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皮炎的预防措施有哪些

放射性皮炎的预防措施有哪些
放射性皮炎的预防措施有哪些

放射性皮炎的预防措施有哪些

放射性皮炎是恶性肿瘤在放射治疗过程中最常见的并发症之一,是由于放射线(主要是β和γ射线及X线)照射引起的皮肤粘膜炎症性损害。本病主要见于接受放射治疗的患者及从事放射工作而防护不严者。

一、预防本病的发生应注意:

①放疗时避免过大剂量。

②详细观察放疗后的皮肤改变,如已发生皮炎,应停照,并定期随访观察。

③从事放射线工作的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加强防护措施。

④定期体检,发现有病变倾向者应及时休息,对病情较重者应考虑调换工作。若发现从事X线工作的人员手部出现赘生物,应密切随访观察,以防癌变。

二、预防放疗引发的放射性皮炎

因放疗而引发的放射性皮炎是无法避免的,做好健康教育是防止放射性皮炎由低级向高级发展。

为了减轻皮肤反应的严重程度,护士应在治疗开始时就强调皮肤护理的预防性措施,而且应随时进行皮肤检查及倾听病人的主诉感觉如干燥、瘙痒、疼痛等,并应向病人将解有关皮肤保护的一些知识,说明保护照射野皮肤及预防皮肤反应的重要性。

1、内衣宜柔软、宽大、吸湿性强,衣领及衣边不要过硬,避免粗糙衣物摩擦;

2、多汗区皮肤如腋窝、乳房下面、腹股沟、外阴等处保持清洁干燥,防止干反应发展为湿反应;

3、照射也可用温水和软毛巾轻轻沾洗,局部禁用肥皂擦洗,避免冷热刺激如热敷、热水袋、冰袋等;局部皮肤禁用碘酒、酒精等刺激性消毒剂,勿涂油膏等刺激性药物;

4、因氧化锌为重金属可产生二次射线加重皮肤损伤,故照射野内不可贴胶布;

5、外出时防止日光直接照晒,应予遮挡;

6、照射区皮肤禁止剃毛发,宜用电剃须刀,防止损伤皮肤造成感染,照射区皮肤禁作注射点;

7、局部皮肤不要搔抓,皮肤脱屑切忌用手撕剥。毛囊对射线敏感,对头部肿瘤病人再照射前应说明有脱发可能,但停止放疗2—3月后可再生。放疗期间要多饮水以排出毒素,饮食以高蛋白、高维生素为佳,如多食菠菜、韭菜、番茄等蔬果及大豆、核桃、花生等壳类食物

三、护理

日常护理中,患者外出应做好防护措施,如用帽子、伞等防照射;穿着柔软的全棉内衣;淋浴时要用温水和柔软毛巾轻轻蘸洗,禁用肥皂擦洗或热水浸浴,避免冷热刺激如热敷、用冰袋等。更不要用化妆品外涂及外贴胶布。

温馨提示:小剂量辐射对皮肤的影响是隐匿和蓄积的。损害发生的迟早及轻重与放射性的性质、剂量及患者的个体差异有关。

原文链接:https://www.360docs.net/doc/f710554187.html,/piyan/2014/1008/202399.html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2011年18号令)

精心整理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 环境保护部令 第18号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已由环境保护部2011年第一次部务会议于2011年3月24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环境保护部部长? 周生贤 二○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主题词:环保 法规 放射性 令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射线装置的生产调试和使用场所,应当具有防止误操作、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意外照射的安全措施。 放射性同位素的包装容器、含放射性同位素的设备和射线装置,应当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放射源上能够设置放射性标识的,应当一并设置。运输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放射源的射线装置的工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志或者显示危险信号。 第六条? 生产、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场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运行故障,并避免故障导致次生危害。 第七条? 放射性同位素和被放射性污染的物品应当单独存放,不得与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等一起存放,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贮存、领取、使用、归还放射性同位素时,应当进行登记、检查,做到账物相符。对放射性同位素贮存场所应当采取防火、防水、防盗、防丢失、防破坏、防射线泄漏的安全措施。

对放射源还应当根据其潜在危害的大小,建立相应的多重防护和安全措施,并对可移动的放射源定期进行盘存,确保其处于指定位置,具有可靠的安全保障。 第八条? 在室外、野外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应当按照国家安全和防护标准的要求划出安全防护区域,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志,必要时设专人警戒。 第九条? 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环境监测规范,对相关场所进行辐射监测,并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不具备自行监测能力的,可以委托经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定的环境监测机构进行监测。 第十条?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涉及的辐射监测和退役核技术利用项目的终态辐射监测,由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委托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的有相应资质的辐射环境监测机构进行。 第十一条? 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状况的日常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整改;安全隐患有可能威胁到人员安全或者有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应当立即停止辐射作业并报告发放辐 关申请退役核技术利用项目终态验收,并提交退役项目辐射环境终态监测报告或者监测表。 依法实施退役的生产、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自终态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十日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变更或者注销手续。 第十六条? 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在依法被撤销、依法解散、依法破产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前,应当确保环境辐射安全,妥善实施辐射工作场所或者设备的退役,并承担退役完成前所有的安全责任。 第三章? 人员安全和防护 第十七条? 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按照环境保护部审定的辐射安全培训和考试大纲,对直接从事生产、销售、使用活动的操作人员以及辐射防护负责人进行辐射安全培训,并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第十八条? 辐射安全培训分为高级、中级和初级三个级别。 从事下列活动的辐射工作人员,应当接受中级或者高级辐射安全培训: (一)生产、销售、使用Ⅰ类放射源的;

