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乐论的阴柔之美、阳刚之美与阴阳和合之美-2019年精选文档
中和之美

中和之美——中国审美的灵魂中和是千百年来中国在审美中话之不绝的灵魂,中庸而和谐的美谓之中和。
中国的智者大多是不显山不露水的,因为他们遵循中庸之道,不张扬不过分,追求的是那一份完满的恰到好处。
中国古代思想认为,天下万物都可分为阴阳二极,阳为刚,阴为柔;推及审美世界,便体现为阳刚之美与阴柔之美。
阳刚与阴柔相结合的“中和之美”,也是中国古典艺术的理想境界。
不惟刚柔相合,中和之美还要求所有相对应的两极审美因素的兼容,强调审美意蕴程度适中,不过分而无不及。
清人刘熙载说:“沈著屈郁,阴也,奇拔毫达,阳也”,“书要兼备阴阳二气”,“阴阳刚柔不可偏陂”。
刚中有柔,柔中有刚,婉而愈劲,婀娜中含遒健,正是理想的中和之境。
一、中国审美界对中和之美的追崇中国在艺术中对中和之境的追崇是由来已久的,也是历代不息的。
儒家美学是儒家哲学思想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中和之美是儒家美学的审美核心。
自汉武帝实施“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儒家思想就成为中国封建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深刻地影响了中国人的思想方式和行为方式。
儒家美学自春秋时期诞生,迄今已2500余年,在如此久远而厚重的历史积淀中,形成了卷帙浩繁、斑斓多姿的儒家美学文化遗产,这其中以“中和”为美的美学观,是儒家美学的核心。
孔子在《中庸》中说,“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
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
致中和,天地位焉。
”《艺概》论诗“质而文,直而婉,雅之善也”,评《国策》“沈而快”、“雄而隽”,认为古赋“调拗而谐,采淡而丽,情隐而显,势正而奇”,主张书法“笔画要坚而浑,体势要奇而稳,章法要变而贯”。
《吕氏春秋》在论音乐之美时则主张:“声出于和,和出于适”,“太巨则志荡,以荡听巨,则耳不容,不容则横塞,横塞则振;太小则志嫌,以嫌听小,则耳不充,不充则不詹,不詹则窕;太清则志危,以危听清,则耳溪极,溪极则不鉴,不鉴则竭;太浊则志下,以下听浊,则耳不收,不收则不搏,不搏则怒。
“赤子之心”:阴柔与阳刚

“⾚⼦之⼼”:阴柔与阳刚“⾚⼦之⼼”:阴柔与阳刚⽼⼦说:含德之厚,⽐于⾚⼦。
毒⾍不螫,猛兽不据,攫鸟不搏。
⾻弱筋柔⽽握固,未知牝牡之合⽽朘作,精之⾄也。
终⽇号⽽不嗄,和之⾄也。
知和⽈常,知常⽈明,益⽣⽈祥,⼼使⽓⽈强。
物壮则⽼,谓之不道,不道早已。
意思是:道德修养深厚,可以⽐作婴⼉。
毒⾍不叮咬,猛兽不伤,凶鸟不击。
筋⾻柔弱,却握紧拳头。
不懂得男⼥性交,⼩⼩的⽣殖器却会勃起,因为他的精⼒⼗分旺盛。
整天哭号,声⾳却不嘶哑,因为他的通体极为和谐。
懂得和谐叫做恒常;懂得恒常叫做明智。
延年益寿叫做祥瑞,⼼中⽓息贯通叫做强⼤。
事物总是处于⼀种盛壮的状态就会⾛向衰⽼,可以说是不合于道,不合于道就会很快灭亡。
道,是万事万物从⽆序到有序、从⽆到有、从低级到⾼级的⾃组织、⾃运⾏、⾃选择、⾃发展的总体机制和规律,是万事万物⾃⽽然之的总体功能状态。
德,是⼈充分尊重、依托、遵循道的思维模式与⾏为准则。
道与德⾼度融通,然⽽懂道仍须修德。
