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辆管理规定6篇

机动车辆管理规定6篇

机动车辆管理规定 (1)

一、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及时有效地使用公司车辆,为公司公务

处理提供良好的服务保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所指车辆均指公司的行政办公用车。

三、公司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调配。各部门因公用车前,由行驶员到办公

室进行登记备案,领取车钥匙后方可出车。若在工作安排妥当情况下计划第二天

上午用车,可于用车之日的前一天向办公室报备并领取车辆钥匙。车辆使用完后

应及时将车辆钥匙交回办公室。

四、若多个部门(工作人员)同时申请用车,办公室有权根据用车的“轻、重、

缓、急”进行统筹安排,任何人不得因无公车使用而延误工作。

五、公司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位置,未经允许行驶员不得将车辆停靠在其他

地方。

六、公司车辆的年审、保养、维修等统一由办公室安排相关人员办理。

1、公司实行定点维修保养和事前报批制。正常保养、修理车辆、更换零部

件的,必须事先报公司办公室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

2、节约开支,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费用,从严控制车辆使用与费用支出。

3、车辆需添置车上设施,须事先填写申购单经办公室批准同意后方可购买

安装,未经批准自行购买的一律不予报销费用。

4、实行车辆加油登记制度,由办公室登记核算车辆公里油耗。

七、对行驶员的要求:

1、行驶员须向公司出示机动车驾驶证并留一份复印件于办公室备案。

2、行驶员应爱护车辆,随时保证车辆的整洁,用后应将车辆擦洗干净、停

放整齐。

3、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及其他机件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4、行驶员出车办理公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办公室管理人员,并说明原因。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在规定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八、行驶员必须遵守以下管理条例,违者将按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和相关操作规程,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2、严禁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接送客人或办理私事。

3、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或租借给他人。

4、不得擅自将公司车辆开回家或作私用。

5、严禁酒后驾车。酒后驾车损坏车辆者,由行驶员负责一切费用;如发生交通事故除负责一切费用外,还应承担法律责任。

九、关于违规与事故处理的规定:

1、因下列情形之一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时,由行驶员负担全责,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1)无证驾驶;

(2)酒后驾驶;

(3)私自出车;

(4)公车私用;

(5)未经许可将车辆借予他人使用;

(6)驾车违反交通规则。

2、因车辆保管不当造成车辆损坏的、因违章行驶、超速行驶受到有关部门

处罚的、以及在装有电子眼等固定检测点的地方违章被处罚的,公司不予报销。

3、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向公司及保险公司报告,不得延误,否则后果自负。

4、若因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给予相应

处理。

十、公务用车燃油料及维修费用、停车费用根据相关凭证实报实销。

十一、如发现以上未列情况,均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处理。

十二、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机动车辆管理规定 (2)

一、目的和范围

1目的。为使厂内机动车辆保证正常的、安全的工作状态,防止由厂内机动

车辆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2.范围。适合于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向国家法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厂

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也适合于按单位内部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进行的定期

检查的报检工作。

二、职责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厂内机动车辆定

期检验工作。

三、定期报检制度

1、新增以及经大修或者改造的厂内机动车辆,投入使用前,应当进行验收

检验。。

2、在用厂内机动车辆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

3、遇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超群自然灾害或者发生设备事故后的厂内机

动车辆,以及停止使用一年以上再次使用的厂内机动车辆,进行大修后,应当进

行验收检验。

4、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人员在厂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一

个月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5、申请压力管道定期检验应以书面的形式,一份报送执行检验的部门,另

一份由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作为压力管道管理档案保存。

使用登记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厂(场)内机动车是指在企业厂(场)区内行驶的车辆。如:叉

车、升降车、装载机、载货车以及汽车吊、轮胎吊行走机构等。

二、新增厂内机动车辆,在投入使用前可投入使用后30日内,持监督检验

机构出具的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到所在地区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注册登记。申请注册登记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⑴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每台2份);

⑵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⑶操作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⑷与维保单位签订的维保合同,或者是制造企业对新增特种设备提供免费维

修保养的证明,或者与本单位维保人员签订维保责任书;

⑸维保单位的资格证(复印件),或者本单位维保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证》;

⑹使用和运营的安全管理制度。

三、使用单位领取《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在规定位置上固定《安全检验

合格》标志及相关牌照。

四、厂内机动车辆停用的,应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提出申请报停;厂内

机动车辆停用后重新启用时,也应该向安全监察机构提出启用申请,经法定检验

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机动车辆管理规定 (3)

为规范厂区停车秩序,保障厂区交通顺畅,办公环境秩序井然,确保员工车

辆安全,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1、进入厂区的机动和非机动车辆必须按照指定停车区域停放;

2、严禁车内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进入厂区;

3、任何车辆严禁占用、堵塞厂区内,办公楼前的主干道;

4、机动车在厂区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km/h,严禁鸣号;

5、严禁在厂区内试刹车,学习驾驶车辆的行为,造成损害的责任自负;

6、机动车必须停放在划定的车位界限内,并且不占用相邻车位;

7、机动车停放时注意观察前后左右的车辆安全,锁好车门,贵重物品带离;

8、因个人原因在停放车辆时对公物造成损坏或对他人造成伤害的,必须承

担赔偿责任;

9、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必须整齐停放在西侧停车棚,不得乱停乱放; 10、

11、任何车辆的车主不得随意丢弃车内垃圾、杂物; 门卫有权劝阻、制止

乱停乱放行为,并上报办公室对不按上述规定执行的当事人进行处罚;

12、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车辆当事人,每次罚款100元。由办公室下发罚单,

当事人签字后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山东思源水业工程有限公司

办公室

机动车辆管理规定 (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车辆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为加强公司机动

车辆管理,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车辆费用支出,体现降本增效,充分发挥机动车

辆在生产经营工作中的保障作用,结合省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机关、直属中心的公务用车和生产用车管理。

第二章车辆配备原则

第三条公司机关配备公务用车,用于保障公司机关工作人员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包括外事、机要、接待、老干部、后勤保障、调研等公务活动用车。

第四条公司直属中心配备生产用车,用于保障公司直属中心日常生产的经营活动。

第三章车辆管理职责

第五条公司综合部是公司机动车辆职能管理部门,其职责是:负责车辆资产管理、驾驶员管理、车辆维修管理、保养费用管理、交通安全管理等相关工作。

第四章车辆使用

第六条公司本部车辆实行集中管理。公司机关和直属中心工作人员用车,如属市内用车,可直接向车队申报;如需要长途用车,需由公司综合部审批。

第七条公司机关各部室、直属各中心负责人,一律不得使用公车用于上下班接送。

第八条严格控制使用车辆出市、出省办事,公务出市尽量使用公用交通工具(火车、长途公共汽车等)。必须带车出市、出省的,应符合下列情况,并提前填写《机动车出市、出省申请单》(见附件一),报综合部领导批准。

1、公司领导带队的全性调研、检查;

2、地方政府领导检查指导我公司工作,需要长途用车的;

3、公司网络运维、服务等专业检查,检查地点较多,不便于使用公共交通工具的;

4、其他特殊情况。

第九条节、假日车辆使用,应遵守以下规定:

1、节假日期间,施行封车制度。如有特殊情况,需经公司综合部经理审批

同意后方可派车;

2、节、假日期间,车队设值班车辆,为用车单位提供车辆服务;

3、节日期间一律实行封车制度严禁出私车。

第十条婚丧事用车,应遵守以下规定:

1、公司所属车辆一律不准作为结婚用车;

2、丧事用车如系本企业职工及亲属,必须经综合部负责人同意,方可派车。

第五章车辆的日常管理

第十一条车辆停放

在非工作时间内,车辆应停放在公司办公楼及综合楼存车场。因公外出和需要在外过夜的车辆,驾驶员应选择收费存车场或单位内部存车场存放。未按公司规定停放,如出现丢失、损毁等后果,经济损失由责任人按车辆保险相关内容进行赔付。

第十二条车辆发生交通违章记录,由责任人在规定时限内到公安交警部门接受处罚,其经济责任由责任人承担。

第十三条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应立即报告交警部门、保险公司及车辆管理人员,事故车辆须到省公司指定的汽车修理厂维修,出市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须经公司综合部同意后才能对车辆进行维修。否则,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相关流程见附件二。

第十四条车辆费用

公司车辆发生的各种费用,按照全面预算管理规定进行定额审批管理:

1、公出车辆的过路过桥费、临时停车费和燃料费由公司定额支付,综合部负责汽油的购买和车辆费用的报销审核;

2、对车辆油料消耗,实行单车核算,油耗和行驶里程双向考核。按车辆型号及历史耗油情况,确定百公里耗油

定额;驾驶员加油,按车辆归属凭《加油IC卡》实行定点加油;

3、与车辆相关的各类费用,如车辆的养路费、车船税、检测费等等,由公司统一支付;

4、车辆的维修、保养由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见附件三),报综合部主管人员,由综合部安排车辆到指定维修厂家维修(流程见附件四),维修厂家经过招投标产生。未经许可自行维修或保养的,发生的车辆维修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第十五条驾驶员管理

公司综合部对驾驶员开展经常性教育活动,活动中要坚持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交通管理部门的法规、政策以及省公司的有关制度规定及车辆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并适时组织开展安全形势分析,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要结合工作实际,经常组织驾驶员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提高技术素质,强化职业道德意识。

驾驶员不得将所驾驶的车辆借给他人或私自开车为他人或自己办私事,凡违反规定驾车外出发生交通违章或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责任人负全部责任,并按驾驶员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第六章其他

第十六条严禁非驾驶员驾驶机动车,凡违反规定者,

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由本人及车辆责任人共同承担。

第十七条公司如有大型会议和重要活动,车辆不能满足需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租用机动车,并由公司综合部负责。

第十八条为方便员工上下班,对公司机关、直属各单位员工居住地点相对集中,人员较多的主干线路,开设通勤车辆。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分公司综合部制订并负责解释。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机动车出市、出省申请单

2、机动车辆事故处理流程

3、机动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

4、机动车辆维修保养审批流程图

机动车辆管理规定 (5) 为加强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提高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保障

作业安全,减少因厂内机动车辆管理、操作与维修保养不善而引起的伤亡事故,

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

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厂内机动车辆的管理:

1、本规定所称厂内机动车辆指长期或临时在厂内进行作业、运输或通行的

机动车辆,包括外来进入厂区机动车辆、由各劳务团体自主管理的机动车辆(包

括电瓶车辆)。

2、外来进入厂区的机动车辆由合同管理单位管理,进入单位区域后由使用

单位管理。

3、送货车辆由综合办进行管理,进入单位区域后由使用单位管理。

4、劳务团体自主管理的机动车辆由所属车间负责管理。

二、机动车辆出入厂管理:

1、机动车辆出入厂,由保卫科负责进行管理,进出车辆由保卫科进行检查,

联系车辆使用或接受单位,经确认后方可入厂。

2、机动车驾驶员必须持有公安机关核发的“驾驶证”“行车证”及其他相

关证件,无牌照车辆禁止入厂。入厂车辆由保卫科收留驾驶证,车辆出厂时交还

司机。

3、运输各类危险化学品车辆配备符合要求的灭火器,持有完备的危险品运

输手续,经保卫科检查后方可入厂。

4、临时进出厂作业和送货车辆,由保卫科发放防火罩,佩戴合格后方可入厂。

三、机动车辆入厂管理

1、机动车辆进入厂区,由管理单位或保卫科指定行驶路线,严格按照指定的路线行驶,严禁擅自闯入禁止路段、生产装置区。

2、机动车辆在厂区内行驶,严格按照规定速度依次行驶,厂内行驶限速直行道速度10km/h,转弯5km/h,不准超车。

3、未经许可不得进入生产区域及其他无关区域,进行吊装等作业的车辆进入生产区,必须在车间管理人员监护下,查看好停车位置后方可进入,在作业完成后再监护下应尽快驶离生产区,不得逗留。

4、车辆需在厂区停留时,应停靠在厂内马路一侧,不准抢占马路、不准随意停放,车辆不允许在生产区内消防通道上停留。

5、严禁无驾驶证人员在厂区内擅自驾驶机动车。

6、车辆均应设置喇叭,其性能应可靠,喇叭的音量应符合有关标准的噪声规定,车辆各部位应无漏油、漏水、漏气、漏电现象,各种仪表应齐全且灵敏有效。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应保持罐体清洁,阀门密闭好用,防止跑、冒、滴、漏,污染路面。

7、车辆照明及指示灯具应安装牢固、齐全有效。灯泡要有保护装置,不得因车辆震动而松脱、损坏、失效或改变光照方向。所有灯光开关应安装牢固,开关自如,不得因车辆振动而自行开关。

8、进入厂区后,严格执行厂内相关制度,严禁司机在厂内吸烟,司机下车需戴安全帽,装卸货车辆随车人员按标准佩戴劳保用品,严

禁货车上人货混乘。

9、运输车辆过磅时,车上所有人员(包括司机)要全部下车,凡是弄虚作假

者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装卸车时押运人员必须在现场监护。

10、机动车辆在厂区内行驶如发生交通事故,当事者应保护好现场,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厂内机动车辆管理

由各劳务团体自主管理的机动车辆,按照第二条进行管理,还应遵守以下条款:

1、各类车辆应在规定的往返道路上行驶,严禁私自出界区行驶。

2、施行专人专车管理,应每辆车制定驾驶人员,严禁厂内人员驾驶劳务团体车辆。

3、机动车辆运行中只允许驾驶员乘坐,严禁机动车辆载人行驶。

4、机动管车辆严格按照指定用途使用,严禁将机动车辆做其他用途。

5、机动车辆要定期进行检查和检修,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严禁使用,车辆安全隐患无法消除时,应做报废处理,严禁报废车辆继续使用。

五、奖惩规定

1、机动车辆在厂内不按照规定路线行驶,扣罚司机50元,扣罚管理单位50元,由安保科通知保卫科,处罚车辆出厂需出示罚款收据,方可放行。

2、厂内机动车辆违反厂内制度,违规进入生产区,不按规定停放,超速运行,扣罚车辆管理单位50元。

3、驾驶人员在厂内不按规定佩戴劳保用品,勒令其停止工作,并扣罚50元,扣罚管理单位50元,

4、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发生吸烟等严重违反规定行为,按照厂相关规定执行扣罚。

5、厂内机动车辆违规载人、厂内人员驾驶劳务团体车辆;劳务团体车辆不按指定用途使用,每次扣罚50元,扣罚管理单位50元。

6、检查发现机动车辆存在安全隐患时,不按规定整改继续使用,每次扣罚

100元。

7、厂内机动车辆因交通肇事损坏设施、影响安全生产、造成经济损失的,

按照厂及集团事故赔偿制度执行。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机动车辆管理规定 (6) 为维护*小区正常的车辆停放秩序和交通,制定本规定:

1、服务中心将严格控制外来车辆进入地下停车场。

2、已购买车位的业主,需及时到服务中心办理出入卡,交纳相关费用。此

证遗失后应立即与服务中心取得联系,并重新补办,否则,所产生的责任由该车

主承担。

出入卡实行专卡专车专用,禁止业主转借他人使用,否则,如发生车辆丢失

或损坏,由车主自行负责。

3、根据物价局的规定,车位物业费20元∕月中不含车辆看管的费用,如其

车辆丢失或损坏,物业免责。

4、进入应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并正确使用出入卡,限速5公里/

小时,禁止鸣笛。

5、不准在地下停车场内任何场所试、练车及洗车,保持环境清洁卫生。

6、停放好车辆后,须锁好、关好车门窗,车内不要遗留贵重物品、重要文

件。

7、车辆请在规定的道闸处刷卡进出,不允许有冲栏行为,请勿采取搬弄或

破坏道闸进出,否则,服务中心将以破坏和盗车予以扣车,若造成设施设备损坏,

该车主负责赔偿。

8、如车辆丢失或损伤,物业服务中心不负责赔偿,但可协助办理保险手续

等证明。

9、严禁运载剧毒、易燃易爆、携带非法枪支弹药等不安全物品的车辆进入小区。

10、业主应将车辆停放在自己的车位上,私家车位如同私产,严禁占用他人车位,更不得乱停乱放,影响交通。若业主擅自占用他人车位停放车辆或乱停乱放,造成自己或他人车辆丢失或损坏的,由该责任业主承担赔偿责任。

11、不准损坏公共设施设备,否则照价赔偿。

12、禁止2.5吨以上货车(含2.5吨)、限高2.3米的车辆进入地下车场。执行任务的消防车、警车、救护车除外。

13、送货、搬运及接客车辆,须听从管理人员的安排。

货物起卸后,送货车辆立即离开小区。在任何情况下,司机不得离开车辆。

如车辆影响小区正常的交通及管理秩序,服务中心人员有权采取拖车等相应措施予以处理。

14、当车辆已停满时,服务中心人员有权拒绝车辆的进入。此外,服务中心有权拒绝不合作的车辆及载有危险货物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15、所有车辆须遵循地下停车场内交通标志,听从秩序维护员指挥。若车辆秩序维护员故意刁难,车主可向服务中心投诉。

16、未尽事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府相关规。

物业客户服务中心

20xx年8月 01日

车辆管理制度(优秀5篇)

车辆管理制度(优秀5篇) 第一条:总则 1、为进一步加强车队车辆的使用和管理,使车队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增强安全行车意识和责任心,确保安全行车,圆满完成各项 工作任务和节约的原则,特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2、车辆管理方式: 车队由xx地产置业车管部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安排。 3、车辆使用范围: 车队车辆主要工作是用于接送客户及员工上下班、公司的公务用车、 因工作需要接待上级领导和来宾用车、以公司名义召开的各种会议用车、 公司重大外事活动用车、公司紧急事务用车等。 第二条:车辆驾驶员管理规定 1、车辆驾驶员一定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行车思想,自觉遵守 道路交通法。 2、车辆驾驶员应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 迟到、早退,更不得无故旷工。 3、车辆驾驶员应具备高度的组织性、纪律性,热爱本职工作、讲文明、讲礼貌,着装整洁、仪表端正,在驾驶过程中,努力保持端正姿态。 对乘员要服务热情,展示良好的个人及公司形象。 4、车辆驾驶员应加强交通安全意识,做到遵章守纪,必须严格遵守 交通法规,绕行积水处,严禁酒后开车、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越线行驶、

熄火滑行、超载、闯红灯、开斗气车、英雄车、情绪车及你追我赶等不文明行为,做到文明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6、车辆驾驶员应按公司制定的行驶路线及发车时间行驶,并做好详细的“行车日报”记录。 7、车辆驾驶员必须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遇特殊情况报告领导,批准后例外。否则发生被盗、损坏等情况,一切后果由驾驶员个人负责,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8、车辆驾驶员应爱护车辆,保持车容车貌及车厢内的干净整洁,防止疾病的传播。 9、车辆出行时必须检车车辆刹车系统,转向系统,轮胎,灯光等安全隐患的存在,确认无误后再出行,确保行车安全。 第三条:车辆调度管理 1、车队做出调度后通知驾驶员出车的时间、地点、用车人员信息及有关事项,保证公司对车辆的各项公务需求,无“车辆使用申请单”或其他人员口头通知,驾驶员可不出车。 2、驾驶员对车队的调度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车队领导反应。态度恶劣、不服从调度发生误差时误事的按人事相关制度处理。 3、驾驶员出车前应在“车辆行车日报”上填写车辆初始公里数,用车结束后填写截止公里数,并交由用车人或同乘人员签字确认。 4、严禁未经允许将车转借他人或私自用车,一经发现将从严处理,情况严重者予以辞退。

厂内机动车辆管理规定6篇

厂内机动车辆管理规定6篇 厂内机动车辆管理规定 (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车辆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为加强公司机动 车辆管理,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车辆费用支出,体现降本增效,充分发挥机动车 辆在生产经营工作中的保障作用,结合省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机关、直属中心的公务用车和生产用车管理。 第二章车辆配备原则 第三条公司机关配备公务用车,用于保障公司机关工作人员的日常生产经 营管理工作,包括外事、机要、接待、老干部、后勤保障、调研等公务活动用车。 第四条公司直属中心配备生产用车,用于保障公司直属中心日常生产的经 营活动。 第三章车辆管理职责 第五条公司综合部是公司机动车辆职能管理部门,其职责是:负责车辆资 产管理、驾驶员管理、车辆维修管理、保养费用管理、交通安全管理等相关工作。 第四章车辆使用 第六条公司本部车辆实行集中管理。公司机关和直属中心工作人员用车, 如属市内用车,可直接向车队申报;如需要长途用车,需由公司综合部审批。 第七条公司机关各部室、直属各中心负责人,一律不得使用公车用于上下 班接送。 第八条严格控制使用车辆出市、出省办事,公务出市尽量使用公用交通工 具(火车、长途公共汽车等)。必须带车出市、出省的,应符合下列情况,并提前 填写《机动车出市、出省申请单》(见附件一),报综合部领导批准。 1、公司领导带队的全性调研、检查;

