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遗址保护的困境与出路
文化遗产保护的困境与出路

文化遗产保护的困境与出路第一章: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文化遗产是每个国家和民族的宝贵财富,是过去、现在和未来的继承和延续。
保护文化遗产意味着保护历史,保护文化,保护未来。
然而,在保护文化遗产方面,许多国家面临共同的困境。
首先,许多文化遗产正处于危险之中,面临着毁坏、丢失、盗窃等风险。
其次,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需要大量的资金和精力,而许多国家的预算都有限,无法全面开展保护工作。
此外,还存在一些人为因素,比如政治纷争、破坏和盗窃等,这些因素都让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变得更加困难。
尽管各国政府和国际机构都在积极开展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然而,仍然无法解决所有问题。
第二章:文化遗产保护的难点1. 资金问题文化遗产的保护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包括建筑维护、文物修复、博物馆设施更新等方面。
然而,大多数政府对文化遗产的保护都只能提供有限的支持。
许多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需要由社会各界共同支持,这就需要政府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化遗产保护事业。
2. 人才培养文化遗产的保护需要专业的人才支持。
然而,目前文化遗产领域的人才短缺,特别是缺乏高水平的专家和技术人员。
因此,各国政府和文化机构应该注重人才的培养,鼓励更多的人投身这个领域,共同推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进一步发展。
3. 良好规划文化遗产的保护需要有良好的规划作为支撑。
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应当综合考虑历史、文化、环境等诸多方面因素,确保文化遗产的保护不仅仅是单纯的物质保护,还应当保护其背后的历史、文化、社会、经济等多重价值。
第三章:文化遗产保护的出路1. 借鉴成功经验许多国家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取得了成功的经验,如意大利、西班牙等欧洲国家。
这些国家不仅有完善的法律制度和政策支持,还注重整合社会力量、鼓励公众参与、开展文化教育等方面的工作。
其他国家可以从这些成功案例中汲取经验,以提高自己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水平。
2. 发挥社会力量文化遗产保护需要针对性的、多维度的合作,需要政府、社会组织、民间机构和公众共同推动。
历史遗迹保护管理养护中的难点、重点及建议

历史遗迹保护管理养护中的难点、重点及建议1. 难点1.1 文化与商业的冲突历史遗迹通常具有文化意义和商业价值。
保护和管理历史遗迹时,文化价值与商业利益之间的冲突经常成为一个难题。
保护历史遗迹需要制定严格的规定和管理方式,以确保其文化价值得到尊重和传承,同时平衡商业活动的发展和利润的追求。
1.2 资金和资源的匮乏历史遗迹的保护和管理需要大量的资金和资源支持,包括资金投入、专业人才、技术设备等。
然而,很多历史遗迹管理单位在资金和资源方面都面临匮乏的问题,导致难以进行有效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1.3 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历史遗迹常常受到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的威胁。
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等可能造成严重的损坏,而人为破坏如盗窃、破坏性游客行为等也会对历史遗迹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失。
如何预防和应对这些威胁,成为历史遗迹保护管理中的重要难点。
2. 重点2.1 制定具体的保护规划和策略为了有效保护历史遗迹,需要制定具体的保护规划和策略。