德与道的内在关系决定,有德者⼀定是充分理解并遵循“⾃然⽽然”的道的。
所以,修养功底深厚的有德者,会进⼊⼀种纯净、本真的境界,其天真、纯真、本真程度堪与⾚⼦相⽐。
⽼⼦在这⾥说得很清楚:“含德之厚,⽐于⾚⼦。
”既然是“⽐”,婴⼉是不是真的“毒⾍不螫,猛兽不据,攫鸟不搏”已经不再重要。
古⼈不可能了解许多现代科学知识,也不必要考究婴⼉是不是有什么不良的遗传因素,或者孕期、产期、临产、接⽣过程中有什么不正常。
⽼⼦所注重和强调的当然是婴⼉那种⽣命初始的⾃然状态,⽽就在这没有经过后天影响、历练、修饰的“天然”的⽣命状态和“原版”的⼼灵世界中,却蕴藏着因柔静⽽纯真圣洁、因幼⼩⽽健康蓬勃、因稚嫩⽽孕育强劲的⽆限⽣机。
这是⽣命没有被扭曲、没有被污染、没有被异化的与⽣俱来的⾼度和谐;是⼼灵没有焦躁、没有压⼒、没有顾忌的⾼度宁静。
我们读⽼⼦,难度在于他那简介⾼深的⾄理名⾔,“联系实际”的时候往往觉得⼗分⽭盾。
⽼⼦是讲阴阳辩证的,可是他似乎总是“阴柔有余,阳刚不⾜”。
如何理解古人认为的音乐之美

每个民族的音乐都包含了对美的理解和追求,也能够体现出一个民族与生俱来的气质和天性。
最能够展示中国音乐审美情趣和音乐精神象征,莫过于自古以来皆被中国文人所推崇的古琴了。
诸如那些寄情于山水间的《高山》、《流水》、《醉渔唱晚》和《平沙落雁》等作品,在赞美了大自然的同时,亦在不经意中流露出超凡脱俗的境界。
中国乐律美学理论中,以孔子、孟子、荀子、墨子、老子及庄子所奠下的基础为主,影响亦最深远。
孟子基于民本思想提出只有“王与民同乐”才能真正实现“王道”。
他认为最美的音乐就是“仁声”,“音乐”一方面可使人得到快感,也可以使人获得教育(教化)。
“与民同乐”包含了音乐的社会功能,也反映出当时民本意识。
老子的音乐思想基础是“道法自然”。
当时的贵族无节制地沉溺于声色器乐之中,因此老子彻底否定这态度,并期以“大音希声”的音乐审美观,来引导人们在人格境界中感受超然的音乐精神。
庄子认为美好的音乐具有“道”的属性,是朴素、无形无声,即所谓最高境界的“天乐”。
他主张“法贵天真”,抛弃一切不符自然的东西,并摆脱儒家“礼乐”制度的束缚。
他认为,每个人应该在内心中保持纯朴、平和的心境,只有在体验和感悟基础上实践,才能够升华并到达“道”的“至美至乐”境界。
唐代诗人白居易在其诗作《小童薛阳陶吹筚篥歌》中道:“碎丝细竹徒纷纷,宫调一声雄出群”,形像地刻画出筚篥音乐所特有的神韵。
的确,古人的音乐,似乎观始在“曲径”中探“神”,又在“通幽”处寻“韵”。
那种含蓄曲折,且又朴实的表达方式,总能够带给人们无尽的遐想。
中国古代歌舞音乐,在历史的传承过程中常变常新。
例如汉代“相和大曲”的出现,就是当时十分具有新意的音乐形式。
古代文人常以琴托志,借音乐抒发和表现其人格特点。
故不同时期的音乐,其意境塑造也反映出不同时期的审美标准及人格追求。
而孔子及庄子对音乐意境的追求可谓表率者了。
孔子最先对音乐的形式和内容区分而评论,他认为“《韶》尽美矣,又尽善也”,所谓“三月不知肉味”,达到了一种忘我超然的意境。
周易之阴阳和谐美学思想

周易之阴阳和谐美学思想正如《庄子·天下》篇所云:“易以道阴阳。
”一部《周易》实质上是向人揭示宇宙阴阳对立统一客观规律的书,阴阳和谐思维是建构《周易》理论体系的灵魂。
尽管《易经》本身并没有出现“阴阳”与“和谐”等词语,但其思想却贯穿于《周易》理论系统的始终。
《易经》六十四卦中,除乾、坤两卦之外,其余各卦都是由阴、阳二爻的重叠组合而构成。
阴、阳既是宇宙生命运动中两种基本要素,同时其相互作用又构成宇宙运动的内在动力。