2、地方政府领导检查指导我公司工作,需要长途用车的; 3、公司网络运维、服务等专业检查,检查地点较多,不便于使用公共交通工具的; 4、其他特殊情况。 第九条节、假日车辆使用,应遵守以下规定: 1、节假日期间,施行封车制度。如有特殊情况,需经公司综合部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派车; 2、节、假日期间,车队设值班车辆,为用车单位提供车辆服务; 3、节日期间一律实行封车制度严禁出私车。 第十条婚丧事用车,应遵守以下规定: 1、公司所属车辆一律不准作为结婚用车; 2、丧事用车如系本企业职工及亲属,必须经综合部负责人同意,方可派车。 第五章车辆的日常管理 第十一条车辆停放 在非工作时间内,车辆应停放在公司办公楼及综合楼存车场。因公外出和需要在外过夜的车辆,驾驶员应选择收费存车场或单位内部存车场存放。未按公司规定停放,如出现丢失、损毁等后果,经济损失由责任人按车辆保险相关内容进行赔付。 第十二条车辆发生交通违章记录,由责任人在规定时限内到公安交警部门接受处罚,其经济责任由责任人承担。 第十三条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应立即报告交警部门、保险公司及车辆管理人员,事故车辆须到省公司指定的汽车修理厂维修,出市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须经公司综合部同意后才能对车辆进行维修。否则,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相关流程见附件二。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范本10篇)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范本10篇)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一: 车辆维护应遵循预防为主、强制维护的原则,认真进行二级维护保养工作,禁止超负荷和带病运行。车辆和设备必须符合车辆安全要求,否则应禁止使用,并应提前制定更新计划,逐步淘汰分期到位,保证和不断提升良好的车况结构。驾驶员应正确使用车辆,根据《车辆使用说明书》和《驾驶员车辆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新购车辆需要进行走合保养。驾驶员必须对车辆进行日常维护,并按国家规定进行二级维护、季保与年检。当车辆发生故障或技术状况不良时,应对车辆进行检查、修理,防止车辆带病行驶。车辆修理时,驾驶员必须说明车辆故障原因,并经主管人员同意后指定维修站进行修理。车辆必须按规定投保车辆各项险种。 为全面掌握车辆在使用周期中的车辆安全管理,建立反映车辆全貌的一车一档。主要材料应包括新车始于登记的全部原始凭证、投入使用后取得的各项承运资质资料、各项强制险及

应投保险种的凭证、车辆安全技术检测的确认资料和车辆维修保养资料。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二: 一、安全生产职责制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研究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职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职责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车辆管理制度9篇

车辆管理制度9篇 车辆管理制度 1 第一条目的 为切实加强本公司车辆的保管及有效使用,进一步规范公司车辆的管理,整合资源,优化配置,使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更有效地使用各种车辆,为公司的良好运行提供强有力的后盾保障,做好公司的服务工作,确保车辆安全、有效、有序运行。为加强驾驶员管理,规范其行为,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机动车辆的管理、控制、以及公司所有涉及车辆的相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车辆的管理: 1、公司所属各种车辆统一由办公室管理和调度,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指派驾驶员出车。驾驶人员私自出车造成交通、车辆机械等事故,应由其承担全部责任,并无条件离岗。 2、公司所属车辆均由办公室负责对其的安全检查和保养保修,并分别按车号设册登记管理。 3、各种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车执照,保险卡由各使用人携带

外,其余均由办公司负责保管,不得遗失,如车辆移转时应办理车辆转籍手续,并将车辆的各种资料随车转移。 4、公司各部门所用车辆应每月至少将耗油量及行驶旅程记录签报"办公室"查核一次,以防浪费,如超过耗油标准时(指不正常),应送情调整修理。 5、未经公司同意,驾驶员不得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违犯者,如发现一次即扣除当天薪金,发现三次者自动离岗,造成事故者要由其负全部责任。 6、车辆需要购置附件及物品,均由办公室负责购买,确需驾驶员购置的应报公司待批复后,再行购置,否则公司不予报销。 7、各类车辆驾驶员应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思想觉悟和业务技术水平,坚持安全第一,文明驾驶,优质服务,增强工作责任感。 8、车辆行驶当中,如遇突发故障需要维修时,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并就近安排维修(换下的旧零件须带回交公司验证)。 9、公司所属车辆的年审和各项交通规费的缴纳均由办公室统一办理。驾驶员要主动配合办公室办理车辆年审和各项交通规费的缴纳工作。车辆年审以行驶证期限为准,不得延误,如因延迟年审发生的滞纳金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10、公司一般员工办事,办公室原则上不予安排车辆。特殊情况,办事人员应事先填写《用车申请表》报经部门负责人,公司领导签批

机动车车辆管理规章制度

机动车车辆管理规章制度 机动车车辆管理规章制度精选篇1 一车队管理是机关后勤保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机要树立全心全意为领导服务、为机关工作服务的思想,自觉端正服务态度,增强服务意识,做到服从领导、听从安排、爱岗敬业、勤于奉献,为机关工作提供优质服务和可靠保障。 二车队管理由办公室负总责,车队队长在办公室领导下具体负责车队管理的日常工作。车队队长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1组织司机开展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 2搞好司机考勤; 3组织司机年审和车辆年检; 4及时反馈司机的意见和合理要求。 三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学习。除按时参加机关统一组织的集体学习外,还要根据车队工作特点,定期组织司机学习交通法规,交流工作经验。办公室分管主任要不定期参加司机会议,沟通思想,倾听司机的意见和要求。 四司机要忠于职守,自觉遵守请假制度,保证工作用车随叫随到。司机因病因事请假,为常委会领导服务的,先报领导同意,再报车队队长填写考勤记录。常委会领导因外出不用车的,司机要坚守工作岗位,车辆由办公室或车队队长统一协调。版权所有 五司机要遵守职业道德,严格保密制度,做到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严禁借工作之便向领导提出不合理要求。

六常委会主任、委室工作用车实行“统一管理,相对固定”的用车制度。司机因公出长发,应在事前向办公室分管主任或车队队长汇报,说明去向和事由。遇有下列情况之一,委室用车应首先服从办公室统一协调: 1常委会召开重要工作会议、例会或开展视察、检查等重大活动需要调度车辆的; 2常委会领导因特殊情况需要调度车辆的; 3上级或外地来人需要调度车辆的; 4老干部统一活动及特殊情况下需要调度车辆的; 5车辆故障或司机因事因病请假需要调度车辆的; 6其它特殊情况下需要调度车辆的。 七严禁私自出车派车。未经同意私自出车,发现一次进行批评纠正,发现第二次给予适当经济处罚。造成责任事故的,责任由出车司机承担。耽误公务及领导用车的,要给予严肃批评教育。凡不服从调度的,每次扣出发补助元。 八要保证行车安全和良好的车况。出车司机要遵守交通规则,谨慎驾驶,不开病车,不开英雄车,严禁酒后开车。不出车的车辆,有车库的要及时入库,没有车库的一律在办公楼前妥当停放。 九车辆维修、燃油管理及车辆保险等具体事宜按照市里的统一规定执行。在市里未出台新的政策前,司机外出途中需要修车、加油的,应报乘车领导批准,并由领导签字后按规定报销。过路过桥费实行每周一次结算,由办公室分管主任或车队队长审核签字后按规定报销。 机动车车辆管理规章制度精选篇2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精选6篇)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精选6篇)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1 1、有起重车辆的企业,应当建立和健全关于起重车辆的维修保养、定期检验、安全规程和交接班等制度,并教育有关人员认真执行。 2、企业应当对本企业的起重车辆进行登记,详细记载每台起重机的规格、性能等有关技术资料,以及历次技术检验、大修理、改变起重机的重要性能和重大事故的情况,以备查考。 3、机动起重机一般应由专职的司机驾驶,并且指定一定的人员负责挂钩和指挥工作。起重机司机和负责挂钩指挥人员,必须视觉、听觉正常,经过专门训练,并经企业安全技术部门考试合格发给合格证后,方准独立操作。 4、禁止起重机械超负荷运行。 5、起重机吊运重物时一般应走吊运通道,禁止从人头上越过,禁止在吊运的重物上站人,禁止吊挂着的重物加工。不许吊着重物在空中长时时停留,在特殊发问下,如需暂停留时,应禁止一切人员在重物下面站立或通过。起重机吊着重物时,司机和指挥人员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6、起重机司机、挂钩工人和维修人员,应当经常检查各自负责的设备和吊具,以保证安全运行,在进行检修、工人加油和清洁等工作时,起重机应当停止运行,如系电动起重机应当切断电源,起重机停止工作后,司机应当将起重机安全稳妥地停放在规定的地方,方可离开。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2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基本指导方针,加强安全值班和健全台帐是安全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是发现隐患、处置事故的强有力手段,是降低事故损失的重要措施,也是了解情况、解决问题的一项工作,结合我公司实际,为认真贯彻国务院设备管理条例和交通部13号令以及四川省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实施细则,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保证安全生产,特指定本制度。 一、车辆的购置 车辆的选型要根据市场的需要,便于维修,车型尽可能统一的原则,接受新车要按原厂使用说明书进行验收,清点附件和随车工具,对于新型车辆,投入营运前要组织技术人员驾修人员进行认真的学习,掌握车辆技术性能和使用要求,对于因未组织学习而造成乱套的责任者,要追究领导和经办人的责任,并严肃处理。 二、车辆的改装、改造 为适应汽车运输市场变化的需要,改变车辆形式用途称为改装,若为改善车辆技术性能或延长寿命,经过设计、改装、改造者必须符合技术上可靠,经济上合理的原则,并通过国家和当地部门上报备案,然后必须在国家和地方认定的厂方进行改装、改造,否则公司一律不予以认定,并追究有关领导和业务人员责任。 三、车辆的维修保养和检验 公司的所有车辆一律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强制维护,视情节修理的保修制度,并按《四川省汽车技术等级评定办法》技术等级。汽车保养分为走合维护、日常维护、二级维护、大修维护不得超期。日常维护由驾驶员每日按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三检制作业内容进行。二级维护每三个月进行一次大修每三年进行一次,维护和大修及总成部件,修理厂必须按型维修工艺卡片的业务范围严格执行。车辆二级维护和大修必须经过检验部门的严格检验和路试后投入经营。建立例行保养(维修)制度,防止机械事故的发生。公司安全管理人员,要