这包括明确保护的目标和原则、制定保护措施和技术标准等。
重点应该放在制定具体可行的措施上,同时充分考虑历史遗迹的特点和文化背景。
2.2 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加强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和执行对于历史遗迹保护管理至关重要。
这方面包括对历史遗迹的合理使用和开发的规范、对破坏历史遗迹行为的惩处等。
通过强化法律保护,可以提高历史遗迹的保护效果。
2.3 加强公众教育和意识提升公众的参与和意识提升对于历史遗迹的保护至关重要。
加强公众教育,推广历史遗迹的价值和意义,提高公众的保护意识,可以有效减少破坏和损害。
3. 建议3.1 加强国际合作与经验分享历史遗迹保护管理养护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各国可以通过加强国际合作与经验分享,相互借鉴和研究,共同解决保护管理中的难点和问题。
3.2 科技应用于历史遗迹保护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如无损检测、数字化复原等,在历史遗迹保护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
加强科技研发和应用,可以提高保护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大遗址保护对策

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大遗址保护对策随着中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历史文化遗存受到了严峻的考验,如何保护大型遗址成为当今城市化发展所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
本文将分析大型遗址保护存在的主要困难,从考古研究、宣传推广、立法保护、公众参与等方面提出对策,以期维护中国丰富多彩的历史文化遗产。
一、大型遗址保护存在的困难1.城市化压力导致遗址受损城市化进程导致人口迁徙、城市扩张,大量历史文化遗址所在的土地被用于城市用地,导致遗址受到严重的损毁和破坏。
例如,2014年北京举办的APEC会议期间,为了让领导人经过彭庄遗址的中轴线,彭庄遗址圣庙和祭坛被迫拆除和移动。
2.缺乏对遗址的认知和理解对于大众来说,大多数人对遗址的重要性知之甚少,甚至有些人认为遗址只是废墟和白癜风。
缺乏对遗址的真正认知和理解,使得保护遗址的意识在整个社会中普及度不高,这可能导致对历史文化遗产的损失。
3.遗址保护立法缺失目前,我国没有完整的遗址保护法,只有一些零散的法规文件,在法律制度上没有有效地保障遗址保护。
此外,地方政府往往更注重经济发展带来的利益,忽视了遗址保护的重要性。
1.加强考古和科学研究对于大型遗址保护而言,最重要的一点是对遗址进行科学研究和考古发掘。
通过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深入研究遗址的形成、发展等历史问题,并可以寻找出保护遗址的最优解决方案。
2.加强宣传推广工作通过多媒体手段、全民教育等方式加强对于历史文化遗产的宣传推广工作。
通过广泛的社会公众参与,让更多的人了解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性,树立起对于遗址保护的保护意识。
3.制定完善的法律制度应该尽快制定和完善遗址保护的法律制度,加强司法和执法力度,防止有人在遗址保护上开一些漏洞。
同时,要加强对相关责任人的监管和考核,确保他们在遗址保护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4.增强公众参与意识尽量让公众了解遗址保护的重要性,提高公众教育程度,增强公众参与意识。
公众应该积极参与到遗址的保护中,通过网络、新媒体等途径,反馈遗址保护的情况,让更多的人了解遗址保护、热爱遗址保护、支持遗址保护。
(完整版)历史遗迹保护管理养护中的难点、重点及建议

(完整版)历史遗迹保护管理养护中的难点、重点及建议引言历史遗迹是人类文明的珍贵财富,其保护管理养护是一项重要而复杂的任务。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面临着许多难点和重点。
本文旨在探讨这些难点和重点,并提出相关的建议,以期能更好地保护和管理历史遗迹。
难点1. 人为破坏和自然侵蚀:历史遗迹常常面临人为破坏和自然侵蚀的威胁。
例如,游客的涂鸦和不当行为可能会破坏遗迹的完整性,而自然力量如风雨和地震则可导致结构物的倒塌。