阴、阳不是孤立自存、互不相干的,而是相互依存、相互补充、相互渗透、相互作用的。
这种对立与统一促进了事物的发展与变化,也构成了《易经》的基本精神。
而《易传》所确立的“一阴一阳之谓道”,更是把阴、阳提升为一对可以解释一切现象的最高哲学范畴,并把阴阳变化规律看作是统率天地万物及社会人生的一个最为普遍的规律。
在《周易》作者看来,阴阳的相互作用是宇宙万物生成变化的根源;“刚柔相推,变在其中矣”、“刚柔相推而生变化”(《系辞下传》),也是化生宇宙万物生命机体的两种根本性力量:“天地絪緼,万物化醇;男女构精,万物化生。
”(同上)而在阴与阳的内在关系中,协调、统一与和谐是基础,和谐既是宇宙万物的最佳状态又是其基本状态。
《周易》认为,阴与阳在本质上是相互和谐的:“乾道变化,各正性命。
保合太和乃利贞。
”(《乾·彖》)乾为刚,坤为柔,双方互相亲附,就会带来欢乐;双方互相对抗,就会带来忧患:“乾刚坤柔,比乐师忧。
”(《杂卦传》)由此看来,要求对立双方的和谐统一是《周易》的基本原则。
钱大昕云:“尝谓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一言以蔽之,曰中而已矣。
”(《潜研堂集·中庸说》)钱氏这里虽有夸大之嫌,但《周易》具有鲜明的尚中观念却是勿容置疑的。
“中”在《周易》中出现126次,《经部》有13次,有5处把“中行”作为名词,具有行中道之意。
有2处用作判词,如“中吉”,处中则吉,明显地表明了尚中思想。
中国传统音乐的韵律之美

中国传统音乐的韵律之美作为一种源远流长的艺术形式,中国传统音乐以其独特的韵律之美吸引着世界各地的音乐爱好者。
在这篇文章中,我将探讨中国传统音乐韵律之美的表现和特点。
中国传统音乐的韵律之美可以从多个方面来观察和理解。
首先,中国传统音乐注重节奏的变化和律动的运用。
节奏的变化可以通过音乐中的音符、拍子和速度来体现。
中国传统音乐既有缓慢柔和的旋律,也有激昂欢快的节奏。
这样的变化使得音乐更有层次感和表现力,同时也给人以丰富的情感体验。
其次,中国传统音乐的韵律之美还体现在音调的运用上。
音乐中的音调是指音高的变化和音符的升降。
中国传统音乐通过对音调的精确掌握和运用,创造出了丰富多彩的旋律和和谐和声。
这些旋律和和声不仅具有美感,还能够传达出音乐所要表达的内涵和情感。
除了节奏和音调,中国传统音乐的韵律之美还可以体现在乐器演奏的技巧和表现力上。
中国传统音乐中应用了众多独特的乐器,例如古筝、琵琶、二胡等等。
这些乐器各具特色,通过演奏者的技巧和表演,能够将音乐的情感和美感传递给观众。
乐器的演奏技巧和表现力是中国传统音乐韵律之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音乐家们长期探索和积累的成果。
此外,中国传统音乐的韵律之美还与中国文化的独特性密不可分。
中国传统音乐往往融合了中国古典文学、诗词、戏曲等元素,展现出浓厚的文化底蕴和历史渊源。
这种独特性使得中国传统音乐具有独特的魅力,也使得它在世界范围内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喜爱。
总结起来,中国传统音乐的韵律之美体现在节奏的变化和律动的运用、音调的多样性、乐器演奏的技巧和表现力以及与中国文化的紧密结合等方面。
这些特点使得中国传统音乐在世界音乐舞台上独树一帜,成为了一种独具魅力的艺术形式。
通过欣赏和理解中国传统音乐的韵律之美,我们不仅可以获得美的享受,还能够更好地了解中国文化和历史的精髓。
“和”与中国传统音乐的美学精神8页