放射性污染及防治

放射性污染及防治 (一)放射性污染的定义和特点 在自然界和人工生产的元素中,有一些能自动发生衰变,并放射出肉眼看不见的射线。这些元素统称为放射性元素或放射性物质。在自然状态下,来自宇宙的射线和地球环境本身的放射性元素一般不会给生物带来危害。50年代以来,人的活动使得人工辐射和人工放射性物质大大增加,环境中的射线强度随之增强,危害生物的生存,从而产生了放射性污染。 放射性污染的特点:1.绝大多数放射性核素的毒性,按致毒物本身重量计算,均高于一般的化学毒物。2.按放射性损伤产生的效应,可能给后代的遗传带来隐患。3.放射性剂量的大小只有辐射探测仪才可以探测,非人的感觉器官所能知晓。4.射线具有穿透性,特别是r射线可穿透一定厚度的屏障层。5.放射性核素具有蜕变能力。6.放射性活度只能通过自然衰变而减弱。凭借以上特点,放射性污染深深地吸引了公众的眼球,有关放射性污染的每一次报道都有可能引发公众的恐慌。因此,治理放射性污染,保护环境免受放射性元素的危害,也成为当今环境治理的重要一环。 (二)放射性污染的来源及危害 想要治理放射性污染,先要对其有大致的了解。放射源包括天然放射源和人工放射源。天然放射源包括宇宙辐射、地球内放射性物质和人体内放射性物质,在世界范围内,天然本底辐射每年对个人的平均辐射剂量为2.4mSv(1sv相当于每克物质吸收0.001J的能量),而人体每

年能接受的最大辐射剂量为100mSv。由此可见,天然本底辐射对环境的危害微乎其微。人工放射源包括原子能工业排放的废物、核武器试验的沉降物、医疗放射性以及科研放射性。由于对环境产生危害的主要是人工放射源,因此对人工放射源的处理及预防就成为放射性污染防治的主要方面。 对人类危害最大的四大污染源,它们的影响方式也不尽相同:一、原子能工业中核燃料的提炼、精制和核燃料元件的制造,都会有放射性废物产生和废水、废气的排放。这些放射性“三废”都有可能造成污染。由于原子能工业生产过程和操作运行都采取了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三废”排放也受到严格控制,所以对环境的污染并不十分严重。但是当原子能工厂发生意外事故,其污染是相当严重的。比如前苏联的切尔诺贝利核事故、美国的三里岛以及日本的福岛核事故,都给民众带来了巨大的危害和恐慌。 二、在进行大气层、地面或地下核试验时,排入大气中的放射性物质与大气中的飘尘相结合,由于重力作用或雨雪的冲刷而沉降于地球表面,这些物质称为放射性沉降物或放射性粉尘。放射性沉降物播散的范围很大,往往可以沉降到整个地球表面,而且沉降很慢,一般需要几个月甚至几年才能落到大气对流层或地面,衰变则需上百年甚至上万年。 三、医疗检查和诊断过程中,患者身体都要受到一定剂量的放射性照射,例如,进行一次肺部x光透视,约接受0.4mSv的剂量,进行一次胃部透视,约接受15mSV的剂量。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放射性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放射性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的通知 中油安〔2012〕54号 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放射性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放射性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二○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放射性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放射性污染防治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所属企业)的放射性污染防治管理。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控(参)股子公司放射性污染防治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作业的放射性污染防治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并满足所在国家(地区)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第三条放射性污染是指由于人类活动造成物料、人体、场所、环境介质表面或者内部出现超过国家标准的放射性物质或者射线。 放射性污染防治管理包括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许可、贮存、运输和使用,以及人员与场所监测、放射性废物贮存与处

置、辐射事故应急等全过程管理。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集团公司安全环保与节能部是集团公司放射性污染防治归口管理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组织制定集团公司放射性污染防治管理规章制度; (二)指导和监督专业分公司、所属企业放射性污染防治管理工作; (三)组织较大及以上辐射事故的调查。 第五条集团公司总部其他相关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放射性污染防治相关管理工作。 第六条专业分公司负责业务归口企业放射性污染防治管理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落实国家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指导和监督业务归口企业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二)负责督促业务归口企业落实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放射防护措施投资,监督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以及隐患整改情况; (三)组织放射性污染防治培训;

上海市放射性污染防治若干规定

上海市放射性污染防治若干规定(2009年12月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23 号令公布) 字体【大 中小】 【打 印】 【推 荐】 【纠 错】 【关 闭】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防治放射性污染,保障环境安全和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范围内放射性污染的防治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部门职责) 上海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环保部门)对本市范围内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区、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县环保部门)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的以下工作: (一)Ⅳ类、Ⅴ类放射源和Ⅲ类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单位放射性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及相关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二)含放射源探伤装置在室外、野外探伤作业活动的监督管理及相关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三)受市环保部门委托,审批和颁发Ⅳ类、Ⅴ类放射源和Ⅲ类射线装置销售、使用单位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本市卫生、公安、城市交通等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信息共享) 市和区、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环保部门)应当会同卫生、公安、城市交通等行政管理部门采取联席会议等形式,定期研究解决放射性污染防治有关问题,加强放射性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环保部门应当组织建立放射性污染管理信息系统。环保、公安、卫生、城市交通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互通信息,实现信息共享。 第五条(防治规划) 市环保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市放射性污染防治规划,并纳入本市环境保护规划。 区、县环保部门应当根据市放射性污染防治规划,制定本区、县放射性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第六条(禁止规定) 禁止在居民住宅楼、商住综合楼内生产、使用、贮存放射性同位素或者Ⅰ类、Ⅱ类射线装置。 禁止向无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向超出辐射安全许可证规定的种类和