如何抵御这些威胁,保护遗迹不受损,是一个难点。
人为破坏和自然侵蚀:历史遗迹常常面临人为破坏和自然侵蚀的威胁。
例如,游客的涂鸦和不当行为可能会破坏遗迹的完整性,而自然力量如风雨和地震则可导致结构物的倒塌。
如何抵御这些威胁,保护遗迹不受损,是一个难点。
2. 保护原址与开放需求的冲突:历史遗迹既需要保护原址的完整性,又需要满足公众对参观的需求。
然而,大量游客的涌入可能会加速遗迹的磨损。
因此,如何处理保护和开放的关系,确保遗迹既能对公众开放又能得到适当的保护,是一个重要难题。
保护原址与开放需求的冲突:历史遗迹既需要保护原址的完整性,又需要满足公众对参观的需求。
然而,大量游客的涌入可能会加速遗迹的磨损。
因此,如何处理保护和开放的关系,确保遗迹既能对公众开放又能得到适当的保护,是一个重要难题。
3. 缺乏专业人才和资金:历史遗迹的保护管理需要专业知识和经验,但在一些地方,缺乏相关的人才队伍。
同时,对于保护管理的经费也存在限制。
这使得如何有效利用有限的人力和财力资源,成为一个具有挑战性的难点。
缺乏专业人才和资金:历史遗迹的保护管理需要专业知识和经验,但在一些地方,缺乏相关的人才队伍。
同时,对于保护管理的经费也存在限制。
这使得如何有效利用有限的人力和财力资源,成为一个具有挑战性的难点。
重点1. 科学的保护规划和措施:制定科学的保护规划是保护历史遗迹的重点之一。
这包括对遗迹特点进行细致研究,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如修复和加固。
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中的困难和整改方案

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中的困难和整改方案一、引言文化遗产是人类智慧与创造力的结晶,对于一个国家的历史记忆和文化认同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现代社会中,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面临着许多困难。
本文将探讨这些困难,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方案,以确保我们能够有效地保存和传承这些珍贵的文化宝藏。
二、困难分析1. 不可逆性损失许多文化遗产由于年代久远和外界环境的影响,已经面临不可逆性损失。
例如,自然灾害、人为破坏或者时间侵蚀等因素都可能导致文物的毁损甚至丧失。
此外,少数民族地区或冲突地带周边的文化遗产更容易受到破坏。
2. 资金短缺进行有效的文化遗产保护需要大量资金投入。
然而,很多国家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仍存在资源有限、投资不足等问题。
这使得维修、保护和传承工作无法得到足够的资源支持。
此外,由于文化遗产多为非物质性文化,难以量化其经济效益,导致对文化保护的资金投入常常被忽视。
3. 缺乏专业人才有效的文化遗产保护需要具备专业知识、研究技能以及操作经验的人才支持。
然而,许多地区缺乏相关教育和培训机构,导致专业人才的稀缺。
这使得文物保管、修复和传承工作面临困难,也限制了相关研究和技术创新的发展。
4. 文化冲突与意识形态问题一些文化遗产存在的地区存在文化冲突或意识形态差异。
政治、宗教及社会因素会对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产生影响。
特定群体可能会有不同观点和做法,因此如何在多元社会中确保公正、全面的文化遗产保护成为一个难题。
三、整改方案1. 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是保护和传承文化遗产的基础。
政府和相关机构应加强对文化遗产保护的立法工作,明确各方责任,并依法追究破坏者的责任。
此外,建立专门的文化遗产管理机构,完善相关制度与政策,确保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
2. 提高投资力度政府应大力推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增加资金投入。
可以通过设立专项基金、开展公益性活动以及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等方式来解决资金短缺问题。
同时,可以采用国际合作的方式,寻找外部资源支持。
湖北省大遗址保护现状调查及建议

I L C a n z h e n g Y i z h e n g J
