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居住证制度下半年拟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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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南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南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1.06•【字号】洪府发[2014]3号•【施行日期】2014.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户籍、身份证管理正文南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洪府发〔2014〕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4年1月6日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城镇化建设进程,促进城乡资源要素有序流动,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加快户籍制度改革的进程,要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与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相一致。

到2020年,全市要基本形成以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职业为户口迁移基本条件,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为基本形式的“以人为本、城乡统一、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新型户籍制度。

二、基本原则(一)分类实施。

统筹兼顾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综合承载能力,对市辖区、开发区和各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及其他建制镇实施不同的落户条件。

(二)完善配套。

建立和完善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相关配套机制,着力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逐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的合法权益。

(三)有序推进。

户籍制度改革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一切从实际出发。

要优先解决存量,有序引导增量。

既要大胆改革创新,又要科学稳步推进。

(四)尊重自愿。

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尊重农村居民的转户意愿,从保护农民根本利益出发,鼓励、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有序向城镇转移。

三、主要目标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工作重点是要通过调整完善户口迁移政策,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主要任务是解决已转移到城镇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问题,稳步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水平。

北京市居住证服务平台

北京市居住证服务平台

北京市居住证服务平台点击登入>>>北京市居住证服务平台北京8日上午首发居住登记卡10月1日起,北京开始实施“居住证制度”。

本市公安机关346个户籍派出所已于10月1日起正式受理来京人员申领北京市居住证。

不符合北京市居住证申领条件的来京人员,从今天(8日)起,可在全市第一批346个流动人口管理站办理暂住登记、领取居住登记卡。

《法制晚报》记者走访多个流管站发现,上午不少来京人员前来办理暂住登记并领取居住登记卡,部分服务站系统出现短时异常。

此外,本市派出所十一期间共受理2.29万来京人员前来办理居住证。

探访丰台彩虹城办卡人太多站点发号排队今天上午,记者来到了丰台区彩虹城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

在社区服务中心的门口,早已经贴出办理登记卡所需的流程和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明、在京住所证明(包括自有住房、租住、寄宿借宿、居住在学校、单位等情况)、个人近期照片、代办人证明等材料。

记者8点40分到达站点时,已经有五六人在等待,为了维持秩序,工作人员打印了号码,拿到号码的人排队进行办卡。

但由于首日办理,工作人员对办卡系统还没有完全熟悉,所以彩虹城服务站今天上午只发出不到十个号码。

来晚的人被告知要到下午两点以后再来领号。

为了提高效率,工作人员会给每个来咨询的人发放办理居住卡所需带的证明材料明细单,让大家准备好材料再来排队。

40分钟制成首张居住登记卡《法制晚报》记者注意到,来办理居住登记卡的人需要办理先填写一张《暂住人口登记表》并需要签字和粘贴照片。

在这张登记表背后,有具体的填表说明,包括个人信息、就业情况、受教育程度等等。

现场工作人员称,为了应对首日办理,之前已经模拟过办卡的流程,“就差打印这个没模拟,因为那个没办法模拟”。

填好表后,首位办卡人需要带着证明材料到办理台去办理。

办理居住登记卡的设备包括一台登记信息的电脑、人像采集系统以及一台制卡的打印机。

不过第一个办卡人在录入信息时,工作人员的电脑先是“卡”了一会儿。

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引进人才和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试行)

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引进人才和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试行)

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引进人才和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盘锦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6.02•【字号】盘政发[2011]19号•【施行日期】2011.06.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户籍、身份证管理正文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引进人才和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试行)(盘政发〔2011〕1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滨沿海经济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加大引进人才力度,推动人口集聚与产业集聚同步发展是加快城乡一体化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推动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和构建和谐盘锦的迫切需要,也是以辽滨沿海经济区为龙头的沿海开发开放实现大发展、快发展的根本保证。

为此,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引进人才和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创新发展,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坚持人口数量与质量并重,积极吸引外地居民、本市农民(农工)和各类人才到我市主城区就业、创业和居住,扩大城市规模,建立人力资源优势,增强城市发展活力,加速建设百万人口大城市,为全面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建设更具活力和竞争力的滨海新盘锦打下坚实基础。