“和”与中国传统音乐的美学精神“以和为美”是中国音乐史上最具有代表性的音乐审美意识,可以说它贯穿于整个中国音乐文化的发展进程,构成了中国传统音乐的根本性质和最高理想,成为最能体现中国音乐审美精神的特征。
中国古代音乐“和”的美学精神在具体的历史发展中,在现实的音乐文本中,在运动着音乐形态的系统中,以多层次、多维度的结构形态展现为音声之“和”、乐与人“和”与乐与天“和”。
一、音声之“和”中国古代音乐一开始就提出了以“和”为中心的音乐审美观。
“和”的概念最早见于《国语?郑语》:“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
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物而归之”。
春秋时吴国季札评乐时明确要求音乐应“五声和,八风平,节有度,守有序”。
(《左传?襄公二十九年》)齐国晏婴主张音乐要求“和”,而不能“同”。
伶州鸠说:“乐从和,和从平,声以和乐,律以平声”。
(《国语?周语》)“和”是中国音乐审美理论的重要观念,它要和天地阴阳,和君臣上下,和四时节气,和长幼男女,和五声六律,由此形成了中国人特有的音乐本体论、音乐价值论、音乐认识论、音乐批评论和音乐创作的各项理论,并且从这个“母概念”派生出了种种音乐思想,构成了完整的音乐美学史。
在中国古代音乐美学思想中,“乐”与“和”起初并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
在甲骨文中,“乐”最初为某种丝弦乐器的形体描绘,随着乐器的不断丰富发展,便作为全部乐器的标志,直至成为一切表达主体情感的音乐集合体的所指:音乐。
与“乐”字的演化相类似,“和”亦是某种乐器的符号化。
据说这种乐器由数根竹管制成,每根竹管都能吹出不同的乐调。
在演奏时,几根竹管同时发音,共同组构一曲音乐,这就是“和”。
《通志》说:“先王通于伦理,以侯气之管作乐,声之均吹建子之律。
以子为黄钟,丑为大吕,寅为太簇,卯为夹钟,辰为姑洗,……故为十二调,调各文之以声,播之以八音,乃成为乐”。
由此看来,“和”在其早期文化形态中,不仅作为音乐演奏用编管类乐器之名,并且也相应在音乐听觉审美观念上形成了音韵协调和畅的“音声之和”的观念。
筝曲中的“阴柔之美”

筝曲中的“阴柔之美”作者:崔潇然来源:《北方音乐》2016年第08期【摘要】从美学的视角下综观筝乐审美,可以分为“深情之美”、“阳刚之美”、“阴柔之美”等等,每一个美学元素各有其特点。
详细剖析其中奥妙,并掌握其中情感分寸,对于演奏者诠释作品本身构型(声音、速度、节奏等),以及感性抒发层面的细节把握上,达到刚柔并济、动静相宜;“忘象取意,得意忘形”的分寸,以求筝乐的适度表达。
本文试以二首筝乐作品为例,阐述筝乐感性审美中的“阴柔之美”。
【关键字】美学;“阴柔之美”;筝乐表达“阴柔之美”即珠圆玉润、婉柔细腻的优美。
在音乐艺术中,体现为音乐语汇平缓、情深、华艳、绮丽、婉约,虽阴柔但不失阴阳的平衡美。
中国传统文化中崇尚“阴柔之美”的审美观对古筝这一中华传统乐器影响甚深。
筝乐中亦不乏具有“阴柔之美”的作品流传于世。
在本文中笔者试用二首筝乐作品来论述“阴柔之美”在中国筝乐中所体现出的韵味,并将其细分为“深情之美”和“婉约之美”。
一、深情之美音乐就如同人一样都是理想主义者,梦想是人们生命中的阳光雨露。
就因如此,音乐往往能够碰触到人心中最柔软的那一部分——深情。
深情无外乎两种,一种是有对象的深情。
有对象的深情是将人的情感寄托在景物之上,物本无情,托上情便成为了人间的精灵。
另一种则是无对象的深情。
无对象的深情,就好像怀揣梦想的少女,在那情窦初开的年龄尽情抒发着对未来美好的憧憬。
