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法》 D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 9.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由()统一监制。 A 最高人民法院警务部 B公安部 C 地方同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D 上级人民法院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于1996年1月16日由()颁布。 A 国务院办公厅 B公安部 C最高人民法院 D 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次会议通过。 A 208 B 558 C 368 D 617 12. 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件时,合议庭的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的审判员主持法庭的审判活动,指挥

院司法警察大队08工作计划

广安区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 二OO八年度工作计划 2008年3月,我院法警全部实现归队管理,大队不再指派法警到各个科室兼职,根据上级院及党组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大队对今年的工作作如下安排部署: 一、指导思想 2008年,我院司法警察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紧紧围绕“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坚持以服务自侦办案为中心,以保障办案安全为重点,全面履行职责,在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中充分发挥作用。 二、强化司法警察职能作用,切实保障检察办案安全 首先坚持以服务自侦办案为中心,以保障办案安全为重点,全面履行职责,为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提供警务保障。我院自侦部门用警相对较多,司法警察在履职时要注重与检察官的配合,努力探索服务自侦办案,实现检警一体化模式,根据市院去年在武胜、邻水院试点的要求,我院今年要积极响应市院的推广工作,深入探索服务自侦办案的途径和方式,并对其工作认真总结,推动其工作向纵深发展。其次要高度重视办案安全工作,认真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制,

发挥司法警察保障犯罪嫌疑人安全,保障办案检察官安全,保障证人安全的作用,杜绝各类办案事故的发生。再次,积极服务刑检办案,检察机关刑检部门在办理涉黑、涉恶发及有影响的大要案件的提押、出庭公诉等,各法警大队要提供警务支持,确保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顺利实施。最后,积极开展警务协助,对市内外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在办案中要求警务协助的,我们要积极支持、大力配合,遇事不推诿,积极探索警务协助内容、程序,推动警务协助工作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战斗力 (一)定期岗位练兵,提高队员素质。养兵千日,用兵一时,作为法警,首要的工作就是训练和执勤,大队在认真总结三年大练兵的基础上,针对自己薄弱环节进行强化训练,特别是对未参加比武的人员要适时补课,促进大队人员素质共同提高。在今年训练期内,大队规定每周四为法定训练日,除忙于公务以外的人员全部参训,在训练日因公未能参训的人员要及时补训,鼓励全体法警利用早晚上下班跑步、器械等体能训练,以提高身体素质。 (二)加强作风培养,做到令行禁止、警令畅通。我们要认真落实上级院工作要求和部署,做到上令下行,令行禁止,警令畅通,培养雷厉风行的良好作风,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不断提高全体法警的快速反应能力和

司法警察押解规则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押解规则 第一条为规范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押解工作,保障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押解是指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在刑事案件审判活动中,依法强制将被告人从看守所或其他羁押场所押至法庭接受审判后还押看守所或其他羁押场所,保证审判活动顺利进行的职务行为。押解分提押、法庭押解、还押三个过程。 第三条司法警察执行押解: (一)必须持有效凭证及证明本人身份的相关证件。 (二)按规定着装,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 (三)根据《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配备警械和武器。 (四)一名被告人应当由两名司法警察押解;对重大案件的被告人,由三名司法警察押解;女性被告人由女性司法警察押解。 第四条执行押解的司法警察应具备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以及必备的应变和防范能力,并定期进行专门的押解专业技能训练。 第五条提押工作由司法警察部门组织实施。提押开始前,应当提前做好如下准备: (一)对被告人临时羁押场听、车辆进出路线、被告人进出法庭路线、站立位置以及法庭外的警戒哨位等进行实地勘察,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根据案情和被告人的数额确定押解警力。 (三)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明确职责。

(四)确定司法警察的分工及协作计划。 (五)制定紧急情况的处置措施。 (六)检查专用囚车、警械、武器、通讯设备等警用装备。 (七)选派司法警察担任专职驾驶员。 第六条司法警察执行提押时: (一)严格遵守看守所或其他羁押场所的有关规章制度,逐个核对被告人的姓名、年龄、案由等身份要件,并对被告人进行人身检查,防止携带危险物品。提押时对被告人应当使用戒具。 (二)同案被告人、成年被告人、未成年被告人、男性被告人、女性被告人以及其他不宜同车乘坐的被告人均应分车提押;重大案件的被告人保证一人一车。 (三)周密制定行车路线;数辆囚车担任提押任务时,应编队行进;两辆以上囚车押解被告人时,应配备指挥车,必要时还需配备备用车辆:专用囚车内不得搭乘与提押工作无关的人员。 第七条司法警察执行法庭押解前,应当着重做好如下准备工作: (一)了解本案被告人的身份、人数等有关情况。 (二)掌握被告人出庭顺序和出庭时间。 (三)检查警具和枪械。 (四)对具有企图哄闹法庭、脱逃、自杀、自残等危险性的被告人,应做好防范措施。 第八条司法警察执行法庭押解时: (一)根据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令依法履行法庭押解职责。 (二)遵守法庭纪律,思想集中,态度严肃。不得让无关人员