二、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为引进各类人才创造条件(一)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在全市范围内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城市人口、农村人口等各种户口性质的划分,按照公民的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二)放宽落户条件1.在我市主城区购房,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有稳定职业并实际居住的,允许其本人、配偶和未成年或未婚子女来盘落户。

2.外商、港、澳、台胞在我市投资兴办实业的,允许其本人、配偶和未成年或未婚子女来盘落户。

3.持市民政局安置办签发的落户通知单的退伍军人;经人社、教育部门录用的人员,允许其本人来盘落户。

4.毕业生实行“先落户后就业”政策,中等职业学校(含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与人才服务机构签订代理协议的,可于择业前在各级人才服务机构办理落户手续。

户籍制度改革的进程_现状及问题思考

户籍制度改革的进程_现状及问题思考
1985 年 7 月 ,公 安 部 颁 布 实 施 了 《关 于城镇暂住人口管理的暂行规定》, 规定 要求做到来人登记,走人注销;暂住时间 拟超过三个月的十六周岁以上人,须申领 《暂住证》。对外来开店等暂住时间较长的 人,采取雇用单位和常住户口所在地主管 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办法。 同年 8 月,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条例(草案)》。 “一人一证”制的居民身份 证制度与暂住人口制度成为中国户籍制 度基本定型的重要标志。
1984 年 10 月 , 国 务 院 发 出 了 《 关 于 农民进集镇落户问题的通知》,规定:申请 到集镇 (指县以下集镇, 不含城关镇)务 工、经商、服务的农民和家属,在城镇有固 定住所,有经营能力,公安部门应准予落 常住户口,发给《自理粮户口簿》。 自理粮 户口的实施是我国户籍制度改革的一项 重大突破,使农民有了改变自己职业和生 活 住 所 的 权 利 。 据 统 计 , 从 1984 年 到 1986 年 底 ,在 不 到 3 年 的 时 间 里 ,全 国 新 增 办理自 理口粮户 1633828 户,总计 达 到 了 4542988 人。 但 是,这些 措施 并 没 有 从 维护农民根本权益的角度出发对户籍制 度进行调整。
2001 年 ,国 务 院 批 转 公 安 部 《关 于 推 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 》,提 出对办理小城镇常住户口的人员,不再实 行计划指标管理。意见一方面要求严格办 理小城镇常住户口审批工作,同时要求切 实保障在小城镇落户人员的合法权利。自 此, 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得到全面推进。 2002 年 ,北 京 开 始 实 施 《关 于 推 进 小 城 镇 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 规定凡在北 京 市 14 个 卫 星 城 和 33 个 中 心 镇 规 划 区 范围内,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 活来源的人员及其他共同居住生活的直 系亲属,凡持有本市农业户口的,均可根 据本人意愿办理城镇常住户口。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海南省公安机关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海南省公安机关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海南省公安机关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9.26•【字号】琼府办〔2016〕235号•【施行日期】2016.09.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户籍、身份证管理正文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海南省公安机关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琼府办〔2016〕235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省公安厅制定的《海南省公安机关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细则(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9月26日海南省公安机关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细则(试行)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琼府〔2015〕113号)、《公安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公通字〔2014〕4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全省实施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停止办理户口“农转非”和“非转农”,户口登记不再标注户口性质,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现有《居民户口簿》不统一更换,居民要求更换的,可予以更换。

第三条本省户籍居民迁移至尚未实施城乡统一户口登记制度省份的,在户口迁移证上注明“城镇人口”或者“乡村人口”;迁出地派出所或者办证中心可根据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要求,出具户籍制度改革前户口性质的证明材料。

第四条本省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

在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本省居民,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在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本省居民申请在儋州市登记常住户口,参照前款规定办理。

“居住证”等同“同城待遇”

“居住证”等同“同城待遇”