车辆管理制度范本(通用8篇)

车辆管理制度范本(通用8篇) 车辆管理制度1 为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确保国家财产和驾乘人员安全,完善车辆使用、维修及车辆日常管理,现提出以下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岗位职责制 1、驾驶员认真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做到文明驾驶,礼貌行车;除特殊情况以外,若出现罚款自行承担。 2、自觉遵守机关管理制度,服从局领导及办公室的管理和调度,认真完成出车任务和其他交办的任务,做好出车日记。 3、驾驶员做好所驾车辆的日常保养、维护,确保车辆安全状况良好、运行正常,不开带病车。 4、安全驾驶车辆。驾驶员是行车安全的直接责任人,为确保驾乘人员及车辆的安全,不得酒后驾车,不得疲劳驾车。若有违章责任,其一切后果由直接责任人承担。 5、定期对所驾车辆进行维修、保养和年检;按时办理车辆保险,不能发生脱保现象,严格控制车辆安全风险。 6、在无出车任务时,驾驶员应听从办公室的统一安排,认真完成领导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车辆管理 1、车辆由办公室统一安排调度,在保证局领导用车的情况下,保证局内职工工作用车。

2、驾驶人员不得自行主张用车,不得将车辆借与他人驾驶。 3、各科室因工作用车,早上上班时给办公室申报,由办公室按事由轻重缓急综合平衡,统筹安排。如需派往绵竹以外,必须经局长同意,方可出车。 4、驾驶人员出车完毕,应将车辆停放在单位,不得随意停放。非特殊情况,不得将车辆开回居住地停放。 三、车辆维护、油料使用 1、车辆维修或需要保养时,由驾驶人员根据车况书面提出维修申请,载明维修的项目,并预报维修价格交分管领导初审后报局长审批同意,方可到指定厂家维修,不得先修后报。修后由驾驶员认定所修情况和价格并签字,交由机关出纳当即单次结帐,不发生累计结帐。 2、车辆的加油量应和出车里程相符;原则上实行时报时销,使用机打发票报销。车辆在外地加油时,需乘车人员在发票上签字认可。 车辆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了严格管理车辆,合理使用车辆,节约费用开支,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以适应企业公务用车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指车辆均指企业的行政办公用车。 第3条权责单位

机动车辆管理规定6篇

机动车辆管理规定6篇 机动车辆管理规定 (1) 一、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及时有效地使用公司车辆,为公司公务 处理提供良好的服务保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所指车辆均指公司的行政办公用车。 三、公司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调配。各部门因公用车前,由行驶员到办公 室进行登记备案,领取车钥匙后方可出车。若在工作安排妥当情况下计划第二天 上午用车,可于用车之日的前一天向办公室报备并领取车辆钥匙。车辆使用完后 应及时将车辆钥匙交回办公室。 四、若多个部门(工作人员)同时申请用车,办公室有权根据用车的“轻、重、 缓、急”进行统筹安排,任何人不得因无公车使用而延误工作。 五、公司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位置,未经允许行驶员不得将车辆停靠在其他 地方。 六、公司车辆的年审、保养、维修等统一由办公室安排相关人员办理。 1、公司实行定点维修保养和事前报批制。正常保养、修理车辆、更换零部 件的,必须事先报公司办公室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 2、节约开支,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费用,从严控制车辆使用与费用支出。 3、车辆需添置车上设施,须事先填写申购单经办公室批准同意后方可购买 安装,未经批准自行购买的一律不予报销费用。 4、实行车辆加油登记制度,由办公室登记核算车辆公里油耗。 七、对行驶员的要求: 1、行驶员须向公司出示机动车驾驶证并留一份复印件于办公室备案。 2、行驶员应爱护车辆,随时保证车辆的整洁,用后应将车辆擦洗干净、停 放整齐。

3、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及其他机件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4、行驶员出车办理公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办公室管理人员,并说明原因。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在规定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八、行驶员必须遵守以下管理条例,违者将按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和相关操作规程,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2、严禁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接送客人或办理私事。 3、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或租借给他人。 4、不得擅自将公司车辆开回家或作私用。 5、严禁酒后驾车。酒后驾车损坏车辆者,由行驶员负责一切费用;如发生交通事故除负责一切费用外,还应承担法律责任。 九、关于违规与事故处理的规定: 1、因下列情形之一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时,由行驶员负担全责,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1)无证驾驶; (2)酒后驾驶; (3)私自出车; (4)公车私用; (5)未经许可将车辆借予他人使用; (6)驾车违反交通规则。 2、因车辆保管不当造成车辆损坏的、因违章行驶、超速行驶受到有关部门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通用6篇)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通用6篇)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1 一、驾驶员管理制度 1、县委办公室驾驶员由行政管理科统一管理,统一调配。 2、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强化安全意识。随领导出发时,在行车期间不准接打手机,确保行车安全。 3、驾驶员必须服从领导,遵守纪律,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因事、因病等原因一天内不能到岗者,要告知分管行政副主任或行政管理科。 4、驾驶员要遵守办公室各项管理制度,工作日早8点前必须到岗,并做到24小时手机畅通,保证随叫随到。中午不准饮酒,有出车任务的,任何时间均不准饮酒。驾驶员不准擅自出车,不准转借车辆,不准用公车参与婚丧嫁娶。凡未经分管行政副主任批准擅自出车、擅自转借车辆所发生的意外事故,一切费用由驾驶员本人负责。 5、办公室驾驶员平时要注意言谈举止,树立良好形象,提高服务水平。如果被所服务领导或有关人员反映车辆维修不及时、服务态度差、酗酒滋事、不服从组织安排者,半年内提出一次的给予说服教育,两次的给予严厉批评,三次以上的调整工作岗位。 二、车辆管理制度 1、县委办公室车辆由分管行政的副主任和行政管理科统一管理、统一调度使用。行政管理科定期进行车况检查,存在问题的车辆必须及时维修。