2019年司法警察个人年度工作计划精选

2019 年司法警察个人年度工作计划精选新的一年中,我们将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市院法警支队的指导下,更加努力地开展工作,与时俱进,积极开展“公正司法树形象”活动,坚持“从严治警、保障检察”,全面贯彻落实党的重要思想,结合本院的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全面履行司法警察的各项职能,坚持完成检察长交办的事项,开拓创新,确保检察工作顺利进行。具体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自己的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好司法警察职责,确保办案安全。 认真学习上级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司法警察工作精神,增强做好司法警察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作风过硬、业务精通、有坚强战斗力的司法警察队伍。我院不断加强司法警察的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广大司法警察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重视学习培训,练好基本功。我院法警队坚持把参与办案、履行职责作为司法警察工作的重点,充分发挥警务保障作用,把办案安全作为唯一生命线,全面完成新一年的工作任务。 二、切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完善法制宣传教育机制。 努力提高公民学法守法的自觉性以服务、保障经济建设为目标,大力开展法律服务。法律服务在促进和保障社会主义经济健康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要达到这一作用,就要做到“一个加强、四个积极”,即:加强对法律服务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法律服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积极拓展业务,并且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

做好法制 宣传教育工作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性工程。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的方针,按照理论和实际、认识和实践、知和行相统一的要求,切实把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结合我市实际,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完成本年度重点安排学习的法律法规,必须认真组织好“ 6.26 ”、“10.26 ”“ 12.4 ”法制宣传日周活动,按时上报开展活动的情况。我们将牢牢把握服务大局、以人为本、改革创新、务求实效等这四个工作原则,认真围绕发挥职能,维护稳定,保驾护航这一基本要求,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工作。 我们将进一步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精心组织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五类重点对象的普法教育工作,突出农村基层“两委”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确保“两委”干部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规定的课时。同时努力完善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党校法制培训制度、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积极探索建立非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的法律知识资格证制度。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推进法制宣传阵地向快节奏、广覆盖、高层次发展。 三、狠抓基层基础建设,夯实调解工作基础,努力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 调解工作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大调解领导管理体制建设,理顺大调解管理体制,认真围绕建设精干、快速、高效的市调处服务中心工作要求,进一步抓好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的人员、经费、办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龙陵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 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积极防范和妥善处置人民法院工作中出现的各类突 发事件、保障人民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安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戒和武器条列》、《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暂行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成立处置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确定了“预防为主、防控结合”,“重在疏导、防止激化”,“统一指挥、协调配合”,“临危不乱、果断处置”等工作原则。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处置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王兴伟。 副组长:副院长王家武、副院长刘兴荣、副院长罗华,党组成员杨永富、刘庆红、陈发寿。 成员:杨朝华、余加传、段生良、庄春培、李锦文、黄永生、洪彩云、杨忠森。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 成立应急领导指挥中心,办公地点设在司法警察办公室。

指挥长:院长担任,副指挥长:副院长担任,指挥长不在院时,由院长指定一名副院长担任指挥长。指挥中心成员为各部门负责人。 (二)组织机构下设组织 1、信息动态组 调研室负责组织落实,负责人为组长。具体职责:事件发生后,根据指挥组指令,立即赶赴事发现场,与现场指挥人员搞好衔接,及时准确掌握现场动态,并及时将现场动态信息以电话或文字形式报现场指挥人员,同时,做好现场资料收集工作。 2、督察组 纪检监察室负责组织落实,纪检组负责人为组长。具体职责:对行动的落实、人员的到位情况、执行命令情况、执法人员遵守纪律、依法处置等情况进行现场督察。 3、后勤保障组 办公室负责组织落实,办公室主任为组长。具体职责:负责车辆、器械调配、后勤保障工作,并与公安、武警等相关单位建立经常性联系,遇重大突发事件难以控制时及时向相关单位请求支援。 4、处突行动组 根据实际情况和处突需要,为有效组织、调动警力及行动,本预案以法警大队和执行局为基础,实行行动编组,分