时不得不办理 的 “ 门票 ” 。 《 住 证 》是 外 地 在 本 暂
市 临 时居 住 的 合 法 证 明。

张 薄 薄 的 小 纸 片 —— 暂 住 证 , 无 时 无 刻 不 在
提 醒 着 “ 是 一 个 外 地 人 ” 。 却 凝 聚 了 无 数 打 工 兄 你 妹 数 不 清 的 挣 扎 与 痛 苦 、 困 扰 、 郁 闷 、 无 奈 、 辛 酸 , 既 让 外 地 人 倍 感 户 R 的 无 比珍 贵 ,也 让 严 格 的 户 籍 管 理 成 为 很 多 人指 责 的 对 象 。 外 地 人 在 当 地 的 正 常 工 作 生 活 越 来 越 离 不 开 暂
19 7年 1 9 2月 3 1日 ,北 京 市 人 民 政 府 修 改 了 《北 京 市 外 来 人 1户 籍 管 理 规 定 》 ,加 重 了 对 外 务 3
工 经 商 人 员 不 办 理 暂 住证 的处 罚 规 定 。 20 0 1年 6月 1 日 ,有 关 部 门对 北 京 市 的暂 住 0
北 京 居 住 要 办 理 暂 住 证 的 规 定 , 并 没 有 因 此 而 废
止。
今 年 1月 开 始 ,北 京 市 公 安 机 关 对 本 市 流 动 人
口 比 照 户 籍 人 口 实 行 趋 同 化 管 理 ,办 理 暂 住 证 实 行

住 证 。 暂 住 证被 赋 予 的 “ 管理 ” 的 功 能 仍 f 影 响 着 E 1
这 些 人 生 活 的 方 方 面 面 。 据 不 完 全 的 统 计 ,流 动 人 口在 北 京 购 买住 房 、购 买 汽 车 时 需 要 使 用 暂 住 证 ; 在 北 京 人 才 中心 建 立 社 会 档 案 ,需 提 交 暂 住 证 ;报 名 考 试 , 诸 如 司 法 考 试 、 考 驾 照 时 也 要 用 到 暂 住 证 。 此 外 ,非 京 籍 人 士 在 京 应 邀 、 因 公 赴 台 或 办 理 商 务 赴 港 澳 台 通 行 证 时要 向 公 安 机 关 的 出入 境 部 门

条据书信 居住满一年证明书

居住满一年证明书居住证明兹证明(身份证号:×××××××××××××××××××)在×××××××××××××××公司家属院××号楼×××××房间内居住已满一年以上。

特此证明证明单位(盖章):日期:××××年××月××日篇二:《如何证明居住一年以上?》如何证明居住一年以上?1、两张以上时间相继且其中一张尚在有效期内的暂住证或居住证;2、居住地公安机关派出所出具的书面证明;3、居住地居民委员会出具书面证明且有相应房屋租赁登记手续证明材料;4、受害人为产权人的城镇房屋产权证明文件且实际入住此房一年以上的相关证明材料。

如何证明居住期间有固定收入?1、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工资领取证明文件;2、在该市从事合法经营的登记文件及相应的纳税证明文件;3、依法取得利息等且足以维持本人生活的证明文件;4、一年以上的时间段内,较有规律地存入数额稳定的储蓄存款的交易记录。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会根据以下证据材料来确定、划分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的赔偿依据和标准:一是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能确定个人身份的城镇暂住证件,暂住证件表明暂住人已在城镇居住满一年以上,该证据具有较强的证明力,法院通常予以采纳,且会按照城镇居民赔偿标准确定赔偿金额,如暂住时间不连续或不足一年以上,那么则需房屋租赁合同、用工证明,证人证言等来进一步证明;二是由公安机关出具的个人所在公安、房管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证明其在城镇居住已满一年以上,但如果没有备案,那么手中的租赁合同就不能作为强有力的证据使用,必须附加其他证据加以证明;三是由劳动部门备案并出具连续用工合同,证明在城镇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并有单位出具的连续用工证明,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也会予以采纳。

内蒙古户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doc

2019年内蒙古户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 内蒙古户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为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落实放宽户口迁移政策,切实保障公民依法登记户口的基本权利,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全面实施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按照《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4个文件的通知》(乌海政办发[2016]93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5〕104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迁移政策加快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16〕36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16〕131号)、《关于全面做好我区居住证制度实施工作的意见》(内政办发〔2016〕60号)等4个文件的落实工作,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调整市外迁入户口政策(一)放宽城区和建制镇人口落户限制1.允许具有合法稳定住所人员落户我市。