辐射安全与防护资格考试法规试题1

2020年国家改革了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的方式,由以前的培训机构代发合格证,改为网上培训,网上考核。也就是说以前的经验全部归零。本文是作者仔细研究了大纲后,总结出的部分法律法规试题,希望对大家有用。 作者的希望就是通过做题来通过考试,毕竟看视频和背书太难了。 单选题 1:()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放射性污染防治宣传教育,使公众了解放射性污染防治的有关情况和科学知识。 A:县级 B: 市级 C: 省级 D:国务院 解析:正确答案是A:县级。 2:在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以上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A:县级 B: 市级 C: 省级 D:国务院 解析:正确答案是A:县级。 3:核设施营运单位、核技术利用单位、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单位,负责本单位放射性污染的防治,接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并依法对其造成的()承担责任。 A: 放射性废物 B:放射性污染 C: 放射性危害 D:放射性事故 解析:正确答案是B:放射性污染

4:国家对从事放射性污染防治的专业人员实行()制度;对从事放射性污染监测工作的机构实行资质管理制度。 A:许可证 B:资质管理 C:资格管理 D:任命 解析:正确答案是C资格管理。也有可能考对从事放射性污染监测工作的机构实行资质管理制度。 5:运输放射性物质和含放射源的射线装置,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放射性污染。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A :公安部 B:交通部 C:省级政府 D:国务院 解析:正确答案是D:国务院 6:核设施选址,应当进行科学论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在办理核设施选址审批手续前,应当编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未经批准,有关部门不得办理核设施选址批准文件。 A:环境报告表 B:环境影响报告书 C:环境文件 D:许可证申请文件 解析:正确答案是B:环境影响报告书。 7: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辐射安全和防护工作负责,并依法对其造成的(放射性危害)承担责任。 A:放射性污染 B:放射性危害

放射性皮炎的护理常规

放射性皮炎的护理常规 放射性皮肤黏膜损坏亦成放射性皮炎,是大剂量电离辐射或多次照射皮肤所引起的皮肤损伤。照射面积越大,照射时间越长,则皮肤损伤就越重,皮肤恢复就越慢。放疗后放射区内皮肤萎缩、变薄、软组织纤维化毛细血管扩张,可出现放射性的皮肤反应。放射性皮肤反应,其产生的程度是不同的。有红斑、干性反应及湿性反应。这是逐渐加重的过程,在放射治疗数日后,皮肤开始变红,以后逐渐变为暗棕紫色,毛发易于脱落。照射剂量加大时,皮肤可能出现干性表皮落屑,有的则出现湿性表面脱落、破损,甚至形成久不愈合的溃疡,并伴有疼痛。 通常分为四度:Ⅰ度-丘疹或脱毛反应。Ⅱ度-红斑反应。Ⅲ度-水泡反应。Ⅳ度-坏死及溃疡形成。临床上也可分为三度,将脱毛红斑定为Ⅰ度,水泡湿性皮炎为Ⅱ度,溃疡坏死为Ⅲ度。 护理方法: Ⅰ度损伤 主要在生发层,受电离辐射后毛囊萎缩,毛乳头水肿,表现为照射区轻度灼热、瘙痒,出现毛囊角化性丘疹,毛发松动脱落,恢复后皮肤干燥、脱屑、轻度色素沉着。 一般不做治疗即可自然消退,应注意皮肤保护。 Ⅱ度损伤 放疗治疗达2周、皮肤量2000cGy以上时,出现红斑反应。主要

变化是真皮的毛细血管充血扩张、通透性增加,表现为皮肤红斑和水肿,局部瘙痒、疼痛、烧灼感。皮肤恢复后,病灶区皮肤干燥脱屑,色素沉着持续较久。

严密观察,禁用刺激性或腐蚀性药物,可用冰片滑石粉或薄荷淀粉涂擦以收敛止痒或消炎止痛;出现脱屑、裂皮时,忌用手撕剥,以免损伤皮肤,造成感染。 干性皮炎也可不用药,完全恢复后,一般不留痕迹。 Ⅲ度损伤 放疗治疗达4周、皮肤量达4000cGy以上时,出现水泡。主要变化发生在真皮或皮下血管,真皮小动脉的内皮细胞及平滑肌肿胀并有空泡形成,可发生严重的小动脉的内膜炎,有时可发生官腔闭塞。 表皮细胞退变,真皮和皮下组织血管损伤后,皮肤组织间液体潴留而形成水泡。随着症状加重逐渐融合为大水泡内含血性液体,有些形成糜烂面,有渗出液。临床症状:照射区皮肤奇痒、烧灼感并疼痛。皮肤受损范围大者有时可伴全身中毒症状,体温升高,白细胞升高。这种损伤愈合后和遗留瘢痕和色素沉着、新生皮肤弹性差、组织脆弱,易受损伤而再次破溃。 湿性皮炎应暂停放疗,有水泡病例应注意保护水泡,防止破溃感染,对于大水泡且周围有明显炎症或张力过大而必须减压者,可在无菌操作下抽去液体或剪开水泡。 Ⅳ度损伤