2、实行车辆经费包干制度,每车每月2550元经费,包括各种油料费、小型修理费用(单件价格在500元以下的)、出车补助、过桥过路费、停车费。 3、每月底行政科车辆管理人员要及时进行车辆行驶里程统计。 4、要加强车辆的维修和保养,按规定在行驶5000—6000公里内必须进行机油及相关滤芯的更换,更换单件价格500元以上的配件或车辆需要大修时,必须经主任批准后再行维修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2 为规范和加强学校校内机动车辆及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预防和减少校内交通事故,维护校园秩序,保护师生员工生命安全,保持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按照《唐山市学校校园机动车辆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校车辆制度。 第一条:本校教职工私家机动车辆进入学校的人员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遵规泊车。严禁学生驾驶机动车辆到校。 第二条:未经学校许可,非本校机动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学校。 第三条:校内行人享有优先通行权。任何时间在校园内行驶的.机动车辆均应当主动避让行人,不得抢行,在学校内车辆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禁止鸣笛。 第四条:教职工驾驶的机动车辆进出学校,应避开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已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在学生课间活动时间、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不允许发动行驶。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最新6篇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最新6篇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篇一 一、汽车司机 1、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有关管理规则。 2、驾驶员必须携带驾驶证,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在驾驶时不准吸烟、饮食、谈笑和其他妨碍安全的任何动作,驾驶室不准超额坐人。 3、行驶前必须检查车辆刹车、方向机、喇叭、照明信号灯等主要装置是否齐全完好,严禁带病出车。 4、行驶前,应检查周围有无障碍物,鸣号起步。 5、在上下乘员时,必须做到停稳开门,关门起步。 6、在行驶中,应随时注意来往行人及车辆动态,减速慢行,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进出厂门、拐弯5公里;车间、库房3公里;叉路口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并鸣号示意。 7、停车时要选择适当地点,不准乱停乱放,应按指定地点依次停放。停车后应将钥匙取下,拉紧手刹。 8、在吊车下面装卸时,司机必须离开驾驶室,不准在这时检查、修理车辆。 二、车辆修理安全规程 1、工作前检查起重设备及工具性能是否良好。 2、修理车辆底盘特别是拆装轮胎时,必须顶稳千斤顶,并垫稳木枕或铁凳。 3、修理铲车等时,必须垫好枕木撑好撑架。 4、试车启动前,应先检查周围环境情况。在运转时检查故障,须随时注意旋转部位,以防打伤头、手。 5、凡需进行试车,必须由持证人员驾驶,试刹车时,必须思想集中,注意车前行人、堆物,并看清车后有无车辆。无驾驶证的修理人员,不准开动各种车辆。只准原地发动。 6、试高压火花时不准在加注机油入口处,以防失火。 7、油路系统发生故障时,汽油不准以直流方式使用或用软管直接注入化油器发动引擎。 8、车辆进行试车时严禁带人,驾驶室两旁不准站人,车辆未停妥,严禁上下。 9、凡在夜晚途中修理抛锚车辆时,不准用明火照明。 10、车辆须气割、烧焊动明火时,事先要采取防火措施。 三、牵引车、叉车、拖拉机、铲车安全操作规程 1、司机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加强安全行车责任感,严格遵守本规程。 2、司机必须持有驾驶证,严禁无证驾驶,实习司机除持有实习证外,必须有正式司机随车带教。 3、各种生产用车,必须有保证安全音响器、大小灯、方向灯、转向器、制动器等必须灵敏可靠。 4、在行驶前,应查看周围行人或障碍物,鸣号起步。 5、行驶时应注意来往车辆行人的动态,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进出厂门、拐弯时速5公里;车间、库房3公里;叉路口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6、同方向行驶的车辆,前后两车的距离至少在10米以上,不得后车超前车。 7、车辆调头、倒车必须密切注意来往车辆、行人和周围情况,慢速进行。 8、随车乘员驾驶室设有坐位的只准坐二人(包括司机),其他部位一律不准乘坐,挂车一律禁止乘人。 9、车辆在行驶中和尚未停稳时,严禁任何人上、下和扒车、跳车。 10、夜间临时停车在车间门口和交叉路口,应开放小灯,司机不得远离。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优秀12篇)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优秀12篇)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篇一 1.、目的。:为了加强厂内交通管理、防止交通运输事故发生 2、范围:机动车和叉车驾驶员 3、责任者:保卫科、安全部、购销运输部门 4、程序: 4.1机动车辆驾驶员和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交通法。 4.2各级领导和厂内职工,本厂或外单位入厂车辆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自觉遵守厂内交通安全规定。 4.3驾驶员应精力集中,严禁违章作业,行车进入禁火区内严禁吸烟。 4.4无阻火器车辆不准驶入禁火区。 4.5厂内行车速度不大于10公里/小时,危险场所不大于5公里/小时。车辆应在中心道上行驶,严禁与生产系统设备管道接触。 4.6严禁在道口、车间、交叉路口上停留车辆。 4.7车辆通过道口、拐弯,应显示信号,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减速鸣笛,注意观察。 4.8行人靠道路右侧行走,严禁与汽车及其它车辆抢道。 4.9自行车、摩托车不得进入厂区,一切进出车辆应接受门卫检查。 4.10道路上不准放物件,随时保持畅通。 4.11厂区的一切交通标志和安全设施,任何人不得损坏或搬动。 4.12车辆装载运输: 4.12.1汽车不得超载、超高、超长、超宽,若特殊情况,必须事先与主管部门联系,采取安全措施,方可行驶。 4.12.2厂内推车行走时应注意前方行人,防止伤亡事故发生。 4.13机动车辆的七大禁令: 严禁无证开车和无令开车(调度令)。 严禁酒后开车。 严禁超速开车。 严禁空挡溜车。 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严禁人货混载行车。 严禁超标(超高、超长、超重)装载行车。 4.14凡发生交通事故应保留现场,对负伤人员及时抢救,并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前往调查处理。 4.15厂内交通安全,由保卫部门负责全面管理、检查。 4.16对本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厂安全部门必须实施监督。 关于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篇二 一、编制目的 为加强安全管理,保障项目部生产经营工作的正常开展,进一步完善公务车辆的安全管理,加强安全教育,监督车辆的安全行驶,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建立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根据国家省市、厅等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项目部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项目部公务车辆的安全管理。 三、职责

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6篇

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6篇 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 直属企业自有机动车辆为完成指派的工作任务在道路及厂区道路、作业现场 上行驶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属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的范畴。 第一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一条直属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在本企业设置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科(岗); 二级单位应设置机动车辆交通安全岗;基层单位应设立专职或兼职安全员。 第二条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机构(岗位)职责: 直属企业及二级单位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科(岗)的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有关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的法规、条例及集团公司有关机动 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制定、修改、完善本企业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并贯彻、落 实; 3、参加检查本单位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组织或参加企业内机动车辆交通 安全检查,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参与厂(矿)区道路的 交通安全管理; 4、组织或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各项安全活动,开展对驾、乘人员的安全培训、 教育工作; 5、负责本单位所属车辆、机动车驾驶员的证照管理,参与或组织本单位车 辆和驾驶员的定期检审,负责本企业内部机动车辆的保险; 6、组织或参加对本单位机动车驾驶员的技术考核工作,对机动车驾驶员的 评聘有权提出建议。 7、建立健全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的各项档案资料。 8、协助地方交警部门对本单位所属车辆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进行调查、处