古筝表达情深意浓的乐曲同样不少见,有表达爱情的《孔雀东南飞》(郑德渊曲邱大成改编)、《思凡》(潮州民间音乐)、有表达乡愁的《抒情幻想曲》(徐晓林)、有表达思念的《蜀籁》(徐晓林)也有对景物直抒胸臆的《建昌月》(徐晓林)、《月儿高》(浙江筝曲王巽之传谱)、《抒情即兴曲》(李萌)、《层层水澜》(陶一陌)、《飘飘何所似、风起舞动时》(陶一陌)等。
例如传统筝曲《月儿高》(浙江筝曲王巽之传谱)。
古今中外以“月”为母题的艺术作品多如繁星。
中国的艺术家好像更加的偏爱月亮。
从古代中国乐德、乐语、乐舞之教看现代音乐教育-2019年精选文档

从古代中国乐德、乐语、乐舞之教看现代音乐教育纵观中国音乐教育史,在不同历史阶段教育目标、内容有所侧重,但是乐德、乐语、乐舞这“三教”始终代表着音乐教育发展的整体方向。
“三教”的内容最早可追溯到中国古代的西周官学音乐教育中,其审美与伦理意义一直保留到现代社会。
与音乐技能训练、欣赏能力培养、情感陶冶等微观的东西相比,“三教”具有宏观的意义,对现代音乐教育同样重要。
只有音乐教育者充分理解其深刻涵义,才能在音乐教育过程中把握音乐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并在此基础上进行音乐人才的个性化培养。
1.乐德之教中国艺术的感觉方式具有伦理化的倾向,把道德、善、目的、意义当作衡量或模仿对象的尺度。
所谓“作乐崇德”,就是好的音乐不仅能陶冶人的情操,而且还能使人的品性崇高。
从《吕氏春秋?先己》记夏后氏教民重德,“处不重席,食不贰味,琴瑟不张,钟鼓不修,子女不饰”,其所述音乐行为与德育内容相关联。
到春秋时期的“心平德和”的音乐教育思想;先秦孔子的“有教无类”的乐教举措;隋唐时期王通的礼乐教育思想直至近现代蔡元培的德、智、美、体的教育新主张。
无不体现“乐”与“德”的唇齿关系,由此可见“乐”与“德”的紧密联系是在漫长的音乐教育历史环境中逐步发展完善的。
据此,品德为“德”的第一层审美含义。
其次,乐德之教还体现在音乐的实施行为及审美过程中。
从音乐的实施行为来看,古代乐器的使用及使用规模在礼乐等级规范上有严格的规定,如“天子用八,诸侯用四,士二”。
此类限定既体现了封建统治阶级的统治地位及伦理倾向也体现了古代的乐德教育思想。
这里所谓的“德”体现的是封建统治阶级在音乐教育中的巩固地位的举措。
从音乐的审美过程来看,表现为:行乐者不仅以表现“德”的内容为美,并且在音乐活动中把以德为美的审美意识转化为审美的情感体验。
如,《乐记》的开首篇《乐本篇》指出,“乐者,音之所由生也,其本在人心之感于物也”。
这里强调的就是音乐的教育不仅用来满足人感官上的享受,更应通过音乐的教育功能使人有一个正确的为人处世之道和良好的生活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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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乐论的阴柔之美、阳刚之美与阴阳和合之美在《易传》的影响下,中国古典美学把美分成两大类:阳刚之美与阴柔之美,并且要求这两种类型的美应该互相渗透,互相补充,有机地融合在艺术作品之中。
中国古代音乐是中国古代艺术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为礼仪之邦,中国古代乐论体现了中国的艺术精神。
它有着丰富的关于音乐的阴柔之美与阳刚之美的论述。