财政 的 有力 支持 。大 遗址 保 护不 仅 有
征地、 移民、 拆迁 、 环境 整 治 、 土 地 利 用
征 地拆 迁 、 产业发展 、 招商引资 、 规 划 建设 、 土地 管 理和 遗址 公 园建 设 , 实 现 了政 府 主导 、社 会参 与 的城 市 管理 新
个 纳入 国家 1 0 0处 大遗 址 中 .除荆 州 楚 纪南 故城 保 护片 区外 ,其他 遗址 共
性 问题就 是考 古发掘不 够 。
另 一 方 面 又 完 善 和 补 充 博 物 馆 和 遗
址 公 园 的 不 足 ,突 出 了原 始 的生 态 , 营造出古树 老滕 、 湖泊沟汊 、 沼 泽 湿 地 、 芦 苇丛 生 场 景 , 体 现 一 种 古 朴 野
家 文物局 批准 并启 动实施 . 而湖 北 的 5
态 相结 合 。一方 面 借助 并 依托 底 蕴 丰 厚 的河 姆 渡遗 址 文 化 资源 . 复 原 性 建
造 了河 姆 渡遗 址博 物 馆 , 开发 了遗 址 现 场 展 示 区 ,体 现一 种 原 始 突 围的战略 高
施( 围栏 、 围墙) 、 展 示 设施 ( 大棚 、 棚 房)
( 湖 南澧 县 ) 都 在项 目建 设 上取 得 了很
好 的成果 。
和 本体 保护 方 面的 费用 ,仅 仅 依靠 地
方财 力显然 是不 够的 。
三 是 大 遗 址 保 护 缺 乏 管 理 体 制 支
良渚 遗址 的特 点是 开 发与 利用 相 结合 .形成 了 以博 物院 为核 心 的美 丽 洲公 园 。在 公 园周 边又 建设 了 良渚玉
邯郸市大遗址保护的现状及措施

邯郸市大遗址保护的现状及措施邯郸市大遗址保护的现状及措施我市大遗址存量丰富。
在已公布的18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有三分之一为大遗址保护项目,除赵王城处还有磁山文化遗址、邺城遗址、大名府故城遗址、磁州窑遗址、讲武城遗址、石北口遗址的等,它们见证了邯郸历史的久远,也为如何做好大遗址保护提出了许多新的课题。
在去年12月召开的“全省大遗址保护工作会议”上,省文物局长张立方与邯郸市政府副市长侯华梅签定了大遗址保护协作意向书。
省文物局将赵邯郸故城申报为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的首选项目,列入国家十二五大遗址投资保护项目。
赵邯郸故城为战国时期赵国都城遗址,包括赵王城及大北城(廓城)两部分,总面积约1888万平方米。
1961年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目前我国保存最为完好的唯一战国古城址。
这也是省局唯一与市级政府签定的协意,协作意向书分别确定了市政府及省文物局各自承担的职责及任务。
省文物局协助做好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的规划的申报工作,并积极争取国家资金的支持,市政府负责建设用地、周边环境治理、遗址博物馆的建设和机构设置等项工作,双方合力推进赵邯郸故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
赵邯郸故城分为赵王城遗址和大北城遗址两部分,其中赵王城遗址有开发保护的有利条件:一是临近市区,便于与城市融为一体进行打造,可以集文物保护、旅游景观、城市绿化为一体,成为市民的游乐的公园;二是赵王城的主体基本裸露在地面,没有被大量的民宅和建筑物所叠压,可以直接进行保护展示项目;三是赵王城列入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可以得到国家资金的大力支持和国家级专家的参与设计,起点高、便于大手笔、大制作;四是考古成果为展示工作创造了条件,自二十世纪四十年代起,日本学者与北大学者就曾开始了考古发掘,解放后又多次进行考古活动,并出版了《战国时期赵国都城遗址发掘报告》、《赵都邯郸城研究》等学术专著,逐步揭开了赵王城的神秘面纱。
目前《赵邯郸故城的文物保护总体规划》,已分别通过了市、省及国家级专家的论证,于2011年3月上报国家文物局。
旅游行业对当地历史与遗址保护的挑战与应对

旅游行业对当地历史与遗址保护的挑战与应对摘要:随着旅游业的迅速发展,当地历史与遗址的挑战性保护工作愈发凸显。
本文将探讨旅游行业对当地历史与遗址保护所带来的挑战,并提出相关的应对措施。
通过加强合作与教育,制定有效的管理政策以及加强游客意识的培养,旅游业和文化遗产保护可以实现共赢。
引言:旅游业的蓬勃发展为经济带来了巨大的福利,然而,该行业的迅速发展也对当地的历史和遗址保护形成了挑战。
在游客的涌入下,不可避免地会对历史遗产造成破坏。