理,负责事故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9、表彰奖励机动车辆交通安全先进集体和个人,向相关部门提出对违反各种法规、规章制度、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人提出处理、处罚建议; 10、及时总结、发现、推广下属单位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做法,提高全企业的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专(兼)职安全员职责 1、在本单位负责人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2、模范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原则,制止违章行为。 3、负责或参与制订、修订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4、负责安排并检查指导班组安全活动 5、搞好员工的岗位安全教育。 6、组织开展本单位的进出场安全检查等日常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不能消除应采取防范措施,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7、督促、检查职工对机动车辆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8、负责本单位机动车辆、驾驶证、机动车辆准驾证的定期检审及车辆保险工作。 9、参与本单位事故调查、处理,负责统计分析,按时上报。 10、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基础资料。 第二章一般安全规定 第三条直属企业应开展经常性的机动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检查。 直属企业每半年组织1次,二级单位每季度组织1次,基层单位每月组织1

车辆管理制度范本(通用6篇)

车辆管理制度范本(通用6篇) 车辆管理制度1 为了规范机关公务用车,确保安全、节约、遵章、守纪,根据《xx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工作规则》、《xx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使用范围 (一)办领导工作用车; (二)会务保障和公务接待用车; (三)各处室工作用车; (四)老干部、机关工作人员及家属危、重病人用车; (五)因特殊情况需要用车。 二、派车程序 (一)处室公务用车,经所在处室负责人同意后,由综合处统一安排,未经批准,驾驶员不得擅自出车。 (二)出市区范围外的长途车辆,需经综合处分管副处长或处长同意,并填写《省政府法制办公务车辆派遣单》。 (三)老干部用车,直接与综合处联系,统一安排车辆。 (四)特殊情况,可先出车后报告。 三、车辆管理 (一)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范围,严禁公车私用和利用公车学

车、练车,否则造成损失由驾驶员全部承担。 (二)严禁私自出车或者将车辆交他人驾驶,否则造成损失由驾驶员全部承担。 (三)严禁酒后和违章驾驶,否则造成损失由驾驶员全部承担。 (四)车辆因违章停放而造成损失的,维修费用由驾驶员全部承担;因公出车发生事故造成的损失,由驾驶员承担10%。 (五)重要会议和办领导出差期间,车辆由综合处统一调配。 (六)夜间或节假日车辆必须统一停放在办公楼下或车队院内。 四、油料管理 (一)公务车辆在郑州市区内实行定点加油;加油必须凭加油卡、《加油凭据》、对车号加油。严禁用单位加油卡给私车加油。 (二)外地出差加油,回程后过路费、行驶里程数、出差日期等有关凭证要一致。 (三)健全车辆耗油量统计,定期公布车辆耗油数量和行驶里程,以接受监督。 (四)综合处车管人员应加强对油料的管理,厉行节约,不徇私情。发现给私车加油情节严重的,追究其行政责任。 五、车辆保养维修 (一)驾驶员要提高车辆维修技术和保养技能,提倡一般常见故障自己处理;车辆日常保养、维修时,驾驶员要提前申请,

车辆的安全管理制度(10篇)

车辆的安全管理制度(10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 是在肯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什么样的制度才是 有效的呢?下面是我细心为大家整理的车辆的安全管理制度(10篇),倘若对您有一些参考与帮忙,请共享给最好的伙伴。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篇一 一、引言 车辆安全管理是一个系统性的理论与实践问题。车辆安全管理集人、车、路、环境等要素于一体,任何一环的失控,都可能导致车辆事 故的发生。因此,必需坚固树立安全进展理念,自发总结与运用相 关方法,努力提高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安全进展 理念涉及到问题的分析及对策。只有在分析问题的基础上,提出解 决的对策与方法,才能有效地引导安全管理实践。 二、车辆安全管理中的常见问题 车辆安全管理在各单位的管理诸事项中占据特别位置。由于它事关 重点,往往关系到生命财产的安全。目前看来,在车辆安全管理中 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这些问题是各种安全隐患的直接推手。凭笔 者多年的安全管理阅历来看,这些问题重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1、过于看重经济效益,淡化安全意识。 这一问题在一些单位的管理层表现甚为突出。市场经济重视竞争、 效益,单位管理层必需考虑单位的经济效益和竞争力。这个时候, 可能会实行划块的管理方式。也就是说,经过组建实体,划小经济

核算单位,实现自负盈亏。于是,汽车作为单位的交通工具,也实行分散管理、使用的方法。应当说,从单位工作实际来讲,这是符合实际情况的,它调动了各个部门的生产与工作积极性。但是,汽车作为特种工具,在这一过程中可能面临不少问题。譬如说使用权与管理权的变动,就简单导致职责的空缺,造成管理上的真空。 2、过于关注短期效益,简单导致车况欠佳。 这一问题重要显现于各用车单位。车辆作为国家财产,在表面上与个体经济利益无关。于是,一些人员在使用时产生了不良思想:只管使用不管维护和修理,以尽可能地削减花销。这就埋下了安全隐患。再者,管理层在人员配备上一般从严掌控,以削减单位开支。这也可能导致车辆检查人员的匮缺。 3、相关工作落实不到位。 车辆作为特种工具,上级部门一般比较注重。但是,上级关于加强汽车运输安全管理的要求往往得不到落实,许多单位都流于表面,做形式文章,仅仅只是应付一下。许多时候,一些单位只是办理一下证照、审验手续,发放一些学习材料,以此当成是对上级精神的贯彻。部分司机因此放松、懈怠,简单导致相关事故的发生。 4、责任意识的淡漠。 这重要体现在车辆的挂靠方面。单位员工及其子女购买的车辆,都挂靠在单位。在审验时,他们的执照都入了单位的户头。但是这些车辆的情况,单位并不了解,很难进行情况追踪。倘若显现事故,相关连带责任又必需由单位承当。

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六篇)

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训练,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资格证后,方可独立驾驶车辆。实习驾驶员除持有实习驾驶证外,应有正式司机随车驾驶。严禁无证驾驶。 2、行车前严禁饮酒,行车及加油时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驾驶室必须按核定人数乘坐,严禁超员乘坐。 3、每次行车前必须检查刹车、方向盘、喇叭、照明、信号灯等主要装置是否齐全完好,消除隐患。 4、行车时车辆的时速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前后两车应保持必要的安全间距。 5、严格遵守公安部、交通部《城市和公路交通管理规则》。 6、禁止在雨天、雪、雾天、夜间盲目行驶。夜间行车前,应预先检查灯光,并特别注意指挥信号和施工信号。 7、严禁盲目强行涉水。汽车涉水后,必须连续轻踏制动踏板,待制动效能恢复后,方可再正常行驶。 8、严禁机动车挂空档或踩离合器溜坡。下长坡、陡坡前,应试踏制动器是否有效,下险峻山坡前,须停车检查转向系、制动系及轮胎等。下坡时应挂档,利用发动机阻力控制车速。下坡使用制动器时间较长久时,应停车休息以便制动鼓自然冷却,严禁向高温的制动鼓泼水。