在我市城区、镇政府所在地(农村行政村以外的社区、居委会)购买商品房、交易房(拆迁协议房等)、自建房或连续租赁满两年,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或者在我市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并实际居住,允许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养子女)、夫妻双方父母在我市登记常住户口。

落户人应提交以下资料到居住地的三区政务大厅公安行政审批办办理准予迁入证明:(1)申请人书面落户申请;(2)申请人和随迁人员身份证,养子女随父母落户需要提供收养证、收养公证书、收养落户等证明材料,租赁房屋挂靠其他家庭户的,需提供挂靠户口簿及户主同意挂靠的证明材料;(3)申请人房屋所有权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自建房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许可证等)、购房合同(附网签证明)、交易房(拆迁认购书等),或者自建房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租赁房屋的合法所有权证(房屋产权证、或平房自建房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以及租赁合同及三区房管局出具的租赁房屋备案证明;(4)社区居住证明,租房满两年的受理单位打印流动人口系统出具的证明、以及受理民警调查证明;(5)受理单位提供打印的落户人户籍证明。

流动人口管理条例

流动人口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加强和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的居住管理、权益保障和公共服务,适用本办法。

外国人、无国籍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的居住登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流动人口,是指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跨县(市、区)居住3日以上的人员。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具体确定纳入服务管理的流动人口范围。

第四条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遵循公平对待、便捷服务、合理引导、规范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健全覆盖流动人口的管理、权益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的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的发放、管理工作。

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发放免收任何费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民政、司法、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城乡建设、房产管理、卫生、人口计生、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和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流动人口的管理、权益保障和公共服务等工作。

工会、XXX、XXX等群众团体应当协助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该当依靠乡镇人民政府、街道任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健全美满流动人口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按照实际情形配备和充实流动人口协管人员。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任事处、村(居)民委员会承受公安机关等有关部分的委托,协助做好流动人口居住信息采集和居住证受理、发放等服务管理工作,集中为流动人口提供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计划生育、教诲等大众服务。

第二章居住管理第八条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实行居住登记制度。

流动人口该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自己居民身份证等有用身份证件和有关材料,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

小城镇户籍管理革新方案样本(四篇)

小城镇户籍管理革新方案样本背景: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城市人口规模持续扩大,对城市管理与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

当前小城镇的户籍管理体系尚存诸多不足,诸如管理不规范、信息缺失、服务滞后等问题日益凸显。

鉴于此,我们拟于____年制定并实施一套小城镇户籍管理革新方案,旨在顺应新时代发展潮流,提升户籍管理水平。

一、构建健全的户籍管理体系首要任务是建立一套全面、高效的小城镇户籍管理体系。

该体系需涵盖人口信息采集、数据管理、查询及服务等核心功能,具体目标如下:1. 加速电子化进程:将传统纸质档案逐步转化为电子数据,确保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与完整性。

鼓励居民主动参与电子化户籍信息登记,以提升工作效率与便捷性。

2. 搭建统一管理平台:构建统一的户籍管理平台,实现信息的互联互通与共享共用。

此举旨在避免信息重复采集与存储,提升办事效率,减轻工作负担。

3. 强化数据安全防护:加强网络数据安全保护,确保个人隐私与敏感信息的绝对安全。

建立健全信息使用权限与审批制度,严防信息泄露与滥用。

二、优化户籍管理服务流程在完善户籍管理体系的基础上,还需进一步优化户籍管理服务,提升服务质量与效率。

具体措施包括:1. 拓宽服务渠道:在小城镇设立专门的户籍服务中心,提供一站式户籍变更、查询等服务。

利用互联网技术,推动线上服务发展,为居民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体验。

2. 促进多部门协同合作:鉴于户籍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应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实现服务流程的一站式整合。

建立联合工作机制,提升协同效率与服务质量。

3. 加强人员培训与教育:提升户籍管理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与服务意识,定期组织新政策、新规定的培训与学习。