因此,我们必须认真思考旅游行业对当地历史与遗址保护的挑战,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一、旅游业对历史与遗址保护的挑战1. 游客数量的剧增旅游业的繁荣使得游客数量急剧增加,这对当地的历史与遗址保护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游客大量涌入时,往往会对历史遗迹和文化遗址造成额外的压力,导致损坏和磨损。
2. 游客行为的不规范部分游客对历史和遗址保护意识较低,在参观过程中,会有不文明行为的出现,比如乱涂乱画、攀爬禁止区域等,这会直接加剧历史遗产的破坏风险。
3. 财务投入不足一些历史遗址并没有足够的财务投入进行保护和修复工作。
由于历史遗址多位于贫困地区或农村地带,当地政府无力进行充分的财务支持,这也限制了历史遗址的保护程度。
二、应对策略1. 加强合作与教育政府、旅游从业者和当地居民应加强合作,合理规划旅游行程,制定保护策略。
教育游客如何尊重历史和文化遗址,提高他们的保护意识,并通过旅游景点设立宣传教育牌匾、展板等方式进行教育。
2. 制定有效管理政策制定旅游景区管理条例和规范,明确游客的行为规范、禁止事项等,加强对游客和导游的管理。
同时,加强对旅游景区的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并修复破坏,保护历史遗址的完整性。
3. 增加财务投入政府应加大对历史与遗址保护的财务支持。
通过拨款、设立专项基金等方式,增加资金用于历史遗址的修复、保护和管理工作。
同时,可以探索公私合作的模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历史遗址保护,并获得额外的经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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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 2006209221
[作者简介] 曲凌雁(1968— ),女,河南安阳人,华东师范大学城市与区域经济系讲师。宋 韬(1972— ),女,湖南怀化人,华东师范大学城市与区域经济系讲师。
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5期FUDANJOURNAL(SocialSciences)No.5 2007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大遗址保护的困境与出路
曲凌雁 宋 韬(华东师范大学 城市与区域经济系,上海 200062)
[摘 要] 大遗址保护是我国当前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议题,相关保护规划的认识、方法、理论不完全成熟,当前大遗址保护研究在取得一定进步的同时也存在一系列问题。本文针对我国大遗址保护现状,分析保护思想理念与保护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并从战略角度提出理念、方法、制度等对策建议,目的是希望避免大遗址保护走不必要的弯路。[关键词] 大遗址 大遗址保护 保护规划[中图分类号] K87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25720289(2007)05201142006
多年来,相对于其他历史文化遗产形式,大遗址保护一直处于被动无力的位置,这使遗址保护的形势越来越严峻:一方面遗址遭受自然侵袭的破坏更加严重;另一方面是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
人为破坏的力量越来越大。正因为如此,大遗址保护成为近年来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议题。我国大遗址保护研究起步时间不长,相关保护规划的认识、方法、理念并不完全成熟,当前大遗址保护研究在取得一定进步的同时也存在一系列问题,如保护意识不强造成的遗址破坏仍在继续,
现阶段保护规划思想方法有很大分歧,大遗址保护法律制度严重缺位使保护成效困难,这些问题的存在使我们对未来大遗址的完整保护忧虑重重。
一、大遗址保护研究进展我国重视大遗址保护是近十年的事,然而关于大遗址保护研究却进展很快,目前保护理论雏形正在形成,并在以下方面取得保护规划共识:
1.重视保护规划编制。大遗址最早只是作为文物保护单位概念出现,主要保护措施是进行保护范围划定并通过国家文物法进行保护管理。1982年之后,随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概念的出现,