放射性皮炎的防治研究进展

放射性皮炎的防治研究进展 【摘要】放射性湿性皮炎是放射治疗过程中常见的并发症。本文综述了放射性湿性皮炎的 机制、因素及防治研究进展,为临床护理提供依据。 【关键词】放射性皮炎;放射治疗;治疗;护理;预防 放射治疗是恶性肿瘤的主要治疗手段之一,射线引起的皮肤反应是肿瘤放疗的常见副作用, 同期放化疗增加皮肤反应的发生[1]。87%的放疗患者会出现皮肤红斑及其以上的放射性皮肤 反应,其中湿性脱皮的发生率为10~15%[2]。临床医务人员一直在探索其防治手段,虽然到 目前还没有统一的推荐防治措施,但总体上在不断取得新进展。现将中西医防治放射性湿性 皮炎研究现状综述如下。 1 放射性皮炎的发生机制及相关因素。 皮肤的表层有自我更新能力,随着最外层角质层细胞的脱落,位于表皮和真皮交界处的基底 层细胞不断增殖。Goldberg[3]等研究发现电离辐射产生自由基和活性氧损伤基底层细胞,从 而发生放射性皮炎。Sitton[4]报道第一次照射后24 小时,毛细血管扩张和血管通透性增加即 可出现暂时性的红斑,而之后真皮内红细胞和白细胞的渗出会使红斑持续存在。低剂量放疗 使基底层细胞分裂减慢,从而引起皮肤变薄;而随着放疗剂量的增加,部分基底层细胞完全 破坏,导致干性脱皮;高剂量的放疗会引起湿性脱皮甚至溃疡和坏死。而机体为了保护基底 层细胞免受进一步的损伤,黑色素细胞将会释放大量黑色素入血,导致色素沉着[5]。皮脂腺 和汗腺的破坏可引起皮肤干燥、萎缩、纤维化,造成皮肤弹性逐步丧失。放射线也可引起 P53,Bax等凋亡诱导基因过表达及Bcl-2,Ras等凋亡抑制基因低表达,结果导致过度的细胞 凋亡,甚至引起皮肤损伤[6]。 龚海英等[7]研究发现,头颈部鳞癌可诱发并加重糖代谢紊乱,合并糖代谢紊乱者放射性皮炎的发生率高,且程度重,影响愈后。Barlfesi等[8]研究发现许多化疗药物可引起记忆效应,如博来霉素、多柔比星、氟尿嘧啶、甲氨喋呤和更生霉素等,近年来一些新药如紫杉醇、培美 曲塞、和吉西他滨也发现有记忆效应。 放疗过程中,放射性皮炎的轻重与年龄、种族、、肥胖、营养状况、吸烟史、肿瘤分期及同 期化疗及照射剂量、分割方法、总剂量、射线种类、射线能量、受照射体积、照射技术、剂 量分布等多种因素有关。 3 放射性皮炎的治疗 3.1 中药类 祖国医学在治疗放射性皮炎方面一直有独特的疗效。一直以来我国学者根据中医学理论,使 用中药组方或单方治疗放射性皮炎取得了一定的效果。马红兵等[9]研究用连柏液防治急性放 射性皮肤损伤。发现连柏液具有放射性皮肤损伤的预防作用,其预防效果优于对照组;且治 疗ⅲ级放射性皮肤损伤病例,治愈率达91%。王国朝等[10]用组方(生地20 g、葛根20 g、 地榆20 g、蝉蜕20 g、连皮茯苓20 g、生薏苡仁20 g、连翘20 g、丹皮30 g、金银花10 g) 治疗21 例颈部放射性湿性皮炎。其中13 例均于8 天治愈,其用药4 剂后都觉疼痛明显减轻,局部脱屑、破溃处结痂;8 剂后仅皮肤稍红,余无不适。而5 例患者因有寒性肠胃病,用药 后感肠胃不适,用上方辩证加减用药也愈。 3.2 芦荟的应用 芦荟中的氨基酸及活性酶,对改善免疫功能、增加白介素、清除自由基等有重要作用。且多 糖成分如甘露聚糖肽具有抗菌、抗病毒作用,并能抑制白细胞黏着和促进血管再通,从而促 进伤口愈合。Somboonwong等[11]动物试验发现芦荟提取物可提高照射小鼠的存活率,且对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环保部第号令

精心整理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 (环保部第18号令)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场所安全和防护 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场所、人员的安全和防护,废旧放射源与被放射性污染的物品的管理以及豁免管理等相关活动。

第三条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辐射安全和防护工作负责,并依法对其造成的放射性危害承担责任。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对 取有效措施,防止运行故障,并避免故障导致次生危害。 第七条放射性同位素和被放射性污染的物品应当单独存放,不得与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等一起存放,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贮存、领取、使用、归还放射性同位素时,应当进行登记、检查,做到账物相符。对放射性同位素贮存场所应当采取防火、防水、防盗、防丢失、防破坏、防射线泄漏的安全措施。 对放射源还应当根据其潜在危害的大小,建立相应的多重防护和安全措施,并对可移动的放射源定期进行盘存,确保其处于指定位置,具有可靠的安全保障。 关”),经发证机关检查核实安全隐患消除后,方可恢复正常作业。 第十二条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状况进行年度评估,并于每年1月31日前向发证机关提交上一年度的评估报告。 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案例