永年县人民法院

永年县人民法院 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活动 实施方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国法院司法警察中广泛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的通知》和《最高院指定的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及《市中院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为使我院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业务过硬的司法警察队伍,更好的服务大局,保障审判,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至上”为工作指导思想,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工作主题,以“创先争优达标年”为目标,科学训练、务求实效,我们要把这次活动做实做细,抓住重点、突出亮点,以务求实效为重要标准,坚持按纲实训,突出岗位大练兵的实用性、针对性和科学性。要确保人员、时间、内容和效果四落实、不图形式、不走过场,要做到练兵与司法警察业务紧密结合,促进法警各项工作更好的开展,练兵与建设高素质队伍紧密结合,促进司法警察整体素质的提升;练兵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结合,促进司法警察工作再上新台阶、再谱新篇章。 二、基本原则 (一)全警参与。要求人人参加练兵,人人接收教育、

人人有所提高。参训人员为全体司法警察(含在其他岗位的司法警察)和从事警务工作的人员。 (二)立足岗位。严格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 (三)突出重点。以基本体能、基本技能、专业技能为重点,整体推进岗位大练兵工作。 (四)注重实效。以提高司法警察警务工作能力为目标,全面提高综合素质。 三、组织领导 我院成立岗位大练兵活动领导小组,副院长刘秀钧任组长,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办公室主任白涛,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杨凤祥任副组长,政治处副主任赵焕玲、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张和平、政委陈洪雷为成员,负责领导指挥全院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活动。办公室设在司法警察支队。 三、学习内容和目标 (一)政治理论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科学发展观及“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等文件和《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警示教育活动学习读本》。 (二)业务理论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刑

法警队工作计划

法警队工作计划 篇一:司法警察工作计划 篇一:20XX年司法警察工作计划 20XX年司法警察工作计划 新的一年中,我们将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市院法警支队的指导下,更加努力地开展工作,与时俱进,积极开展“公正司法树形象”活动,坚持“从严治警、保障检察”,全面贯彻落实党的重要思想,结合本院的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全面履行司法警察的各项职能,坚持完成检察长交办的事项,开拓创新,确保检察工作顺利进行。具体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自己的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好司法警察职责,确保办案安全。 认真学习上级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司法警察工作精神,增强做好司法警察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作风过硬、业务精通、有坚强战斗力的司法警察队伍。我院不断加强司法警察的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广大司法警察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重视学习培训,练好基本功。我院法警队坚持把参与办案、履行职责作为司法警察工作的重点,充分发挥警务保障作用,把办案安全作为唯一生命线,全面完成新一年的工作任务。

二、切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完善法制宣传教育机制。 努力提高公民学法守法的自觉性以服务、保障经济建设为目标,大力开展法律服务。法律服务在促进和保障社会主义经济健康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要达到这一作用,就要做到“一个加强、四个积极”,即:加强对法律服务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法律服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积极拓展业务,并且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性工程。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的方针,按照理论和实际、认识和实践、知和行相统一的要求,切实把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结合我市实际,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完成本年度重点安排学习的法律法规,必须认真组织好“”、“”“”法制宣传日周活动,按时上报开展活动的情况。我们将牢牢把握服务大局、以人为本、改革创新、务求实效等这四个工作原则,认真围绕发挥职能,维护稳定,保驾护航这一基本要求,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工作。 我们将进一步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精心组织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五类重点对象的普法教育工作,突出农村基层“两委”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确保“两委”干部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规定的课时。同时努力完善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理论中心组

司法警察年终总结

2013年司法警察年终总结 XX年度,法警支队在“xxxx”和xx大精神的指引下,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和省院法警总队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个司法主题,积极开展“公正司法树形象”活动,坚持“从严治警,保障审判”,全面贯彻落实郑院长在全市法院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全面履行司法警察各项职责,坚决完成院长交办的事项,圆满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XX年度,法警支队紧紧围绕院党组的中心工作,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公正司法树形象”活动为载体,积极为审判工作服务,配合各部门努力完成全院各项工作任务和院领导交办的事项。 (一)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为刑事审判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司法警察八项职责中的押解、看管、值庭、执行死刑工作,都是为刑事审判工作服务的。为了更有效地保障刑事审判工作顺利进行,支队领导周密部署,妥善安排,遇到重大庭审活动,积极向院党组及主管院长汇报,亲自带队押解、值庭,做到善始善终,确保万无一失。一年来,共值庭1120多场次,押解、看管被告1930多人次,组织执行死刑3批8场次,枪决死刑犯42人。其中在重大庭审活动中,支队领导总是提前了解案情,制订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并且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在9月15日庭审结束后发生的一起出租车追囚车事件,由于处置及时得当,没有造成不良后果。该事件曾在报刊、电台、网络等媒体上报道过,收到良好的法制教育效果。 (二)坚持“公正与效率”主题,积极配合民商事审判。 一年来,共完成协助执行搜查109次,拘留76人,拘传112人,协助查封、扣押、冻结、划拨财产一批,标的近4000多万元,保障民(请登陆政法秘书网)商事审判工作的开展,协助进行诉前、诉中财产保全,有力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积极参与执行工作,在解决“执行难”中作贡献。