大遗址成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研究的重要内容。近年来由于大遗址保护形势严峻,为系统完整地研究大遗址保护问题,大遗址保护专项规划正在成为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2.重视遗址环境地区保护。现保护规划更加注重大遗址环境控制保护研究,遗址保护范围更加明确,并分不同等级制定控制措施,同时加大遗址周边环境整治力度,如对周边地区的用地性质、功能分区、开发强度、道路布局、建筑布置、市政安排等提出专业规划要求。3.开始探讨整体保护理论。保护规划开始重视技术技能的多方面合作,结合历史考古学、规划建筑学科、区域经济学科、生态环境学科、社会人文学科等进行大遗址整体保护理论方法探讨,如与生态环境的结合、对景观审美的追求、社会和谐的建构、遗址历史文化价值的完整真实传承等都有不同程度的进展。
4114.重视遗址资源的开发利用。在保护好的前提下,希望通过对文物本体的展示及“合理利用”是所有大遗址保护规划编制的共同特点,同时大遗址保护理论探讨也十分重视遗址作为资源平台与地区经济发展的关系。5.加大保护资金投入。2005年起财政部和国家文物局启动大遗址保护项目,每年投入215亿元对具有重大影响的大遗址进行重点保护,同时一些地方政府也将大遗址保护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保护资金的有效投入加大了大遗址的保护实施力度。6.重视保护政策与法律制度建设。目前,国家层面的大遗址保护法律制度研究还没有引起广泛关注,但重大遗址的保护研究都非常重视保护政策与保护法律制度建设,并出台了相关保护条例,如《河南省古代大型遗址保护管理暂行规定》、《秦始皇陵大遗址保护条例》、《汉魏故城保护条例》、《三星堆遗址保护管理条例》等都是我国大遗址保护法律制度建设探索的先驱。
二、大遗址保护的困境1.保护意识不强造成的破坏仍在继续虽然我国政府对大遗址保护一直持重视态度,然而社会经济文化发展阶段的限制却使政府与民众都难以真正认识到大遗址保护的重要性。多年来有关大遗址保护缺乏保护规划、保护法律制度、保护资金支持是大遗址保护的尴尬,遗址保护一直在唱“空城计”。政府不作为,百姓无畏惧,缺乏自觉的文物保护意识成为大遗址保护无力的重要原因之一。由于没有充分意识到保护古文化遗址本身的紧迫性与重要性,人们在情感深处缺乏对遗址文化的热爱。出于自身或局部利益的需要,违章、违法行为屡见不鲜,不仅仅遗址所在地群众的生产、生活活动对遗址造成破坏,国家大型基础设施的建设工程也往往因选址不当对遗址进行占用或影响,对这些违章、违法的遗址破坏行为的管理又因没有明确的惩处规定且牵涉许多相关部门而得过且过,长期以往形成恶性循环,大遗址破坏严重。至今这些问题仍在延续,大量令人痛心的案例可以证明我们的忧虑:
阿房宫遗址,正在被垃圾、污水及取土盖房挖地基、工业圈地等活动严重威胁着它的未来[1]。三星堆遗址保护范围内相当一部分居民和耕地分布在文化遗存密集区,人为活动仍对遗址保护构成压力[2]。偃师商城遗址仅仅十几年就被城镇化过程中的偃师县(现已发展为偃师市)大面积蚕食[3]。汉长安城遗址区内,近几年农民占用大量土地修建楼房并私自出租开发[4]。荆州八岭山—纪南城大遗址十年间被盗墓冢达3000多座,古墓葬与古城遗址之内挖鱼塘、修公路、建农房、盖工厂,保护规划中强调的保护遗址也在短时间内因烧砖取土而完全毁灭[5]。南水北调工程部分路段动工在即,但相关文物勘探和发掘工作几乎还没有实质启动。目前很多历史遗址一旦挖开,就有可能遭到周边居住人群的破坏、偷盗等,即便请专人看守,也是防不胜防。诸如此类破坏或可能破坏大遗址保护的事例不胜枚举。大量案例说明,目前在大多数民众心中保护仍是一个限制、阻碍词汇,缺乏必要的情感尊重和认同,保护会成为消极行为,法律不允许做的偷偷做,法律没有规定的便什么都可以做。如此,除了“自然力量的侵袭,人为破坏是大遗址保护目前面临的最大威胁”。虽然现在提出了保护概念,但要使民众真正认识保护遗址的意义并自觉限制破坏行为、参与积极保护却还是一条漫长的道路。2.思想认识偏差可能会使保护遭到更大威胁大遗址保护另一令人忧虑的情况是以保护的名义进行商业策划。近年来,随着学术界对文化遗产的学术研究,人们对大遗址的认识在发生变化,大遗址已不再是城市发展的障碍,而且不仅仅只将其作为考古学的研究对象,更多的认识开始从经济、政治、文化、环
511境等领域考虑,认为它是城市发展的重要资源,各地政府不约而同地将大遗址保护作为经济发展的资源平台,这使大遗址保护开始面临更为严峻的实质问题。如果说自然力量的破坏难以抗拒,人类基本生存的必然破坏是一个渐变,那么过度的经济层面上的认识又会为大遗址带来怎样的命运呢?