通过提升人员素质,推动服务质量的持续提升。

三、完善小城镇人口流动管理机制针对小城镇人口流动性强的特点,需建立更加灵活高效的人口流动管理机制。

具体措施包括:1. 简化流动手续:简化人口流动相关手续与证明材料要求,鼓励居民便捷地在小城镇间流动与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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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居住证制度下半年拟实施
导读:委员建议,2019年市政协要继续围绕首都人口调控工作加
大议政协商、建言献策的力度。他说,北京人口调控任务是最艰巨的,
疏解非首都功能,很重要的目的就是严控人口规模;检验疏解非首都
功能的成效,能否实现人口调控目标是一个重要指标。
“针对‘积分落户办法’,虽然市民提了不少意见,但是总体上
看,认可度非常高,目前我们正和有关部门一起,加紧进行修改和完
善。”
市政协委员、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闫满成昨天参加政协小组讨论会
时说,居住证制度将在今年下半年实施,“积分落户办法”在居住证
制度实施后也将尽快实施。
他发言指出,“十三五”期间,人口调控压力非常大,希望政协
能汇集民智,加大协商监督工作力度。
去年年底,《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北京
市居住证管理办法(草案送审稿)》公开向社会征集意见。
闫满成介绍说,市政协去年就两个“办法”进行了大量调研,召
开了恳谈会,提出了非常明确的协商议题。
从目前的征求意见情况来看,总体上民众认可度还是比较高的,
正在和有关部门一起加紧修改和完善。闫满成认为,“政协的协商监
督在重大政策制定当中的作用是切实的、明显的。”
闫满成委员建议,2019年市政协要继续围绕首都人口调控工作
加大议政协商、建言献策的力度。他说,北京人口调控任务是最艰巨
的,疏解非首都功能,很重要的目的就是严控人口规模;检验疏解非
首都功能的成效,能否实现人口调控目标是一个重要指标。
根据中央要求,到2020年,北京市人口总量不能超过2300万;
城六区人口在现有基础上下降15%,平均每年下降2%到3%。
闫满成表示,去年首都人口控制目标实现情况刚刚出来,总的成
绩还是不错的,常住人口2170.5万人,比2019年增加了18.9万人,
在控制指标之内,增幅是0.9%,是改革开放以来增长最低的一年。
“成绩不错,但压力还是很大。”他进一步分析说,未来5年,
全市总人口增加量不能超过130万,平均每年不能超过25万。但由
于本市人口自然增长、机械增长基数都很大,因此,调控任务堪称艰
巨。
去年人口机械增长是11.5万;自然增长正在评估中,“‘全面二
孩’政策实施后,影响到底有多大,目前还没有准确数字,但是,可
以肯定地说,要比现在有相当程度的增加。”
去年,城六区人口有1282.8万,和2019年比增加了6.5万人。
按照15%的目标,城六区5年应下降198万人口,平均每年下降近40
万,调控任务更艰巨。
闫委员希望,政协能够集中全市的智慧和力量,进一步研究人口
调控的管理体制,完善调控机制,落实地方党委人口调控的责任,研
究人口措施和办法。
■相关建议
应加大对城乡结合部拆管建力度
北京晨报讯(首席记者崔红)在昨天的政协小组讨论会上,闫满成
委员还建议围绕城乡结合部的风险隐患,加大对城乡结合部拆、管、
建的工作力度。
他发言指出,北京城乡结合部现状不乐观,是北京城市建设和管
理的短板,城乡结合部地区流动人口聚集,人口倒挂比例严重。
调查显示,城乡结合部涉及571个行政村,2019年户籍人口为
137万,流动人口323.5万,人口倒挂比例1比2.3,即一个本地人
对着2个多外地人,最严重的村人口倒挂达到1比30 以上。
同时,城乡结合部的违法建设严重。近三年,城乡结合部共拆除
违法建设4600万平方米,但目前存在的违法建设总量依然达到1.5
亿平方米。
此外,城乡结合部地区也是案件高发地区,有4个80%可以说明
问题——刑事案件占全市总量的80%、8类严重刑事案件占全市的80%、
火警火灾占全市总量的80%、安全生产死亡人数超过全市的80%,建
议今年要加大城乡结合部的专项治理工作力度。

文章仅作为参考使用,请依据实情需要另行修改编辑(2020年2月22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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