放射性污染案例 某年某月某日,山西省一位农民张某在该地区环境检测站宿舍工地干活,捡到一个亮晶晶的小东西,便放进了上衣口袋里,几小时后,便出现了恶心、呕吐等症状。十几天后,他便不明不白地死去。没过几天,在他生病期间照顾他的父亲和弟弟也得了同样的“病”而相继去世,妻子也病得不轻。后来经过医务工作者的调查,才找到了真正的病因,那个亮晶晶的小东西是废弃的钴60,其放射性强度高达10居里,足以“照死人”。经过调查,这个废弃的放射源——钴60是属于该地区科委的。20年前该地区的科委,为了培育良种,就在上海医疗器械厂的帮助下筹建了钴60辐照装置。后来,这几个钴源的克镭当量弱化,钴源装置不再需要。10年前,该科委迁往新址,原址由地区划归该地区的环境监测站,但是,钴60辐照室和两间附属操作室仍归科委占用。事发前一年,市环境监测站急于用地,省环保局便安排省放射环境管理站负责放射源的收储工作。这一年5月、6月间,该地区环境监测站白某与省放射环境管理站陈某、李某双方口头商定由省放射环境管理站对钴源进行倒装、储藏和运输。决定之后,省放射环境管理站找到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的专家韩某和L某,请他们到场帮助工作。6月20日,陈某、李某、韩某、 L某4人参加该地区环境监测站主持召开的“迁源论证会”。环境监测站未通知科委领导,只通知了钴源室的管理人员贺某。会上,当有人间到钴源数量时,贺某回答:“4个。”此外,到会专家也没有收集这些钴源的其他相关资料。6月26日,陈某、李某负责现场检测,韩某、卜某负责倒装技术操作,贺某等人协助倒装。操作中,韩某发现,钴源数量与贺某提供的情况有差别,其中之一颜色发暗,便向贺某问原因,贺某的解释是其中有一个是防止核泄漏的“堵头”。陈某和李某也未对钴源进行监测,遂将钴源倒装封存。钴源被拉走,巨大的危险却留下来。最终导致了前述事故的发生。 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在该起事故中,哪些人或单位应该负法律责任,责任分别有哪些?为什么? 陈某与李某违反了《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六条第3款 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由原发证机关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 (三)将废旧放射源交回生产单位、返回原出口方或者送交放射性废物集中贮存单位贮存,未按照规定备案的。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第三十四条托运人应当向承运人提交运输说明书、辐射监测报告、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响应指南、装卸作业方法、安全防护指南,承运人应当查验、收存。托运人提交文件不齐全的,承运人不得承运。 《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放射性污染的防治对策

放射性污染的防治对策 1402032026孙小飞环境工程(2)班摘要:本文阐述放射性污染土壤的危害 , 是人们生产、生活中不能忽视的问题 , 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和修复。重点探讨了间接防治、直接治理、采用耐辐射微生物、超积累植物和森林等修复技术的防治对策。只有通过有效方法进行治理和修复 , 才能起到阻截废气、废液、废渣进入土壤 ,控制污染源 , 使污染土壤恢复原有的功能。 关键词:放射性 ; 土壤污染; 防治对策 ; 植物修复技术 被放射性核素污染的土壤,其传统的修复方法常破坏环境,因此,对土壤放射性污染的防治对策或修复技术是要视污染情况而定。目前釆取的方法,大致分为间接防治法、直接治理法和生物修复技术三种。 一.放射性污染防治 1.土壤放射性污染的间接防治法 间接防治就是先釆用机械物理、化学、电化学和物理化学联合去污等方法对放射性污染水源、大型设备、车辆等进行去污。然后将放射性污染物焚烧、固化、掩埋,不要让放射性污染物质进入土壤。 1.1.机械物理法 目前主要有:吸尘法,用吸尘器吸除放射性污染物;擦试法,对污染面进行远距离擦试或打磨,并可配备排气净化系统;高压喷射法,利用高压喷头射出水或者蒸气,用机械力破坏污染层,达到去污目的;超声波法,该法利用18-l00kHz机械振动在固液交界面产生空化作用达到去污目的。 1.2.化学法 化学法就是利用化学清洗剂溶解、疏松、剥离设备表面放射性拔紊污腻物,涂层,氧化膜层等,从而达到去污目的。所用化学药品包括无机酸类、有机酸类、氧化还原类,螯合剂类、碱类、表面活性剂(如烷基磺酸盐、烷基吡啶等)以及溶剂、缓蚀剂、促进剂等。清洗方式可用浸泡法、循环法、剥离膜法,从而去除放射性污染物。 1.3.电化学法 该法将去污部件作阳极,电解槽作阴极,在电流作用下污染表面层均匀溶解,污