9、认真做好出车,途中和回厂例检,发现问题,及时报修。修理时,必须挂好排档,拉紧手制动,垫好三角木,以确保安全。在修理中凡接触易燃物品,必须随时注意防火。 10、及时做好车辆清洁、保养工作。 二、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 1、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国家行业管理和群众监督。 2、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强化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和岗位培训,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积极推广兄弟单位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经验。 4、加强源头管理,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综合运用自检、普检、抽检、互检等多种方式,及时排查各类安全事故隐患。 5、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分析企业安全生产的情况,预测和安排下一步安全生产的工作意见。 6、抓好车辆安全技术管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安全管理档案。 7、定期开展以安全生产活动是否符合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的内部审核,定期评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8、定期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认真听取各部门意见和建议,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9篇

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9篇 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篇1 一、为确保师生在校内外的人生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二、切实加强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交通安全意识,做到教育“常规化、细实化”。 三、校外行走严格遵循道路交通规则;做到路上不玩耍、不追逐、不打闹;按时上、 下学;发生意外及时求助,同学间要互相帮助。 四、校内不准追逐,上下楼梯靠右行走;做到不跑、不挤、不推、不抢,按次序行走。 五、年龄不满十二周岁不准骑车,家校路程不超过1000米不准骑车。 六、定期检修保养车辆,确保骑车安全。 七、校内不准骑自行车,进入校门后一律下车推行,到指定位置停放,摆放整齐有序。 八、进出学校的汽车必须减速慢行,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每小时;上下学时禁止车 辆通行;校内禁止按喇叭;车辆到指定车位停放。 九、定期进行学生上下学出行情况调查,杜绝乘坐“黑车”现象。 十、每位教师要做好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对学生进行教育,帮助学生改正错误。 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篇2 为确保生命安全,人人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学校有义务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为 此特制定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生上学、放学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 二、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行人,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 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车辆、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三、严格注意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服从交通指挥。 四、未满十二岁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单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乘坐二轮车和三轮车必须戴安全头盔、 五、学生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严禁在校园内骑车。 2、学生须在人行道上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走。

车辆驾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7篇)

车辆驾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7篇) 车辆驾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精选篇1) 一、汽车司机 1、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有关管理规则。 2、驾驶员必须携带驾驶证,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在驾驶时不准吸烟、饮食、谈笑和其他妨碍安全的任何动作,驾驶室不准超额坐人。 3、行驶前必须检查车辆刹车、方向机、喇叭、照明信号灯等主要装置是否齐全完好,严禁带病出车。 4、行驶前,应检查周围有无障碍物,鸣号起步。 5、在上下乘员时,必须做到停稳开门,关门起步。 6、在行驶中,应随时注意来往行人及车辆动态,减速慢行,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进出厂门、拐弯5公里;车间、库房3公里;叉路口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并鸣号示意。 7、停车时要选择适当地点,不准乱停乱放,应按指定地点依次停放。停车后应将钥匙取下,拉紧手刹。 8、在吊车下面装卸时,司机必须离开驾驶室,不准在这时检查、修理车辆。 二、车辆修理安全规程 1、工作前检查起重设备及工具性能是否良好。

2、修理车辆底盘特别是拆装轮胎时,必须顶稳千斤顶,并垫稳木枕或铁凳。 3、修理铲车等时,必须垫好枕木撑好撑架。 4、试车启动前,应先检查周围环境情况。在运转时检查故障,须随时注意旋转部位,以防打伤头、手。 5、凡需进行试车,必须由持证人员驾驶,试刹车时,必须思想集中,注意车前行人、堆物,并看清车后有无车辆。无驾驶证的修理人员,不准开动各种车辆。只准原地发动。 6、试高压火花时不准在加注机油入口处,以防失火。 7、油路系统发生故障时,汽油不准以直流方式使用或用软管直接注入化油器发动引擎。 8、车辆进行试车时严禁带人,驾驶室两旁不准站人,车辆未停妥,严禁上下。 9、凡在夜晚途中修理抛锚车辆时,不准用明火照明。 10、车辆须气割、烧焊动明火时,事先要采取防火措施。 三、牵引车、叉车、拖拉机、铲车安全操作规程 1、司机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加强安全行车责任感,严格遵守本规程。 2、司机必须持有驾驶证,严禁无证驾驶,实习司机除持有实习证外,必须有正式司机随车带教。

公司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6篇)

公司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厂区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机动车辆,是指限于公司范围内行驶及作业的所有机动车辆。 第三条行驶及作业车辆的安全防护装置及附件应齐全有效,确保行车安全。 第四条各种车辆均应设置喇叭,其性能应可靠。 第五条车辆照明及指示灯具应安装牢固、齐全有效。 第六条厂区内行车速度不超过15km/h,天气恶劣时不超过10km/h,倒车及出入厂区、厂房时不超过5km/h。 第七条装载货物时,不得超载,而且货物的高度、宽度和长度应符合相关规定。 第八条所有车辆必须遵守公司道路限速、指示等标志的内容,听从保卫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不得超速、高速行驶,不得随意转弯、停留。行车中应注意观察掌握行人、车辆动态及道路、地形、气候、风向等情况,在情况不明,视线不良以及通过交叉路口、急弯、铁路道口时,应减速慢行或停车查明情况后再通行。会车时应预先选择宽阔路面,减速靠右交会,做到安全礼让行车。超车前方必须是宽阔无来车、人的路段,提前开启左转弯灯并鸣号示意,待前车开启右转弯灯并靠右让车后方可超车。 第九条倒车时,驾驶员应先查明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倒车,必要时应有人在车后进行指挥。 第十条严禁将车辆交给无驾照人员驾驶;禁止车辆驾驶人员酒后、带病或疲劳驾车。

第十一条随车人员应坐在安全可靠的指定部位,严禁坐在车厢侧板上或驾驶室顶上,也不得站在踏板上,手脚不得伸出车厢外,严禁爬车和跳车。 第十二条所有车辆不得长时间占用厂区道路,原料卸车等待结算运费必须将车辆开出东门外;装好的钢坯车等待办理出门证必须将车辆停放到生铁库停车场内。 第十三条车辆过磅时遵守秩序,不得抢磅,不得占用对方道路。 第十四条公司铁水拉运罐车在2#和3#高炉盛装铁水时,驾驶员要注意相互避让,防止碰撞;司机接到炉前通知后方可离开接铁水罐位;驾驶员不得离开岗位,以便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第十五条铁水罐车装铁铁水面距罐沿的距离低于200-300mm,运输罐的浇铸口要清理干净,修复完好,不得粘挂残渣、残铁,防止出铁时散流。 第十六条铁水运输线路原则只允许铁水罐车行驶,考虑公司院内其它道路容量有限,公司自己车辆、劳务承包人车辆可以远离谨慎低速通过(装载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通过),并以铁水罐车优先通过为原则。外来其他车辆不得在铁水运输线路行驶。 第十七条载重铁水罐车在行驶中相互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防止追尾。 第十八条载重铁水罐车应低速有序进入炼钢混铁炉卸载铁水,后来载重罐车在路边停靠,驾驶员不得离开。 第十九条劳务承包人必须对自己的车辆和聘用的驾驶员的行驶、驾驶资质负责,并将车辆照片、车辆行驶证和驾驶员驾驶证、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公司安环科备案。 第二十条劳务承包人必须对自己聘用的驾驶员进行经常性的交通安全知识培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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