就音乐意象、音乐风格、音乐形态而言,阳刚之美与阴柔之美并非绝对的对立,也不是互相隔绝,老死不相往来的。
相反,它们常常互补互渗,融合成统一的音乐形象。
因而呈现出了“虽倚阳而阳刚色彩并不特别张扬,或者虽倚阴而仍有着明显的阳刚因素,这就体现出一种独特的阴阳和合之美”。
本文就中国古代乐论的阴柔之美、阳刚之美及阴阳和合之美进行梳理、探讨。
一阳刚之美和阴柔之美涵盖了中国艺术的艺术意象、艺术风格、艺术形态的两大基本类型。
《美学小辞典》对阳刚与阴柔有着明确的释义:“阳刚,即阳刚之美,指一种雄伟劲健的艺术风格;阴柔,即阴柔之美,指一种徐缓幽远的艺术风格。
阴阳刚柔之说源于《周易?说卦》:‘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清姚鼐综合前人所说,明确提出‘阳刚’与‘阴柔’之说,并作了较详尽的论述。
他将阳刚与阴柔提到审美高度,将雄浑、劲健、豪放、壮丽等风格,均归入阳刚之美中;将修洁、淡雅、清远、飘逸等风格,均归入阴柔之美中……只有阳刚与阴柔兼备,才是理想的美的境界。
”唐代诗人,诗评家司空图所作《二十四诗品》意在阐发诗歌的风格、意境,大致不出阳刚与阴柔两大类型,有几品则具有阴阳和合之美。
例如,雄浑、劲健、豪放、旷达等品属于阳刚之美;而冲淡、典雅、绮丽、含蓄、委曲诸品则属于阴柔之美。
受司空图《二十四诗品》的影响,明清时期的徐上瀛写了《溪山琴况》,这是一部具有代表性的古琴理论著作,以二十四况呈现了古琴的一个美学体系,内含琴韵、琴音、琴技三方面的内容。
体现了古琴音乐的阳刚之美与阴柔之美。
由此可见,中国古代阳刚阴柔说对中国的艺术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首先,阳刚与阴柔两大类型涵盖了中国艺术各门类风格特征与形态特征。
阴阳及由阴阳衍生出来的虚实、表里、动静、形神等乃是中国美学理论不可或缺的重要概念。
其次,阴阳并非绝对对立,绝对隔绝,而是互渗互补,互相融合成一个统一的艺术形象,使中国艺术的艺术形象更为丰满,艺术思维也具有辩证色彩。
再次,这样一种思想,这样一种艺术传统必定对中国音乐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使中国音乐具有阳刚之美、阴柔之美与阴阳和合之美。
二中国古代乐论中的阴柔之美与阳刚之美散见于从先秦到明清的浩瀚音乐论述之中。
在历史的长河中,影响着中国音乐的生发、成长、繁荣……儒家音乐美学思想尚礼乐,提倡“中正平和”,道家音乐美学思想尚自然,提倡“淡和雅正”。
徐上瀛的《溪山琴况》就是儒道音乐美学思想的共同体。
它排斥悲乐创作,排斥烦手淫声,排斥快速乐曲。
致使受其影响的中国古典乐曲多为幽软婉转之音,缺少刚劲昂扬之调。
在汉民族的民歌中,除了劳动歌曲、山歌中有较多的阳刚之调外,大量的爱情歌曲、小调多为婉转柔美之音。
这种音乐美学形态在民族乐器琵琶、古筝、二胡的传统曲目中亦大量存在。
因此,在中国古代乐论中也以阴柔之美居多。
《左传?襄公二十九年》记载:吴国公子札前来聘问……请求观赏周朝的乐舞,于是就让乐工们为他歌唱《周南》、《召南》等。
吴国公子札听了《齐风》和《大雅》后赞其有宏大、宽广、刚劲的阳刚之美。
庄子“道法自然”的美学思想认为音乐的阴阳刚柔变化若四时交替;若雷霆起伏;若日月光明。
音乐的阳刚之美与阴柔之美尽在其中。
《乐记?乐本篇》中从物动心感的观点出发,分别阐明了悲哀、喜悦、愤怒、崇敬、爱慕等情感相对应的声的阳刚阴柔的形态及情感性质。
对我们认识音乐创作及音乐表演的情感表达有积极的作用。
徐上瀛的《溪山琴况》是明清以来琴乐理论的集大成者。