放射性皮炎的护理

放射性皮炎 放射性皮炎(radiodermatitis)是由于放射线(主要是β和γ射线、X线及电子线)照射引起的皮肤粘膜炎症性损害。本病主要见于接受放射治疗的患者及从事放射工作而防护不严者。 放射性皮炎是恶性肿瘤的外照射治疗中几乎不可避免的并发症,一旦发生可造成患者皮肤抗感染和抗摩擦能力明显下降,易发生感染和擦伤。既影响放疗的持续性与效果,又会降低患者的生存质量。因此,必须采取措施,防止皮炎的恶性发展,以确保患者外照射放疗计划的顺利完成。 ⅰ放射性皮炎的一般分期: Ⅰ度皮肤反应(干性脱皮) 表现为局部烧灼感、刺痒、毛囊区扩张、照射区皮肤红斑、色素沉着。 Ⅱ度皮肤反应(湿性脱皮) 表现为照射区皮肤充血、水肿、水泡、液体渗出、伴有轻度疼痛。 Ⅲ度皮肤反应(放射性溃疡) 表现为照射区皮肤出现溃疡、坏死,溃疡加深累及皮下深层组织,疼痛明显。 ⅱ健康教育: 根据患者的不同文化程度进行有关本病的健康教育,讲解其所患肿瘤的治疗常识,治疗过程中应配合的事项,充分发挥病人的主观能动性。 鼓励患者在放疗过程中及时向医生或护士反应状况,以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ⅲ预防性护理: 放疗前应摘除金属制品,如项链、耳环、手表,钥匙等,以免增加射线的吸收,加重皮肤的损伤。 修剪病人的指甲,以免睡眠时搔抓局部皮肤引起糜烂。 患者应穿柔软、宽松、吸水性强的棉织品,避免粗糙衣物摩擦,保持局部皮肤干燥。 ⅳ皮肤护理: ●交代患者切勿洗脱照射野标记,保持照射野界限(定位线)清楚,保持皮肤清洁干 燥。 ●照光区皮肤可用温水和软毛巾轻轻沾洗,禁止用肥皂擦洗或热水浸浴,禁止用碘酒、 乙醇等刺激性消毒剂涂擦,禁止用胶布贴于照射野。 ●患者外出应打伞,对照射野予以遮挡,防止日光直接照射。 ●如出现瘙痒、脱屑、脱皮等,严禁搔抓,可用温热毛巾轻轻拍打止痒,必要时使用 赛庚啶、苯海拉明等抗过敏处理。 ●患者外出应打伞,对照射野予以遮挡,防止日光直接照射。 ⅴ饮食护理: 患者在放疗过程中一般易并发低蛋白血症,应告诉其及家属,进食高热量、高蛋白、高维生素食物,忌辛辣饮食,以免增加皮肤敏感性,并鼓励病人少量多次饮水,每天至少2000ml。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 环保部第 号令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 (环保部第18号令)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场所安全和防护 第三章? 人员安全和防护 第四章? 废旧放射源与被放射性污染的物品管理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六章? 应急报告与处理 第七章? 豁免管理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场所、人员的安全和防护,废旧放射源与被放射性污染的物品的管理以及豁免管理等相关活动。 第三条? 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辐射安全和防护工作负责,并依法对其造成的放射性危害承担责任。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 场所安全和防护 第五条? 生产、销售、使用、贮存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场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志,其入口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安全和防护标准的要求,设置安全和防护设施以及必要的防护安全联锁、报警装置或者工作信号。 射线装置的生产调试和使用场所,应当具有防止误操作、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意外照射的安全措施。

放射性同位素的包装容器、含放射性同位素的设备和射线装置,应当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放射源上能够设置放射性标识的,应当一并设置。运输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放射源的射线装置的工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志或者显示危险信号。 第六条? 生产、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场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运行故障,并避免故障导致次生危害。 第七条? 放射性同位素和被放射性污染的物品应当单独存放,不得与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等一起存放,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贮存、领取、使用、归还放射性同位素时,应当进行登记、检查,做到账物相符。对放射性同位素贮存场所应当采取防火、防水、防盗、防丢失、防破坏、防射线泄漏的安全措施。 对放射源还应当根据其潜在危害的大小,建立相应的多重防护和安全措施,并对可移动的放射源定期进行盘存,确保其处于指定位置,具有可靠的安全保障。 第八条? 在室外、野外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应当按照国家安全和防护标准的要求划出安全防护区域,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志,必要时设专人警戒。 第九条? 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环境监测规范,对相关场所进行辐射监测,并对监测数据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放射性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放射性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的通知 石油安〔2012 〕38 号 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放射性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放射性污染防治管理规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二O—二年二月十五日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放射性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放射性污染防治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股份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所属企业)的放射性污染防治管理。 股份公司及所属企业的控(参)股子公司放射性污染防治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作业的放射性污染防治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并满足所在国家(地区)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第三条放射性污染是指由于人类活动造成物料、人体、场所、环境介质表面或者内部出现超过国家标准的放射性物质或者射线。 放射性污染防治管理包括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许可、贮存、运输和使用,以及人员与场所监测、放射性废物贮存与处置、辐射事故应急等全过程管理。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股份公司安全环保与节能部是股份公司放射性污染防治归口管理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组织制定股份公司放射性污染防治管理规章制度; (二)指导和监督专业分公司、所属企业放射性污染防治管理工作; (三)组织较大及以上辐射事故的调查。 第五条股份公司总部其他相关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放射性污染防治相关管理工作。 第六条专业分公司负责业务归口企业放射性污染防治管理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落实国家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指导和监督业务归口企业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二)负责督促业务归口企业落实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放射防护措施投资,监督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以及隐患整改情况; (三)组织放射性污染防治培训; (四)根据专业管理需要制定事故报告管理程序,建立辐射 事故专业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 (五)组织业务归口企业一般辐射事故调查。 第七条所属企业是放射性污染防治管理的责任主体,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放射性皮炎