我们对所有事的行为态度决定于我们的价值观认识。就大遗址的保护来说,保护好大遗址需要对其综合历史文化与社会经济价值、作用、意义有充分的认识和理解。在各类文化遗产中,大遗址具有突出的历史内涵与文化价值,其整体连贯性几乎可以成为人类文明发展史的完全承载,对于任何国家和民族而言,它都“具有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价值与地位,是国家文化资源的精髓部分”[6],从这一意义上来说,大遗址的首要价值是科学考古与历史文化价值。
然而,我们处于这样一个大发展时代,资源的充分利用是这个时代的显著特征,任何资源在这样的环境背景下都可能被作为经济发展增长点而耗尽生息,这使人们本能地更为关注历史文化遗产的社会经济性。各地政府常常会强调大遗址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在于可以带来旅游效益的增长,
或是成为未来文化产业的开拓,作为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持,这看似合情合理的发展思想却有可能在没有科学平衡的情况下本末倒置,从目前大遗址保护规划的编制情形看,这种担心不无道理。分析目前大遗址保护规划编制,几乎所有保护规划都强调“在保护的基础上,重点发掘和合理利用”,“文物保护与文化产业发展的定位相结合”,在保护规划定位上强调“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强调“多功能的文化旅游产业园区的建设”,在规划方法上呼应规划目标与功能定位,板块式划分功能分区,有些遗址保护规划则在遗址区划定的基础上大规模延伸遗址展示区、体验区、休闲游览区、服务区和文化产业开发园区,甚至有城市提出以“文物保护带动城市建设”,“变累赘为经济增长点”等大遗址保护理念。对于这样的发展思想目前不同领域的学者认识不同,且分歧严重。我们姑且不去评论孰对孰错,但有一点必须质疑,市场经济下人们的心态大多浮躁不安,快速发展经济下的保护措施就一定稳妥?须知人是地理环境的中介,任何人类的生产、生活活动所带来的变化都可能对遗址保护产生不可逆转的重大影响。尽管遗址的开发利用是保护的重要目的之一,但突出强调遗址的经济价值能保证原始历史文化价值不遭贬值?
早在1964年历史古迹建筑师与技师国际会议通过的《威尼斯宪章》中,对历史古迹保护强调要“将它们真实地、完整地传下去”;2005年10月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的《西安宣言》中再次强调,“有必要充分应对由于生活方式、农业、发展、旅游或大规模天灾人祸所造成的城镇、景观和遗产线路的骤变或渐变,以减少这些变化进程对丰富的文化遗产的真实性、意义、价值、完整性和多样性所构成的威胁”。我们目前所持的保护思想与发展理念将不足以有效应对大遗址面临的冲击威胁。事实上大遗址保护情况极其复杂,保护的基础工作相当重要,这包括考古发掘、对遗址环境完整真实的认识,还包括保护规划对遗址环境的影响评价,特别是开发利用方式对遗址环境完整真实性的影响评价。从目前阶段大遗址保护情况看,我们的基础工作还没有完全做好,保护规划缺乏深入科学的考古发掘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估,在此基础上谈保护与开发则可能欲速不达,目前一些遗址地方的盲目旅游投入,乱建、添建和不恰当的重建、修复,对遗址环境及景观造成严重损害,这样的保护性开发实际上只是借保护的名义大行利益之道,结果只能是与保护的真正目的南辕北辙。3.体制牵制使大遗址保护仍将可能长期处于被动局面大遗址保护涉及的管理部门非常多,现行管理体制非常不顺。文物部门主要负责文物主体的保护,相关大遗址环境的建设、生态、工程设施以及旅游开发等需要建设部门、环境总局、水利部门、航运部门、交通部门、旅游局等各行业的协调,目前我国建设、环境、交通、水利、电力、电信、农业以及工商、税务、公安、安全、环保、民政等行业在文物保护工作上并无专门的政策法规规范,出于自我利益考虑,
各行业对大遗址保护关注的目标不完全相同。虽然理论上都会承认文化遗产的重要性,但承认重要和在实际工作中真正实践,在不少地方还是两回事。而与遗址保护相关的行政审批权限又分散在这些部门手中,而且各部门皆有法律法规作依据,这使得大遗址保护各部门之间相互牵制,文保部门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