它对中国古代的音乐美学思想,对民族器乐的演奏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溪山琴况》受司空图《二十四诗品》的影响,将古琴的琴韵、琴音、琴技分为二十四况。
“琴况”也被阴柔之美与阳刚之美涵盖。
在《溪山琴况》中,儒道两家的美学思想水乳交融合而为一,追求“静、远、淡、逸”,崇尚“淡和”审美观,反对繁声促节的郑卫之乐,时俗之调,赞美孤高岑寂的情趣,追求冲淡、飘逸的风格。
因而,在二十四况中阴柔之美居多。
如静、清、远、古、恬、逸、雅、丽、采、洁、润、圆、细、轻、迟等况均属阴柔之美的艺术形态与艺术风格。
而属阳刚之美的仅有宏、健、亮、重、速等况。
而在这几况中有些还是虽整体偏阳,但阳刚色彩并非很张扬而体现了阴阳和合之美。
因此,《溪山琴况》的二十四况整体上偏向阴柔之美。
我们通过《溪山琴况》的“宏、重、速”三况,分析乐论中的阴阳和合之美。
“调无大度则不得古,故宏音先至。
”这是说乐曲没有宏大的气度,就得不到古雅的格调所以琴音首先必须宏大。
这里的“宏”不仅仅是巨大、宏伟的意思。
由于儒家音乐美学思想主张礼乐至上,中正平和,加之古代文人士大夫所处的社会地位及个体的、个性化的抒情达意的方式,古琴音乐的阴柔之美占有主要地位。
但这不是古琴音乐的全部。
古琴音乐中,也有一部分表达不平则鸣的激愤;忧国忧民的悲愤以及感叹人生苍凉的悲怆之乐,成为古琴音乐中具有阳刚之美、令人瞩目的另类音乐现象。
一方面是正统音乐观念的尚礼乐,恶郑声,但古琴音乐的发展却始终离不开民间音乐的滋养;另一方面古琴音乐倡导“清、微、淡、雅”的音乐风格,并以不平为由排斥悲乐的创作,排斥烦手淫声,排斥快速的乐曲,而在实践中却又出现许多抒发心中不平的乐曲。
如《广陵散》、《胡笳十八拍》、《酒狂》、《昭君怨》、《离骚》等,呈现了古琴音乐阴柔之美与阳刚之美的两端。
这是符合自然、社会、艺术实际情况的。
在宋词中就有豪放派与婉约派争相斗奇,互补共荣。
在琵琶音乐中则有文曲、武曲各据一端,更有文武曲将阴柔之美与阳刚之美熔于一炉。
《广陵散》就是古琴曲中的另类。
由于魏晋士人嵇康临刑弹奏《广陵散》的壮举,此曲为琴人及世人所熟知。
宋代大儒朱熹曾指责此曲“其声最不平和,有臣临君之意”。
但这无损于此曲以憾人的阳刚之美得以传世。
乐曲中现出气势磅礴连续而急促的悲愤乐句,猛烈豪迈的“拔刺”奏法,音色犹如大鼓、大锣的轩昂之势,勾勒出一幅“纷披灿烂,戈矛纵横”的复仇场景,体现了壮怀激烈的阳刚之美。
不平则鸣,是韩愈向传统儒家“中正平和”、“温柔敦厚”乐教思想的挑战,也是对《广陵散》最好的注释。
不平则鸣是中国古代音乐阳刚之美的思想支柱。
上述事例证明了阴柔之美与阳刚之美是中国古代音乐的两种主要类型,认识这两种音乐形态,音乐风格、音乐意象对于我们整体认识、把握、体悟中国古代音乐的艺术精神有积极的作用。
三中国的阴阳学说是一种辩证思维。
不是非此即彼,非彼即此的绝对性思维。
应当承认中间地带、过渡地带的存在,应当承认亦此亦彼,非此非彼的存在。
万事万物存在着错综复杂的联系,事物的量变与质变处于一种动态的运动中,从而使阴阳性状的划分与确定存在着相对性与灵活性。
于是一种既非阳刚之美,亦非阴柔之美的阴阳和合之美引起了我们的关注。
《国语?郑语》中说:“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声一无听,物一无文,味一无果,物一不讲。
”对于中国古代音乐作品的风格,由于其中凸显着阳刚阴柔交融结合的情状,有些作品整体偏阳但阳刚色彩并不特别张扬;有些作品虽整体偏阴但却内涵阳刚因素,从而体现了一种独特的阴阳和合之美。