放射性皮炎 放射性皮炎是由于放射线(主要是是β和γ射线及X线及电子线)照射引起的皮肤黏膜炎性损害。射线照射后皮肤会发生不同程度的急性反应,表现为红斑、灼烧感、瘙痒、破损脱屑等。放射性皮炎是放疗几乎不可避免的并发症,一旦发生可造成患者皮肤抗感染和抗摩擦能力明显下降,易发生感染和檫伤。既影响放疗的持续性与效果,又会降低患者的生存质量。因此,必须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以确保放疗计划的顺利完成。 放射性皮炎的分类: (一)急性放射性皮炎 I度皮肤反应(干性脱皮)表现为局部烧灼感、刺痒、毛囊区扩张、照射区皮肤红斑、色素沉着。 II度皮肤反应(湿性脱皮)表现为照射区皮肤充血、水肿、水泡、液体渗出、伴有轻度疼痛。 III度皮肤反应(放射性溃疡)表现为照射区皮肤出现溃疡、坏死,溃疡加深累及皮下深层组织,疼痛明显。 (二)慢性放射性皮炎 多为长期、反复小剂量放射线照射引起,或由急性放射性皮炎转变而来。潜伏期自数月至数十年。炎症表现不显著。由于放射线破坏皮脂腺、汗腺、毛囊以及甲床生发层细胞而致皮肤干燥、粗糙、皲裂,毛发脱落,甲色暗晦,出现纵嵴、色素沉着及增厚,甚至脱落。甲皱微循环改变,可见管襻异常及毛细血管血液粘滞。 放射性皮炎的护理: (一)预防性护理: 1.放疗前应摘除金属制品,如义齿、项链、耳环、手表、钥匙等,以免增加射线的吸收,加重皮肤的损伤。 2.皮肤瘙痒处勿用手抓挠,勤修剪指甲,以免睡眠时搔抓局部皮肤引起破溃。 3.患者应穿柔软、宽松、吸水性强的无领棉织品,避免粗糙衣物摩擦,保持局部皮肤清洁干燥。

(二)放疗期间的护理 1.保持局部皮肤清洁干燥,防止感染。 2.局部皮肤避免刺激,做到“四勿五禁一忌一不”。勿用手抓搓,勿穿硬质高领衣服(颈部照射者),勿在强烈阳光下暴晒,勿做红外线等各种理疗;禁贴胶布或胶膏,禁注射,禁自行用药,禁用碘酒、酒精等刺激性消毒剂涂擦;照射区皮肤可用温水和软毛巾轻轻沾洗,忌用肥皂擦洗或热水浸泡。对需要刮胡须或刮毛发的区域,使用电动刮刀。 3.患者外出应打伞,对照射野予以遮挡,防止日光直接照射。 4.如出现瘙痒、脱皮等严禁搔抓,可用温热毛巾轻轻拍打止痒,或使用冰片粉。 在放疗期间,应随时观察患者的皮肤,尤其是褶皱出皮肤有无变化,如出现反应,应及时对症处理,避免因皮肤反应而延误放疗时机。 I度损伤者给予比亚芬(三乙醇胺乳膏)涂抹照射野局部。一天2-3次(放疗前2h和放疗后半h禁用),每次用温水毛巾轻轻蘸洗局部,然后涂上药膏,轻轻按摩以利于皮肤吸收。 II度、III度损伤者采用暴露疗法严格无菌操作,定期换药。 放射性皮炎患者:

辐射环境管理办法

辐射环境管理办法 辐射环境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辐射环境管理,保障环境安全和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放射性安全管理和电磁辐射管理。 本办法所称放射性安全管理,是指对核设施、核技术利用、放射性废物、铀(钍)矿及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等所产生的电离辐射的安全管理。 本办法所称电磁辐射管理,是指对电磁辐射系统和设备所产生的电磁辐射的防护管理。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辐射环境管理工作的领导,将辐射环境管理纳入环境保护规划,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强化监督管理,及时协调处理辐射环境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辐射环境管理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公安、交通运输、发展和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广播电影电视、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科学技术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辐射环境管理相关工作。 第五条在工业、科研、医疗等活动中产生辐射的有关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加强辐射安全及防护管理,依法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防治辐射污染。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组织开展辐射环境管理宣传,普及辐射环境科学知识。 鼓励、支持辐射环境管理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利用。 第七条对产生辐射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要求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由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部门审批;与建设项目相关的专项规划依法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按国家、省相关规定执行。 环境影响评价确定需要配套建设的防治辐射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依法经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方可投入生产(使用)。建设单位应当