法警大队工作计划

法警大队工作计划 法警大队工作计划20xx年3月,我院法警全部实现归队管理,大队不再指派法警到各个科室兼职,根据上级院及党组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大队对今年的工作作如下安排部署: 一、指导思想 20xx年,我院司法警察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紧紧围绕“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坚持以服务自侦办案为中心,以保障办案安全为重点,全面履行职责,在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中充分发挥作用。 二、强化司法警察职能作用,切实保障检察办案安全首先坚持以服务自侦办案为中心,以保障办案安全为重点,全面履行职责,为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提供警务保障。我院自侦部门用警相对较多,司法警察在履职时要注重与检察官的配合,努力探索服务自侦办案,实现检警一体化模式,根据市院去年在武胜、邻水院试点的要求,我院今年要积极响应市院的推广工作,深入探索服务自侦办案的途径和方式,并对其工作认真总结,推动其工作向纵深发展。其次要高度重视办案安全工作,认真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制,发挥司法警

察保障犯罪嫌疑人安全,保障办案检察官安全,保障证人安全的作用,杜绝各类办案事故的发生。再次,积极服务刑检办案,检察机关刑检部门在办理涉黑、涉恶发及有影响的大要案件的提押、出庭公诉等,各法警大队要提供警务支持,确保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顺利实施。最后,积极开展警务协助,对市内外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在办案中要求警务协助的,我们要积极支持、大力配合,遇事不推诿,积极探索警务协助内容、程序,推动警务协助工作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战斗力 定期岗位练兵,提高队员素质。养兵千日,用兵一时,作为法警,首要的工作就是训练和执勤,大队在认真总结三年大练兵的基础上,针对自己薄弱环节进行强化训练,特别是对未参加比武的人员要适时补课,促进大队人员素质共同提高。在今年训练期内,大队规定每周四为法定训练日,除忙于公务以外的人员全部参训,在训练日因公未能参训的人员要及时补训,鼓励全体法警利用早晚上下班跑步、器械等体能训练,以提高身体素质。 加强作风培养,做到令行禁止、警令畅通。我们要认真落实上级院工作要求和部署,做到上令下行,令行禁止,警令畅通,培养雷厉风行的良好作风,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不断提高全体法警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实战能

关于贯彻落实脱逃等事件的汇报

关于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湖北洪湖法院、湖北 平山法院和广东梅州法院发生刑事被告人脱逃事件的情况通报》严防责任事故发生的通知的汇报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湖北洪湖法院、湖北平山法院和广东梅州法院发生刑事被告人脱逃事件的情况通报》的文件要求,推进全市法院司法警察工作,根据皖高法【2009】237号文件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工作,认真组织全体司法警察认真学习,进一步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司法警察的职责意识,提高法警履行职责的能力,规范司法警察的职务行为,并从消除事故隐患入手,对警用装备、安全防范设施进行一次彻底的检查,杜绝此类事件在我市发生。同时,各法院领导要高度重视司法警察工作,对司法警察工作要常研究、常过问,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防患于未然。现对此类事件警示教育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认真组织学习,增强司法警察责任意识。 各县区人民法院要认真组织司法警察进行学习,以刑事审判安全保障为主要内容,在思想上重视起来。以皖高法【2009】237号文件为依据,通过深刻剖析原因,举一反三,查找自身工作存在的不足,是否有玩忽职守、作风涣散、思想麻痹、警惕

性差等现象,切实解决存在的不安全苗头和突出问题。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庭审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强化司法警察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司法警察在履行职责时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性,确保万无一失。 二、认真检查,防堵警用装备、安全设施漏洞。 县区人民法院要从消除事故隐患入手,对警用装备、安全设施进行一次彻查。警用装备,警械具是否能用、够用、管用;安全设施是否配套,能否发挥作用;法庭是否配有必要的安全防范设施;羁押室是否安全有效,有无隔离等。检查要抓住重点不留死角,对设施陈旧、装备短缺落后的,要想方设法及时添置更新,力求提高科技含量,对存在隐患的及时整改。 三、加强领导,共同做好庭审安全防范工作。 要充分认识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高度重视司法警察工作,避免出现《通报》中所列,对司法警察“使用得多”而“关心得少”,对刑事审判中的安全问题存在侥幸心理。各单位领导对司法警察工作要常过问,经常研究解决司法警察队伍建设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积极想办法解决警力量少质弱、装备缺乏等问题,支持司法警察依法行使职权。 四、加强技能训练,增强体格锻炼。 司法警察的技能素质、身体素质、心里素质直接决定了警队严防警务责任事故的能力,而日常训练工作正是打牢司法警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