我们以往对文学艺术的阳刚之美与阴柔之美似乎比较重视,而对于这种阴阳和合之美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其实,尊重阴阳学说的辩证思维,依照中国的艺术精神,体悟“哀而不伤,乐而不淫”“兴到而不自纵,气到而不自豪,情到而不自扰,意到而不自浓”的中正平和美学思想,阴阳和合之美倒是应该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
在琵琶传统曲目中,《十面埋伏》、《霸王卸甲》是属于同一题材的两首武曲。
《十面埋伏》是典型的武曲,体现了威武雄壮、慷慨激昂的阳刚之美。
而《霸王卸甲》虽然也是表现楚汉相争这一历史战争题材的武曲,与《十面埋伏》一样,也有“点将”、“整队”、“出阵”、“出战”、“接战”与“垓下酣战”等战争场面的描摹,但《霸王卸甲》立足于西楚霸王项羽的视角,项羽的情感,项羽的境遇来看待这场战争,表现的是项羽的人生悲剧。
此曲除了悲壮之外,更有沁人心脾的悲凉。
因而,“楚歌”、“别姬”两个段落较之《十面埋伏》得以加长。
演奏手法上通过琵琶绵绵不绝的长轮,通过渐强、渐弱的力度变化,打破小节线制约的自由伸展的节奏,奏出了如诉如泣,令人愁肠欲断的凄凉音调,生动地表现了项羽陷于一片楚歌声中的决绝之情。
“别姬”中则以下行的音调及左手推拉的滑奏,深刻地刻画了项羽和虞姬在绝境中诀别的悲凉痛楚的心情。
《霸王别姬》在武曲中融入了人物情感的生动表现,使这首整体具有阳刚之气的武曲中透出了悲凉凄楚的阴柔之美,使其具备了阴阳和合之美的品格。
而《十面埋伏》则着重于战争场面的描写及模仿,少有人物情感的细腻表现,是典型的具有阳刚之美的琵琶武曲。
阳刚与阴柔交融结合的音乐形态,对现当代琵琶曲创作的影响也十分显著。
例如,吴祖强、王燕樵、刘德海作曲的琵琶协奏曲《草原小姐妹》,既有对内蒙草原秀丽风光的优美描写,以及对党的关怀的真诚歌颂;也有对“与暴风雨搏斗”的惊心动魄的描摹。
可谓刚柔相济,相得益彰。
此外,如《彝族舞曲》、《欢乐的日子》、《唱支山歌给党听》等曲都不是一个阳刚,或一个阴柔所可以涵盖的。
现当代琵琶曲的创作,很少有单独表现阳刚之美的武曲与单独表现阴柔之美的文曲出现,更多的则是将阳刚之美与阴柔之美熔于一炉的具有阴阳和合之美的作品。
自然界有高山,也有平原;有大河,也有溪流;有郁郁苍松,也有青青小草。
在艺术作品中往往“以鸟鸣春,以雷鸣夏,以虫鸣秋,以风鸣冬”彰显了阳刚与阴柔,抑或阴阳和合之美乃自然之态。
艺术来自大自然,来自生活,阳刚与阴柔,乃至阴阳和合在艺术中会有千姿百态,万紫千红的呈现。
中国西部会使人很快联想到阳刚之美,但在西部的爱情歌曲中你能感受到西部汉子的柔情。
江南会使你想起阴柔之美,但在小提琴协奏曲《梁祝》的“英台抗婚”中却迸发出弱女子与命运抗争的感天动地的勇气。
中国的西部,有西部的阳刚之美与阴柔之美;中国的南方,有南方的阴柔之美与阳刚之美,它们各自自成体系,各自有着独特的、多彩的美学风貌及审美标准。
阳刚与阴柔的互渗互补,在生活中,在艺术中应该是一种普遍的存在。
本文初步论述了中国古代乐论中阳刚之美、阴柔之美以及阴阳和合之美,使我们对中国古代音乐的这两大类音乐形态、音乐风格、音乐意象有一个比较清晰的认识。
特别是其中中国古代音乐的阴阳和合之美的梳理和提出,对我们从音乐的视角认知中国古代阴阳学说的辩证思想,体悟中国艺术精神,从而指导我们的音乐创作、音乐表演、音乐教育、音乐欣赏具有实践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