放射性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辅导《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第十八章第一节讲义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 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 自考365 中国权威专业的自考辅导网站 官方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f710554187.html,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辅导《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第十八章第一节 放射性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 一、放射性污染防治概述 自然界中某些原子核处于不稳定状态的元素或物质会自身发生核衰变现象,即自发地改变核结构从而转变成另一种物质。在核衰变的过程中,这些元素或物质会放出由粒子或光子组成的射线,并辐射出原子核里的过剩能量,变成原来物质的较低能态。这些元素或物质在核衰变过程中所表现出的放出射线的属性即为放射性。放射性物质是指能够产生放射性以及辐射的元素及其化合物。 由于放射性污染防治有很强的科技关联性,很多概念是常人所不了解的,所以《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在附则中对相关概念做了立法解释: (1)放射性污染,是指由于人类活动造成物料、人体、场所、环境介质表面或者内部出现超过国家标准的放射性物质或者射线。 (2)核设施,是指核动力厂(核电厂、核热电厂、核供汽供热厂等)和其他反应堆(研究堆、实验堆、临界装置等);核燃料生产、加工、贮存和后处理设施;放射性废物的处理和处置设施等。 (3)核技术利用,是指密封放射源、非密封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在医疗、工业、农业、地质 调查、科学研究和教学等领域中的使用。 (4)放射性同位素,是指某种发生放射性衰变的元素中具有相同原子序数但质量不同的核素。 (5)放射源,是指除研究堆和动力堆核燃料循环范畴的材料以外,永久密封在容器中或者有严密包层并呈固态的放射性材料。 (6)射线 装置,是指X 线机、加速器、中子发生器以及含放射源的装置。 (7)伴生放射性矿,是指含有较高水平天然放射性核素浓度的非铀矿(如稀土矿和磷酸盐矿等)。 (8)放射性废物,是指含有放射性核素或者被放射性核素污染,其浓度或者比活度大于国家确定的清洁解控水平,预期不再使用的废弃物。 为了防治放射性污染,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核能、核技术的开发与和平利用,2003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了《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二、放射性污染防治的一般规定 (一)适用范围 《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主要对核设施、核技术利用、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以及放射性废物的管理作出了规定,该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管辖的其他海域在核设施选址、建造、运行、退役和核技术、铀(钍)矿、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过程中发生的放射性污染的防治活动。至于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接触放射性物质造成的职业病的防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执行。 (二)放射性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体制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依法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依据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对有关的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三)放射性污染防治标准 在放射性环境标准方面,主要只有放射性污染防治标准,属于排放标准的性质。法律规定,国家放射性污染防治标准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环境安全要求、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放射性污染防治标准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发布。 (四)放射性污染防治的基本制度

四川省放射性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四川省放射性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四川省放射性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已经1999年1月28日省人民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放射性污染防治管理,防止放射性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公众健康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核设施建设、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生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以及放射性废物或放射性污染物处理、处置等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放射性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省辐射环境管理监测机构具体负责全省辐射项目污染及其环境的监测工作。 市(地、州)、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协助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的放射性污染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造成放射性污染的行为有权制止、检举和控告。对在放射环境保护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监督管理 第五条新建对环境有辐射影响的建设项目,其选址定点应当经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核设施建设项目选址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论证,经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六条新建、扩建、改建对环境有辐射影响的建设项目,以及从事含有放射性的来料加工生产,应当向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核设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由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七条辐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若辐射项目的规模、工艺或地址发生变化,必须重新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辐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准后,超过两年还未进行设计、施工的,应当按审批程序重新报批。 第八条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不得擅自批准实施未经省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选址和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辐射项目。 第九条新建、扩建、改建对环境有辐射影响的建设项目,必须配套建设防治污染的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辐射项目防治污染设施应当由省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工艺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该辐射项目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辐射项目防治污染设施的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的验收同时进行。 第十条辐射项目退役,应编制退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退役实施方案,报省环境

放射性污染及防治

放射性污染及防治 放射性污染及防治 2011-02-26 17:49 地球上存在着各种天然射线的辐射,有的来自宇宙射线,有的 存在于土壤中、岩石中、水中和大气中的放射性物质。这些称为本地辐射,人类就是在这种环境中进化发展的,它们对人 类不构成危害。近几十年以来,由于核技术的发展,随着放射 性物质在各个领域的广泛应用,放射性污染事故频频发生。1.放射性污染的来源 核工业产生的废弃物;核试验;人工放射性同位素的应用。 2.放射性污染的危害 放射性物质释放的辐射能被牺牲体吸收以后,会导致生物细 胞的损伤。这种损伤既有瞬间发生的,也有长期的损伤。人体对放射性辐射最敏感的组织是骨髓、淋巴系统以及肠道内壁。大剂量辐射造成的伤害可使人发生急性伤害。核爆炸或核反应堆发生意外事故,其产生的辐射可使人在几小时或几天内 引起死亡。 放射性核物质排入环境后,由于大气扩散和水流输送不断在 自然界迁移,可造成对大气、水体和土壤的污染。动物、植物

受到污染后,放射性物质在生物体中富集,其体内的浓度可达到周围环境的10万倍。放射性物质可以通过空气、食品、接触等途径进入人体,使人受到伤害。这种伤害直接作用于人体细胞内部,而且持续的时间长。一般放射性物质在人体的持续作用的时间按6个半衰期时间计算长达50年左右。此外,放射性污染看不见,摸不到,早期很难察觉。人一旦受到污染,无法隔离。即使受到小计量的辐射污染,也会造成不良后果。放射性污染的长期后果是可诱发肿瘤、白血病和遗传障碍等疾病。 3.放射性污染的防治 主要应着重于预防,控制污染源。一旦发生,要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 核工业要采用先进的技术和可靠的设备,将安全运行放在首位,杜绝核物质泄漏事故。核工业产生的各种废弃物要经过净化处理,达到无害标准后排放。对放射性强的废物要放置在封闭的专门场所,并禁止人进入。 生活中的放射性污染也不容忽视。居室中的一种放射性污染主要来源于氡气。高剂量的氡可导致肺癌、白血病和呼吸道疾病,氡已经成为仅次于吸烟的第二大致辞肺癌的因素。氡很多藏在花岗岩等岩石中,地层深处的氡也可以通过地裂缝和地下水钻到地面上来。室内的氡96%来自地基,4%来自放射性建筑材料。为了防治氡气污染,居室应保证良好的通风,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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